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论文范文

2024-07-26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战略举措。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结构调整中的重要动力,能否有效地发挥金融的功能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所在。

一、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金融信贷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由于受制于资金趋利性等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业务领域偏重经济的供给即生产方面,目标客户偏重于大项目、大企业和大客户,经营区域偏重于大中城市和发达县域。而对经济的需求即消费方面、中小企业、一般性客户和贫困县域信贷投放不足,直接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这种经营导向导致信贷资源配置不均衡,难以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

(二)欠发达地区信贷资金供给不充足。目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商业银行缘于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信贷权限上收、资金外流严重等因素,信贷服务功能锐减,不少地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已退出县域市场。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发挥不充分,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作用乏力。邮储银行信贷业务的初步启动,使得农村金融市场一度成为农信社“一支独大”的局面。因农信社实力不强和有限的信贷资源供给,难以满足数量众多的农民和中小企业庞大的信贷需求,一定程度制约了经济结构调整。

(三)金融机构信贷经营模式不完善。在客户选择上,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上一直推行统一风险偏好,用同样的尺度、标准、条件来选择客户,这必然导致信贷资源过度投向发达地区和重点客户,贫困地区和一般性客户信贷投放不足;在方式结构上,金融机构为规避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在信贷的投放时更加看重抵押物,而向拥有高信誉度、优质抵押品的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和部分重工业集中投放,而缺乏合格抵押品和透明度差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依然较难;在信贷审批上,商业银行普遍建立集权式的信贷管理模式,贷款权和审批权逐步上收到总行和一、二级分行,总行和省行的直贷规模不断扩大,多数基层行特别是县支行仅有小额存单质押、个人消费信贷和门面抵押贷款审批权,且金额不大,严重制约了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

(四)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不相适应。近年来,金融机构一直比较偏重从总行到一线网点纵向上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譬如,金融机构层层考核存贷款新增量,并与高管人员的政绩和员工绩效工资挂钩考核,这种激励约束机制必然导致各级金融机构对信贷资源的区域调整产生抵触情绪,甚至相互之间的割裂对立,使各级金融机构无法通过信贷结构的区域调整来有效支持经济结构的区域调整。同时造成金融机构存在“抓大放小”的思想认识,热衷于大项目、大企业和大客户,对额小、面广、量大、收益低的个人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不高。

(五)信用和担保体系不完善。当前,许多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缺位,财务制度不健全,报表数据不真实,普遍存在“上报政府产值高、上报税务销售少、上报银行效益好”的现象,不仅影响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而且制约到中小企业贷款难。同时担保体系不完善,突出表现在担保行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再担保缺失、风险控制能力较弱、担保放大倍数偏低、担保费用偏高、融资能力不强等,无法满足成长型中小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

二、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路径

(一)积极调整信贷经营导向。金融机构要充分看到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重大变化,积极顺应宏观调控导向和市场变化走势,积极调整信贷经营导向,做到信贷经营战略从偏重满足供给方面的信贷需求转向满足供给和消费两方面的信贷需求,客户战略由偏重于大项目、大企业、大客户向大中小企业、高中端客户和一般性客户并重转变,区域战略由偏重发达地区向城乡区域均衡发展转变。

(二)不断完善信贷业务经营模式。一是在客户选择上,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差别化的信贷政策、风险偏好和客户筛选的策略,在尽可能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适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和一般性客户的信贷投入,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增长。二是方式结构上,要积极顺应产业转型要求,创新贷款担保理念,进一步淡化“典当”意识,更加注重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只要第一还款来源充足且有发展前景,即可在提供有效担保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业务和存货、林权、专利权抵押业务,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扩大补偿范围,推动省市县三级担保体系整合,进一步增强担保实力,扩大担保范围,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在信贷审批上,对受宏观经济变化影响大、经营地域分布广、基层分支机构难以把握控制风险的大项目、大企业、大客户,实行总行、一级分行集中审批。对经营局限于一地、贷款金额小的中小企业以及消费信贷,实行分层经营管理,上级行可通过加大检查频率、不良率控制等手段促进经办行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大力拓展信贷业务,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要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资金投向,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把保增长建立在调结构的坚实基础上,以增量调整促进信贷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加大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力度,重心要放在支持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上。二是加大支持扩大内需的力度,重心要放在支持扩大消费尤其是农村消费上。三是加大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力度。重心要放在支持县域和落后地区加快发展上。四是加大支持企业规模均衡发展力度,重心要放在支持小企业加快发展上。

(四)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金融机构要根据所在区域经济增长态势、信贷需求特点,制定合理业绩评价标准,促使各区域金融机构顺应宏观政策导向来发展业务,避免出现抢贷款占规模的现象。要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制定不同的激励约束政策,尤其是对中小企业、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制订有别于大项目和大企业信贷营销的绩效考核办法,切实保障客户经理的物质利益,解决“不愿贷”的问题。对严格按照信贷操作程序发放贷款,信贷人员已尽职尽责的,若因不可抗因素造成贷款风险的,要免予责任追究,充分调动客户经理营销中小企业和个人贷款的积极性,解决“不敢贷”的问题。

(五)持续增进金融活力。一是深化农信社改革。要通过采取资产注入、资产置换、引进战略投资者、溢价发行等手段并用的方式,调动多方面资源和积极性化解历史包袱,尽快达到农商行的组建条件,进一步增强农信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力,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二是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运用银监会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地点放宽至地市、发起人放宽至资产管理公司、单户贷款控制比例放宽至10%的有利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激活作用、示范作用和桥梁作用。三是推进金融资源均衡配置。金融机构的发展规划、网点布局和信贷投入要加大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倾斜,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实现乡镇以上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全覆盖。同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向下延伸机构和服务,不断扩大对县域经济服务的覆盖面和辐射面。

(六)建立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激励机制。一是全面落实涉农贷款奖励制度。根据《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对于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要坚决兑现。二是完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贷款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要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对符合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的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并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资金流向。对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较好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税收优惠,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能动性。三是创新差别化的结构调整政策。建议制订实施结构化信贷规模控制政策措施,规定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中投向消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县域、欠发达地区等薄弱环节的比例和规模,对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大的金融机构,给予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优先给予再贴现等,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的能动性。

(七)加强信用和担保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推动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发展,取消不合理的歧视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多元投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扶持、引导、鼓励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培育和促进各类担保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农村信用联社)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一、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内容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增值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调整, 以此来确保中国增值税体系的国际竞争力。次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发布了财税[2018]32号、33号文件对相关政策给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一) 增值税调整

(1) 增值税税率降低。在本次增值税调整之中, 首要的工作就是调整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 比如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的税率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税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的农产品税率按照12%的扣除计算进项税额;原17%税率的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原11%税率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的吹口退税率调整为10%。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变化。在本次增值税调整之中还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标准做出了如下调整, 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自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其中所涉及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进行转出处理。

(3) 税收优惠。在本次增值税调整之中还对部分企业的税收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是指从事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的企业及电网企业均可享有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二) 政策变动

在增值税调整的同时所做出的政策变动有:

(1) 具体说明降低税率的对象与范围。在下达财税[2018]32号文件的情况下, 相关政策具体说明了降低税收的对象与范围。也就是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进口货物的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6%;提供交通运输、基础电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天调整为10%。

(2) 税收优惠力度大。在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当下, 为了能够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政策变动还希望能够鼓励企业投资农林牧副渔的生产加工, 从而提出了农产品购进、进口和生产销售或加工的增值税调整优惠政策。又因CPI和PPI指数持续攀升的情况下, 企业成本不断上升。所以, 政策变动还针对这一方面对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做出了调整, 如此不仅可以方便企业纳税操作, 还能够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

二、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给企业减负, 同时也增强了中国增值税体系的国际竞争力。可以说, 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国家来说, 整治水重大政策调整都是非常有意义的。但其实, 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也给企业带来诸多问题与影响, 这其中就包括纳税影响。以下笔者将参考相关资料, 进一步解析企业纳税所受到的影响。

(一) 视同销售业务

视同销售业务运作会受到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的影响。具体来说就是截止到政策执行的5月1日之前供应商所购入的货物、设备等直接按照17%税率核算, 而5月1日之后货物、设备等将被视为经济行为, 那么货物购入是否适应16%税率这一问题需要得到解决。对此, 建议按照你新税率来计算货物或设备购入的增值税, 如若出现留抵的情况, 那么就在下期进行抵扣, 如此不仅能够保证业务良好运作, 还能够降低企业纳税额。

(二) 销货退回业务

正常情况下所展开的销货退回问题是不会面临增值税税率锐减的情况, 但在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的情况下, 于2018年5月1日销售的货物, 在5月1日后退货就需要冲减销货方的销项税额及购买方的进项税额, 这其中涉及税率的问题。也就是新发生的货物交易是否按照16%税率执行?供应商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税收变动如何处理等等。

(三) 合同约定业务

一般情况下, 合同约定业务会涉及增值税条款这部分内容, 而所约定的方式为价格加上增值税。那么, 在整治水调整的情况下, 需要对合同约定内容予以适当的调整, 使之符合增值税政策要求, 比如将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 如此势必会产生1%税率的归属问题, 将其转嫁给购买方或服务接收方, 可能遭到否定。除此之外, 未来增值税税率是否会再次调整未见可知, 这就意味着增值税含税价如何确定的问题将难以切实有效的解决。

(四) 出口货物退税业务

通过对增值税政策内容的了解, 确定不同编码协调制度的出口货物所需缴纳的出口退税率不同。伴随着增值税的调整, 那么部分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做出调整, 加之国家税务总局给了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在2018年7月31日前三个月出口退税的窗口调整期, 那么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出口货物退税业务的运作将会受到政策影响。

三、结语

经过本文一系列分析, 确定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内容较多, 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税, 但也给企业纳税带来了影响, 这其中包括视同销售业务、销货退回业务、合同约定业务、出口货物退税业务等, 产生新的问题。此种情况下, 企业应当深入了解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内容, 结合企业各项业务运作的实际情况而采取适合的策略或方法来解决问题, 从而保证各项业务良好运作。

摘要:增值税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个行业负税严重的局面。那么, 增值税重大政策调整还会给企业纳税带来一定影响吗?本文将参考相关资料着重分析和探讨这一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政策调整,企业纳税,影响

参考文献

[1] 董明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及解决对策[J].投资与创业, 2018 (7) .

[2] 温莉.浅析商业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现状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 2017 (11) .

[3] 李芮.面对“营改增”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J].现代经济信息, 2016 (24) .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一) 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 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为, 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规划等。

(二) 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指国家 (政府) 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 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一种比较普遍的财政模式。这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 并以此构建财政收支体系的模式被称为"公共财政"。

(三) 小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我们通常说的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 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 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小微现状

小型微利企业 (以下简称小微企业) 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活跃市场、保持稳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以不同形式, 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 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当前, 我国的小微企业遍地开花, 总数量已经超过7300万户, 约占全部市场主体比重的90%, 贡献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70%以上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 是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实基础, 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小微企业所面对的困难可概括为“两高两难”, 即成本高、税负高、用工难、融资难, 这些困难若不加以解决, 势必会影响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 进而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为此国家陆续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尤其在税收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为新常态下促进供给侧改革和经济结构转换升级提供了新的动能。

三、政策依据

2018年3月,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全年争取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亿元, 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18年4月25日, 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 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截至7月14日, 上述7项减税措施的配套税收政策均已颁布。涉及企业所得税的6项政策分别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5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6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上述减税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其中部分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优惠适用范围, 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减税红利, 切实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例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4号) 将新购进 (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 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标准提高至500万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 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至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四、问题对策

实际工作中, 我们发现部分小微企业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顾虑。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经营人员存在认知局限, 平时关注经营业务较多, 关注税收政策较少, 造成信息不对称, 没有在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变化情况, 也没有与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导致没有享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 岗位权责划分不明确, 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限, 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造成企业无法准确理解把握税收政策。政府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一) 思想为源, 筑牢政治意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把握好全局与局部、疏解与治理、管理与服务之间的辩证关系, 切实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风险上把控,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核心作用, 从政治的高度、战略的角度把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好、落实好、执行好, 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应有的功效。

(二) 行动为本, 落实征管改革

2018年7月1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颁布出台, 此时恰逢2018年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征期末段, 对于企业来讲, 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吸收理解政策条款。政府部门应该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积极拓宽宣传渠道,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对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个性化辅导, 基本实现纳税人懂政策、会申报的目标, 切实让减税政策落到实处。

(三) 岗责明晰, 夯实责任主体

政府部门应秉承“重心下移、服务基层、方便企业”的理念,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部门负责人既要挂帅, 又要出征, 身先士卒的对国务院新出台减税措施提前着手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 引导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正确适用政策条款, 为其在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中能够准确享受优惠政策打好基础。

(四) 勇于实践, 创新宣传方式

政府部门应该以“互联网+”思想为指导, 依托网络信息技术, 在对以往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 摸清税源底数, 深入挖掘潜在的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 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和优化完善纳税服务, 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不断提高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面, 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

(五) 深入调研, 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 (税总发[2017]101号) 有关精神,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最新要求, 做好部门连接, 加强横向交流, 建立完善会商机制,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共同梳理政策文件, 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和口径统一, 缩短信息传输时间, 提高信息使用效率。

(六) 加强学习, 提高法律意识

政府部门应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支持企业加大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 辅导企业正确理解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法律观念, 不断强化企业的纳税遵从意识, 密切税企联系, 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变动情况, 明确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条件, 做到信息对称、透明, 确保企业正确享受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 政府部门还应该深入基层了解企业在执行政策时的难点、疑点、焦点, 有的放矢的辅导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 在企业创新转型过程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使企业放心大胆的执行国家减税政策, 真真切切的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实实在在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摘要:十九大以来,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下, 政府代表公民成为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主要力量。政府实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就是为公众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如国防、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 以此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公共职能的实现主要依靠公共政策的调节与财政税收的支持, 公共政策在上层建筑上给予坚强的制度保障, 公共财政在经济基础上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而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税收,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看, 税收又是公共服务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性保障。税收的发展既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 更要与财政支出保持协调均衡, 在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国家税收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而这个循环的前提就是公共政策的科学合理, 关键在于财政税收的收支平衡, 重点反映市场主体的健康运行。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越南与美国从昔日敌人到当前的“全面伙伴关系”,是越南“全方位、多样化”外交政策的成功,也是建立“强大经济”,借助第三方确保国家安全利益的长远谋略。同样,越美关系的发展也是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一部分,是美国加强其在该地区影响力的战略选择。尽管越美关系近年来军事安全合作步伐加快,但越美之间存在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价值观念方面的分歧是不可调和的。未来越美之间的关系将依赖于越美如何平衡人权、贸易和地缘政治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越美关系 战略选择 外交互动

随着美国“重返亚太”的战略调整,以及近期南海局势的紧张,越美关系越来越成为值得关注的双边关系。越美关系的发展,经历了建交初期相对冷淡,2005年之后逐渐升温,再到近年来急剧升温的过程。两国关系也不断加深,从外交正常化到经济正常化,再到近期不断引人注目的国防安全合作。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近期访美,更是将越南与美国关系提升为“全面伙伴关系”。在越美关系发展中,双边关系中的改善或拐点大都是越南起主动作用①。随着国际力量对比和地区安全局势的变化,美国开始调整其全球战略,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影响,越南在美国战略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尽管存在着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等诸多方面的分岐,但战略利益的交汇使越南与美国选择加强双边关系,从昔日敌人成为当前的全面伙伴。

越南对美国的战略选择

战略选择原来是管理学的概念。这一概念引进国际关系领域是指某国的国内外环境发生变化后,其对外政策所做出的主动变化。越南对美国的战略选择是基于转变外交政策、发展国内经济与增强安全实力的需要。

冷战时期,越南与苏联结盟,外交上实行“一边倒”政策,加之入侵柬埔寨,越南在国际社会中处于被孤立和被封锁的状态。为了打破被孤立状态,越南一方面从柬埔寨撤军,一方面调整外交战略。1986年,越共“六大”决定,越南必须进行内外政策的全面调整,对内推进经济革新,对外则提出“广交友、少树敌,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为越南国内经济服务”的外交总方针②。1988年,越共政治局颁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关于新形势下的对外政策任务》,主张调整与中国、美国和东盟的关系,为经济建设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这是越南外交调整的重大突破,即不再以意识形态为标准划分敌友。1991年6月,越共召开“七大”,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政治制度不同的所有国家进行平等互利的合作③。1992年6月,越共七届三中全会上,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在《当前的时局与我们的任务》报告中,提出新形势下越南的外交政策是“开放的、多样化、全方位的”,并提出“扩大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④美国作为最大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成为越南外交的重点。2006年,越共“十大”提出“深化、稳定和巩固已建立的国际联系”⑤,注重与大国加强联系和深化关系。2011年,越共“十一大”提出“主动融入国际社会”,谋求在东盟中发挥领导作用,提升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大国,尤其是美国的支持。所以,发展与美国关系不仅是越南“全方位、多样化”外交政策的需要,而且也是其提升国际社会地位的需要。

其次,发展与美国关系有利于越南经济发展。1988年,越共政治局十三次会议决议强调,“经济薄弱、政治孤立、经济封锁是我国安全和独立的主要威胁,保卫和平、发展经济是最高战略目标,是全党和全体人民的利益”。⑥越南连续经历了数十年的战争,经济已近于崩溃的边缘,苏联的解体更是让越南失去了唯一的外部经济来源。打破经济封锁,发展经济成为越南的最高国家利益和最高战略目标。时任越共中央总书记的阮文灵曾主张“越南不应该只同原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国际关系,而同时应该同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建立经济关系”。⑦美国不仅是世界最大的经济体,而且掌控着有影响力的多边经济机制。改善与美国关系,无疑是越南摆脱经济封锁和经济困顿的最好选择。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越南经济持续低迷,2012年GDP增长仅5.03%,不仅低于5.2%~5.5%的计划目标,而且是199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⑧。美国是越南的最大出口国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国,还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的主要谈判对象,越南希望借力美国摆脱经济低迷的“泥潭”。

再次,加强与美国关系可以增强越南应对安全问题的实力,有利于实施大国平衡战略。越南的安全观从侧重于军事实力的传统安全观逐渐向“综合安全”和“相互安全”转变,更加重视对外关系在安全中的作用,即利用现实主义的权力制衡原理,通过借助他国之力保障自身安全。“当越南感到不安全的时候,它会对谁感到不安呢?老挝?柬埔寨?泰国?美国太遥远了……所以就是中国。”⑨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军事现代化引发了越南的担忧,作为一个庞大的快速发展国家的邻国本已心生恐惧,再加上两国之间存在着领土领海的争端,就更加引起越南对自身安全利益的担忧。作为毗邻大国的小国,越南自身实力无法与毗邻大国抗衡,而扩大与第三国的关系则可以增强小国与毗邻大国的实力对比⑩。世界超级大国美国是越南所能借助的最好的外部力量。近年来,越南领导人一直致力于与美国发展战略伙伴关系,希望通过加深与美国关系更加有效地实施大国平衡战略。

美国对越南的战略选择

美国对越南的战略选择主要是基于美国“重返亚太”战略。越南因其与中国的地缘关系、领海争端等,成为美国遏制中国的一个重要棋子。此外,越南重要的战略位置也是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不可忽视的。

自二战结束以来,美国始终奉行“两洋”战略(大西洋和太平洋),从未放弃过对亚太地区的经营。冷战时期,美国更是与苏联在该地区展开激烈的争夺,越南成为两个阵营对垒交锋的前沿。美国企图扶植南越政权阻止共产主义在东南亚地区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因此陷入越战,在经济、心理、社会等方面造成了严重的“越战综合症”。战后,美国曾试图通过孤立越南忘却和治愈这一伤痛。1990年,布什政府开始对越南采取接触战略,克林顿政府则提出全面接触战略,并开启了美越关系外交正常化。小布什政府时期,美越关系在经济上逐步走向正常化。2009年,奥巴马政府提出亚太新战略,推出“重返亚太”的口号,打造“美国的太平洋世纪”。越南以其重要的战略位置,成了美国的拉拢对象,双边国防安全合作不断加强,美越关系开始急剧升温。2012年,美国发表新版《国家军事战略报告》,强调将加强与菲律宾、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印尼以及新加坡等国的军事关系,尤其要把越南塑造为新的战略伙伴,为其战略调整服务。

美国视越南为重返亚太的战略支点,重返东南亚的桥头堡,首要原因是美国可以借力越南制衡中国。美国提出的“重返亚太”战略,其实质就是平衡中国崛起后在该地区的影响力,保障美国在该地区的国家利益。2009年7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曼谷宣布“美国归来”,预示着美国重返东南亚的开启,随后美国与东盟签订了《东南亚和平友好条约》,2010年,首届美国—东盟峰会在纽约召开。美国一方面加强与东盟组织的关系,一方面巩固与东盟国家的双边关系,其中与越南的双边关系升温明显。越南与中国虽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相同,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缘政治因素,越南对中国一直存有疑虑,视中国为“不可预测的北方巨人”。中国崛起的现实以及中越间存在的领海主权争端,使越南对中国更加警惕。美国正是基于与越南共同的安全关切,以及越南在经济、安全上有求于美国的现实,欲借越南之力平衡中国。

其次,越南战略位置重要,有助于美国在亚太的军力部署和确保海上航道自由。在2012年的香格里拉对话会上,时任美国国防部长帕内塔提出了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指出美国将在2020年前向亚太地区转移一批海军战舰,届时将60%的美国战舰部署在太平洋。作为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修订和补充,其中针对中国的防范势头上升。越南金兰湾海军基地是重要的军港,港湾深入内陆17公里,可停泊航空母舰,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深水港之一。它位于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枢纽位置,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价值。美国海军60%的舰船部署到亚太地区后,其后勤补给、舰船维修、人员休整等需要新的港湾以维持其前沿部署。如果美国海军能够进驻金兰湾,可与菲律宾苏比克湾的第七舰队航舰战斗群驻地相互连结,则能有效控制南海水域,平衡中国的崛起。同时,美国也欲通过深化与越南关系影响其改革进程,促进个人自由、改善人权、扩大民主,乃至改变越南现有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

越美关系中的外交互动

越美关系总体上呈现出从冷淡到热情,从敌人到伙伴的渐进发展过程,前期发展相对冷淡,2005年后逐渐升温,近年来呈现急剧升温的态势。1988年9月,越南开始与美国合作解决越战美军失踪人员问题,并开展人权对话,希望以此表达改善关系的诚意。1991年4月,美国公布美越关系正常化的详细路线图计划,直到1994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才下令解除对越南的贸易禁运。1995年7月,美国和越南虽恢复外交关系,但迟至1997年5月,美国派驻的越南大使才正式就职。2000年美国国防部长科恩访越,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形式大于内容。同年11月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越南时,还与时任越共中央总书记黎可漂因民主、人权等问题相互批驳,最终不欢而散。这一时期,越美在加强双边合作中虽仍存在较强的战略疑虑和人权障碍,但在国内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双边经济关系取得一定进展。2001年,越美签订双边贸易协定(BTA),又于2003年分别签署了《双边纺织品协议》和《航空协议》,截至2004年底,美国在所有对越南投资的75个经济体中排第11位,共有215个项目,13亿美元注册资金。越南计划投资部外国投资局副局长阮英俊称:“如果将从第三国的投资计算在内,美国向越南的直接投资要高出三倍多。”2003年,越南国防部长范文茶访美,之后不久美军“范德格里夫特”号导弹护卫舰访问胡志明市,这是双边国防军事往来的开始,开启了越美之间的军舰互访机制。

自2005年越南总理潘文凯访美之后,越美关系开始逐步升温。此次访问不仅使美国作出支持越南加入WTO,取消越南纺织品出口配额等的经济承诺,而且也奠定了未来情报、军事等合作基础。2006年6月,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访越,他在河内对新闻记者说,美越两国正在考虑加强和扩大军事关系的途径。同年11月,美国总统小布什访越,给予越南永久最惠国待遇,这标志着越美两国双边关系的完全正常化。2007年1月,越南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第150个成员国。2007年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访美,带回了110亿美元的经济合同和订单,双方签订了《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当年美国成为越南的最大出口市场,双边贸易额达120亿美元,同时美国还是越南的第五大投资国,2008年前五个月就达到40多亿美元。据美国贸易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越南是东亚国家中美国给予经济和教育援助最多的国家,美越双边贸易额达152.83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23.61%,越南出口美国126.10亿美元,增长19.60%,美出口越南26.73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46.60%。所以,有学者认为,“双边贸易和投资已成为新越美关系中的面包与黄油”。2007年,美国修改武器贸易条例,允许视情况向越南出售非致命性武器。2008年,越南总理阮晋勇访美,双方一致同意设立两国间关于政治国防安全问题高级官员对话机制;此次访问中,美国总统小布什明确表示支持越南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2008年10月,越美首次政治国防与安全对话在河内举行,此后每年轮流在越美首都举办,至今已举办五次。越美双边经济关系捆绑更加紧密。2008年11月,越南副总理黄中海访美,时任美国国务卿赖斯表示欢迎越南加入TPP的谈判,认为越南早日加入该机制符合越南向地区和世界经济开放和融入的趋势。2010年3月,越南参加了TPP的首次谈判。2013年7月,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访美,双方确定将争取于今年内完成TPP谈判。越南外交部长范平明称,这将有助于越南融入区域经济,促进越南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创造就业机会。目前美国虽然只是越南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但却是越南最大的出口市场,从美国进口的产品(主要是电子机械、钢铁、塑料等)不但不会冲击越南国内经济,而且具有很强的互补性。2011年9月18日,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兼美国外贸服务局局长库马尔访问越南胡志明市时称,“贸易平衡不是美国的目的。我们不会减少来自越南的进口,而是要鼓励更多的越南产品出口美国。促使美国出口的动力是市场。”

近年来,随着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推出,以及南海问题的升温,越美关系急剧升温。2010年,越南利用其东盟轮值主席国身份不断推动南海问题的“国际化”,美国是越南的主要拉拢对象。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访美演讲时直言:“针对变化中的地区和世界局势,包括美国在内的主要大国有重要责任处理地区热点问题,例如‘东海’(即南海)。”明确表示希望看到美国在亚太发挥更大影响。2010年7月,在第17届东盟地区论坛上,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宣称“美国在航海自由,开放亚洲海上通道上具有国家利益”,并且认为解决南海争端是“地区稳定的关键所在”。同年,奥巴马政府还与越南就分享核燃料和核技术事宜举行高级谈判,一旦谈判顺利结束,美国将向越南提供所有关于核材料生产、保存及研究的信息。2010年,两国开启国防部副部长级对话机制,即国防政策对话会议,形成经常性的高层对话机制,就涉及两国国防安全的国际和区域问题交换意见,增强两国间的了解与信任,开展两国间的国防合作。2010年两国海军交流也频繁起来,6月,“仁慈”号医疗船访越;8月,“乔治?华盛顿”号航母、“约翰?麦凯恩”号驱逐舰分别访越南岘港,后者还与越南首次开展了海军联合演习;9月,两艘美军运输指挥船在越南接受维修服务。2011年8月1日,美国驻河内大使馆发表声明称,越南和美国的军方代表就两国间建立起正式军事医学伙伴关系达成协议。这是两国自1995年邦交正常化以来首次签署涉及军事合作的正式协议。以上外交互动既体现出美国急于拉拢越南的心态,也表露出越南欲与美国建立更紧密关系的考虑。2010年,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首次提出越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此后越南在不同场合明确表示希望推动越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越南认为战略伙伴关系不仅可以加强安全合作,而且能提高越南在国际社会的地位。目前越南已与包括俄、中、英、法在内的9个国家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5月,越南总理阮晋勇在第12届香格里拉对话会上的主旨发言强调,越南将致力于与联合国所有常任理事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但由于对“战略伙伴关系”的不同理解,美国国内面临的人权压力,以及避免关系过快发展带来的不利因素,2013年7月,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访美,越美《联合公报》宣布两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所列九大合作领域也只是已有合作的总结。

冷战后,越美关系从冷到热的发展过程,是越南与美国基于各自战略利益而展开的外交互动的结果。越南革新开放后逐渐实现了从意识形态到国家利益的战略思想转变,形成了“全方位、多样化”外交政策,改善与发展对美关系不仅只是摆脱政治孤立的权宜之计,更是建立“强大经济”,借助第三方确保国家安全利益的长远谋略。随着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推进,越南在制衡中国、维护海上通道自由等战略部署中作用凸显,给予越南经济实惠,提供安全保障成为美国拉拢越南的重要手段。但应当注意到,越美之间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分歧是不可调和的。越南与美国之间的交往与合作是不可能逾越越南共产党执政这一现实红线的。未来越美之间的关系将依赖于越美如何平衡人权、贸易和地缘政治之间的关系。这不仅是中国的关注,同样也是地区内各国所关注的焦点。尽管越南与美国关系背后有明显针对中国的考虑,但这只是大国政治在地区博弈的一个侧面。未来,随着中国发展的持续和美国参与的加强,地区实力对比会继续发生微妙变化,大国政治中合作的一面将不断增强,越美关系作为地区总体框架内的一部分,不会有突破性发展。

注释

[越]阮孟雄:《越美关系:回首35年》,《国际研究》,2010年第3期,第5~24页。

《越南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文件》,河内:事实出版社,1987年,第99~108页。

《越南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文件》,河内:事实出版社,1991年,第88~90页。

[越]杜梅:《当前局势与我们的任务》,《共产杂志》,1992年第6期,第3~4页。

《越南共产党第十次代表大会文件》,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06年,第112页。

《越南共产党政治局十三次会议决议》,河内:事实出版社,1988年,第17页。

越南《西贡解放报》,1997年7月28日。

越南《回顾2012年越南经济》,《海关报》,2012年12月31日,http://www.baohaiquan.vn/pages/nhin-lai-kinh-te-viet-nam-2012.aspx

http://www.voanews.com/content/vietnamese-president-in-washington-seeking-new-relationship/1709661.htm.

[越]阮武松:《毗邻大国小国的共存:理论与实践》,《国际研究》,2010年第2期。

Brantly Womack, China and Vietnam -the politics of Asymmetr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9.

李春霞:《越南官方媒体的中国认知变迁分析——以越南〈人民报〉(2000-2011)为样本》,《当代亚太》,2012年第5期。

《访齐建国:越南不可能成为美国的“盟国”》,http://opinion.huanqiu.com/1152/2012-07/2953688.html。

《美国—越南的最大投资国》,越南驻美使馆官网,http://viet.vietnamembassy.us/tintuc/story.php?d=20060223141559。

《越南加强外交提升国际地位》,http://world.people.com.cn/GB/1030/6655663.html。

《关于美越关系的研讨》,越南驻美使馆官网,http://viet.vietnamembassy.us/tintuc/story.php?d=20081008162048。

《2008年美越贸易金额达150亿美元以上》,http://viet.vietnamembassy.us/tintuc/story.php?d=20090309155120。

Frederick Z. Brown,\"Rapprochement between Vietnam and the US\",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 Volume 32 Number 3, December 2010, p.317, America Re-engages Southeast Asia.

《阮晋勇总理与小布什总统会谈》,越南驻美使馆官网,http://viet.vietnamembassy.us/tintuc/story.php?d=20080702110511。

《副总理黄中海会见美国外长》,越南驻美使馆官网,http://viet.vietnamembassy.us/tintuc/story.php?d=20081120161655。

《外交部长范平明谈国家主席张晋创访美》,http://nguyentandung.org/bo-truong-pham-binh-minh-noi-ve-chuyen-tham-my-cua-chu-tich-nuoc-truong-tan-sang.html。

《越南对于美国是重要的市场》,越南驻美使馆官网,http://viet.vietnamembassy.us/tintuc/story.php?d=20110919114603。

张晋创在美国国际与战略研究中心(CSIS)的演讲,http://www.voanews.com/content/vietnamese-president-in-washington-seeking-new-relationship/1709661.html。

转引自Carlyle A. Thayer, The United States, China and Southeast Asia, Southeast Asian Affairs, 2011。

2011年7月7日,越南新任驻美国大使阮国强在向美国总统递交委任书时称,其任期内的任务是,为了两国人民的利益和地区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不断促进两国关系达到一个新高度,并最终实现两国成为战略伙伴关系。2011年7月22日,在东盟外交部长会议上,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家谦与美国务卿希拉里会见时称,希望两国关系得到进一步提升,并成为战略伙伴关系。

丁工俊:《关于战略伙伴关系的几点思考》,http://www.tapchicongsan.org.vn/Home/Nghiencuu-Traodoi/2013/22829/Vai-net-ve-quan-he-doi-tac-chien-luoc.aspx。

《2013年香格里拉对话》,http://nguyentandung.org/tag/doi-thoai-shangri-la-2013。

责 编∕凌肖汉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1 我国现行惠农政策体系分析

1.1 农业政策

首先分析我国的农业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 国家在农业上实施“两减免、三补贴”政策, 减免农业税及牧业税, 并减免农业特产税 (烟叶税除外) , 给予种地农民直接补贴, 还给予部分农村地区良种补贴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第二, 实施稳定的土地承包制度, 我国出台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土地类型承包期限及承包方式:耕地的承包期是30 a, 草地为30~50 a, 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 加强完善农村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增强做好农田水利建设, 提高应对旱涝天气能力增强农业生产能力, 增强农村道路、网络通讯及电力设施建设力度, 做好农产品的生产、运输及交易;第四, 实施农业保险, 我国在2009年时, 已经对玉米、水稻、小麦等12种农产品实施了灾害保险补贴, 以减少因自然灾害或者是大型牲畜意外死亡而给农民造成的损失[1];第五, 推动农业产业化, 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农村成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及相关农业服务企业, 通过农业企业带动农民就业、农村发展, 农业企业贷款享受低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1.2 农村政策

一共有3项农村政策, 第一, 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农村修建沼气池, 改善农村环境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第二, 加大社会公共品的投入, 构建完善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给予农村扶贫标准优惠待遇, 平衡好城乡公共品供应, 以达到缩小城乡生活差距的目的;第三, 为农村引进干部管理人才, 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任职, 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多优秀人才。

1.3 农民政策

第一, 尽可能地减轻农民负担, 将村提留、乡集体收取教育费、计划生育费等取消, 出台相关制止在农村乱收费等的通知以减轻农民税费负担。第二, 将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多渠道转移出去, 积极发展乡镇企业, 给农民提供更多非农就业机会, 适当给农村劳动力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提升其劳动素质, 促使其向大城市就业。

2 国家惠农政策对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影响

国家惠农政策对农村经济与农民收入具有积极影响与作用, 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提高, 这里将以重庆地区为例进行分析, 重庆是我国推动西部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地区, 其被确定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配套改革实验区, 对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具有深远的示范作用, 重庆在摸索中前进, 在国家惠农政策支持下, 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2.1 提高了农民科技意识及农业机械化程度

农村地区交通落后, 信息传播闭塞, 很多优质农作物都不能得到推广。此外, 农民不懂得用科学技术致富, 也不知道怎样去联系相关农业科技部门, 只是将自己主观上认为好的农作物种植, 农村农民普遍表现出淡薄的科学技术意识, 农村地区缺乏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能力, 阻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近年来, 我国科学技术飞速发展, 传统手工生产大多数都被机械作业所代替, 机械作业方式也能较好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重庆多数地区都是丘陵、山区, 因此农具机械化程度较低, 而且农村农业生产常常采用粗放式经营方式, 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低, 极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因此也不能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2]。而我国惠农政策体系中的农业政策, 改善了这种不良局面, 农业政策关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给予其电力通讯及网络建设支持, 这样农民就能更便捷地获取信息, 通过网络了解先进农业种植技术, 开阔眼界、学习知识, 并且在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机械化方式种植粮食, 这样就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意识与农业机械化程度。

2.2 缩小了城乡间贫富差距, 农民收入增收

我国现在实施新农村建设, 这项建设工作的核心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我国自从改革开放后,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及发展, 出台了多项惠农政策, 特别是农业税减免后, 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重庆局资料显示:农民的人均收入具有较小的原始基数, 年均增长速度也比较慢, 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我国的在2006年时城乡收入差距达到了历史最高点, 之后在2008年又有所回落, 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 仍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重庆2010年的基尼系数大大超过了警戒线0.4, 农民收入有一定增加, 但是不能持续性增收, 绝大多数农民还处在解决温饱问题状态中。惠农政策体系中的农村政策能改善这方面的问题, 其中提到要加大社会公共品投入, 构建完善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给予农村扶贫标准优惠待遇, 平衡好城乡公共品供应, 这是一种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举措[3], 有效提升了农民生活质量。而农业政策中的“两减免、三补贴”政策, 及积极鼓励农村成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及相关农业服务企业, 通过农业企业带动农民就业、农村发展, 农业企业贷款享受低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减轻了农民身上的税收负担, 农民由此也有了更多更好的就业及创业机会。

2.3 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国家惠农政策也改善了农村基础设置建设, 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城乡间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重庆市重点将财政投入到农村地区, 并增大扶持力度, 积极利用惠农政策, 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的农村范围;并给予库区重点支持与建设, 对其实施特别政策, 加大科技投入, 建设“万名优秀人才助推库区工程”;在农村建立全面的低保制度、养老保险制度, 并积极促进农村各种类型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在资金、技术及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更是重点增大对基础设施等的建设如乡村道路、人畜饮水、通讯通电及中小学校舍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变为了市财政, 农民获得了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重庆农村地区实施的这些政策积极响应落实了我国提出的惠农政策, 从农业、农村及农民三方面提出制定了适合本地区建设发展的措施, 从而缩小城乡差距, 促进农村协调发展。

3 结语

国家提出的惠农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三农”问题, 多方面地给予了农村发展的优惠政策, 农村改革在政策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是不同地区在农村改革发展中也面临着不同问题, 对于重庆来说, 其面临着更大的机遇, 重庆是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改革配套实验区, 我国已经将其列入了西部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中。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的过程中, 将农村建设发展作为重难点, 重庆要想在西部地区领先实现全面小康, 关键做好农村地区改革与发展, 在国家惠农政策支持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摘要:“三农”问题在我国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逐渐显现, 农村经济发展波动、农民收入水平下降以及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扩大, 这都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 惠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农民实惠, 也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对农村及农民都有着积极作用。首先分析我国现行惠农政策体系, 然后结合具体地区分析其对农村经济及农民收入的影响。

关键词:惠农政策,农村经济,农民收入

参考文献

[1] 周青年.信息传递视角下的国家惠农政策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2012.

[2] 宋英英.国家惠农政策对农牧民收入的影响[D].兰州:兰州大学, 2010.

政策调整影响农村经济论文范文第6篇

我国在出口退税及加工贸易政策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被称为“加工贸易新政”,以下简称“新政”),对加工贸易特别是东部沿海加工贸易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试图对“加工贸易新政”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并对后“新政”时期的政府配套政策和企业对策提出建议。

一、“新政”出台的背景及原因

自1978年第一份来料加工合同在珠海香洲毛纺厂签订以来,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1年的25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9860亿美元,增长了394倍。从微观层面看,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渠道,形成了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制造业平台。然而,加工贸易在发展过程中诸多问题凸现:

第一,加工贸易资源消耗日益严重。我国加工贸易生产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资金和其他资源的高投入、高消耗。据统计,从2001年至今,我国加工贸易进口额一直以每年13.1%的速度增长,使我国出口增长付出了高昂资源代价和环境成本,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一些外商将母国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甚至废物等洋垃圾,通过贸易与投资转移到我国继续使用,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的空气、水源等生态环境。

第二,加工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2006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额仅占全国的2.6%。当前,东部沿海地区受土地、能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影响,部分加工贸易产业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寻求转移;而中西部地区受产业配套、运输成本、物流效率、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尚未具备承接转移的条件,也难形成东中西地区之间有效的传递和转移机制。

第三,加工贸易处于产业链低端。我国的加工贸易企业主要集中在最终产品的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产,劳动密集度高,技术含量较低,在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软件支持、关键零部件配套、关键设备和模具以及品牌等其他价值链环节上,多数被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控制,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上处于最低端。

第四,加工贸易的顺差过大。2001年至今,我国加工贸易出口额一直以每年12.1%的速度递增,产生过高的外贸依存度和巨额的贸易顺差,如2006年,我国加工贸易领域实现顺差1900亿美元,加工贸易顺差过大,导致外汇占款投放的基础货币增大,引发了人民币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影响了我国内外部宏观经济的平衡,引起了我国和外国尤其是美国和欧洲的贸易摩擦加剧。

为全面地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出台了“新政”。因此笔者认为“新政”的调控目的不是对加工贸易进行全盘限制,而是为了促进加工贸易与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即在近期内致力于解决贸易顺差增长过快,以及由此引发的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压力及贸易摩擦问题;中期目标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出口产品的过快增长,鼓励企业更深地嵌入国内经济,推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远期目标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中西部经济的大发展等。

二、“新政”的内容及特点

(一)“新政”的主要内容

2007年出台的“加工贸易新政”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进一步取消了 553 项“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将 2268 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低至13%,11%,9%和 5%;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等。

第二,针对资源性产品加征出口关税。对资源性产品,特别是钢铁、煤炭和其他的矿类能源产品加征出口关税。同时,在原有的限制类目录上新增了1853 个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编码的15%。

第三,在东部九省实现“两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外开展限制类加工贸易的企业需要根据海关的管理级别按照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缴纳 50%或 100%的保证金;而在“两区”之内及以深加工结转方式开展加工贸易,以及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不需要实行保证金实转。

第四,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将不予批准进行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

第五,非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产品所需进口的设备不再允许减免税进口。但是,用于加工贸易出口的不作价设备经过批准仍然可以保税进口。

此外,在“新政”实施的同时,国家实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制改革,同时国家加大环保治理、提高企业用于环保的成本,提高工业土地使用成本,出台《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劳资关系等。

(二)“新政”的主要特点

与前几次加工贸易政策相比,此次“新政”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调整范围广、力度大。这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调整的出口商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禁止类涉及184项,出口退税涉及2268项,则占海关税则中超过全部产品总数的30%1。

第二,调控商品有针对性。这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影响金额最大的是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而影响范围最广的是塑料制品。进口商品结构来看,影响金额最大的为钢材、纺织纱线和织物及制品、初级形状的塑料。

第三,东西部差别对待,“区内区外”差别对待。“新政”规定,中西部和“两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不列入此次受限制类商品目录范围。同时,“新政”规定2007年7月23日前未获得外贸权的东部企业,不予受理其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申请等。

第四,实施速度快。这次加工贸易政策实施时间紧,落实速度快。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不设“过渡期”,而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此次仅设一个月的“过渡期”,实属历次调整所罕见。

第五,通过实施“出口限制”进行调控。与前几次通过“进口限制”的调控方式不同,这次是通过实施“出口限制”进行调控。此次调整,主要针对加工贸易链下游的“出口品”进行限制,通过对这类的“出口品”在数量上进行“限制”,进而影响我国整个加工贸易结构。

第六,国内结转出口和货物实际离境出口区别对待。此次改革的限制类涉及商品的台账实转只是针对货物实际出境的出口,而对形式出口部分——产品深加工结转并不实行保证金实转,就是为了鼓励企业更深地嵌入国内经济,增加在国内的增值。

三、对“新政”的几点看法

第一,从长期来看,“新政”的出台对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在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和增加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双重作用下,会进一步淘汰一批规模小,资源消耗大、污染性强、经济效益差的加工企业,使得加工行业内重新洗牌,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升级转型,有利于缓解加工贸易产业顺差增长,优化加工贸易产业出口结构,提高生产要素使用效率,有利于行业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的企业,有利于保护环境、资源节约型的企业。但是,从短期来看,“新政” 增加了加工贸易企业运营成本,将对中国出口造成较大冲击。如据统计,此次调整东莞涉及加工贸易企业3054家,占全市加工贸易企业总数19.8%,就保证金实转来说,东莞企业将为此每年支付超过27亿元。如据海关统计2,2008年以来出口增速减缓的趋势明显,一季度出口总值 3059亿美元,增长21.4%,低于去年同期6.4个百分点;进口2644.8亿美元,增长28.6%,高出去年同期9.4个百分点;累计贸易顺差 414.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6%,净减少50.2亿美元。

第二,加工贸易发展造成的巨额顺差是导致中国内外部经济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笔者认为对于解决巨额顺差和外汇储备及人民币流动性过剩问题,从如下几方面来完善相关措施,效果会更好:一是逐步放松对外汇的管制,实现企业的自愿结售汇,政府不一定非要求企业将外汇上缴,可以让商业银行和企业成为持汇主体,最终建立有我国特色的外汇市场。二是现阶段可以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使外汇保值增值,也可以放贷给私营企业或其他机构锁定投资收益率。三是对于贸易顺差造成的外汇占款,可以通过央行发行票据从商业银行回购现金的办法控制人民币的流动性过剩。四是加大进口,无论是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都可以适当提高资源品包括石油、铁矿石等以及高新技术设备的进口量,缓解经常账户的顺差压力。

第三,笔者认为“将 2268 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低至 13%,11%,9%和 5%”,在短期内或许能够缓解我国国际贸易摩擦,但是将对我国政策的延续性及经济的长期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出口退税率的下降降低了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的热情,削弱了加工贸易企业和国内经济的联系,不利于解决加工贸易企业的“无根性”弱点,将影响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同时,事实上这种政策削弱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为出口退税的降低造成国内购料部分生产的成品“二次征税”的问题,即国内征收增值税,国外进口还要征收关税和增值税,严重削弱了企业的利润。出口退税率的降低或取消实际上是中央和企业争利,这会削弱资源优化配置,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第四,“新政”不一定能达到东西部产业转移的目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不一定因此而“跑”到中西部,也许会跑“离”中国。原因如下:一是加工贸易是外向型经济,越靠近出海口成本越低,中西部从地理位置上不具备竞争力;二是中西部有土地优势,但是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技术、制度、机制,同时人才储备也不足。三是中西部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与沿海地区相比一定程度上有差距。四是东南亚国家如越南等新兴市场的竞争力较强,加上加工贸易的“无根性”,我国加工贸易被替代的风险加剧。

此外,“新政”的实施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和收入减少,导致企业上缴税收和来料加工工缴费的减少,沿海地方政府的收入将受到严重影响。同时,此次政策比较突然,实施速度太快,让企业准备不足,没有给企业以充分的时间,预期政府政策的调整,感觉政府政策的“多变”、“不稳定”,不利于吸引企业追加投资,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四、对后“新政”时期的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我国加工贸易要顺利实现转型升级,要实行“渐近式改革”即政策的调整不能太激烈,最好要能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境界。就要达到的目标来说:一是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更深地嵌入国内经济的产业链条;二是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提高附加值,从贴牌生产转到创品牌的发展路径。三是鼓励中西部地区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为此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同时企业要及时研究,采取应对策略。

(一)继续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工具

出口退税的意义在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出口退税制度切合WTO规则的理念。要想让加工贸易企业和国内经济更紧密地联系,首要的是要继续鼓励加工贸易国内采购,就要继续对加工贸易国内采购料件的进项税实行科学的出口退税率。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料件部分以深加工结转形式出口时,国家采取“不征不退”政策。这样会使加工贸易国内采购料件的进项税沉淀在成品中,即使产品结转给下游企业最终由其出口后,也无法获得退税,这笔进项税就进入了产品的生产成本。笔者认为加工贸易国内深加工应该受到鼓励,国家应该出台政策,对深加工结转出口的国内料件进项增值税给予退税。

(二)制订多种配套政策,引导加贸企业提高附加值,自创品牌

国家商标总局及各省、地市商标局都要鼓励各加工贸易企业申请自主品牌商标,并提供更加便利的通道。对申请审批获得名优产品及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在各知名展会上给予推广支持。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建立中小企业银行,对自主创新型、自创品牌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同时,鼓励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政策性银行对这些企业实行贷款优惠甚至是给予企业贴息贷款,对产业技术升级起关键作用的技术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政府要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指导,引导企业及时进入或退出有关市场和领域。可以对自主创新型、自创品牌企业为提高加工技术而进行的设备更新实行特别折旧和减免税制度等。

(三)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不能简单地模仿

为了防止低级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简单的转移,防止资源掠夺和环境污染问题“再次”出现,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不能简单地模仿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发展的路径,国家应该对相关加工贸易产业进行严格的规范限制。不以环境为代价换取落后地区的发展,努力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加快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良好的加工贸易发展环境。有针对性地发展“环保、节能、少排”的出口优势产业。

(四)企业对策建议

一是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继续经营,或转移到临近的中西部地区省份,继续享受加工贸易的特殊优惠措施。二是放弃简单的、低附加值的产品加工,转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制造。三是改变原材料的采购途径,例如:利用增加进口保税料件来减少不得抵免的出口增值税等;四是审视整个供应链,重新筹划生产和交易环节来降低税收成本,例如:在半成品的出口退税率更高的情况下,将产品的最终生产环节移至国外;或增加国内加工的深度和环节,改变最终出口产品的商品归类以回避限制类商品目录管制等;五是争取国际采购商品或出口商品时更多的定价权,或者通过签订和汇率及原材料上涨因素同步挂钩的合同锁定收益等。六是本土企业抓紧实际参与加工贸易产业结构调整尽早融入加工贸易产业中,分享转型升级所带来的机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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