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竞争市场范文

2023-09-20

垄断竞争市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业市场;竞争文化;竞争监管;监管缺位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全国粮食的“八连丰”,我国农业产业政策的积极意义进一步凸显。但同时,也引发了伴随农业产业发展而大量出现的产业利润分配不公的现象。如目前市面上的五常大米大多卖到40~50元1斤,精包装五常大米售价都超过百元,一种抗氧化有机米更是卖出了每斤199元的天价,但是好的行情并未使当地农民受益,他们卖给当地大米企业的水稻价格每斤不到2元,巨额利润被中间加工企业赚走。

近些年来,中央与地方媒体频频报道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扬,但农民的收入水平却与此不成比例[1],导致两者间的矛盾不断积聚,观其缘由,除却部分与农业密切相关的因素外,譬如农业用地整体规模的缩减、务农实际劳力数量的降低、农业生产基础的科学水平较低等[2,3],还涉及其他非农影响因素,例如产业结构配比不够协调、市场调控与分配机制欠缺合理、商品流通中有效供求信息流转缓慢等[4],然而其中十分关键却又极易被忽视的要素便是现代竞争策略及当下政策对农业发展所起到的指引作用[5],其又直接表现为对农产品市场竞争秩序的规制。从这个意义上讲,五常大米事件所揭示的存在于农业领域中的市场竞争扭曲的现象,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二、从五常大米事件看农业市场竞争秩序的扭曲与原因

从目前对五常大米事件的评价看,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农民生产者是受害者,对加工、流通环节获利巨大的大米企业的谴责之声不断。在大米产业链条中,农民生产者陷入了极其尴尬的处境,他们付出整季、整年的辛勤劳动,但是由此获得的实际收益却与市场零售价格相去甚远——这明显有违常规市场机制下的价值规律和利益分配机制,不仅无益于宏观经济的健康持续性发展,更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侵蚀其本就有限的利益。然而,当我们从整个农业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冷静、全面地看待该事件带来的影响,可能就不仅是对农业生产者利益产生危害,而是对参与到农产品市场交易中的所有主体的利益都可能产生损害,这当然也包括了短期内获得巨额利润的大米企业。

一般认为,当自由竞争演化为一种经济运行样态,无论何种市场,其本质均为维系既有秩序的重要方式[6],对市场机制的恶性投机和肆意操弄,在阻碍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转的同时,还会显性或隐性地影响着共存于该体系中的每一个体。五常大米事件,表面上看是米业市场内部价值分配失衡的体现,然俯瞰该事件的始末后其所映射的却是农业市场竞争运行机制的震动。长此以往,价格垄断、限制交易、非法集中等违法竞争现象会日益猖獗,届时,无论是当前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生产者,还是短时牟取暴利的大米加工企业都无法抽身其外。尽管大米加工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经济规律使然,但在享有诸多社会福利与市场收益的同时,承担必要的道德及法律义务亦是其对称且应当的责任,然在市场竞争秩序缺乏有效监管和政策指引的环境之下,试图要求经营者自律自省、在恶性竞争条件下独善其身、并尽力维护现有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无疑是不现实的,当然,这也与企业追求利益的核心诉求相矛盾[7]。因而,需要架构一套符合经济规律,契合实际需求的外部竞争机制,通过实时有效、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来实现竞争的稳定和有序。

一般认为,只要存在经济性活动[8],就离不开市场机制,市场机制的有效发生必须以自由公平的竞争为前提和保障。近年来,社会对竞争与垄断的关注逐渐升温。为了保障市场竞争机制的健康有序运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配套相对完善的监督和执法机关——法律实施的硬件设施,而且还从社会公众对于竞争的观念认识、价值判断等非制度层面入手来普及和净化竞争文化——法律实施的软件环境。通过这两方面的努力来共同推动对各类违法竞争的规制。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是可行的,也是有待大力推进的。

然而,由于我国传统上“和合”文化对竞争理念的排斥和古代重农抑商经济发展政策与社会分层结构对商业文化和商人群体的抑制,造成了我国传统上竞争文化的缺失。加之,在新中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致使经济交往中竞争性因素的生成与发展被抑制,各行各业中普遍缺乏有效竞争。农业产业作为基础的民生产业更是如此,国家对农业发展管得太多、统得太死,行政指令经营代替了自由市场选择,导致在该产业内集约化程度始终不高,分散承包经营难以形成商业集体竞争力。这种生产经营状况进一步阻碍了现代竞争文化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成与发展。 必须承认,竞争文化的重大作用在我国这样一个长期缺乏市场竞争意识传统的国度里,可能难以在短时间内被社会大众所认识,但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在一个相对长远的周期里,竞争文化一旦扎根于一国的文化禀赋之中,将对该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难以估量的巨大作用[9]。事实告诉我们,现阶段在大力推进市场竞争,依法规范市场竞争活动的过程中,明显有点“力不从心”,即便有“先进”的、与国际接轨的竞争法律制度也会因缺乏相应的社会认同而实施起来困难。在农业产业内的具体表现便是,生产经营的发展主要依托于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10]19,从业者对于发生在市场交易环节中的竞争性规范和监管不了解、不关心、不在乎。

五常大米事件作为当下农产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单个事件,虽被媒体报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淡出公众的视野,已不再为一个热点。然而,从学术反思的角度看,该事件的发生不是一个偶然,其影响也不是短暂的,涉及的利益群体亦非单纯的农民兄弟,反映了我国传统文化和制度惯性在面临现实需要时的一种惰性与尴尬。从这个意义上讲,该事件的发生又有其必然性,所损害的是整个社会在享受农产品市场有效竞争时所带来的利益,是竞争文化缺失与竞争监管缺位在农业发展中的凸显。

三、农业竞争文化的培育

所谓竞争文化的培育,既是将竞争的正面作用对自由公平的价值追求,对社会进步与人民生活满意度提高所做出的各种贡献;以及相应的负面影响,容易形成垄断、控制市场价格、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等两相结合全面并深刻地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阐述,从而使健康积极的竞争意识植根于社会共识的深处。在这一过程会涉及诸多层面的因素,涵盖固有消费观念的变革、恶性经营行为的规制、有效政府监管的建构、市场经济主体间思维的沟通、市场机制与交易规则的正确认知等,可以说,经济体系的每个组成要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竞争文化的实质,其重要影响则表现为,作为职能转变中的政府部门,应当注重准确把握其在竞争中所扮演的角色,致力于宏观经济的正常监管和秩序维护;作为市场竞争的参与主体,则需要果决地担负市场自由交易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和社会效果,并不断通过科技创新或资源优化等途径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广大的市场消费者,则应积极正面地运用竞争规则,努力争取竞争带给自身的正当利益,进而更加全面并深刻地理解竞争文化[11]。最终通过竞争监管者、市场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认识与行为推动竞争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具体到农业领域而言,竞争文化的培育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从我国农业长期以来的生产经营模式看,分散的、非组织化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农业生产者议价能力低,商业意识淡薄。我国虽然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享有了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内过渡期待遇,但是从长远来看,我国不可能长久地享有差别待遇。近些年来,就出现了外国资本和竞争者对我国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业的注资和收购。这一方面是经济全球化与竞争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农产生产经营者竞争意识差,包括竞争防卫和竞争进取,竞争能力弱,对竞争价值关注不够等竞争文化的缺失。因此,必须抓紧时间,积极培育农业领域竞争文化的生成与发展。这对现阶段农业发展至关重要,将有助于推进农业领域的竞争法律政策的实施。

第二,从我国农村地区享有的文化、教育资源和农业生产者的综合素质看,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短时间内培育和提升农业从业者对竞争价值的理解与认知水平困难重重。我国实施改革开放至今,学术界持续的科研关注以及新闻媒体对完善相关法制建设的呼吁对于推广竞争文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地域广袤,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建设水平差别大,文化、教育、宣传资源投放不均等自然与社会原因,导致在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体中对现代法治理念和先进文化的传播与培育效果不理想,加上传统的农村治理模式,相对封闭环境下的熟人乡里情结和村落结构,致使农业生产者对竞争性生产、生活方式的懈怠和不渴望,对商业性、竞争性信息的不敏感和忽略等现象广泛存在这些都为现阶段,在农业领域内培育和传播竞争文化设置了诸多障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农业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竞争法律政策的认知和实践,这反过来又制约了农业生产经营者对竞争文化的理解与支持。

鉴于此,应加大资金、人员以及教育技术的投入,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宣讲,其中将经常在农业领域发生的违法竞争类型及其救济途径作为讲授重点,注重实例与案例演示。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农民或农民经济组织设立竞争法律救助安排,提供法律服务,减免相关收费。通过知识传授与法律实践帮助,两方面积极、有效地在农业领域内培育和传播竞争文化,营造农业竞争法律政策运行的良好认知环境。从而整体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竞争意识、竞争观念以及对竞争价值的评判,推进农业竞争法律及其监管的有效运行。以此进一步推动农业领域竞争文化的巩固与发展,在农业领域内形成竞争文化培养与竞争监管实施两者间的积极互动。

四、农业竞争监管缺位的应对策略

在五常大米事件中,一方面,我国既有的法律对于农业市场竞争问题缺乏系统制度规定,可供参考的类似案例也相对有限,暴露出相关部门对于制度构建和实际操作上经验的欠缺;另一方面,作为竞争基本法的反垄断法对农业领域特定主体所实施的特定行为规定了适用除外,但是对特定主体——“农业生产者”、“农村经济组织”以及“农产品”等关键词,没有明确的补充解释,这导致了对大米企业、大米协会身份认定上的困难。虽然大米企业的协同行为属于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中的特定行为,但是主体是否适格不明确。因此,能否适用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条款还是个未知数。在这种情势下,一方面现有农业法律,对该事件应处不力;另一方面,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在两者共同的作用下,最终导致了法律监管的缺位。

近些年来,结合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实际形式,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农业领域颁行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农业法律体系已初具雏形。然而,令人扼腕的是,我国农业领域的法学研究很难与农业立法趋势及执法需求相同步,致使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无法充分发挥,这对于农业法学的发展以及对“三农”问题的深刻理解是有所影响的[10]。五常大米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由于农业法与其他规范农业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在衔接上出现问题所致——主要是与反垄断法中有关农业适用除外规定之间的关联出现漏洞所引起。

鉴于此,我们需要加大对农业法学的研究,科学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在完善农业法律体系的同时,协调农业法律与综合性竞争法律的关系,从法律系统内部平衡产业发展与竞争的关系。

一方面,考虑到市场竞争条件下农业产业抗拒风险能力的薄弱以及农业危机所带来的连锁社会反应,现有农业法律均旨在加强对农业产业调整和发展的支持,体现出国家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形态的关注和监管,其对于“三农”问题的态度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农业法律来付诸实施,属于产业法范畴[10]。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必然会遵循一般的市场竞争规律,适用于竞争法对此类活动的调整和规制。

既然将农业法划分为产业法,那么当用农业法来调整农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类经济关系时,其本身就面临着一定风险,因产业法旨在实现产业的整体提升或发展[12],至于产业内部价值秩序是否协调,自由公平理念能否得以充分体现,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效果便已经超出了产业法能够兼顾的范畴,甚至在产业利益与竞争利益相悖时,产业法会自然地偏向前者。因此,对农业领域的市场竞争监管,应交由综合性竞争法律或者是体现产业特征的专门性竞争法律来完成。

在五常大米事件中,农民兄弟之所以收入甚微,除了农产品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上的法律消极冲突外,在很大程度上也在于自身市场议价能力低,与大米企业无法形成利益上的博弈,加之大米企业和大米协会滥用了其农业经济组织的身份。

农产品自身具有的易腐性,致使其对于运输和储存环节具有极强的流通依赖性,这也导致大部分个体农业生产者同中间商(如收购商、物流商、批发商)间难以保持平等的市场交易地位。个体农业生产者为了保证生产成本,避免供求失衡时为积压的农产品消化市场风险,通常会选择与农产品收购商提前签订收购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订单很难准确反映实际交易时的真实市场价格。五常地区的农民大多数与大米企业签订了销售订单,收购价格普遍偏低。更有甚者,在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或稻米产业管理中心抑或大米协会的引导下,收购价格也趋于一致,形成了价格卡特尔。以上诸因素的综合作用则呈现,本身就处于交易中弱势的个体农民与优势的收购企业无法达成在自由竞争环境下的博弈,只是一种非正态下的压迫性交易。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对“大米协会”功能的滥用,在滥用现象出现之后,又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虽然我国已经施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是普通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困难重重。这两方面的对比,一是政府主控下的所谓“农业行业协会”的滥用,二是普通农户想创建、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寻不着门道,如此现实怎能营造出农产品市场自主选择、公平交易的自由竞争局面。进一步论,一方面,我国农业法和竞争法法等法律,为农业生产者及其经济组织,从事开放、竞争、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一般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并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另一方面,我国存在特殊的法律实施和运行机制,加上超大型国家法律实施中,统一的法律与各地方经济社会区域特点的协调,致使在法律实际运行中,极易出现理解上的偏差,使用上的混淆,以地方利益取代国家利益,以产业团体利益挤压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

针对于此,首先解决农产品市场交易双方力量不均的问题,鼓励和扶持普通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势均力敌方可进退自由,公平交易;其次依法加强监管,严格规制产业组织滥用产业功能。政府主控下的诸如“大米协会”等经济组织,归根到底可认定为一种产业组织,其发挥产业功能无可厚非,但是允许其过度扩张则势必损害基于自由竞争所带来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理利益;最后做好农业法与反垄断法适用的衔接工作,注意各地方经济社会区域发展特征对法律适用的影响,在保证农业产业组织的功能得到充分并且正确发挥的同时,尽可能地防止或降低由此带来的消极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应灵活但有原则地运用法律法规,始终把社会公众利益作为衡量法律适用的标尺。

事实上,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相关规定的解读,可以得知,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拥有对农业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管权。与此同时,依现有反垄断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市场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恶性竞争行为的监管权限,考虑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机制,可以适当让地方和中央两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可能地条件下进行监管互动和信息共享,形成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融合平台,依情况选择执行农业法和(或)反垄断法,防止农产品市场竞争监管的缺位。此外,还可以在农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性竞争执法机关间建立起有实际法律效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保证农业利益与竞争效益的正确结合,最终实现产业政策同竞争政策间的互动互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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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惠.我国农业法学研究问题分析[J].农业经济,2011(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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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宾雪花.产业政策立法问题研究[M]//张守文.经济法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Resolution on Lack of Competition Culture and Disability of Competition Regulation in Agricultural Industry: A Case Study of Wuchang Rice

CHEN Bing

(Law School,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arket; competition culture; competition regulation

垄断竞争市场范文第2篇

摘 要: 为促使高校经济学课程内容尽快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需要,通过产品市场理论、要素市场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经济增长理论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理论等五个方面,介绍了数字经济与这些理论的相关内容;提出数字经济在这些理论教学中的融入点,通过阐述将数字经济与经济学课程的融入方法和建议,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型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 数字经济 经济学课程 融入 

一、数字经济融入产品市场理论的内容设计

(一)产品市场理论

在经济学教材中,产品市场理论主要包括:①供给和需求理论,介绍产品的需求定理和供给定理,影响需求和供给的因素,供需均衡模型等。②消费者选择和效用理论,讨论消费者对不同产品的偏好和选择,价格和收入变化对消费者均衡的影响等。③生产和成本理论,讨论企业如何分配各种生产要素使得产品的产量最大化,以及不同产量情况下企业的生产成本变化情况等。④市场结构理论,讨论市场的类型,分析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厂商的均衡产量和收益的变化情况。

(二)数字经济中的相关内容概述

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下,互联网造就了一大批以前端展示信息为核心的企业。如电商平台、资讯平台、社交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等,微信、淘宝、京东、美团、滴滴等巨头企业拔地而起。例如,在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信息消费应用于疫情防控的各个方面,诸如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也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促进了信息消费的推广和升级,多领域多群体疫情促进信息消费普及和边界拓展。信息消费打破了供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消费与供给的精准匹配,有力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

(三)数字经济在产品市场理论教学中的融入点

在讲解产品供需理论的时候,可结合“数字经济下产品市场供需关系的转变”来进行阐述。先对供需关系概念和理论进行讲解,然后通过举例进行巩固。例如分析这个案例:我国机械加工产业从传统制造技术以金属切削的“做减法”方式转换为数字化制造,采用以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技术融合为核心的3D打印的“做加法”方式,让学生深刻理解数字经济正在打破传统供需关系。又如,在讲述消费理论时,可以提出问题:“在信息消费数字化发展下,中国老百姓为何喜爱储蓄,是由于消费倾向引起的还是由于收入引起的?”引发学生思考。这种案例教学可以由老师讲授为主,也可以提出问题后,让学生课堂讨论掌握理论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数字经济融入要素市场理论的内容设计

(一)要素市场理论

[HJ1.9mm]要素市场理论可分为生产要素的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其中生产要素的需求方面包括完全竞争厂商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完全竞争厂商的生产要素需求曲线和完全竞争市场的要素需求曲线等理论。生产要素的供给方面则讨论从要素所有者的最大化行为出发来分析其对要素的供给量是如何随要素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的。

(二)数字经济中的相关内容概述

1.数据成为核心生产要素,具有要素报酬递增的规律。数字经济下的产业互联网市场,不再是传统产业的单一市场,而是为满足需求跨产业的要素融合市场。数字经济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物联网的发展带动数据的爆炸式增长,根据IDC的数据,新摩尔定律主导下全球数据总量将由2015年的6ZB增加到2020年的44ZB,到2035年将达到19267ZB。在智能商业时代,数据所带来的影响力将不亚于甚至超过土地、劳动力和资本三大生产要素,成为不可替代的第四大生产要素。

2.健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数据本身就是一种商品,作为生产要素由市场合理配置,参与收益分配属于初次分配,要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通过市场方式完成。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对数据的保护和规制势必要厘清数据自身的产权制度,产权的大小决定了数据主体参与市场分配利益的多少,数据产权制度的建立能够使数字经济参与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相配套,引导各主体平等有序地参与数字经济发展与市场竞争。

(三)数字经济在要素市场理论教学中的融入点

生产要素理论实质上就是收入分配理论,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把数据作为其生产要素的经济思想是与传统经济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因此在讲述要素理论时引导学生举例分析生活中信息是如何影响劳动供给和需求、劳动的边际产量以及劳动均衡价格,通过案例的讲解,从而让学生更好的掌握要素对于均衡价格和数量的影响。同时,在讲述要素报酬分配理论时,在同学们掌握了要素与边际产量值关系的基础上,可结合数字经济中“将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決定报酬”这一机制的建立来引出话题,并提出问题:电脑程序员为什比加油站工作员工资高?同时可播放当前区块链发展现状视频,通过一系列的时代生活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数据如何参与分配来维持市场的竞争秩序。

三、数字经济融入市场失灵理论的内容设计

(一)市场失灵理论

经济学教材中指出市场失灵理论是指利用价格的自动调节不能使社会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状态。它包括①公共产品理论,讨论公共产品若由私人提供必然引起的严重的成本收益失衡。②外部效应,讨论正负外部效应对市场的影响以及矫正。③市场信息不对称,讨论不完全信息引起的逆向选择行为和道德风险行为如何导致市场失灵。

(二)数字经济中的相关内容概述

1.发挥数字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当社会经济基础从工业经济转变为数字经济时,基于数字经济的“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之间形成了新的组合方式或资源配置机制,如基于大数据的“看不见的手”可能转变具有局部“看得见的手”的功能,而“看得见的手”则由于大数据、人工智能转变为部分“看不见的手”的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加强市场、政府和社会自组织三种资源配置机制之间的融合创新以及有形实物资源与社会无形资本之间的融合创新。

2.数字经济中企业市场支配的垄断问题。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可以成为一家企业的竞争优势,却也可能妨碍市场竞争,并被垄断经营者作为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工具;数字市场中企业之间数据资源共享与专享之间的矛盾将成为主流,从经济学层面看,实际上是数据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数字经济中存在诸多的市场问题,如何处理生产与定价效率之间两难的“马歇尔冲突”问题,如何处理具有垄断地位的平台型企业与双边市场中的众多小企业之间的关系。

(三)数字经济在市场失灵理论教学中的融入点

在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平台经济迅速崛起,新的数字平台通过掌握消费者数据,垄断了流量入口,拥有对平台内的企业的较大决定权。因此在市场失灵理论的讲述中,把数字经济下产生的新形式的市场垄断和市场失灵作为主要讲述点,通过案例分析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强制要求经营者“二选一”的压制竞争的行为,解释当前平台数据产权化造成的数据垄断的现象,从而造成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失灵。另外,从数据到大数据所引发的跨界竞争,展现的是与以往不同质的竞争效果,可结合谷歌的跨界竞争导致了传统巨头的衰败案例进行讲解。另外,举例德国的Facebook案以及国内的人人公司诉百度案,解释数据垄断和竞争是怎样运行的问题。数据资源以及技术构成了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竞争力,在数字经济市场上的支配地位经营者,具备排他性的实力,极易形成寡头数据控制者,很容易拉升数字市场的进入壁垒。这又是其数字经济下市场失灵的另一展现形式。将数字经济特点与市场失灵的表现加以融合,通过经济的现实问题来讨论数字经济下市场失灵的背后原因与理论。让学生不仅理解经济理论,更要具有对现实经济问题的思考。

四、数字经济融入经济增长理论的内容设计

(一)经济增长理论

经济增长理论是研究解释经济增长规律和影响制约因素的理论。大致划分为古典经济和现代经济增长理论。①古典经济理论强调市场自由,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分析讨论对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问题。②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研究长期内如何达到较低的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以及在适当的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率目标,注重研究如何控制各种经济变量使其满足稳定增长条件以及选择什么样的生产函数是研究经济增长的关键。

(二)数字经济中的相关内容概述

1.数字经济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成为软件产业增长点。截止2019年底,全国光缆总长达到4538万公里,全国所有城市基本建成光网城市,2019年5G基站建设量达到15万座.,为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数字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数据资源,为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新兴业态的快速落地和应用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这些新技术和新业态的发展为软件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随着区块链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很多交易系统和智能硬件设备需要通过嵌入式软件来实现“赋智赋能”。还通过支持智慧医疗、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智慧城市等智慧系统的发展创造出了新的市场需求,使得在交通、安防等领域的信息技术需求增长明显。

2.数字经济推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改善。世界贸易组织(WTO)称,目前预计2019年全球商品贸易仅增长1.2%,大幅低于4月预估的增长2.6%;目前预估2020年增长2.7%,也低于此前预估的3.0%。贸易到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再到一些关系到全球生产力提高而急需解决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同数字经济相关的制度建设,都因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冲击,处于止步不前的状态,中国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巨大推动力,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方面的发展,为我们进一步提高全要素劳动生产率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全要素生产率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效率,在人口和资本积累贡献下降的情况下,更多要靠全要素生产率,而发展数字经济正是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途径。

(三)数字经济在经济增长理论教学中的融入点

在讲述经济增长理论这一章节时,可采用实行“财经新闻—经济理论—政策运用”的模式来进行知识传输,例如,在讲述GDP有关知识,引导学生比较分析对传统经济与数字经济下GDP的区别,同时通过“两会”新浪网“等财经新闻的热点,提出思考的问题:是否GDP总量越高越富有,通过数据展现二者的关系;另外,在讲述影响GDP增长的关键因素,可结合数字经济发展下全生产要素的必要性,引导学生分析当前我国近年来GDP增长幅度较小这一经济现象,并举例有关投资、消费和外贸等对GDP影响的案例,从认识GDP指标的内涵延伸到分析影响GDP增长的因素,加强理论知识的应用,同时让学生课后对《华尔街日报》《经济学家》等经济类的报刊杂志的评论板块以及热点专题进行阅读。从而了解GDP增长背后的市场需求变化来加深理論理解。

五、数字经济融入宏观经济政策理论的内容设计

(一)宏观经济政策理论

宏观经济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府有意识有计划地运用一定的政策工具,调节控制宏观经济的运行,以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它包括①财政政策,讨论通过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变化来影响宏观经济活动水平的政策。②货币政策,讨论如何调节货币供应量,以达到总需求与总供给趋于均衡的一系列措施。③收入分配政策,讨论如何针对居民收入水平高低、收入差距大小在分配方面来制定原则和方针实现宏观目标。④对外贸易政策,主要讨论政府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准则。

(二)数字经济中的相关内容概述

1.数字货币改变货币经济体系,推动零利率、负利率时代的到来。以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需求不再是利率的函数,因为数字货币的出现,使得未来资本不再稀缺,原来经典意义的资本有可能面向消亡。政府的公共投资、公共消费和公共产品会大幅度地增加。另外,数字货币最终导致IS-LM模型失灵。IS讲的储蓄和投资的关系,LM讲的是货币偏好和货币供给的关系。不论是IS,还是LM最终都受制约于利率。数字货币对传统货币体系和宏观经济的渗透,加速了IS-LM模型失灵。

2.数字货币全面侵蚀总需求-总供给模型的基础。数字货币将全面侵蚀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模型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庇古效应,凯恩斯革命以及传统国际贸易模式。数字货币和数字经济加剧了股市波动和物价水平之间相关性越来越强的趋势,凯恩斯提出的“有效需求”理论,在进入数字经济和信息时代之后,投资与就业的相关性不断削弱。互联网革命和信息时代到来,基于全球化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形成,服务贸易崛起,传统贸易正在被改变,数字货币和数字经济将会进一步改变国际贸易产品的结构,同时影响国际贸易在宏观经济中的位置。

(三)数字经济在宏观经济政策理论教学的融入点

数字经济的发展意味着供给效率的提升,抑制人口老龄化可能带来的物价和利率上升压力。在讲解宏观经济政策理论时,可将数字经济融入,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可举例“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弥补财政赤字”的政策。在金融政策方面,利用P2P网贷、众筹以及支付宝、余额宝、QQ钱包等金融产品,来分析探讨数字经济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降低信息不对称对金融信贷的约束,让弱势群体享受金融服务,改善金融结构。在产业政策方面,大数据降低信息不对称,提升资源包括劳动力使用效率,增加了劳动力有效供给,来抵消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供给减少问题。

在数字经济时代,把数字经济融入经济学课程的教学中,有利于培养既掌握经济学理论知识体系又熟悉数字经济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复合型人才。如何凝练数字经济特点,将其内容更好地融入经济学课程的产品市场理论、要素市场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经济增长理论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理论中,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李勇坚,夏杰长,刘悦欣.数字经济平台垄断问题:表现与对策[J].企业经济,2020,39(07):20-26.

[2]龚月.数字经济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策略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20(12):176-178.

[3]石中金,单寅.认识数据要素市场,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J].互联网天地,2020(06):38-39.

[4]王佳欣.数字经济成为助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J].财经界(学术版),2020(17):17-18.

〔本文系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3396);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項目(项目编号:yjg203081);重庆邮电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XJG19229);重庆邮电大学国际化教育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JJY19-2-17)阶段性成果〕

(杨波、陈园园,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垄断竞争市场范文第3篇

车险核保 赵霞

摘要:自从中国加入WTO历经十二年时间,保险行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因保险主体的增多和主体经营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国家放开交强险承保的政策限制,财产险公司间的竞争日趋加剧,特别是2013年的竞争,更是显得激烈且难以应对。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业务经营不进则退。财产险公司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健经营,保持优势。我围绕财产险公司如何提高市场竞争力,以怎样的竞争策略和竞争手段应对今后多变的市场发展进行了思考,并从管理模式、服务品质、营销策略和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浅显的探讨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方法。 关键词

竞争力

管理

人才

营销

服务

入世以来,中国的财产保险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保费收入从2001年的 688.24 亿元增长到2013的约3126.7亿元(根据2013年1-6月保费收入统计估算),增长率约为 %。经营财产保险的公司数量已从2001年的20家发展到2013年的 家(其中中资 家,外资 家)。入世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保险主体的增多,使得保费收入快速增长的背后影射出竞争的形势更加严峻。如何提升财产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

1 而促进业务的快速发展,这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经营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竞争策略探讨

截止2013年9月份,人民财产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和平安财产保险三家公司占据了市场份额的68.6%,其中:人保财产保险公司36.7%(2001年73.91%);平安财产保险公司18.3%(2001年9.71%);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13.6%(2001年12.43%),从这组数字反映出我公司的发展速度较平稳。

在当前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代步工具需求日益强烈,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10年全国私人汽车保有量为5938.71万辆,保有量增长29.81%,私人汽车保有量占总保有量的比重为76.21%,比2009年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汽车已成为当前人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必需品,特别是私人汽车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各家财产保险公司都在寻求快速发展,突破现状的出路,因此对车险业务的争夺成为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的焦点。在主体众多,监管措施严格的现状下,保险公司只有从内部管理模式转变和对人才培养方面采取新的策略,才能为争取更加有利的市场地位打好基础。

(一)管理模式的竞争:深化管理模式改革,降低运营成本策略。

目前财产险公司的管理模式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指导型管理模式。所谓指导型管理模式,是指总公司主要针对各分公司

2 进行经营目标、经营策略、业绩考核等方面的指导和规范;各分公司再根据总公司的目标、策略、考核等对下辖中支公司进行指导和规范,而对其实际的运营过程主要由各分公司、中支公司结合当地市场情况独立运作。第二类是集权型管理模式。所谓集权型管理模式,是指总公司除了对各分公司、中支公司进行经营目标、经营策略、业绩考核等方面的指导和规范外,对其具体的实际运作过程进行要求和高度的控制性管理。

以上两种管理模式各有自己的优点:

1、指导型管理模式,充分的放权给各分公司、中支公司,使其能更加灵活的适应本地市场的变化和适应市场需求。

2、集权型的管理模式,能够使公司更加容易的走上标准化管理、专业化管理及低成本运营的管理模式。

1.低成本策略。所谓低成本策略就是通过建立具有规模经济的组织,通过积累生产经验和其他措施,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在同行业中的低成本优势,然后采取低价格策略。目前,我司在全国拥有 40 家分公司,2200余家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以及包括万余名销售代表在内的直销团队。庞大的规模使我司完全有条件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来实现低成本的运营策略。

在目前商业车险新产品即将出台,各地限购政策持续,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提高,维修成本和增值服务成本的上升和单均保费不断下降的矛盾,以及赔付成本的负面影响等市场不利因素影响

3 下,我司也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实行了多方面的措施。

一是以车险风险分类体系为基础,围绕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管理要求,推进车险承保技术由车辆个体管理向客户风险组合管理转型,从而起到对客户赔付情况进行分类的作用,有利于实现分散业务集中定价降低成本。

二是以承保运营体系改革为契机,搭建常态化沟通管理平台。总公司筹备中的运营中心加大承保、理赔等环节的集约化管理。山东分公司内部进行了承保流程优化改革。合规、合理、科学地对整个承保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去雍留简,提高承保效率,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以上措施大大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是借当前集团公司企业转型为契机,以承保引擎系统技术创新为机遇,完善承保系统业务功能,扩大智能化核保决策平台试点范围,增强风险管理和定价能力,降低人力成本,继续保持我司车险的专业技术竞争优势。

四是继续提高分公司的精细化承保监控能力,加强对分公司以下机构承保流程的细节管控,完善业务监督机制,降低风险成本。

五是继续完善分公司多渠道、多维度的车险业务质量监控体系,实现动态承保策略,有效平衡车险业务规模发展和品质改善之间的矛盾,提高经营质量,降低经营成本。

2.品牌服务差别化策略。所谓品牌服务差别化策略就是创造本企业服务的“独有”的特性,使之与同行业其他产品相比具

4 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对本企业的产品更感兴趣,产生依赖,消除价格的可比性,从而产生强大的竞争力量。如何形成我司“独有”的品牌服务呢?什么是我们“独有”的品牌服务呢?我认为,可以从服务和营销入手。标准而专业的服务会让我们成为“正规军”,适当的营销使“CPIC”成为可以“信赖”的品牌。

(二)人才培养的竞争:加强人员综合素质培养,留住人才,让企业走的更稳更远。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数量已从2001年的20家增加为2013年的57家,而且还在成立新的公司。保险主体数量的急速扩张带来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与专业人员数量短期内的有限性形成了突出的矛盾。这个矛盾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部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二是企业高级专业人才的大量流失。因此,企业要在竞争中最终取得胜利,必须改革自己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方法,在管好人、留住人上下功夫。

提高公司内部员工的满意度与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应将提升员工满意度作为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的首要条件。一是培养和激励员工积极的工作态度。在雇佣人员时应选择拥有良好生活态度的人,同时注重关键岗位人员的配置。将优秀的人才放在对维护顾客关系极为关键的工作岗位。二是要关心其自身价值的实现,培养其对公司、对个人发展的信心。三是应加强职工培训,使员工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在与客户接触时有充分的自信。四是要给予一线服务人员充分的自由来为客

5 户提供服务,同时对其权利作出合理限制。

适当的奖励和频繁的赞赏也能起到激励员工的效果。激励和奖励必须能够刺激一线人员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顾客的问题。这就要求公司对一线员工的正确行为能做到恰如其分的奖励和赞赏。在奖励方面,主要是要与业绩挂钩,以业绩论报酬。而赞赏的目的在于精神鼓励,形成员工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核保队伍专业化建设,搭建核保人员绩效管理平台,对核保队伍实施常态化的绩效管理,对出单、初审、核保等岗位实行专业能力考核,达到提升核保队伍人均产能和增强执行能力的标准。

二、竞争手段的探讨

基于以上竞争策略的分析,我认为提升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主要是从二个方面,即营销策略的竞争, 服务品质的竞争。

(一)营销策略的竞争:让“CPIC”成为可“信赖”的品牌

如何提升自身品牌的可“信赖”感呢?

我认为品牌的营销,首先是亲合力的营销。要体现公司的责任感,即对社会的责任感、对客户的责任感,这样才能让广大客户对保险公司产生信赖感,这种“信赖感”是提高客户忠诚度的重要因素。例如,可以将公司为公益事业进行的各种捐赠活动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客户,并加注因客户对公司的支持才有了对社会献爱心的能力,无形中让客户也体验到这样的义举形式也有客户的功劳,让客户也了解到这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

6 客户对公司产生亲合力,相信也是用营销争取到客户的最佳方式。

其次,突出品牌的视觉营销。例如,不仅理赔人员要使用喷涂“CPIC”标志的车辆,统一穿着带有“CPIC”标志的服装,配带工牌。对直接与客户进行业务接触一线服务人员,都应要求车体有“CPIC”标志,统一标志的服装,配带工牌。统一着装,标准化的理赔服务会让客户产生庄重感、正式感,长久的视觉营销,让客户感到:为他服务的理赔人员是专业而可靠的“正规军”,从细微处体验到与之接触的公司员工是专业人员,公司也是可以“信赖”的公司。

(二)服务品质的竞争: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可“信赖”的服务,成为公司品牌建设的有力保障。

财产保险公司究其本质是金融服务行业。服务客户,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是其责任和使命。因此,打好“服务”这张牌是取得社会“信赖”,保户“信赖”的第一法宝。如何打好“服务”这张牌呢?我认为:应当从对外服务要求的人性化、专业化;对内服务要求的标准化和制度化两个方面入手。

1. 对外服务要求人性化、专业化。

对客户的服务:一是承保时与客户的沟通。客户经理应充分了解顾客的需求,应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客户选择全面、合理的承保险种,并根据需要增加补充条款。要切身为客户的要求考虑,可以根据客户的风险特征设计承保方案,确定险种组合,使

7 客户能享受到充分必要的风险保障。二是理赔服务时,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一方面要及时赔付,另一方面要努力为客户减轻损失提供方便。三是为客户提供更贴心的增值服务,让客户真正体验到公司对客户的关心和体贴。如:疑难案件的无偿援助,协助解决客户车辆发生事故后与第三方产生的法律纠纷、人伤调解等问题,公司可以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医疗专家指导、协助调解等工作,以及客户就保险理赔的所有疑惑问题,解决客户后顾之忧的同时,也树立了公司的服务品牌。

通过网络全方位、多渠道为客户提供服务。无论你在何处,都会有专职客服人员为你提供专业、标准的保险咨询服务。向客户提供灾害天气提醒、防灾防损、夏季车辆保养、冬季车辆养护以及与车辆、车险有关的时事消息、增值服务等各类资讯信息。通过增值短信,体现公司关怀。

2. 对内服务要求标准化和制度化

只有过硬的硬件和软件配套支持,才能更完善地为客户服务。

一是以提升渠道综合承保管理能力为目标,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的承保策略,落实业务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协议沟通,助力渠道业务健康发展。二是对现行承保系统的流程改造以提高系统的智能化,进而提高整体效率。三是优化批单批改流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二级机构内的跨区域批改作业。四是对现行的各种服务措施要监管到位,通过对客户回访,定期跟踪调查,做到重

8 服务、重落实,避免因个别人的不良言行造成公司品牌质量的下降。

以上,仅是个人的不成熟观点,敬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参考文献】

1.《浅谈财产保险服务管理》作者张淑华

垄断竞争市场范文第4篇

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在概念和历史渊源上都截然不同, 而本文主要探讨其价值理念上的区别。

自由竞争更加注重形式平等、机会平等, 主张个人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这意味着每一个个体都享有以自己的实力“获取物质财富”的同等自由。简单来说, 就是你生来有多少能耐, 就得到多少的好处。你可以拼尽全力、绞尽脑汁, 而是否能得到、能得到多少, 就仅凭自己的本事。

在某种程度上, 我们不得不承认自由竞争与实质平等, 即结果平等, 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因为个体的差异影响, 自由竞争带来“结果的不平等”是必然的。部分主张自由主义的学者更是直接提出反对实质平等, 认为这必将损害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 其本身也是一种“不平等”。

而公平竞争所追求的, 是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统一。在市场经济体系中, 我们首先应当追求自由与形式平等, 保护每个人自由追求“更好更强”的权利。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运作机制的。然而, 于“唯利性”的驱使下, 仅追求形式平等终将导致极端的贫富分化、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手段大行其道等社会问题。

公平竞争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形式上的平等”所致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的问题。它依据各人的不同属性, 采取不同的方式, 对个体发展所必须的前提条件进行实质平等保障。另一方面, 公平竞争又不完全排斥自由竞争, 它尊重市场经济参与者自身能力的发挥, 寻求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充分平衡。公平竞争对实质平等的追求并不是盲目的, 它不仅仅简单追求结果均等。“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为弱者提供公平竞争的起点, 同时保证竞争过程的自由和公平, 从而自然达到结果的公平, 此乃竞争之理想状态。

二、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的联系

第一, 自由竞争是公平竞争的前提和基础, 其充分运行呼唤公平竞争原则的产生。

自由竞争搭建了市场经济的广阔舞台, 没有自由竞争机制, 根本没有必要谈论公平竞争的问题。笔者认为, 追求公平竞争本身就是“追求在公平条件下的自由竞争”, 竞争不自由, 保证竞争的起点、过程、结果的公平就是空谈, 没有实质意义。自由的因素应当存在于公平的要求内, “不自由”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

从历史上来看。自由市场机制依靠人们对于“自利”的追求得以运行,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是无往不利。然而事实证明, 自由市场存在无法自我修复的缺陷, 如极度的分配不公, 极端贫富差距产生、厂家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等、生产力和消费力不相吻合等问题。另外, 自由竞争必将导致垄断, 垄断之下的市场是危险的、无公平可言的。而这些问题, 市场本身难以实现自我净化。这时候, 公平竞争原则便像一盏孤火明灯, 应运而生了。

第二, 公平竞争保护自由竞争, 为自由竞争划定底线, 同时维护了自由竞争难以实现的部分社会整体利益。

垄断的根源在于自由竞争, 又反过来对自由竞争造成威胁。而反垄断法律制度是市场规制法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也是公平竞争原则在立法上的重要运用与体现。现代自由市场中的竞争日益激烈, 违反市场规则的手段也逐渐多样化。《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是在立法上运用公平竞争原则的典型。该类法案限制竞争行为, 惩戒违法行为, 为自由竞争划定底线, 不让其滑向罪恶的深渊。

面对分配不公问题、极端贫富差距的产生、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国家通过税收调节、社会福利等手段进行财富的二次分配, 以国家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公共工程, 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也是公平竞争原则对于追求竞争结果公平的体现。

如果说自由竞争是人们给市场经济搭建的大舞台, 那么公平竞争就是为维护演出秩序而订立下的规矩。没有自由竞争的舞台, 公平竞争的期许便无法施展手脚; 没有公平竞争的秩序要求, 自由竞争的舞台终会坍塌。

三、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的现实意义

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物质产品的更新换代、服务业的日新月异, 哪一个不依靠独立、自由的竞争环境? 哪怕注目于现实生活的其他领域, 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自由竞争激发了人类的无限潜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自由竞争让有志者看到了成功的希望。没有自由竞争的世界不可想象, 它将犹如一潭死水; 市场机制无法正常运行, 有才能的人空有一腔抱负却无用武之地。

然而人与人之间生来就有主客观条件的差异, 从自身体力、智力, 到历史原因、自然条件、地区教育水平差异等。在这种现实情况下, 所谓的“人人平等”、绝对自由其实是对强者压迫弱者的纵容。正如周晓枫在《斑纹》中所阐述的:因为弱者需要格外的保护, 所以只要这个王是公正的, 他就已经偏袒了强悍的一方。当然, 仅仅追求结果平等也是危险的。这势必造成一部分人不劳而获地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 这显然是违背公平正义的。

因此, 我们必须倡导以自由竞争为基础运营公平竞争, 倡导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协调统一。哪里有市场经济, 哪里就应当有对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的坚持。

当代的自由竞争, 尤其是经济法中对于自由价值的追求, 有了“社会领域或公民公共领域的自由”这样更加宏大的目标。它不再仅局限于追求“私人领域自治”这样的消极自由, 而是要保护自由权利的同时防止“滥用自由”, 不以“自己的自由”去导致“他人的不自由”。可以得见, 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已经融入了时代的先进特色, 日益和谐共处、密不可分。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系中, 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是两个不得不谈的概念, 也是经济法所倚重的两个重要原则。本文将着重探究其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并分析其现实意义。

关键词:自由竞争,公平竞争,形式平等,实质平等

参考文献

[1] 倪愫襄.论自由与平等的和谐.福建论坛[J].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 (1) .

垄断竞争市场范文第5篇

1 全国电视新闻市场格局纵览

纵观全国电视新闻市场格局, 不难发现, 不同于国外电视新闻市场百花齐放的状态, 我国的市场结构较为单一。中央电视台在电视新闻方面的垄断优势较为突出。这使得我国电视新闻的市场竞争结构接近完全垄断, 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 混合竞争”。完全垄断并不是说整个市场的供给全部由一个厂商提供, 而是说在某一个市场上, 该厂商具有绝对的控制力, 领导整个市场的价格制定和数量决定。CSM的统计数据显示, 央视新闻节目的收视份额在全国电视新闻节目中独揽风骚, 其市场份额在最近的几年中一直稳居全国第一, 保持在70%以上, 而43个省级卫视只能够占到25.2%左右的份额。

具体地来看, 央视的垄断地位得益于其强大的垄断资源。无论是中央的时政要闻, 还是国内外重大的新闻事件报道、跨区域的舆论监督报道等等, 由于获得了国家单一的行政许可, 央视具备了其他新闻电视台无法获得的新闻资源。可见, 我国电视新闻市场的垄断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的特许权利, 即属于行政性的垄断。这不仅仅保证了政府权威信息高效直达的传达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也引导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的成立及传播。

有鉴于此, 尽管垄断可能带来整个市场的低效率, 但新闻不同于其他的商品, 其社会意义决定了它的传播更多地需要依仗更具权威性以及公信力的机构。而央视正是凭借这些由体制所享有的特许权利具有地方台无法获得的资源、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但地方台也具有其自身可以积极拓展的优势。比如, 地方台可以充分利用其地理优势以及与当地群众生活上的贴近, 立足地方, 开拓属于自己的优势资源, 培养核心观众。

2 现有电视新闻市场绩效分析

电视新闻市场的市场绩效主要是指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 通过媒介的市场行为所达成的运行效率。理想的市场效率即是要整个市场以及社会从中收获最大的利益。以下从市场盈利、生产效率、发展动力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2.1 从市场盈利来看

尽管电视新闻节目并不是电视台盈利的主要来源, 但从长期来看, 新闻节目能极大地提升公众对其的信赖度并成为其长远盈利的基础。一般而言, 广告收入是电视新闻节目的生命线, 是其市场价值的最关键的体现。因此, 简化地以广告收入分析经济效率。某机构的2008年的电视新闻广告投放额的研究显示, 在排名前十的频道中, 央视占据四席。尽管部分地方台的全年广告收入呈现高速递升的状态, 但其广告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电视剧, 而电视剧往往不是电视台的自制产品而是从市场上购买而得, 因此对于该电视台的核心竞争力的培养较弱。可见, 新闻节目的弱势影响了除央视外其他电台的长期发展, 央视的“一个中心”的地位对于整个市场的经济效率而言, 并非是最优化的结构。

2.2 从生产效率来看

生产效率即是说厂商尽可能地以最小的生产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回报。电视新闻行业也是如此。但是, 由于中国的电视新闻业一直缺乏长期的规范的成本预算以及发展规划。成本意识乃至效率意识的缺乏导致我国电视新闻业长期的市场的低效率。仅以伊拉克战争期间央视与凤凰卫视比较为例。在伊拉克战争期间, 央视的投入人数达到2000人, 其中包括30几位的专家评论员以及15位同声传译员, 而反观凤凰卫视, 只有700多人参与了全部的报道活动, 其评论员多由主持人或者记者直接兼任。但是, 投入上的优势并未给央视带来真正的产出的高效。光就节目时间而言, 央视的总节目时间量只有275个小时 (包括央视一套和央视四套两个频道) , 而凤凰卫视仅一个台的播出时间就达到357个小时。而这还并未计算电视节目质量水平的差异。

2.3 从长期的发展动力来看

从媒介经济学的角度而言, 电视节目的长期发展有赖于其不断地创新。创新并不仅仅是内容或者形式上的, 还包括理念、形态、包装等各个方面。创新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市场的需求。但是, 纵观我国的电视新闻市场, 明显缺乏创新的动力与成效。报道点缺乏新意, 程序模式化等问题一直是牵绊电视新闻市场不断进步发展的最主要阻力。央视处于政治的需要改革创新较为谨慎, 而地方台又安于循规蹈矩, 而将绝大部分精力投入的到其他节目的创新, 以至于电视新闻业的发展停滞不前。

3 改善我国电视新闻市场竞争格局的建议

诚如上文所述, 我国电视新闻市场“一个中心, 混合竞争”的竞争格局并没有为社会带来最大化的效应。其体现在各个方面的低效率都敦促我们调整现有的市场竞争结构, 以使得整个市场实现效率的最优化。

3.1 降低行业准入门槛

从媒体经济学的角度说, 电视新闻业的垄断很大程度上在于其准入门槛。这里所称的准入门槛主要是针对全国性的新闻议题的准入设置。在保证我国新闻发布准确及时的前提下, 除了部分政策性极其敏感如时政要闻的新闻等, 其他新闻资源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被各家媒体共享。只有降低行业的准入门槛, 使得更多的新闻机构有机会参与其中, 才能鼓励市场竞争的形成, 并在形成市场竞争的过程中, 促进整个市场的效率。

3.2 放松管制

放眼世界的电视新闻市场的发展历程, 无不经历了弱化管制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 在公众对开放电视新闻业的呼唤声中, 西欧的大部分国家开始了放松管制的历程。具体的做法是积极地引进竞争机制, 建立公营电台和私营电台并行的模式, 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使整个市场更为完善。

对于我国而言, 尤其是在电视传播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 放松管制以使得各个电视机构无论是在新闻的选材还是播放方式上都具有更大的选择权将是我国电视新闻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总之, 我国的电视新闻市场的竞争格局尚不成熟, 各个电视机构的竞争意识不强, 且缺乏突出的竞争特色以至于无法形成长期的发展战略, 这些都需要整个市场内的参与者反思调整。电视新闻承担着传承社会文明、推动人文发展的责任, 有鉴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一直处于不断摸索进步的过程, 其市场的发展不仅仅依赖于其自身的努力, 也需要外界的扶持, 需要政府机构等为其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

摘要:电视新闻不仅是传播社会信息的载体, 也是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工具。其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 电视新闻市场的竞争结构对于其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突出的作用。

关键词:电视新闻,竞争格局,文化传播

参考文献

[1] 川潘听.电视新闻节目收视率下降了<深度的魅力>聚焦“深度报道[”N].新闻午报, 2007.

[2] 龚维敬.垄断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3] 朱羽君, 高传智.进退之间——中国电视新闻从业人员心态录[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05.

垄断竞争市场范文第6篇

【摘 要】 介绍建立广西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的意义,论述体系研究的总体思路和推广应用的有利环境,提出发展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的工作要求。

【关键词】 航运企业;诚信经营;管理评价

1 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工作的意义

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主要是指运用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企业诚信经营的水准,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被评价企业进行相应管理,从而达到行业调控、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目前,中国海事局出台了航运企业安全诚信管理办法,浙江、江苏、湖北、重庆等水运强省(市)也建立了各自的航运企业诚信评价制度。这些制度、措施的出台,深受广大诚信守法、注重安全的航运企业和船舶的大力支持与欢迎,极大地促进了水运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共拥有船舶艘、功率173.08万kW,载重吨621.56万t,集装箱箱位6.85万TEU;全区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98亿t,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274万TEU,是一个航运大省。然而,广西尚未建立有效的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制度,全区所有航运企业不分优劣处于同等监管力度下,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同时,部分航运企业及其船舶在市场经营中存在失信行为甚至主观故意失信从而获取不正当收益,由于未受到有效惩罚,以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给水运市场经营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缺乏诚信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缺乏完善的行业自律规则就没有良好的行业运行秩序。随着广西北部湾港及西江黄金水道建设步伐的加快,广西水运行业环境进一步优化,研究建立广西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对促进航运市场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无疑具有极大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2 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研究的总体思路

一个完整的诚信评价管理体系,需要从诚信制度、诚信活动界定、诚信管理服务系统、监督与奖惩等四方面来构建,形成一个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

2.1 诚信制度

与我国其他水运强省(市)相比,广西水运行业属于后发展地区,有着明显的地区特点。从目前已经出台的诚信评价管理制度、措施来看,我国海事局已经在船舶安全方面进行了界定,浙江、江苏、湖北、重庆等省(市)的诚信管理制度也与地方海事结合在一起,而广西海事管理统一归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没有地方海事机构,这就使得建立评价管理体系时要注意与其他省市之间的差别。同时,广西航道、船舶检验、港口、运输统一归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属的广西港航管理局进行管理,这又给全区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管理基础。

目前,广西港航管理局根据广西交通运输厅授权,行使全区水路运输、港口、航道、船舶检验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下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4个航道管理局以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贵港等6个船舶检验局。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区国内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港口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区航道及其设施实施维护和与通航有关设施的航道行政管理;负责对全区船舶(国际航行船舶除外)及其船用产品、设计图纸进行法定检验、审查认可并签发相应证书;负责全区有关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同时,对全区14个港航(航务)管理局(处)、沿海3个港口(务)管理局(办公室)行使行业指导职能。广西的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制度可以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其港航管理局的指导下,从企业诚信经营角度出发,统筹航道、船舶检验、港口、运输方面的部门行政资源,制定具有广西特色的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制度。

2.2 诚信活动界定

航运企业诚信活动界定的主要内容是根据企业经营活动要素确定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指标,建立指标体系。

诚信经营的基本准绳在于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航运企业诚信经营指标应主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及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预警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考量。从目前广西航运企业经营及水运行业管理实际来看,评价指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资质保持方面:企业及其船舶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台账建立健全,按规定设立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经营、海务、机务、船员管理组织机构,各类基础档案、台账健全,按规定提供资质报备材料,年度经营资质核查结论为“合格”。

(2)合法经营:企业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经营者、管理层和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水路运输规则,不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营业性运输,以正当手段揽客、揽货,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与所经营船舶签订安全责任书,履行船舶安全管理职责,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开展经营活动,无违反运政、航道、船闸、港口、海事和治安消防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记录。

(3)服务质量:切实履行运输合同,建立并履行服务承诺制,货损货差率符合规定,客货运输安全文明、保质保量,所经营的客运船舶按照核定的船名、航班、发航时间、航线和停靠站点航行,无负主责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社会责任:积极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社会声誉良好,无货主、旅客投诉及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事件发生,无行政处罚及刑事案件发生,认真执行管理部门政策文件及要求。

对上述四个方面进行指标的甄选,并通过对管理部门、航运企业、运输船舶的实地调研,运用科学方法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结合行业实际,认真考虑指标的重要程度,采用合理方法,对指标进行合理赋值,完善评价标准评分表;选用合适的数学模型,如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计算出航运企业所属等级,从而为航运企业排序。

2.3 诚信管理服务系统

水运管理部门应建立诚信管理系统,公布诚信企业申报、评审、结果公布等操作流程,全区各航道、船舶检验、港口、运政管理部门及航运企业能够在该系统进行诚信管理评价业务操作。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应基于通俗易懂、操作简单、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从而为系统的推广和应用打下良好基础。

2.4 监督与奖惩机制

根据评价结果,建立符合广西航运市场实际的监督与奖惩机制。惩戒失信企业,激励和保护诚信企业,是建立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诚信企业的评价应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结果经得起从业者的考核。对被评为诚信企业的航运企业,根据诚信的优秀等级,给予其在延伸航线、新增运力、扩大经营范围、港口装卸、船舶检验、发放技改资金及过闸优先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日常监管方面予以适当放宽时间间隔,根据金融、保险、航运交易所等相关单位及企业在经营、招商、招标投标等活动中的需要,提供企业有关诚信信息。对被评为不诚信企业的航运企业,从严加强监管,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从市场经济的主流中剔除出去。

3 建立实施航运企业评价管理体系的有利环境

目前,广西水运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建立航运企业评价管理体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实施航运企业评价管理体系具有现实可行性。

(1)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运业的发展。目前,广西水运业处于多重机遇叠加的黄金发展期。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全区水运业的发展,成立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自治区西江黄金水道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一江一湾”建设如火如荼,迫切需要水运行业管理技术水平同步提升。

(2)行业管理部门和市场经营主体的共同需求。随着广西水运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运经济已经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无论是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还是市场主体的日常经营,都迫切需要借助一定的市场运作工具作依托,市场存在这种客观需求。通过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的实施,航运企业可以申报诚信企业,在市场中进一步提升自身形象,打造企业品牌,吸引社会资金,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创造条件。水运管理部门通过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的应用,可以有的放矢,提高行业监管效率;通过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打造行业品牌、领军企业,淘汰不良企业,进一步维护健康稳定的市场经营秩序。

(3)具有良好的实施条件。目前,广西水运行业管理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快速发展,包括港口管理信息系统、航运管理信息系统、航道管理信息系统、广西港航视频监控平台、航标遥控遥测系统和船闸联合调度系统等在内的全区港航管理信息化平台已初步建成。行业信息系统的广泛使用,为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指标甄选、信息采集和评价管理条件,为进一步推行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由广西港航管理局主导诚信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使得该体系的建立、推广应用和日常运转发布工作等有了实体依托,提高了评价的权威性。

(4)已取得良好的前期研究成果。广西港航管理局在日常工作中已经进行了一些前期研究,如定期进行航运企业经营状况分析、企业造船信息通报、水路运政系统及运单系统的应用等,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数据收集方式方法,与各级航运管理部门、航运企业建立了定期信息联络机制,为航运企业评价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经验和方法。

4 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的发展

广西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的建设具有客观现实性,是水运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能够优化水运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航运企业壮大和发展。同时,航运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指标体系的内容又是随着水运行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水运管理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和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推动体系的开发、应用和管理,提升行业管理技术水平,为广西从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的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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