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大学范文

2023-09-21

矿业大学范文第1篇

文中所讲的“信息”特指各高校办公室报送的关于高校在改革与事业发展中全面反映本校和高等教育领域各方面情况的材料, 以便起到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 促进高校和高等教育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作用。

一、高校信息的类型

熟悉高校信息的各种类型是做好高校信息的基础性工作。纵观当前高等教育形势和各高校办学实际, 信息类型主要包括反映高校一般工作情况的动态型信息、党和国家重大事件的师生动态反响型信息、问题反映型信息、综合调研型信息、经验特色介绍型信息、安全稳定型信息六大类。

(一) 动态型信息。主要是指反映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发生的比较重大或重要的工作情况的信息, 比较注重时效性和重要性。如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回信勉励中国矿业大学毕业生,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为中国矿业大学干部教师作形势政策报告, 中国矿业大学两个学科在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一等。

(二) 师生动态反响型信息。主要是指根据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在某个重要节点召开或发生影响中国事业发展进程的重要会议 (事情) 等, 广大教师和学生对此的看法或反应以及重要时段学校师生的思想动态情况反映。如中国矿业大学师生热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 中国矿业大学师生高度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国矿大学子热议全国留学工作会议, 中国矿业大学教师2015年秋季开学思想动态情况, 中国矿业大学学生2015年秋季开学思想动态情况等。

(三) 问题反映型信息。主要是指高校结合国家高等教育形势和任务, 根据本校的办学实际, 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反映本校在办学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亟待上级部门给予指导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信息。如中国矿业大学关于两地办学体制问题的报告等。

(四) 综合调研型信息。主要指高校结合办学实际, 围绕一个问题, 深入基层, 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 并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 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的信息。如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越南留学生的动态掌握及相关工作情况, 理性看待“牛市”, 学生理财应谨慎:关于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对大学生炒股看法的调研等。

(五) 经验特色介绍型信息。主要是指高校在办学过程中积淀下来的有较大推广价值的、其他兄弟院校采取后能够带来较大收益的某一方面的工作好的做法或经验。这类信息是目前各高校收集和报送的最多的一种类型信息。如中国矿业大学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中国矿业大学努力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 中国矿业大学大力推进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六) 安全稳定型信息。又可称突发事件信息, 主要是指在学校内发生或由学校组织师生在校外活动时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 校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信息。如关于我校一学生在家溺水死亡的情况汇报, 关于我校一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情况汇报等。

二、不同类型信息的写作要求与技巧

德国思想家、哲学家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曾说过:“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这对于信息写作同样适用, 因为不同类型的信息有着各自不同的写作要求和技巧。

(一) 动态型信息要求突出重要性和时效性。随着国家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作用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来得紧迫与必要, 所以每天在高校发生的事情很多, 为反映高校工作状态, 不能把发生的每件事都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 这时就要按照事情的重要性来进行筛选采编, 并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原则及时上报。

(二) 师生动态反响型信息要求注重全面性和时效性。针对发生的对中国改革和事业发展进程有重大影响事情的信息反映, 应从普通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党员代表、普通教工代表、教师代表、管理干部、学校领导等多个层面听取他们的意见, 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师生员工对事情的态度或反响, 注意讲究原汁原味, 不需要进行刻意加工, 但需要从反响的不同角度进行整合, 突出不同角度的代表性, 真正让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听到真实的声音, 即时了解高校师生反应。

(三) 问题反映型信息要求明确问题的来龙去脉和问题的焦点。对于这类信息的采编, 我们要有“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根据教育部“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 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824所。其中, 普通高等学校2529所 (含独立学院283所) ;成人高等学校295所。随着高等教育资源的竞争, 每所高校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知悉或解决。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根本不可能对每所高校的情况都熟悉, 这时, 作为信息工作人员就需要从对方的角度来撰写信息, 注重所要上报的问题的历史渊源、现实情况、产生原因, 突出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及其难点和焦点, 让对方一看就一目了然, 而不是让对方再沟通再核实, 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拖延问题的解决, 影响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

(四) 综合调研型信息要求凸显问题导向和建议的合理性。对于一篇综合调研型信息, 要强调问题的导向性, 明确是围绕什么问题进行调研, 需要采访哪些不同类型的人, 采用什么样的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对调查情况作出分析后, 要提出若干条解决问题的建议, “建议”需做到针对性、可行性和科学性性, 不可泛泛而谈。

(五) 经验特色介绍型信息要求彰显高校特色和推广价值。各个高校在自己的办学过程中, 结合行业特色和地域特点, 形成了本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反映学校工作的这类信息都要求打上学校特色的“烙印”, 让兄弟院校就相关工作吸收其经验, 得到推广, 少走弯路, 进而促进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六) 安全稳定型信息 (突发性事件信息) 要求强化准确性和时效性。顾名思义, 这类事件往往是在人们没有觉察到先兆现象而在某一时刻突然发生的事件, 让人不知所措。对于此类信息, 信息工作人员极其需要冷静, 须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事件的真相, 清楚“6个W和1个H”, 及时给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 寻求支持和帮助, 切不可自作主张, 凭空捏造, 延误上报。

三、高校信息工作的实践

中国矿业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 办学虽处在非省会城市徐州, 没有地理和信息资源优势, 但信息工作一直成为了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自2008年以来, 在学校办公室的多位信息人的共同努力下, 学校的信息工作一直处在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前列, 几乎年年获得“教育部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风采。

(一) 建立了覆盖面广的信息工作网络。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工作, 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 一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教务部, 科学技术研究院, 研究生院, 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 财务资产部, 各二级学院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的信息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全校信息的采编与报送工作。各二级单位均明确了一名信息员, 及时给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反馈信息。这样, 使得全校的信息工作做到了全面、及时、有效。

(二)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信息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信息工作, 突出信息工作是学校对外宣传的又一重要窗口。学校于2009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信息的类别、收集报送、采用发布、信息员的选拔和配备、考核表彰等工作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全校上下进一步确立了学校信息工作在高校办学过程中所应具有的重要地位。

(三) 加强了内容丰富的信息工作培训。根据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信息工作的精神, 学校从全局出发, 每年适时邀请专家来校开展信息工作培训, 从多角度多方位阐释信息工作在高校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不同信息的采编要求, 让大家学习信息工作业务知识, 成为信息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做好高校信息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 信息工作的含金量重、使命大:要重视。在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下, 信息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一次工作培训中听到了由于一则很简短的信息, 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视, 成功解决了一个县、一个市甚至一个省乃至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小孩上学的问题。这让我感到信息虽小, 却使命重大, 信息工作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 就是价值连城甚至是无价之宝。各高校要成立基于信息收集、写作、研判、调研、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职能的基本科室, 做到工作机构到位、人员编制到位、经费拨付到位, 这样才能使得教育系统的信息有更大的起色, 产出高质量、高水准的信息, 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 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 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 优化教育结构, 提高教育质量, 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教育梦。

(二) 信息工作的门道多、技巧妙:要探索。要做好信息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里面蕴藏着众多玄机, 需要慢慢体味。譬如, 信息有不同的类型, 有动态型信息、师生动态反响型信息、问题反映型信息、综合调研型信息、安全稳定型信息 (突发性事件信息) 等等, 每一种类的信息写作要求、套路、技巧都不同, 这就需要信息工作人员在实践中慢慢摸索、慢慢体验、慢慢体悟。只有做个有心人, 探到每一类信息写作的诀窍, 那信息工作就能做得游刃有余了。

(三) 信息工作的要求高、标准严:要追求。信息工作是一门综合性工作。学校的信息往往涉及到办学过程的全部, 信息工作人员的知识面和专业知识毕竟有限, 仅仅凭信息工作人员是不可能做好的, 需要团队作战。同时每一种类型的信息又有不同写作要求, 这就要求信息工作人员不仅需要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还需要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只有这样, 才能担负起信息工作的重任。

摘要:信息工作是高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在高校改革与事业发展进程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当前, 高校信息主要有6种信息类型, 每一种类型都有着不同的采编要求和技巧。熟悉信息类型、知悉每种类型信息的采编要求和技巧是做好信息工作的基础。以中国矿业大学信息工作的实践为例, 探讨高校信息工作, 为高校办公室的信息人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信息,类型,写作要求,实践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 (第三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工作的意见.2014.3.13.

矿业大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矿业投资项目;风险因素;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段志群,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讲师、会计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理财、资本运作 、财务管理与分析等,湖南长沙,410004

矿业活动的对象是埋藏在地下的矿产资源,由于地质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造成了矿业具有不完全等同于其他工业部类的特殊性质,这些特殊性质既带来了问题——矿业活动的高风险性是其主要特点,也创造了机会——成功的矿业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

矿业活动的高风险性主要表现在:矿石储量的动态变化性,矿产储量的可耗竭性,矿床的固定位置及物理性质,矿业项目的巨额资本需求,相当长的投产准备期及投资偿还期,矿业活动对环境的明显影响,等等。在进行矿业项目投资时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的考虑与研究,尽可能地防范风险,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本文就矿业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有益探索。

一、地质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防范对策

(一)地质风险因素分析

1.勘查风险。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高风险在通常意义上指矿产勘查的成功率较低。其对象是埋藏在地下的矿产资源,由于地质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矿产勘查的高风险性是其主要特点。矿产资源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使矿产勘查从一开始到完成始终处于不 断探索的过程之中。早在1986年,经研究表明金属矿产的找矿成功率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约为1%,70年代初下降到0.1%,80年代则在0.05%左右。据对许多人发表的材料统计,发现具有经济价值矿床的成功率大为提高,大约可提高到5%~10%。

高投入、长周期,则相对指的是矿产勘查的投入成本高、勘查成功的周期长。据浙江省物探院统计,浙江省勘查中型规模的金属矿床费用在1164万元~6180万元之间,所需的时间6~16年。

2.储量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讲,所有类型的工业项目普遍都具有不确定性,但矿产资源贮存的隐蔽性和复杂多变性,使得这一特征在矿业领域更为突出。如原国家储量委员会对储量误差的意见为:A级储量允许误差±20%,B级储量允许误差±30%,C级储量允许误差±45%。即使经过地质精查的矿床,在开采时储量也有可能减少l/3以上。矿业投资决策是根据与项目有关的储量、品位及其他技术参数的估计值而作出的,因而也就存在着因储量风险引起的项目风险。

(二)地质风险防范对策

1.直接取得采矿权。规避勘查风险的有效对策就是在进行矿业开发时,直接取得采矿权。已经形成采矿权的矿产资源都是经过找矿、普查、详查、精查几个地质助查阶段,矿产资源已经探明。主要方式有:直接向政府申请采矿权、通过政府有偿出让取得;通过矿权交易市场取得;争取合作伙伴以采矿权作价出资入股;租赁采矿权等。

2.申请探矿权。一些经过初步地质工作且具有找矿前景的矿区或矿体直接露出地表、勘查投入不高即可探明矿床的矿区,可以先向政府申请探矿权,探明矿床后再投资开发。这样做,虽然有一定的勘查风险,但可以避免更大基建的无效投入。申请探矿权的做法,往往需要建立在较强的专业判断基础上;同时,当不可控制的风险出现时,要能够及时止损撤回投资。

二、市场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防范对策

(一)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1.经济周期的影响

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特征决定了矿产品的市场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例如,在从1995年到2004年的一个世界经济周期内,在矿产品价格最低的2000到2001年,黄金的价格每盎司不到270美元,而2004年则涨到每盎司450美元以上。可见矿业投资项目收益受经济发展周期影响之大,超过其他任何行业。

2.市场发达程度的制约

目前我国铁矿石(原矿)、煤炭、有色金属矿和非金属矿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但是,矿产品市场的发育却尚未成熟。而且由于矿业开发的地域性强,许多地方仍旧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矿产品市场的正常发展,给正规开采的矿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风险。

(二)市场风险防范对策

在矿业投资项目评估时,要充分考虑矿产品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因素,既不能以低迷时的价格评估而错失投资机会,也不能以繁荣时的价格评估而作出过于乐观的错误决策。对未来矿产品价格作出预测,可使矿业投资项目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

三、政策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防范对策

(一)政策风险因素分析

1.产业政策的风险

矿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产业,国家制定了一整套政策法规,对资源的开采、矿山的建设、产品的定价、运输等诸多方面进行规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对矿业行业政策的任何变化,都将对矿业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税收制度的风险

矿业税收制度是矿业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的调查统计,我国冶金矿山税费负担率为5%~25%,钢铁企业为6.6%、机械行业为6%。可见我国矿山企业税费负担远高于其他工业企业。造成矿山企业税负过高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

(二)政策风险防范对策

作为投资者,希望的是清晰的、稳定的能够实现政府和投资者双赢的产业政策和矿业税收制度,以降低矿业投资项目的政策风险。要有效地降低政策风险,政府矿业政策和税收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方面,投资者对国家政策的把握能力、预测能力也很重要。尤其是海外投资项目,了解当地政府的矿业政策尤为重要。

四、项目建设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对策

(一)项目建设风险分析

矿业投资项目具有周期长、投入资金大的特点。周期长的特点增加了投入的不确定性,投资总额不易控制。我国目前在产的大部分矿山,投资总额都超过了当初的预算。再加上矿业收益受经济周期影响波动大的特点,使得矿业投资项目筹资困难。在矿产品市场价格低落时,银行出于对矿山前景的担忧,有可能不给贷款,使得矿山建设期延长,增加投资费用。这些都增加了矿业投资项目的建设风险。

(二)项目建设风险防范对策

矿业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对其风险的防范尤为重要。在进行矿业投资项目决策时,应尽量选择资源已勘探清楚、已开发或已经建成的项目来合作;同时通过承包建设或委托建设等方式转嫁风险,也可大大降低项目建设风险。

五、维简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对策

(一)维简风险分析

一般工业企业基建完成后就可以外购原料,进行生产,如不扩大生产能力或优化生产工艺,就不存在基建的继续投入问题。而矿山则不同,在完成初期投资投产后,在开采过程中,随着备采矿量和开拓矿量的减少及资源枯竭,矿山需要不断地向外围扩展或向深部延伸,包括露天矿的扩帮剥离和井下矿的开拓延伸,以弥补消耗的储量,才能保持矿山正常生产。因此,矿业基本建设必须以一定比例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中,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以维持企业的再生产。维简投入的开拓工程,虽然也形成固定资产,但用于露天矿剥离废石和井下延伸而完工的设施,一旦该矿段储量采完,几乎没有残值,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减少项目的收益。

(二)维简风险防范对策

在矿业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时,除考虑正常的投入外,还要考虑一定的维简资金,这样才能接近实际,有效地防范项目的投资风险。同时,在矿山生产中,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的矿业维简费提取政策,加强维简计划管理,保证矿业生产的三级矿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也能有效防范维简风险。六、安全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对策

(一)安全风险分析

矿业活动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大部分矿山都需要爆破作业,使用大量的爆破器材,特别是煤炭开采多为地下移动作业,存在有瓦斯、煤尘、水、火、顶板冒落等灾害。因此,安全上的风险要远远高于其他行业。

(二)安全风险的控制对策

在矿业投资项目中,增加一定量的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虽然增加了项目投资,但可以有效地降低项目安全方面的风险。

矿产投资的高风险主要由投资环境因素、市场因素、地质因素等方面造成的。由此对于矿产勘查的投资,其风险防范也主要从上述几个方面入手,尽可能地使风险量化分析,以期能够控制或掌握,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风险原因带来的损失。投资矿产项目要在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慎重决策、大胆切入。

[参考文献]

[1]王成良.浅谈矿产勘查投资风险[EB/OL].中国矿业律师网,2008-04-22.

[2]孙永芳.适应市场经济促进矿山健康发展[N].矿业快报,2005-06-07.

[3]国家经贸委研究室.矿业企业发展问题报告研究[R].2003.

矿业大学范文第3篇

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 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其他比较严重“三违”的(见附件3),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三、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

(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二)“隐瞒瓦斯超限”,系指:未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瓦斯超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瓦斯超限。

(三)“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系指:规程或措施规定断电值、断电范围而没有按规定达到。

(四)“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系指

1、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20%及以上;

2、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五)“一风吹排放瓦斯”,系指:未使用三通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

(六)“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系指:

1、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班中空班漏检,造假作弊;

2、实测相关数据造假。

(七)“严重违章放炮”,系指:放炮未装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长度达不到应封孔长度的二分之一,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特殊情况下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批后放炮不属此范围)。

(八)“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系指:

1、运输货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正常使用时的30%的;

2、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去监控作用。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的”,系指: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没有防突措施或不执行揭煤措施进行揭煤作业的。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没有按规程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验)孔的压茬距,超采超掘0.6米及以上。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井口20米范围内”系指:从井口边沿线外延20米范围。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系指:

1、掘进架棚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采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或冒顶高度超过0.5米不接实继续作业的;锚(网)喷支护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在前探梁、临时棚或点柱掩护下作业;在最大控顶距内未按措施规定完成顶部永久支护,继续向前施工作业的(拱形巷道拱基线以上为顶,巷修施工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进入采煤工作面切顶线以里的老塘区域内作业;

3、煤巷锚杆(锚索)支护参数修改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人为故意截短锚杆(锚索)长度。

(十二)第十二条红线中“提升绞车”系指: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的。“安全设施”系指:立井缓冲托罐装置、斜井防跑车装置。“带电作业”系指:无措施开盖检修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且其腔室内有带电体的,在规定的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安全距离内作业。

(十三)第十三条红线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系指:

1、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外壳裂纹或开焊贯穿腔体;

3、防爆结合面的间隙不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4、闲置喇叭嘴未进行封堵;

5、密封圈割开使用,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

(十四)第十四条红线中“个人违章作业”系指:个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

(十五)第十五条红线中“其他较严重‘三违’”系指集团公司界定的84条较严重“三违”。

(十六)第十六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系指:二级单位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集团公司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

(十七)第十七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系指: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复)训、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主岗位取证培(复)训。

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中的文盲学员参加考试采取统一试卷,有两位或两位以上老师监考,一位老师提问,被考学员口述,另一位老师执笔(操作),监考老师及学员共同在试卷(签名单)上签名认可。

集团公司鼓励一岗多能,一人多证。参加本人主岗位外的工种取证培(复)训的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期间待遇,不再执行本条款。

(十八)第十八条红线中“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系指:未经矿机电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整定值或未按机电管理部门下达的供电保护整定值进行整定的。

“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系指:电工进行停电操作时,停电、挂牌、摘牌、送电等操作程序必须由同一人完成;如果有多家单位同时进行停电时,必须分别挂牌、摘牌,送电由最后一个摘牌的电工来操作。

(十九)第十九条红线中“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系指:不按照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

突然出水等征兆系指:炮眼、探眼、锚杆(索)眼等各类煤岩眼(孔)或煤岩裂隙突然出水。

矿业大学范文第4篇

鸡西分公司所属11家地面厂矿环境违法行为

限期整改的通知

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公司鸡西分公司:

按照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环保局于2012年3月起对我市穆棱河流域涉水企业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你公司所属大部分厂矿均存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建立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用等环境违法行为,现就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详见附表)

(一)“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1家煤矿新建的矿井水治理设施均已执行“环评”登记及审批手续,但均未建设突发性应急事故缓冲池,导致矿井水涌出量超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时矿井水直接外排。

东山煤矿等8家煤矿的矿井水治理设施未配套建设污泥处理系统,导致矿井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直接或间接外排。

盛和煤矿九井、正阳煤矿等8家煤矿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山煤矿洗煤厂、平岗煤矿洗煤厂等4家洗煤厂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1家煤矿新建的矿井水处理设施等新建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均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正阳煤矿等9家煤矿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11家煤矿、6家洗煤厂均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盛和煤矿九井、张辰煤矿、正阳煤矿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

盛和煤矿立井、十一井等9家煤矿已建成的矿井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能力符合“环评”审批要求,但均存在矿井水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用现象,以避开用电高峰时段的方式集中排放矿井水,导致矿井水瞬时排放量超出矿井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无法实现全部矿井水处理后达标外排。

城山煤矿、双河煤矿矿井水污染物排放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GB20426-2006),监测报告附后。

(四)限期治理完成情况

盛和煤矿立井、十一井已按照我局下达的限期治理要求完成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但未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盛和煤矿九井我局已于2012年1月9日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工作。

(五)自动监控设备安装情况

滴道盛和煤矿等7家煤矿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未按照《污染源自控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六)排污口规范化现场检查情况

11家煤矿均未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污水排放口。杏花煤矿、张辰煤矿存在矿井水、生产生活污水、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的情况下汇经一条管线混合外排情况。

11家煤矿、6家洗煤厂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建设防风抑尘措施,原煤、煤泥露天堆存,装卸、存储过程中所产生二次扬尘极为严重。较为突出的有正阳煤矿、东海煤矿、梨树煤矿。各煤矿建立的原煤仓存储容积为2500-4000吨不等,均无法满足日原煤产量需求,约2/3的原煤露天散放在储煤仓或站台周围。

(七)存在的其他问题

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煤矿和洗煤厂,均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实现对进、出水质进行化验,无法判定菌群存活率是否能够达到污水治理要求。

6家洗煤厂煤泥存储场地未建设煤泥溢流水围堰或溢流水收集措施,导致煤泥溢流水直接外排至周边沟渠最终汇入

穆棱河,而且城山矿洗煤厂、平岗矿洗煤厂、杏花洗煤厂等各别洗煤厂存在洗煤废水外排现象。

二、整改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因此各煤矿、洗煤厂应办理排污许可证。

2.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的相关规定,完成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供热锅炉的配套项目建设及环保验收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矿井水治理设施应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运行,不得擅自闲臵或停用,故障停用前需向有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停用;应建立矿井水突发性事故应急缓冲池,对超过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时或矿井水处理设施故障停用时的矿井水进行临时存储,实现矿井水的达标排放;应建立矿井水污泥处理设施,实现矿井水处理后剩余污泥综合利用。

4.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测厂内菌群成活率是否达到污水治理要求,每日分时段对污水治理设施的进、出水质进行比对化验,保证各种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第四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运输、装卸、存储易产生粉尘物质的单位,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其它抑尘措施。因此各煤矿、洗煤厂应加大储煤仓容量并建设防风抑尘措施控制厂内粉尘的二次扬散。

6.各洗煤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建设专用的煤泥存储设施,实现煤泥的密闭存储及煤泥溢流水的回收,封闭洗煤废水外排口或溢流沟渠,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中的相关规定,各煤矿、洗煤厂应建立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水污染防治设施故障停用时或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水污染防治设施失效时启动应急预案。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污染源自控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中的相关规定,各煤矿应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限期治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逾期未完成的,将报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10.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各煤矿的污水排放口应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臵, 按照《污

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臵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应设臵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臵或其他计量装臵。

废气排放口中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况进行整治。排气筒应设臵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臵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采样口位臵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其监测孔位臵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一般固体废物应设臵专用贮存、维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矿业大学范文第5篇

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 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其他比较严重“三违”的(见附件3),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三、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

(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二)“隐瞒瓦斯超限”,系指:未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瓦斯超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瓦斯超限。

(三)“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系指:规程或措施规定断电值、断电范围而没有按规定达到。

(四)“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系指

1、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20%及以上;

2、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五)“一风吹排放瓦斯”,系指:未使用三通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

(六)“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系指:

1、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班中空班漏检,造假作弊;

2、实测相关数据造假。

(七)“严重违章放炮”,系指:放炮未装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长度达不到应封孔长度的二分之一,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特殊情况下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批后放炮不属此范围)。

(八)“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系指:

1、运输货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正常使用时的30%的;

2、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去监控作用。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的”,系指: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没有防突措施或不执行揭煤措施进行揭煤作业的。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没有按规程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验)孔的压茬距,超采超掘0.6米及以上。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井口20米范围内”系指:从井口边沿线外延20米范围。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系指:

1、掘进架棚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采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或冒顶高度超过0.5米不接实继续作业的;锚(网)喷支护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在前探梁、临时棚或点柱掩护下作业;在最大控顶距内未按措施规定完成顶部永久支护,继续向前施工作业的(拱形巷道拱基线以上为顶,巷修施工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进入采煤工作面切顶线以里的老塘区域内作业;

3、煤巷锚杆(锚索)支护参数修改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人为故意截短锚杆(锚索)长度。

(十二)第十二条红线中“提升绞车”系指: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的。“安全设施”系指:立井缓冲托罐装置、斜井防跑车装置。“带电作业”系指:无措施开盖检修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且其腔室内有带电体的,在规定的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安全距离内作业。

(十三)第十三条红线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系指:

1、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外壳裂纹或开焊贯穿腔体;

3、防爆结合面的间隙不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4、闲置喇叭嘴未进行封堵;

5、密封圈割开使用,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

(十四)第十四条红线中“个人违章作业”系指:个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

(十五)第十五条红线中“其他较严重‘三违’”系指集团公司界定的84条较严重“三违”。

(十六)第十六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系指:二级单位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集团公司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

(十七)第十七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系指: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复)训、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主岗位取证培(复)训。

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中的文盲学员参加考试采取统一试卷,有两位或两位以上老师监考,一位老师提问,被考学员口述,另一位老师执笔(操作),监考老师及学员共同在试卷(签名单)上签名认可。

集团公司鼓励一岗多能,一人多证。参加本人主岗位外的工种取证培(复)训的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期间待遇,不再执行本条款。

(十八)第十八条红线中“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系指:未经矿机电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整定值或未按机电管理部门下达的供电保护整定值进行整定的。

“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系指:电工进行停电操作时,停电、挂牌、摘牌、送电等操作程序必须由同一人完成;如果有多家单位同时进行停电时,必须分别挂牌、摘牌,送电由最后一个摘牌的电工来操作。

(十九)第十九条红线中“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系指:不按照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

突然出水等征兆系指:炮眼、探眼、锚杆(索)眼等各类煤岩眼(孔)或煤岩裂隙突然出水。

矿业大学范文第6篇

1、 冻结民间黄金买卖,鼓励黄金生产(1949-1978)

195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下发《金银管理办法》,冻结民间金银买卖,明确规定国内的金银买卖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经营管理。1957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采取了诸如提高黄金收购价格、取消黄金生产课税、增加财政补贴等措施落实国务院指示,以此鼓励黄金生产。1963年初国家停止了对金、银饰品加工原料的供应,银行所收购的金、银饰品也不再对外销售。

2、 统一管理,统购统配(1978-1993)

改革开放以后,冻结民间黄金买卖的管制政策开始出现松动。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铸造发行纪念币、投资性金银币。1982年我国放开了中断20多年的黄金饰品零售市场,中国金币总公司也从这年起开始发行著名的熊猫金币。在此阶段中,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黄金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并得到完善。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1984年1月发布《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对我国金银的生产、收购、配售、加工、使用、回收、进出口等提出明确的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黄金市场价格,适时调整国内黄金价格,以此调节国内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

3、 逐步市场化(1993-2001)

从1993年开始,黄金生产企业开始进行市场导向的改革,“统购统配”计划外的黄金交易破土而出,出现一些地方性的黄金交易市场。1999年12月28日,白银放开交易,上海华通有色金属现货中心批发市场成为中国唯一的白银现货交易市场。白银的放开给中国黄金市场的放开打下了基础。2000年8月,上海老凤祥型材礼品公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开始经营旧金饰品收兑业务,成为国内首家试点黄金自由兑换业务的商业企业。

4、 全面市场化 (2001-至今)

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在上海组建黄金交易所。2001年6月11日,央行正式启动黄金价格周报价制度,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对国内金价进行调整。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中国黄金市场走向全面开放。2003年4月,人民银行取消了黄金生产、加工、流通审批制,改为工商注册登记制,标志着黄金商品市场的全面开放。在现货交易蓬勃发展的基础上,2008年1月9日黄金期货正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至此我国黄金市场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我国黄金市场的现状:

1、 中国的黄金生产位居世界前列

中国的金矿资源比较丰富,总保有储量超过四千吨,局世界第七位。中国最有名的山东的胶东金矿,产金量一度局世界第五位。2007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黄金生产国,目前中国为世界第三大黄金生产国。

2、黄金消费大国

2006年消费量高达269.3吨,占世界黄金消费总量的9.23%。国内的黄金需求一直是以首饰性消费需求为主。预计今后几年中国的黄金消费量有望大幅增长至500吨。

3、黄金市场格局逐渐形成

目前,我国黄金市场已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场内和场外市场。场内市场以交易所为核心,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为黄金现货和黄金期货两大场内交易市场。

4、黄金进口渠道不断放开

近年来,我国黄金进口量逐年增加,参与黄金进口业务的商业银行也从原先的四大国有银行逐步扩大到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我国具有黄金进口资格的商业银行已经达到12家,随着黄金进口的有序放开,国内对于黄金的实物需求与日俱增,我国实物黄金的进口量也在快速增长。

5、国内国际黄金市场联动性大大增强

具备代理黄金业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在国内黄金市场及国际黄金市场同时运作,国内投资者借此可以展开全天候的黄金市场交易。研究表明,国内黄金价格与国际黄金价格的偏离度非常小,内外市场的联动性大大增强。

调研目的与意义

1、通过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与有关法律制度,了解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历程和现状;

2、走访长沙各个售卖黄金的专柜,了解目前黄金饰品的种类和大多数消费者的

偏好,了解金价的行情及其波动,以及各个金店是否接受黄金的回收,如何进行黄金的回收,回收价格的多少,买卖差价;

3、通过去往各大银行、期货公司了解纸黄金、黄金期货、实物黄金的交易情况,黄金是否是大多数市民所愿意选择的投资渠道;

4、设计调查问卷,在河西与河东两大块区域发放问卷,了解长沙市民参与黄金交易的意愿,投资黄金的能力,参与黄金的交易风险意识及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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