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管理论文范文

2024-02-03

出口信用保险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一、判断题

1.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项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符合我国外交、外经贸、产业、财政及金融政策。( )

2. 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均可投保我国的特定合同保险。( )

3、短期出口信用综合保险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信用证和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适保于从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货物、技术或服务。( )

二、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出口业务多种支付方式中,风险最大的为 (

)。 A.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B.付款交单(D/P) C. 承兑交单(D/A)

D. 电汇(T/T) 2. 对出口商有利的贸易结算汇款方式是( )。 A.先结后出 B.赊销 C.延期付款 D.售定

3、通常在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中,“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限制”的风险属于( )

A、政治风险 B、自然风险 C、商业风险 D、社会风险

4、信用保险所承保的是一种信用风险,常见的信用保险险种有( )等。

A、合同保证保险 B、产品保证保险 C、忠诚保证保险 D、出口信用保险

5、适合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货物包括( )等。 A、消费性制成品 B、工业用原材料 C、初级农产品 D、大型生产线

6、下面属于投机风险的是 ( )。

A、在期货市场上发生盈亏 B、房屋发生水灾遭受损失

C、行人被汽车撞死 D、庄稼被冰雹破坏

7、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 )。

A、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机会

B、减轻企业、家庭和个人对风险及潜在损失的烦恼和忧患

C、分散风险、补偿损失 D、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 2. ×

3、√

三、单项选择题

出口信用保险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1.1 减少出口收汇风险

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近两年企业面临的风险变数不断增加,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其所承保的责任范围几乎涵盖了国际贸易中所有非被保险人所能控制的信用风险。出口企业可以将无形的市场风险转化为有形的风险管理,保障经营利益。

例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2014年接到土耳其一份70多万美元的订单,在出口过程中,由于土耳其国内政局发生动荡,货币在几个月内对美元贬值近30%,造成买家不愿意支付货款,不久又宣告破产。该笔订单使用资金几乎相当于公司注册资本,不能收回将对公司经营造成极大影响。正是由于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企业获得62万美元赔款,从而保障了经营。

1.2 有利于开拓新市场,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

出口信用保险制度通过保险公司对国外客户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以及该国政府的政局动态、经济形势等一系列复杂因素的评估,指导并帮助出口企业正确选择出口对象,使出口商可以放心地结识新客户、开拓新市场,通过强化对新兴市场国家出口的信用保险支持,有利于出口企业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例如2013年,某企业积极开拓非洲市场,与一家埃塞俄比亚公司签署了金额5950万美元的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2年远期信用证。由于该国别风险高,付款期限长,企业对做与不做非常犹豫。最后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保障了该笔合同的实施,并且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打开了埃塞俄比亚市场,与进口方的合作领域也答复拓展。

1.3 有利于出口商采取灵活的更具有竞争力的贸易结算方式,如赊销、D/P、D/A等来争取出口成交机会。

买方市场下,出口商如果继续一味地坚持稳妥的结算方式,势必会将自己置于不利的竞争位置。出口信用保险则可以免除出口商对于使用基于信用基础的支付方式的顾虑。

1.4 出口信用保险便于出口商获得贸易融资,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

出口信用保险具有一种担保功能,出口企业凭借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凭单或担保,可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帮助企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现状

出口信用保险与进出口信贷、出口退税作为我国三大贸易促进工具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工作,国务院每年外经贸政策均必不可少出口信用保险内容,两届政府总理都强调出口信用保险立竿见影的外贸促进效果。

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我国专业开展该项业务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享有国家主权信用评级,伴随着我国加入WTO而成立,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经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从2010年起,承保规模超过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同业机构,成为全球最大的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近两年,国家尝试放开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市场,引入人保、平安等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市场竞争,但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各项机制尚不健全,业务规模很少,出口企业主要还是依托中国信保开展出口。因此本提案调研背景主要依据中国信保业务数据。

3 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对企业覆盖面依然偏少

以安徽省为例,据调研,2013年安徽省有实绩的出口企业为4765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企业860家,覆盖面仅18.05%。

3.2 对出口渗透率低

2013年,全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额只占一般贸易额的29.2%。

3.3 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机构业务过于集中于个别地市

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过于集中于一些地市,很多地市覆盖面不足。

3.4 企业经营思路不够开阔,对信用险利用不充分。

一些企业家族式管理和官僚式管理成分较多,企业经营思路保守,普遍存在政策了解不深、开拓市场能力不足、融资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制约了企业抢抓机遇快速发展。一些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过于相信老买家、大买家、欧美地区买家,对买家提出的一些不合理条件及要求一味屈从,心存侥幸思想。实际上没有出口信用险的支持保障,一旦发生风险,多年经营收益便可能毁于一次贸易。

3.5 地方政府对出口信用保险重视程度不足,鼓励政策不多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较强,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需要政府在保费、平台建设、企业培训、企业接触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国家和很多省级政府近年来在这方面已经做出很多努力,但地市级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支持力度还应加大。

4 建议和要求

如何大力促进外经贸快速发展,是各地市政府必须认真思考并需要持续努力的现实课题。寻找适合地方特点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方式,鼓励企业扩大出口、防范收汇风险,是一个有效的工作抓手。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工作交流,积极引导出口信用保险与各地市有关政策相结合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项将金融政策与贸易政策相结合,实现产业、外贸、外交等政策的战略性目标的综合性政策业务。就全国来说,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每年的工作任务在国家对外贸易促进体系中有着明确的交代。对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不足的地市来说,应该通过将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引入地方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建立信息交流渠道等方式,实现地方外经贸发展目标的共同参与、共同决策,使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具政策性,能够围绕地方发展目标开展工作。

(2)打造服务平台,为企业投保搭建桥梁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对人力素质要求高,受经费制约雇佣从业人员数量较少,形成了地市企业覆盖面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各地市政府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组织企业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集中对接,在政府和商务部门网站上开辟投保窗口、理赔快速通道等方式,引导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

(3)政府购买服务,为中小企业孵化营造环境

针对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国际竞争力弱、成本敏感等特点,研究和出台促进中小企业投保的财政支持政策,并以“差额缴费、补贴直补”的方式,使投保企业只需缴纳自付部分,减轻经营压力,调动利用保险扩大出口积极性。此外,建议以项目的方式有重点的组织地区优势产业集中投保,并要求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给予专项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组团出海,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4)协调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信贷相结合,帮助出口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当前银行收紧信贷,出口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困难。地市政府应该出面,积极打造出口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商务、信保、银行的资源整合和联手合作,通过保险带动出口信贷,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5)加大对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培训宣传力度

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参与政府与出口企业座谈会和外贸政策宣讲会,并鼓励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赔款仪式、吸引媒体聚焦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承保政策、申请程序等,增强企业保险意识,提高外贸出口企业的投保率。

(6)落实“走出去”战略,助推企业进军海外市场。

以大型成套设备和海外工程承包等为支持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关于国家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大型企业转变项目运作理念,利用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和海外投资租赁保险工具提高“走出去”投融资能力,争取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提高海外承包工程项目规模,实现以“走出去”带动出口,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出口信用保险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及面临的问题

2003年7月19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保险公司内部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正式分开,使保险资金管理业务向专业化的模式和方向迈进。这对推进我国保险投资尽快建立新的决策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地提高投资收益和控制投资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使我国保险资金在管理模式、业务范围、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将有所创新。

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系形势所迫,主要是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效率。保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偿付能力都因此受到影响。但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仅仅在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上为提高保险资金收益奠定了基础,要从根本上解决保险资金收益率过低及保险业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问题,还必须在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上有所突破。

但从目前人保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看,目前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仅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回购业务、购买企业债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占整个保险资金投入的七成。2003年6月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购买的企业债券的范围增加,不再限于信用评级达AA+以上的铁路、三峡、电力等中央企业债券,投资占比可以提高到20%。但事实上,这种变化对保险资金收益影响不大,因为企业债券在资金运用中占比较低。

二、国外保险资产分布状况及启示

国外保险业机构大都设有专门为资金运作服务的资产管理公司。它们接受母公司委托,独立从事资产管理工作。跻身2002年全球500强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采取这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运作保险资金。纵观其发展情况,保险资产的投资形式主要包括储蓄存款、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贷款(包括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寿险保单贷款)、不动产投资以及项目投资等。通过对保险投资方式的合理搭配运用,保险业发达国家的保险投资收益很好的弥补了承保业务的亏损,有利于保险业持续稳定经营。以美国为例,从1975年到1992年,其承保业务的盈亏率平均值为一8.2%,而同一时期的保险投资收益率平均值为14.4%。

下面我们通过对英国、美国、以及日本保险资产结构的发展进程的分析,抛砖引玉,以便于对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英国的保险资产分布状况

英国是历史悠久的保险大国,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发达、最有竞争力的国际保险中心之一,同时也是保险投资十分活跃的国家。一直以来,英国庞大的保险资产都偏好于投资于有价证券,二十世纪70年代末保险资产的有价证券投资就达到全部投资的2/3,到1996年该比例高达88.9%。而抵押贷款、不动产等投资方式一直不看好,而且随着保险投资的逐步完善而日益萎缩,以抵押贷款为例,1996年只占到O.3%的微小比例。

(二)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布状况

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头号保险大国,1996年保费收入为6529.92亿美元,占世界总保费的31.01%。在保险竞争日趋激烈、陪付率极高的美国保险市场上保险资产在投资方面取得的良好收益成功地扭转了美国保险业持续亏损的局面。美国保险资产的投资对象包括联邦政府债券、州或市政府债券、抵押贷款、公司债券、股票和人寿保单等等。但投资比例按大小依次为债券、抵押贷款、股票、不动产。

(三)日本的保险资产结构发展

日本1996年保费总收入为5195.89亿美元,占世界的24.67%,继续保持其自1975年以来的世界第二保险大国的地位。日本保险业的投资比率极高,而证券与贷款始终占抛着日本保险投资的主导地位,尤其是证券所占的比重直线上升,其它投资所占比重则不大,其中房地产所占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这种结构反映了当代世界保险资产分布的总体趋势。

从上述保险业发达国家保险资产的投资方式演进过程来看,尽管各国各有自身不同的发展特点,但仍然存在着以下几点带有普遍性的经验值得借鉴:

(1)保险投资方式较为灵活,为保险资产管理提供了较大空间。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种类较多、期限不一,在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侧重。在这种环境下不同的保险公司都可以依据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和自身业务的特点来选择投资工具,将各种投资方式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以期真正实现保险资产的增值。

(2)投资证券化趋势明显。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资产分布情况来看,有价证券与贷款投资一直占主导地位。以日本为例,1978年至1985年间,保险公司用于有价证券的保险投资占整个保险投资基金的比例为30%一35%;1986—1995年该比例达到47%:到1996年同一指标达到50%。同时,美国和英国保险投资的显著特点是资产证券化程度很高,有价证券在70%以上,这有利于资产的盈利性,同时还可兼顾流动性,从而为保险公司资产实现有效管理提供了条件。

(3)保险业与证券市场及产业经济将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随着保险资产的日益雄厚,保险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保险业与证券业、银行业相互渗透紧密联系,并直接影响着其它产业经济部门的发展,这种密切的联系是保险资产管理活动的直接后果之一,同时也必然会促使保险业的组织结构产生深刻的变革。

三、有步骤有比例地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相比之下,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还显得非常狭窄,投资方式还很不灵活,这显然与我国目前保险业的发展现状格格不入,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已成为当务之急。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也必将成为推动政策调整的中坚力量。

可以看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能否改变资金运用收益偏低状况,仍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如何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笔者认为首先可以根据保险资金的特点及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借鉴国外的经验,适当放开证券投资和产业投资领域。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除现有的投资业务外,还应逐步放开保险资金在直接投资、外汇投资及其它金融领域的投资业务,如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不动产投资、市政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股权投资、股票及可转债投资、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保单贷款、不动产抵押贷款、外汇投资业务、购买信托产品、开展财务顾问等业务。

其次为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拓宽投资方式的同时,规定风险较大的投资方式占总投资的比例,进一步规定某一投资方式投资于某一筹资主体的比例。这样既可以控制有关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又可以有效控制相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对于高风险的投资方式、高风险的筹资主体,比例可以规定的相对偏低一些,如购买股票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购买同一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而对于投资方式较为安全的投资方式如银行存款等,可针对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规定一定的比例,如在每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投资的10%,等等。

当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也必须与投资环境的完善同步进行。公平的交易规则、有效的多样化投资工具、灵活的投资方式以及高效专业的监管机构都是保证保险资产安全、有效运行的必备基础。

同时在我国整个金融市场日趋成熟的进程中,新成立的保险资产管理也必须从内部入手,加强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体系,以保证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具体来讲要从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同时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引导也可以起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从而有助于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保持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国外发达国家普遍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来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进行探索,研究其主要内容及模式,并提出在我国实践中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模式;实践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建筑业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势头,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10年间实现了跳跃式大发展,2009年全国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586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2.6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8.73亿平方米,与2000年相比,建筑业总产值增长了6倍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增长了7倍多。2010年上半年我国建筑业继续快速增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7502亿元,同比增长2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8.3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8%。建筑业保持快速增长的背后,是对建筑工程质量更高的要求,然而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全国城镇在施工地将近40万个,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不足7万人,平均每人需要监理工程近6个,对建筑工程的监理效果可想而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更成为近年来产生矛盾纠纷的一个焦点,重点集中在对建筑质量问题责任的追究和经济损失的补偿上。

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国外解决此类问题的普遍做法,我国也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早在2002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就工程质量保险问题批示,要求建设部和保监会研究解决,2005年8月保监会与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正式提出在我国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1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主要为工程竣工后一定期限内出现的主体结构问题和渗漏问题等提供风险保障,对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建设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而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起源于20世纪的法国,法国从1978年制定《斯比那塔法》(Spinetta ACT)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10年内在缺陷保险以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构架体系。《斯比那塔法》规定建筑工程10年内在缺陷保险为强制性保险,建筑工程的参建各方必须投保。此后一些发达国家广泛借鉴并相继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英国、日本、新加坡等许多国家先引入运作机制、后立法推广,类似保险如“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IDI),又称“建筑物十年期责任保险”(Liability for Ten Years),主要承保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之内,建筑因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2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主要模式

以法国为例,《斯比那塔法》详细规定了责任、保险和质量检查三部分。其中责任方面规定所有参加建筑工程项目的机构都有质量责任,包括业主(建设单位)、建筑师(咨询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查机构,并对建筑工程各方面的质量负责期限做出详细规定。保险方面分为两类,一是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必须投保10年期的责任保险,这些机构为建筑设计咨询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检查机构。二是建设单位(业主)则必须为建筑物10年内可能出现的损坏(内在结构缺陷)进行投保。质量检查方面规定质量检查工作由独立于设计和施工的第三方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机构实施,该检查机构要针对每个建筑工程的特点,从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西班牙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在总结法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试点正式立法实施的,在内容上基本一致。主要差异在于业主投保项目不同,在法国,业主投的是财产保险,参与建筑工程的各方为民事责任险,两者都是强制的,而在西班牙,业主投保的是建筑工程侵害保险,没有强制参与建筑工程项目各方的技术责任险,相比之下西班牙的法律有利于业主,因为民事责任保险需经过法官审判后才能实施赔偿,而侵害保险只要伤害存在,检查评估确认后保险公司立即赔付。另外在法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没有设置免赔,而西班牙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则设置了免赔,因此西班牙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赔付率较低。

各国(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强制建造者责任险和强制业主损害保险的实施。目前国外存在建筑质量保险制度的国家均有强制建造者责任险这一项,主要也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考虑的。因为在建筑质量缺陷导致消费者损失发生时,可能当初的建造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已经没有能力进行负责了,因此实施强制建造者责任保险制度,要求所有参与建造的单位购买责任保险后才能建造,并要求足额投保。这样,在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的建造者质量责任期内,即便当初的建造单位无力负责,房屋消费者也能够获得赔偿。

法国和西班牙实施强制业主损害保险,而诸如意大利、芬兰和美国新泽西州等是没有这一内容的。事实上强制业主损害保险的实施对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是有利的。普通住宅的消费者只和业主(开发商)有合同关系,而与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没有合同关系。质量缺陷损害事件发生后,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前提是需要证明建造方在建设期间存在疏忽,而且还需要界定建造各方的责任和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然而想要在建筑工程竣工若干年后界定和分摊各方当年的过失和应负的责任是相当困难的。这就使得赔偿难以在短时间内执行并形成争议解决成本。因此即便建造各方均购买了自己的责任保险,消费者也很难或者很难迅速获得赔偿。

为此,在强制建造者责任险的基础上,要求业主(开发商)购买建筑工程质量损害保险,则只要消费者证明建筑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质量缺陷,无须界定责任方,不需要提供过失的证据和对责任进行界定和分割,就可要求给予赔偿,这就保证了质量缺陷赔偿的高效率。

3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在我国的实践及启示

2002年10月,国家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联手推出了与国外类似的住宅质量保证保险;上海市在2003年被列入住房质量保证保险试点城市;2006年建设部和保监会在全国14个城市启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险试点,要求建筑企业投保新推出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险,保险公司将对房屋的后期质量进行售后保障。开发商立项之初,就要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意向书,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质量跟踪,等到工程竣工满一年,并且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后,才和开发商正式签单。如果保险公司发现了问题,开发商拒不执行整改意见,保险公司将拒绝承保;江苏省建设厅也在2007年开始与人保财险联合推动此项业务的发展。

然而,由于我国房地产业的不成熟和法规的不成熟严重制约着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顺利执行。主要问题包括: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空白,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要求运用商业保险模式化解因建筑质量问题造成的综合责任风险。按现在国内司法制度的规定,当发生质量保修方面的法律纠纷时,消费者追偿程序烦琐,效率不高。其次,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险的优势没有被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险可以转嫁房地产开发商的风险,使开发商从长期的保修义务中解脱出来。同时,开办建筑质量保证险,不但使建筑本身的性能在交付使用前得到各方面专家的检验、评审和认定,而且由于保险公司对住宅质量的担保,大大提升了住宅开发商的市场信用度。此外该险种保费为一次性收取,远低于建筑行业预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且不会造成对建筑企业资金的长期占用,也能够缓解建筑企业一部分资金压力,化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再次保险观念不强。由于该项产品需要时间来检验其长效功能的性质,无法计算因保险保障而增加客户的数量,在短时间内的其保障效果不会很明显。最后,对于开发商来说,一旦投保建筑质量保证保险必然增加投资成本,利润空间的减少还是会影响很大一部分开发商的,这也与国外开发商主动投保的情况完全不同。

可见,建立并完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用系统的观念和创新的思路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模式、政策法规、运行机制。通过对国外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分析,结合我国现状,在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时,应重点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第一,我国应推行强制建造者责任险。强制建造者责任险可以提高社会总的福利水平,并且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可以保证无论建筑质量事故发生时当初的建造者是否具有赔偿能力,消费者都能够获得赔偿。

第二,我国应推行强制业主损害险。强制业主损害险可以使消费者在质量事故发生后能够证明建筑物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质量缺陷,无须界定责任方,不需要提供过失的证据和对责任进行界定和分割,就可要求给予赔偿,保证了消费者获赔的高效率。

第三,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首先,配套检测建筑质量的技术鉴定机制。在房屋设计、建造的不同阶段、技术鉴定机构对工程计划书、规范书、质量书等工程相关文件以及工程本身进行审核,并通过报告的形式向保险人汇报与建筑质量保证保险相关的风险情况。在技术鉴定过程中发现问题,只要建筑商没有按照要求整改,技术鉴定机构就有权要求工程停工,保险人根据保险意向书内容有权不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不退还预付保险费,并有权要求投保人支付所欠的技术鉴定费。其次,充分发挥建设、安监等政府主管单位对建筑行业及相关领域的监督指导作用,采取由社会公开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明确保修期内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由质监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地方监管办公室负责督办。再次,完善法律对建筑工程质量风险的制约机制,不断扩展投保范围和与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相关的一揽子保险内容,动员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投保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最后,细化保险合同约定内容,对建筑质量保证保险相关内容给予准确、全面的定义,主要包括保险生效、保险责任、缺陷认定和理赔服务等重要内容,确保保险机制能够顺畅运行。

出口信用保险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慢性病高发和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我国以“疾病诊治”为中心的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难以从源头上控制参保人的疾病风险,医保基金的运行压力日益增加。鉴于此,文章结合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探讨将健康管理纳入医保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力图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健康管理模式提供借鉴。

[关键词]健康管理;医疗保险;必要性;可行性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9.101

当前,我国已初步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但“重治疗、轻预防”的制度设计将不利于从源头上控制参保人的疾病风险,从而加大对医保基金财务风险的管控难度。健康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它通过预测和分析不同群体的疾病风险因素,采取措施防治和延缓疾病的发生,进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改善居民健康状况。国外从20世纪初就开始探索健康管理与医疗保险的结合,促使医疗保险由纯粹的疾病经济保障型转型为全面的健康管理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1]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引入健康管理机制。

1 必要性分析

1.1 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和人口健康状况

(1)人口老龄化水平。按照国际社会的标准,当国家65岁以上人数达到7%以上则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卫生统计年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自2000年起就保持在7%以上,并呈现出逐年上涨趋势。而诸如北京等发达城市,其老龄化程度已远超此标准。根据北京市老龄委,北京市自2008年起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3.2%,同期高于全国比例约5%。但随着老龄化加快,医保基金的运行将会面临较大的支付难题。这是由于退休老人不再参与医疗保险缴费,但其期望寿命增加,慢性病风险加大,使得其医疗费用支出将达到在职员工的三倍以上,进而加剧医保基金的收支不平衡。

(2)人口健康状况。近年来,我国居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人均期望寿命从2000年的71.4岁逐步提升至2010年的74.83岁,2013年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6.3‰和0.245‰,数据来源:卫生统计年鉴。主要健康指标已经达到发达国家健康水平。但从慢性病数据看,我国居民的慢性病患病率却呈逐渐上涨趋势,2013年的慢性病患病率更是达到20年前的两倍余。可以预见未来慢性病持续时间长、费用高等特征必将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负担,也会让居民对健康管理的潜在需求日益凸显。

1.2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状况评估

从医保基金运行状况看,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保持着较大幅度的增长,下表中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从2007—2014年增长了3.2倍,基金支出同期增长了4.1倍,且支出增速基本保持着略高于收入增速的趋势。这是医疗费用上涨、老龄化加剧以及慢性病频发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未来随着这种不平衡状态势的加剧,必将影响我国医保基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看,目前我国医保的支付范围主要集中于疾病诊疗,缺乏对于亚健康群体的疾病前保障,不利于引导参保人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关注慢性病的前期预防和康复保健。此外,这种“重治疗、轻预防”的制度设计使医保基金支出长期集中于经济效益较低的治疗领域,直接影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率。因此,将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不仅将从整体上改善居民的健康水平,而且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2 可行性分析

2.1 政策基础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加快医疗保险改革,并越来越重视慢性病防治和医疗费用上涨等问题。例如,2005年建立健康管理师职业,丰富了我国健康管理行业的人才资源。2008年原卫生部发布相关文件,《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卫农卫发〔2008〕55号)。允许利用新农合基金对没有享受补偿的参合农民开展健康体检。2013年国务院提出将“引导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上述均体现出我国近年来对于发展健康管理的重视以及将健康管理理念引入医疗保险的政策方向。

2.2 现有健康管理模式的探索

2.2.1 对健康管理模式的探索

国内不少地区基于社区卫生机构构建健康管理模式,如上海市实施的“4CH8社区健康管理模式” [2]、北京市“家庭医生式服务” [3]等,将现代信息技术和医疗技术相结合,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筛查、提供慢性病干预和健康教育,对居民进行初级的健康管理。这些地区在探索中积累了较好的技术基础和慢性病管理经验,向居民普及了健康管理理念,但应当注意的是健康档案的后续更新和有效利用才能保证该机制的持续运行。

2.2.2 将健康管理纳入医保的探索

2005年镇江市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引入慢性病管理机制,并在2006年對参保人实行规范的门诊慢性病管理,这是我国医疗保险开始关注健康管理的最早探索。2008年青岛市将社区糖尿病患者的初级体检、健康教育、医药费等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减轻了糖尿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2008 年北京市将“知己健康管理”纳入报销范畴,在定点医院参加该服务的参保人每年还可以享受一定数量的报销额度。2015年天津市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地区的初步探索显示出各地政府对健康管理理念的关注,以及在构建健康管理模式中对医疗保险扮演角色的日益重视。

2.3 医疗保险的职责

从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角度看,医保运营的健康管理模式之所以具有可行性,是因为其通过筹集和运营社保基金,承担着社会再分配和稳定社会的职责。为了保证医疗保险的运行效率,应承担起管理参保人健康风险的职能。同时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广,运行机制较为完善,认可度和认知度较高,依托医疗保险平台推动居民健康管理可以成为我国构建健康管理模式的重要突破口。

2.4 医疗保险发展的经济基础

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看,我国医疗保险基金一直秉持“基金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此基础上保持基金收入和支出的稳定增长,尤其是累积结余率呈波动上升(见下图),因此我国尚有部分基金结余可用来支付小额的健康管理费。

2000—201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图

数据来源: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此外,有调查表明每投入1元健康管理费用,每年预计可以直接减少医疗费用支出10元。从长期看,加大事前健康管理的费用投入,提高参保人的预防保健意识,加强对参保人健康状况的全过程监督,将有助于从根本上缓解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Mc Carver P.Success of a Diabetes Health Management Program in Employer based Health Care Centers[J].Aaohn Journal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Nurses,2011(11):513-518.

[2]宋徽江,庄康璐,汪天英,等.4CH8社区健康管理模式的构建与应用前景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14(9):1895-1897.

[3]王凝宁.北京市朝阳区家庭医生式服务[J].北京: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10):15.

出口信用保险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 文章从外部宏观环境、员工个体因素及企业管理措施因素来分析国有企业核心员工

流失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指出国企管理者应该通过优化薪酬福利结构、建立科

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关注核心员工的职业生涯管理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四个方面来吸引和留住核心员工。

关键词 国有企业 核心员工 人员流动 对策

根据2012年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持的一项以高科技和金融行業的国企和股份制企业为主的管理层调查结果显示,100名首席执行官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中,只有15%的人坚定认为不会离开公司,有近半数的人声称自己在2至3年内很可能离开公司,管理层普遍认为短周期的调换职业是使其实现个人发展和价值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从宏观上来讲,人员的流动能促进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机遇与活力;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核心员工掌握了企业的核心资源,其跳槽时往往会带走很多下属和客户资源,因此如何积极应对人员的流动,加强企业人员流动管理,减少核心员工流出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国企核心员工流失的原因分析

从总体上来讲,影响国有企业核心员工流动的原因既有宏观层面上的环境因素,也有微观层面上员工个体和企业本身的原因。

(一)社会环境因素。

一般来说,拥有较高知识与技能水平的员工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是非常紧俏的人才,是市场争夺的对象。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往往通过高薪聘请,并提供非常优越的条件来吸引这部分人才,为这些人才主动流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多元化,成立公司办个企或民企,无论政策上、资金上还是创办过程中都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国有企业中的核心员工往往是中尖骨干分子,拥有专门的技术,掌握了企业的核心业务或技术,了解许多商业契机,因此,他们有能力也很容易“另起炉灶”开办自已的公司或企业。

(二)核心员工个体因素。

从核心员工自身的角度来讲,他们的离职可能与个性、年龄、工龄等因素有关。就个性来说,自主性强的人相信自己能掌握命运,勇于承担责任,自主流动的可能性较大;外求性强的人与自主性强的人刚好相反,相信决定成败与不能控制的外来力量,例如运气、天意等虚无飘渺的东西,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不如意的景况,因此自主流动的可能性较小;热衷成就的人渴望成功,不怕困难,相信成功全靠个人努力,这类员工一旦在企业中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就会产生流出企业的念头;实用主义者讲求实际,只要上司对他好便不会离开企业;自尊心强的员工对自己的能力有较大的自信,当他们感到工作缺乏挑战时,很可能产生流动的欲望。就年龄来说,年龄与流动性成反比关系,即年龄越轻,流动性越大。

(三)企业因素。

公司当前的薪酬福利水平、绩效管理及职业晋升等都是影响核心员工是否流动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在薪酬方面。国企的薪酬制度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平均主义,不能够体现核心员工的贡献和价值。并且在薪酬方面偏重使用以权力为导向而不是以绩效为导向的固定级别工资制,忽视了员工的能力和绩效,尤其是在过去“一线紧,二线松,三线肿”的背景下,工资向苦、脏、累、险一线工人倾斜,导致了脑体倒挂,使经营者与管理、技术人员的收入水平偏低,这种薪酬制度并未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导致了核心员工的流失。

在绩效管理方面。有相当一部分的国企并未实施绩效管理,薪酬及晋升往往由领导的意图来决定,这势必会影响那些做出突出贡献而又没有获得相应待遇的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那些已经尝试过绩效管理的企业中却发现绩效管理费时费力又得不到员工的认可,常常被认为是填表游戏、形式主义。在考核实施过程中管理者只重视考核形式,一旦看到员工的绩效不好,就断定员工不努力或是没有能力,不关心管理效率,助长了管理者的懒惰意识,忽视和遗漏了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诸多职责;在绩效反馈中,管理者扮演的是评审员的角色,员工则在心理上永远处于被教训、被管理的角色。

在职业发展空间方面,核心员工的特点是自主性强,他们对“个体成长需要”的需求较高,喜欢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对自已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期望值较高。而许多国有企业目前的人力资源管理,在员工职业生涯系统规划方面做得还很欠缺,员工的职业发展缺乏宽泛的网状职业上升通道,因此往往难以及时满足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导致他们对个人发展前途产生怀疑而主动离开原单位。

在员工激励方面,许多国有企业由于受传统管理体制的约束,在用人制度、考核奖励制度、人性化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不能及时满足不同层次员工个性化的心理需求。不同层次的员工的需求是不同的,他们不仅仅是“物质需求”的满足,有的是“权力需求”较强,有的是“成就需求”较强,在国有企业现行的管理体制下,目前还很难做到“量身打造”具有个性特征的多样化激励措施,满足不同员工的心理需求。

二、遏制国企核心员工流失的对策探讨

对于国企管理者来说,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是很难加以改变的,环境的改善需要政府部门及整个人力资源市场的共同调节,而员工自身在年龄、个性等方面的因素又属于客观因素,很难加以改变,因此想要遏制国企核心员工的流失的现状,就只能通过优化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措施来实现。

(一)薪酬福利结构优化。

薪酬目前仍是吸引和留住人才最有效的武器,它可以将企业的组织目标和管理者的意图及时、有效地传递给企业员工,促使员工个人行为与组织目标一致,平衡员工与组织、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结合国企薪酬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要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对于核心员工来说,他们所创造的效益远高于企业员工的平均效益,因此他们的价值也应高于社会平均薪酬,企业要认可核心员工的价值,就需要为其提供接近于或高于同类企业的市场平均报酬,避免核心员工被竞争对手挖走;二是要实行多元化的薪酬计划,企业可采取多种分配形式,将人才增值与企业的资产增值相联系,与企业的发展和利益相联系。对核心员工来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不仅可以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产生长期的激励效果,而且能够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增强凝聚力,有利于团队精神的形成;三是要提供多样化的福利。高薪只是短期内人才资源市场供求关系紧张的结果,而福利则反映了企业对员工的长期承诺,因此众多在企业里追求长期发展的员工,更认同福利,而非单纯的高薪。在此方面,管理者就可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员工福利方面的传统优势,根据自身状况,向核心员工提供多样化的福利项目,实施自助福利政策,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行政职务、资格职务、技术职称、获奖情况等因素计算出福利分值,按相应的福利标准自行选择享受的福利项目,如旅游、保险、教育基金、退休补贴等,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

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绩效考核办法,就要针对所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三个方面进行指标量化。在绩效考核的方式上,应采用全方位评估的考核方式,从不同角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客观全面地反映出被考核者的工作绩效,体现考核的公平性。在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上,也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工资分配、晋升及培训结合起来。只有建立了合理、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才能够公平、公正的评判每个员工的工作绩效,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而激发中层管理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注核心员工的职业生涯管理。

良好的职业生涯计划会促进企业和核心员工的共同成长,实现企业与核心员工的良性互动,采用多样化的职业發展模式,是增强核心员工自我能力提高的内在动力。如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两类不同的职业发展阶梯,创造互动式的内部劳动力市场,以便核心员工调整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采取核心员工参与管理,丰富员工工作内容的工作岗位设计等方式,调动核心员工的创业积极性。将员工自己的个人目标、个人成长、个人价值实现、个人社会认同期望与企业经营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人才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形成个人与企业远景追求的良性互动,给核心员工以人生价值的体现,给予他们展示才华的足够空间,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目标,使其能够和企业长期的合作,达到个人与企业双赢的目的。

(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创造和谐健康的人文环境。

首先要在企业和核心员工之间建立良好的心理契约,因为心理契约会极大地影响核心员工对企业的承诺和满意度,进而影响员工对工作的选择态度。核心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心理契约,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来促成核心员工与企业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满意度;其次要建设雇主品牌。一般来说,大多数员工都会以自己为知名企业服务而感到自豪,为此企业要通过塑造产品(服务)品牌的方式来树立其声誉和影响力,这是树立雇主品牌的根本,在此基础上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手段,提高企业在雇员中的口碑。通过雇主品牌的建立,实现企业、员工的共同成长,使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的有效措施;第三要核心员工给予细致的关怀,培养其归属感。企业应该注意对核心员工的感情投资,一方面关心核心员工的健康状况,核心员工多从事脑力劳动,劳动的强度大,面对的工作压力也常常超乎想象,健康状况较容易受影响,管理者应对核心员工这方面情况加以关注;另一方面也要关心核心员工的家庭生活。家庭与工作是两个相互影响的因素,良好的家庭状况可以减少员工顾虑,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管理者要及时了解核心员工的健康和家庭状况,并尽可能地给予帮助以减少各方面的困扰。留住核心员工,不能仅仅体现在方针、政策或是物质、金钱奖励上。,要真正做到感情用人,尊重用人,从而“得人心者得天下”

核心员工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核心员工的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国企的核心员工的流失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要做到避免核心人才流失以及吸引人才,国企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作者:湘潭大学MBA,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1]于桂兰,魏海燕主编.《人力资源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李寿军.《改善和加强企业绩效考核的对策》《人才资源开发》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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