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法律管理论文范文

2024-04-27

民爆物品管理法律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民爆物品治安管理

领导组组长

单位负责人

二○一一年度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民爆物品治安管理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打击和防范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私财物安全和全体员工及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民爆物品治安管理水平,公司特与各单位签订民爆物品治安管理安全责任书如下: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公司《2011年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开展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推动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2、广泛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向本单位员工宣传民爆物品的危险性和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升本单位员工及其家属的安全意识,杜绝本单位员工或员工家属私藏民爆物品。涉爆单位、涉爆工作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细致深入地开展民爆物品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将民爆物品隐患排查作为本单位的一项日常工作来进行管理、规范、考核,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工作。

4、强化安全操作培训。进一步规范民爆物品的管理、使用、运输、储藏等行为,认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将民爆物品管理使用作为培训的内容之一,主要从民爆物品的性质、管理、安全规程和使用规定等方面进行培训学习,确保涉爆单位、涉爆工作行为的安全。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对于本单位或本单位员工以及员工家属存在的民爆物品管理隐患信息,认真进行调查走访,确认信息准确性。确有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要情况信息的,及时上报公司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不虚报。

民爆物品管理法律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1、爆炸物品入库的数量必须认真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或其它易爆的化学物品不能储存同一库房内;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4、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出现明火、用水、不装架设架空电线。安装电灯照明,应按防爆要求安装防爆电路及灯具。

5、爆破器材应包装严密,零星雷管应用软物填塞挤牢,剪割过的导火索、导爆索端头应用胶布包严;

6、库内堆放器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通风和搬运,距离墙壁不少于0.2米,堆放炸药高度不超过1.6米,雷管箱不超过四箱,包装箱不直接触地面;

7、库内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8、库区内巡查要及时、认真、但不准随意开箱检查,如有必要,应移至库外25米以外进行。

二、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1、爆炸物品要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登记表》,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核对签字领取当班使用量。

2、爆炸物品作业消耗及剩余回收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每个施工队应指定可靠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并填写监督单交仓库存档、备查。

3、爆破作业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正式爆破工担任。爆破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专人组织指挥。按规定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并确保警戒范围内无人。在爆破结束后,解除警戒信号。

4、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借、转卖,爆破器材或使用雷管、炸药炸鱼、炸兽等。

5、炸物品丢失、被盗、爆炸等问题要如实上报,如隐瞒不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建立专用的库房进行堆放,并设专人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安全员、仓库管理员各执一把库房钥匙,凡进入库房必须二人同时在场,且进出均要登记注册。

2、库房内原则上不安装任何电器照明,如有必要安装时应具备防爆性能,严禁在库房内明火照明。

3、库房必须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温度不超过35℃,湿度控制在45~70范围内,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及时降温或通风降湿。

4、不同种类的爆破器材应分开堆放,不得混装混放。

5、雷管、炸药必须分开库房存放,不允许同库房存放。

6、各类炸药必须按规定整齐堆放。 (1)、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米;

(2)、雷管堆高不超过1.5米; (3)、各类箱堆放间距不小于0.3米; (4)、箱堆与墙壁间距不小于0.5米;

7、为了通风,箱下面应垫10cm ~15cm的方木或木板,堆放时箱上标记应朝外面显示,以便于查看。

8、爆破物品搬运时要求轻搬轻放,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更不允许重放。

9、爆破器材进出库房时,安全员和专职保管员必须清点验收,登记入帐,并签字确认,特别是爆破器材原有编号应每箱每枚登记清楚,并有领用人签字。

10、爆破器材应根据当天的使用情况按需领用,凡当天使用不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送回库房,并办理回库登记手续。

11、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点库存的物品,做到帐物一致,发现帐物不符时或被盗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清情况。

民爆物品管理法律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以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质量·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四合一”综合体系为例,充分说明民爆企业建立和实施质量·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四合一综合体系必要性和优越性,目的在于推动民爆企业实施四个标准体系,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以推进民爆企业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关键词:民爆企业 四标一体化 绩效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民爆企业按照国际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和实施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无形的增值,大大提高了民爆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环境影响的全球化以及生产安全本质化要求,民爆企业从整体管理的角度出发,建立实施整合型或一体化综合体系已成必然趋势,利用质量、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四合一体系管理平台提升民爆企业管理具有极大的优越性。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集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爆破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国有股份制公司,是全国民爆行业的骨干企业、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民爆技术中心,2004年8月成为国内民爆行业为数不多的上市公司。公司充分抓住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之机,不断发展状大,利用募集资金、融资再融资等多种方式方法做强做大企业,逐步把久联发展建设成为国内知名企业。

2005年,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四个标准要求建立“四标一体化”综合体系。公司充分利用这一管理平台,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坚持走管理与科技创新并举之路。通过四个体系的有效整合,建立“四合一”綜合体系以及体系的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对公司的管理、产品质量及质量检测、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相关方及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对公司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内部基础。

2. 产生的总体绩效

通过“四合一”综合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产品质量、测量手段、各项经济指标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得到大幅提升,技术改造效率持续加强,新产品开发项目逐年增多,产量逐年提高,利润持续增长,各项收入逐年提高。2009年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销售(主营业务)收入12202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20.9%,上年同期90148万元,同比增长35.36%,利润总额1393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74.13%,上年同期8161万元,同比增长70.7%;实现税金13249万元(含所得税),同比增长4456万元,增长50.68%z资产总额171492万元,上年同期132620万元,同比增长29.31%:资产保值增值率105%。2010年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85067万元,净资产达到65101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56021万元,利润总额20750万元,净利润11250万元,达到了快速增长,实现并超过了公司的经营目标。

在环境保护方面,通过对重要环境因素的高度控制和管理,节能降耗效果显著,2010年万元产值能耗较2009年降低了2.85%,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污染源得到控制和预防,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和提高,居民投诉率逐年低点。

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通过对重要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通过运行控制和方案的制定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消除了重大风险和潜在危险源的发和生。杜绝了安全事故、职业病的发生,2008年以来,未发生过1例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新建、改建、扩建各项工程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显著。

测量方面,各单位建立了完善的过程监控机制,在用测量器具按A、B、C三类进行分类控制和管理,检验力度和测量力度明显提高,产品各项指标的检测准确度增强,测量体系的建立,有力地推进了产品质量的提升,是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和运行的强化和补充。

3. 产生的管理绩效

3.1 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通过“四合一”综合体系建立和实施,形成了整套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系统化的体系文件,从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控制办法到相应的作业指导书、运行记录,承接有序,层次分明,职责明确,各项管理、经营、作业活动有章可循,多而不乱,由上至下,由下至上形成了一个脉络清楚的网络链,尤其是各生产作业场所,在这一系列体系文件的有效文件指导下,各场所生产有条不紊、有章可循、充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以前随机管理、工作任意调整的情况不复存在,形成了人人守法、人人遵章的良好生产局面。

3.2 研发工作规范化

民爆企业,生产条件、设施设备相对较为落后,所以,实施技术改造和新工艺、新产品研发尤其重要,尽管研发任务繁重,公司仍严格按照综合体系手册7.3条款要求实施研究和开发工作,研发过程中,从市场调研、立项、资料输入输出到评审、验证、确认、更改各步骤都有章可循,有证可查。通过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顾客需求、市场需求与生产能力、质量评审与工艺优化、产品资源与销售合同等环节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循环,使得研发工作的目标更明确,针对性更强,效果更明显,研发过程中,没有出现过负面影响。2008年以来,公司顺利完成了半导体桥雷管、无脚线雷管、高强度导爆管管、数码电子雷管、乳化炸药塑膜包装技术、膨化炸药技术、基础雷管自动装填生产技术等研究并应用于生产和转让。

3.3 过程监控力度加强

建立综合体系以来,公司从原材料采构、半成品生产、成品检测等各环节,者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完成,工艺纪律执行力度加强,理化检测设施配备齐全、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检验合格,建标工作在原基础上逐年增强,加大了对计量器具和理化标准分析液的控制和管理。键过程、特殊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充分保证了过程产品质量,2010年,各类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均达100%。

3.4 培养了一批管理型人才

通过“四合一”体系建立和运行,员工质量意识、测量准确度意识、环保意识、健康安全意识都得到了极大提高,遵章守纪的意识提高。通过综合管理手册等体系文件的深入贯彻实施,全体员工在质量、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各方面的意识和行为得到了规范,培育了职工不畏艰险、团结奋进、不怕困难、敢打敢拼的团队精神、形成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不仅为公司储备了坚实的基础型管理后备军,还为公司储备了一大批管理型人才。

4. 结论

由上可知,“四合一”体系的实施对民爆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很大的推进作用,具有明业的优越性,全国民爆企业应逐步建立质量、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综合体系,坚持走持续改进的思路,把四体系的各项工作认认真真做细做实,以推动民爆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稳步前进。确保“四合一”综合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扎扎实实为民爆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服务,充分发挥综合体系的优越性,实现民爆企业的最终奋斗目标!实现民爆行业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钊,赵志伟,王建宁,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陈渭,王顺安,李仁良,赵若江,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3]范与华,陈全,张天注,黄进,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张少桥,陈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民爆物品管理法律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一、本矿的民爆器材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

二、民爆器材的购买:

1、由运销科长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申请应注明申请购买的品种、数量,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2、审查通过后,到县物资局(晋中鸿安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购买民爆器材,购买时应当通过银行帐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三、民爆器材的运输和入库:

1、民爆器材的运输凭《民爆器材运输许可证》,《民爆器材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爆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民爆器材的运输由县物资局运输,县保安公司押运。

3、民爆器材的装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

4、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示。

5、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6、民爆器材到矿库区后,火工品保管员进行入库程序,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运输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建筑物内,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车辆必须熄火、制动。

8、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装卸作业严禁烟火。

9、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民爆器材,并且民爆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在白天进行。

四、民爆器材库房管理:

1、民爆器材库房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

2、民爆器材库房应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值守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岗哨和流动岗;门岗应执行严格的民爆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进行登记。

5、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妥善存放。

6、仓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提示牌。每幢危险性建筑物入口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警示标牌应符合WJ9049-2005中7.2.4的规定。

7、各类民爆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规定执行。各种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整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8、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旧民爆器材或未进行相容性试验的新产品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9、民爆器材储存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爆器材分垛堆放;

(2)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火工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3)堆各种民爆器材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不应超过1.6m,炸药不应超过1.8m,宜在墙面画定高线。

(4)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0、民爆器材储存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周围8m无杂草、库区周围1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

11、维修民爆器材储存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门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干净方可进行。

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特殊情况经安全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13、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记录,火工品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14、必须每天核对民爆器材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并将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信息录入民爆器材信息管理系统;

15、坚持每日巡查,发现雷管、炸药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五、民爆器材的领发、清退

1、由掘进队组根据当班进尺任务和工作面条件确定当班雷管、炸药使用数量,填写火工品领用申请单,由爆破员、安全员和班组长签字作为申请依据。

2、根据申请单到调度室由调度值班人员开具火工品批准单,由爆破员、安全员和生产矿长签字批准。

3、放炮员持本人爆破卡、安全员持批准单到民爆器材库区,火工品保管员进行复核无误的情况方可进行发放。

5、火工品保管员务必做好当班的雷管发放工作,不能推迟。

6、务必做好井口到井下再到民爆器材存放地点的警戒工作,当班火工品保管员要做好清点工作,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民爆器材下放沿途不能停运,直至到井下工作地点。

7、火工品保管员坚持“四不发放制度”:

(1)没有批准单不发。

(2)放炮员不持爆破卡,不带瓦斯便携仪,不对号不发。 (3)不是专用批准单,申请过程有一人没有审批不发。 (4)不是安全员和放炮员双人申领不发。

8、各队组雷管、炸药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放炮员亲自退库到民爆器材储存库,火工品保管员查收,做好库存的管理工作,若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一次记录不详细,不清楚的。直接每次对火工品保管员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重处。

六、民爆器材的运输

1、矿安全员将炸药运到副斜井卸药,沿途保安公司人员实行押运员职责要设置警戒,进行盯守,直到运送到井口。装运火药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一箱,不准扛运。

2、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背专人雷管箱携带,沿途不得停留,直到工作地点。

3、安全员往井下运送火药,必须保证车辆优先通行,不准在井口停留。

4、炸药必须用专用矿车,炸药在矿车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并加锁,禁止在交接班时间内运送炸药。

5炸药在平巷运输时,矿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6、禁止用顶车法运送炸药。在井底车场需用顶车时,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矿车不准在井底车场或运输巷停留。

7、装炸药的矿车运行时,不准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资材料。

七、民爆器材的销毁、处理

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写报告经矿长批准,报县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组织安全科、供应科、综合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共同销毁。

2、销毁电雷管使用放炮器引爆,手柄钥匙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携带,其他人员撤离后,方准连线销毁。

3、销毁电雷管应先把脚线剪下,放入纸盒内,最多不超过300发,埋在土中或废井内引爆销毁,禁止销毁无外装的电雷管,销毁的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规定,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

4、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

5、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 化后,将不溶化的捞出来进行处理,绝对杜绝私人使用。

6、销毁处理完后,要在销毁登记表上在场人员逐一签字,保存到销毁火药档案中存档备查。

八、民爆器材的检查、考核

1、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

2、安全副矿长定期检查民爆器材储存库,对库区消防设施、技术防范设施、库房的管理等进行检查考核,检查不合格处,对库房负责人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

3、矿供应科定期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登记,核对库存数量,因人为原因造成帐物不符的,对火工品保管员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并责令查找原因进行纠正。

4、矿综合办公室不定期抽查、暗访火工品运输过程,发现有运输民爆器材不设置警戒、沿途停留、不按规定装运等问题,对押运人员进行200-500元经济处罚,并组织押运人员学习。

5、安全副矿长不定期检查井下运输民爆器材过程及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对不按规定运输、存放、违规爆破等现象,对当班爆破员、班组长、安监员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并责令停工学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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