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援助分析论文

2022-04-25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刑事法律援助分析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当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所不可或缺的部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尚有较大的进步空间。本文重点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意见。

刑事法律援助分析论文 篇1: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分析

摘 要: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维护国家政权的行为规则,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法律维护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刑事法律援助作为法律体系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各国纳入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中,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的发展,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法制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很多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寻找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性是一个国家法制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更是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促进我国民主和法制的重要举措。

一、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在刑事诉讼,尤其是公诉案件中,被告人作为被指控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诉讼时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加上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受到惊吓或者对法律知识不够了解等情况,面对国家司法机构经常会处于被动的状态,可能会因此承认罪行。为了能够对被告人的权益进行维护,防止国家公诉机关的滥用职权,就要给原告和被告同等的辩诉机会,使被告人能够对自己的指控进行相应的辩护。但是很多的被告人并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所以为了能够维护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就要实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或存在其他困难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二、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

1.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平、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规范,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维护自身的公正性,公平公正是法律制度的永恒目标。法律援助制度通过对经济困难的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帮助,保证了无罪的人和被冤枉的人不受到法律的追究,犯罪的人受到应有的制裁,使他们能够得到平等的法律地位,使控诉方和被被告人能够以平等的地位进行辩论,即使是有罪的人也能够与控告方进行坦诚不公的对话,实现法律程序的公正性。

2.保证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人权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自从19世纪启蒙运动提出了天赋人权这一理念之后,注重人权就是各国法律体系的重要原则,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维护人权更是维护人民的权益,是我国的根本法律理念。天赋人权指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不以性别、宗教、出身、经济状况等有所差异,人们应该平等的享有国民应有的各项权益。当前社会还有很多的困难群体,他们身有残疾、经济困难,但是他们作为国家的公民也应该享有公民的各项权利,尤其是保证社会公平的法律权益,但是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在遇到问题时不能及时的寻求法律的帮助或者没有经济能力寻求法律帮助,所以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能够缓解这种问题,让困难群众在法律面前保持平等的地位,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保证无罪人员的清白

法律是要对犯罪人员进行惩处,刑事诉讼是要让犯罪人员接受应有的惩罚,他们的目的都是让有罪者得到制裁,让无罪者得到释放。想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对案情进行详细的证物分析和利用,在这一方面,专业的律师拥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面对某些判决不合理的情况也需要辩护律师来进行辩护,所以律师对于维护公平、公正有着重要的作用。实行法律援助制度能够使所有有需要的弱势群体接收到专业律师的帮助,帮助自己洗刷冤情、还原事件真相,保证无罪的人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4.提高援助群体的法律意识

一个国家想要真正的实现民主化和法制化,不能单单只靠法律的制裁,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让人们知道哪些事情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我作为人口大国,人口的素质难免参差不齐,很多受教育程度低的社会群体法律意识淡薄,在遇到问题时不能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反而会做出过激行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就是为了能够使受援助群体了解自身所犯的罪行,以此树立他们正确的法律意识。

三、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司法机关重视程度不高

在我国的社会职能体系下,公检法三部门是紧密联系、相互帮助的,但是作为与法律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却游离在这三者之外,没有很好地融入到整个社会的司法体系之中,加上公检法三个部门对法律援助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在实际的司法体系中,法律援助制度根本没有得到根本的实践,在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提出需要法律帮助时并没有将这一请求转达给法律援助机构,即使被移交了,在实施中也采取不配合的态度。

2.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小

刑事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包括有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聋哑人士、残疾人士、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但是当前我国的法律援助包括的是后几种,对于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要对其经济情况进行长时间的调查,且最终判断的标准经济困难被定义为最低生活保障,这使得法律援助的范围明显缩小了。

3.援助律师缺乏责任心

由于法律援助制度是由律师无偿为嫌疑人或者困难群体提供帮助,所以在没有支付酬劳的情况下,很多律师在进行法律援助时的态度都不认真,只见过委托人两面或者听取了一次证词就不做进一步的调查了,开庭审理时也是寥寥几句应付了事,甚至有的律师直接拒绝进行援助,这些律师严重缺乏责任心。还有的援助机构派出的援助律师都是实习律师或者年轻律师,缺乏经验,效率低,这也是法律援助机构无责任心的体现。

4.法律援助经费不足

法律援助的費用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国家支付相关费用,但是现在的国家没有建立相应的统一拨付制度和规范,经费通常都是由地方进行拨款,但是地方财政的情况是不尽相同的,很多经济落后的地区没有足够的经费来支付援助费用,或者有的地方政府忽视了法律援助的应拨款项,所以援助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很低,法律援助制度难以发挥成效。

四、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措施

1.完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

想要一项制度真正的发挥效用,就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保证实施。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我国曾经在2003年颁布过《法律援助条例》,但是收效甚微,原因就是这不是明确的法律制度,想要真正起到作用,要做的首先应该是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确立明确的法律制度条文,使其成为单独、完整的法律。这种方式能够从制度上保障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制度性,避免了相关部门的不合作,保证了操作性。

2.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上文说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存在局限性,覆盖范围小,所以在经济困难的审核方面,要根据其是否有能力请律师和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条件以及消费水平来综合考虑,要因地制宜,不能一概而论。

3.均衡律师分布

我国的律师人数一直存在区域分布的差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律师人数多,西部欠发达地区律师人数少,主要原因是东部地区教育发展水平较高,导致律师考试的通过率明显偏高,但是由于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的西部律师都涌向东部地区,导致西部地区的律师数量减少,无法满足法律援助的需要。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可以对西部地区进行律师考试加分政策,并在考试中加入法律援助的相关理论考试,并对西部地区的律师进行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保证西部律师的生活,均衡东西部律师的数量。

4.完善律师制度和律师服务标准

在我国,律师不能够对案件进行介入调查,所以不能对案件展开独立调查和取证,这样不利于律师为嫌疑人进行辩护,久而久之会降低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而且我国的律师行业服务标准对于法律服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还没有明确规范,所以很多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工作时不负责任、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工作效率低下。所以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制定、更新律师法律援助的规范和制度。

五、结束语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世界通用的法律原则,也是法律保证其公正性和公平性的重要准则,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执政党的执政目标。法律援助制度保证了社会所有群体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保证了所有人获得法律辩护的权利,是维护我国社会安定、人民尊严的重要制度。当前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只要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就能够早日实现国家的民主化和制度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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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彦梅,崔更国.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与完善[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05:23-24.

作者简介:

巴桑(1972.3~),男,藏族,籍贯西藏拉萨市,单位西藏自治区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职称讲师,学位,法学学士。

作者:巴桑

刑事法律援助分析论文 篇2:

刑事法律援助完善的分析

【摘要】当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所不可或缺的部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尚有较大的进步空间。本文重点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意见。

【关键词】刑事法律;法律援助;完善

一、引言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相比于其他国家,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仍存在着许多缺陷。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贯彻和法治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将会不断完善。本文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内涵入手,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现状和不足进行说明,并着重分析了我国进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的措施。

二、刑事法律援助含义

刑事法律援助(又称刑事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辩护或代理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我国的刑事法律救助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建构,至今,已在立法创建、机构建设、援助落实等方面取得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而现阶段“没有辩护律师参与的刑事审判在程序上不能说是公正的审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极为迫切和必要的。

三、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不足分析

(一)我国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有限

当下,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的主体以被告人为主。尽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但现阶段被害人在诉讼中缺位的现象在法律援助领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对非指定辩护的受援人的经济审查标准较高,大多在居民生活保障线之上,也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刑事法律援助受援人的范围。

(二)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中经费不足

资金保障是法律援助开展的前提,尽管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经费来源有很多,像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但由于缺少相应的制度规定,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中仍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这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发展,影响了律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对我国现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完善的分析

(一)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相关立法

我国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理念,而要坚持依法治国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随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不断建设发展,刑事法律援助完善的国家大多都有本国关于法律援助的独立立法。譬如英国的《获得司法公正法》、美国的《法律援助公司法》,而我国于2003年出台的《法律援助条例》则位阶较低。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提出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专门进行规定,由全国人大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法》。从而为我国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使刑事法律援助更好地实现有法可依。

(二)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资金保障制度

资金不足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无法回避的问题。尽管我国法律中有关于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相关规定,但没有对财政支持的形式进行明确规定,导致法律援助的经费或经费的数额缺乏保障。基于此,要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资金保障制度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第一:完善法律援助的预算支出。即在具体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将刑事法律援助与其他的法律援助区分开来,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二:加大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资金补助。只有加大资金补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使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基本权利得到有力的保障。

(三)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受益主体范围

当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完善。而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受益主体的范围则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必然途径之一。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适当放宽享有刑事法律援助权利人的考量条件,将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引入到法律层次上。第二: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辐射范围,这要求我国各地各级机构做到实事求是,从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出发,灵活运用法律援助制度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从而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辐射范围。

(四)建立我国刑事法律案件的辩护质量的控制机制

法律援助制度能够让受援者得到法律专业上的保护,但如果刑事受援案件的质量不高,那么就无法进行对受援者受损权益的完全救济,法律援助的实际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为了提高我国刑事援助案件的辩护质量,必须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首先是对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资格的准入控制,保证进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从而保证案件的辩护质量。其次,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也是尤为必要的。现阶段,我国针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法律规定还不够建全,必须要细化相关规定,才能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保证案件辩护质量。

四、总结

本文首先对法律援助的内涵进行了简要介绍,接着,对现阶段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重点说明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有限、经费不足。最后,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完善进行了分析,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意见。第一,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相关立法:第二,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资金保障制度;第三,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资金保障制度;第四,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资金保障制度。刑事法律援助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重要意义,相信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会不断完善和发展。

作者:邢红艳

刑事法律援助分析论文 篇3:

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 要:新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对我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研究对象,探究其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及发展对策,首先从刑事法律援助受案情况、通知辩护案件与依法申请案件情况、诉讼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以及受援群众情况四个方面探究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现状,其次分析现阶段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已取得的成就。并在此基础上,最后提出完善浦东新区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对策,以期为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提供一定参考借鉴意义。

关键词: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

2012年3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现阶段,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已取得丰硕成果,建立了我国第一次法律咨询专线。因此,本文从上海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为视角,分析了浦东新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及当前所取得的成就,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浦东新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

一、浦东新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现状

(一)刑事法律援助受案情况

浦东新区2014-2017年刑事法律援助受案情况如下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2014-2017年,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07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17件。浦东新区法律援助案件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呈现上涨发展趋势。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从2014年的856个增加到2017年的1243个,增加了31.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从2014年的381个增加到2017年的492个,增加了29.1%。2014-2017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分别占44.5%、40.1%、43.8%和39.6%。

(二)通知辩护案件与依法申请案件情况

浦东新区2014-2017年通知辩护案件与依法申请案件情况如下图2所示。

从图2中可以看出,2014-2017年,浦东新区分别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2、35、52和60件,分别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11.7%、11.9%、16.7%和18.1%。通知辩护刑事法律援助案始终占主导地位,占当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89.3%、90.1%、86.8%和87.3%。

(三)诉讼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

2014-2017年浦东新区诉讼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如下表1所示。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侦查起诉阶段案件数量从零开始,从2013年的27个增加到2014年的83个。一审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和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最多,占所有刑事案件总数的50%以上。然而,在第二审阶段的案件较少。2014-2017年,一共处理了13起案件。

(四)受援群众情况

2014-2017年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受援群众情况如下图3所示。

从图3中可以看出,在2014和2015,受援者包括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和贫困者。其中,未成年人和盲聋哑人分别占总案件数量的58%和71%。2016和2017年,未成年人和聋哑病例分别为68%和63%。2014-2017年,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人数是2人。一般贫困人口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数量呈上升增长趋势,从2014年的13件增加到2017年的27件,分别占10%、13%、21%和20%。

二、现阶段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已取得成就

(一)首创法律援助的“浦东模式”

1995年8月25日,惠民机构首次成立了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该法律援助中心是我国首个为贫困用户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的政府机构。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逐步得到了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形成独特的法律援助工作模式。该工作模式的主要特点为,法律援助机构只需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判和受理,所有案件均由社会律师承担。此工作模式得到司法部的认可,被誉为法律援助的“浦东模式”。浦东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已有20多年,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具有较大作用。

(二)首创全国第一条法律咨询专线

上海浦东新区政府于1996年12月26日成立了中国首条法律咨询专线,该法律援助咨询专线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矛盾,为市民解决矛盾。这里列举了两个案例。在浦东新区成立热线电话后,一位市民因为邻居违反了规定而多次受到威胁,所以打电话求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公民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居委会调解,从而避免矛盾升级。专线也接到了一名中年妇女的电话,她称她是残疾人,因为她的单位拒绝给予补贴,并且服用了超过100片精神镇静剂,形势非常危急。一方面,专线工作人员试图安抚和安慰,另一方面,让人们立即通知法律援助站所在的呼叫号码进行紧急处理。随后,由于及时的沟通和抢救,该女子已脱离危险。从这两个案件中可以看出,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专线为市民化解矛盾以及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组建骨干律师队伍

律师是法律援助“浦东模式”的核心成分。浦东新区一直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现阶段已形成法律援助律师骨干200人左右。这支队伍是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力军。2018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开始集中招聘重要法律援助律师,吸引500余人报名。经过严格审查,92名律师被纳入法律援助骨干队伍。2016年3月26的一个晚上,17岁的被告杨某在万某的建议下为他的同胞报仇。结果,他破坏了受害者办公室的财产,并轻微地伤害了受害者。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倪某作为被告杨某的辩护律师,认真研究案卷,会见被告杨某询问案件事实和证人证言,建议应该减少对18岁以下被告的惩罚。最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充分听取并通过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并发现被告人杨某犯有肇事罪,判处两个月拘留,缓刑两个月。通过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服务,未成年人杨某得到了减轻处罚。浦东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弱者保障了法律援助的服務水平。

三、進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对策

(一)提高司法部门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

刑事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关键部分。司法部门必须重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一方面,成立刑事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组织,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明确各部门的职权,协调配合,各部门交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有效处理。另一方面,制定相关实施准则。根据《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条例》和浦东新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实施,制定并实施详细可行的实施准则,将其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浦东新区法律援助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提出相应的法律援助对策,并监督各机关按照规定照常实施。

(二)加大社会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认知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的刑事诉讼法,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认知水平。宣传有利于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增加法律援助案件来源的基础性工作。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进行的。一是运用媒体加强宣传、举报刑事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件,通过刑事法律援助的媒体报道,进一步增强刑事法律援助成功案件对社会的影响。第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提高社会各个群体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认识。三是要加强公诉法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宣传力度,架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和诉讼法的有效连接。

(三)加强公检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衔接

新刑诉法对指定辩护的主体增加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但对于公、检、法与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如何协调相互关系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避免各部门为自身利益相互推诿与扯皮,如何保障新的通知辩护制度顺畅运行,必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配合,建立公、检、法、司各部门之间及时、有效的协调机制。例如,法律援助的内容可以添加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义务的通知中。推进职务律师制度,将法律援助人员配置到值班场所,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的拘留场所设立法律援助站。定期召开法律、检察、公开、公司等部门法律援助领导会议,通报法律援助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

为了保证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可以采取事前、事后、事后监控的方法,对整个刑事案件的整个历程进行追踪和控制,提高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质量。事先可以成立律师刑事法律援助人才中心,与律师签订服务协议,进行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事中可以充分实施法院听证制度和回访制度,对援外律师的服务进行监督。事后可以建立一个满意调查制度,对类似案件进行比较分析,比较法律援助和律师聘用的判决结果,把律师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纳入对象。在完成协助案件后,征求处理部门、受援这等人的想法和意见,对其满足都进行评估。

四、结论

本文主要对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4-2017年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实施现状展开研究,从刑事法律援助受案情况、通知辩护案件与依法申请案件情况、诉讼各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以及受援群众情况四个方面探究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现状,分析现阶段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已取得的成就,包括首创法律援助的“浦东模式”、首创全国第一条法律咨询专线、组建骨干律师队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对策,主要包括提高司法部门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加大社会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加强公检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衔接以及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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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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