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墓地协议书

2024-05-28

买卖墓地协议书(精选7篇)

买卖墓地协议书 第1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榕江县古州镇高文村一组高丢的自留地一穴阴地(见附图,面积:165平方米)转让给乙方,用于乙方安葬老人,该地位于甲方牛棚上坎,转让后由乙方自行永久性随意使用,甲方不得干预,该地转让费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00元),在签字时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用地后如遇到纠纷,由甲方自行与村组或当事人协商解决,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根据民间风俗,乙方用地前,需要将墓地上方原水沟用管子改迁引自牛棚旁下边排灌农田,原水沟截断,购买改迁引水管安装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今后维护管理由甲方自行负责;牛棚今后不能改建或扩建。 在乙方购买的墓地范围内甲方杨梅树乙方随时可砍掉,不再另行赔偿。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买卖墓地协议书 第2篇

购买墓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 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_____ 篇二:购买墓地合同

墓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墓地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墓地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墓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 街道办事处 村村民委员会第 村民小组甲方的责任山上,占地积平方米;地址:林村背黄泥岭。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支付甲方墓地租金款共计人民币¥: 7000元(大写:柒仟 元整);以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收取乙方任何费用。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交付清。

第四条 双方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出租的墓地产权清楚。如因该墓地产权不明等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保证乙方人员上山及进出该墓地的道路畅通,对上山便道进行及时维护。

4、乙方系替长辈承租墓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终止合同规定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协助乙方根据实际政策向征地方申请办理墓地迁移补偿金,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篇三:购买墓地协议书

购买墓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充分协商,就山荒地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有承包山荒地一处,东西长16米,南北宽11.5米,总面积184平方米。四至分:东至 界,西至,南至 地,北至。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该山荒地转让给乙方作墓地使用,并协商转让费用为贰万贰仟元(¥22000.00),乙方同意接受并使用,从协议签定之日起,该山荒地乙方有权做墓地永久使用,甲方不准干涉。乙方埋葬坟墓时,如甲方树木或农作物有妨碍,甲方应无代价的提供一切方便,该墓地如国家建设占地,甲方无权过问并不承担一切补偿费。附着物及迁坟补偿归乙方所有。

(2)该山荒地种植作物权一切都由乙方所有,如乙方不种,甲方可与乙方协商使用,乙方因自身需要可随时收回甲方山荒地的经营使用权。

(3)乙方所取的该山荒地如发生边界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义务。

口说无凭,立此协议为证。

整平、施工费 元。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附下页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年 月 日 篇四:墓地买卖协议范本

墓地买卖协议范本

合约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

任。

第九条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文档来源:律师365(/)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篇五:墓地购置协议

墓地购置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由乙方在甲方承包地内购墓地一块,现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的承包地内购置墓地 块(人)每壹墓地表面积计平方米,共计平方米。

二、每壹墓地应付甲方地价 元整(¥: 元),共计 元整(¥: 元)。

三、本购墓地协议应附(双方签字的协议一份,墓地地址图一份),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付清地款即可生效,甲方即可将地交付乙方使用。

五、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得再行出售、买卖、转租、转卖。

六、如遇政府政策性搬迁、购买等不可抗拒的行为,搬迁费及此块地归属权属乙方所有,甲方须给予必要的协助。

七、双方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在此块地内从事与种植相关的事宜。

买卖墓地协议书 第3篇

最近以来, 社会产品的回收再制造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受到了各国政府和企业的普遍关注, 我国最近家电下乡, 以旧换新等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预示着我国电子产品回收再制造和回收利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产品回收和再利用的循环过程不仅能够对减少废物排放、保护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同时对于企业来说, 再利用过程能够降低企业制造成本, 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但是采用什么样的产品回收策略, 以及产品回收和产品销售之间有什么关系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关注的。

由于在回收再制造过程中, 回收产品来源于消费者, 因此再制造过程中涉及到了卖方和买方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 本文从考虑产品回收和销售之间的关系出发, 设计了一种“售前回收协议”模型, 并对比分析了该模型和一般回收模型之间的差别, 确定了该模型的优势和适用情况。

1 再制造回收一般模型

1.1 问题描述

在一般情况, 卖方根据产品成本、市场等情况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买方何时放弃产品由买方自己决定, 根据自己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确定使用时间。一般来说, 产品使用时间越长, 由于在市场上长时间流通, 回收难度增大, 回收产品的残余价值减少, 而再制造成本和难度也将增大。图1显示了一般情况下回收产品的模式。

1.2 假设与模型

1.2.1 相关符号说明:

P:销售价格;D:需求量;Cn:全新产品制造价格;Cr:再制造价格;k=Cr/Cn:表示了再制造的难度;R:回收率;

t:回收时间;其中:D=a-b×P, 表示了需求量随着价格变动情况。

1.2.2 模型建立

1.2.2.1 卖方模型

对于卖方而言, 需要选定一个最优的价格使得单位时间内自身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即

式 (1) 中t为产品的回收时间, 是由买方决定的值。

所以, 对于卖方而言, 在买卖双方没有契约情况下能够获得的最大收益为:

Y= (a-bC¯) 24bt (3)

对于 (3) 式, 当C¯=ab时取得最小值, 由D=a-bP≥0可知, abP可取的最大值, 因此可以得到C¯<ab

C¯<ab时, 式 (3) 是关于C¯的递减函数, 而C=Cn (1-R) +kCnR=Cn-CnR (1-k) 是关于R的递增函数。

结论:卖方所得利益是关于回收率的递增函数;关于再造成本的递减函数。

1.2.2.2 买方模型

对于买方而言, 需要控制使用时间t来确保自己单位时间内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 即:

对于 (1) 式积分变化:

z (t) =D (0t (Cn-δτ2) dτ-Ρ) /t=D (Cnt-13δt3-Ρ) /t=D (Cn-13δt2-Ρt)

求该式的最大值, 只需对t求导, 即:

z (t) t=-23δt+Ρt2=0

可以求得:

t= (3Ρ2δ) 1/3 (5)

式 (5) 中P即该产品的销售价格, 即买方会根据购买该产品的价格以及该产品的贬值速度来确定最终的放弃时间。

将式 (5) 带入式 (4) 中求得

z= (a-bΡ) {Cn-[13 (94) 13+ (23) 13]Ρ23δ13}

m=13 (94) 13+ (23) 13, 则

z= (a-bΡ) {Cn-mΡ23δ13}为无契约情况下买方能够获得的最大的利益, 此时买方放弃使用的时间为:

t= (3Ρ2δ) 1/3 (6)

由于产品的效用消减函数为, V=Cn-δt2, 假设, 当t=T0时, V=0, 所以δ=CΝΤ02;T0即为该产品的使用寿命。将δ=CΝΤ02带入式可得t= (32) 13× (ΡCn) 13Τ023即, 如果产品的售价越大, 买方使用产品的时间就越长, 那么此时, 产品回收残值越低, 回收率也就越小、卖方再制造成本也就越高, 按照我们的结论一, 此时卖方回收产品的动力将减少, 最终将不再回收产品。

2 “售前回收协议”模型

2.1 问题描述

提出一种“售前回收协议”模型, 通过缩短每一批产品在市场上流通的时间, 来控制产品的回收率和再制造成本。该模型的基本思路就是供应商和客户签订协议, 经过协定的时间将产品回收再制造后继续销售给客户使用。对于客户来说, 由于购买产品的使用时间比一般情况下使用时间要短, 因此, 在这种模型下, 企业销售给客户的产品价格要比一般情况下低。同时由于客户一直能够使用到功能比较好的产品, 因此产品为客户所带来的价值也会比一般情况下要高。对于供应商来说, 由于和客户签订了协议, 因此, 企业能够很好的控制产品的回收率, 而回收产品的质量也要比一般情况下回收的产品要好, 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生产产品的平均成本。图2显示了“售前回收协议”模型能带来的效益, 灰色区域为协议回收再制造所能带来的收益, 当恰当控制回收时间t的时候能够使得整个灰色区域最大。

2.2 假设与模型

2.2.1 相关符号说明

tn:表示产品经过n-1次再制造后进入市场时使用的时间。

Cn:表示新产品的制造成本。同时也表示了该产品的功能。

i:表示产品的再制造次数, 当i=0时, 表示该产品为全新产品。

Pi:表示第i次再制造后的产品售价。

在这种模式下, 我们有以下基本假设:

假设1:买卖双方签订协议, 在恰当时刻所有产品必须全部收回再制造, 且回收率等于1。

假设2:回收产品的再制造费用等于该产品已经消耗掉的价值, 即δt2。商品使用时间比较短长, 商品的质量状况较好, 使得商品的再制造过程中的成本有所降低。

假设3:每一次再制造都能够使得产品恢复到新产品的功能, 但是再制造后的产品进入市场后使用价值缩减的速度会加快, 并且能够使用的最多时间为Τ-n=1n-1tn

假设4:产品经过n次循环使用, 当达到该产品在市场上的生命期限后将最终退出循环, 而是作为分解等作用时存在着一定的残余价值为:λ

假设5:为了简单处理起见, 在第一次销售时商定整个过程的价格, 并且协定每次销售的价格都相等。这样也能够保证整个过程中单位产品总的销售价格不变。

2.2.2 模型建立

对于卖方来说:

i=0时, 卖方收益为P0D-CD+λD;

i=1时, 卖方收益为P0D+P1D-CnD-δ1t12D+λD;其中λD为最后的残余价值费用。

i=n-1时, 卖方收益为:

即, 其中:i=0n-1 (ΡiD) n次交易中的收入;CnD为初始制造成本;[δt12+δ (t1+t2) 2+…+δ (t1+t2+…+tn) 2]为n次再制造成本;λD为残余价值。

本模型要求在买方单位时间内获得的利益不小于一般模型情况下, 并且单位时间内为单位产品所付出的成本不大于一般模型情况下时, 卖方能够获得的利益最大。即如式 (7) 所示:

maxY (Ρi, ti) =i=0n-1 (ΡiD) -CnD-δn[δt12+δ (t1+t2) 2++δ (t1+t2++tn) 2]λD/ (i=1n-1ti) D (7)

s.t[ (0t1 (Cn-δτ2) dτ+0t2 (Cn-δ1τ2) dτ++0tn (Cn-δnτ2) dτ) -i=0n-1 (Ρi×D) ]/ (i=1n-1ti) ×Dα (8)

i=0n-1 (Ρi×D) (i=1n-1ti) ×Dβ (9)

式 (9) 中:P0=Pi≥0;Cn-δnt2≥0;Da;λ=θ× (Cn-δn (t1+…+tn) 2) ;ti≥1;i=1, 2, …, n;Cn-δ1 (T0-t1-…-tn-1) 2=0, i=1, 2, …, n

α为一般模式下客户单位时间单位产品获得的利益, β为一般模式下买方单位时间内为单位产品的付出。 (8) 式表示, 在该模式下单位时间内单位产品为买方带来的效益不小于一般模式下式 (9) 表示, 在该模式下买方单位时间内为单位产品的支出不大于一般模式。

2.3 算例和结论

首先通过求解一般回收模式下买方和卖方的最大利益得到相关的α, 和β值, 再将这两个值带入“售前回收协议”模型求解最终值。

设置参数如下:a=10, Cn=5, T0=5, k=0.5, r=0.5。由于在需求函数中b表示了该产品额需求量对于价格的敏感度, 本文设置b∈ (0, 1) 并对b做敏感度分析。

采用lingo8.0计算结果如下表1所示, 显示了一般模式下买方和卖方获益。

本文假设产品在市场上循环流动两次, 即设置n=2;θ=0.1;其他值和“一般回收模型”中设置相同。对比两种模式下卖方收益情况, 如图3所示。

由图2 可知, 当保证单位产品单位时间内的售价不提高的前提下, 售前回收协议模式下销售方并不能获得比一般模式下更多的利润, 主要原因是销售方为再制造产品付出了更多的成本, 但是确没有得到相应更多的收入, 因此利润自然也就降低了。但是这种模式使得客户的利益增多了, 如上图3所示, 售前回收协议模式能够使得客户使用该产品的使用价值大幅度增加。如果卖方通过这种售前回收协议模式为客户创造了更多的利润, 但如果需要将为客户带来的这种利润转化为自己的利润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来实现:

(1) 如果客户由于知道自己获得了额外的服务而愿意支付更多的价格来弥补再制造费用, 那么能够使得销售方获得比一般模式下更多的利润。

(2) 售前回收协议模式下客户用同样的价格获得了更多的服务和更好的产品, 如果销售方能够更大范围类推广该模式, 并提高该产品的市场需求量, 那么售前回收协议模式将使得销售方获得比一般模式下更高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Savaskan R C, Bhattacharya S, Va Wassenhove L N.Closed-loopsupply chain models with product remanufacturing.ManagementScience.Vol.50, No.2, February 2004:239—252

[2] Heese HS, Cattani K, Ferrer G, et.al.Competitive advantage through take-back of used products.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Research, 2005;164:143—157

[3] Savaskan R C, Van Wassenhove LN.Reverse channel design:the caseof competing retailers.Management Science.2006;52 (1) :1—14

[4]练伟.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的现状及对策分析.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 (2) :45—46

[5]彭涛.废旧家电-函待开发的“黄金宝库”.现代科技译丛 (哈尔滨) .1999; (3) :3—4

[6]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北京:海洋出版社, 2001.1

[7] Louwers D, Kip B J, Peters E.A facility location allocation model forre-using carpet materials.Computers and Industrial Engineering, 1999;36 (4) :428—434

[8] Stock J R.Reverse Logistics.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 OakBrook, IL, 1992

[9] Carter, C.R., &Ellram, L.M., Reverse Logisitcs:A review of theliterature anR framework for future investigation.Journal of BusinessLogistics.1998;19 (1) :85—103

买墓地协议书 第4篇

墓地购置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由乙方在甲方承包地内购墓地一块,现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的承包地内购置墓地 块(人)每壹墓地表面积计平方米,共计平方米。

二、每壹墓地应付甲方地价 元整(¥: 元),共计 元整(¥: 元)。

三、本购墓地协议应附(双方签字的协议一份,墓地地址图一份),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付清地款即可生效,甲方即可将地交付乙方使用。

五、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得再行出售、买卖、转租、转卖。

六、如遇政府政策性搬迁、购买等不可抗拒的行为,搬迁费及此块地归属权属乙方所有,甲方须给予必要的协助。

七、双方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在此块地内从事与种植相关的事宜。

八、本协议经村委会盖章签字后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争议均以此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签字盖章:

月 年 日 篇二:购买墓地协议书

购买墓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平方米。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 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 _____ 篇三:购买墓地合同

墓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墓地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墓地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墓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 街道办事处 村村民委员会第 村民小组甲方的责任山上,占地积平方米;地址:林村背黄泥岭。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支付甲方墓地租金款共计人民币¥: 7000元(大写:柒仟 元整);以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收取乙方任何费用。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交付清。

第四条 双方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出租的墓地产权清楚。如因该墓地产权不明等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保证乙方人员上山及进出该墓地的道路畅通,对上山便道进行及时维护。

4、乙方系替长辈承租墓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终止合同规定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协助乙方根据实际政策向征地方申请办理墓地迁移补偿金,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篇四:购买墓地协议书

购买墓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充分协商,就山荒地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有承包山荒地一处,东西长16米,南北宽11.5米,总面积184平方米。四至分:东至 界,西至,南至 地,北至。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该山荒地转让给乙方作墓地使用,并协商转让费用为贰万贰仟元(¥22000.00),乙方同意接受并使用,从协议签定之日起,该山荒地乙方有权做墓地永久使用,甲方不准干涉。乙方埋葬坟墓时,如甲方树木或农作物有妨碍,甲方应无代价的提供一切方便,该墓地如国家建设占地,甲方无权过问并不承担一切补偿费。附着物及迁坟补偿归乙方所有。

(2)该山荒地种植作物权一切都由乙方所有,如乙方不种,甲方可与乙方协商使用,乙方因自身需要可随时收回甲方山荒地的经营使用权。

(3)乙方所取的该山荒地如发生边界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义务。

口说无凭,立此协议为证。

整平、施工费 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附下页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年 月 日 篇五:购买墓地协议书

墓 地 销 售 合 同

合 同 编 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治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治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租用费(地):_________元整。

建墓工料费:_________元整。

安葬服务费:_________元整。

墓地维护绿化治理费: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六条 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________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管理维护费。

三、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四、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治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尊重、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墓地管理规定,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九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送达方式 1.甲方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墓墓位销售合同

2009/6/17/08:31 来源:百科知识库

(三)其它费用: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方式: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费的__________%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总价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理该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使用人(未入葬)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无误同意后予以变更,不收变更费。如甲方已制作墓碑,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时间为__________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仅交管理维护费。

三、管理维护费: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过贰拾年。

四、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第八条甲方责任

一、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三、因甲方原因,将乙方已购墓位再次销售给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选择以下一条(第__________条。)

(一)甲方退还乙方所购墓位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_______%的违约金计¥__________元。

(二)甲方在规划区内,向乙方提供同等墓型、同等材质,同等数量的墓位,并向乙方支付墓位费___%的违约金,计¥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按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签碑文的清样或小样制作,乙方要求改内容的,甲方应尊重、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约定,公墓经营者按照殡葬、物价等部门的相关规定收费。双方还可协商约定,首次使用经营性公墓墓穴的,经营者除收取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服务费和公墓维护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续用的墓穴,经营者只能收取租用费和维护费。此外,各种费用要在收费窗口明码标价,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强行提供收费服务。

20年期满可“代管”1年

征用墓地用地协议书 第5篇

甲方:相山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

出让给甲方用于集体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长大约

,宽),合计__________亩,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每亩_____元,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

签字时间: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房屋买卖协议书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第6篇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位于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该宗房屋位于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该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计作价***元,乙方与**年**月**日前交付转让款***元,余款***元于****年**月**日付清。

三、标的的交付

甲方在*****年****月***日之前交付转让标的。

四、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该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无任何权利瑕疵。如果因权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购得该房屋,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改造费用、应得利益损失、因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担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为任何租赁、担保、买卖等损害该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与房款等额的违约金。

4、在房屋交付之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项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5、该宗房屋的所有权于合同签订时转移至乙方,该房屋上的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享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如果该处房屋因改造需要拆迁,因拆迁而产生的所有补偿款及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6、在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之后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3】

当前许昌市周边农村因房屋拆迁补偿,出现了很多已经卖了房子多年的村民现在反悔,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的案件,因此类房屋买卖涉及到土地使用权问题,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性质,全国各地此类案件较多,各地判决不尽相同,以宋庄画家村案件较为典型。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甚至群x事件的发生。

鉴于此,有必要对此类合同的效力认定进行探讨。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背景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之所以被房屋出卖人起诉认定无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村土地增值以及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等因素,房屋现价或拆迁补偿价格高于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反悔,有的要求直接收回已交付的农村房屋,有的要求与买受人共沾拆迁利益。

从现状来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如果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还涉及对因房屋翻建、扩建、添附等价值评估鉴定、费用补偿标准难题,甚至遭遇执行难题。

在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发展中,因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等原因,很多以前卖了房屋的人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所签合同无效,相互返还财产,引发一系列纠纷。

二、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分析

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问题,20xx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该规定已经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但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有条件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虽有涉及,但比较原则,在具体实施方面通常由国家政策和行政规章予以规范和调整。

总的来说,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与受让人应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3、转让行为须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

因此,在实践中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因房屋是建筑在宅基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而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农村村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有一定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此类行为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

国务院办公厅5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由此可见,国家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城镇居民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当属无效。

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村民购买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买卖合同,因违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属性,也应当认定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经过户登记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只要买卖合同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即为有效。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与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房屋过户登记行为是物权行为,房屋买卖合同则属于债权行为,进行过户登记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要件。

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完毕,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19号)第4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国务院19和20两个文件并非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故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

三、司法实践中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适用《合同法》,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是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农村房屋买卖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而目前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定皆为禁止性规定,而不是强制性效力规范,不能以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而房屋出卖方在违规出卖房屋获得利益后,因土地升值、拆迁补偿等原因主张合同无效,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如确认此类合同无效,将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的社会根基,违反诚实信用的卖房者获益,而遵守诚实信用的买房者却蒙受损失,卖方赢得了诉讼却要承担高额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而买方获得了赔偿却要面临腾房搬迁。

在我国房屋被赋予了很多社会意义,房屋不仅是居住场所,也体现为居住人的财产、社会依附关系。

尤其是房屋买卖大多发生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前,经过多年的经营,房屋买受人对涉案房屋已具有了强烈的认同感,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确认合同无效意味着买受人稳定的生活将面临巨大改变,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并且大多买卖行为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支付了房款,很多办理了房屋登记变更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甚至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

因此,需要认真审查房屋买卖的现实情况,包括合同履行、房屋的权属、是否经过登记、有无翻建、是否具备腾房条件等。

在实践中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利益影响,尤其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差异受到的损失,来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对于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利益,而恶意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形,应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买卖墓地协议书 第7篇

在数字水印技术的研究中,水印协议的研究相对较少。我们知道,无论水印如何具有鲁棒性和保真度,如果协议层面出现漏洞,攻击者就可以无需任何水印信息或检测水印而破坏水印。本文主要提出了基于ECC的匿名买卖双方水印协议。

1 椭圆曲线密码体制

椭圆曲线加密法(Elliptic Curve Cryptography,ECC)是一种公钥加密技术,以椭圆曲线理论为基础,利用有限域上椭圆曲线的点构成的Abel群离散对数难解性,实现加密、解密和数字签名,将椭圆曲线中的加法运算与离散对数中的模乘运算相对应,就可以建立基于椭圆曲线的对应密码体制。椭圆曲线是由下列韦尔斯特拉斯Weierstrass方程所确定的平面曲线:y2+a1 xy+a3 y=x3+a2 x2+a4 x+a6,其中ai∈F,i=1,2,3,4,5,6。通常F是一素数域,记为Fp。

2 匿名买卖双方水印协议

2.1 协议定义的角色和符号

(1)卖方Alice:出售图像作品X给买方Bob;

(2)买方Bob:向卖方Alice买图像作品X;

(3)可信任第三方CA:主要作用是提供Bob用于匿名交易匿名证书;

(4)仲裁者A:在仲裁过程中,担当法官的职责;

(5)水印仲裁机构WCA:负责生成水印和保存与Bob的共享密钥和嵌入水印后图像的散列值。

2.2 水印结构

在水印信息选取之后,我们对水印W进行编码。编码主要是建立一个消息映射的过程。其一般步骤为:

(1)选取合适的有限域Fq和E,建立一个消息空间M到椭圆曲线的可逆映射ϕ,将信息编码:ϕ:P→E。

(2)反编码:ϕ-1:E←P。

2.3 水印生成子协议

2.3.1 匿名证书的生成

为了保持交易的匿名性,买方Bob须向CA申请匿名证书。匿名证书是一个通常的数字证书,只是除了它的内容是一个随机数而不是通常申请者的真实身份。CA负责解析该序列数与真实身份的关系。为了申请匿名证书,Bob首先生成一对用于匿名交易的公钥和私钥(Pkb,Skb),然后发给CA。CA验证其身份后,产生匿名证书CertCA(Pkb),然后颁发给Bob。这里,我们利用椭圆曲线密码体制来产生公私钥对:首先,Bob选取椭圆曲线Ep(a,b)上的一个产生器点G(x1,y1),选择G点的重要准则是满足nG=0的最小n值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并将Ep(a,b)和G公布;然后Bob随机选择一个比n小的数Skb,用作Bob的私钥;最后计算Pkb=Skb×G来得到Bob的公钥。

2.3.2 水印生成协议

(1)Bob首先与Alice协商,达成购买协议;

(2)Bob随机生成一对用于交易的公钥和私钥(Pk b′,Skb′),Pkb′由CA签名,得到Sign(CA)(Pk b′)。这里,CA的匿名证书CertCA(Pkb)保证了公钥Pkb的合法性,CA的签名保证了Pkb′的合法性。并把Sign(CA)(Pk b′)、CertCA(Pkb)和(Pk b′,Skb′)用WCA的公钥加密后Ep(WCA)(Sign(CA)(Pk b′),CertCA(Pkb),(Pk b′,Sk b′))发送给WCA。

(3)WCA收到Ep(WCA)(Sign(CA)(Pk b′),CertCA(Pkb),(Pkb′,Sk b′))后,用自己的私钥解密,验证其合法性。如果不合法,则拒绝交易;反之生成水印W,并用Pkb′加密,得到EPkb′(W),然后签名得到SignWCA(EPkb′(W))。最后把Sign(CA)(Pk b′)、Pkb′、EPkb′(W)和SignWCA(EPkb′(W))一起发送给Alice,同时自己保存Skb'。

2.4 水印嵌入子协议

水印的嵌入要通过数字水印嵌入算法来完成,它既可以以加嵌入方式嵌入到原始媒体数据中,又可以以乘嵌入方式嵌入到原始媒体数据中。

以乘嵌入方式嵌入到原始媒体数据之中,嵌入规则为:

以加嵌入方式嵌入到原始媒体数据之中,规则为:

这里O′表示嵌入水印后的作品,a,W,O分别表示嵌入强度、水印和原作品。由于本协议使用椭圆曲线公钥密码体制,所以采用加嵌入算法。嵌入步骤如下:

(1)和Bob达成购买协议,Alice首先选择能惟一表示此次交易的水印WA,然后把WA嵌入到图像X中:

(2)Alice收到Sign(CA)(Pk b′)、Pkb′、EPkb′(W)和SignWCA(EPkb′(W))后,验证其合法性,如果通过验证,则选择置换函数σ,置换EPkb′(W),得到:σ(EPkb′(W))=EPkb′(σ(W))。然后利用椭圆曲线的同态性,进行加密X′的二次水印嵌入,得到用Bob公钥加密后的水印图像X′:

并把EPkb′(X′)发送给Bob,同时生成EPkb′(X′)的散列码h,发送给WCA。最后Alice把Sign(CA)(Pk b′)、Pkb′、EPkb′(W)、σ、SignWCA(EPkb′(W))、WA和表示本次与Bob交易的ID保存在数据库中。

(3)WCA收到h后,将这次交易编号S、散列码h和Bob的私钥Sk b′一起存放在数据库中。

(4)Bob收到EPkb′(X′)后,用自己的私钥Sk b′解密,得到嵌入水印后的图像X′:X′=DSkb′(EPkb′(X′))。

2.5 水印检测子协议

当市场上出现图像X的非法拷贝Y时,Alice首先执行水印检测算法,抽取出嵌入到Y中的水印,找到自己嵌入的标示和买方交易的惟一水印WA,通过定位Alice自己数据库中WA,如果在数据库中找到WA,她就可以找到和WA相关的买方Bob的信息,然后提取出相关信息,作为仲裁的依据;否则,协议失败。

2.6 纠纷解决子协议

如果Bob否认非法拷贝Y来源于他的拷贝时,Alice把自己保存在数据库中的EPkb′(W)、σ和SignWCA(EPkb′(W))发送给仲裁者A。A收到这些证据后,验证其合法性,通过验证后,要求用Bob的公钥解密EPkb′(W),然后检测σ(W)是否在Y中,如果Y中检测到σ(W),则认为Bob有罪;否则,Bob是无辜的。

2.7 协议分析

(1)匿名性:由于Bob向可信任第三方CA申请了匿名证书,因此,在每次交易中,可以确保Bob的匿名性。CA负责Bob的匿名身份到真实身份的解析。

(2)交易双方的安全性:由于水印W用Bob的公钥加密,而Alice无法得到Bob的私钥,因此她不能解密EPkb′(W)得到W;同样,由于Alice用置换函数σ对EPkb′(W)进行置换,所以Bob也无法得到W,从而去除W。

(3)买方与图像的绑定问题: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Alice不诚实,她可以直接将Bob公钥加密后的EPkb′(W)拷贝到价格更高的图像中,而诬陷Bob制造了拷贝的Y。这样做是完全可以的,因为Alice有EPkb′(W)、σ和SignWCA(EPkb′(W))一切证据。如果Alice这样做了,WCA那么通过对Y进行散列计算,并将散列值与WCA在数据库中的h进行比较,如果一样,则证明Bob制造了盗版;否则,Bob是无辜的。

(4)买方的合作问题:如果Bob不愿意提供合作或其密钥确实丢失,那么仲裁者A就可以要求WCA提供密钥,因为WCA拥有Bob的私钥Sk b′。协议的安全性是基于水印算法的安全性。

摘要:本文协议主要基于椭圆曲线密码体制,利用椭圆曲线密钥交换协议ECDH来交换密钥,生成共享密钥;利用椭圆曲线签名方案ECDSA来进行交易签名;利用椭圆曲线加密体制ECEC来对图像和水印进行加密。

关键词:椭圆曲线密码体制,匿名买卖,水印,协议

参考文献

[1]郭玉滨.椭圆曲线密码体制的研究.菏泽学院学报.2006.

[2]钮心忻.信息隐藏与数字水印技术.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4.

[3]徐杰明,陈洁,肖云.数字水印中的协议攻击研究.计算机与现代化.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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