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制度范文

2024-05-15

财务总监制度范文(精选10篇)

财务总监制度 第1篇

从理论上看, 现行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机制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但在具体实施监督的运作中, 却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l) 作为监督主体的政府主管、监督部门和被监督对象的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实际上都处于代理人的地位。 (2) 地方政府、政府监督部门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利益的相关性和依赖性, 不利于监督作用的发挥。 (3) 监督主体和被监督对象的信息不对称。由于财务监督是一项极为细致复杂的工作, 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的间接管理, 不足以获取直接监督所需要的信息, 政府部门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处于信息劣势。 (4) 在企业内部, 赋予财会、审计等内部职能部门以监督厂长 (经理) 财务行为的制度安排, 与企业管理的层级原则 (下级服从上级) 相悖。经济地位决定政治地位, 要由企业内部会计人员来监督其领导———经营者, 并不具备有效的操作可行性。

因此, 国家政府部门为强化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 提出改进财务监督的管理办法, 财务总监委派制即是其中最主要办法之一。财务总监可以协助决策层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负责其职能领域内短期及长期的公司财务决策和战略, 对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产生重要影响。

二、财务总监制度的分类

为了防止财务监督失灵和所有者权益受损, 约束经理人经营行为, 降低财务风险, 就要有财务总监的监督机制。总的来说, 财务总监的监督主要可分为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两大类。

所谓事前监督, 就是防患于未然的监督, 而事后监督是指对企业的业绩进行评价和考核、衡量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一) 事前监督机制

事前监督机制的第一种表现形式就是经营者经营责任的自动履行机制。经营者自我履行既是普遍的, 又是有限的。经营者对剩余权的控制是自我履行的核心, 经营者的工作努力程度与剩余控制权相关, 即经营者为自己工作不需要他人监督。第二是财务预警分析机制。企业营运平稳, 财务风险低的经营者, 即使提出的利润率较低, 应该会比企业营运冒进、财务风险高的经营者有利, 这样才会使经营者的履约有可靠的保障。第三是限制经营期限和违纪行为。当企业所有者聘请企业管理时, 即可对经营期限做出限制, 控制经营风险。如果经营期限短, 经营者考虑的是流动性强的资产投资, 风险就比较小, 而且在一定时期内, 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资产价值不至于发生很大的变化, 有利于财务总监对履约风险的掌握。第四是对经理人的目标控制和年薪制。目标控制中的经营目标确立及建立相关控制系统属于事前监督机制, 可以促进经理人自我履约, 为事后监督奠定了基础。年薪制与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相结合, 年薪标准的确立既是目标的组成部分, 又是按绩效兑现的尺度。第五是限制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限制经营者条款的基本内容包括: (1) 对提供贷款保证、债务担保、资产抵押的限制; (2) 对大额现金提取的限制; (3) 对转账支付款数额的限制; (4) 对处置不良资产的限制; (5) 资本性支出的限制; (6) 对经理人收入的限制; (7) 对特殊事项的限制等。财务总监限制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介入企业治理, 一方面保障了所有者权益, 另一方面促进了经营管理层的职业化、市场化。

(二) 事后监督机制

第一种事后监督机制就是履约评价机制。财务总监从财务角度通过一系列财务指标来评价履约情况。履约情况可分为履行、基本履行、不履行和极不履行等。财务总监将履约情况向其委派者报告, 并视其履约程度改变监督方式及监督力度。若评价中发现失职、违纪等, 应分别不同强制性程序, 失职按约定惩罚, 而违纪是依法裁决。第二种事后监督机制是清算与重组机制。现代企业解散或破产具有高度风险, 相比而言, 企业破产而产生的风险要更强于企业解散而产生的风险。财务总监监督清算与重组, 能够比较有效地保障投资者权益。第三种事后监督机制是对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的监督机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公司中, 经理人掌握着很大的决策权, 由于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和经理人的经营行为的难以观察性进一步增加了经理人对企业的影响力, 所以指望经理人不折不扣地服务于投资者目标, 履行契约是不现实的。相反, 经理人会凭借其经营权优先考虑自身的利益, 导致经营效率低下, 财务状况恶化。经理人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 必然会影响公司财务情况, 进入财务总监的视野, 以便实施监督。财务总监的监督机制, 无论是事前监督, 还是事后监督都能产生相应的作用。但是不能采用单一的机制, 应该将机制配合运用, 并辅之以切实可行的制衡手段, 遏制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保障所有者权益。

三、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监督机制的具体方法

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现象是有目共睹的, 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监督, 但国有资产还是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失。监督机制的问题, 反过来又影响到财务正面作用的发挥。从整体上来看, 我国的监督机制过于单一, 缺乏多种监督和多重监督, 造成所有者权力缺位和经营者权力越位, 混淆了法人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的界限, 从而使得监督机制失灵, 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严重偏离。因此, 我国财务总监需要在自发履行、预警分析、限制违法、目标控制和年薪制等事前监督机制上下功夫, 同时把履约评价、清算与重组, 对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等事后监督机制结合起来。

经营者的自动履行机制是保障所有者权益的基础, 但在我国却严重缺乏。究其原因, 是自我约束机制和声誉机制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严格的自我约束很难是经营者的首要选择, 其甚至铤而走险放弃自我约束, 任利欲膨胀造成经营失败。声誉机制尚未起着约束作用, 由此引起, 经营者不顾声誉受损, 甚至以牺牲声誉为代价, 换取私利。我国企业目前对声誉并不重视, 其背后有体制原因, 也有市场不规范的原因, 还有企业产权方面的原因。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程度低, 也使得经营者不重视声誉资产, 国有企业不如集体、私营企业的原因之一是经理人的声誉机制。因此, 目前通过财务总监的监督, 使声誉机制发挥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财务预警分析在我国没有作为一项监督机制运用, 可以说是监督中的空白。财务预警分析方法通常有偿债能力分析法、埃特曼模型等, 埃特曼模型提出了判断企业财务失败的临界值为2.675, 即临界值大于2.675, 表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反之, 表明企业存在财务危机, 值越小发生财务失败可能性就越大。由于财务预警分析在事前进行, 因此, 预警的财务失败并不意味着企业破产, 而根据其程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这些措施有利于增加营运资金、债务重组及财务改组等, 以此来保障所有者利益。

限制经营者的违纪行为, 是我国向国有企业选派财务总监的初衷, 但是在监督技术层面需要完善, 如财务总监与经理人之间监督关系可表示为:第一种:财务总监监督经理人, 经理人不监督财务总监。第二种:经理人监督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不监督经理人。第三种:财务总监不监督经理人, 经理人监督财务总监。第四种:财务总监监督经理人, 经理人监督财务总监。

目前, 我国财务总监制度上大部分选择第一种, 同时还需要引入第四种。因为财务总监是所有者委派的, 经理是所有者聘任的, 通过相互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可以防止监而不督现象的出现。

业绩目标控制和年薪制。在我国, 业绩与年薪并非密切相关, 特别是国 (下转第187页) (上接第184页) 有企业的业绩与年薪挂钩更为复杂, 现实中业绩平平, 甚至业绩差的经理留任为数不少。为什么业绩差的企业中, 经理人被解聘的情况比较少呢?可能的原因之一, 是难以找到一个更合适的继任者。解决的方法是提高和推动总经理创业冲动, 实行业绩与年薪相联系的办法, 果断开除业绩差的经理人等。在年薪形式上, 股权应占有一定的比重, 让经理人的收入与企业的经营成果联系更为紧密。

在我国的业绩评价中, 存在着重财务指标评价, 轻非财务指标评价, 并且有对企业的业绩评价代替对经营者评价等缺陷。由于评价指标以财务指标为主, 被评价者就在财务指标上做文章, 粉饰业绩, 导致财务信息失真。这是业绩评价机制必须注意的问题。在评价对象上, 应区分对企业业绩评价和对经营者的业绩评价。另外评价指标也不可一成不变, 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化, 就目前而言, 我国的国有企业评价主要指标应包括利润指标、投资报酬率、现金流量等。

监督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在我国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在经营者年薪有限的情况下, 存在着经营者占有、使用资产的过度化, 甚至挥霍浪费、转移资产等, 导致经营失败, 企业破产。因此财务总监必须要能够有效地监督经营者逆向选择, 这也是保障所有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机制。

摘要:我国现行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机制, 由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构成。外部监督主要以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督部门为主体, 进行定期的或一次性的审查监督;内部监督主要以企业的财会部门、审计部门、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为主体, 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关键词:财务总监,制度分析,监督机制,具体方法

参考文献

[1].赵嘉姝.略论当前的财务总监委派制.上海会计2002 (02)

[2].徐翰挺.新时期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财会月刊, 2004 (12)

[3].李雪颖.浅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上海会计, 2002 (4)

股份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第2篇

l 总则

1.1 为适应威孚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需要,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决定设立威孚公司财务总监,特制定本制度。

1.2 财务总监是由威孚公司派往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代表的统称,包括派驻子公司(企业)担任公司(厂)级财务领导职务和中层级财务领导职务的代表。财务总监受威孚公司委托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进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对威孚公司投入资产的保值增值负主要责任,并协助所在企业经理(厂长)完成当经济效益指标。财务总监的职责

2.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政、税收、法规和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威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订适合本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作出修订和完善。对于违反财政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问题,及时进行制止纠正,保证企业各项财务活动在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范围内进行。

2.2 协助本企业总经理(厂长)对经济效益指标负责。根据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实施年、季、月财务、成本、资金预算方案,督促财务部门分解、下达、考核各项财务预算指标,督促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预算差异及时分析和控制。

2.3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基建技改的需要,组织对资金的预算、筹集、分配。协调、监督对采购、储备、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资金的合理使用,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4 负责企业价格管理工作,包括:对外产品定价,供货合同定价及相应经济合同的签审;对内核算价格的制订、修订及审定发布。

2.5 负责组织对企业的产权界定、财产清查、投出资产的盘点、清理、审核工作。参与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参股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各项资产的清查、盘点,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2.6 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内部财务核算工作,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共3页第1 页

基础工作,协调监督企业经济核算中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协调解决财务成本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及矛盾,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7 负责所在企业与威孚公司之间财务信息的联系与沟通。按月向威孚公司反馈财务信息资料,按期向威孚公司财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对于所在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及时向威孚公司分管财务副总报告,并提出本人主观意见。

2.8 负责企业财务人员的考核、聘用和调配,培养、锻炼、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财务总监的权利

3.1 有权主持、召开企业财务成本核算会议及与之相关的专业会议。

3.2 有权对企业内部各部门提出财务、成本、费用、资产、资金管理的计划目标及具体要求。

3.3 有权对各部门执行财务成本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控制和仲裁。

3.4 有权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在组织财务成本管理工作中的实绩进行业绩考评和提出奖惩意见。

3.5 有权对违反财务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及时制止和作出处理,对制止无效的有权直接向威孚公司报告。

3.6 有权代表威孚公司对所在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实行归口审批或与经理(厂长)同时审批的付款制度。

3.7 有权参加所在企业经营领导层关于资产(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收益分配、经营效益指标计划、分析、考核等工作研究的会议。

3.8 有权对威孚公司与所在企业之间财务管理中需要衔接与解决的问题提出协调与处理的意见。财务总监的条件

4.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

4.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4 原则上应同时具有八年(含)以上财会专业业务经历和中级(含)以上会计职称。财务总监的管理和待遇

5.1 财务总监人选由威孚公司财务部门和分管领导提名,经党委工作部门的考察后由威孚公司任命派驻子公司(企业)工作,任职时间一般为二年。

5.2 为便于开展工作,财务总监在子公司(企业)应同时兼任实质性的财务领导工作。其兼任公司(厂)级领导职务(财务厂长)或兼任中层级领导职务(财务科长),另按组织程序和管理办法,管理权限聘任。

5.3 财务总监行政关系隶属公司财务部门,干部管理由党委工作部门的负责,财务部门协助管理,业务上接受财务部门领导。

5.4 财务总监在子公司(企业)工作期间的待遇

5.4.1 财务总监参照享受威孚公司中层副职待遇。

5.4.2 财务总监兼任所在企业厂级或中层财务领导职务的,其所在企业的有关工作奖励待遇、工资性补贴、差旅费支出等其他事宜,参照威孚公管字(97)第74号文《关于长期驻外干部有关待遇的规定》执行。

财务总监制度浅析 第3篇

1财务总监制度和财务总监的职责

财务总监制即财务总监委派制, 是指企业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并授权其组织和监控企业的日常财务活动, 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的一种所有权监督制度。

财务总监在公司发展中充当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财务总监主要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 制定财务目标相关的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并向总经理或董事会进行汇报;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 降低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本;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持公司内部财务信息通畅,实现公司财务工作效率的最大化;整理分析公司财务信息,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可靠的理论决策依据;组织公司的年度预算、年报编制和报表审计,积极筹集公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等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2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现阶段的问题

2.1 职能不明确,权责不清晰

我国的财务总监存在定位不清楚、职能不明确的问题。 具体可细分为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董事会、总经理的关系不明确。

2.1.1 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的关系

两者的关系应是监管与协作的关系。 有的企业只设财务总监一职,将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合二为一,且财务总监常常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并聘任;有的企业虽然同时在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 但由于财务总监岗位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据,财务总监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有效的保护,当出现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发生问题冲突的时候,一般会是总会计师占上风,必然会让财务总监的工作难以开展, 影响了财务总监工作的积极性和职能发挥,降低了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

2.1.2 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的关系

目前国内有两种做法: 财务总监隶属于董事会且为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战略管理,但在没有委托人的情况下,容易与公司经营者利益一体化,联合对付所有者;财务总监不参与公司管理,单纯执行监督作用,虽保证了其独立性,但是财务总监没有真正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就无法获取充分的财务信息,影响了其职能发挥。

2.1.3 财务总监同总经理的关系

在一些企业中,财务总监缺乏相对独立性,在参与经营决策和目标实施时往往会受限于总经理, 特别是当企业经营者的行为与企业所有者的终极目标相悖时,无法及时说明纠正。

2.2 专业素质亟待提高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思想素质。 但有些企业对素质要求偏低,影响了财务总监作用的发挥。

2.3 制度不到位

迄今为止,我国缺少类似《总会计师条例》的具有普遍指导性的法规条例。 因此,国内有必要出台“财务总监管理条例”,对财务总监任职条件、责任、监督机制、职权等予以规范。

3完善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对策

解决上述我国财务总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现提出以下对策。

3.1 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能

财务总监必须要对董事会负责,确保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财务总监有义务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企业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当总经理设定的具体目标与董事会制定的最终目标发生不一致时,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同时协助总经理做出决策,避免发生重大经营失误。

3.2 提高财务总监的素质

财务总监要想在公司管理中发挥作用, 就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品质,良好的业务素质,杰出的工作能力。 例如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通过定期培训,不断更新自身在法律政策、财务管理、战略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养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超凡的创新意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善于接受新观念;要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3 健全财务总监的监督机制

建议采取三种方式对财务总监进行再监督: 一是充分利用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和外部的政府审计、 社会审计和财税检查等监督职能来评价财务总监的监管效果; 二是委托社会机构对财务总监的监督效果进行评价。

3.4 加强对财务总监的考核、奖惩制度

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对财务总监的考核、奖惩制度,规范其工作行为。 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其被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要将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与个人奖罚挂钩, 评价结果良好的可以继续留任,予以奖励和升职;存在较大问题的,予以减薪或降级;严重读职或者犯罪的,予以开除或者移送司法部门。

4结语

财务总监在企业内部担当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 同时财务总监还应在企业战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努力胜任企业的管理者、决策的参谋者、风险的控制管理者,从而强化财务总监在公司中的管理地位。

摘要:文章分析了财务总监制度的内涵,指出了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完善我国财务总监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财务总监,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王书杰.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职业风险及其职业素养[J].管理工程师,2014(2).

[2]吴秀丽,杜英福.浅谈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及应具有的素质[J].东方企业文化,2012(8).

[3]张先治.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与高级财务管理课程定位[J].财会学习,2013(5).

管理决策模拟人力总监财务总监总结 第4篇

由于在模拟经营中,企业的收入、成本项目及融投资渠道固定,我们认为,在此,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的经营战略提供支持。首要任务是保证生产和销售的现金需求得到满足;其次是进行成本和利润管理,保证企业的经营决策能够实现盈利

(1)按照决策的规则,模拟了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在决策前做出每一项收支项目的计算,以便在每一期决策时能够及时预测收入成本的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充分利用规则支持企业的经营战略。比如,针对我们在期初制定了大量购买设备以扩大规模的策略,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来提供资金支持,为企业能够赢得竞争打下基础。

但是在以下环节还有待改善:由于银行信用额度的使用规则以及债券发行的规则不是太清楚明白导致一开始对现金资产的利用不足,在后期,由于扩大投资后,造成公司资金不足,而此时,作为财务总监,我的决定是选择银行贷款而非发放债卷,但是银行贷款的利息率较发放债卷要大很多;在选择机器购买数量和时间的问题上,由于对比赛规则不是太熟悉,致使决策失误;

另外,作为财务总监,对人力资源的成本、原材料成本、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管理费用、产品运输等都要有清晰的认识,这样在计算每次决策时需要的总体费用和现金流状况时才能综合考虑。

2.人力总监的总结

人力资源成本为:培训费用 2000元

辞退费用5000元

我们在应聘员工时还需要考虑到新员工需要经历一期的培训期,在培训期一个工人只相当于成熟工人工作用的四分之一,所以可用人数=原有人数-解聘人数+招聘人数/4

我们同时还要考虑到,招聘工人数还依赖于机器数,如果机器数没有重大调整,公司的整个生产计划没有重大调整,那么我们可以根据以往人员与机器的比例计算需要的人数,在此基础上,适当的增加或减少员工数,生产过程其实很忌讳突然地招很多人或是辞退很多人。

此外,还要要注意购买新机器的数量和到货的时间,此时人员要按时匹配在整个模拟决策过程中,一开始我们的次品率较高,但是当时我们没有重视过这个问题,直到从第十二期开始我们才意识到次品率过高非常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此时作为人力总监,我提出增加工资率,提高员工的绩效工资,以此来激励员工的工作效率,果然此后次品率有所下降。

浅析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 第5篇

关键词:政府委派,财务总监,监督机制

一、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 政府内部多层级委托代理关系是政府监督产生的动因

1. 公有制经济下政府是全民利益的代理人。

公有经济是一种公共产权制度, 公共产权具有不可分性和使用权的非排他性、外在性及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的特征。这一特征概括起来表现为两大等级体系, 即从初始委托人 (全民) 到国家权力中心自下而上的授权链, 以及从国家权力中心到最终代理人自上而下的授权链, 从而形成一种多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且共同体成员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必将导致公共财产的过度使用和“搭便车”行为。解决的办法从理论上来说, 可以通过制定法规, 限制公众的“搭便车”行为, 但为此需要支付很高的交易成本。当既不能通过公众行使退出权来克服产权拥挤, 制定约束规则的成本又过高时, 由国家或政府来代理共同体成员行使公共产权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2. 政府内部委托代理关系。

政府作为全体人民的代理人, 履行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责任。但每一级政府从管理任务、管理能力、专业化程度等方面看, 不可能自己去完成这样的受托责任, 因此, 就产生了授权行为。从政府内部授权方式分析, 中央政府为了实现社会管理目标责任, 通过法律的形式, 将一些权力授予地方政府, 由其完成区域管理目标任务, 这时中央政府就是委托人, 地方政府就是代理人。

各级政府为完成受托责任需要掌握社会资源, 并向代理人分配资源。对资源的分配, 从宏观方面讲, 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分税制, 将资源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二是中央政府根据地区均衡发展的需要, 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分配资源。尽管各级政府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 但由于层级不同, 管辖的范围各异, 利益诉求也不一样, 由此产生分税制下的利益博弈和转移支付下的利益博弈。

同样道理, 地方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之间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地方政府依赖行政层级管理当地经济, 需要授权到各职能部门和单位, 形成政府与众多部门的委托代理关系, 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不对称、利益不一致和权力不匹配的情况。“代理人”尽管是地方政府的“内部人”, 但在资源占有、分配、个人前途上, 与“委托人”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加上信息搜集、传递、处理、反馈过程中和决策形成、贯彻、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失真、扭曲、拥挤、延误与机会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 “代理人”违背委托人意图, 侵害委托人利益行为就难以避免。“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隐匿、瞒报、短期行为、权钱交易、寻租腐败等就是这种行为的真实写照。因此, 约束代理人行为、保护自身利益, 需要制度安排, 加强监督就是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

3. 政府现有监督方式的不足。

对经济活动的监督, 我国现有的政府监督形式主要有财政检查监督、政府审计监督、监察监督。这些监督形式, 属于间断式、小范围、非全面、不定期的事后监督。事后监督的最大缺憾是:损害事实已经发生, 影响已经造成, 监督的结果只能是事后处罚。事后监督既不能改变损害结果, 阻吓作用也有限。事实证明, 在这些监督方式下, 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并未因此减少。因此, 创新监督形式, 提高监督效果, 就成为委托人必须研究考虑的问题。

(二) 不完备法律法规是政府监督产生的根本原因

不完备法律理论是监管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该理论认为, 作为对公检法被动式执法和普通法遭到破坏时诉讼体制低效率的回应, 监管可能比诉讼更加适宜。第一, 出于对职业生涯的考虑或者接受过更专业的训练, 监管者比司法人员有更强烈的动机去调查核实违法现象。第二, 监管者执法能够代表被损害方的共同利益, 其效果类似于集团诉讼, 能有效解决私人诉讼的搭便车问题。第三, 监管是对危害行为的事前预防, 而诉讼是危害形成之后的权利主张。事前监管能以较高的可能性发现违法行为, 并确保违法者以较低的罚金服从处罚, 因此监管比诉讼更易被违法者接受。

监管经济学在研究自由放任、政府监管、民事或刑事诉讼之间选择最优执法策略时, 认为在法律和秩序水平中等的国家, 监管是最优策略。因为监管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适中, 它比诉讼更不容易受到破坏。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备的情况下, 仅仅依靠被动执法和事后立法, 常会出现阻吓失灵和执法不足等问题。因此, 加强监督就成为一种有效的补充。

二、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法律依据

(一) 对法律依据的理解问题

由于人们认识水平、思维方式、行为目的不同, 对法律的理解也有差异。在研究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法律依据时, 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理解和运用法律通常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对法律文字表面的认识理解, 另一种是对立法宗旨的认识理解。前者的行动主张是: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 坚决不能办;后者的主张是:凡是符合立法宗旨的行为都应视为合法, 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律文字表述。法律不可能穷尽世间所有行为, 完全限定在法律条文上, 不仅会影响法律的执行效率, 而且会限制法律的进步。

第二, 法律是实践的总结, 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现在法律没有做出规定的, 不等于法律禁止。相反, 如果符合立法宗旨, 对执行法律有效的行为, 都应视为合法行为。例如, 《会计法》没有规定复式记账, 不能说采用复式记账法没有法律依据。相反, 它们对法律的执行是有效的。

第三, 政府监督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责任时所采用的一种保障措施, 其目的是提高公共财产使用效率, 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 维护社会秩序, 创建公平环境,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这些与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是一致的。政府为了实现公众利益目的而选择的监督方式, 不应存在法律障碍。

(二) 政府财政监督职能的延伸

财政监督是政府监督的一种方式。预算执行情况监督、会计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等, 是法律赋予政府财政部门的责任。

《预算法》规定,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 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法》规定,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实施监督, 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 政府分级监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 并将会计监督与财务监督和其他财政监督结合起来, 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计监督工作。在规定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可以采用的形式中规定, 依法实施其他形式的会计监督检查。

政府依法实施财政监督的法律依据不容置疑, 监督方式有选择权也是法规规定。创新监督形式是监督部门应有的责任, 研究监督方式的理论依据是创建新型监督方式的前提。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就是打破常规的一种监督制度, 它将财政监督职能延伸、前置, 实现了全过程跟踪监督, 解决了以往财政监督无法实现的目标, 其效果远非事后监督所能比拟。

三、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原理分析

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 最重要的特点是将“外部人”与“内部人”的身份有机的结合起来, 并通过制度设计, 让“外部人”与“内部人”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首先, 财务总监相对被监督单位而言是“外部人”。因为财务总监由政府指定的财政部门管理, 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建立有轮岗制度, 个人利益 (如工资、福利等个人待遇和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 与被监督单位截然分开, 不受被监督单位制约, 确保了财务总监的“独立性”和与委派部门利益的一致性。其次, 它又是被监督单位的“内部人”。财务总监被政府委派到被监督单位, 在规定的年限内在被监督单位长时间、不间断工作, 参加其领导班子决策会议, 参与资金支出的审核环节, 参与合同的会签, 有权阻止不合法支出。这种全过程参与的行为, 确保了财务总监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大量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 并能够从委派人的利益出发, 将有用信息及时反馈, 从根本上解决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这种既监督、又控制的做法, 不仅可以最大限度保证政府意志的贯彻落实, 实现监督效用的最大化, 而且还可以利用财务总监的专业优势指导被监督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 提高其管理水平, 从而实现双赢的局面。因此, 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具有创新理念和先进性的监督形式, 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梁怡.现代契约理论:传承、融合与发展[N].上海证券报, 2007-09-17 (A7) .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浅议 第6篇

一、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的意义

(一) 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把好财务监督关

财务总监制亦称财务总监委派制, 是指在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情况下, 由董事会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 并授权其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 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种所有权监督制度。它是从产权角度去行使权力, 代表所有者利益对经营者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它所体现的是一种来自产权约束的监督关系。

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 是顺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而建立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国家作为所有者拥有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企业经营者以国有企业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独立自主经营, 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财务总监制的建立, 一方面使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利益把好财务监督关, 另一方面, 硬化了所有权对经营权的财务约束, 使经营者在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收支活动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出所有者的利益。为经营者充分施展经营才华, 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了条件。实行财务总监制是我国经济监督制度的创新, 实践证明, 这种所有权监督制度, 有利于规范和约束经营者行为, 防止败德行为的发生, 有利于强化所有权监督及维护资产所有者权益。

(二) .实行财务总监制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应该是在明晰产权基础上的“三权”分立, 即决策权 (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督权 (监事会) 和经营权 (经营者) 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实行财务总监制, 可改变目前国有企业所有者监督缺位的现象, 财务总监作为产权代表派驻企业, 赋予其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使命, 承担起监事会的有关监督职责, 这必将对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 实行财务总监制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

会计信息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以及企业有关方面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有些单位和个人利用假发票、假账本、假报表、假审计报告等进行偷税、漏税, 截留财政收入, 侵占国有资产, 骗取荣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利益驱动, 对经营者监督弱化造成的。因此,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不能仅依靠会计本身的监督, 而应由会计信息系统以外的力量实行标本兼治。实行财务总监制, 企业一切重大财务开支、资金调拨都必须由财务总监的认可, 财务总监对有关原始单据的审核, 犹如一道坚固的屏障, 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企业集团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一) 企业集团财务总监的权责

企业集团财务总监的权责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审核集团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 与集团公司总经理共同对财务报表和报告的质量负责。二是参与审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集团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三是与集团公司总经理联合审批规定限额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项。四是参与审定集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 包括审定集团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 审定集团公司重大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方案, 参与拟订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是对董事会批准的集团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六是依法检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 并向董事会报告。七是组织集团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包括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和年度报表审计工作。八是依法审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

(二) 企业集团财务总监的责任

为确保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履行好这八项权责, 同时必须明确其应当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这些责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报出的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报告的真实性, 与总经理共同承担责任;二是对集团公司因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三是对集团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担相应责任;四是对集团公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应注意的问题

(一) 高标准选拔任命财务总监

财务监督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 要求财务总监必须是具有较高素质的优秀专业人才, 不仅应具有较高的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水平, 还应坚持原则, 清正廉洁,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不仅应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及相应的分析判断能力, 还应是会计核算的内行, 理财业务的高手。再好的制度, 没有合格的人员去执行, 一切都将化为乌有。因此, 为保证国企财务总监队伍的高素质。应使财务总监的人员选拔市场化, 形成能者上、庸者让的优胜劣汰机制。

(二) 明确财务总监的权责范围

所有者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 并非是干预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权, 因此, 在财务总监制度的设计上, 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权力范围和运作规则等, 做到既能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 又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一般来说, 实行财务总监制的企业不再设立总会计师, 企业经营者享有不受财务总监制限制的、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财权。财务总监工作权责主要应包括: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参与权;对财务计划执行的监督权;对企业重大资金调拨的签字权。

(三) 建立完善的财务总监约束机制

为更好地发挥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 促使财务总监认真钻研业务, 廉洁自律, 保证财务总监制度的有效运行, 应建立充分的激励和严格的约束机制, 既要设计合理的激励性报酬方案, 以调动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 又要制定科学的财务总监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以及工作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从而使约束具有刚性。

(四) 正确处理好财务总监与其他监督的关系

财务总监是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 这种监督形式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审计监督以及企业外部的审计监督各有分工, 相辅相成, 并形成国有企业的有机监督体系。财务总监在行使外部监督权的同时, 应起到对企业内部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的补充和完善的作用, 因此, 实践中应正确处理好财务总监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 不能顾此失彼, 只强调所有者的财务监督, 而忽视其他监督形式。

摘要:现代企业财务总监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制度残缺, 对经营者监督乏力的现状, 对于加强企业集团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建立财务总监制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客观要求。

财务总监制度 第7篇

一、向公路建设单位派驻财务总监的必要性和意义

财务总监制度产生于两权分离,属于财务监督的范畴。西方国家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监督总经理及经理层,以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有效保护所有者的利益,满足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监控的要求。我国的财务总监制度,最初是政府用之于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督。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的财务总监制度已经由一种与国企改革相配套的经济监督制度演变为构成公司治理结构有机组成部分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财务总监制度的适用范围也在逐步扩大,除了国有企业,它日益广泛地出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特别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有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公路工程建设具有资金投入规模大、施工时间长、风险大、影响力强等特征,决定了对它的监管要摆在突出的位置上。而长期以来,单凭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自身的监督体系,难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高效运转。

1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委派财务总监可以弥补我国预算制度的缺失。现阶段,由于我国工程建设预算制度的缺失,导致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对工程建设的风险也存在分析不足的现象,直接导致项目建设完工后形成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低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拖欠工程款等社会问题。委派财务总监,首先可以对工程项目的立项进行事前监督,检查认证项目的可行性。同时,协助和督促建设单位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拨付制度,完善财务核算体系。

2向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委派财务总监是工程质量优秀和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包括项目实施前的核算筹划、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后的成果鉴定,如果缺乏整套的、动态的监督机制,易导致多种质量及腐败现象的出现。财务总监的进驻,可以使“内部人控制”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同时,也能顺利地通过投资者的各项审计。

3向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委派财务总监是建设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对于工程建设的具体财务状况,绝大多数建设单位只有一般的会计核算而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去监督和管理。同时,建设单位也很少具备相当数量的财务管理专才,使得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异常薄弱。建设单位自身存在的成本观念匮乏、效率理念缺失同样会带入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中。因此,向建设单位委派专门的财务总监用以监管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二、财务总监制度在公路建设单位的应用情况

财务总监是财务部门的最高管理者,也是所有者权利的根本代表,它的基本职责是监督、控制和理财。它的工作内容也可以大致分为行为管理和价值管理两个部分。具体来讲,在重大公路工程建设中,财务总监的职责涵盖了从项目预算,制定实施方案,资金配置到项目实施中的各环节、进度,再到项目完工的结算审计的所有过程。对工程建设的血液--资金进行总体的动态监控,保证工程建设的顺畅、高效、优质,也从根本上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此外,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实施,有效降低了所有者的监督成本。派驻财务总监,除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外,更重要的是财务总监由于同时具备了内部审计的职能。总之,重大公路工程建设中财务总监的设置,使得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利益把好监督关,使工程建设在决策和财务收支活动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所有者的利益。

我国目前在实施向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委派财务总监制度中,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职务没到位。公司财务总监应是体现所有者意志的全面负责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高层人员,但在实际操作中,财务总监常常与财务部经理、会计主管等职务混为一谈。职务没到位的后果,不仅混淆了财务总监的性质,降低了财务总监应发挥的作用,而且对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及实施都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2权责没到位。由于财务总监的“职务没到位”,其权责自然不可能与真正意义上的财务总监的权责相同。即使是一些由产权代表或董事会确定的财务总监,其权责在实际运行中也常常出现偏差。如有的提出财务总监要对企业总经理行使经济监督权,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企业总经理滥用职权和决策失误行为;有的集团公司派一名财务总监到企业,单枪匹马事后查帐,与真正意义上财务总监的监督与管理活动相去甚远。

3素质没到位。财务总监作为企业高层次的财务监督及管理人员,必然要求其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素质。按照深圳市的做法,对企业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除了政治思想和身体、年龄方面做出要求外,还按照企业分类对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实绩作了具体明确规定。但有些企业对素质要求偏低,影响了财务总监队伍作用的发挥。

4制度没到位,法规欠缺。财务总监制度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但位阶均较低,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出台关于财务总监的地位、职权、任职资格等的法规条例,使得各地在委派财务总监的认识和操作上互不一致,对财务总监的管理处于真空地带。

三、完善公路建设单位财务总监制度的对策

1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责。对财务总监的定位首先应该统一、明确,并充分肯定。在角度定位上,应根据其委派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异:由董事会委派的财务总监,理所当然是企业经营管理层的一员,其职责当然是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作为产权代表对经理层实施监督;由政府部门向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委派的财务总监,其主要职责是外部监督,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必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所谓的联签。

2明确权责范围,规范行为。在对财务总监的角色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应严格按照财务总监的权责范围,规范其行为。可以参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做法,设立项目经理等专职人员对专管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系统跟踪、分析、研究,提高决策水平,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财务总监虽然不参与管理决策,但仍可通过列席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查阅账目等方式了解企业财务及经营信息。应在制度上保证财务总监列席企业所有高层会议的法定资格,使财务总监既保持局外人的地位,又能充分掌握信息。

3提高财务总监的素质。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开展档次高、效果好的培训,提高财务总监的执业水平,使其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职业胜任能力,甚至有必要实施财务总监国家认证资格考核,以提高财务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除了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培训,加快财务总监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外,还应健全财务总监的准入制度,提高财务总监的入行门槛,并加强对财务总监的考核。

4完善财务总监制度的规范、法律,加强外部环境保障机制的建设。应对财务总监再监督,实行业绩目标控制和年薪制,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应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升财务总监的地位,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财务总配套体系的建立。

摘要:本文介绍了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派驻财务总监的必要性和意义,总结应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措施。

关键词:财务总监制度,应用情况,存在问题,完善对策

参考文献

财务总监制度 第8篇

1. 财务总监的职能与传统的总会计师职能大体上相同或相近,

只是在部分职能上作出了调整, 在某些环节上放宽并深化了权限, 其表现在:

⑴财务总监制度实行与CEO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的联签制度, 共同审核与联签批准诸多涉及财务领域的成果、方案与决策。⑵在参与拟订公司各领域的计划与方案时, 财务总监职责开始全方位的渗入公司运营的各个领域。⑶财务总监发挥监督职能,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所在企业遵守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及时汇报企业所发生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业务事项。

2. CFO则与其职责有着明显差别, 其职责已不再局限于财务筹

划和会计核算, 更体现了对企业各个领域的渗透, 更具全局性和战略性。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⑴设计合理的经营方案, 使股东利益最大化。⑵向投资人传递有用的公司经营和财务信息, 让投资人了解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⑶沟通各个部门, 从整体上为公司创造更多利润。⑷现金流管理, 支配筹融资活动。⑸把握经济的全球化, 进行财务理论与操作系统创新, 创建先进的财务管理业务支持系统。⑹立足于全球范围的竞争, 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过程和战略管理。

二、财务总监制度存在的问题

1. 财务总监制度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制度, 不同于西方CFO制度。

财务总监的功能定位更多的体现为一种监督职能, 其实质是所有者的监督代表, 是为了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设立财务总监来体现所有者的要求, 保护所有者的利益, 促进企业在经营决策和财务收支上突出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 这虽然如实反映了两权分离体制下现代企业产权管理的本质要求, 但也说明, 财务总监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财务制度, 不同于西方CFO制度。

2. 在宏观机制上, 财务总监制度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

在我国《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中仍不具备系统完善的法律条款。同时, 在财务总监自身所需的法律条例也仍然欠缺, 其设置、职能、权限、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尚未有很系统明确的规定。而C F O制度是在真正意义的市场经济制度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其职能与运作方式在法律条文中已有明确规定, 已经进入成熟阶段。

3. 在微观运行上, 财务总监在现代企业中职能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也受到种种限制。

由于宏观机制的模糊, 中国企业仍未摆脱总经理“一手遮天”的境况, 位置不够明朗的财务总监在企业中履行职能时也必然受制于诸多来自人事阶层的制约因素。而西方企业中的C F O制度更为系统完善, 更具综合性、全局性和战略性, 其职责与作用也自然不同于中国的财务总监。

综上所述, 我国财务总监制度与西方CFO制度存在着诸多产生背景、法律保障、运行机制以及职能履行、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明显差异, 两种制度及两种职位之间各具特色, 不能简单加以等同。中国欲在此领域与国际接轨, 进而成功完成国企改革, 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 还需辨清差异, 完善自我。

三、完善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1. 对CFO制度进行深入研究。

CFO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相对成熟与完善, 并以实现向战略层面的转型, 这对我国企业进行研究借鉴提供极好的素材。这种研究大致可包括:C F O的培养体系、选聘程序、任用程序、管理体系以及其职责、权利、义务、作用和应具备的素质, 还包括实施CFO制度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激励和监督机制等。

2. 明确界定我国财务总监职责。

我国企业中, 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各司其职, 从而使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受到肢解。而财务总监目前大都仍扮演着传统总会计师的角色, 未能融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中, 其职能与权责不够清晰, 对企业各部门的沟通与渗透不够深入, 从而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应借鉴西方CFO制度的职能界定来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能与权责, 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作用。

3. 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其实, 财务总监与C F O虽然名称不同, 但只要抓住其实质便是把握了这一职务的根本。我国应借鉴西方CFO制度, 汲取相关法律法规的经验, 结合我国企业及其制度的实际情况, 修订《会计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规定, 规范CFO的行业准入、培养教育及资格认证, 明确其设置、职责、权限及法律责任等, 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保障财务总监制度顺利而有效的实施。

4. 加快行业建设, 走职业化、市场化道路。

我国加入WTO后, 对财务总监的需求将日益增加, 这就需要加快其培养教育, 逐渐形成一支职业人员队伍。目前, 应充分发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 更大的发挥其在资格认证、行业准入、职业能力评估和培养教育方面的作用。同时, 要建立财务总监的市场准入制度, 实行财务总监资格认证制, 使财务总监制度走上职业化、市场化道路。

参考文献

[1]TomasW alther, HenryJ ohasson, JohnD unleavy, ElizabethH jelm.R einvent-ing the CFO[M].McGraw-Hill Companies.INC, 1997

[2]普华永道著, 王立彦等译.首席财务官-企业未来的建筑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7

[3]刘锦恒曹湘平:浅析公司财务总监制度[J].财会研究.2007年第1期

会计师和财务总监扼杀创新? 第9篇

无论是在什么行业,对大公司而言,要推动颠覆性改革,关键不在于钱,因为很多公司都拥有充裕的预算,也有足够实力承受颠覆性改革带来的冲击;相反,心态才是最重要的,譬如,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颠覆性改革的冲击,这可是成败的关键。

INSEAD会计与控制学副教授吉尔·希拉里(Gilles Hilary)在名为《稳健会计原则会否窒碍企业创新?》的研究论文中指出,采纳保守会计原则的企业通常较为缺乏创新,因为其相关的会计惯例要求实时为未来的亏损提取准备金,此外还有其它掣肘。希拉里解释道:“稳健会计的原则是:在亏损有可能出现时,即予以入账确认;而利润则要延后确认,要待公司对相关的收入获得可核实的合法索取权时才能入账。”

希拉里补充说:“稳健会计原则对创新活动的负面影响更加明显,因为来自短期机构投资者的压力更大。”

长期策略

INSEAD创新和领导力资深副教授哈尔·格莱格森(Hal Gregersen)说,企业要达致季度和全年度财务目标的压力确实很大,但不足以窒碍诸如亚马逊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这类创新者。格莱格森指出:“值得指出的是贝索斯每次让亚马逊承受重大风险时,市场都作出非常负面的反应。”

“当亚马逊把业务由纯粹卖书扩展到其它产品,并斥巨资兴建大型仓库时,市场人士讥讽他为白痴。但我们知道,亚马逊此着最终成功了。”

亚马逊开始扩展电子阅读器(Kindle)和云计算业务时,其股票也招致投资者痛击,但两者最终都取得成功。贝索斯时常挂在嘴边的长期策略取得了成效,公司的销售额由2007年时的148.5亿美元翻两倍到2011年的超过480亿美元。

大家都知道,贝索斯把公司在1997年致股东的一封函件附加到公司每年发布的年报中。该封函件强调了长期策略的重要性。贝索斯在信中指出:“我们的投资决定将继续建基于成为长期市场领导者此一目标,而非取决于短期盈利或短期华尔街反应此等考量。”

创新可以教的吗?

格莱格森解释:“对于你提出的创新构想,CFO往往会这样响应‘我们现有设备的边际成本所产生的效益比这项新投资的总成本便宜得多,所以我的边际成本逻辑告诉你:CEO,不要做这项投资,这不是一个好主意’。”结果呢?公司错失了本可发展成为诸如Kindle般长期为公司赚大钱的一个拳头产品。

这并不是说CFO和会计师必定是创新的刽子手。

风险资本和众筹(Crowdfunding)公司Big Idea Group集团创办人迈克·柯林斯(Mike Collins)列举的一个例子。“迈克告诉我们,雇用CFO时要确保他们进入公司后能够作出明智的财务选择。他说,CFO初进公司时其创意能力接近零。”

“但在超过9至12个月的企业运作中,CFO与其它拥有不同思维和行为方式的高管互动,他们的创造力可以上升到约30%至35%,这已经足以应付其工作所需,因为他身为高管一分子,除了提供数据分析外,还可以对数据进行策略性演绎,以帮助公司探索不同的经营方向。因此,在该种情况下,富有创意性的企业文化本身有助于CFO们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

但是,如果CFO置身于没有创新文化的公司中,又该如何做呢?这一处境的CFO该如何提升自己的创意,从而为公司提供裨益?

格莱格森建议:“我每天会花四或五分钟的时间,写下当天碰到的一个问题所涉及的所有疑难,这样做有助于发现新的疑问,并找到具有创意的新解决方案;我也会到某些地方去观察,可能会从中获得启示;我也会找三、四个业外人士甚或外地人士,向他们讨教对该问题的看法。”

财务总监年薪有待大幅提高 第10篇

或许有人认为,搞搞财务就拿二十多万年薪还低吗?这是他们不了解财务总监在企业中的作用而提出的观点。财务总监(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又称公司首席财政官、首席财务官,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他们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与决策。一名财务总监所作出的决策和采取的行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运营状况是否良好。

对于企业负责人来说,财务总监就是他的臂膀。作为一名财务总监,在具体的财务工作之前,首先要建立公司的财务管理规章体系,即制定"游戏规则"。比较完善的规则包括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及报告制度等方面。好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内部控制的思想,在岗位设置中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还要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财务总监来说,融资是他的职责,但不仅是从银行贷款那么简单,他还必须考虑举债的期限和公司的运营周期是否相匹配。短期项目就寻找短期资金,长期项目则要寻找长期资金。否则在还款的时候该项目还没有结束、没收回现金流,就会带来很大风险。所以就要求财务总监能够测算出整个公司运行资金的周转情况,根据不同时段的资金情况做出计划。尽管通常这很难精确计算出来,但必须有个概况才能心中有数。在融资之外,理财也是财务总监重要的工作。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公司可能有一笔宽余的资金,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如何最大化地获取收益,是财务总监需要考虑的问题。集团化的公司通常采取将现金集中起来,在一些具体规则下进行管理运作的方式。这时候首要考虑的因素一定是风险而不是回报,确保资金的安全。

2006年以来,有关部门颁布了许多与财务相关的规章制度,财务总监对于这些政策法规的变化要十分敏感,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如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企业的上述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把握这些微小的变化也可以为企业减少纳税增加收入。因此对于公司来说,能不能赚钱是经营者要考虑的问题,但赚钱之前所需资金能不能有效运用,财务风险是否有效规避就是财务总监的工作了。一名成功的财务总监不仅要有良好的财务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金融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公司理财与金融市场交互、项目估价、风险管理、产品研发、战略规划、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识别与建立以及洞悉信息技术及电子商务企业的冲击等自然都是财务总监范围之内的事。

因此,笔者认为,财务总监的年薪应该有一个实质性的跨越,可以将财务总监的年薪与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企业负责人的年薪挂钩,设定一个合理的比例系数,使他的工作贡献与年薪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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