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范文

2024-08-12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范文第1篇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河南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认证后,学历证书获得者会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认证)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认证。

①国内学历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五年制高职班(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历证书;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四)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五)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六)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以外的其它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例如:无电子注册号的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等。

③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补换毕业证明书),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

④党校学历认证请到省委党校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省内学历认证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此电话线路时常繁忙,请耐心拨打)。

乘车路线: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学历认证收费标准:95元/份。

2、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请到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C.就读学校提供的《录取审批表》。

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822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联系人:王老师。

收费标准:免费。

学位认证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国家级官方学位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均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2申请认证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提出认证申请。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范文第2篇

学历认证(鉴定)是教育主管部门(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推出的权威学历认证服务项目,通过对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认证,出具对证书信息真伪的鉴定证书。

教育部网站已经开通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服务,但只能作为非正式场合的确认, 职称考试、即使打印下来,也不能作为有效的书面证据。因此,若因升学、就业、报考公务员或各类资格考试需要验核学历证书的真实性,仍需凭教育部门出具的书 面认证鉴定证书方有效,且教育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可以在全社会通用。

学历类型:普通高校、自考、成考、网络教育、中专、学历文凭

认证学历(含学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范文第3篇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河南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认证后,学历证书获得者会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认证)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认证。

①国内学历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五年制高职班(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历证书;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四)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五)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六)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②国民教育系列以外的其它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例如:无电子注册号的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等。

③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补换毕业证明书),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

④党校学历认证请到省委党校办理,办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省内学历认证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二楼(河南省教育厅行政服务大厅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

联系电话:0371-65796015(此电话线路时常繁忙,请耐心拨打)。

乘车路线:乘坐305路、43路、K43路、游568路、K115路、916路在金水路农业东路站下车。

学历认证收费标准:95元/份。

2、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申请认证河南省全日制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请到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C.就读学校提供的《录取审批表》。

认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投资大厦822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联系人:王老师。

收费标准:免费。

学位认证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的认证(国家级官方学位认证,全国高校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均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2申请认证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提出认证申请。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范文第4篇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所需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9.银行办理汇款手续(教育部收取的认证费),汇款后请勿忘复印汇款底单,并附于申请材料内;

注:代办需要额外提供材料:

1.留学生本人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都需要复印);

2.委托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

3.委托代领学历学位认证结果的,需提供《代领认证结果委托书》。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认证范围是什么?

1、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联合办学项目取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2、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

此外,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33个独联体国家可以受理,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韩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挪威、瑞士等等。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范文第5篇

报名编号仅限于验核材料排序使用,与录取排序没有关系。所以各位家长可以准备好所有报名材料后,先在网上下载申请表的样表进行试填,确保已清楚填写资料和流程后,再进行网上报名,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一)3月30日—4月15日下午2:00,家长可以从南山基础教育科网站移动游标进入"南山区小一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南山区201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查询学区地图。

(二)点击“小一申请学位”,根据儿童户籍情况,选择“深户”或“非深户”: (1)深户儿童:直接输入儿童身份证号; (2)非深户儿童中:

①非深户籍儿童:输入儿童身份证号;

②台湾籍儿童,点击证件类型下拉框,选择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填入通行证号码;

(三)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界面,点击"学校名称"下拉框,选择居住地所属的"片区学校",点击"下一步"。

(四)进入填表界面:

(1)在表上如实填写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填写姓名时,请不要在字与字之间增加空格键。

(2)在“家庭住址”处:点击下拉框,选择自己所居住的楼盘,并填上具体住址。 (3)户籍情况:在“户口所在地”处填写儿童户籍所在派出所,并选择户籍的类别。 (4)住房情况:根据住房的性质,填写购房或租房的时间。

①购房户:按照括号内提示的时间选择购房时间类别,时间以交验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标注的时间进行填写(自选)。已办理了《房产证》(含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应选择填写房产证号。验核材料时,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首期收据(或银行对账单2-3张);未办理好房产证的,才能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材料同上。点击下拉框,选择提供的住房材料的证明“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并填写“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的号码和业主姓名。如选择的是“购合法集资房以及合法自建房”,在“购房合同号”处系统会自动默认“购合法集资自建房”,只需填写业主姓名。如法定监护人的购房产权占51%以下的,选择“E.购房,且监护人产权占51%以下的”。

②租房户:如在2010年9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并能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选择“H.租赁合同在2010年9月1日前签定的”;如在2010年9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并能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选择“I.租赁合同在2010年9月1日后签定的”。在“合同登记(备案)号”处,填写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号码和承租方姓名。如居住的是公司宿舍,选择“J、住单位宿舍”。在“合同登记(备案)号”处系统会自动默认“单位宿舍”,只需填写承租方姓名。租赁合同须在2011年3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合同租期至少在一年以上。如果居住的是政府周转房,选择“G.政府周转房”。在“合同登记(备案)号”处系统会自动默认“无”,只需填写承租方姓名。政府周转房不得转租。

(5)计划生育情况:根据家中的子女数量,选择相应的选项,并根据申请学位的儿童在家是第几胎选择对应的选项。深户儿童无需填写母亲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非深户儿童,如母亲是深圳户籍,在下拉框处选择“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如证件上没有号码,选择“无号码”,如有号码,在空白处填写相应的号码。若母亲是非深圳户籍,在下拉框处选择“计划生育证明”,填写证明右上角的号码。如母亲是港澳台、外籍人士,系统默认“计划生育证明”号码为“000”,无需填写。

(6)在父母就业情况栏处:填写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户籍类别、学历、电话。非深户儿童的父母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社保或营业执照的情况。确实只能提供一方社保的,就选择一方有即可,并填写监护人的劳动保障卡电脑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及姓名;深圳户籍儿童、父母及儿童都是台湾籍的、父母一方为深户的暂住儿童父母的此栏,系统将默认,不用填写,也不用提交此材料。如果只是儿童是台湾籍,父母是内地户籍的,仍需要填写父母的社保情况。

(7)如果暂住户籍的儿童,其父母属于可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人员,则按照相应的类别选择相应的选项。

(五)保存资料

填表完成后,请认真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

(六)修改资料

如果填表退出之后,发现仍有部分资料需要修改,可以点击"修改资料",输入儿童的证件号码姓名和报名学校,点击"下一步",进入填表界面,修改相应的地方。

(七)打印申请表

如果确认资料无误后要进行打印,可在第一次填表完成保存后,直接打印。也可以保存完资料后退出,再次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打印资料",输入儿童的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打印界面。

(八)查询录取结果

6月10下午3点后-20日,您可以点击"查询录取结果",输入儿童的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查询到录取结果。

温馨提醒:

1、如果您居住的楼盘不属于选择的学校学区,或者年龄不符合入学要求,将不予录取,责任家长自负。若您提供的入学材料与表中填写的信息不一致,学校审核后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备注,教育局将不会安排申请者的学位。

2、如果第一次验证不合格,建议您准备齐材料后,于4月21日下午到学校补验材料,逾期不候。未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不验核材料。

3、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不参加网上申报,无法审核就读与免费资质的,不能录取。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范文第6篇

1.学历的定义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一个人在什么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学习,接受了何种层次的训练,便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从广义上讲,任何一段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而在社会中,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则是指具有特定含义、特定价值的“学历”,也就是说一个人具有什么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2.毕业、结业和肄业

学满学制规定的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者可以毕业,获得毕业证书;学满学制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有一门课程(或两门非主要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以结束学业离校,发给结业证书;学满一年以上而退学者可视为肄业,发给肄业证书。

3.学历的承认

国民教育系列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从学历系列上讲主要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班(目前已停办)、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个方面,此外,还有1970年至1976年普通高校举办的大学普通班。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二、学位的定义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学位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博士是学位的最高一级。在我国“博士后”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不是学位。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毕业生,成绩优良,且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符合上述条件所授予的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三、学位与学历的联系与区别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了“博士学历”。

四、学位证书的鉴别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格式的通知》(学位[1998]4号)规定,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从1998年起使用新的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封面为紫红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博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部环衬为淡黄色绫子糊裱,内芯左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博士学位证书”字样,右侧烫金方框内以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硕士学位证书封面为藏蓝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硕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部为印金环衬;内页左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右侧烫金方框内以淡蓝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学士学位证书封面为墨绿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页按学位授予对象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三种,右侧金框内以淡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以上三级学位证书均增加了防伪措施,即在学位证书内页左下角采用无色油墨暗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字样,可在验钞机荧光灯照射下显现,同时还将采用计算机防伪技术,以保证防伪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大体来看,“统考”生拿“双证”,“联考”生拿“单证”。

按照考试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根据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法律硕士、MBA专业硕士统考、在职攻读专业硕士联考、同等学力申硕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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