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交易风险管理论文范文

2024-07-26

跨国公司交易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导读:现代城市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巨系统,承载着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诸多元素,其运行是否高效、顺畅,其发展是否平衡、可续,离不开精细化的过程管理和市场化的理性运作。时下的不少城市,因管理粗放、随意而使公共行政低效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现代城市运行的不二选择理应也只能是:基于过程精细与市场理性的可持续的科学管理。

现代城市,作为人类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地域性经济与社会文明的高地和独特载体,其科学的管理,理当是一种范式化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不仅应基于平等、公正、科学和法理的公共理性;也应依托包括政府、市场,乃至非政府组织、公民等多方参与、多元协同的平衡体制;更应建构可持续视野下适应、适合、适度的过程精细与市场理性的长效运作机制。

现代城市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巨系统,承载着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诸多元素,其运行的是否高效、顺畅,其发展的是否平衡、可续,离不开精细化的过程管理和市场化的理性运作。

所谓精细化管理,是一种通过规则的系统化、规范化、细分化,运用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的手段,使组织管理中的各单元精准、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的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范式。精细化管理的精髓是精准和细化:所谓“精”,就是省却一切对于搞好管理不必要的消耗,包括时间、空间、程序、人力、资源等;所谓“准”,就是在管理流程中尽可能做到时间适宜、空间适合、程序适当、人力适用、资源适量;所谓“细”,就是管理环节的细致分类,做到不交叉、不脱节、不重叠、不遗漏、不干扰、不排斥。精细化管理的特征是:以过程准确决定结果完美,以流程优化决定目标理想,以精准消耗实现高效产出,以精确管理保障品质优良。在坚持过程精准、细致的同时,适当、适时、适度地融入必要的灵活性,因为“管理的成功取决于精准与灵活的统一、决策与执行的合力”。

具体而言,城市管理精细化就是把复杂变简单、使杂乱变有序、让随意变规范,包括:管理细化——空间、时间、责任、衔接的精细安排和科学协调;管理量化——制度上的程序与标准的规定,监督中的动态与静态的比对,考核里的过程与结果的印证;流程优化——流程设立的精细、简洁、明晰、可行,流程执行的规范、负责、按时、准确,流程保障的遵章、严格、动态、全程;标准精细——避免描述的语言模糊,强化内容的针对、精准,确保标准的量化、可靠,做到标准面前的人人平等、职责分明;系统协同——确立管理的系统节点,明晰管理的不同责任,提出协同的时间、数量、地点和质量要求,实行分工分家、奖罚分明的评估考核。

任何一种事物推演的结果,都是由每一个实现环节和过程决定的,环节和过程的每一点微小差别,决定着结果的重大差异。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就是以每一个实现环节、每一步具体过程的准确无误,确保管理结果的完美无缺。

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可以使资源配置最优化、资源消耗最少化、资源享用公平化;可以使城市运行高效、平稳、可持续,使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最佳化;也可以规避管理不细导致的公权、职责、利益不明,决策、执行、监督不分,人治、法治、德治不清。

然而,决定城市发展的成败,除了以管理精细规避因粗放而导致的过度消耗、过分懈怠,还需要充分发掘市场的内生效应,即:用城市管理市场化的长效运作,增强城市管理者的进取动力,发挥市场机制的固有推力,提升城市发展的整体合力。

城市管理的市场化长效运作,是由城市作为阶段性经济与社会综合体的性质决定的,它应具有独特的市场理性内涵,即:政府依照民主、政治程序,科学设定社会需要的公共目标,通过发掘和统筹一切可能的社会资源,发挥和利用自身、市场、社会第三方及公众的作用与能力,组织进行公共产品的生产、供给与合理消费。这种管理融入了“依法”、“人本”、“规范”、“一体”与“信息”五大理念,也意味着政府将严格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扮演掌舵、担责、服务、组织的角色;同时,政府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可能,建构市场规则、确定数量质量、组织市场供给、引导市场消费、规范市场行为,并以市场规避政府自身失灵,用法制防范市场盲目失序。

科学的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具体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结果的市场化,即由市场化的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运作,解决市场化的外部性局限问题;二是过程的市场化,即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用市场化民主征求或听证方式进行公共服务的重要决策,并通过信息服务、协调服务,节约市场化运作过程中的综合交易成本,减少市场化运作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破解可能产生的管理障碍和社会矛盾,增强市场化运作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提升市场竞争的整体合力与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着重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杠杆调节作用。其关键,是以科学的方式、合理的机制、公平的规则,调动国有单位、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社会个人协助政府参与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积极性,并在完全的市场竞争中遏制权力的寻租,在问责机制的监督下完成公共物品的公平供给,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目的,是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提高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现代城市在给人们带来极为丰富的物质和精神享受的同时,也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非同寻常的生存与发展风险。因此,现代城市管理既要防止过度的擅权化的粗放式行政干预,也要警惕盲目的去行政化、非理性的市场崇拜。因为,前者将使管理趋于僵化、市场失去活力、工作效率低下,从而阻碍城市快速发展;后者则会令正常管理失序、主体市场失控、整体工作失败,从而影响城市的有序推进。

时下的不少城市,因管理粗放、随意而使公共行政低效的现象比比皆是,诸如决断的失策失误、管控的越位缺位、执法的变相变形、办事的推诿扯皮、行政的铺张浪费。同时,因非理性市场盲从导致的公共责任旁落也屡见不鲜,包括市场的局部缺失、部分过度、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监督不力、保障不足。所以,现代城市运行必须与不二的选择理应也只能是:基于过程精细与市场理性的可持续的科学管理。

■责任编辑:张 炜

跨国公司交易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还是合一,会产生不同的交易费用,这既要考量外生交易费用,更要考量内生交易费用。若定位会计制度为增长模式、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就意味着会计分工制度带来了内生性制度收益,而定位会计制度为分配规则、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就不具有内生性收益效应。、美国准则制定机构FASB认为SFAS109产生的效益大于成本,FASB对SFAS109的交易费用评价具有启示价值。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采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这种会计制度安排除了理论检验,其最终的制度效率依然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相关经济变量来加以验证~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

文献标识码:A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经济学原理

分工经济学理论经历了从占典学派到新兴古典学派的演进。亚当·斯密是最早较为系统论述分工问题的,亚当·斯密将劳动视为财富或价值的源泉,他认为,劳动生产力的最大改进,以及在劳动生产力指向或应用的任何地方所体现的技能、熟练性和判断力的大部分,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分工是劳动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马歇尔等新古典经济学撇开了占典经济学的分工理论,走向了求内点解——内点均衡的边际分析方向。而当代新兴古典经济学重新继承了亚当·斯密的理论,其代表杨小凯认为,在亚当·斯密那里,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而分工和专业化实则是一个经济组织问题,这是内生比较优势的观点,李嘉图则是强调外生比较优势(资源禀赋)。杨小凯认为,分工带来的好处与代价是分工经济即专业化经济,分工经济适用的是角点分析方法,可以解释边际分析学派小能解释的古典经济的发展问题:为什么在生产函数和资源禀赋不变的情况下,分工水平的提高能提高综合生产力。

亚当·斯密的古典分工理论已经涉及现代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易费用问题,他认为,人与人生产力的差别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科斯在阐述企业的性质时,运用马歇尔的边际替代概念,对市场价格机制产生的成本与组织成本进行分析,以确定企业与市场的边界科斯的“市场价格机制成本与组织成本”属于交易费川范畴,他在阐述社会成本问题时,扩展了交易费用的内涵,认为产权界定受产权界定成本制约,在外部性的解决上科斯坚持“社会总成本”的考量而不是私人成本的评价,也就是科斯一再强调的“社会总产出”或“总产值”“总效果”最大化。

新兴古典经济学明确地将交易费用划分为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巴塞尔在1985年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交易费用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费用吗?”而此前,威廉姆森、诺斯等制度经济学家就指出机会主义、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行为引起的内生交易费用同外生交易费用的区别。杨小凯在阐述内生交易费用与分工演进问题时认为,外生交易费用是指杂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发生的那些费用,不是决策导致的经济扭曲,人们在做决策之前都能看到它的大小,和决策产生的经济扭曲没有任何关系,如购买商品的交易费用、商品运输费用等就是外生交易费用,而内生交易费用是指决策扭曲带来的损失,或使资源配置背离帕累托最优的扭曲,内生交易费用就是实际均衡同帕累托最优的差额。根据新兴占典经济学理论,外生交易费用具有相对可计量性,与交易频次有关,因而是有限的,而内生交易费用本质上是一种扭曲,是由“决策及其选择的制度与合约安排所决定的”,内生交易费用是一种制度运转带来的扭曲——实际制度安排与最优制度安排的差额,具有不可直接计量性。

业当·斯密的古典分工理论主要涉及生产性的、技能操作层次上的分工效率与外生交易费用。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制度安排则是制度分工问题,既具有亚当·斯密古典生产性分工的特征,但又无法通过古典生产性分工理论及外生交易费用得到充分解释,必须结合制度运转费用——内生交易费用理论进行探讨。既要考虑分工,更要考虑制度运转,把分工与制度、外牛与内生交易费用综合起来考虑。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作为会计制度安排,要注重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考量,否则很容易陷入表象认知,因为内生交易费用对制度效率的衡量更具有内在性与解释力,内牛交易费用更注重总体效果而不是局部、个别效果。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交易费用性质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观点

第一,操作成本。黄菊波、杨小舟认为,税法与会计的差异是可协调的,不应拉大税法与会计差异,以方便纳税与征管。应当让我们的会计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管理上,同时让税务人员把焦点放在贯彻税收政策和加强征收管理上,以减少两者不必要的烦琐的核算工作,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应当权衡成本与效益,两者分离后必然带来不小的操作成本。

第二,转换成本。盖地认为,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设置中,方法的改革必须考虑改革的成本效益,随着所得税会计方法的演进,会计方法的技术难度不断提高,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在我国上千万的会计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还不多,对所得税会计方法的理解和掌握并不熟练,这必然加大制度的转换成本,包括设计调研成本、会计人员培训成本、账目调整成本、新准则适用期效率损失等。

第三,制度成本。周华等认为,会计制度的性质是民商法法律制度、财税制度与会计技术的融合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应进一步融合,而不是分离,实现会计制度与税收法律的有效协作,全面采用税收法规决定会计制度的协作方式——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同一化模式,不宜提倡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会计造假和税收监管的困境与我国目前会计制度安排的不适当相关。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性质的深入探讨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应注重内生交易费用

以卜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交易费用表述中,操作成本考量应归属于外生交易费用,转换成本考量也主要归属外生交易费用,而制度成本考量主要包含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权衡。制度成本考量对我国会计制度安排提出了一个启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应重视制度性的内生交易费用研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制度费用,包括两个视角:从分工角度而言,分工必然产生外生交易费用;从制度运行角度而言,将会产生扭曲或总体上的不良制度后果——内生交易费用。因此,一项被选择的制度安排其产牛的总交易费用就等于伴随分工的外生交易费用与制度运转带来的扭曲性内生交易费用之和,最优制度选择的理论依据则是总交易费用最小的那个制度安排。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外生交易费用

应该区分不同性质的外生交易费用。从成本角度而言,有的外生交易费用是“变动成本”——操作性质的成本,如会计处理、纳税调整。有的外生交易费用是一次性支付的“固定成本”——获得知识与技能的成本,如培训、学习税务会计处理、纳税申报等,知识与技能一旦掌握了,具有重复使用的特征,随着知识与技能的重复使用,这些“固定成本”性质的外生交易费用会被“摊薄”,以致最终消失。有的外生交易费用从命题角度还有待于证实——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会带来税收监管成本这一命题是否成立,日前证据仍然不足。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外生交易费用来看,也验证了上述关于外牛交易费用往往具有有限性进而相对可以计量的结论。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内生交易费用与内生制度收益

内生交易费用与内生制度收益可以相互转化,表达出同一个命题:较多的内生交易费用意味着较少的内生性制度收益,较多的内生性制度收益意味着较少的内生交易费用。制度扭曲与内生性制度收益是对制度运转效率的不同表达,但具有相同的效率内涵。同其他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相似,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内生交易费用具有无限性,往往无法直接计量。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还是合一的制度扭曲到底产牛多大内生交易费用,取决于会计制度安排的性质。法德会计模式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是一种分配性的会计产权结构,英美会汁模式将财务会汁与税务会计分离,足一种牛产性即增长模式的会计产权结构。如果将会计制度安排视为一种分配规则,那么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将会带来制度扭曲,使内生交易费用较大。如果将会计制度安排视为一种增长模式,那么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将会产生制度扭曲,带来较大的制度费用,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则会产生较少的内生交易费用,或者带来更大的内生性制度收益。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评价

(一)美国准则制定机构FASB对SFAS109的交易费用评价。

1.FASB对SFAS109的效益与成本评价

FASB 对《SFAS109:所得税的会汁处理》这一准则的有关制定,于SFAS109的《附录A:结沦依据——效益和成本》中,分别在68、69、70、71、74段落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效益与成本给予了回答。如在68段落FASB指出:“委员会遵循某些规则,包括只有在生成信息的效益超过可预见成本时,才公布有关准则的这一规则,委员会致力于确定,它提出的准则将满足一个重大需要,而满足该准则所花费的成本,比较其他备选方案,足以证明与生成信息的总体效益相比是合理的。”在69段落FASB也认为:“所得税会计处理是一个影响大多数企业的普遍话题,对复杂的业务交易,必须在大量的、复杂的和不断变化的税收法律、原则和规定的背景下计算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要求增加了额外的复杂性。”在70段落,“意见书第11号公布于1967年,在会计文献巾陈述的批评和关注,以及在写给委员会、要水重新考虑意见书第11号的信件中,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会计处理要求的复杂性和采用这些要求产生的结果的相关性上”在71段落,“另一项批评指出,花费在处理这些要求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上的时间,与随后获得的信息的有用性相比较,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在74段落,“委员会认为,本准则的要求会产生具有可理解性和相关性的结果,委员会还确信这些要求比意见书第11号或准则第96号的要求简单,务实的决策,诸如取消1991年6月FASB征求意见稿的提案,为小属于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可能会降低许多企业计算递延所得税的成本和复杂性,利用判断去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需要估价备抵,有时可能会比较复杂,但复杂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因为需要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所得税影响有一个合理的决策”。

2.FASB对SFAS109的效益与成本评价的启示

从美国准则制定机构FASB对SFAS109准则制定的表述可以看出,FASB对所得税会计处理准则的成本效益评价涵盖两个方而:会计处理成本——操作技术成本与会计信息质量效益——相关性效益。会计处理成本是外生交交易费用,而会计信息质量是内生性制度收益——内生交易费用的另一种表达。FASB坚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内生性制度收益足以抵消制度分工的外生性交易费用,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制度安排具有内生性制度收益优势。FASB对交易费用的评价对会计制度安排有两点重要启示,第一,FASB在制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准则时,也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外生性交易费用。第二,会计信息质量的内生性制度收益即内生交易费用是主观评价的结果——FASB的主观评价,由此可见,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往往决定会计制度安排的最终选择。

作为会计制度效率评价的重要参考变量,会计制度内生交易费用评价及其对会计制度选择的决定作川还可以从另一个典型事件中得到体现。1997年12月在美国会汁学会与美国FASB联合召开的“财务报告问题研讨会”上,包括美国投资管理研究会、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等在内的团体从多个角度讨论了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涵义及其影响,并评选出美国现有会计准则中5份最好的和5份最差的准则,而评选依据的标准——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标准毫无疑问不完全是经过客观经验验证的,1992年颁布的SFAS109理所当然没有被包涵在低质量会计准则之中,尽管FASB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效益与成本的评价有些主观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经济学评价

1.会计制度安排的经济学定位与交易费用评价的关联

如果将会计制度变迁视为增长模式的演化,则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工同样会产牛专业化经济效应,这种分工不只是带来会计信息质量的改进,还会促使其他方面的增长。会计作为私人经营的资源投入,私人会计产权具有应然优先之序,会计制度从属于生产性结构,代表利益结构的会计制度结构以私人利益为导向。会计在履行私人经济职能的前提下承担社会经济职能,即以私人利益为主同时兼顾社会利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对私人最大化价值利用会计资源具有传导作用,有利于提高私人的经营效率、契约效率、市场交易效率,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理性引导社会资源配置,通过增进微观个体的私人利益,达到增加社会整体宏观效益。只有保证微观个体利益,才能实现宏观整体利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汁分离小仪提高了私人效率,凶而也改进了社会宏观效率。

因此,定位会计制度为增长模式、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就意味着会计分工制度带来了内生性制度收益,而定位会计制度为分配规则、实行财务会汁与税务会计合一,就不具有内生性收益效应。从经济学机会成本意义来看,合一的制度安排不具有内生性制度收益效应,只具有外生交易费用节省优势,因此,选择分离的制度机会成本主要表现为外生交易费用——有限的、有界的、相对可计量成本。选择合一的制度机会成本是选择分离的制度收益,分离的制度安排具有内生性制度收益效应,因此,选择合一的制度成本主要表现为内生交易费用——无限的、无界的、相对不可计量的制度扭曲或制度运转损失。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交易费用的经济学评价模型

利用博弈经济学“最大最小准则”或“最小最大支付”原理进行最终的角点决策。根据ν-i=Mina-i(maxniνi(ai,a-i)),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还是合一决策视为第i个人的对策,将两个机会成本——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视为博弈参与人的惩罚,则可以看到,第i个人选择分离对策还是合一对策取决于第i个人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既然外生交易费用是相对可计量的、相对确定的,如果第i个人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小于外生交易费用,则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为最终的角点解,否则,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为最终的角点解。如果定位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从属于生产性会计制度安排,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高于外生交易费用,因而认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制度安排具有可选择性。

四、结论

第一,理性认知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制度的选择,首先取决于对会计制度安排性质的理论定位,然后是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在理论上,合一制度主要产生内生交易费用,分离制度主要是带来外生 交易费用,对内生交易费用的评价往往决定最终的会计制度安排选择。外生交易费用往往是显性成本,容易引起制度选择者的“评价注意”,而制度扭曲成本即内生交易费用往往表现为隐性成本,容易被制度选择者忽视。因此,理性认识会计制度安排的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的特征及其实质,有助于提高会计制度安排的选择效率,避免陷入制度选择的“锁入效应”。

第二,内生交易费用仍然具有可检验性。内生交易费用是一种制度扭曲的运转后果,往往不可计量、不可分割,只能依靠整体、总量表现,内生交易费用的特征决定了其识别不可避免地具有主观性。因为任何成本相对某一人而言都存在主观价值判断,但从经验来看,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仍然具有可检验性。经济学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费用就是一种典型的内生交易费用,针对代理费用的检验问题,尤金指出,由于存在管理者市场和股票市场,管理者的行为受到了约束,代理费用得以降低,管理者市场通过对管理者“声誉”的评价而发挥作用,股票市场的存在,使得股东可以用脚投票的方式避免代理人带来的损失,同时引起股票价格跌落,又能间接评价出代理人的绩效。詹森与马克林证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可以反眏代理费用的多寡,从而股票市场是约束代理人行为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

第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制度安排也具有可验证性。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等制度安排,其内生交易费用最终必定能通过一段适当时期或者较长时间的运行经验——主要是各种总量性的经济变量得到验证,从而证明制度安排的实际运转效率。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制度安排的内生交易费用或内生性制度收益也是如此,也必定能够通过经验进行检验。从世界范围看,美国的经济总量、私人组织(如公司)效率与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已有的会计制度安排具有检验的意义。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采纳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这种会计制度安排除了理论检验,其最终的制度效率——内生交易费用或内生性制度收益,依然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相关经济变量来加以验证。

跨国公司交易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经济交易管理中的准则制定也在不断地发生转变,通过经济发展交易准则的转变,从而找到适合在当前形势下经济发展的交易准则管理应用标准。但是在实际准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准则的实施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可能会对某种特定的交易事项产生重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加强对其影响分析,从而在分析过程中,能够及时的将影响因素处理好。文章针对新收入准则对特定交易收入影响展开了分析,首先进行了新收入准则概述,其次针对新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及必要性给予了分析,再次针对新旧收入准则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在文中针对新收入准则对特定交易收入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待定交易;收入影响

在市场经济运行背景下,企业发展中要明确的一项准则就是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对其收入准则管理的要素进行分析,这样才能通过分析有效的找准适合企业收入管理的标准。但是在市场经济运行背景下的收入准则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全面的保障企业的经济发展效益,就应该加强对收入准则的转变对企业管理的影响分析,这样才能在分析过程中,全面的找准适合企业交易收入管理的策略选择和决策应用。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对新收入准则变化对交易管理带来的影响研究具有现实性意义。
一、新收入准则概述

新收入准则是2014年提出的收入管理准则制定标准,并且在实际的收入准则制定管理中,需要进行专门的准则管理变革。此次的收入准则管理变革内容有以下几点:首先是统一数据模型的确认,并且在实际确认过程中,能够及时的将收入管理的确定要进行专门的政策实施管控。其次是对收入管理中的风险报酬要素进行转移,并且在实际转移过程中,要注重对转移中的权益与义务管理。最后是在实际准则的实施过程中,应该注重对准则实施的特定交易事项影响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在分析中,全面有效的将相关的管理工作实施好,并且保障准则的实施能够为收入管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及其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下,市场交易中的交易管理也日趋复杂,在面对这种情况下的市场管理中,相关的会计管理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实行的工作事项也变得越来越多,因此需要从客观角度出发,进行专门的交易准则管理实施,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要详细的将实际问题处理作为准则制定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取执行。

2014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共同定义了新会计准则,即《美国会计准则汇编第606号——来源客户合同的收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源于客户的合同收入》。在这两项准则发布实施后,我国的会计管理协会,也按照我国的收入交易管理需求,制定了专门点的会计管理新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按照该准则的管理和部署实施,确定在我国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准则。
三、新收入准则与传统收入准则的对比

按照我国现有的会计收入管理准则要求,將现有的收入费用管理进行专门的修订,并且在修订过程中确定了收入管理的费用资产化管理。并且在新会计收入准则的实施中,要求权利和义务相转移,这样才能在转移过程中,实现整个收入管理的程序控制。在我国现行的收入准则管理应用中,按照风险和报酬要素的实施,将整个收入管理的确定要素分为五部分,首先是企业将商品的风险和报酬进行专门的要素管理转移;其次是企业要保留原有的管理权,并且要保障管理权的实施能够对商品进行控制;再次是相关的经济利益会流入到企业的管理中;其次是收入管理的金额可能会高于金额成本计量;最后是相关的成本管理要实现可靠性的计量迁移,这样才能在迁移过程中,实现成本的风险回收报酬。

而在传统的收入准则管理中,对其管理要素的控制和新收入准则对比,具有明显的差别。差别的表述在特定交易收入管理要素,但是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由于需要收入管控要素的实施,因此需要对其管理要素进行专门的企业交易影响税金支付管理。只有在交易管理的实施过程中,有效的将企业交易经营管理进行专门的薪酬管理计划制定。
四、新收入准则对特定交易事项的收入影响表现

(一)可变对价影响

在新收入准则的制定过程中,由于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存在着可变动价格因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企业管理的价值要素进行专门的计量对价管理。但是在交易对价的管理中,要将可变动价格作为基本的管理要素实施进行专门的计量等价管理。同时在新收入准则的管理中,需要对其管理进行专门的资产负债日,同时在会计可变价格准则的对价实施过程中,其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影响较大。同时在可变价格的管理中,由于存在现金折扣和销售等不确定因素。同时在可变动价格的影响中,要明确的处理好变动价格的影响因素,这要取决于会计准则的实施中要注重对交易的客户管理要素进行估计,这样通过估计就能够及时的将可变对价影响进行分析。例如,在市场交易中有一笔100万的交易影响,将其进行现金折扣和净收入管理确认,通过确认后,将其所有的数据测算进行专门的客户付款期限进行概率研究。具体的概率数据测算如表1所示。

由表1中的数据得知发生收入确认的要素是95.3万,与现实付款人的付款信息都不相符,并且在实际收入的管理中,由于收款确认的条件存在差异,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专门的信息税收管理计量。同时在计量管理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对财务人员管理中的职业管理进行专门的估计。这样才能在估计中及时的实现审计人员的管理要素对接。还需要采用专门的策略实施将整个的税务差异管理进行调整。

(二)融资成分影响

在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合同的修订中存在差异,因此这些差异会表现在融资成分上,企业的管理者在其实际管理中,要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后的需支付金额进行专门的交易价格确定,只有确定了交易价格,这样才能全面的将相关的交易管理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关系进行差额计算。并且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生产管理日期进行专门的控制权管理实施,这样才能在实施过程中,有效的找准支付款项管理和合同处理中的融资成分。简单的说就是在新修订的收入准则中,将收入的融资成分给予了重新的确定。在新准则的规定中,明确的指出了合同期限内的付款确认收入如果超过1年,那么就需要及时的判断合同收款中的确认时间和合同款项管理之间的差异,这样才能在差异化管理中,全面的将市场管理利率进行测算。这样才能在测算中,有效的掌握好融资影响成分构成中的管理要素。例如,在某合同的约定管理中,对整个交易事项进行专门的定价管理,确定定价管理为200万,在合同的约定中,规定在12个月内将付款环境进行管理,这样才能实现付款管理的要素管理实施。具体的融资管理影响要素如图1所示:

由图1中的数据显示可以看出,在总价为200万的合同签订中,其需要的确定收入金额为185.94万,剩余14.06万作为专门的融资管理收益计算,并且在收益计算的管理中,新修订的收入准则要和现行的融资汇率收入管理,并且在其实际管理中,需要进行专门的收入管理准则应用调整和制定。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审计环境下,要想全面的提升新收入准则的应用能力,就应该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加强对新收入准则的适用环境展开研究,这样才能通过研究,找准新收入准则在当前经济发展环境下对特定交易事项的收入影响,并且能够对其影响因素进行针对性的分析。通过研究发现,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其对特定交易事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可变对价的影响,二是对融资成分的影响。只有在实际准则的应用实施过程中,能够将以上两点准则影响处理好,这样才能保障准则的实施发挥出其应有的管控效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一步规范企业收入相关会计处理问题[J].商业会计,2017(15).

[2]彭远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探讨[J].当代经济,2016(34).

[3]陈文绮.新收入准则对企业的影响[J].国际商务财会,2016(11).

[4]贾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收入确认新进展[J].财会通讯,2015(07).

[5]王霞.國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评析与前瞻——以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和收入准则为例[J].会计研究,2014(04).

[6]盛靖芝,查蕾.FASB收入准则的修订动向[J].财会月刊,2016(23).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跨国公司交易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交易银行的发展无疑需要商业银行在现有经营理念、组织架构、市场发展策略、人才培养、信息技术等方面做出适时调整,但笔者认为其中技术和组织架构的调整在现阶段更为有效和重要。

交易银行是指商业银行面向企业客户,针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采、购、销等交易行为而提供的银行服务,用以满足企业流动资本管理需要、管理企业供应链关系以及跨国经营企业跨境资金管理需求。其概念最早兴起于20世纪末欧美银行对银行经营理念和模式的变革,发展至今,交易银行已经成为外资大型银行主要的业务部门和收入来源。以花旗为例,花旗机构客户服务(ICG,Institutional Client Group)包括商业银行类业务(Banking)和交易及证券类业务(Market and Securities services)的两大模块,其中司库和贸易服务(Treasury and trade solutions)是商业银行类业务的四大服务之一。花旗银行2014年年报显示,司库和贸易服务收入达到78.82亿美元,占到商业银行类业务收入的46.1%,且在近三年平均稳定在50%左右。

与欧美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尽管已开始提供交易银行的具体产品和服务,但还未形成整体的交易银行业务模块。本文中,笔者试图通过分析国外交易银行概念提出的历史背景,结合当前国内的实际情况,探讨国内发展交易银行的主要条件。

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催生交易银行

20世纪末,欧美银行从客户关系管理的角度出发,开始整合电子支付、委托收款、现金管理、外汇等企业交易活动服务产品,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交易银行服务的概念。这种变化与世界经济尤其是美国经济经历战后经济增长、企业全球化发展、信息技术革命等因素息息相关。但从历史角度看,事实上交易银行的理念和实践已在欧美银行发展过程中经历了长期积累,其概念的提出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交易银行是欧美银行长期服务企业贸易的结果。11世纪欧洲商业兴起,意大利威尼斯和热那亚是沟通欧亚的贸易要冲,各国生意人携带不同的货币来买卖商品,为了促进货币流通,开始出现专门开展货币鉴别和兑换业务的钱币商。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钱币商们的业务范围也逐渐扩展到货币的保管、代理支付,部分熟客通过钱币商借款支付贸易款项。由于条件简陋,钱币商往往搭一条长凳开展业务,英语中bank(银行)即来源于意大利语中的banco(长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银行产生于商品贸易行为。

到15世纪,欧洲经历了重商主义、工业革命以及自由经济理论的洗礼,欧洲经济和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伴随英、法、德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扩展,为满足本国贸易的金融服务需求,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成立,并伴随资本主义贸易的发展而不断扩张。

时至今日,全球贸易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仅以进出口数据看,2013年全球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达到了18.3万亿美元和18.41万亿美元,取得了惊人的增长。银行在一国贸易扩张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借计、现金管理、电子汇兑、预付卡等贸易结算产品均源自其创新和实践。因此,交易银行是国际大型银行长期服务于企业贸易活动的结果。

交易银行是企业司库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20世纪60年代,欧美企业集团为了加强现金的管理,通常在财务部门之下设立现金管理部门,与会计部门平行,为企业集团提供简单的现金核算(Cash accounting)。到了70年代,市场监管放松,一些新型的短期货币工具广受欢迎,现金管理职能从简单的核算扩展到获取资金(obtain funding)、管理现金收支(Management of payments and collections)和保持账户头寸平衡(Maintenance of balance positions)等职能;进入80年代,现金管理部门的职能发生质的变化,从本质上更接近于金融资金管理(Financial cash management)和流动性管理(Liquidity management),成为公司综合管理领域(General corporate management)的一部分。企业逐步将现金管理部门从财务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与财务部门平行的司库部门,司库被定义为针对短期流动性的一整套管理技术,先进的金融技术和管理工具逐渐被整合进司库管理,短期投资管理、短期融资管理和银行关系管理等新的职能得以被识别并确定。

以通用电器(GE)为例,GE司库是企业集团司库的领先实践代表之一,GE司库作为GE资金管理的统一平台,集中管理GE所有资金业务,承担着基本现金管理的所有职能;同时,GE司库还是GE唯一的资金筹融资渠道和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的唯一通道,承担着高级司库管理的职能。

企业司库对应的是企业流动资本的管理,流动资本大部分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即产、供、销等基本经营活动相关。伴随企业司库制度的完善,必然要求为之服务的银行能够对相关业务进行整合,以实现点对点的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对交易服务进行整合成为一种必然。

交易银行是国际大型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不断发展的结果。在20世纪60年代金融管制逐步放松的背景下,各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开始涌现,市场竞争愈加激烈,逐步形成了买方市场,迫使银行不得不改弦易辙,改变传统的“生产什么销售什么”的经营理念,而是从市场的需求出发,按照目标顾客的需求去组织经营。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银行开始转向以客户关系为主导的阶段。这一时期,企业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选择性也明显增强,银行若只局限于提供单一的产品和服务,已很难满足客户多样性的需求,从而倒逼银行彻底改变过去以产品为主导的经营战略,而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上述变化主要体现在银行开始按照客户群而不是按照业务设立组织架构。如90年代开始,欧美主要银行的机构设置调整为零售银行、公司银行(或机构银行)、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以便针对不同客户群提供综合服务。在此基础上,还实行了客户经理制,产品开发围绕客户,为其提供组合式的金融服务。

在对客户群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欧美银行基于企业客户交易活动及司库管理的需要,将原有与交易有关的产品整合成交易银行服务,作为对公服务的主要模块,通过专门的业务条线进行产品的管理和开发,逐步形成产品经理、销售经理和实施经理为团队的服务机制,从而实现以企业交易服务为中心提供金融服务,交易银行应运而生。

综上所述,交易银行的提出固然与20世纪90年代长经济增长周期和信息技术革命等因素紧密相关,更为重要的是,交易银行是欧美银行长期服务企业贸易的经验积累,是现代企业司库制度以及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大因素加速国内交易银行发展

与欧美银行相比,国内银行尽管已开始提供交易银行的具体产品和服务,但还未形成整体的交易银行业务模块,这与国内贸易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和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不同的历史阶段密不可分。

国内贸易经历从封闭到逐步开放的过程。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抑制了贸易活动尤其是国内贸易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政策性外贸显著增长,但由于总额有限,国内贸易仍然增长缓慢。直到上世纪90年代经济特区的建立、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内贸易和对外出口才开始迅速增长。因此,从全球贸易史的角度看,国内银行在过去三十年积累的贸易服务经验仍然有限。此外,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近二十年来,投资对GDP增长的平均贡献率接近50%。因此,银行在金融产品上更多依靠投放融资类产品以支持投资活动的开展,对企业交易行为的服务不足。

尽管起步晚,但是随着贸易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交易银行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主体日趋活跃,贸易总量屡创新高。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已突破7000万户。2014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395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64335亿元,比上年增长2.3%。另一方面,随着国家转变发展方式,投资增速放缓,经济增长将转变为依靠内需增长拉动,推动产、供、销等交易活动的发展。这些变化客观上要求银行越来越多针对贸易活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企业财务管理经历粗放式到精细化的发展。一方面,通过股份制改革,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起市场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另一方面,随着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大,在面对全球竞争时需要按照“世界标准”进行财务管理和披露,同时外资跨国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方法也为国内企业提供了样本,从而推动国内企业进行财务改革。例如,从2006年开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石化借鉴外资经验开展了资金集中管理改革,与工商银行等银行合作对全集团层面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目前,现金管理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在政策鼓励和支持下,目前国有大型企业基本都已实现不同程度的资金集中管理,部分中资跨国企业在现金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财务公司、内部银行等组织形式对集团流动资本进行统筹管理,向企业司库的方向逐步发展。因此,企业财务管理向精细化、国际化的不断演进,客观上需要银行转变服务方式,由传统的多产品供给转变为综合性的服务供给。

银行经营经历规模扩张到综合服务的发展。在利率管制的的情况下,银行按照“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提取拨备、获取利润”的经营模式开展业务,规模扩张是银行利润增长最稳定、最主要的驱动因素。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放开,存贷利差收窄、利率波动频繁,做大规模不一定能够实现利润增长,单纯依靠做大存贷款规模的传统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客观上要求银行转变经营方式,从客户的角度组织经营,发展综合性金融服务。这其中,满足不断增长的贸易金融服务需求,参考外资银行模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交易银行服务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技术和组织架构调整是国内交易银行发展关键

为了满足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尤其是交易服务需求,国内商业银行在过去二十余年中进行了不断探索,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探索。第一阶段是以产品为纽带的对公服务阶段。银行通过加快产品创新,按照存款、贷款、结算、理财等业务种类推出了一系列产品,这些产品在一定时期满足了企业快速增长的金融需要,但粗放式的产品开发和多头营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企合作的效率;第二阶段是现金管理服务阶段。以工商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开始按照客户需求,将账户、电子汇兑、资金池、信息查询等基础支付结算产品整合成涵盖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信息管理等服务在内的较为综合的现金管理服务;第三阶段是财资管理阶段。为满足企业基于交易的融资性需求,部分商业银行如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尝试借鉴外资银行模式,将现金管理服务与贸易融资进行整合,提供类似交易银行的财资管理服务,作为向交易银行阶段发展的过渡。然而,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种类更加丰富,除现金、票据外,还持有理财、基金、股票、债券等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要银行提供更丰富的金融资产服务。因此,交易银行的业务范围除现金管理、贸易融资外,还扩展到托管、交易等所有与企业交易相关的的金融服务。

从本质上来讲,交易银行是以企业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核心,借助整合便捷的技术平台作为支撑,为客户提供综合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因此,交易银行的发展无疑需要商业银行在现有经营理念、组织架构、市场发展策略、人才培养、信息技术等方面做出适时调整,笔者认为其中技术和组织架构的调整在现阶段更为有效和重要。

从技术角度,在信息技术时代,任何业务的发展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撑,交易银行的发展更需要强大的、灵活的技术处理能力,支持综合性和个性化的服务。国际大型银行往往采用自主研发以及集中处理的方式支持业务发展,如花旗、汇丰、工商银行等银行都建立了全行或区域范围的数据大集中。由于自主研发的模式需要较大的技术投入和研发能力,一些中小银行采用外包模式,通过与软件服务商等技术公司合作建设业务支持系统,以实现业务的快速上线。为了解决跨银行、跨境的问题,在国际上部分第三方组织建立了第三方平台,以标准接口同时接入银行端和企业端,第三方平台既有SWIFT这样的全球性组织建立的标准报文系统,也有SAP等技术公司建立的专业技术平台。

从机构调整角度,任何一项业务的发展都离不开顶层设计,需要在总部层面进行统一管理。为了改变银行通过不同部门分头管理业务的情况,国内银行通过设立现金管理专业部门对基础结算类产品进行了整合,甚至参照外资银行模式设立交易银行部门,对贸易融资和现金管理进行整合等方式进行了机构变更。国际上更为成熟的模式是在总部成立专门的交易银行业务管理部门,整合所有与企业交易相关的业务及产品的开发,如花旗银行的环球交易银行部(GTS,Global Transaction Service)汇丰银行的交易银行服务部(TBS,Transaction Banking Service)。

总体来说,虽然交易银行在国内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笔者相信,随着贸易环境和规模的不断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向现代司库制度不断演进,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转变,交易银行在国内一定会迎来发展的春天。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5年第8期。

跨国公司交易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目前,在我国进出口贸易结算中,有50%以上采用信用证方式,但是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和游离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抽象性加重了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督的难度。

一、信用证欺诈的概念及构成

1.信用证欺诈的概念

信用证欺诈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信用证欺诈形式复杂,种类繁多,可以泛指一切涉及信用证交易的欺诈行为;狭义上的信用证欺诈则是指受益人实施的欺诈行为。而本文认为信用证欺诈(Fraud in Letter of Credit)是在国际贸易信用证支付(包括信用证交易和基础交易)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假象或蒙蔽事实真相,诱使其他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依赖于该认识做出意思表示,从而失去属于自己的财产或放弃某项法律权利,以达到从中获取一定不当利益的目的而为的行为。在这里,一方当事人可能是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也可能是受益人与船方共谋、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共谋、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谋。

2.信用证欺诈的构成

一般认为,信用证欺诈的构成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信用证一个或几个当事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既明知其欺诈行为可能使另一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认识,并希望另一方当事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为一定行为。

(2)客观上欺诈的一方有积极的欺诈行为,如伪造虚假情况或蒙蔽事实真相,明知该做法会给对方造成损害还去作为的行为。

(3)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认识做了某种显然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的行为。

应当指出的是,在信用证欺诈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性是区别于买卖合同中一般违约的重要特征,在违约行为中,违约人不存在利用信用证方式欺诈对方并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的故意。

二、信用证欺诈的原因

1.信用证自身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即“独立抽象性”原则)是造成信用证欺诈的原因之一

信用证制度本身的缺陷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信用证交易遵循两大基本原则:独立抽象性原则和严格相符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跟单信用证独立于其赖以存在的基础合同,即使跟单信用证中包含有对合同条款的援用,开证行也与基础合同无关,不受合同内容的约束。开证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后,经审核只要其表面上与跟单信用证条款相符,开证行就负有无条件的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开证行既不能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而拒绝付款,也不能因开证申请人破产等其它原因对抗受益人的付款要求。同样,开证行支付信用证款项后向开证申请人主张收款权利,进口商也不能以合同纠纷为由予以对抗。抽象性原则,是指跟单信用证交易是独立于基础合同之外的单据交易,其所指向的标的是跟单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而不是具体的货物,体现的是单据与款项的对流过程。它是独立性原则的延伸,银行在决定是否要付款时唯一的依据就是单据,开证行只审核单据的表面,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合格,开证行就必须付款,即使这些单据所代表的货物与合同中的规定不相符。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所负的责任是按“严格相符原则”审单,只要卖方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银行就必须付款,对于单据的真实性、买卖双方的资信以及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银行没有了解的义务。正是这种支付环节与基础合同履行相独立的制度在保证银行在付款时的独立地位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2.部分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人员素质较低,其防范意识差,也是造成欺诈行为发生的原因

从事信用证欺诈活动的人往往都是具有比较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整个欺诈过程都会经过详细周密的计划,对于普通的缺少经验和相关知识的业务人员而言,往往是无法识别的。例如,利用预借提单,倒签提单、重复签发提单的方式对买方进行欺诈,这种提单在表面上都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但实际上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合谋签发的不符合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卖方可凭此要求 银行议付货款,即使买方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迟延,也无法免除向银行偿还其已付货款的责任。如1996年4月至1997年10月间,顺德人廖耀圻经公司董事长康家乐等人同意,编造虚假进口货物合同,分别在5个不同的金融单位开立信用证共29份,总开金额为1905.86万美元,后在银行议付后全部贴现,涉嫌骗取资金1905.86万美元。1997年10月至1998年5月间,康、廖两人再次使用上述手段骗开信用证共31份,总开证金额为1718.62万美元,部分在银行议付贴现,共骗取银行资金624.48万美元,导致开证银行发生信用证垫款410.9万美元和人民币904万元不能收回。诸如此类使用信用证进行欺诈的案例已是屡见不鲜,而且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对于缺乏经验的国际贸易新手往往是难以识别,难以应对的。

3.银行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认证单证的真假,也是欺诈活动屡屡成功的原因

根据UCP500第15条规定:“银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别条件,概不负责;对于单据所代表的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货、价格或存在,或发货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诚信或行为及/或不行为,清偿能力及资信情况等,也不负责。”可见,银行并无义务认证单证的真假。此外,银行也没有能力认证单证的真假。毕竟银行不懂外贸,不知道单证上各种商品货物的合理价格,也不知信用证受益人是否有可靠的货源等等。况且在印刷技术发达的今天,伪造的单证文件完全可以达到与真正的文件难以分辨的程度,不是专家很难辨认,而银行的工作人员并非专家,很容易被假单据所蒙骗,这给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欺诈创造了条件。

4.国际贸易中中间商的大量存在和可转让信用证的大量使用,增加了欺诈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中的买方对于货源、市场等信息未必有足够的了解,这就需要借助中间商的帮助完成交易,而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一般也不会将货源透露给买方,而是要求买方开立可转让信用证,以作为取得货源的信用工具,并从中赚取利润。这就给恶意或虚假卖方从事欺诈活动提供了便利。

此外,国内、国际社会法律制裁不力,骗子容易逃避罪责。由于信用证欺诈是一种非暴力犯罪,其危害性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而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各国有关立法及打击措施不力且差距较大。加之信用证诈骗犯罪的跨国性,涉及国际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程序复杂,费用较高,追究难度较大,即使追究处罚也较轻。例如,在古巴通过伪造信用证随附的提单而诈骗了900万美元的案犯,在美国迈阿密州只被判了2个月的监禁。正因为此类犯罪低风险高回报,国际上许多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已大规模进入此领域,信用证诈骗犯罪活动更为猖獗。如1993年,俄罗斯有关银行一次被黑势力内外勾结,通过信用证诈骗损失4000万美元。

三、信用证欺诈的防范措施

1.银行的防范

对于信用证欺诈的防范,银行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有效地发挥银行的审单把关作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银行作为信用证的开证行或通知行,都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为客户提供有效、周到的服务,尤其是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之后必须核对签字或密押,确定真实无疑,杜绝假冒信用证。在受益人不知道如何审证时,银行应对收到信用证的延误、残缺或其他差错向开证行进行查询与澄清,避免软条款信用证。

(2)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自律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内部员工素质的提高是银行进行防范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也是防止内部人员与不法分子同谋进行欺诈的一个重要前提。

(3)银行在办理信用证业务时,除了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外,同时还可以通过对经常客户建立开证档案,认真统计这些客户以往开立信用证的情况,也可以通过运用自身广泛的分支机构和网点以及灵活、快捷的信息系统获取掌握影响企业资信变化的各种因素和其资信的最新状况。

(4)在积极扩大国际业务网络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选择资信良好的银行作为业务伙伴。信用证付款是通过银行的国际业务网络实现的,银行本身的信誉良好以及银行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无疑会便利信息的及时传递,便利银行之间合作打击信用证欺诈行为。

2.开证申请人的防范

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是信用证的最终付款人,其作为进口商面临的最大欺诈是货物欺诈,即付款后收到残、次货物甚至收不到货物,为了避免或有效减少此类风险,进口商应做到以下防范:

(1)做好事前的资信调查。对进口商来说,贸易伙伴的资信可靠是防止信用证欺诈发生的关键。在签订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买卖合同之前,要详细地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这一点直接关系到对方是否有履约能力以及是否能诚实守信地履约。在实践中,应当通过出口商所在国的资信评估机构、商业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对其资信进行调查,并建立完备的供方档案,以供今后查询。

(2)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力争买方对船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的选择权。贸易术语(Trade Terms)是用来表示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费用和责任划分的专门用语。在国际贸易中,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同的贸易术语,不仅表示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风险、费用和责任,而且也影响成交商品的价格。贸易术语如何选用与买卖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对于进口商来说,选择FOB贸易术语能将租船订仓、货物保险的选择交易权控制在自己手中,一方面进口商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信誉良好的船公司送货,另一方面进口商还可以派人到装货港口检查和核对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杜绝卖方在货物方面的欺诈。

(3)明确订立信用证条款,严格审核单据。进口商要按时开出符合合同规定的信用证,收到开证银行转寄来的单证要求其付款时,根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要求认真审核,如出现单据与信用证不符或单据与单证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付款赎单,因此在开立信用证时,对出口商(卖方)提出的单据做出严格要求。另外,进口商还应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对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质检证书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防止出口商针对漏洞提交不符合合同的单据而符合信用证的单据。

3.受益人的防范

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出口商(即卖方),为了能及时收回货款,防止被诈骗的发生,出口商应采取以下措施做好防范:

(1)慎重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买卖合同是约束买卖双方贸易行为的契约性文件,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要求索赔。出口商要防止进口商利用信用证欺诈,关键在于订立合同时,尽量不接受“软条款”,杜绝进口商利用虚假信用证或“软条款”信用证的可能性,即在订立信用证条款时出口商应当慎重,仔细推敲,尽量不接受“软条款”,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应当克服急于出口创汇而忽视风险防范的心态。

(2)严格审核信用证,认真制作单据。出口商在收到银行转交来的信用证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认真地全面审核合同与信用证是否符合,如出现合同与信用证不符的情况,出口商有权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条款,以防假冒信用证或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相符,或者有“软条款”。另外,出口商接受信用证后,要根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对信用证要求的一系列单据应认真制作,并认真审核其向银行提供的各项单据。

由于信用证欺诈是一种典型的跨国欺诈活动,国际社会的有效合作对预防和控制信用证欺诈是有重大意义的,通过加强各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采用统一单据的格式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信用证欺诈行为的发生。

跨国公司交易风险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是一种管理变革的创新思维。对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研究,不能仅仅从技术层面强调“根本上重新思考”或“彻底改造”,应结合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等特点,分析信息技术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关系,从社会文化观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等层面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进行分析,并将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与企业战略紧密结合。

关键词: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信息技术;社会文化;交易成本经济学

New Thinking for Accounting Process Reengineering

LIU Jie1,ZHUANG Ming-lai2

(1.School of Management,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China;

2. Research Center for Accounting Development ,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China)

Key words:accounting process reengineer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ocial culture;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20世纪90年代,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企业经营环境和运作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业务流程再造这种管理变革思想应运而生。企业业务流程再造的诞生引发了会计实务界和学术界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探讨,但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绝大多数的研究成果仅从技术层面探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问题,对现有会计业务流程进行优化重组,实现业务流程再造的“帕累托最优”,而从社会文化观、交易成本经济学等角度研究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相对较少。有鉴于此,本文拟从社会文化、交易成本经济学等层面对这种管理变革思想进行探讨。

一、信息技术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的作用

信息技术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运用信息技术乃大势所趋。但问题在于,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如何应用信息技术使其发挥最大效用呢?这是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在其发展中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任何一个现代企业都要面临着三个基本要素,即人、业务流程和信息技术。在没有梳理好会计业务流程的条件下应用信息技术只能使会计业务流程再造适得其反。同样,没有正确定位人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的位置,盲目运用信息技术只能误入歧途。

自美国著名管理学家Michael Hammer & James Champy(1993)提出业务流程再造(BPR)以来,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就与信息技术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旧有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下,信息技术的应用效果不尽如人意,促使人们寻找发挥其效用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信息技术是业务流程再造的诱因,业务流程再造也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信息技术效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管理模式的创新和业务流程的再造①。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与信息技术的应用互为前提,互为基础。一方面,随着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不断深入,对企业信息系统不断提出集成化、智能化、网络化等新的要求,促使信息技术的运用不断攀上新的高度;另一方面,通过面向业务流程的信息系统设计也驱动企业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因此,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过程中,不能片面强调信息技术的作用,那种仅仅期望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的运用以及企业信息化的实施达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目的,是一种缺乏信息技术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互动的思维模式。

信息技术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可恰当地运用,但不能过高估计信息技术的作用。这是因为,严格来讲,信息技术只能理解为自然科学语言。必须看到社会经济现象和自然现象毕竟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信息技术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经济学科中应用的有效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这主要是基于,在社会经济系统中,人的因素居于主导地位,人作为社会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并不像物质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等可以直接按照确定的规则直接纳入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去。人,作为社会人,甚至文化人,其知识、经验、能力和心理等因素,是极为复杂多变的,其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程度等直接关系着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成功与否。同时,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有赖于信息技术使用者根据其知识、经验、谋略等自身素质进行综合判断,使信息技术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发挥其最大效用。

美国著名的管理科学家达文波特(T.H.Davenport,1997)在其论述的信息生态学理论中指出,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的转化过程中,人的因素是一步比一步重要,深刻揭示了人在信息技术应用中的重大作用。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信息技术的应用虽可在较大程度上弥补会计业务流程中的管理问题,但不能过分夸大它的作用。在以人为主导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信息技术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的工具来使用,应力求避免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中过分夸大信息技术的作用,而忽略人、管理、业务流程等因素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的作用。

二、由技术层面转向技术与社会文化观相结合的再思考

会计业务流程再造问题不是单纯的技术性问题,而是融人、信息技术、管理和社会文化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问题。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目的在于使会计信息的生产部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更加有用的会计信息。要使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首要问题就是必须以正确的社会文化为先导。社会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其中价值观是人类对客观事物深层次的认识,在整个社会文化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价值观反映了一个人的最终追求和判别是非的标准,并由此形成了特定的行为取向。一定社会环境下的道德风尚和行为准则都是被一定的价值观所驱动。因此,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中,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和整个企业的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企业员工树立为企业和社会谋福利的价值观,就会通过特定形式表达出来,从而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抵制就会减少。

Neda Abdolvand et al(2008)通过测量准备状态以减少实施BPR的风险,引用了具有平等思想的领导、协同工作环境、高层管理者的委托、支持型的管理层、信息技术的运用和对业务流程再造的抵制等六项准备状态指标进行测量,其中前五项为正向指标。由Neda Abdolvand et al引用的指标我们可以看出具有平等思想的领导、协同工作环境、高层管理者的委托、支持型的管理层等几项指标是针对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提出来的,而这几项指标对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成功与否以及减少会计业务流程的抵制因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思想无论如何先进,如果它不以企业的员工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为基础,就不可能对整个企业的会计信息提供机制发挥任何实际作用。

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研究,大多数学者都通过“根本性”、“彻底性”、“显著性”三个关键词语对其加以诠释。R. B. Kaplan与L. Murdock(1992)认为“核心流程再设计指的是如何进行根本性的思考,对工作流程、决策、组织和信息系统以集成的方式同时进行再设计”。约翰逊(H. J. Johansson,1995)等人认为“企业流程再设计是指组织如何取得成本、周期、服务和质量彻底变革的手段,这需要许多工具与方法,它强调企业是一系列面向客户的核心流程的集合,而不是功能的集合”。学者运用“根本”和“彻底”两个词语主要是针对过去存在的因循守旧、想用修修补补的办法去解决问题的习惯。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见得都需要或者都可能使用激进的方式(王众托,2001)。这种“根本”和“彻底”的思想是基于“完全理性”与“最大化原则”的假设之下提出,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实践中并不一定能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把企业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推向极端,从而阻碍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实践的发展。

对于外国先进管理理念的接受,企业应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文化与员工价值观,吸其精华,去其糟粕。现代管理大师西蒙教授提出的以“有限理性”与“令人满意”准则取代微观经济学原理奉行的“完全理性”与“最大化原则”,是其决策理论的核心理论。其优越性,诚如西蒙教授所说:“我认为,我提出的‘寻求满意的人’这一模型同那种‘寻求最优的人’的古典概念相比,在有关经济行业的经验研究中获得了多得多的支持”②。当前,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不允许所有企业都遵循这种彻底式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完全摒弃现有价值法下的会计业务流程,而大踏步地采用事项法的会计业务流程。企业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应以现有企业文化、员工价值观以及整体员工素质为基础。

社会文化观是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思想的核心和灵魂。应用任何先进的管理思想,如果没有正确的社会文化观作为指导,将无法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效果,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思想也不例外。不能单靠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思想,还必须深入研究它的社会文化层面,实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研究的技术观与社会文化观相结合,实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与企业文化和员工价值观的合理结合,以企业文化和员工价值观为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背景。

三、运用交易成本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再思考

交易成本经济学发端于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企业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并运用交易成本的概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释。后来的许多学者沿着交易成本学说的思路对传统的产业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企业理论和跨国公司行为理论等进行了广泛研究,最终形成了在经济学界有重要影响力的交易成本经济学派。在运用交易成本经济学基本理论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进行研究之际,我们首先应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就是企业是否有必要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其次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结果是否一定是否定价值法会计信息系统,而采用事项法会计信息系统。

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会计和组织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制度现象,而且只能通过“制度安排”来解决经济与管理问题。这种制度安排就是企业层级及其对应的行政权威的建立、使用和运行(Miller,1992)。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是会计这种制度的重新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向会计信息使用者以更加直接、快捷的方式提供会计信息,同时保证会计信息的提供成本低廉。因此,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有必要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后的会计信息提供成本与再造前的会计信息提供成本以及收益进行比较分析。会计业务流程的再造也应考虑再造后的会计业务流程是否对所有企业适用,若再造后的会计信息系统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则应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反之企业不能削足适履,为满足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而盲目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企业只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

对于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的研究都偏重于比较事项法和价值法这两种制度安排的优缺点,认为价值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只能提供财务信息、定量信息和确定性信息,而在提供非财务信息、定性信息和不确定性信息方面存在诸多先天不足,并要求企业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变革现有会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事项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但是,事项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并不是适合于所有企业,是实施价值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还是实施事项法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应由这两种会计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成本收益决定,而不是盲目追赶潮流。因为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不仅仅是管理思想的变革,同时也是各方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如会计信息使用者与会计信息生产者之间的博弈、管理层与企业基层员工之间的博弈,以及对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考验过程。各方利益集团的博弈必然导致资源的消耗,致使其成本的上升,可能导致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半途而废。

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对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的考验在于企业员工素质能否满足事项法下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企业是否存在大量的资金投入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去。相对于我国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讲,资金缺乏和融资难问题历来是企业经营发展的“瓶颈”,这就根本谈不上投入大量的资金到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中去。有鉴于此,笔者赞同关于会计系统标准流程构建两阶段的观点(庄明来,2007)。该观点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也是对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和微观经济学所奉行观点的重新认识,即第一阶段是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重点建立价值法下的会计系统标准流程,并将这一标准流程推广实施。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构建并试行与价值法并行的事项法会计系统标准流程;第二阶段,在总结前一阶段价值法与事项法并行的会计系统流程的运行基础上,不断完善这一并行的会计标准流程,并大力推广这一成功的做法。当然,企业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灵活运用业务流程再造的相关指导思想,合理比较各种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成本收益问题。

四、与企业战略管理相融合的再思考

自1965年美国学者安索夫(H. I. Ansoff)系统地提出公司战略概念以来,“战略”一词已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之中,关于企业经营战略的研究也日益深入。1981年,英国学者肯尼斯•辛蒙兹(Kenneth Simmonds)在《战略管理会计》一文中首先提出了战略管理会计的概念。他认为,“战略管理会计是一个在实践中迅速扩展的领域,因为许多管理会计师花费他们很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在收集和评估有关竞争者的成本、产量和价格的资料,计算公司与其竞争者的相对战略位置,作为构建业务战略的基础。业务战略呈现了一种模拟现实环境元素的方法,从而类似于复杂的竞争游戏,战略可以计算和比较。”Simmonds(1981)在界定战略管理会计时,特别关注竞争者,注重的是竞争这一要素。他对传统管理会计理论的挑战在于,他不再从企业内部效率的角度看待利润的增长,而是从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地位这一视角,重新看待这个问题③。

二战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国际化趋势日趋加快,全球性竞争愈演愈烈。在同一市场上,企业要面临无数个竞争对手,取得竞争优势是每个企业所梦寐以求的。激烈的竞争环境使得传统的会计业务流程在新形势下逐渐显示出滞后的一面,为了取得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企业管理者更加重视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预测和把握,以便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道路作出全局性的长期筹划,企业管理也进了战略管理时代。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通过客观而科学的信息,为管理提供咨询服务(余绪缨,1980)。为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目标,不仅要注意采集内部会计数据,更要注重竞争者、供应商和客户等会计数据的采集工作,而传统会计业务流程的数据采集注重内部,从战术角度采集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数据,对于外部会计数据的采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缺乏对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效支持。

随着企业战略管理思想的深入运用,企业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应从战略角度扩展到宏观层面,以长期为导向,面向未来,面向企业外部,包括整个价值链,也包括整个价值链的非财务信息的采集工作;同时也应认识到无论是管理会计还是财务会计的深入发展都离不开与企业战略管理的结合。Bromwish和Bhimani(1994)在谈到日本管理会计发展的两个重要经验时认为会计与企业战略的紧密结合以及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综合利用是日本管理会计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同企业的战略管理是紧密联系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应融入企业战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构之中,将对竞争对手、供应商和客户的数据采集工作由被动状态变为主动状态,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层掌握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进而作出正确的经营管理战略。

诞生于20世纪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会计信息系统,主要侧重于为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服务。它采用灵活多样的信息技术手段和方法,为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确进行最优化管理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在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注重内部,从战术角度采集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数据,对于外部会计数据的采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缺乏对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效支持。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改变,冲击着传统的管理模式和会计模式,会计信息系统在知识经济时代下的作用显得日益重要,同时会计信息系统的理论和方法也迫切需要实现新的突破和改进。

当前战略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影响不断增加,企业经营管理层普遍重视会计信息系统作为决策支持系统的作用,这也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现代会计信息系统与战略管理有着天然的联系,会计信息系统在长期发展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理论概念与操作方法,如事项会计、业务流程再造理论等,也实际上发挥着为企业战略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由于环境的变化,导致会计信息系统的研究正面临着重要的决择,即,一是仍然沿着适应非战略管理的发展线索,使其研究建立在传统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之上,二是面向实际,结合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课题。因此,会计业务流程再造应将上述两种思路结合起来,既充分吸收现有会计信息系统理论与方法中的合理因素,又注重体现企业战略管理与现代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的要求,力求开辟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的新领域。

五、结束语

企业会计业务流程再造是设计一种有效的制度,旨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及时、有效、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保证会计信息的提供收益大于成本。因此,我们应正确认识信息技术在会计业务流程再造这种制度重新设计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正确的社会文化观为指导,并结合相关的信息技术进行会计业务流程再造。限于篇幅,本文最后部分所提出的会计业务流程再造与企业管理战略的结合观点尚未能提出具体的流程方案,有待于未来再对其加以深入探索。

注释:

① Soumitra D, Jean-Francois M. 过程再造、组织变革与绩效改进[M].焦叔斌,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② 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M].杨栎,徐立,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③ 傅元略.E-供需链下的战略管理会计模式,管理、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余绪缨教授从教六十周年师生纪念文集[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6:158-174.

参考文献:

[1] (美)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M].杨砾,徐立,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2] 庄明来,蒋楠.论我国会计系统标准化流程构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5).

[3] Neda Abdolvand, Amir Albadvi, Zahra Ferdowsi. Assessing readiness for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Journal. Bradford,2008,14(4).

[4] Mihir A Parikh, Kailash Joshi,Purchasing process transformation: restructuring for small purchas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perations & Production Management. Bradford,2005,25(11).

[5] Bromwish, Bhimani.管理会计——发展的方向[M].徐经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 Davenport,T..H.,Information Ecolog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1997

[7] Simmonds, Kenneth, Strategic management accounting, Management Accounting (London), 1981.

[8] Chandler, A. D., Jr., Strategy and Structure, Concepts in the History of the Industrial Enterprise, MIT Press, Casender, MA, 1962.

[9] Kaplan, R. S., Yesterday’s Accounting Undermines Producti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uly/Agust, 1984.

[10]Kaplan, R. S., One Cost System Isn’t Enough,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annuary/February, 1998.

(责任编辑:刘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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