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党建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22

国税局党建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1、盘点2009年税收完成情况,分析2010年税收收入增减收因素,做好沟通协调,确定2010年税收收入计划。做好市区各分局各预算级次税源调查工作,合理分配2010年税收计划。

二、征管信息化

2、总结宣传市区“饮食、沐浴、旅馆、娱乐”四行业税收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市区四业整治工

作,抓好调整后定额的落实。

3、研究制定盐城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税方案。

4、拟定征管数据进一步清理方案。

三、税政法规

5、将符合所得税汇缴条件的企业名单推送给各征收单位核对,确定2009年应参加汇缴企业名单。

6、部署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申报工作。

7、制定《市区基金(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征求意见;部署开展大市区费源调查工作。

8、指导全市建筑业税收的项目管理,全面完成建筑业税收管理的系统转换,确保大集中系统项目管理模块全面运行。

四、队伍建设

9、认真做好全市地税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积极配合省局党组对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述廉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地税系统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全系统税务分局“双述双评”工作。

11、做好全系统2009公务员考核工作;

12、召开全市财政、人事、编办、地税四部门联合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职能划转及人员接收安置工作。

五、综合工作

13、召开全市地税系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总局、省局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工作,研究部署2010任务。

14、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三个一流”考核,做好迎接省局“三个一流”考核准备工作。

15、制订市局三年规划。

16、制订市局奖励办法;督促落实单项评比办法。

17、认真做好“四送一帮”城市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各支部开展以解决帮扶对象实际困难为主要内容的走访活动。

国税局党建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贯彻落实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我局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等形式迅速进行了学习贯彻,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市局会议精神和我局贯彻意见。1月14日,我们召开了全县国税工作会议,根据市局的工作思路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局×××年工作思路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一条主线,围绕六个重点、达到六个提高,不断推进全县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即始终把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中心工作,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为主线,以强化税收分析为重点,提高收入质量;以认真落实政策为重点,提高执行效能;以深化综合治税为重点,提高征管水平;以完善服务体系为重点,提高服务层次;以推进规范管理为重点,提高行政效能;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团队素质和活力。

配合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部署,我局提出“振奋精神、奋发图强;提高认识、改进作风;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三项具体要求,强调要着重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纪律

— 1 — 意识和工作执行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六项工作意见,抓好全年六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中心,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截至3月16日,全县国税系统累计完成税收收入×××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18%。其中县区级收入为×××万元,占县政府责任目标×××万元的21.8%。虽然面临的组织收入形势非常严峻,但我们要在第一季度剩下的半个月中,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力争一季度收入达到平均进度,实现首季开门红。

今年以来,受大环境影响,全县经济呈现低开态势,持续低迷;同时受增值税转型、增值税征收率下调、利息税停征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形成了大幅度的减收。面对严峻形势,我们迅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积极采取措施,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一是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准确把握增减收因素。我们从×××年11月份开始,由领导班子带队分头深入重点税源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把握收入增减收因素,及时进行×××年收入分析预测。同时还专门召开组织收入分析预测会议,听取各小组的收入分析汇报,为制定×××年组织收入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抓紧抓早,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敏锐性。元月份,在全县国税工作会议上,我们就认真分析了×××年组织收入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各单位深化税收分析、强化税源管理,促进收入稳定增长。2月份,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会议精神,分别召开局务会、税收分析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局长重要讲— 2 — 话,提出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向各基层分局(所)分配了×××年组织收入任务,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烈责任意识,进一步将全年收入目标责任到人,把组织收入当作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把组织收入当作一项硬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会议再次对组织收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县迅速形成了集中精力抓收入的浓厚氛围。

三是多措并举,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一方面积极落实市局关于加强组织收入的工作意见,定期召开税收分析工作例会,把准工作重点,指导各分局(所)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税收组织收入足额入库。另一方面强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督导,坚持局长包片、科室包点督导制度。这一周,我们领导班子也分成五组深入到各税务分局(所),对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各单位抓紧、抓实、抓好组织收入,确保一季度收入实现“开门红”。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抓好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在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统筹兼顾抓好其他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开展。

(一)落实税收政策。一是加强政策调研分析。由县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五组深入企业对新出台税收政策进行调研分析,测算对收入的影响,了解企业关心的问题,掌握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一方面,积极宣传税收政策。我们在采取发送手机短信、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等方式

— 3 — 的同时,利用我县古会这个时机,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古会现场设立咨询台,散发税法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政策。另一方面开展了纳税辅导和培训。举办了全县200余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参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和申报表培训会,讲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及所得税相关政策,通过辅导和培训,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严格按规定申报纳税,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三是加强政策落实动态管理。主要是加强对增值税转型等政策过渡期的监控管理工作,防止个别企业采用不合法手段钻政策空子,逃避纳税。四是抓好政策的执行。在加强管理、严格把关,防止税款流失的同时,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政策。目前,全县已有6户企业申报抵扣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共计88万元。

(二)优化纳税服务。省局将今年确定为“纳税服务年”,县政府将今年确定为“企业服务年”,我们也把纳税服务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建立了专门组织。成立了纳税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指定1名副局长、4名业务骨干,专职负责纳税服务相关工作。二是开展纳税服务活动。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包点企业提供好服务。我局分包点为×××有限公司,我们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分包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进一步做好优化服务工作。

(三)加强机关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靠程序运转,进一步完— 4 — 善机关运转方面工作。二是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向全局发出创建节约型机关倡议书,要求大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从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从小事做起。同时规范《车辆管理制度》、《文印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各项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制度落实,促进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深入开展。

(四)深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教育培训计划,以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统一考试为契机,组织全体稽查人员参加稽查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稽查人员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圆满结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省委、县委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省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之一,在3月11日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我局在学习活动的4个多月中,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11个环节的工作,达到了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共建构建和谐国税的目的。第二,开展“树正气 重才气

求大气”主题思想教育大讨论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召开了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了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年工作任务,签订×××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认真开展了对税务分局(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做到

— 5 — 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

四、近期主要工作打算

近期我们考虑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今年,我县组织收入工作的压力很大。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会议精神和组织收入工作要求,把组织收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税收分析,加强收入督导,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实现首季开门红。

(二)抓好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局确定的专项整治内容,我们在认真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治清单,下一步我们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向税收专项整治要收入。

(三)抓好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加强机关建设,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规范机关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贯彻落实全年教育培训方案,抓好当前稽查业务培训,开展新政策、新业务等各类培训,切实提高人员能力。三是加强团队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和谐稳定。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确保廉洁兴税,为各项税收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年三月十八日

国税局党建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同志们:

刚才,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就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并对全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首先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总的来说,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取得了一定成绩。这说明崇明同志到中央党校学习后,大家一如既往,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按照年初工作部署、按照崇明同志的指示抓好了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认真学习贯彻谢旭人局长来川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按照“三三五四”工作思路,突出抓好组织收入、精细管理、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较好,税收收入增长迅猛,我们没有盲目乐观,而是冷静分析投资过热、物价上涨较快等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加强税源监控,做好收入分析,大力清缴欠税,实现了收入数量与质量的新突破,税收与经济呈良性增长态势。组织收入工作得到了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同志的较高评价。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完成计划口径税收收入166.83亿元,同比增长18.8%,增收 26.38亿元,为年计划的54.7%,快时间进度4.7个百分点。其中,完成 “两税”收入 142.49亿元,增长18.5%,增收22.23亿元,为年计划的52.6%,快时间进度2.6个百分点。

(二)税收管理渐趋精细。城区税收征管和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两大薄弱环节进一步突破。城区板块化征管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六个统一”基本到位。加强了对大中型企业的信息监控,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四六小”管理逐步完善。省局印发《增值税管理“一四六小”工作手册》,提高了全系统操作应用水平;“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全面推行,全省已建立469个窗口;“四张票”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稳步推行,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制定了全省纳税评估和纳税约谈管理办法。明确了日常检查和稽查的业务边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两者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工作衔接不好的问题。全系统重点检查了78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查补税款26681万元。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与地税、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在遂宁等地成功试点纳税人电子纳税档案“一户式”存储,目前正向全省推广。

(三)税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平稳。今年是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第一年,全省及时抓住全国出口退税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的良好机遇,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加快进度,严防骗税,推动出口退税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8.5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解决陈欠13亿元,同比增长76%;办理今年新发生的出口退(免)税5.5亿元,同比增长8.2倍。前5个月我省办理新发生的退(免)税进度排名全国第3位。二是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全面启动。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加快了推进中心城区征管板块化、县局机关基层一体化的步伐,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分类征管工作新格局初具雏形。统一了机构名称,完成了机构“洗脸”工作;统一制定了城区征管板块化和机关基层一体化的岗位职责及流程大纲,精简了业务环节,规范了工作流程,健全了岗责体系。三是干部能级管理积极试点。在总结完善南充、宜宾、攀枝花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了能级管理的试点范围,每个市州至少安排了一个县(市、区)局进行试点,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规律,为全面推行能级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依法治税深入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了大规模、多层次的培训考试活动,使依法行政成为全系统共识。认真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共取消44项、保留下放6项审批项目;研究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缺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省局带头进行了制度清理,修改和废止50个制度。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落实,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依法办理减免税,认真清理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并推行税收优惠监控管理系统,防止和制止了越权减免税。开展税务代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税收征管行为,有效解决了“明脱暗不脱”问题。

(五)纳税服务全面优化。统一制定全省纳税服务规范标准,全面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进行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全省纳税人服务满意度达到98.5%以上。税收宣传形式多样,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税收法规和政策,依法诚信纳税观念深入人心。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积极推行一窗式、一站式、一体化服务,简化了办税环节和程序,提高了服务效率,加快了办税服务厅向实体化综合服务场所的转变。多元化纳税申报推行力度加大,目前全省通过电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超过17万户。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宣传辅导,加强领导和监督,及时足额兑现了税收优惠,促进了经济发展,帮助了困难群体增收。

(六)队伍建设加快步伐。继续深入实施干部能力教育培训工程。上半年省局开办计算机、法律、稽查等6期骨干培训班,培训431人。各地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领导干部培训进一步加强。2名省局领导分别进入中央党校、人民大学学习,委托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市州局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明显提升。省局带头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在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为全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当好了表率,创造出经验。干部竞争上岗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系统公正公开选拔副厅级后备干部。

成绩的取得既是全省国税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省局机关齐心协力、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在座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机关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出现了执行不力、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纪律松弛的现象;二是少数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作风虚浮,效率低下,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三是一些地方依法治税观念薄弱、廉政建设基础脆弱、监督管理失之软弱,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如果不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加以解决,会极大危害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全省国税工作的“五大任务”、“五条措施”、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目标”,以及省局机关的“五个带头”都已经明确。下半年,要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强化执行,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这里,我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税收收入。收入完成情况是考核国税工作的硬指标,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掉以轻心。上半年收入形势较好不等于全年任务可以一蹴而就,要看到抑制投资过热的宏观调控效应在下半年将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速度将适度放慢,对组织收入会带来一定影响。各地对形势要有充分认识,对困难要有充分估计,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抓好对税源的监控、分析、管理和检查,压缩陈欠、控制新欠,深入挖掘征管潜力,把该收的税都收上来,确保税收收入三季度达到75%,年终有个好结果,总数圆满、数字吉祥。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决不允许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也不能因为任务吃紧,就对税收优惠政策大打折扣,要树立不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就是不依法治税的观念。最近,我们在暗访中发现有的地方变相降低增值税起征点,引起纳税人的强烈反响,这类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二)抓好征管工作。税收征管是国税工作的主要内容,抓住征管就抓住了国税工作的要害。要认真贯彻即将召开的全国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大征管观念,充分认识到征管工作不仅是某个部门、某个环节的事情,而是贯穿税收工作各个环节的轴心。各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在征收、管理、稽查和行政复议四大系列密切协作配合,行政后勤部门也要围绕加强征管这个主题搞好服务,提供保障。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以开好全省系统征管工作会议为契机,以落实好34字征管模式为出发点,结合四川国税实际,大力构建分类征管工作格局,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查看更多文章加快在全省推进中心城区征管板块化、县局机关基层一体化的步伐,规范征管机构设置,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是夯实征管基础。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税源监控、制度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流程规范等基础工作,做到基本征税政策、优惠政策清楚,基本数据真实统一,基本资料齐全规范,基本税源变化明了,基本程序规范到位,基本制度执行逗硬,基本协作配合良好。

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继续突破两大薄弱环节,进一步挖掘城区税收征管和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的潜力。进一步完善“一四六小”管理,特别要加强“四张票”的管理。深化税务监控系统的应用,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对低税负、零申报和纳税异常行为实行预警制度。加大重点检查力度,全年至少检查150户大中型企业;要通过实施重点检查,加大稽查威慑力,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克服“恐大症”。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管理手段,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税收业务数据省级大集中,有效整合信息数据资源。抓紧在全省推广“一户式”存储,加强对纳税人各类信息的分析比对。全面推行纳税评估、纳税约谈,提高管理的精确程度,丰富管理的人文色彩。

四是规范征管行为。根据省政协最近一次民主评议调查结果显示,税务部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和执法问题较为突出。这说明我们的征管行为还不规范,距离依法治税要求和纳税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行政许可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行为。

(三)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要对班子建设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强化班子建设,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执政能力,增强班子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深入开展干部能力教育培训,落实好“5539”行动计划,加大骨干培训力度,同时要严格培训班的管理,对无故缺课的人员要给予相应处理。在充分试点、深入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全面推行干部能级管理,建立新的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积极进取、创新创业。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开好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为突破,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育积极向上的国税文化,把队伍团结起来、凝聚起来、调动起来,朝着共同的奋斗目标迈进。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省局机关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为建成国家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抓好典型教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向成都高新国税学习活动,把高新国税精神作为学习的精髓。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兴起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省局机关各单位要深入基层联系点,做好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要兴起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行政支出规范紧缩是大势所趋,要降低个人收入的心理预期,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要兴起深入扎实的学风。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和乐于学习的良好风气。加强作风建设,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要带好头,特别要治理“不作为”、增强执行力,为全系统起好示范作用。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上半年通报的9起违法违纪案件,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吸取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机制制度,加强教育和整改,坚决遏制违纪违法案件多发趋势。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两责”,切实加强“两权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实现“三个确保”和“三个安全”的总体目标。要做好巡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还要密切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外部监督和指导。

(四)抓好机关管理。一要提高机关行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共同为税收工作、为基层服好务。继续抓好全系统综合业务用房等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认真做好对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经费审计工作,年内要完成。切实加强资金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落实好今年的预算安排,加大向基层、向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倾斜的力度,确保基层单位最低经费保障线。发扬“两个务必”作风,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和接待费用,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结合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大行政管理制度的清理力度,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简明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省局各单位在年底前要完成制度修订完善工作。继续抓好合并会议的落实,减少数量、控制规模、精简材料、压缩经费,减轻基层的会议负担。二要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环境卫生、车辆管理、设备检修等日常工作,保证机关财产安全和干部人身安全,创造出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三要大力清理临时人员,可要可不要的、工作效率低的一律辞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减员增效。四是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个别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不假外出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机关形象。机关各处室对此类行为不能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自流,要敢于管理、敢于批评。对工作纪律问题,我们将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将按“不作为”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处室领导的责任。

三、做好近期工作

(一)开好“两会”。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征管工作会议将在8月上中旬合并召开,时间紧张,各会议筹备组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崇明局长的指示和局长办公会的要求,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把准备工作抓细、抓实、抓深、抓紧,保证会议的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总结典型经验、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新思维和新办法,几大板块的特色要鲜明、内容要丰富、形式要新颖、联系要紧密,务求开成解放思想、凝聚人心、弘扬正气、鼓舞干劲、推动发展的大会。征管工作会议要认真学习传达总局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征管工作的纲领性意见,为深化征管改革指明方向、绘出蓝图、明确要求。

(二)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机制,是提高班子凝聚力、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查看更多文章战斗力和号召力的一大法宝,是省局党组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务必开好。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确定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国税事业创新发展”。省局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认真学习思考,深入查找问题;有关处室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各市州局、老干部和省局机关干部要踊跃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开好民主生活会,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思路,使省局党组真正成为全省国税事业发展的坚强核心。

(三)做好省局机关办公楼搬迁准备工作。新办公楼竣工时间为期不远,搬迁工作应及时提上议事日程。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拿出总体方案,统筹安排搬迁工作的方方面面,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有计划、按进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搬迁过程有条不紊、按部就“搬”。其次,做好基础资料和财产物资的清理工作,摸清家底,保证搬迁过程无贵重财产、物品、资料遗失。第三,周密思考,精心准备,充分做好搬迁的物质准备。比如,水电气的畅通、信息线路的畅通、办公设施设备的齐全、物业管理、餐饮健身等须有尽有。大宗物品的采购要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加强审核监督,确保优质低价,确保采购过程无是非反映、无违纪违规行为。第四,机关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发扬风格,服从安排,加强配合,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万事俱备,一声令下,即可搬迁。

国税局党建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该办法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而成,对规范和加强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重组各方的税务处理选择应一致

重组各方应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可以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各 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影响不同。因此,要求各方取得一致意见,选择相同的所得税处理方式,再按规定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或进行税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同一重组业务的当事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统一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

实质经营性资产不是净资产

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规定,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 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其中的“实质经营性资产”各方存在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是企业的净资产,有的认为是不 包含负债的企业全部资产。《管理办法》第五条对此明确规定,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所称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

股权支付应为直接持股企业的股权

企业重组业务中,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取决于诸多条件,其中之一是股权支付达到一定的比例。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支 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形式。所称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 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形式。而股份支付必须是本企业或“控股企业”的股权和股份,非本企业和“控股企业”的股权和股份则不符合 规定的股权支付。但是,对“控股企业”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母公司为控股企业,有的认为子公司为控股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通知》第二条 所称控股企业,是指由本企业直接持有股份的企业。按上述规定分析,不论是以母公司股权还是子公司股权支付,或是其他股权支付,只要是本企业直接持有的企业 股权,无论比例,均认可为符合条件的“股权支付”。

明确重组日和重组完成

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了重组业务发生后的12个月的税收处理等时间计算问题,以及重组前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问题,但是对重组日和重组年 度却没有明确规定,这给时间的计算带来不确定性。为此《管理办法》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明确,第七条规定,重组日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处理:1.债务重组,以 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日为重组日。2.股权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3.资产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资产实际交割日为重 组日。4.企业合并,以合并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5.企业分立,以分立企业取得被分立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第八条规定,重组业务完成的确定,可以按各当事方适用的会计准则确定,具体参照各当事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由于当事方适用的会计准则不同导致重组业务完成的判定有差异时,各当事方应协商一致,确定同一个纳税作为重组业务完成。

一般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需要清算

企业重组业务,主要是指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各类重组。企业重组业务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或虽然符合但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有以下3种情况的企业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规定进行清算:一是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 区)的法人企业。二是企业合并中的被合并企业。三是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的被分立企业。而其他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的重组各方 企业不涉及清算,只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同时规定,对于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的重组各方,存续企业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原税收政策,而注销企业和新设企业不再享受或承继原税收优惠政策。

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备案或由主导方申报确认

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 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如果重组各方 企业对此项重要业务的税务处理没有把握或者分步实施,需要税务机关及时确认的,也可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报确认。《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重组 业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按照《通知》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备案。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

《管理办法》对重组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解释。如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具有 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 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合并亏损企业的弥补亏损额扩大

在企业合并重组中,如果被合并企业存在亏损,则可以有条件的限额弥补。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通知》第六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可由合并 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指按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重组后的企业可承继相关所得税事项

在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的税务处理中,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第六条第五项规 定,企业分立,已分立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财税[2009]59号文件,对“相关所得税事项”所指并不明确。

鉴于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尚未确认的资产损失、分期确认收入的处理,以及尚未享受期满的税收优惠政策承继处理问题等。其中,对税收优惠政策承继处理问题,凡属于依照《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的,合并或分立后的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 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合并前各企业剩余的税收优惠年限不一致的,合并后企业每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统一按合并日各企业合并前企 业资产占合并后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划分,再分别按相应的剩余优惠年限计算应纳税额。合并前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按照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以及税收优惠 过渡政策中就有关生产经营项目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承继处理问题,按照《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执行。

分步实施重组的可以先预计处理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 重组交易进行处理。如企业股权收购中,2009年10月转让企业全部股权的50%,2010年5月转让30%,时间相隔不足12个月合计转让80%股权, 可以认为符合股权收购特殊性重组条件之一的“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若同一项 重组业务涉及在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且跨两个纳税,当事各方在交易完成时预计整个交易可以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以协商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 理的,可在交易完成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有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暂认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第二年再进行交易后,应按本办法 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确认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上述跨分步交易,若当事方在首个纳税不能预计整个交易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应适用一般性税务 处理。在下一纳税全部交易完成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以调整上一纳税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涉及多缴税款的,各主管税务机关应退税,或抵 缴当年应纳税款。

12个月内改变重组条件需调整处理

对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 并选择特殊处理的重组业务,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12个月内)重组中的主要条件发生变化,如股东变化、实质性经营活动改变等,导致不再符合原先确定条件 的,需要调整原来的税收处理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方的其中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发生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情况变化,导致 重组业务不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发生变化的当事方应在情况发生变化的30天内书面通知其他所有当事方。主导方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将有关变化通知 其主管税务机关。上款所述情况发生变化后60日内,应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规定调整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原交易各方应各自按原交易完成时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算重组业务的收益或损失,调整交易完成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交易完成纳税的企业 所得税申报表。逾期不调整申报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跨境重组要准备和报送相关资料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 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2.非居民企业向 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3.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其他情形。

国税局党建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 督查督办范围

(一)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全市(省)性工作会议部署和安排的事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各科室年初工作计划落实及重点性专项工作;

(五)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六)局领导安排交办的事项;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二、 督查督办原则

(一)认真对待,务求落实。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督查督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避免延误、遗忘等现象的发生。

(二)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对督查督办事项应及时办理,及时督办,不误时,不误事,确保办理质量。

(三)安全可靠,保守秘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到不误办,不错传,不泄密。

三、督查督办的工作时间

督查督办工作在时间上总的要求是随到随办,急事急办,有要求的按照要求办。具体时间要求是:

(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一般从收受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有特殊时间要求的,要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二)全市性工作会议部署的事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一般在15日内办理完毕;建议和提案对时间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时限办理。

四、 督查督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登记。督办单位在受理督查督办事项后,应在“督查督办事项登记簿”(表格附后)上及时登记交办事项、承办单位、完成期限等,以备查询。

(二)分办。督办单位根据督查督办事项的内容和领导的具体要求填制“工作督导单”(表格附后)。如果领导没有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间的,督办单位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事项的急缓程度,提出分办意见,确定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间,然后将“工作督导单”和“工作落实反馈单”及相关材料及时分送承办单位。

(三)承办。对督查督办事项,各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意见要亲自审阅,把关。

承办单位如认为督查督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应尽快退回督办单位,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分送其他单位。

(四)主办和协办。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提供有关情况、数据、资料及协办意见。 主、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分歧意见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主办单位要列明双方理由、依据,送督办单位协调解决。

凡由几个单位共同办理且没有明确主、协办单位的,可按分办意见所列顺序依次速办速传,由最后承办单位负责在期限内将办理意见传递至督办单位。

(五)督导。督办单位要按照承办要求,在办理时限到达前,对承办单位或人员进行督导,并根据督导情况做好督导记录。

督查督办工作应根据事项内容和办理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导,紧急事项跟踪督导,疑难事项反复督导,一般事项定期督导,保证需要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好。

对所督查督办的事项逾期未办的,督办单位要进一步督办,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办。

(六)反馈。承办单位要在办理时限内,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督办单位。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在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后予以反馈。紧急、复杂或重大的事项,督办单位或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七)结办。督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对处理情况进行验证评价,报局领导签批。督办单位要在办结后,在“督查督办事项登记簿”上注销督查督办事项,并归档备查。

五、 督查督办考核 督办单位对办理意见和结果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办理进度,不能如期办理而贻误工作的,要扣减该单位考核分值,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一)督查督办工作考核标准

办理事项未按时完成的,迟办1天扣1分。办理事项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1处扣1分。因迟办错办影响全县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加扣2分。

(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顺延的,承办单位填写“顺延事项审批单” (表格附后),经督办单位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交督办单位,在规定的顺延期限内办理完毕的,不扣分;超过顺延期限的按考核标准扣分。

国税局党建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我非常有幸地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年青上进的税务干部一起展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几年来,无论是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还是纪检纠风,无论是在市局,还是在州局,本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秉公执法,严格律己,热情服务于纳税人。

地税分设以来,本人多次被为市地税局先进工作者,XX市优秀党员,1997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佳执法员”,在州局征管科和业务科任职期间,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区局通报嘉奖。

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

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

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

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财会工作19年,从事税收工作13年,在税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说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时主要负责集体财务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税政管 理,主持制定了《XX市地税局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XX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等规定,使市局的税收征管更趋完善,到州局后主持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考核管理办法。从1997年企业所得税实行自汇自缴以来,本人亲自主讲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培训,1995年本人主讲了对党政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培训,2001年主讲了对水利系统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因此,本人尽管年龄相对较大,但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

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为,税收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税收工作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税务人员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过硬。本人从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地将自己的形象作为税务部门一个窗口,自己要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形象负责。在(新世纪范本网http://,原创范本免费提供下载基地。)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待纳税人热情细致、耐心周到,始终坚持善待纳税人就是善待自已的观点。如果此次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成功,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追求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这一目标,并且会严格要求本科室人员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整个科室成员都成为德能双过硬,适应形势,符合时代发展的新时期税务人。

本人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将这颗滚烫的赤诚之心献给党的事业,无论在任何时刻,任何工作岗位上,也无论此次竞聘的结果如何, 本人一颗赤诚之心都将献给我所热爱的税收事业。

三、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

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在区局的文件中归纳为八项,这些都是税政法规科所必须做的本职内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则远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税政法规科的工作还必须体现“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的特性,这是征管法和现行征管体制所要求的。税政法规科负责地方各税的政策业务管理,不只是简单说明对什么征税,按多少征的问题,还要搞清如何征、怎么查。

随着新征管软件的启用,网络运行的深入,信息工作将成为各项工作的先行军,税政法规科应当将最新的税收法规通过信息科公布,将税政法规管理与信息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税政法规科的职能要求,就必须将税政法规科放在一个洞察全局、高屋建瓴的位置上去展开工作,因此,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将不再是过去的一种简单配合,而是将各业务性科室融合起来。同时,税政法规科还负责对区局税政法规工作的上传下达,报表总结报送,接受上级检查,对下级局的税政法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工作,因此协调上下级也是税政法规科的一项重要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协调处理的好坏将影响全州整体的税收工作。

四、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

全州税收工作的进步关键体现在县市局工作的进步上。而县市局工作的进步则最终要落实到一大批热爱税收事业,道德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中、青年干部肩上,做为税政法规科的科长更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要擅于学习、总结、汲取他人的工作经验,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及时的传教给基层干部,如果本人此次竞聘成功,本人将亲自定期到县市局蹲点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市局的干部共同工作,互相学习,共同使XX地税系统的税收 业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不可能干一辈子,工作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在位时,应当毫无保留地传给别人,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样才能使我州的税收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才能使我州税收工作不落后于其他地州。今天,我在竞聘演讲中提出“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把这句话送给所有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让我们共同关心、支持、帮助身边的同事,让不强的变强,让强的更强,在整个博州地税系统营造一种“传教帮学带,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团结一致、好学实干的工作、学习氛围。

五、老骥伏枥忘天命,无须扬鞭自奋蹄

在市局、州局任职多年,但真正的参加竞聘还是头一回,心里的紧张不亚于参加竞聘的每一位,以前站在这里讲,是给纳税人讲课,别人从我这里学到知识,解决疑惑,今天站在这里讲是演讲,是介绍自己,阐述观念,接受评委和大家的点评。从徘徊不定到决定应聘,从不自信到自信,多少也有一些“壮犊搏虎易,老骥伏枥难”的感悟。总之,不论此次是否能够竞聘上,都对我本人是一个历练,从某种意义上讲,参加竞聘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成功。既使我没有竞聘上,我也决心一如既住地在任何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支持年青干部做好各项工作,“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在工作中应当忘掉自己已是知天命的年龄,要敢于和年青人比拼,毕竟税收工作是我最热爱事业,我愿永远为之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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