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危机分析论文范文

2024-07-15

房贷危机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众所周知,网络时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无论是作为单体的个人,还是作为管理代表的政府机构,在网络时代下的行为和意识都趋于明确和透明。对于政府来讲,在进入网络化的大潮中时,就要考虑到自身行政问题处理方式的有效转变。以政府公共危机治理为例,网络时代下的政府公共危机治理存在几大特点。比如更为开放的治理环境;更为多元,提倡更多合作的治理结构;混合性的资源治理方式;更强调长远利益和公共危机周期问题的治理等。通过观察我们看到,网络时代下的政府公共危机治理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了解其特点,结合实际,做出对策。

关键词:网络时代 政府公共危机治理 分析

21世纪,科技的大潮席卷而来。放眼我国的网络建设,可以说是突飞猛进。据相关资料表明,我国的网民数量已经突破六亿,其中手机网民接近四亿,宽带建设有了显著成绩,上网设备趋于多元化,网络社会已然到来。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社会所体现出来的高透明,速度快,无死角对于现代政府公共危机治理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一、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必然要求

1.社会稳定的需要。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诸多社会矛盾纠结在一起。在社会运行中,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突发的社会运行机制失效,往往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和影响正常秩序的事件。其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方面均造成损害。因此,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公共危机是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稳定所做的基本努力,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更要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良好的国内发展基础。

2.体现政府职能,树立政府形象的需要。政府职能的履行,不仅能够保证社会的稳定,同时在经济、军事、社会、外交等领域都要求政府能够第一时间保护人民利益,处理好影响人民人身、财产、影响国家外交环境的突发问题。政府依靠强大的资源汇聚和调集,在出现公共危机时及时处理,充分体现了其职能,树立了政府形象。

二、网络时代政府公共危机的特点

1.事件突然,时间紧急。既然被称为是危机,就说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危机的爆发是毫无预兆的,即使有,作为普通人员,也难以察觉。这也是我国对突发公共危机如此重视的原因,其自身存在的突发性和紧急性值得我们注意。

2.传播的快速性。由于网络时代的发展,一个事件发生后,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足以传遍全国或全球。这是在全球一体化和网络化高速发展下造成的一种现象。网络化和全球化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一些负面能量的传播打开了通道。在危机发生后,人们只注意它的突发性、好奇性而迅速传播,由此带来公共危机事件的传播速度异常之快。

3.成因的不确定性。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这样的现象,对于危机事件的起难以得到确切的结果,这是危机成因的不确定性造成的。中国社会情况复杂,每个地域都有其独特性,事件的发生可能是量变到质变的结果,也可能是瞬间的爆发。

三、政府公共关系对于危机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政府公共关系所具有的沟通职能,对于调动公众参与相关的危机治理以及提升治理效率的方面非常有利。目前,多数政府实际在推行政令的时候,尽管能够利用法律赋予的相关行政权力,但是却更加注重建立在自愿以及沒有强制力的有关基础上进行双向沟通,从而保证政令能够被大部分人所满意、所接受。对于政府公共关系来说,其是用来理解与掌握民众实际需求和民众利益的一种重要的方法以及手段。政府制定的具体方针政策只有切实得到公众的认同与支持,吸引公众主动积极的进行参与,才能够合理有效的执行。而公众实际的参与度又是建立在他们对于政府的信任以及理解的基础上。当处于危机情境之下时,合理的发挥政府在公共关系方面的沟通职能,能够有效的动员社会公众切实参与到对于公共危机的有关治理当中。不断提升政府方面的公关能力,准确、及时以及真实的和公众之间进行交流与沟通,保证公民自身的知情权,这不但是提升公共危机治理实际效率的要求,同时也是当代民主政府未来发展的要求。

其次,对于危机情况之下,政府身为整个公共事务方面的管理者,是否能够尽快的获取信息,并且获取信息实际的数量以及质量,将成为能否对危机进行有效处理的关键。

最后,政府公共关系能够促进公民对于政府的信任,更能缓解矛盾,从而顺利的对危机进行处理。就当前阶段来说,在相关的危机情况之下,政府有时会面临信任方面的危机。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没有在第一时间将政府措施、政策以及工作具体情况等相关的政务信息传达到公众,并进行正确的说明以及解释,从而帮助公众认识到政府实际在做什么,将要做什么,而公众自身又能够得到什么并且怎样才能得到信息;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和自己的公众之间缺乏合理有效的有关公共关系方面的活动,公众心目当中没有一个良好的政府形象。而开展政府公共关系方面的活动能够利用各种公共关系相关手段,有计划有方案的协调和公众之间的关系,切实了解到公众的具体需求,体察公众的实际意愿。这样能够有效的调节社会矛盾以及冲突,使政府形象得到优化。

四、网络时代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途径

1.建立预案体系。预案其实就是应急计划,是基于对未发生事件的原则性判断而做出的应对计划方案。它的优点是成本低,步骤简明。如同体检一样,好的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有效防止公共危机的突然发生,达到“花小钱治大病”的效果。但是应急预案的制定不能停留在一纸公文上,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2.完善运行机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机构设置等级详细。在处理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时难免会出现执行链过长的情况。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在制定预案的时候就应充分考虑到实际的运行机制,在危机现场做到简明扼要,权力透明,执行严格,快速高效。

3.强化信息透明公开。过去由于技术的不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往往处于不对等状态。如今在网络时代下,政府对于各种信息的公开和传播会迅速的被人民群众接收再传播。因此,政府应充分发挥这项特有的职能,做好及时发布信息、及时更正事实、及时发布处理意见的“发言人”。

4.打造良好的网络传播环境。网络的迅速普及,让许多人涌入了网络的大潮,大部分网民都能做到严于律己,追求事实,但不排除有些网民由于个人及其他原因,对于网络信息的传播不能够负起法律和道德的责任。因此政府在积极处理公共危机的同时就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让各种媒体和个人做到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传播信息,构建和谐社会。

5.强化危机事件处理问责机制。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对于减轻事件后果,挽回财产损失有着巨大的意义。对于一些对事件处理不当的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在事件结束后,进行严格的问责处罚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罚,有错必罚。同时还应总结问题,深入研究,不断优化现有奖惩机制。

6.健全公共危機事件保障机制。任何一个危机事件的发生,除了对国家造成损失外,更严重的是对事件中的当事人造成的巨大创伤。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中,除了挽回当时的损失,还要注意对当事人或受害者的慰问、抚恤和赔偿。这是现代文明政府对人民的尊重和责任。

7.增添和谐社会正能量。我们任何人都不希望危机事件发生,但是危机事件发生后我们也不能惧怕,要充分相信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团结一心共同应对,为和谐社会注入更多正能量。

五、网络社会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前景展望

1.建立网络政府。建立网络政府是当今时代的必然趋势。政府在回应社会改革,工作方式创新的同时,网络的发展为政府的工作方式、管理机制和对公共危机的处理办法注入了新的血液。公众要求政府工作高效透明,政府运作健康持久,更要求从传统的由上及下式向中心聚合平等式转变。网络的发展为政府及时处理公共危机提供了技术保障。因此,网络政府的建立是新时代公众对政府的要求。

2.网络问政。2009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国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近2小时,收集网友提问达30万个。这一举动,将网络问政带入了公众的视野。首先网络问政的出现有其孕育的时代背景——网络的普及。手机的大量普及为网络交流提供了设备支持;信息时代各种纸质媒体向网络媒体的延伸,如新华网、人民网、搜狐、新浪等一大批网络媒体的兴起为网络信息的传递提供了平台。这使得网络问政成为一种政府处理日常事务及公共危机事件的有效平台,也可以说,网络问政是网络时代下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必然要求。

3.塑造良好政府形象。考虑到网络时代信息的高速传播以及社会进程中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形象面临的挑战,政府部门必须考虑到实际工作,合理运用网络媒介,在加强自身行政执法能力的基础上,利用网络优势,更好的进行危机治理的实时发布,同时积极消除网络时代给政府造成的困扰和问题,为人民群众树立一个便民为民的政府形象。

4.放宽电子政务处理。公共危机的治理如同大禹治水,要采取疏浚和开源的措施,而不是一味阻挡。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兴起为政府部门解决公共危机提供了技术和借鉴。政府可以拓宽电子政务处理,及时疏导因人力不足造成的问题积压和矛盾升级。同时更为及时的接受社会反馈,将危机扼杀在摇篮中。

六、结语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较之于非网络时代,如今的政府公共危机治理有着新的特点,在治理坏境、治理结构和治理手段上都有许多新的挑战。公共危机已经不是一种事件,而是一种状态。处理好这种状态,需要我们认清政府公共危机的特点,实事求是,探寻更为合理的解决途径。完善危机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后的预警、奖罚和保障机制。同时与时俱进,能够在危机事件发生后,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合理规划,大胆实验。对于一些新方法、新要求及时回应和创新执行,为在网络时代下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积累宝贵意见和经验。

参考文献:

[1]金太军.网络时代政府危机治理的特征分析[J].行政论坛,2014(05):42-47.

[2]王福明.网络时代公共治理事务新变革与网络政府建设[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 ):38-42.

[3]宋一笑,阎耀军.网络时代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形象塑造[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2):60-61.

房贷危机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在市场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企业如何防范外部因素或者内部因素引发的财务危机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信息技术行业因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成长的高新技术行业特征,与传统行业相比发生财务危机的概率较大。本文将结合信息技术行业的特点,分析引发信息技术行业财务危机的原因,给出相应具有实践性的解决对策以降低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概率。

关键词:信息技术行业;财务危机;成因;对策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外资企业的不断进入、竞争对手的日益强大,使企业面临着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信息技术行业本身就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成长的特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有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如何防范和及时预测风险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国家“互联网+”的提出将信息技术产业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创新性的产品将层出不穷。企业的创新能力决定着信息技术企业的发展程度,具有高创新能力的企业会产生高收益。收益和风险常常相伴相生,不同的企业陷入危机的原因不同。但是企业在陷入危机之前财务指标会发生异常,若能够在发生危机之前得到预警,采取对策将风险控制到可控范围之内,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的损失,使企业平稳发展。本文将结合信息技术行业特点,分析引发信息技术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原因,最后给予一些防范信息技术企业财务危机的对策。

二、财务危机定义

对于财务危机概念的界定,在学术界并没有达成一个普遍的共识,不同的学者持有不同的观点。国外对于财务危机的界定,早期Fitzpatrick(1932)认为财务危机即财务破产。Beaver(1966)将财务危机企业界定为财务破产、拖欠优先股股利、拖欠债务的公司。Altman(1968)认为财务危机公司应包含经营失败、无偿付能力、违约、破产四种情形。Deakin(1972)将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或债权人利益而已清算的公司界定为财务危机公司。Carmichael(1972)把表现为具有流动性不足、权益不足、债务拖欠、资金不足四种情形之一且企业在履行偿债义务受阻的公司定义为财务危机公司。Ross(2000)从四个方面定义财务危机,分别为企业失败、法定破产、技术破产、会计破产。

国内对于财务危机研究起步较晚。周首华(1996)在早期的研究中,使用破产定义财务危机。谷祺和刘淑莲(1999)认为财务危机是企业无力支付到期费用和债务的现象。张后奇(2002)将财务危机界定为从危机出现到公司破产倒闭的整个过程。吴星泽(2011)认为财务危机为在嵌入利益相关者行为的前提下企业支付能力不足的情形。大多数学者将公司亏损作为财务危机发生的标志。在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时,学者在选取财务危机发生的样本时,多采用沪深市上市公司因财务状况异常而被特别处理(ST)作为陷入财务危机的标志。

三、信息技术行业特点

信息技术业较其他传统的行业特征具有显著的不同。信息技术业以创新作为企业的驱动力,前期研发时间长、成本大且存在研发是否成功的不确定因素。因信息技术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极快,外部环境变化快,对于产品预期的销售成果具有不确定性。信息技术企业多数为中小型企业,企业之间竞争剧烈,企业内可能存在资金不充足的问题。因此信息技术企业面临的风险较其他行业面临风险的概率较大。信息技术行业具有以下的特点:

(一)信息技术企业以创新作为企业的发展能力

信息技术行业的产品具有先进的技术含量。然而,信息技术行业的快速发展,技术的不断提高,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使信息技术行业里的竞争强度逐渐加大。传统行业的盈利模式大多是低成本、迎合消费者差异化和多样化需求。信息技术企业的产品的核心在于是否具有创新力,给予消费者更好地体验与便利。信息技术业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快,若研发创新跟不上整个行业的步伐,那么产品必将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所以,信息技术企业以创新作为企业的发展能力,其核心在于企业的技术研发人员是否具有创新能力。

(二)信息技术行业较其他行业具有高风险性

每个企业都可能遇到诸如融资风险、宏观环境风险、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等,而信息技术行业中企业不但面临上述风险,还可能面临着因自身行业特征而产生的风险。其一,信息技术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存在未知因素。产品在研发过程中可能存在失败的风险。产品在研发出来之后,因技术的发展更新换代的速度十分快,产品可能面临还未上市就被淘汰的危险。若产品创新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那么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也不具有优势。其二,企业在研发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信息技术行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企业对于资金方面的需求要处理好融资渠道及方式,避免负债过高给企业带来财务困难。其三,面对激烈的竞争,企业的管理者需要谨慎决策,用长远的眼光看企业的发展,避免因管理者的决策失误而给企业造成危机。高风险带来的是高收益,信息技术业是带动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信息技术与传统行业相融合将加速行业快速发展。

(三)信息技术企业由大量的技术性人员组成

信息技术企业与传统行业里的企业的不同在于人力资源。信息技术企业因以创新作为企业的发展动力,需要大量高新技术性研发人员研发创新性产品。这类人员的特征为学历高、专业能力强、具有高素质的研发人才。而相比于传统行业以制造业为例,制造业企业对于人员雇佣为注重“量”而非“质”。制造业注重的是制造而非创新研发,因此他们对于像人力资源这样的无形资产依附力较弱。信息技术企业的专业化技术化人员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强大保障,是企业产品创新性研发的核心。高端技术性人才对于企业的产品研发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

四、引发财务危机的原因

(一)外部原因

1、经济环境

国家的经济状况和政策导向影响着企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趋势对于一个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在经济步入新常态的环境下,我国现行的经济保持平稳发展,但经济环境复杂严峻下行压力大。国家政策性导向也将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若国家对于某个行业要促使其快速发展,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给予政治经济方面的优惠,帮助行业快速发展。而信息技术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将进一步推进信息化进程,加速创新的步伐,引导信息技术企业快速发展。

2、信息技术行业因素

信息技术行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成长的特点。信息技术业面临的风险较其他行业面临的风险较大。其一,信息技术业行业内部竞争较为激烈。信息技术企业以创新作为企业的竞争力,同行业内部竞争度强。其二,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同国内接轨,国内的信息技术企业较国外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差距。技术研发创新能力追赶不上国外的高新技术行业。

3、法律因素

健全的法律环境保障市场平稳发展。建立合理有效完整的风险防范机制可以降低企业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信息技术业以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无形资产的保护对于高科技信息行业十分重要。保护企业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避免别的企业抄袭新研发的内容,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健全的法律法规有助于企业公平竞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

(二)内部原因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含股东层、董事会、高管层三个层面。公司治理结构是由股东、董事和高管三者组成的具有权利制衡机制的组织结构。三者相互制约,相互抗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激励利益相关者协调一致并达成公司的目标,能够合理有效决策,有效的内控和监管机制提升企业绩效,增加公司价值。在股东层面,股权的高度集中,会使大股东的利益增加,加大动机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使大股东变得有利可图,利益协同。在董事会层面上,包含独立董事没有发挥作用,经理人与董事长为同一人导致自己监督自己行使经营管理权利没有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管理层方面,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之下,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管理人员极有可能采取“自利”的行为追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非公司利益最大化。另外,管理层在企业的管理因素也是可能引发财务危机发生的原因。其中包括,权责不明、管理效率低下、管理者自身能力不够导致制定决策失误、管理者不能保证提供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会计舞弊事件发生等。

2、企业创新能力较低

创新能力是信息技术业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竞争能力强的对手,作为以高新技术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业创新能力决定着日后产品的销售情况。创新能力较低的企业,可能在日后的市场竞争中表现出劣势。技术创新依赖于企业的技术人员的技术研发,是企业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创新能力较低会导致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弱,最终会使企业的产品销售不出去造成损失。

3、现金流管理不当

因信息技术行业自身特点,企业在产品技术研发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导致资金流出量过大。在研发后期面临产品是否研发成功的风险和产品能否在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是否能够盈利的风险。所以,合理的现金流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帮助,若现金流管理不当,会造成企业资金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从而导致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企业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财务危机。

五、财务危机防范对策

(一)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在于创新能力。对于创新能力较低的企业,其一,管理者在思想上应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将创新结合企业的实际放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其二,对于员工采取激励机制,鼓励员工进行创新性思考并研发具有创新性的产品。其三,在雇佣员工方面,雇佣具有创新性的技术研发人员,并在定期对技术研发人员采取考核机制以催促员工在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其四,充分利用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在合作过程中通过人员相互交流学习提升员工的技术创新能力。

(二)建立财务危机预警系统

建立财务危机预警系统防范企业发生财务危机,降低财务危机发生的概率。通过选取合理的预警指标,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分析财务危机可能发生的概率。由于信息搜集不及时、预测可能发生财务危机向上层汇报不及时等原因都可能影响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效果。因此,可以建立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的财务危机预警机构。负责专门搜集相关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对于发现与正常指标值发生偏离的状况及时向上层管理者汇报并查找原因。结合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补救的机制,积极制定策略应对问题,将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风险降低到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三)提升管理者自身素质和风险意识

管理者能力欠佳没有足够的经验和缺乏风险意识都可能使企业发生风险。管理者需提升自身素质,可以采取学习和有经验的管理者沟通的方式提升管理能力。在管理者在做决策时,应多到市场上调查研究并树立风险意识。将管理者的薪金与绩效挂钩,明确管理者的职责,使管理者引领企业良好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张秦.我国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财务预警模型方法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0.

[2]王慧颖.我国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财务预警实证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3.

[3]石雪.高新技术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实证研究[D].西北大学,2013.

[4]崔洁.企业财务危机预警系统问题及对策[J].财会通讯,2011(14):138-140.

[5]蔡勇.信息技术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11(16):43-45.

[6]张喜柱 秦学诗.企业财务预警系统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6(06):75-78.

[7]陆开强.企业财务预警系统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S2):287-292.

房贷危机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货币乘数与宏观经济的波动周期基本吻合,货币乘数与货币供应量的变动趋势表明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还处于粗放型阶段,同时货币乘数各个组成部分与货币乘数本身的变动也不符合传统理论的结论。由此认为应改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和产业政策相配合来引导资金流动,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来提高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

关键词:金融危机;基础货币;货币乘数

房贷危机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为了适应金融混业经营,核心是建立宏观审慎管理的制度框架

近段时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经济金融管理的能力频遭质疑。如去年以来股市和汇率市场多次大幅波动、银行体系钱荒、P2P平台跑路频繁发生,都暴露出“一行三会”协调监管十分薄弱以及监管层对金融危机防范能力亟待加强。当前“一行三会”体制下,央行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领域的监管,导致金融市场的机械分割,不能适应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新情况,难以形成高效、一体化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构建适合金融市场新形势的金融监管框架,已经成为中国的当务之急。

“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如何在“十三五”利率与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深入的阶段做好金融监管,关乎金融稳定。种种迹象显示,中国金融监管改革正在提速,改革的路径图愈加清晰。

当前金融监管框架的问题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形成于1992年以后,具有两大基本特征: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对银行、证券、保险实施分业监管,以及按机构牌照确定监管对象的机构监管。在上述监管体制下,央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基本不承担监管职能。

但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现行“一行三会”模式无法满足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要求。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在接受《中国经济报告》记者采访时指出,1992年后逐渐形成的宏观调控框架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状况,需要运用宏观审慎监管进行逆周期调控,熨平经济波动。特别是中国目前正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宏观层面能做的,就是提供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减少经济大起大落,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空间。“就像熨斗熨衣服,如果衣服老是起皱,说明熨斗不行。”

此外,金融市场越来越复杂,如资产证券化、PPP等金融工具都运用了两种以上金融机制,分业监管难以有效监管各类金融活动。安邦咨询高级研究员贺军对《中国经济报告》记者表示,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国内金融机构跨行业、金融产品跨领域、金融业务跨市场的现象越来越多,再加上互联网金融跨业态、地方金融跨区域以及金融市场国际化,都对分业监管体制带来了严峻挑战,尤其是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削弱了分业监管的基础。“谁的孩子谁抱”变成了“有的孩子抢着抱”(争权争利,重复监管),“有的孩子没人抱”(监管空缺,互相推诿)。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级联席会议制度,但该制度由于缺少牵头责任部门,存在对各监管主体缺乏有效约束力、缺少有效争端解决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等问题,在运作中难以解决金融监管中的实际问题,甚至还会出现利益冲突外部化的现象。

改革设想

去年以来,关于“一行三会”合并的言论甚嚣尘上。陆磊透露,央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课题研究,包括国外改革经验、中国需要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具体改革方案设计等内容。

在目前关于金融监管改革的讨论中,可能的方案有以下几种:

“委员会+一行三会”模式,即维持目前“一行三会”格局基本不变,在国务院层面成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统筹协调“一行三会”金融监管;

“一行三会”功能重组模式,即保持现有格局不变,但监管职责有所调整。“三会”对金融机构和业务实施微观审慎监管,同时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交由央行负责,以增强央行货币政策功能和宏观审慎监管;

“一行两会”模式,即将银监会并入央行,构成“一行两会”基本格局,同时对证监会和保监会职能加以调整;

“一行一会”模式,即合并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改组成为金融监管委员会或审慎监管局进行微观审慎监管,央行负责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行”模式,即将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与央行合并,所有监管功能回归央行。

瑞穗证劵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告诉记者,从所涉及的利益分配、部门调整以及人员调整来看,上述几种方案复杂程度依次从简入繁,推进难度从易到难。

在英国《金融时报》首席评论员马丁?沃尔夫(Martin Wolf)看来,中国可以从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实践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金融监管系统不应该集中在一个机构,比如央行。大一统的监管有一定优点,但存在“集体思维”的问题。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拥有多个监管机构或许会更好。分业监管模式固然会带来协调方面的问题,大一统监管模式同样会带来监管过度集中后创新不足、监管机构之间相互制衡和相互监督将消失、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之间可能存在冲突等问题。

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对记者表示,中国金融监管如何改,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的争论——金融监管的混业程度要提高到什么水平,以及金融监管机构是否需要与央行整合。金融监管混业程度方面,反对单一监管机构的人认为,单一监管机构管得过多、过死;而支持单一监管机构的人认为,集中监管能避免监管漏洞,降低监管成本。在金融监管机构与央行整合的问题上,也有两方意见。反对整合的人认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操作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金融机构出现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央行声誉,但支持整合的理由也很充分——将央行掌握的宏观信息与金融监管获取的微观信息结合起来能更好地进行政策调控。

目前来看,这些改革方案都是在组织框架层面的落地结果,需要注意的是,改革的关键不是将“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重新排列组合,而是尽量科学合理地解决监管供给有效性的问题,变革监管理念。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李波就曾撰文表示,并不存在所谓最优的金融监管体制,各种方案都可能有利有弊,关键是新的金融监管体制要有利于强化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提升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核心是宏观审慎监管

对于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陆磊对记者表示,2008-2009年金融危机后,各国推出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决非仅仅为了适应金融混业经营,核心是建立宏观审慎管理的制度框架,使事前事中监管与救助机制有效结合,统筹兼顾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他分析称,英国北岩银行危机和美国雷曼危机的教训表明,仅有微观审慎监管不足以防范系统性风险,因为在危机发生时监管机构反而推动各自监管的金融机构采取抛售资产、惜贷等行为,使部分机构风险最终演化为断崖式危机。

2009年,英国启动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确立了英格兰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并在英格兰银行下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FPC),负责宏观审慎监管。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前主席阿代尔·特纳(Adair Turner)在接受《中国经济报告》记者采访时建议,宏观审慎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关注杠杆,包括总杠杆和分类杠杆;限制信贷,如更高的银行资本、逆周期资本、限制房地产贷款。“如果央行只关注通胀,没有人考虑总体宏观基本面,比如杠杆率、房地产、主权投资、流动性,将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些内容才是最重要的部分。对于中国而言,不管监管机构如何变化,始终要确保有一群人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并要有足够的授权和工具实施宏观审慎监管。”

2016年,中国央行推出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简称MPA),全面关注资本和杠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方面。市场普遍认为,MPA体系的推出为央行实现以宏观审慎为主线的“大金融监管”提供了可能,央行将全面而系统地监管金融体系。

陆磊指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的构建主要是要建立事前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事中有效实行逆周期管理、事后有识别系统性风险能力的机制。宏观审慎管理在应对改革影响和经济下行过程中可以发挥以下作用:一是降低波动性,进行逆周期管理;二是当波动不可避免时,防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三是实现系统性风险的事中事后管理,包括央行对价格体系的管理和救助等。

外管局国际收支司前司长管涛对记者表示,宏观审慎管理的本质是完善金融治理体系,并且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脉相承。具体改革建议包括:(1)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2)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强化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3)健全符合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针对各类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4)强化综合经营监管,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构建集中统一的货币支付清算和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建设统一共享的金融综合统计体系和中央金融监管大数据平台。(5)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审查机制,健全金融安全网。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实施国家金库工程。(6)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全面提高财政和金融风险防控和危机应对能力。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健全监测预警、压力测试、评估处置和市场稳定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这些改革措施既符合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要求,也符合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应当以此为基础构建与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制。

改革要点

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陆磊强调要把握住四个要点:针对各类金融行为的功能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实时监管、穿透式监管。涉及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主要是前两项。

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任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时专门研究过英美等国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模式。2009年英国撤销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在英格兰银行下设审慎监管局(PRA)并单独设立金融行为局(FCA),共同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其中PRA着重负责金融机构功能监管, FCA则主要负责金融服务行为监管。PRA与FCA之间相互协调合作,并受FPC的指导。美国的监管则更加复杂和碎片化。美联储(FED)负责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美国证监会(SEC)对证券机构进行功能监管,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要监管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还有一部分行为监管统一到了消费者保护局,主要负责信用卡、养老金、学生贷款、普惠金融等消费者金融业务监管。

焦瑾璞对记者坦言,“三会合并”解决不了现有的问题,应该按照市场功能进行监管,从目前金融业务发展看,可以让证监会管得更多一些。行为监管主要有三项职能,包括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的监督检查、对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教育以及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但现在在中国都还比较薄弱。

实施功能监管是克服机构监管弊端的关键。日本金融服务监管局前副局长浜中秀一郎(Hideichiro Hamanaka)对《中国经济报告》记者表示,当某些金融机构的危机是孤立的且可以控制在行业内,机构监管是有效的。但当金融机构的危机有可能在不同行业、产品、市场中扩散,则必然要求进行功能监管。Hideichiro Hamanaka根据自身在日本推行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对中国建议,“应构建综合监管的外部专家库,特别是律师、会计师、税务专家、咨询人员、原金融机构雇员。进行功能监管时要重点检查和处置不良贷款,必要时提供资金注入。向国内外市场主体以及国外金融监管机构发出明确的政策信号。”

实施行为监管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马丁·沃尔夫认为,金融监管除了要保持资本充足率以防范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外,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受内幕交易的侵害。在监管过程中,监管机构要管控好道德风险;道德风险虽然无法消除,但应该加以约束。此外,金融相关法律的调整十分必要,金融市场发展依赖于独立可靠的法律制度,这是监管的基础。“总而言之,完善金融体系是一项复杂的任务,这必然要求较大的制度变革。”

房贷危机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金融危机严重威胁、损害了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使主要发达国家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普遍面临一场信任危机。从公共治理的视角分析美国金融危机的救助机制可以发现,美国金融危机救助机制凸显短期行为,从根本体制与制度层面防范危机于未然尚需时日。但美国金融危机的救助机制仍有可揣摩借鉴之处,坚持及早、依法救助的原则,采取多中心、多手段治理和国际协作救助,从非合作博弈转向合作博弈是危机治理的必经途径。

关键词:公共治理;危机管理;美国金融危机;救助机制

公共治理是指公共部门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通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使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整合和协调的持续互动过程。金融危机治理实际上是公共治理在金融危机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国的金融危机很容易转变为全球公共危机,危机治理主体日益增多,博弈过程日益动态化、复杂化,如何均衡各方救助主体的利益、建立快速决策机制、加强各国之间的协作、形成有效的危机治理模式,就成为各国政府、金融机构和公众共同面对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始于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各国带来了严重的金融和经济问题,美国财政部、美国联邦储备局(以下简称“美联储”)以及国际组织等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在危机救助过程中形成了多中心、多手段的治理模式,其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灵活,很多措施是历史上不曾实施过的,尽管其效果还有待检验,但其思路为从公共治理视角分析危机救助提供了新的借鉴。本文试图立足公共治理这一新的视角,分别从美联储、财政部和国际救援三条线索剖析危机救助过程中参与主体的利益均衡和博弈过程,探讨宏观金融危机救助的决策机制及其形成过程,寻求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危机防范和治理模式的一般特征。

一、美联储应对危机的反应机制及救助措施

自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美联储所采取的救助措施主要有:一是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融资;二是利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宏观经济。

(一)最后贷款人作用的发挥和困境

根据美国关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一家美国公司无法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而该公司的破产倒闭又将威胁到美国整体经济,美联储有义务向其提供融资。美联储救助贝尔斯登和美国国际集团(AIG)而允许雷曼兄弟破产倒闭,即是这一条款的生动体现,其中的利益权衡涉及两方面。首先,金融机构“太大而不能倒闭”的原则。美联储认为投资者和公众对雷曼兄弟破产有充分的预期和准备,而贝尔斯登和AIG交易规模巨大,尤其AIG还从事实业经营,涉及面广泛,其倒闭必将引致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剧烈动荡。从这个意义上讲,美联储挽救的不仅仅是贝尔斯登和AIG,而是整个美国金融体系。其次,美国中央银行法详细地规定了美联储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条件,其一,金融机构必须有足额担保以确保央行贷款的返还,其二,央行无权将贷款投放于可能导致纳税人损失的救助——即便从公众政策角度看来这些损失是值得的。相比雷曼兄弟而言,贝尔斯登和AIG都有公司资产足额担保,且借贷利率是惩罚性的,对其股东、管理层和债权人又施以严格限制。因而,美联储最终选择对贝尔斯登和AIG实施救助。但目前来看,放弃雷曼兄弟的救助是不明智的,雷曼兄弟的破产直接导致金融危机的迅速恶化和市场信心的急剧下跌,如果及时救助雷曼兄弟,金融危机的发展态势将是另一番景象。

理论界学者大多坚持在危机来临时刻,应该及时、灵活地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从宏观上阻止危机发生系统性蔓延,维护货币政策稳定,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财富损失,从微观角度出发挽救暂时缺乏流动性但仍具有清偿力的银行,免于其倒闭而引发系统性风险。但是最后贷款人作用的发挥有一定的成本和风险,其负面效应亦不容忽视。首先,如果中央银行决策失误,被救助银行倒闭将直接造成央行资产损失;其次,最后贷款人容易与长期货币政策冲突从而引致通货膨胀风险,造成中央银行的声誉损失,使中央银行自身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形成最后贷款人的间接成本。笔者以为,是否实施最后贷款人的救市策略应取决于问题情境下的收益成本分析,如果收益大于成本,则实施之。在美国金融危机中,美联储对最后贷款附加了苛刻的条件,贝尔斯登和AIG都有资产担保以及相应的制度约束机制,直接成本较小。间接成本——道德风险是政府在危机救助中必然要付出的成本,正如格林斯潘所言:“我们不可能没有成本,却收获我国金融体系及其稳定带来的好处”。在局部性的道德风险与全局性的金融系统稳定之间权衡,收益与成本比较清晰可见。因此,在危机状态下,为确保系统稳定,避免对实体经济造成更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央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增强市场信心以解燃眉之急是必需的。正如菲尔普斯所言:“这是因为美联储决定,市场恐慌风险如此巨大,最好是向其注入资金而不是等着市场自我调整。”

(二)货币政策救助渠道分析

1933年大危机中,美联储的不作为以及错误的货币政策延长了本该在1930年结束的大萧条。相反,1987年的股灾却没有导致美国大萧条,其主要原因在于美联储及时的政策反应,美联储在第一时间声明:“与我国中央银行的义务持续一致的是,今天在此确信美联储随时准备提供流动性支持我国的经济与金融体系”,随之美联储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向金融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避免了一场大萧条的出现。历史证明,及时、准确的货币政策是遏制金融危机蔓延的有效工具。美国次贷危机恶化以来,美联储实行一揽子货币政策,打破常规,大力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试图使危机影响仅局限于在虚拟经济层面。在传统政策工具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伯南克开始实行“更改央行资产负债表的构成”的政策措施,自2008年3月先后推出一级交易商信用工具(PDCF)、定期证券借贷工具(TSLF)、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融资工具(AMLF)、商业票据融资工具(CPFF)、货币市场投资者融资工具(MMIFF)和短期资金标售工具(TAF)等创新型金融工具。货币政策工具的创新一方面延长了贷款期限,抵押品范围由传统的国债抵押扩展到AAA非机构债券抵押,注入流动性对象亦由传统的商业银行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商业票据市场甚至是实体经济扩展。其结果是降低了金融机构获得流动性的成本,增加了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对巴格霍特原则的放宽,一定程度上鼓励金融机构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的道德风险,增大了政策操作的难度和风险。因此,随着次贷危机愈演愈烈;美联储在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之间的平衡愈加困难。

二、美国政府的救援措施

自罗斯福以后,许多美国总统直言不讳地将制止危机作为政府的责任。尼克松说:“政府对萧条袖手旁观而不采取决定性行动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在金融风暴发生以前,美国政府主要通过构建具有弹性和柔韧性的金融监管制度防范危机发生,维持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对于微观金融机构则以市场化救助为主。此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从一开始就违背了其固有的思路,毅然通过摩根大通注资贝尔斯登,这是自1929年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美联储第一次向非商业银行提供应急资金,改写了美联储不向投资银行提供救援的惯例,将对金融危机的处置规则产生历史性影响,也将引起国家干预与新自由主义模式之间的一场大讨论。

金融危机的短期救助中,财政注资是主要方式,也是争议最多的方式。美国财政救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8年10月以前,主要是向金融机构注入资本金以增加流动性,对贝尔斯登、“两房”及AIG提供的应急资金,都属于此种。第二阶段是2008年10月以后的资产救助阶段,“美国政府酝酿并实施不良资产援助计划(TARP),计划的核心是国会授权政府投入7000亿美元低价购买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待市场初步稳定后政府再将这些资产出售。这是自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美国政府制定的最大规模金融救援计划,也是最受质疑和非议的计划,计划一提出立即引起140名经济学家联名上书反对,主要原因就在于救援计划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原则,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破坏,将导致市场因果关系倒置,给美国经济带来长期危害。围绕救援计划,支持方(美国政府、商业和社会组织)与反对方(国会和民众)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博弈。

在政府看来,危机发生初期,在政策上必须快速反应、果断决策,否则其后果必将是危机深化、金融市场崩溃、失业增加和经济全面衰退,7000亿救市计划在所有方案中救助效果最快、成本和代价最小,应尽早实施。就商业和社会组织而言,救市方案能给他们带来直接利益,自然支持政府的危机救助计划。但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总统提交的经济咨文和报告必须经由国会通过才能获准实施。而国会议员则更加看重计划的长期效果,笃信救援计划将导致美国财政赤字高企,美元贬值,并可能再度推高国际油价和通货膨胀,为新的危机埋下隐患。更为重要的是,当时正值总统大选临近、两院改选的敏感时期,在普通选民具有选票这种可信性威胁的情况下,根据政治周期假说,国会议员必将更加看重选民的利益和社会的民主性,以期获取更多的政治选票。因此,选民和议会之间的博弈就成了救援计划能否通过的关键环节。图1为议员和选民的初期决策博弈过程,由于选民对于国会议员而言具有可信性威胁,议员必然选择反对救援计划来博取选民投票。最终,国会否决了政府的提案,博弈初期双方合作失败,救援计划被否。但博弈并未就此止步,随着法案被否决——股市大跌——金融危机恶化——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博弈出现了变化,对普通的选民来说,一旦金融危机最终演变为经济的全面衰落,带给他们的损失远远大于救市计划分摊在他们身上的税赋。各博弈方意识到合作取代不合作是危机情况下利益最大化的必需选择,合作——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方式——已经成为一种“现实的生产力”,会产生最大化的收益。于是金融危机——公共治理——合作——合作收益——收益最大化成为一个有序的逻辑因果,紧急救助方案顺利通过。

财政救援计划的决策和实施过程是公共治理理念在金融危机领域的体现。首先,危机救助机制必须依法律程序进行,但可以根据“问题情境”的性质和想要达到的目标,适当调整权力运行机制,以寻求最有效的治理效果。在对美国金融危机的救助中,如果按照正常程序操作,财政部需要45天时间制定实施细则。因此,美国政府采取非常规手段,通过市场辩论快速解决问题获得救市授权。其次,紧急救助法案出台的过程就是金融机构、政府、国会议员以及公众各方利益均衡的过程,是从合作博弈向非合作博弈转化的过程。虽然博弈延迟了法案的出台,但从纯粹救助到增加监管和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各方利益都得到了保证,危机治理制度得以不断完善。TARP对危机恶化起到了一定减缓作用,但随着救助计划的不断进行,TARP退出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金融机构提前偿还救助资金的成本除了本金和利息外,还包括赎回财政部在TARP援助方案中附加的包括普通股认股权证在内的各种投资工具所需要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有的高达利息的60%,高昂的“提前偿还惩罚费用”使得金融机构进退惟艰。金融机构认为高额的偿还费用将进一步恶化银行的流动资金状况,不利于金融危机的治理和经济复苏。美国政府认为,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必须采取资金补偿机制,对提前偿还资金的优质银行收取高额的费用以弥补劣质银行可能带来的资金损失。TARP退出困难反映了美国政府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利益分歧,如何权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寻求合适的TARP退出机制是危机管理的一个难题。

三、金融危机救助的国际协作

金融危机早期,由于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等差异以及联合救助中的利益分配问题,各国难以产生高效率的协调机制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只能自行救助危机。各国自救行动虽避免了本国危机进一步恶化,但客观上却造成以邻为壑,其他国家被迫效仿,否则会由于资金的自由流动,将造成不同国家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从而加剧金融危机向小国蔓延。因此,各国逐渐对联合救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达成共识,开始采取联手行动:一是联合降息。继2008年10月份全球主要央行联合减息后,欧洲央行及瑞士、捷克、丹麦央行均减息0.5个百分点,英国央行降1.5个百分点。二是签订或扩大货币互换协议,以增强离岸货币的流动性。2008年10月13日,美联储与英国央行、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和瑞士央行的货币互换协定金额提升到无限量。三是向金融机构和企业联合注资。2008年10月4日,法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领导人同意设立一个300亿欧元的纾困基金扶助欧洲中小企业。10月12日,欧元区决定通过为银行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或直接购买银行股权的形式,帮助银行拓宽融资渠道。10月15日,欧盟成员国通过1.7万亿欧元的泛欧紧急金融援助法案。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各国央行联手降息和注资对于市场信心起到了一定的稳定效果,但是在应对世界经济的系统性风险问题上,危机爆发后始终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发挥领导作用进行总体负责、评估和协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09年《危机初期教训》报告中指出,国际金融组织未能成功组织国际层面的有力合作是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一个失误。首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长期以来为西方发达国家掌控,将重心放在监管发展中国家金融活动方面,而忽视了发达国家的金融弊端。其次,从总量来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基金规模与世界经济增长

规模不协调,基金规模太小,救援能力不足;最后,从结构来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与当今世界经济结构不匹配,中国等新兴经济大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份额比例较低,制约着其在金融危机中的救援能力。

四、美国金融危机治理的若干启示

从某种意义上说,危机治理是公共治理的一个分支。公共治理的基本问题是公共组织如何运用公共权力提供公共物品,以维护公共利益。然而,正如先哲亚里士多德所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情境下,什么样的救助机制才能维护各国乃至全球的公共利益呢?分析美国金融危机的救助程序、救助措施和救助过程,我们得到危机治理的若干启示。

(一)依法及时治理危机是阻止危机蔓延的前提条件

相对于政府的常规性决策环境而言,在危机爆发的紧急状况下,不确定性和严重性高度积聚,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以及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在有限的时间约束下,做出关键性决策和具体的危机应对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小。政府的救助决策及时机的选择直接影响着金融危机持续的时间和影响,政府应变速度越快,处理的态度越明确,越能缩小市场震荡的阵痛期,降低救助成本。北欧金融危机中,北欧三国快速果断的救市计划,及时地稳定了投资者信心,有效阻止了经济进一步恶化。而日本直到1998年才发起大规模的救市,经济一直调整到2005年才结束。历史证明,救不救以及救市时机的选择对于危机治理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救市后经济调整的时间。因此,危机决策快速反应机制是阻止危机蔓延的第一道屏障。

金融救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诉讼,需要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机制及惯例保证治理主体公共权威的实现,减少治理过程中的反复性和随意性。从美国危机救助史来看,美国为处理银行危机曾先后出台了八部重要的法律或法律修正案,就处置主体的权力、资产处置的基本要求、处置资金来源以及处置成本分担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大萧条时期的《紧急银行法》和《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都规定了救助主体的权力以及权力约束条件。依法救助一方面有助于形成有法可依的危机救助机制,为以后的危机救助提供程序依据,但另一方面也会由于救助程序的时滞和多方利益的博弈可能延误最佳救助时机而降低救助效率,如何在法与效率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是危机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二)多中心和多手段治理是金融危机公共治理的关键环节

公共治理理论的代表人物斯托克(G.Stoke)认为:“治理指出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一套社会公共机构和行动者;治理明确肯定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的权力依赖……”公共治理理论主张主体多元化、权力多中心化,注重在公共治理过程中吸纳利益相关者以及组织和个人广泛参与、协作配合,以便达到治理效率的最大化和方式的最优化。危机治理手段既包括刚性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柔性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既包括政治法律手段,也包括经济社会的各种方式,是一种全新的多元管理模式。美国金融危机的治理主体既包括政府部门又包括美联储、各国央行以及国际组织,救援方式包括财政救援、中央银行救助和国际协作。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作为危机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维护经济和金融体系稳定有重要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完善最后贷款人制度是丰富危机治理手段的重要内容。

首先,采用事前“建设性的模棱两可”和事后“政策透明度”的策略组合降低最后贷款人的道德风险负效应。所谓“建设性的模棱两可”是指任何预先承诺采取特别措施去支持一家金融机构的做法是监管当局应该避免的,当局应该对于是否或者什么时候以及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给予支持保持相机抉择的能力。正如桑顿所说:“要让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就知道可以寻求援助,但是也要让他们经常地意识到想要寻求援助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救助不应该太过于及时和自由,这样避免了那些行为不端的银行不用承担他们行为带来的后果,救助也不能够不足或者太慢,导致最终对公众的利益造成影响。”“建设性模棱两可”可以通过这种不确定性及让银行经营者和股东共同承担成本迫使银行谨慎行事。但“建设性模棱两可”赋予了危机管理机构过大的自由决定权,必须通过严格的事后信息披露使中央银行危机管理时的决策在严格的规定和事后良好的政策揭示中取得平衡,事前“模糊”与事后“透明”的配合是当今中央银行普遍采用的做法。其次,最后贷款人的救助对象选择一定要慎重,只要存在引致系统风险的可能,就不能放弃救助,否则将产生像雷曼公司的严重后果。

(三)非合作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是实现治理收益最大化的途径

危机救助是一种从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的转化过程。合作博弈是追求最大化效用的参与人,在某种协议或制度约束下的逐利互动,而非合作博弈是参与人在没有协议或只有松散协议约束下的逐利互动。在危机治理初期,各参与主体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进行决策,加之对危机治理的成本认识模糊,认为个体或团体组织与外界进行交易的成本小于合作成本而选择非合作博弈,如选民给议会施压反对金融救助法案的通过。随着危机的不断恶化,博弈主体的利益规则发生变化,交易成本逐渐上升而合作成本相对下降,人们就会倾向于合作,进而非合作博弈逐渐演变为合作博弈,最终达成能够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救助措施,并将其以法案的形式确定下来。可见,合作是人类自组织的均衡,是人类理性的必然选择,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化是实现危机治理收益最大化的途径,在这一转化过程中制度得以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寻求危机治理的国际合作机制是必然趋势

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平台上,收益全球分配同时意味着风险和成本也要在全球范围分担,危机治理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课题。因此,从理论上要求建立危机治理的国际合作机制,将一国的危机纳入世界范围之内,整合各参与主体的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种资源,通过多种手段,提高危机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危机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从而实现危机的有效治理。

首先,在国际范围建立危机治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国际救援及时与否是影响危机发展态势的重要因素。在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8年俄罗斯金融动荡中,及时的国际救援阻止了金融危机向全球蔓延的趋势。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由于受少数经济大国的控制,国际救援迟迟未动,以至危机威胁到全球金融稳定,造成了全球经济的巨大损失。

其次,寻找利益共同点是实现公共危机全球治理的前提。危机全球救助必然会涉及援助方所附加的政治、经济条件和受助国部分国家利益的让渡与损失,国际合作机制既要避免援助方大肆侵占受助国的国家利益,又要避免受助国一味地保护所谓的

国家利益而拒绝国际合作,最终导致危机失控和升级。因此,危机全球治理必然要建立在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利益基础上,求同存异,互惠互利,共同分担治理的成本和义务,这是全球治理得以实现的前提。

最后,设立国际最后贷款人。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加深,金融危机越发无国界传播,寻找国际最后贷款人势在必行。但对由谁担任这一角色,目前仍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从历次金融危机救援来看,都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国际救援的。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美国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救援中暴露出的缺陷,使其担任这一角色合理性受到质疑。另一种观点认为,国际清算银行致力于推动各国央行之间的合作和援助,加之各国中央银行领导的定期会晤机制,使得国际援助可以更为及时和公正,能够担当国际最后贷款人的重任,但不足的是国际清算银行的积极作用仅限于其成员国之间,受惠面太窄。

笔者认为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遭到了来自各方的诟病,但其仍应为国际最后贷款人的最合适人选。首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保持全球金融稳定、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其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集中管理成员国的部分储备,有利于增强国际社会应对危机、维护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稳定的能力。此外,基金组织创设的特别提款权(SDR)能够缓解主权货币作为储备货币调节全球流动性的内在风险。最后,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开始反思救助过程中的贷款条件和救援政策,并结合此次金融危机的教训,着手对基金规模和治理结构进行改革,如2009年4月2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第十九届部长级会议“确认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资源增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增资5000亿美元。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发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最后贷款人的作用,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尝试性改革:一是短期内着力推动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扩大特别提款权的发行。二是长期应创造一种超主权储备货币,当危机发生时,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超主权货币调节全球流动性,增强危机处理能力。

五、结语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对金融机构的救助主要采用市场救助的方式,政府主要扮演构建金融监管制度和框架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角色,很少直接注资金融机构。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最初也希望让市场发挥作用,但“当认识到问题正变得多么严重时”,一反常态,采取了“国有化”的救助方式。美国素来标榜自己是自由市场经济,此举只是迫不得已,并在救市计划中明确规定待市场初步稳定后,政府再将这些资产出售给市场。可见,美国的危机救助政策只是解燃眉之急的权宜之计,凸显出其救助机制存在短期行为,从长期来看,美国这种自由放任的治理模式无法从根本体制与制度层面防患于未然。就中国而论,中国特有的三维变量与美国形成鲜明对照,即中国特色的制度基础、强有力的社会资源动员与分配能力、快速反应的宏观调控决策效率,形成了长短结合的危机防范和治理模式,即非常规状态下的宏观调控应急机制和常规状态下的国民经济监督管理,使得中国在历次金融危机中能够相对处于超然地位,其独有的特色和优越性值得推而广之。当然,美国对危机治理所体现出的各方博弈、合作与冲突的特点仍可资中国揣摩借鉴。

[参考文献]

[1]崔峥,龙超,金融风暴中美国投资银行危机救助机制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责任编辑 蒋万胜]

房贷危机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作为物流中的重要一环,铁路运输量也受到很大影响。铁路货运需求严重不足导致运量下降,运输市场的竞争空前激烈,铁路要面对来自公路、水运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强力竞争。文章试图从中探求解决如何做好铁路货运营销,减少危机影响,努力完成货运任务问题,提出提高九江车务段货运营销的几点对策,即发挥运输产品的安全、迅速、经济、便利的优势;充分发挥运输代理的作用;适应多样化发展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关键词:铁路货运营销;激励机制;运量互保协议;运输代理

文献标识码:A

九江车务段是南昌铁路局直属单位,所辖区域北至蔡山,南至乐化,东至马当,西至夏畈,京九、铜九、武九在此交汇,年发送货运量700万吨,旅客发送量500万人次,运输收入进款7亿元。

自2008年下半年起的国际金融危机到今年已对我国造成严重影响,出口急剧萎缩,国内实体经济持续下滑,带来整体物流总量下降,作为物流中的重要一环,铁路运输量也受到很大影响。从春运期间的货运量对比分析看,九江段装车数与去年同比减少528车,下降4.8%。当然,这里面有为了增开临客停开部分货车的因素。但是,总体看主要是货运需求严重不足导致运量下降。由于总运量的减少,运输市场的竞争空前激烈。铁路面对来自公路、水运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强力竞争,压力巨大,形势严峻。因此,做好货运营销,减少危机影响,努力完成货运任务,成了九江车务段的工作重点。

一、九江车务段在营销上存在不适合之处

九江车务段在市场营销还存在不适合之处,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运输能力不足

运输能力不足,制约铁路运输市场的进一步开拓,从总体来看,铁路运输能力仍不适应社会需求,铁路运力与需求呈不均衡状态,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之间差异很大。部分地区运输能力严重不足,运输能力长期紧张,使客源和货源大量流失。货运方面,前期推出的“五定”班列,在零散货物运输方式上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反响。但货物集结时间较长,满足不了货主对运达时限的要求,已缺乏竞争优势。适销对路的货物新产品有待进一步开发。

受各地区经济结构的影响,铁路运输货物品类发生了很大变化,原煤、原油和原木等初级产品运量逐步下降,而高附加值的货物运量呈逐步增加趋势。但铁路货车的车种结构不合理,棚车、罐车数量不足,制约了潜在市场的开发。

(二)价格机制僵化

运输产品的价格已经成为货主和旅客选择运输方式的重要因素,各种运输方式在价格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铁路积累多年的运价问题,大大地削减了铁路运输的竞争力。目前,较突出的运价问题是:价费项目多,从运价构成来看,有基本运价、建设基金和杂费等,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还有不少价外收费。从收费的主体看,有铁路部门收的,也有地方政府收的,有铁路内部主业收的,也有铁路所属多种经营部门收的,有始发站收的也有到达站收的;运费水平高,由于多头、多层收费,运价高居不下,铁路已失去低运价的优势;运价浮动小,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铁路的运价不能随行就市,难以反映市场供求变化,铁路僵化的运价机制,使价格这一重要的促销因素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营销手段不完善

营销机制不健全,各级铁路运输企业虽然设置了营销部门,但由于职能转变不够,职责不明确,很难真正承担起市场调研、产品开发、资源配置等市场营销责任。各级营销部门所配备的人员,大多是原先从事客货运输的员工,缺少市场营销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更缺乏专业人才,货运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表现在年龄偏大、文化较低。九江段110名货运人员,45岁以上占到70%,初中文化占到60%以上。由此带来学习能力,执行能力不高,业务素质低。货运服务也存在繁琐、时限不保证和货损理赔不及时等问题。

二、九江车务段在营销上调整激励机制

通过查阅现存营销资料台帐发现,按照现代物流营销要求,营销资料不完整。一是只有当前在铁路运输的大客户资料档案,没有本地区潜在客户资料,没有一般运量客户资料。二是九江地处三省交界,交通十分发达,运输竞争激烈,没有建立竞争对手资料,如公路、水路及物流代理企业等。三是营销记录不全,尤其是营销分析报告比较简单,只有运量对比分析,原因分析较少。

为此,对车务段管内经济辐射区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营销调查活动,主要做法是根据九江市2008年公布的纳税大户名单(100家)逐一上门调查;同时完善现有客户的产供销基本资料台账;对市内较大的十家汽车信息部(提供公路运输车辆尤其是返程车)、港口企业、物流代理商进行调查,了解公路、水路等方式的价格、运量及服务情况。

针对九江车务段在市场营销还存在不适合之处,重点从货源基本情况、运价对比、客户反应等方面的情况分析,车务段采取了如下措施,保证货运收入的完成,实现铁道部、路局提出的增运增收目标。

(一)奖励机制

按月采用奖励激励机制,一方面,按照路局下达计划,分批到各站,另一方面,按照历年货运任务完成情况,从发送吨及货物运输进款两方面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奖励,也刺激各站的创收工作积极性,具体做法是根据任务的大小,对管理人员按300~500元标准一次性奖惩,对相关员工按60~100元标准一次性奖惩。此法极大的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如琵琶湖站在措施出台后,站长多次到中石化九江公司营销,今年2月份将其原计划从水路运输的2万吨石油调到铁路运输,完成了月度任务。

(二)树立市场意识,促进铁路发展

把运输生产和营销工作真正统一起来,才能主动地破除与市场营销不相适应的一切规章制度,才能破除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环节繁杂、政出多门的管理模式,形成铁路各部门协调一致、联合动作的整体优势。其做法:一是将职工收入的50%拿出同运输任务挂钩考核,增加职工对完成任务的重要性的认识,促使其在工作中为完成任务转变态度,提高质量,算经济账。二是通过车务段、车站两级加大货运营销的宣传力度和范围,使市场改变对铁路货物运输的态度,从而在比较中选择、在竞争中识别。

(三)与大型企业签订运量互保协议

为打消企业在运输能力紧张时不能保证装车的顾虑,实现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月份,车务段在路局支持下与年运量20万吨以上物资单位签订运量互保协议600万吨,此项占全段运量的80%,为完成年度任务奠定了基础。

(四)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吸引货源

运输市场核心竞争力是价格,一直以来由于铁路运能紧张,价格比较僵化,只升不降,并且有很多搭车收费的情况,因此流失了很多货源。为此,通过营销调查,首先对部分货源采取运价下浮措施,如瑞昌的白云石,原来每月5000吨通过水路到厦门,我们采取了运价下浮28%用集装箱运输。同时对运输代理、装卸等费用进行减免,如湖北、安徽部分粮食原通过汽车运到广东等地,通过减少代理装卸费用,每月增加装车80车。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第二季度在金融危机的困难下,车务段仍然完成了货运任务。

三、提高九江车务段货运营销的几点对策

针对铁路在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铁路运输企业的整体素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应变能力等方面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存在的差距,因此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发挥运输产品的安全、迅速、经济、便利的优势

市场份额下降,经济效益下滑,从铁路经营上来说,是铁路忽视了高运价率的货物经营。2009年初,车务段的货运增长的大部分是铁矿、化肥等,而机械、家电、鲜活货物等运价率高的物资大批流失。虽然有客观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货损货差严重,时效性差等原因,即重视运营效率,忽视经营效果。在对铜九线开通进行的货源调查时,有家兰天水泥,日产1万吨水泥,但因为铁路运输货损严重而选择其他方式。因此在追求运输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综合考虑运输产品的质量,包括运营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和质量相对应的价格、促销手段,发挥运输产品的安全、迅速、经济、便利的优势,以货主的需要为核心,按货主的需求安排生产,重新树立运输产品的质量形象。

(二)充分发挥运输代理的作用

由于运量持续下滑,虽然我们开始重视市场营销,但采取的手段却较为原始。铁路营销中最为常见的是组织员工走访用户组织客流、货源。这其实仅是推销。再说货运代理制这一方式,航空和水运早已采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但存在于铁路各货运站周围的各货运代理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货运代理点就是铁路货运产品销售的中间商。现在只是这些货运代理,只是徒增了货主单位的运输费用,他们有存在的合理性,但却没能给货主单位提供的咨询服务,没能解决用户因自理运输而带来的种种不便,因此货运代理点应进行合理的规范。

(三)适应多样化发展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目前铁路货物运输主要在铁路货场和辐射于货场周围的各铁路专用线进行。铁路货场的密集配置,以及每个货场都追求设施、设备的大而全、小而全,造成了生产力的重复投资,加之铁路站、段配属关系的影响,各站段、货场间相互竞争货源,铁路本身所存在的优势在这种内部竞争中被削弱。过度集中的铁路生产力的投资和忽视了与铁路货运相配套的其他路外设施的投入,使铁路的能力不匹配,不能全方位、多角度的走向市场。铁路大的优势被小的劣势所束缚,因而失去了应有的能力,正在逐步丢失部分市场。运输产品由以往的少数、单一向今后的多数、多样化发展是市场经济的要求。要加速改造运输产品,不仅要继续搞好整车、集装箱运输,还应兼顾鲜活、危险品的运输,发展多样性的快运直达运输。

加强各编组、区段站的车流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加速车辆周转,限制和处罚中间环节所造成的过长滞留,以及加速车辆、货物等各种信息资料的传递与反馈,是铁路货运进入市场的迫切需要。因此,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保证体系是当前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参考文献

[1]王成.企业最优战略定位[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2]王莉.物流学导论[M].中国铁道出版社,1997.

[3]迈客·丹尼尔.当代市场调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上一篇:企业基层党建论文范文下一篇:生态文化建设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