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合同书范文

2023-09-22

合伙协议合同书范文第1篇

乙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xxxxxx(地址:xxxxxxxxx),前期预需投资x万元整,甲乙双方各投资x万。各占投资总额的50%,比例为5:5.。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比例为5:5。

二,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xx经营许可证》,《xx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

三,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5:5(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5:5)负担。

四, 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

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交予甲方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

经营中,甲乙双方对未经对方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五, 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如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由乙方全额赔偿。

六, 过期货物处理:在经营中乙方负责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6个月和3个月提醒甲方知晓,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记录的过期货物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 纠纷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八, 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书范文第2篇

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东莞市***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臵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性质、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其他必要信息;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出资数额的 %,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2、有限合伙人 : 。

以货币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出资数额的 %,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如因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新入伙合伙人的出资应当在签订入伙协议后七日内一次性缴足。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期限逾期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承诺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

有限合伙人知悉其持有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比例与合伙人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任职岗位是相对应的。有限合伙人承诺在财产份额锁定期内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本人的工作岗位调整的,愿意按新的岗位对应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数调整自己所持的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如果有限合伙人调整后的岗位对应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低于调整前岗位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愿意将多出的合财产伙企业份额按原始购买价格转让给普通合伙人。以有限合伙人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绩效考核方案为依据。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1、全体合伙人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若有合伙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则按合伙人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本合伙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中扣减;本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进行,分配任何有价证券的价值以派发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市场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2、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所有合伙人按本合伙企业成立时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当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合伙人变更出资比例时,根据亏损时的实际出资比例分担。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具有股权投资和企业管理的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

(三)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经营信用记录。

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经全体普通合伙人决定:委托 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补充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如违反本协议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规定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撤销该委托;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不再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由普通合伙人表决。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但应在决定变更时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普通合伙人的入伙条件:

(一)用于合伙企业的出资必须为普通合伙人合法拥有的资金;

(二)充分认知并愿意承担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愿意承担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入伙条件:

(一)必须属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或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才能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二)用于合伙企业的出资必须为普通合伙人合法拥有的资金;

(三)充分认知并愿意承担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愿意承担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

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吸收其他普通合伙人入伙或将部分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继续存续。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合伙人利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岗位职权受贿、侵占、盗窃或造成该公司财产5万元以上损失的;

(二)合伙人擅自泄露***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秘密;

(三)合伙人未就离职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而单方面提出辞职;合伙人的言论或行为造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或商誉、社会评价等严重损失的。

(四)如合伙人被处以刑事拘留以上刑罚,且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并在合伙企业办公所在地予以公告。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或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同意遵守本合伙协议的,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财产份额的转让

有限合伙人承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以营业执照颁发签发之日为准),所持有的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三年内不得对外转让或退伙(但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出现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强制转让或者退伙事由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在三年届满之日起的每年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三分之一,对外转让的财产份额的受让人入伙应当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在五年内无论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的,其持有的尚未获准转让或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需按照入伙的原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 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锁定期内,凡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有限合伙人自愿将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按照入伙时原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

(一)***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限合伙人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开设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公司。

(三)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四)有限合伙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个月个人考核不合格、或者累计三个月个人考核分数低于80分、或者整个考核不合格。以有限合伙人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绩效考核方案为依据。

(五)违反***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七)由于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达到公司董事会认定的重大损失标准(或高于伍万元人民币)。

(八)其他董事会认定的违规行为。

有限合伙人因退休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可以转让持有的获准转让或退伙的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其持有的尚未获转让或退伙的合伙企业份额需原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有限合伙人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从【罗曼罗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离职时,在情况发生之日起,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可全部转让或退伙。

当有限合伙人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持有的已获准转让或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可全部转让或退伙;其持有的尚未获准转让或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允许其转让或退伙其中一半,另一半需原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达到了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条件时,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退伙条件时,即可要求合伙企业准予其退伙,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应同意其退伙。退伙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

(一)按退伙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所对应的***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股票的价值折合成现金退伙;

(二)合伙企业将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对应的***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股票直接转让给退伙人。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允许将其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普通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协议合同书范文第3篇

_________简称甲方,所有制性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简称乙方,所有制性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一、联营组织

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营项目:_________。

二、联营方式

_________。

三、联营机构及职责

_________。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2.出资日期

甲方分_____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乙方分_____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

五、劳动管理_________。

六、财务管理_________。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_________;

2.亏损负担:_________。

八、联营期限_________。

九、退出联营的条件_________。

十、联营期满后的财产处理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_________;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4.免责条件: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联营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送_________等单位各1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合伙协议合同书范文第4篇

合伙协议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2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3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保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2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5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6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3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7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8条 合伙经营范围:

第4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9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址):

2、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址):

可续加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5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10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实缴出资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所有出资在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2、合伙人:

实缴出资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所有出资在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可续加

第6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11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12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第7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13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14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15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保伙人过半数通过表决办法。

第17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分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18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19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8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

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以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本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四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9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角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0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六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俣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11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粉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12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在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

合伙协议合同书范文第5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XX市XX路XX花苑C栋401房,房产总价款XXXXXXX整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XXXXXX元整人民币(元)。

乙方出资XXXXXX元整人民币(元)。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XX%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XX%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乙方委托甲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甲方依法办理并由甲方妥善保管。

七、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八、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

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九、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

十、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一、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五、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伙协议合同书范文第6篇

为了大力发展肉牛产业,配合扶贫政策,让更多的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有效利用本地青草、桔杆、酒糟资源,经以上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形式:

1、由甲方统一提供优质小牛,统一提供饲养技术,统一提供饲料,统一回收成牛。

2、由甲方将小牛购回经调养并购买保险和过磅后交乙方代养,母本重量归甲方,乙方育肥出栏时交甲方回收,增重部分由甲方按每斤9.7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农户贷款由甲方回收成牛销售后,代乙方全额偿还银行贷款或继续合作。

二、资金来源及管控办法:

由农户提出养殖计划申请经村委和推荐小组同意,经公司和银行调查合格后,由农户提供贷款申请及所需资料,由甲方向银行作保证担保,在

银行贷款,根据银行放款额度,乙方应按总额全部转入甲方账户,做为购买牛种和饲料使用,资金的使用由银行监管,经公司提出购牛计划合同和购买饲料计划并告知农户后经贷款银行行长签字后支付。

三、农户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建圏能力;

2、养殖区域必须是交通水源方便,符合国土、环保畜牧等部门的要求;

3、农户需有充足的劳动能力;

4、农户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符合以上条件的贫困户,银行利息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有政府贴息应由乙方享用。

四、交牛地点:小牛交接在甲方牛场,运费由乙方负责,回收地点在乙方牛场,运费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提供饲料价格按厂家发票结账,宜宾县范围全价饲料每吨不超过叁仟肆佰元(含运费),条件成熟后可由乙方自配。

六、牛只到农户牛场后的服务一律免费,牛只因病死亡农户不承担损失,增长部份甲方按照9.7元一斤支付乙方。残质由甲方处理。

七、在饲养过程中农户如有私自屠宰和偷卖牛只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和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甲方要求所有农户饲养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一份,保额不低于20万,保费由乙方承担,受益人也是乙方。由甲方统一购买办理。

九、签订该协议后,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后,有补充的相应事宜,应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银行一份,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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