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煤矿安全论文范文

2024-05-18

监察执法煤矿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执法监察工作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五)《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六)《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八)《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九)《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十)其他有关规定。

二、执法监察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县管的烟草等行业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 1

缺项、不漏项、不错位,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细化执法任务,促进执法责任落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照执法监察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按照《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执法监察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执法监察对象

对水湾镇辖区内的企业负责监督检查的县管企业进行检查。对全镇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批发经营企业及其他工商贸领域的重点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检查。

(二)计划安排

1、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辖区内的5家烟花爆竹经营业户,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县4家工艺品加工生产企业、2家棉纺企业、3家饲料加工企业、2家危化企业、2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不锈钢加工企业和钢结构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

2、季度、月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泽宇不锈钢有限公司、滨州金秋肥业有限公司、华胜纺织有限公司、华胜建材有限公司、大地纺织有限公司和pvc管件企业;

(2)检查3家饲料加工企业(其中二月份2家,三月份1家);

(3)检查4家工艺品加工企业(其中二月份2家,三月份2家);

(4)检查5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其中三月份5家)。 第二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泽宇不锈钢有限公司、滨州金秋肥业有限公司、华胜纺织有限公司、华胜建材有限公司、大地纺织有限公司和pvc管件企业;

(2)检查3家饲料加工企业(其中四月份2家,五月份1家);

(3)检查4家工艺品加工企业(其中四月份2家,三月份五家);

(4)检查5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其中六月份4家)。 第三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泽宇不锈钢有限公司、滨州金秋肥业有限公司、华胜纺织有限公司、华胜建材有限公司、大地纺织有限公司

和pvc管件企业;

(2)检查3家饲料加工企业(其中七月份2家,八月份1家);

(3)检查4家工艺品加工企业(其中七月份2家,八月份2家);

(4)检查5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其中九月份4家)。 第四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泽宇不锈钢有限公司、滨州金秋肥业有限公司、华胜纺织有限公司、华胜建材有限公司、大地纺织有限公司和pvc管件企业;

(2)检查3家饲料加工企业(其中十月份2家,十一月份1家);

(3)检查4家工艺品加工企业(其中十一月份2家,十二月份2家);

(4)检查5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其中十二月份4家)。 )。

(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编制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附件:水湾镇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的县管及镇属企业名单

水湾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镇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的镇属企业名单(18家)

镇属企业(16家):

滨州海锦工艺品有限公司

利达工艺品有限公司

草苇制品有限公司

高升工艺品有限公司

华胜纺织有限公司

滨州绿园饲料有限公司

泽宇不锈钢有限公司

华胜建材有限公司

龙胜饲料有限公司

益佳饲料有限公司

大地纺织有限公司

Pvc管件有限公司

鑫鑫加油站

三利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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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甫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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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煤矿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一、接受市安监局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业务领导,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整改。

三、监督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

四、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五、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器材,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暂扣或者暂时封存。

六、检查和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提出立案建议。

七、受理或上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检举或控告。

八、配合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执法检查、复查及立案查处工作。

九、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督促落实。

十、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督促落实对事故单位和有关

责任人的行政处罚。

十一、承办上级安全监察机关和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洼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岗位责任分工

中队长:温明辉

一、全面负责中队工作,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依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察管理职责。

二、根据中队工作职能,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管理制度及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能保证有效实施。

三、认真抓好中队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制度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着重抓好“严执法、强素质、塑形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四、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和信息,积极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五、负责重点监察全镇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安全防范

措施,提高隐患的整改率。

六、积极配合县安监大队工作,主动接受县安监局领导指导、监督,充分调动全体队员的积极性。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队员:张俊青

一、协助中队长做好全面工作,负责中队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务。

二、具体负责制定监察中队的执法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组织解决好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协助中队长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监察危化品、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受理安全隐患举报。

四、组织队员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队员素质,保证工作质量。

五、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中队管

理制度,创新内部运作机制。

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七、中队长不在岗时,要代理履行中队长职责。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队员:王振岩

一、综合协调中队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执行中队的各项工作规定制度。

二、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中队的文秘、接待、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四、负责执法文书、案卷的管理工作,负责设备、器材的保管及日常维护。

五、负责组织整治、业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新闻报道工作。

六、协助中队探索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监察执法煤矿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安监管人字[2009]250号)

各市(州、地)安全监管局,各县(区、市)安全监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必须从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现结合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重要理念,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2、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提高素质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熟练掌握适应岗位职责要求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履行职责的本领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故、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增强。

――保持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攻坚克难、敢于碰硬的优良作风,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秉公用权、谨慎交友,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抵制权、钱,色的诱惑,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分析研究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应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更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时俱进,大力推进在育人、选人、用人上的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三是坚持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谋划队伍建设,着眼于推动安全发展、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四是坚持用群众满意的标准检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评判干部工作,提高育人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增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

二、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4、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按照我们党多年以来采取的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成功经验,定期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总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像,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执法权力谁赋予、执法行动为了谁等思想认识问题。

5、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变成经常性教育,不断增强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落实,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6、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完善学习检查和考核机制,加大专题研讨力度,增强学习效果。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认真选送党员干部脱产培训,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种短期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每年选送培训人数不少于10人。

7、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集体作出决定,并逐步推行票决制。对基层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每年进行定期检查。

8、切实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规定程序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对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联系局领导和纪检、人事、机关党委等部门要参加直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充分的不召开、质量不高的责令重开。

9、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要及时谈心沟通,交换意见、消除分歧、增进团结;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流,每年不少于1次;上级党政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下级党政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谈心交流,每年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同志与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谈心交流,每年不少于1次。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任前、任中、离任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诫勉谈话和组织函询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10、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协调指导。积极主动与党委、政府及编制部门联系协调,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机遇,切实解决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行政执法“身份”问题。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好总局的有关要求,市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持证执法人员不少于80%,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持证执法人员不少于90%,乡镇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全省省级执法总队、市级执法支队、县级执法大队的组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党组织和群团组织。

11、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同时完善对事业单位工作绩效与工资总额挂钩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开源增收,减轻行政负担。

12、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规范干部任用提名推荐、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制度,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差额提名推荐、差额考察、差额表决等方式,逐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根据机关人员配置实际,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科级干部岗位,面向基层安监机构选拔干部,同时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逐步形成干部到基层锻炼、人才从基层选拔的良性机制。

13、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和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相关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新任煤监分局正职原则上实行异地交流任职;新提拔的煤监分局副职原则上实行交流提拔任职;煤监分局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不得超过5年,任职满5年,必须进行交流;煤监分局副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原则上应当交流或轮岗;煤监分局在同一辖区从事监察工作满2年、或者在分局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任职满2年的,应当交流轮岗;逐步建立各煤矿安监分局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轮换制度,使得煤矿安监分局干部交流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省局机关正、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同一职位任职满8年的,应当交流;5年以上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进行分工调整;担任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应有计划地安排交流、轮岗。为方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机关综合处(室)主要负责人之间可交流轮岗,机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之间及分局主要负责人之间可交流轮岗,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可交流轮岗。在做好系统内部干部交流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与系统外的交流,尤其要推进优秀年轻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

14、加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坚持定期补充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后备干部选拔培训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各监察分局、机关各处室正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有计划安排后备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有目的德安排后备干部多岗位锻炼,确保后备干部健康成长。

15、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

16、定期组织专题业务研讨。每年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分类组织专题业务研讨,分析研究新形势下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分析研究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对应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切实把研讨分析的成果转化为决策的思路和举措。

17、强化业务培训。根据总局下发的《关于2009-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人员构成情况,分类办好和选送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新法律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现场检查执法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强化培训,使不懂专业知识的人员熟悉专业知识,使懂专业知识的人员精通专业知识,成为行家里手。

18、鼓励在职学习。积极鼓励广大监管监察人员通过函授、网络在岗学习、短期脱产学习等多种方式,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相关专业知识,建立健全在职学习专业知识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对通过在职学习取得相应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或报销一定费用。

19、加强实践锻炼。坚持把多岗位培养锻炼、交流任职、挂职锻炼作为实践锻炼的主要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多层面加强监管监察人员的实践锻炼。对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企业或基层安监机构实习或挂职锻炼。注重在重大检查督察活动、联合执法行动、事故抢险救援中锻炼培养干部,不断提高广大监管监察人员的应急处置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作风建设

20、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要按照局党组制定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重大执法处罚决定等都要坚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决定。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大力倡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反对粗暴执法,坚决查处滥用执法权力行为。

21、狠抓工作落实,倡导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反对弄虚作假和工作浮漂,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行业、领域、部位和环节,要抓实抓细。发生事故,领导干部要及时赶赴现场、靠前指挥。

22、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继续推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领导干部领题调研的好做法,每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精心拟定领导干部调研课题,由各级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完成1-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一定范围组织交流,并按要求上报。

23、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监管监察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

24、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坚持把实绩考核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25、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四型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举办先进经验、先进事迹报告会,适时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6、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与职工群众谈心交流、走访慰问等制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监管监察人员解决“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认真组织好体检、带薪休假等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27、加强廉政教育。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权权交易等问题。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弘扬正气、吸取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8、落实廉政制度。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完善相关廉政制度,严格执行总局“九条纪律”、“双五条规定”、“六条禁令”及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个人事项、任期、离任经济审计和廉政谈话等制度。

29、加强巡视检查。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效果。加强对各煤监分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的巡视检查,每年巡视检查4-6个单位,5年巡视检查一遍。

30、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查办滥用职权、权钱交易、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充当“保护伞”为重点,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监察执法煤矿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保障煤矿企业中的安全生产,要依靠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本文将针对如今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进行分析,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更好的为煤矿企业和人民提供服务。

【关键词】高效发展;反腐败;工作能力;职业道德

煤矿业不断的发展,追求安全生产是煤矿中重点。煤矿企业中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生产的安全更加重视。需要围绕着煤矿的安全生产和高效发展,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大力的进行发扬创新改革。在煤矿生产中各个环节都要全面的实施监督和指导的职能,将纪检监察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煤矿纪检监察每项工作的安全高效发展是由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决定。由此得知,纪检监察的质量和效率,群众对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的信心,都和纪检监察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那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是如今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煤矿企业中的管理体制不断的更新,有部分的监察干部的能力需要提高,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

一、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的几个方面

(一)纪检监察干部的沟通协调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中最基本的能力就是沟通协调,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在同等级的党委领导下开展,如果党委和纪委不支持工作的开展,其工作也无法顺利的开展,得不到有效的结果。工作中将自己的职责履行,要具有统筹谋划、服务全局的思想。煤矿企业生产中,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对各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围绕着企业发展,深入经济建设进行工作。在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为企业服务中,需要做到自觉与上级同心、行动同布、事业同步。企业中每个方面都可能涉及到反腐败,因此纪检监察部门是具有反腐的职能。

(二)责任明确,实施能力。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需要将组织赋予的职权充分全面的利用出来,将自己的职责切合实际履行好,对政治具有高度的敏锐性。纪检监察干部出现严重失职的情况,通常都是因为对政治没有高度的敏锐性,在面对腐败行为的时候会出现熟视无睹的情况,而且这种熟视无睹就是造成失职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求干部在工作中需要随时保持对政治的高度敏锐性。于此同时,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好的监督措施,勤奋好学,善于开拓思考,对调查结果进行科学的总结和研究。根据如今的实际情况,针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监督工作现状中的不足,把煤矿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优势完全的发挥出来,将监督工作中的针对和有效性提高。

(三)制度建设能力。制度是用于对人类行为进行规范的手段,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发展文明人类的基础,能够保证各项工作做好。纪检监察部门想要把本职的工作做好,需要完善制度的建设工作。对认识上的误区进行克服与避免。与施工人员搞好关系,多听取一点他们的意见,一个制度合不合理,好不好,这些是被管理群众心中最清楚的,他们也最具有发表言论的权利,经验的来源也往往是来自于基层的工作人员,来自于工作的实践中。

(四)工作创新创优能力。社会不断的发展中,存在着优胜劣汰的模式,因此工作中的思路、方法也需要进行创新,提高工作的效率。保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高效,需要工作人员敢于突破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思想,围绕工作目的展开新理念,结合多种方式来解决问题。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用力更要用智,具有超前的创造性思维,切合实际开展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能够适应外界的影响与压力,良好的职业道德,抗腐防变能力强。煤矿中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线就是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各种考验的时候,要抵制住糖衣炮弹的诱惑,为企业提供正面的服务。

二、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的意见

(一)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培训。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是具有很强的政治、政策和业务性。培训工作中需要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把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 保证企业能够优质快速的发展。明确培训工作的任务和重点,获取高效的成果。①要重点把握法律法规的学习,让人员领会到其中的内涵和实质,将其运用在工作的指导中。②对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知识进行主要学习,培训中既要有理论学习,也要安排相关的业务进行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对工作效率有更高的要求,积极探索出新的工作思路,提高自身实际的工作能力。

(二)树立良好的制度意识。将制度权威性充分的发挥出来,工作中每个人都需要自觉的遵守和服从;制度面前做到人人平等,违反制度都要受到惩罚;干部的制度意识中树立保护和关爱的方面,让其均能全面的了解制度并且能遵守。制度在制定出之后,需要严格的进行执行,切合实际的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不要出现制定了制度之后,却还是原来的状态,没有可执行力,确保在工作中有章必循,对工作的顺利展开做保障。

(三)注重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的安全生产是煤矿是煤矿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在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时,应当注重煤矿安全管理。在进行煤矿的安全管理时,一方面应当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管理监督体制。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行政监督制度和用人制度,并建立科学、完善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审核标准,为安全监察和管理提供依据。同时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时,应当深入了解和认真检查煤矿企业各项生产活动,对于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有效解决煤矿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另一方面,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时,应当全面统筹和合理规划,确保安全培训的效果。在进行安全培训前,应当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各类需求进行全面分析,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和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的针对性。煤矿企业制定的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员工的思想和文化培训,让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安全生产理念;同时也包括岗位安全培训,煤矿企业库开展不分工种、专业的大培训,也可以开展同一工种、专业的局部培训,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效,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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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胜利.浅析提高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效能之策略[J].东方企业文化,2013,(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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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兴泰.提高煤矿纪检督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之我见[J].办公室业务,2013,(11):239-240

[5]苏优良.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现代企业文化,2009,(8):86-87.

监察执法煤矿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一、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开展以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咨询台、县领导电视讲话、短信群发、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好6.25土地宣传日活动,全面宣传国务院下发的15号令等土地相关法律条例,专门印发了全国土地日宣传册一万份分发到全县农户手中,在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流动播放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一个月,增强干部群众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

二、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是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要任务。

1、配强了执法人员,夯实土地执法基础

去年,土地执法大队只有五名(三男二女)队员,又肩负局信访、综治、法规监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动态巡查的工作任务,任务多、压力大,现很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建立和实行巡查责任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创造必要的条件。今年共招聘12名土地执法监察协管员,配优配强执法监察队伍。为执法监察大队配备了手持GPS机、摄像机、等专门用于巡查工作的装备器材,购买一些锤子、铁锹等工具,现场制止非法占地行为。

2、强化学习,形成依法管地、用地意识

对参加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努力学习和掌握各方面知识,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同时,抓好县、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相关部门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

3、廉洁从政,创建国土资源局的新形象

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硬任务来强化,切实形成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三、健全网络,合理划分巡查区域,强化执法人员工作职责

把真正热心于土地管理工作的乡(镇)、村组有关同志吸收为执法监察信息员,通过采用村级推荐、中队和镇政府审核、县局审批的方法,共选聘了139名村级国土信息员。对其进行了七天的轮训,明确职责和掌握业务后开展工作,在各国土所门前及国土局门前设立举报信箱,专门开通12336国土资源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安排专人接听电话,有记录登记,接受群众举报。

局统一划定巡查区域,落实巡查人员,努力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明确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明确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人员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城乡结合部实施每周至少二次全面的巡查,并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巡查情况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基层国土所负责对所辖各行政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动态巡查。对全局的土地执法人员分别落实个人的巡查区域,落实每个人的巡查责任。

四、建立违法案件周、月报告等制度。各乡(镇)国土所、土地执法大队巡查人员必须按照土地执法监察有关规定,将检查、巡查结果在每周、月底向局及时报告。报告及报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绝不能隐瞒问题,绝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

五、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奖惩措施

行文下发了《上犹县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等八项制度》,把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国土所和县执法监察大队的重要指标。局依据《上犹县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对在巡查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其巡查责任区内土地违法发案率明显降低,形成违法事实、需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的,应当予以奖励;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造成一定后果,致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正确处理的,要追究巡查人员的直接责任,并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员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处分。

六、部门联动、严厉执法,把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1、部门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执法途径,加强国土监察和公、检、法、房地产、建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发挥各自工作职能优势,形成全县整治违法用地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向政府呈报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和《土地管理突出问题约谈问责办法》两个文件,落实土地管理的县、乡、村三级共同责任, 我县正式行文下发了《上犹县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形成了预防联合、执法联合、行政制约联合,加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联合乡(镇)政府和城建规划执法大队,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到快速处理违章

建筑上,力争把各种违法用地减少到最低限度。受理群众举报后,立即派人员前往现场依法调查取证,对正在实施违法建筑行为的要依法制止,当场下发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新建违章建筑。对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抢建违章建筑,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城建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强制拆除。在每次组织拆除前,周密计划,确保了“拆违”工作万无一失。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今年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专项行动,6月—10月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2008年以来审批的用地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11月份对全县2011发生的各种用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督促用地单位和个人积极整改消除违法状态,为2011卫片执法检查打下良好基础。

今年,全县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经信息员和他人举报、巡查共发现违法行为160起,立案10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3起,通过联合执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8处(面积4200平方米),经县政府批准补办用地手续39宗,收缴罚款58.6万元,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近140万元。

七、我县围绕“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本着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妥善处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全力以赴,圆满完成我县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接到省、市政府关于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我县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且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召开现场调度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此项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同时,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两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

监察、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改、城建、交通运输、林业、农业和粮食、环保、工商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国土局长兼任为办公室主任,抽调业务精干人员统一到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落实该项工作。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覆盖我县的第二年,也是适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二年,比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在省、市的指导下,我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上犹县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我县2011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合理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制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实行限时办结制,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为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县财政拨付了27万元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财物保障。

我县全力以赴,抓紧时间,及时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汇报,向上级及同行虚心请教,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工作,完成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外业调查、内业比对等工作,顺利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并且通过省、市卫片执法检查督查组的多次督查,相关上报数据也已通过了省级审核。

我县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我县监测图斑为82个,监测面积为1450.5亩(其中耕地151.8亩),我县对所有图斑的土地现状、土地用途、审批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核查,根据《规范》的要求,对一些图斑进行合理分割合并后形成52个地块,核查数据如下:

(一)军事用地3块,面积81.6亩(其中耕地8.3亩);

(二)新增建设用地35块,面积1271.87亩(其中耕地97.45亩);

1、合法新增建设用地32块,面积946.17亩(其中耕

地96.25亩)。

2、违法新增建设用地3块,面积325.7亩(其中耕地1.2亩)。

⑴违法新增建设用地中,在2010年6月30日前已获省批准1块,面积315.1亩。

⑵违法新增建设用地中,已报批但暂未获批准2块,面积10.6亩(其中耕地1.2亩)。

(三)临时用地8块,面积65.92亩(其中耕地42.64亩);

(四)其它实地伪变化6块,面积31.11亩(其中耕地3.41亩)。

根据核查情况,我县对违法用地及时有效地进行了整改,根据处理权限,县工业园违法用地由省国土厅进行了行政处罚后已依法获得了省批准。另两宗小面积用地,一宗为公共设施用地,一宗为农村村民拆迁安置房用地,上犹县国土局均已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已组织材料报省批准,对照《规范》,我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23%。

总之,我县在土地执法检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按上级的工作部署,时刻牢记“守土有责”使命,尽心尽力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监察执法煤矿安全论文范文第6篇

发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出处:区纪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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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1585 位读者读过此文 案件审理程序是案件审理部门,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束的案件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呈报审批的案件,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手续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理部门的意见,提请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和执行监督的程序。

1、案件的移送受理

指对已调查结束的违纪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将案件材料移交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复核的程序叫案件的移送。审理部门对移送来的违纪案件,经审查符合受理范围,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具备了移送的条件,决定接受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叫受理。

受理的案件要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2)材料齐备并经过整理

A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呈报审批的案件应具备的材料 B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具备的材料 C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 D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 E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 (3)调查终结的案件

(4)确认构成违纪,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 (5)经有关领导批示同意移送审理

2、案件的审核

指承办人在确定移送或呈报的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后,通过审阅案件材料,补充调查与受审查人谈话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将案件提交集体审议的工作程序。 (1)审核的内容: A、对错误事实的审核 B、对证据的审核 C、对错误性质的审核 D、对处理意见的审核 E、对办案手续的审核 (2)审核的程序 A、指定承办人 B、审阅案卷

一是审阅处分决定和调查报告。a、受审理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籍贯,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处分等。并弄清是否属于共同违纪案件。b、处分所依据的错误事实。c、每个错误的情节,包括: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原因及有关人员的责任。d、移送或呈报单位对该案件性处理意见。二是审阅受审查人的检查及早间材料,有关单位对本人意见的说明。如果是党纪处分,还要弄清有关党组织对该案的定性处理意见。三是鉴别使用证据。主要是:a、作为处分依据的每个错误是否都有证据。b、每个错误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能否把问题证明清楚,得出唯一的结论。c、一个证据本身是否有矛盾,证据和证据之间是否有予盾,证据和证据之间是否有予盾,如果有矛盾,是否得到合理排除,四是对全案材料进行综合分析。a、处分决定,调查报告,受审查人意见,移送或呈报单位的意见,有关党组织的意见之间是否有予盾。b、定性处理是否有依据,引用法规是否准确恰当。五是综合判断是否符合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六是根据阅卷情况作好相应工作。 C、补充调查 D、和受审理人谈话 E、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F、草拟审理报告

3、案件的审议(集体审议)

指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承办人的汇报,集体讨论审核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部门意见的工作程序。

4、案件的批准

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政策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工作程序。对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同意、更改、否定或者继续补充调查的决定。

5、案件的执行与监督

指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将批准生效的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付诸实施的过程。

(1)经批准生效的处分决定,审查结论具有严肃性,一经生效就必须执行。

(2)有关单位在接到上级机关的处分决定或批复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月内宣布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填写《处理决定(含处分决定或批复通知)执行情况回报表》报上级纪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把处分决定及其它有关材料放入本人档案。 (3)对执行的监督

指对已经批准的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及对案件处理的是否正确进行监督。 A、四项原则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有权改变同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二是上级组织(含党委、政府、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做出的处理决定,下级组织必须贯彻执行。三是有关部门党组织应执行上级党委或纪委的建议。四是有关部门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建议应采纳,若有异议在收到建议次日三十日内提出,监察机关在30日内回复。 B、纪律处分人员的限制使用 a、受党纪处分的限制 b、受政纪处分的限制

c、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问题。

违法违纪案件呈报审批应具备的材料县直机关纪检组(室)、镇纪委立案查办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需呈报我委审批作出处分决定时,必须具备以下材料呈送我审理室。

1、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呈报单位并有主管领导的批示)。

2、被调查人所在党委的处理意见(请示)。

3、被调查人所在党支部的处理意见(本人签字,无法签字的需注明原因)及党支部会议记录。

4、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请示)。

5、立案决定书和立案呈批报告(立案报告)。

6、案件调查报告(调查人员签字)。

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盖章,被调查人阅后签置意见并签字,无法签字的需清明原因)。

8、证据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谈话笔录)、个人交代和申首材料、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证据材料中应有:(1)超生小孩的出生证复印件或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材料;(2)结扎证复印件;(3)计生部门证明材料)。

9、被调查人交代、检查材料。

10、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需给予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移交我委审批作出处分决定时,除上述文书外,还需补充起诉书和刑事判决书等材料移送我委审理室(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上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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