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2023-09-23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第1篇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滨政办发〔2009〕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稳定我市就业局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1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创业是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城乡劳动者(以下统称创业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要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

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2009年—2010年,我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特色经济和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为创业者初次创业提供平台,提高创业成功率,每年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2.2万人,每年新增2000人创业,带动1万人就业,努力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1.推行个体经营试营业制度。2010年底前,凡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经营状况良好的引导其办理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登记,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延续1次,有效期6个月。试营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纳入验照管理。

2.取消个人经营出资限制。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3.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规模,改变主体类型,新设为公司的,在名称不重复,主要出资人不变、原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新公司可以保留使用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用语。4.简化个体工商

户登记管理手续。下放登记权限,放宽经营场所权属证明、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制,促进个体工商户快速发展。5.对个体经营登记实行优惠政策。凡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从事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个体经营的,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农民在农贸市场或者当地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6.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持《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定额(每人每年减免4800元)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7.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创业的支持力度。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3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可根据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

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都视为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微利项目贴息对象包括个体经营项目以及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其中,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和残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3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统一提供担保服务。

8.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各级、各部门在城市规划和整顿市容时,要合理安排适合城乡劳动者创业的经营场地;要整合利用社会现有资源,充分利用新城建设、工业园区、招商平台、闲置厂房等,开发市场型、门面型、楼宇型等多元化的创业场地,也可通过政府租赁场地等形式,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对在基地中进行创业孵化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有关政策扶持。

9.实行创业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滨政发〔2008〕54号)规定,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创业者本人属本市行政

区域内就业困难人员、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创业企业招用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与岗位开发补贴期限为: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开业6个月以上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人以上的,可评选出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至2万元,对从“激情创业”中选拔出的优胜者可一次性最高奖励5万元。此项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按《滨州市奖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滨劳社〔2005〕43号)执行。

(二)构建创业培训体系。

1.培育优质创业培训基地。从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中,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创业培训机构作为承担创业能力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每县(区)至少培育2所具有国际标准化“U”型模式教室,教学设备齐全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培训机构。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组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使每县(区)至少拥有5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SIYB教师资格证书的培训教师,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师资队伍。建立创业培训师资资源库,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师资力量,保证

培训工作正常进行。3.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全面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贴。继续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工作机制,按照绩效挂钩的原则,经政府有关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定点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补贴。

(三)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1.健全创业服务组织。各级政府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职能。充分发挥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牵头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咨询顾问团,加快形成创业服务专兼职队伍,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2.完善创业服务内容。根据创业者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项目评估推介的采集和发布制度,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畅通创业项目信息,促进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和创业成功率。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为创业者及被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政策便利;按规定积极提供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服务,吸引人才到新创办企业工作。3.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

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禁止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企业正常经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要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当地扩大就业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创业扶持资金投入、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实施、创业工作推进实效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主要指标,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纳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创业发展规划、创业综合指导、创业培训管理、创业跟踪服务、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创业带动就业效果的考核考评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负责指导创业企业发展等工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创业经营场所的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管理等工作;财政、人民银行负责落实资金、金融信贷支持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劳动

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创业指导和教育等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商部门负责从事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准入登记监管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从高校毕业生创业、失业人员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创业、出国务工返乡人员创业等创业人群中筛选一批创业成功典型,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创业指导专家要给予表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既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更是实现我市教育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

近年来,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教育质量大幅度提高,办学条件极大改善,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进入了从外延型发展向内涵型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但总体来看,我市基础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尤其是个别地方和学校办学行为不够规范,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和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作为“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着力解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中的突出问题

省教育厅在《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七个重点,即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招生

行为、规范办校办班行为、规范考试评价行为、规范教材使用、规范教师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各地要按照上述七个方面的规范要求,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当前尤其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围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收费培训”、“占用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下达升学指标并以考试成绩排名排位”三个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今年底前对这“三个突出问题”整改规范到位。

三、明确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步骤

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取得初步成效。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主要任务:①各地各校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印发至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并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③市、

县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主要任务:①各地各校对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和要求,找问题、查原因;②针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改重点,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期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市里将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组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主要任务是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深入研究分析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清理完善相关制度,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建立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

四、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事,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规范办学行为的

各项工作。市教育局要负责抓好全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指导、督查等工作,部署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查县教育局履行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和市教育直属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县教育局要提出区域内整体推进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市、县监察、物价、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抓好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查处,确保我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扎实推进,收到实效。

严格督导检查。市、县政府目标督查室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问责,对违反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

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市教育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县教育工作的目标考核之中,并与上级项目资金挂钩,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即凡违反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的县在教育工作目标考核时为不合格,并调减其上级给予该县的教育项目资金。那一世范文网

强化舆论引导。各级政府及宣传部门要积极引导、组织各新闻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使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人人皆知,社会各界充分了解,从而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要切实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及时曝光。同时,要注重规范舆论导向行为,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第3篇

一、班组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班组是煤矿管理体系的最小单元,是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最终都要落实到班组、体现在现场。实现班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是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推进企业安全发展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才能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创建层次,开创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二)班组是煤矿企业的细胞,企业的执行力要在班组中体

现,企业的效益要通过班组实现,企业的安全要由班组来保证,企业的文化要靠班组来建设,班组的管理水平决定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班组管理,是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切实加强班组建设,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才能充分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安全高效的完成企业各项生产指标。

(三)班组是团结广大职工的主要阵地。加强班组建设,可以通过班组强化企业对职工的重视、关心和爱护;加强班组建设,可以通过班组及时准确地反映职工的意愿和需求,稳妥处理各类盾;加强班组建设,可以充分发挥班组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班组的民主管理、自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班组。因此,加强班组建设,是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企业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成企

业各项生产任务为目标,以全面开展自主管理和安全诚信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班组管理机制,创新班组管理模式,强化班组安全诚信建设,夯实班组管理基础,增强班组团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实践能力,推动班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企业振兴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具体目标。班组建设要适应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持续、有效地加强班组建设,到2012年,实现以下六个方面的目标:

1、安全方面:杜绝轻伤以上的人身事故,实现班组安全生产“零事故”;90%以上班组达到无“三违”班组创建标准。

2、标准化建设方面: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达到一级水平,工程质量实现动态达标;精品工程率达90%以上。

3、自主管理和安全诚信建设方面:所有班组(职工)达到A 级诚信组织(个人)标准;90%以上班组(职工)达到AA 级诚信组织(个人)标准;60%以上班组(职工)达到AAA 级诚信组织(个人)标准。

4、素质提升方面:所有班组长达到中级工水平,60%以上达

到高级工水平;70%的技能岗位职工达到中级工水平,30%技能岗位工人达到高级工及以上水平。

5、文化建设方面:以建设具有企业特色的班组文化为目标,

通过班组文化的传播,积极塑造班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团结和谐的良好形象。

、品牌建设方面:以“安全质量好、责任落实好、业务技能好、团结建设好、任务完成好”为标准,把班组建设成为安全、高效、优质、文明的品牌班组。

三、组织领导

成立班组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班组建设的宏观协调与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

四、班组长的职责和权力

(一)班组长的职责

1、安全管理职责。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领导本班组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的安全理念,深化安全诚信建设,打造班组特色安全文化,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措施,抓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确保本班职工持证上岗、遵章作业,负责排查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把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2、生产管理职责。负责落实矿及区队下达的生产任务,领导本班组增强“精细、高效、文明”的生产意识,分解落实生产经营任务,科学安排劳动组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搞好现场精细化管理,狠抓节支降耗,提高生产效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质量管理职责。负责领导本班组牢固树立“质量就是安全、质量就是品牌、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理念,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抓好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工作质量水平。

4、其他职责。负责领导本班组的团队建设,争创学习型班组,打造优强品牌团队;做好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关心并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岗位练

和分配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做到自身技能过硬,带头完成工作任务,为班组树立榜样。

(二)班组长的权力

1、安全管理权。有权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遇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拒绝开工或停止生产,以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安全生产。

2、生产组织权。有权根据区队生产目标要求,制定计划,分配任务;有权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合理配置生产资料,科学调配劳动力。

3、考核分配权。有权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和上级规定,对班组成员工作绩效设定考核指标,有权按照班委会研究意见提出本班组职工分配和奖励的主导建议,对违反工区或本班规定的职工提出处罚建议。

4、其他工作权力。有权制定本班组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向区队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推荐副职管理人员、推荐本班组优秀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评先、疗(休)养、学习培训等。

五、班组长的岗位及职数设置

(一)班组及班组长职数设置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为前提,

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根据各单位的专业性质、人员结构分布等实际定编。

(二)班组长职数设置由劳动工资科核定、组织人事科备案。

各单位不得随意组建或撤销班组机构,不得随意增加班组长职数,未经审核、备案的班长一律不得享受相关待遇。确因工作需要组建、撤销班组机构和撤换班组长的,由单位

矿研究后确定。

(三)全矿采掘、井下辅助、地面单位共定编设置班组156 个。其中:采掘单位88 个、井下辅助单位43 个、地面单位25 个。

(四)全矿共设置班长188 名、副班长144 名,其中:采掘

单位设置班长88 名、副班长88 名;井下辅助单位设置班长69 名、副班长44 名;地面单位设置班长31 名、副班长12 名。

(五)基层单位班组定编及班组长职数设置情况见附表2。

六、班组长的选拔、产生及管理将班组长上升一个层次任命,提升一个等级管理。明确班组长资质条件,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和机制,建设班组长后备队伍,开办班组长培训学校,提高班组长政治业务素质。

(一)任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生产指挥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熟悉所管辖的生产系统和主要工种的技术业务。

3、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职工,无不良记录。

4、新聘班组长原则上要具有中专(含普高、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中级工及以上水平,通风、机电、运输专业需具备高级工、技师以上的职业技能。

5、新聘班组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

于一年。确实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且经矿班组建设委员会同意连聘连任的在职优秀班组长,年龄可适当放宽。

6、实习期满的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或从事本岗位三年以上且副班长岗位工作经历不低于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选拔、聘任程序

1、班长的招聘或民主推荐工作在矿班组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2、各单位在招聘或民主推荐班组长前,应召开班子会,拟定招聘或民主推荐方案,并进行公示。

3、发布公告。由招聘或民主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公布公开招聘班组长职数、报名条件和方法。

4、公开报名。采取单位推荐、群众举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每人限报1 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报名地点在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5、民主测评。测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在岗人数的80%,赞成

票超过三分之二者方能入选。

6、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班组长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并公示,公示时间五天。

7、决定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任班长,报矿研究同意后行文下发聘任通知,并办理聘任手续。

(三)后备人选

1、后备班组长与矿聘班组长的产生条件和程序相同。

2、后备班长的职数按本单位班长职数的1:1 比例设置。

3、后备班组长产生后,基层单位需将后备人员情况报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使用管理

、班组长每次聘期为3 年,考评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2、班组长根据考核结果,每年调整补充一次。

3、凡班组长工作调整或岗位发生变动的,需及时对班组长岗位进行调整补充,调整补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空岗期间,可由现职副班长或优秀后备班组长临时替岗。

4、调整补充新班组长,必须从现职的副班长或后备班组长人选中考察、研究及申报,同时要选出新的后备班组长人选,经组织科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履行相关程序,报矿班组建设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聘任。

七、班组长教育与培训

(一)班组长职业生涯设计

由班组长进行自我规划,使其明确自己的学习、成长要求和

目标,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职业生涯规划要形成书面材料,交矿班组建设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依据本人发展情况指导班组长及时修订和调整成长成才规划,把规范目标变成可操作的具体行动指南。

(二)培训管理

1、实施以学历、职称、技术为内容的素质教育工程,通过自培、自考、委培等多种形式,强化班组长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班组长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全面升华班组长的技术、管理、组织、决策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在职培中心加挂“班组长学校”牌子,班组长的培训教育由职培中心全面负责实施。

3、在任班组长和班组长后备人选,每年在班组长学校累计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得于40 学时。

4、班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集团公司组织的脱产培训。

、每年由职培中心下达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作为职工教育培训第一责任者,要积极配合做好班组长培训教育工作,按时、按要求输送班组长参加培训。

6、职培中心要按要求,及时组织职工参加中、高级工技能鉴定,对鉴定不合格的,必须组织重新学习培训。

八、班组长待遇及考核

(一)班组长待遇标准

1、经济待遇

(1)岗位津贴:

采掘单位班长岗位津贴12 元/班,副班长10 元/班;井下辅助单位班长岗位津贴10 元/班,副班长8 元/班;地面单位班长岗位津贴8 元/班,副班长6 元/班。

(2)月度绩效工资:

采掘单位班长月度绩效工资为500 元,副班长400 元;井下辅助单位班长月度绩效工资为400 元,副班长300 元;地面单位班长月度绩效工资为300 元,副班长200 元。

(3)岗位工资:

采掘单位班长岗位工资标准为本班职工平均岗位工资的1.4—1.6 倍,副班长按班长的80%执行;井下辅助、地面单位班长及副班长岗位工资按照本班组岗位工资系数执行。

(4)考核

班组长的安全与质量考核、生产任务考核、工作能力考核等

考核考核情况,严格按照矿安全生产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政治待遇

(1)担任班长一年以上或连续担任副班长两年以上,且满足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的在职劳务派遣工,优先转为全民合同工。

(2)班组长优先参加集团公司和矿组织的学历教育。

3)班组长优先享受外出疗(休)养。

(4)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班组长可优先作为发展对象。 (5)提拔、任用副科(区)级干部,优先考虑班组长。

(二)班组长“一票撤销”制

凡班组长出现下列情况的,一律解聘:

1、严重“三违”或踩“安全红线”的;

2、内班组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或2 起轻伤事故的;

3、班组内出现“三违”治理弄虚作假现象的;

4、不按规定执行工资分配民主公开程序被查处的,或被职工举报工资分配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

5、内班组发生2 起职工偷盗工业物资行为的。

九、班组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学习推广“白国

周班组管理法”,引导和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班组文化,积极塑造学习型、本安型、技能型、和谐型班组,努力打造团结协作、诚实守信的班组团队。

(一)建设学习型班组。各单位善于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完善班组长学习、交流机制,通过开展座谈会、工作会、总结会、现场会等形式,定期总结分析班组长工作情况、交流班组长日常管理心得,努力提高班组整体管理水平。建立职工学习园地,及时组织职工学习上级各类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加大职工学习保障资金投入,为各班组订阅书籍、报刊、杂志等,丰富职工学习内容,鼓励职工积极争当新时代的学习型矿工。

(二)建设本安型班组。以开展安全诚信建设为契机,鼓励

基层各班组积极创建无“三违”班组、安全诚信班组。逐步完善职工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深化形势任务教育、

活动,推进党员示范岗、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和工人先锋号创建。结合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提升质量标准化创建境界,努力实现作业现场环境的标准化向人的行为标准化转变,不断提高班组本质安全程度。

(三)建设技能型班组。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适应性强

的职工队伍为目标,将班组作为技术革新、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能型班组。要在深化现有技能比武、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活动的基础上,把各类竞技活动向技术创新比赛推进延伸,鼓励职工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等竞赛,支持职工参与技术交流、科研攻关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水平。注重发挥劳模标兵的楷模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深化“劳模工作室”创建,把职工的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四)建设和谐型班组。把和谐企业创建延伸到班组。进一

步深化班组民主管理,全面推行班务公开,各个班组要建立完善工时计分、收入分配、自主管理等制度,并广泛征求班组职工意见和接受职工监督,保障职工享有对企业发展、班组生产目标任务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对推荐入党、薪酬分配、推优评选、培养提拔等事项的参与权、监督权。要完善内部互帮互助、谈心交流等机制,做到安全上相互提醒,工作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学习上相互提高。要丰富职工文体活动内容和载体,矿工会与基层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才艺展示、文体竞技等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让职

工保持团结和谐、心情舒畅,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汇聚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在坚

持每季度开展 “六好”班组长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每年10 月组织开展优秀、金牌班组及班组长评选活动。原则上,金牌班组长从优秀班组长中产生,优秀班组长从季度“六好”班组长中产生。

(六)设立班组长节。每年10 月中旬为班组长节,举行优秀、金牌班组及班组长表彰大会,举办优秀班组文化建设论坛,开展领导干部与班组长面对面沟通交流活动,大力宣传推广班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推进班组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七)会议制度。矿班组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

头,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例会,基层区队每月度召开一次,分析前期班组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对策,安排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班组建设重点工作。

十、监督与考核

(一)成立班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小组,在矿班组建设管理

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管理小组由纪委、组织科、工会、工资科等部门组成,纪委为牵头部门。主要对班组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围绕基层单位班组设置、班组长配置、班组工资分配、班组长待遇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二)相关考核

1、对不按照规定和要求履行班组长选拔、聘任程序,而私自设立班组长或副班长岗位的基层单位,除追缴私设班组长或副班组长给予的待遇和津贴、责令撤销外,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 元。

2、凡拟聘的班组长,不是从现职副班组长或后备班组长中选拔、申报的,直接取消其聘任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200 元。

3、安监部(办)、生产部(办)、保卫等部门,每月15 日前将上月基层各个班组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报送至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不及时或报送信息存在虚假内容的,对责任单位或部门主管罚款200 元/次。材料报送后,由劳动工资科严格按照班组长待遇及工资收入管理等相关规定审核各班组、班组长上月工资收入。对未按规定执行班组、班组长工资收入分配的,一经核实,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办事员、工资科负责人和相关的工资审核人员各罚款500 元/次。

十一、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精神,根据《**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和《市直部门(单位)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市机学组[2005]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为目标,创新学习理念、浓厚学习氛围,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富有学习力、创新力、竞争力的干部队伍,为**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总体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在机关内普遍营造爱学习、会学习、会思考、会创造的学习氛围;形成尊重知识、团结协助、和谐融洽的人际氛围;形成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学以致用的工作氛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学习,实现机关干部和群众整体素质的明显提高。力争2007年成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2010年建成学习型机关。

三、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步骤

我局建设学习型机关将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教育启动阶段(2005年8月~12月)。做好普遍宣传、全面发动和实施准备工作。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召开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开展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工作。局机关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创建学习型处室(部门)作出具体安排。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06年1月~2007年12月)。用两年的时间,通过培育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学习型机关创建质量。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下基层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完善创建措施,并加强制度建设。机关内部有50以上处室成为学习型处室,局机关力争成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阶段(2008年1月~2010年12月)。全面深化创建工作,认真实施评估督察,全局各处室都能达到学习型处室、局机关达到学习型机关的要求。总结经验,深化活动,组织考核考评,开展自评、互评活动,认真总结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取得的成效。

四、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具体内容

(一)构建一个体系――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健全现有的机关学习制度,形成全员岗位学习培训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使全局干部和群众能坚持不懈地学理论、学文化、学管理,加强业务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力争到2008年底,全局45周岁以下干部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0、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计算机能力基本达到三级以上操作水平;普通话会话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二)抓好两项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观教育,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牢固群众观教育和廉政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具备良好的执政理念和从政行为,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实质,全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政工处负责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的策划、组织督查及协调工作。

2、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法规和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同时要组织开展办公自动化技能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确保机关干部能熟练使用电脑、并利用网络开展各项工作。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本岗位、本专业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工作水平。综合处负责全局专业知识学习的策划、组织及协调工作。

(三)树立三种理念

1、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引导机关干部和群众牢固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生活习惯,把学习看作是修养、责任、境界。原则上个人自学时间全年不少于200个小时(每天不少于1课时),每年至少通读三本书,精读或研读1-2本书,撰写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不少于一篇。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第5篇

“名师带动”工程实施意见

教育教学的质量,关键在于人才,在于干部教师队伍的建设。为培养一支科研型、专家型的教师队伍,在全校形成人人争做科研型、专家型教师的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跨跃式发展,我校特制定“名师”带动工程实施意见。

一、学校教育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责任和义务。

1、理论学习

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论水平,除完成统一规定的学习材料外,每学年至少要研读一本教育理论专着,记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

2、教学指导

积极参加本单位及镇、区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研讨观摩活动。每学期出示校级以上专题讲座不少于一次。确定帮扶对象,一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带一名教师,做好帮扶工作。

3、课题实验

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要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必须参加学校的立项课题实验,每学期要写出阶段性实验汇报或实验总结交教导处存入本人档案。

4、教学成果

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要认真进行教法、学法的改革,所任教学科的教学成绩应保持在同年级上游水平;每学期至少要向区教研室提交一篇教学论文或教改实验报告或每学年至少要有一篇有份量的文章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含)以上学科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在区级以上教学业务会议上交流。

二、管理与考核

1、建立健全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业务档案,每年按要求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下一次评选的依据。

2、所帮扶对象取得的成绩,记入本人成绩,作为考核依据。

3、对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加大培养力度,组织外出学习

学校对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及帮扶对象加大培养力度,除学校内组织的各种学习外,抓住时机,组织外出学习,吸取从人之长,切实做好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训工作、多出“名师”、快出“名师”。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第6篇

中共双柏县委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年3月27日)

近年来,通过开展团结干事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一气二心三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整体功能明显增强,领导干部精神状态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化、思想不够解放、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班子团结意识不强;学风不浓、玩风盛行、工作作风不实;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任务仍

—1— 显得十分迫切。为切实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委研究,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增强党性修养为关键点,以治庸治懒治散为切入点,以强化监督管理为着力点,着力强化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着力改进作风、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努力建设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作风务实、执政为民的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营造真抓实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本着“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原则,从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入手,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端正作风,把广大干部的心思、精力和智慧凝聚到推动全县科学发展上来,达到思想作风有新提高、学习风气有新变化、领导作风有新转变、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政意识有新增强的目标。

(一)思想作风有新提高。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的发展思路上来,坚持解放思想、

—2— 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二)学习风气有新变化。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学习当做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良好习惯来对待,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学以修身,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形成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热爱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作风有新转变。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树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工作作风有新改进。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解决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廉政意识有新增强。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廉政、清正廉洁的领导集体,努力使领导干部成为责任意识强化、尽职尽责、严守纪律、令行禁止的模范。

三、方法步骤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范围是: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主要围绕宣传发动、学习教育、剖析问题、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十五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从2011年4月开始,到2012年4月基本结束。

—3—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这一阶段是“作风建设年”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基础和关键,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县委的要求,深刻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施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可行。

2.召开动员会议(201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11年4月30日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会议,并邀请县级联系或分管领导、联系本单位的县纪委派出纪工委领导、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领导到会作指导。动员会上,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作动员讲话,要做到“五个讲清楚”,即讲清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本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清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讲清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方法步骤、讲清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措施。

(二)学习教育阶段(2011年5月1日—2011年10月31日)。围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基础,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组织学习讨论(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

—4— 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党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文章,学习州委副书记李兴顺同志在双柏县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及县委张书记在全县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要重点学习《双柏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读本》。同时,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学习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讨论,进一步深化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

2.开展专项教育活动(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开展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项教育活动,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重点要开展好“四个一”活动。一是上好一堂主题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为单位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上一堂党课。二是开展一次学先进活动。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深入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学先进、当先进、赶先进的局面。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编写近年来我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案例,并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惨痛教训。组织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

—5— 部到楚雄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在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学习活动的基础上,全体参学对象要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作风建设年”活动心得体会文章。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文章要经单位党组织书记把关,并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10月25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剖析问题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突出找准问题这个重点,主要抓好六项工作。

1.开展一次民意调查(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0日)。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内容,开展一次民意调查,进一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9日)。针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搞好六项整治,一是以公务外出、公务招待、公务用车等为重点,对机关公务活动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对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对妨碍发展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四是对党员干部私驾公车、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五是对领导干部插手项目招投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六是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乱猜测、乱

—6— 传播等歪风邪气进行专项整治。科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1年11月19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开展上下级组织谈话活动(2011年11月20日至2011年11月30日)。结合创先争优领导点评活动,在坚持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发展对象谈话、党组织与党员群众谈话制度的同时,针对下级党员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上级党组织书记约谈下级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约谈领导干部工作。

4.深入分析查找问题(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9日)。根据民意调查结果、专项整治活动和约谈活动,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等措施,围绕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查找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四查”,即查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查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查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落实的能力、查领导干部遵守民主集中制情况。在查找问题的过程中,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入户恳谈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干部群众的意见,切实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20日)。各级领导班子要以作风建设为主题,于12月20日前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

—7— 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联系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6.撰写剖析材料(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领导班子要统一撰写作风建设分析检查报告,报告要充分反映班子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出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党政主要领导要全程主持报告的起草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作风建设剖析材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剖析材料要经单位党组织书记把关,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于12月31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2年1 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征求意见、查找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主要抓好五项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各级领导班子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为抓好整改落实提供依据。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8— 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经单位党组织书记把关,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建立完善长效机制(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切实管用的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整套务实、管用、长效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

3.办一批好事实事(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2011年3月份,集中解决一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公开承诺办理1至2件实事,重点解决干部作风、工作方式以及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承诺事项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

4.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5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在2012年4月上旬,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群众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单位和个人,要重新进行“补 —9— 课”,按照规定的环节和步骤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搞好总结表彰(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30日)。“作风建设年”活动基本结束时,各级领导班子要对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进行认真总结,于2012年4月25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县委将根据各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双柏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班子负总责,“一把手”是“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负直接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措施具体、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查,有序推进。县委将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加强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敷衍塞责、走形式的,要通报

—10— 批评;对完不成阶段任务的,要责令推倒重来,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明察暗访,务求实效。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期间,县委将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公安等部门抽调双柏县“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组,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党政纪条规进行从严处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点,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特点和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简报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五)注重统筹,抓好结合。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贯穿始终,把专项教育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主题词:党建工作

作风建设年

实施意见

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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