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规划原则范文

2023-09-21

合理规划原则范文第1篇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确立

行政合理性原则确立的原因离不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产生与发展。同时随着人们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及其权利的内在本质的进一步了解, 确立行政合理性原则则显得更为重要。从客观方面来看, 政府行政行为不仅有技术行为, 还包括自由裁量行为。行政法的任务在开始阶段是制定法律去衡量羁束行政行为, 目的只是出于规范作用, 所以在行政法治发展的初始阶段, 行政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空间内是具有相对的自由。社会的脚步总是在不停向前, 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不断得到强化, 导致政府的行政自由裁量也不同程度的扩张, 这种非常态的扩张给人们带来的威胁感越来越增强。因此, 认为在控制政府的羁束行为的同时, 也应该控制政府的自由裁量行为, 只有这样, 才能更好地促进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实施。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科学内涵

在当代的行政体制中, 要较好的推行行政主张, 坚持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原则有重要的意义。要探究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 理解其具有的科学内涵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 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相对唯一性

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 政府行政机关自主评判其行为的合理性有了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通过裁量授权也获得了更多的判断余地。虽然有了更广阔的空间, 但是在经过运用专业知识对不同情况做出判断以后, 始终产生的将只有一个唯一性的、相对合理的选择、决定。

(二) 妥当性

规范行政权力与行使主体所采取的措施之间的合理关系, 是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妥当性的要实现的目的。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 是为了实现政府的既定行政目标, 而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适宜的行政措施。所以, 政府在使用其职能的时候, 应该端正政府的行政目的, 不能违反妥当性原则。

(三) 必要性

要更好的达到法定行政目的, 政府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造成的伤害是最小的, 同时, 还得是没有其他伤害更小的措施可替代。现实中, 政府在采取行政措施的时候往往可以有多样的选择, 因此, 必须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有一定的规范与限制, 以突显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必要性。

(四) 合理的比例性

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来看, 政府行政权力所采取的的措施应该要与目的成合适的比例, 简单说来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前, 所采取的措施、获得的利益和对人造成的伤害之间要进行权衡。在双方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 来更好地处理政府行政权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度

(一) 行政主体过程要走正当程序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程度, 是政府采取的行政行为合理性与否的具体表现, 也是实现法律程序正义的关键所在。所以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使用度, 可采用一下程序:

1.要求政府行政公开, 面向人民群众, 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 只有主动接受来自检查部门、人民群众的监督, 保证与人民利益相关的消息的公开性, 才能更好地推动政府行政主张的实施, 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度。

2.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当政府在作出重要决策时, 应该使其行政行为有充分的理论依据, 在既保证政府行政权力的同时, 又能够切实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以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可信度。

(二) 坚持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不仅是对人民群众个人而言, 也是对政府及其他部门而言。坚持平等原则, 遇到不同情况时, 行政主体应该根据实际情况, 站在区别而平等的角度上解决和处理问题。平等原则要求的是行政主体在采取行政措施时, 不仅在客观上要保持公平、公正, 在主观上也应该符合社会的道德要求, 以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度

四、结语

行政合理性原则不仅是对法律的考量, 也是对社会道德的裁量。因此,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程度的高低有着重要影响。虽然, 绝对的合理是不存在的, 但是对合理的追求不应该放弃。只有在认真落实、贯彻执行行政合理性原则, 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度, 才能真正巩固行政合理性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以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

摘要: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我国实施行政行为的行动指南和基本准则, 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建立和完善行政合理性原则实施的相关法律制度, 充分发货其价值, 巩固其在行政法中的地位。本文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在我国的确立为出发点, 分析了行政合理性原则所包含的相对唯一性、妥当性、必要性、比例性的科学内涵, 探究了行政合理性原则在我国适用, 以实现促进我国行政体制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行政合理性原则,制度,法律

参考文献

[1] 关保英.论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合理条件[J].中国法学, 2000, 06:78-87.

[2] 郑雪芹.我国行政合理性原则之反思与重构[D].中南民族大学, 2009.

合理规划原则范文第2篇

(一) 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

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原则, 在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历史发展中, 它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 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了适应新的情况而出现的一种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法, 当时罗马法中的《裁判官法》对侵权行为中的“不法损害”的认定标准等作了较为具体的阐述, 可以看做是对现在公平责任原则的最早规定, 后来各国才逐渐出现了对公平责任原则的相关规定。 (1) 具体来讲,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 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造成都没有主观上的过错, 但是如果这种损害仅有受害人一方承担有显失公平, 从社会的公平价值理念考虑,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这种损失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公平地分配的一种归责原则。 (2)

(二) 公平责任原则的主要内容

公平责任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在参加各种民事活动中应当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以保证其在民事活动中追求自己合法利益的机会均等, 意思表述自由, 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平。其次, 当事人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 不能让一方过分的享有权利, 也不能让一方过分的承担义务, 公平责任原则的追求就是最大程度的实现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 避免显示公平情况的发生。最后, 当事人要公平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即在适应公平责任原则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分配时, 要严格本着公平的理念, 绝对不能随意减免一责任或者无故增加另一方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 也才能体现公平责任原则的立法之本。

二、公平责任原则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为了使公平责任原则得到合理的适用,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其在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中的独立地位。从80年代中末叶到90年代早期, 我国民法理论界的多位法学家曾就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地位进行过激烈地争论, 但是最终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 (3) 关于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体系中所处的地位, 理论上有三种学说:一是张佩霖教授的完全否定说。他认为侵权法的归责原则应当只有一个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都不应该成为独立的归责原则。 (4) 二是张新宝教授的不完全否定说。首先他主张应当明确否定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 认为不应当将其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等同视之, 其次, 他同时主张不应忽视公平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作用。三是王利明教授的肯定说。他主张公平责任原则由于独特的法律价值和实践作用, 应当成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其在归责原则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应当得到肯定。本文赞同王利明教授的观点, 认为公平责任原则应该是一中独立的归责原则, 其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有其独立存在的证据和理由。

(一) 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之法律依据

将公平责任原则确立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符合民法上的公平理念, 同时也有法律基础。《民法通则》4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就为公平责任原则的确立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基础。我国《民法通则》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可以看作是对公平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的阐述, 是其直接的法律依据。同时, 《民法通则》133条规定:“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 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可以看作是对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实践应用的规定。

(二) 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之实践依据

将公平责任原则确立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是司法实践的需要, 有明确的实践依据。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 然而法律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尽善尽美的调整好各种社会关系, 所以公平责任原则作为对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而出现, 是有实践依据的。在实践中, 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而造成的损害, 列如对于现实生活中高空抛物事件的责任分配, 倘若如果法律没有对此种情况作出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别规定, 就不能适应无过错责任原则, 但适应过错责任原则又将使现实损害由受害人独自承受, 这不但不符合民法所追求的公平原则, 也有悖于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然而公平责任原则的应运而生, 正是为了满足这样一种复杂的实践需要, 使这种无法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具体案件得到解决。

(三) 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之社会依据

从我国社会现实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由于我国目前一系列的社会保险和保障制度尚不是十分健全, 如果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对受伤害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社会保障不能给予受害者及时相应的补偿, 受害人只能单独承担损失。这不仅是受害人不能接受的, 同时也不利社会主义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所以说, 从我国的现实状况来看, 公平责任原则实践中确实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使得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相对合理和公平, 都在双方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不但如此, 它还符合了社会大众扶贫济危、同情弱者的心理, 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

三、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一)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

我国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 对于损害结果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当事人没有过错, 这是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前提, 也是最重要的条件。对于“没有过错”的理解应当从三个方面来看:首先, 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其次, 应当明确当事人双方都是没有过错的, 如果一方有了过错就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分配责任。再次, 如果损失的造成是一方的责任还是双方都有责任无法确定, 且不能随意加以推定, 否则将会违背公平原则。 (5)

2. 有较为严重的损害结果发生。

对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都要求造成了相应的损害结果, 公平责任原则也不例外。而且, 公平责任原则对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的要求较高, 只有损害较为严重, 如果不分担责任有有违公平理念, 且对于发生的损害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这是才可以按照公平责任原则来处理。

3. 对于造成的损害结果如果仅有一方当事人来承担将显失公平。

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的含义和性质可知, 作为一种归责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的弹性较大, 由于其强调的是从公平角度考虑维护受害人利益, 所以其在构成要件的要求上并不像过错责任原则那样严格, 其往往不要求行为人的行为要有违法性以及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等条件, 它的责任分配的依据和基础仅仅是一种民法上的价值理念—抽象的公平性。 (6)

(二) 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的适用现状

由于公平责任原则特点, 不仅赋予了其独特的价值, 同也使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显得难度较大。公平责任原则作为原则要直接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毕竟是一种特殊现象, 而且公平责任原则随追求的公平有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 对于什么是公平, 不同的人完全可以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7) 但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 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而应用越来越广泛, 由于其适应标准的不统一, 从而造成司法中的审判混乱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由于公平责任原则不从当事人的行为来分责, 而是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考虑, 而公平又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 所以公平责任原则在实践中的使用面临着很大的冲击。同时, 法官可以根据此原则来审判案件, 这就赋予了法官较大的司法裁量权, 根据当前我国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也很难将公平责任原则很好的在实践中运用。总体来说, 公平责任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冲击:

1. 造成案件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

由于公平责任原则具有抽象性、不确定性, 它不能像其他法律原则一样提供一种明确的法律结果。它在实践中的应用主要依靠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自由裁量来判决具体案件, 因此, 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就会发生。由于公平责任原则在适用上要达成共识确实很难, 这也就给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合理运用增加了难度。

2. 法官的自由裁量问题

司法实践中, 具体案件是否应该适应公平责任原则, 如果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实际情况的认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分配等都只能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所以, 公平责任原则的出现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这就要求法官的职业素质必须要过硬, 职业道德必须得过关, 否则极有可能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由于法官的个人原因导致责任分配的不公平, 从而使一方当事人无故承担更多的责任, 这就与公平责任原则所要追求的价值理念相背离了。

3. 肆意扩大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由于公平责任原则的概括性和特殊法律价值, 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作用, 对于那些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的, 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适应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损害, 也许用公平责任原则来解决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了。但是, 这也就为公平责任的滥用埋下了隐患。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是应该符合严格的条件的, 其具体的条件前文已经论述, 在此不再赘述。所以, 并不是所有的不能适应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损害都可以适应公平责任原则来解决, 但是实践中滥用公平责任原则来判案的例子时有发生。

四、公平原则合理适用的探究

(一) 探究公平责任原则合理适用的重要性

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项较为特殊的归责原则, 由于它在理论规定上具有一定模糊性和概括性, 所以, 在实践中极有可能被滥用, 要求对其加以严格限制, 否则就会适得其反。但是, 公平责任原则又有灵活性, 如果限定其适用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情形, 就会使其失去活力, 而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因此, 在具体实践案件的解决中不能盲目的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应当严格按照其适用条件来以及案件实际情况来加以考量。这样才能使公平责任原则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二) 具体方法之探究

1.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应该严格按照它的适用条件进行。

即要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调整范围之外, 且如果损失仅由一方当事人承担又明显不公的情况下, 才能考虑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严格执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是其能够得到合理适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假如掌握不好就会导致公平责任原则的肆意滥用, 不但违背了公平责任原则所追求的公平理念, 还可能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局面。

2. 严格控制公平原则的赔偿范围。

公平责任原则是让都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双方来分担损失, 这跳出了传统公平观的桎梏, 转而从一个新的利益平衡点寻求公平, (8) 所以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承担范围要严格控制。公平责任原则由于其责任分配依据是抽象的公平理念, 而责任分配双方又都没有过错, 它的主要目的是对受害人进行一定扶助, 避免受害人独自承担损失这种极为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所以不能肆意扩大它的赔偿范围, 一般应该将其范围限定在物质赔偿的范围之内, 不应涉及精神赔偿, 否则将与公平责任原则的立法初衷背道而驰。

3. 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确保责任分配公平公正。

公平责任原则由于它的规定的概括性和模糊性, 使得它的适用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 所以法官的职业素质就显得格外重要。公平责任原则的责任分配需要严格考量众多因素的影响, 包括:当事人的收入情况, 教育水平, 社会地位等等。这些因素的考虑除了要求由大量的证据外, 还要求法官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职业素质, 对这些情况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 从而合理地分配当事人间的责任。所以, 法官应该加强这方面的专业培训, 提高整体素质。

4. 判例的合理应用。

毋庸置疑公平责任原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的僵硬, 但是由于法官的自由裁量其适用中难免会加入较多主观因素, 导致同案不同判, 不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而我们知道, 判例最大的特点也是优点就是能够实现同案同判, 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由于历史原因, 判例法没有成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本文认为, 在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方面, 可以适当参考判例法。由于我国的现实状况, 我们不必建立像英美法系那样的判例制度, 赋予判例严格的拘束力, 而应汲取历史经验被借鉴大陆法系的做法, 认同判例的说服力价值, 将其作为民法的补充渊源。 (9)

摘要:公平责任原则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实践需求发展起来的, 其在现实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多, 人民法院运用公平责任原则审判民事司法案例的情况也趋于常态化, 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力求通过对公平责任原则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的分析为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地位提供证据和理由。同时, 也试图对公平责任原则的合理适用进行探究, 以求发挥其正当的法律价值, 达到更好的法律效果。

关键词:公平责任原则,独立性地位,实践适用,合理性探究

参考文献

[1] 胡加强, 苑敏.民法学[M].上海:科学出版社, 2008.15.

[2] 张新宝.侵权行为法原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3] 张佩霖.中国民事法律理论与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2.

[4] 毛黄丰.公平责任原则刍议[J].西安欧亚学院学报, 2007 (03) .

合理规划原则范文第3篇

摘 要:城镇化是传统乡村型城市向现代型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经之路,开展I型小城市试点建设,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D县于2017年入围山东省I型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D县应坚持以利民便民为核心目标,抢抓省I型小城市试点县机遇,积极对接上级政策,解决城乡建设问题,使城镇化建设真正取得成果。要想破解难题,就要正视D县建设的现状,分析其建设I型小城市面临的困境,从而为下一步的解决问题提供思路和对策,例如:科学合理规划城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打造城市特色品牌、加强文化事业建设等。

关键词:D县;I型小城市;困境;对策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其中Ⅰ型小城市是指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1],目前我国有超过1 800多个城市属于小城市,中国县级以上城市的比例超过85%[2]。小城市建设在城镇体系建设中举足轻重,对于转移农业人口、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深远影响,小城市的发展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部分,是中国发展的潜力和动力。

D县地处山东省西南部,是黄河流经山东境内首先要经过的地区,总面积1 370平方公里,拥有1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计407个行政村(居),总人口86.7万,其中城区人口39.21万。2017年1月6日,D县成功入围山东省15个新的I型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末D县城镇化率为47.02%,比2011年末提高了11.52个百分点。作为历史可以追溯到夏朝的中原文化丰厚的小县城,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城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但城市规模和特色城市品牌建设仍有待加强,个中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一、D县现状及建设I型小城市的困境

(一)基础设施落后

D县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道路狭窄、交通拥堵。城区内东西向主干道大都是老路,并且隨着经济的发展、交通工具的升级,主干道几十年来未有拓宽,有的甚至只有双向四车道。并且随着城区车流量的增加,道路规划时为了给机动车提供车道和车位,挤占了非机动车道的位置,给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二是排水系统差。该县降雨多集中在夏季,几乎每年的夏天当地居民都要经历一次甚至几次“城区看海”,然而中国城市内涝问题由来已久,如何积极探究新型排水技术等手段也是很多城市需要思考的问题。三是车站位置不合理。城区内最大的车站位于五四路与黄河路交叉口的西北角,作为两大主干道,该路口本身车流量就极大,车站安排在此处,极易在上下班高峰期发生交通拥堵,难以保证居民的正常出行。四是火车站处境尴尬。D县是山东省辖县,火车站却隶属河南省郑州铁路局管辖,郑州铁路局无谓为别省的火车站投入精力和财力进行升级改造,本省铁路局又无权管辖,导致几十年来该县火车站一直疏于建设,目前也仅有一台自动取票机。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截至2017年底,D县第一、二、三产业构成比为8.44:58.41:33.15,户籍人口为86.7万,常住人口74.51万,其中农业人口47.49万,占常住人口的63.74%。人口占比一半以上的农村居民,大都以种地为生,但农业构成比仅为8.44,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凸显。且该县的土壤以潮土为主要土类,适宜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种植,农作物单一、投入成本高回报少、经济作物的种植率偏低、缺乏其他创收途径、产业转型升级困难等都是当地农村居民难以富起来的原因。反观D县的工业产业,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51家,其中能源化工产业企业65家,又以龙头企业S集团一家独大,仅2017年就缴纳税金45.84亿元,占当年全县税收收入的80.12%。过于依赖化工企业的城市特色,导致了工业产品的单一与污染严重并存。D县境内发现的可利用矿产资源有石油、天然气等,也相应地建立了P采油厂对石油进行勘探挖掘,但D县境内的石油资源并不算十分丰富,再加上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采油厂的前景堪忧,利用石油创收绝非长久之计,新旧动能转换迫在眉睫。而D县的第三产业多年来未能成为该县的主力产业,缺乏旅游资源、招商引资困难、创新发展动力不足的现状,使其很难形成规模化的高新技术产业区。

(三)缺乏品牌意识

D县历史和文化源远流长,头衔众多,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却未能依靠悠久的历史或当地的特色形成自己独特的城市品牌标识。近年来该县人民政府致力于打造“富强魅力幸福D县”的城市品牌,但成效并不十分显著。一方面是缺乏独特的城市象征性标志,视觉上无法深入人心;另一方面是未能做到有意识地利用公关、广告、其他商业和交流手段对城市品牌进行推广。城市品牌形象的建立离不开这个城市所有人的行为的实施,这就需要当地居民对城市品牌有熟悉度和认可度,否则就是一个失败的城市品牌。同时,拥有良好的城市品牌对招商引资具有极大的推动力。我国城市建设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难,D县也不例外,要想吸引资本,就要建立全体市民的品牌意识,打造优良的城市品牌。

(四)生源外流严重

近年来D县发展不可谓不显著,但经过观察,当地仍存在脏乱差的路面街道、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随意被破坏的公共设施等等,这些都在提醒我们不仅要抓经济建设,更要搞好文化建设。根据2017年的数据显示,D县境内有高级中学2所、初级中学23所、小学144所、幼儿园492所、特殊教育1所、职业教育3所、民办教育14所,当年的在校生共181 085人,共有教职工10 967人。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十分上心,但在该县求学者众多、教学质量与外地相比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很多家长选择在孩子中学时代便送其去外地上学,生源外流严重。

二、D县建设I型小城市的对策

(一)科学合理规划城区

城市总体规划处于城市规划和筹备过程的初级阶段,可为城市的更好建设和管理提供可靠依据。I型小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的城区规划,符合因地制宜思想的同时又要体现城市特色。城市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进行聚集式发展,最终达到创新性和可持续兼具的发展。按城市自身的特色和现状,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合理设计交通运输系统,城市形成一个整体有序的布局,最终形成工作、住宅、交通和娱乐四个功能区域。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老旧的基础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新换代,同时注重对基础设施的维护。基础设施作为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基础,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包括为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和居民生活创造共有条件和公共服务的设施。先进合理的基础设施,可以成为城市发展的坚实基础;滞后的基础设施建设,则会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

(三)调整产业结构

应当注重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厚植工业优势,加快培育农业“新六产”,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增强发展后劲和活力。

(四)打造城市特色品牌

城市品牌是指城市品牌融合城市的独特特征、历史文化沉淀、产业优势等差异化的品牌元素,既能展现城市的综合实力,又有助于城市推广其形象。城市品牌的创立在最初应当规划一个蓝图,即战略规划和调查研究,紧接着应当有精准的城市定位和目标市场,然后是有步骤的规划开发和推广实施,最后要设立专属机构监督和管理城市品牌的日常运作。就D县来讲,目前已经提出了“建设富强美丽幸福D县”的奋斗目标,下一步就是围绕该目标着力打造城市品牌并加强宣传,使城市品牌意识深入人心。

(五)加强文化事业建设

城市居民的素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影响着这个城市的发展前景。如若一个城市的居民自我约束意识良好、注意爱护公物、举止优雅言行妥当,不仅能够体现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发展,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有力推手,更能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城市的建设离不开人,离不开人的努力和付出,而优秀的人才会使这种努力事半功倍,这需要一个美丽、有序、充满活力的城市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成就人才。当地政府应当加强文化事业建设,加大对文化教育事业的投资,使更多的人才被D县吸引并愿意留在D县、建设D县。

三、结语

I型小城市试点建设是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开展I型小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有利于农业人口向市民人口过渡,推动D县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当前该县经济发展正处于升级改造的重要时期,將传统特色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对新兴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既能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助力,又能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可靠途径[3];既能促使工农业回暖复苏,又能发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既能加快聚集三大产业,又能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该县推进I型小城市试点建设,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J].上海城市规划,2014(6):159.

[2]胡小武.中国小城市的死与生:一种城市问题的视角[J].河北学刊,2016,36(1):159-163.

[3]宋英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黑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思考[J].对外经贸,2017(7):6-7.

收稿日期:2019-05-20

作者简介:俞岳(1989-),女,山东东明人,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合理规划原则范文第4篇

一、课前:基础与预习

高中物理学习需要扎实的基础知识作为支撑, 因此, 学习过程的前端环节也需要花费时间打好基础。高中物理的每一个章节在深入学习之前, 都会讲解一些需要用到的概念、定义等, 理解掌握其物理含义以及应用, 是物理学习的基础步骤。通过加深对基础知识的记忆和掌握, 在后续的学习中能够快速地理解更加复杂的知识点, 也能够在解题时迅速抓理解题目信息, 抓住重点, 理清解题思路。在对基础知识进行记忆时, 对于其深层含义一定要着重理解, 因为这些信息往往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物理现象的变化条件, 体现事物之间的区别与联系。[1]例如, 教材中对于“功率”这一概念的解释将时间限制为完成做功所需要的时间, 而不能简单地定义为“功率等于功与时间之比”, 需要仔细分辨清楚。又例如楞次定律中:“感应电流方向具有这样的性质, 即感应电流的磁场总是阻碍引起感应电流的磁通量的变化”。这里说的“阻碍”不是指完全阻止, 而是说:原本的磁场增强时, 感应电流磁场与原磁场方向相反。磁场减弱时, 感应电流产生的磁场方向与原磁场相同。物理知识中, 有很多概念定义的细节说法往往凸显其本质, 需要加强注意, 正确理解。

除了打好基础之外, 学生可以利用一定的课前时间对学习内容进行预习, 熟悉其内容的主要知识点、重难点, 积极探索问题, 将难以理解的知识点着重记录。从而在后续学习中进行针对性的突破, 迅速掌握。

二、课堂:听讲与自学

物理世界浩瀚如海, 高中物理的知识也非常复杂深奥, 因此, 在高中物理课堂学习中, 需要有目的、有选择、有计划的进行训练学习, 而不是一味浪费时间埋头苦干。在课堂时间内, 学生需要规划好接受教师讲解和自主学习这两部分学习时间的关系, 在学习时间安排上要注意运用合理的学习方法, 才能事半功倍。

在进行课堂学习时, 学生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听讲, 并且要能够对教师讲解的内容进行分析整理, 分清主次, 对关键部分进行重点理解。另外, 作为课堂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要利用好时间做好课堂笔记, 记录教师讲解的重点和自己理解的难点, 课堂知识结构和解题方法等, 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由于课堂时间有限, 学生可以对课堂内容进行简单记录, 再利用课后时间进行完善丰富。同时, 除了理论课程之外, 物理实验课程也是物理学习的重要环节。课堂上要注意听清教师对实验内容、方法、原理的讲解, 并花费一定时间进行独立思考, 掌握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 更重要的是培养探究性思维和逻辑思维。

在课堂上, 除了被动接受教师的讲解, 学生还需要分出时间进行自主学习, 反映在课堂活动中, 主要是对教师讲解内容要形成自己的理解并且记录下来。在学习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 提升学习效率。除了知识的掌握, 更加要注意对自己物理思维的培养, 经常进行独立思考, 勇于提出质疑。

三、课后:反馈与总结

课后学习环节主要是对课堂内容进行反馈和总结, 实现由知识到能力的转换。课后作业和练习作为对课堂学习进行验证和反馈的重要手段, 尤其需要学生合理安排好时间, 既要保证课堂知识得到有效练习运用, 又要避免花费过多时间, 影响其他环节或学科的学习。因此, 在课后练习中, 除了保证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之外, 最好再针对性地对教师提到的重点内容和自己理解上的难点进行重复练习, 在解题时着重于知识点和解题方法的掌握。[2]

在课后, 由于不再有教师全程指导, 因此课堂笔记成为回顾教学内容的重要方式。通常对于课堂上记录的笔记要进行完善和整理, 结束阶段学习后, 还需要对笔记进行知识结构的梳理, 定期回看, 并且针对已经掌握和尚未掌握的知识点进行反馈, 总结经验。在笔记记录和整理过程中, 要注意归纳物理知识之间的联系, 总结学习经验和解题思路, 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这样才能举一反三, 切实提高学习效率。

四、结束语

高中阶段物理学习相对比较困难, 很多学生不能合理规划学习时间, 导致学习效率低下, 失去应有的学习意义和效果。为了避免出现这种问题, 学生应当在课前、课堂、课后的等阶段安排好相应的学习内容, 合理分配时间, 着重掌握重难点知识, 总结学习方法和学习思维, 全面提升自我能力。

摘要:进入高中以后, 学生学习任务加重, 学习压力也明显加大。尤其是对于高中物理来说, 知识量变得更加庞大, 知识点学习起来也更加繁杂困难, 很多学生在学习中往往感觉时间不够用, 花了很多时间在学习中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效果。究其原因还是在时间的规划上存在问题, 导致学习效率低下。本文主要针对物理学习中课前、课堂、课后三段时间的合理规划进行了探讨, 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关键词:物理学习,学习时间,学习方法

参考文献

[1] 蔡思成.提高高中生物理学习效率途径的探讨[J].读与写 (教育教学刊) , 2015, 12 (12) :174-175.

合理规划原则范文第5篇

人活着不应该庸庸碌碌,要有理想,有勇气,有追求梦想的毅力与恒心。大学是人生中最灿烂美好的年华。为了不虚度光阴,为了不使以后自己为这四年的碌碌无为而后悔,为了不让自己被现在这安逸的生活冲昏了头脑,所以,我决定,以冷静的头脑,高度的热情,为这四年的生活做一个全面的规划。

第一章:试探中的大一

目标:努力适应警院生活,提高人际沟通能力。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适莽苍者,三餐而返,腹犹裹然,适百里者,宿椿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首先,脚踏实地地学习基础课程是必须的,大一的学习是大学四年的基础,要有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得大学的学习变得相对轻松。大一只是又一段人生的开始,在这里,我将为我的未来奠下基土,努力学好专业课,勤奋探出人生路。只为着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永远都只有根基稳固的大厦才能在风雨中坚挺依旧。

同时要和师哥师姐们进行交流,学习他们的经验,大学不同于高中,只知闷头苦读是不行的,你要学会交际;当然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增加交流技巧也是必须的。

大一应当有最充裕的课余时间,是提升自我各项能力的最佳时期,所以不要在空闲的时候无所事事,去尝试,去探索。

第二章:定向中的大二

目标:提高综合素质,冲向美好明天

在这一年里,既要稳抓基础,又要做好复习司法考试的准备,并要把一些重要的高年级课程逐一浏览,以便向大三平稳过渡。大二里需要通过三次重要的考试: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和汽车驾驶证考试。在这段时期,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获取这三个科目认证证明来充实和丰富自己的生活,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在这个时期,我们也应考虑清楚未来是继续深造还是选择就业,了解相关的应有活动,并以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为主,通过参加学生会或社团等组织,锻炼自己的各种能力,同时检验自己的知识技能;可以开始尝试一些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要具有坚持性,最好能在课余时间后长时间从事与自己未来职业或与法本专业有关的工作,提高自己的责任感、主动性和受挫能力。

大二的时光是相对充足的,然而,有一点是很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在适当的时刻学会放弃一些次要的东西。“如果你企图无所不知,那你将一无所知。”一位哲人如是说。是的,生命的小舟载不动太多虚无的希冀和渺茫的幻想。在大二这段时间里,我们基本上为我们日后的发展定了方向,所以大二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章:冲刺中的大三

目标:备战司法考试,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只要执著于我的选择,我的人生将会与众不同。我想,在大三这一年,会是漫长而艰辛的,但也会是最有收获的一年!昨天已经成为历史,只要抓住自己所拥有的,坚持到底,就必然会有回报!

当然想要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必须尽力去提前学习大四的相关法律课程;另外,尽力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甚至更高,以提升自我。我坚信:当我能够通过司法考试的时候,当我能够说出一口流利的英语的时候,当我你能够写出精彩的法律论文的时候,我也必然能够战胜自卑和胆小,我也必然能更具有实力!

大三,是不断完善自己的关键阶段,是进一步提高的过程,坚持,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成功就在那最后的一瞬等着我们!

第四章:扬帆中的大四

目标:全力通过司法考试,专心考研复习

终于,到大四了,大学生活似乎已经到了尾声,这段奏鸣也迎向了最后的高潮。在前三年的学习和生活的积淀中我已掌握了许多,也许未必首屈一指,但对于三年的努力,我坚信会有回报!当然如果没有通过司考,也不会气馁,因为我还有最后机会——考研。在这个知识主宰社会的时代,我知道:考研成为热点,研究生成为真正的人才,本科生竞争实力并不是最突出的了,所以考研这件事从大一开始就已成为追求的目标,我想用我三年积累的知识、十几年不懈的努力,可以勇战研考!不畏缩,不放弃!

到大四了,也是准备毕业论文的时候了,这是对我大学四年学习的一个检验,依据各方经验,这个时候是千万不能马虎的,这关系到我们能否成功毕业的问题。

到大四了,也没什么可犹豫的了,我想这时候一切都为了明天,一切都为了未来,我已然长大!

末章:中警院,我的大学,我的家!

中警院是我终于放下高考重担,第一次开始追逐自己的兴趣、理想的地方;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有机会系统性地接受法学教育的殿堂;是第一次可以拥有较高的可塑性、集中精力充实自我的成长历程。

我愿:播种思想,收获行动;播种行动,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

没有兢兢业业的辛苦付出,哪里来甘甜欢畅的成功的喜悦?

没有勤勤恳恳的刻苦钻研,哪里来震撼人心的累累硕果?

合理规划原则范文第6篇

1 绿化造林规划设计的具体内容

1.1 绿化造林规划设计的原则

进行绿化造林之前要先做好相应的规划与设计, 这直接决定着造林的成功与否, 而且无论是对道路、河道、公园还是庭院的绿化, 都要进行提前的设计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 具体的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1.规划设计的主要原则。首先要因地制宜, 选择合适的地区来种树, 这些树种也要经过严格的挑选, 选择生命力强, 适合本地区的树种才是最重要的, 在选择的时候应该优先选择当地的树种, 这样成活率比较高, 如果引入外来的树种应该先进行一定的试验, 试验成功之后才能够进行种植这样也能够丰富当地的树种资源。由于植物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因此进行种植的时候要发挥出植物的特点, 让这些植物群能够相互的依存与制约, 从而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系统。

1.2 设计理念与构思

由于树种的类型不同, 因此对它们的用途定位也不相同, 一些树种是用来对道路进行绿化, 这些树种的设置就是通过绿化配置进行的, 然后再对道路的环境进行一定的修饰, 或者可以改变道路的整体路线, 选择植物花叶相映, 层次分明的景观方式, 在高速公路的道路绿化设计就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原则, 从绿化的角度出发, 让这些树种的分配更加合理、协调。其次是对河道的绿化。河道的绿化与道路绿化不同, 沿岸会有统一的绿化带, 这些都是由特定的规模的, 并且呈现出线型的特点, 也可以与江南一些水乡地区一样, 呈块状的分布模式, 如果有景观的话还可以与景点进行配置, 让游人能够在景点的地方进行观赏。

1.3 造林管理技术设计

在造林绿化的中期阶段, 要进行定期的施肥工作, 及时的对土地进行追肥确保一年之内施肥两次, 主要以农家肥为主, 还要结合土壤以及树的情况将各种化肥混合使用, 还可以采用人工的方式将药剂掺到水中进行喷洒, 就能够达到一定的防治效果, 对于需要修剪的树种, 要按照一定的原则来修剪树木, 对树的生长起到抑制的作用, 还要充分结合树的自身生长情况来去掉细小的树枝, 保留粗壮的树枝, 对树木的生长有一定的好处。

2 树种合理配置问题分析

对树种的配置要做到足够合理, 还要考虑到美观与经济相结合, 绿化造林的主要目的是美化并且要保护环境, 这样才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些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这就是绿化造林的最主要目的, 对树种进行配置的时候也要考虑到这些方面, 对树种进行配置的时候要考虑树木的特性与环境相符合, 在生物学的角度来分析, 树木的外形、寿命以及结果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 因此在选择树种的时候, 这些树种的特性要与环境相符合, 这样就能够增加绿化造林的整体效果, 同时在不同建筑物前进行树木种植的时候要选择与建筑物相符合的树种, 这样能够达到与建筑物相匹配的效果, 在生态学的角度分析, 这些树种会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适应能力, 要做到因地制宜, 对于树种是否喜光、耐寒、土壤的干湿度以及酸碱度都要进行一定的了解, 这样就能够有效防止出现病虫害的情况。同时还要根据四季的变化来进行色彩的调和, 不同树木的花果也不相同, 它们都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因此在选择树种的时候不能够选择相同时期并且色彩单一的花果, 否则就会感觉十分的单调, 要在不同的季节选择不同的花果进行交替出现, 让每一个季节都有独特的风景。

结束语

主要对绿化造林规划设计及树种合理配置的问题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 绿化造林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要想让绿化造林计划更加顺利的进行, 就要提前做好绿化造林的设计与合理配置, 这才是确保成功的关键, 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多注意该方面的问题, 合理科学的搭配树种, 从而确保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些帮助。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 因此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提高了, 城市绿化造林的计划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要进行绿化造林以及树种的科学配置, 首要要了解不同地区的绿化要求, 然后才能够设计不同的造林模式, 只有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规划, 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本文就对绿化造林规划设计及树种合理配置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绿化造林,规划设计,合理配置,分析研究

参考文献

[1] 郑丽艳.绿化造林规划设计及其树种合理配置探索[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6 (26) .

上一篇:相爱恨早范文下一篇:烹饪专业自我总结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