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范文

2024-08-12

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2010年突出抓好八项工作:

一、规范行为,加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二是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做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化三项教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县、乡本级案件、七所八站等部门案件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查办工作力度,注重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商业贿赂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教育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加强信访窗口建设,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优化信访举报环境,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

三、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创新阳光投诉、听证质询等民主评议活动方式、方法,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促进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四、创新机制制度,关口前移,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四项改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积极构建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防腐保廉提效机制。扩大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范围,规范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等各环节,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发挥职能作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大力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发挥环境投诉举报中心作用,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四是推行企业收费公示制度。五是推行县工业园区封闭管理制度。六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七、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工地活动。协调配合县评剧团创作一台精品廉政文化节目。

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

通知

建城〔2006〕116号 (2006年5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日常生活,影响面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一段时期以来,由于一些地方出租汽车市场不规范,行业管理薄弱,企业经营不规范,出租汽车司机负担较重,引发了部分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为做好当前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切实解决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要进一步落实省长、市长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建设、交通、财政、发展改革(计划)、价格、公安、监察、纠风、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审计、质检、环保、信访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化解油价上涨的影响。要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深入行业基层,及时了解出租汽车司机思想动态,掌握群体性事件苗头,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处置工作,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对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地方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设立并公开出租汽车司机举报投诉电话,畅通司机合理诉求渠道。

为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近期各地区、各部门不得采用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出租汽车企业兼并重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市场投放新的出租汽车运力和进行经营权拍卖,今后确需投放的,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要求,做好出租汽车经营权清理整顿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出租汽车在行驶线路和运营等方面的限制,不得在车辆更新时强行提高出租汽车排量标准。

二、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

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运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关系,切实保障出租汽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国办发[2004]81号文件规定,向司机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等项费用的,必须限期全额返还,拒不返还的,要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公司的成本核算管理,根据市场状况、司机劳动强度、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科学核定出租汽车司机承包费和管理费额度。要通过加强企业成本管理,降低出租汽车公司向司机收取的管理费或承包费等费用,规范折旧费用计提等行为。企业不得强制要求出租汽车司机缴纳各类协会会员 1 费、资格培训费、资料费、报刊杂志费以及购买防盗网、机油、行驶里程记录仪、gps设备、坐垫椅套等产品,不得指定出租汽车维修厂家,强制司机购买各类商业保险等。

三、清理整顿对出租汽车的各类收费

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4]100号)要求,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不得向出租汽车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业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对出租汽车收取公路客运附加费。对于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要本着稳定出租汽车运营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或给予适当减免。涉及出租汽车的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发布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4]6号)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提高征收标准。制止重复检验检测和收费行为,除机动车安全检验等机构依法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检验并收取检验费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对出租汽车进行各种强制性的安全、性能等检验检测并收取费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出租汽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所收取的检验费,要严格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9月底前,向社会公不涉及出租汽车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凡公示以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出台新的面向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

四、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要把打击各类车辆非法运营作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城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交通、工商、监察等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运营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彻底清理非法运营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伪造运营证照的客运车辆,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运营的社会车辆;二是依法查处和取缔有组织的“黑车”运营团伙;三是严肃处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四是健全打击“黑车”的执法队伍,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为出租汽车的正常运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秩序。

五、合理调整出租汽车运价

对于成品油价格上涨导致出租汽车增加的运营成本,主要通过依法调整运价和计价结构、收取燃油附加、减少收费、降低企业承包费等措施,由政府、企业、司机和消费者合理分担。对于需要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的,要严格依照《价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履行相关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各方特别是出租汽车司机和消费者的意见。要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采取适当调整起步价、单位里程价,调整起步公里,调整返程空驶、等候延时、特殊时段运价,收取燃油附加等措施,及时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运营收入造成的影响。针对调价措施尚未出台或运价调整后一段时间内司机收入减少等情况,各地要督促出租汽车公司采取降低企业承包费和管理费等方式,稳定出租汽车司机的收入。

六、适时采取临时性补贴措施

油价调整初期,在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等措施未到位前,由中央财政给予出租汽车司机适当临时性补贴。中央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后,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形式,及时拨付 2 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落实补贴的实施工作。要制定具体补贴办法,确定补贴对象、方式和额度。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出租汽车司机给予适当临时性补贴,以稳定司机收入,保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七、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0号)要求,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列入2006年纠风工作重点,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要科学合理制定涉及出租汽车的限时、禁行、禁停、禁止上下客等交通组织措施和政策。在机场、车站、码头、饭店、宾馆、商场、文化娱乐中心等公共场所适当增加出租汽车停靠站(点)。对出租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注意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纠正。对不影响安全畅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要更多地强调宣传教育,不能简单粗暴,以罚代管。对出租汽车司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不得附加收取公告费、登报费、拖车费、学习资料费、培训费等费用。

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1. 关注女生需求,以切实为女生服务为使命和目标,提高女生道德修养,维护女生切身利益,丰富女生校园生活。

2. 从日常工作与生活入手,切实关心在校女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并帮助其解决困难。

3. 开展举办有关心理健康和礼节、礼仪、社交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竞赛活动,培养大学生勤奋踏实的品质并增强其礼仪社交的能力。 4. 开展各种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审美观和保健意识的讲座、培训。

5. 通过举办女生节等一系列活动,展现当代女大学生的风采,提供女大学生活动的舞台。

6. 树立健康女生形象,代表女生利益,组织女生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7. 每天进行女生宿舍内务检查,督促女生卫生清扫,组织进行宿舍内务评比。

8. 关心女同学,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种以“自强、自尊、自立、自爱”为主题的女生特色活动。

9. 采用一定的活动形式加强男女生之间的交流,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2.调查研究本单位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的状况,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顿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组织本部门干部监督检査本单位各行政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决议情况,并依照国家法规法规、政策决议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4.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关于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

6.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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