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工作汇报范文

2024-06-30

执法部门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一、什么是街头摊贩占道经营

研究“占道经营”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占道经营。不难发现,在政府部门的公告,电视、报纸的新闻报导中,“占道经营”一词几乎总是与“集中整治”、“治理”、“取缔”等词语同时出现。城市管理部门清理整治的占道经营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沿街店铺利用门前空地或道路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二是街头摊贩利用路边空地或广场等公共空间从事简单的商品交易的行为。本文主要将第二种情况,即小商小贩在城市街头的贩卖活动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相关的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公共利益辨析,其原因有三:一是根据相关的统计资料显示,

在发生的占道经营情况中,90%以上为小商小贩的街头贩卖活动;二是占道经营治理中所积累的矛盾和出现的暴力抗法等问题也主要来自于对街头摊贩的取缔行动中;三是街头摊贩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无法进入正规部门就业的弱势群体构成,关注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对其所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进行研究,对于在城市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及其选择原因的基础上,本文给出“街头摊贩占道经营”的定义:城市无稳定职业者为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利用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所从事的小规模的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和保护的商品经营活动。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从业人员:实施占道经营的街头摊贩来自于“城市无稳定职业”群体。按户籍属性区分,这一群体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以下岗失业职工为主的具有城市户籍的无稳定职业人员,二是进城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

从业动机:街头摊贩限于自身条件,迫于生计而实施占道经营行为,其动机是“获得经济收入以满足自身或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其在主观上并不存在破坏市容环境等公共利益的故意,其在客观上弥补了城市商业网点覆盖能力的不足,方便了市民生活。

经营地点: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这是本文所研究的占道经营问题在空间上的规定性:一是本文的研究范围仅限于城市;二是占道经营的实施地点为城市中开放的公共空间。而如何发挥城市公共空间除通行能力之外的多种用途,从而彰显城市特色、增添城市魅力、增加就业机会、恢复城市活力正日益为城市管理研

究者所重视。

行业特点:“小规模的”“商品经营”活动。街头摊贩在学历、年龄、劳动技能等方面大多处于劣势,难以进入正规部门就业,所以其从事的占道经营活动具有技术要求低、投入少、规模小、见效快的行业特点,而这一非正规就业形式为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政府态度:街头摊贩的占道经营活动“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保护”,属于违法行为,因而受到城市管理部门反复的清理取缔。在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占道经营取缔过程中,城市管理者与摊贩之间积累了一定的矛盾。

从“街头摊贩占道经营”定义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摊贩实施占道经营是在自身生存能力和就业条件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为维持生计而进行的一种“自我救济”方式,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违法的行为,但本身并不存在“违法”的故意。而政府部门为了维护市容环境

等公共利益,对其反复加以取缔,致使以弱势群体为主的摊贩群体在难以找到其他生活出路的情况下,与政府部门维护市容环境的执法权之间产生了矛盾,并且发生了一些暴力冲突和流血事件,从而使占道经营治理问题成为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社会问题。

二、运用公共管理理念分析街头摊贩占道经营活动

从城市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的,而市民却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执法行为颇多指责,对被查处的街头摊贩则抱有深切的同情。城市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数以百万计的市民与一个城市中存在的数以万计的街头摊贩来比,自然是大多数。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部门的“取缔占道经营”行动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为什么依法行事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却陷入令“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不满意的境

地呢?其实,仅仅将占道经营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还远远不够,该问题的边界已远远超越了违法和执法简单认识,我们还要从这种行为实施者的生存状况,摊贩经济的存在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重新审视占道经营问题。本文将分别运用“需求层次理论”、“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外部性分析”来论述: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城市驱逐摊贩的理由。

摊贩从事占道经营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潜藏着从低到高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

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那么,街头摊贩处于需求层次理论所给出的哪一个需要层次,他们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对占道经营从业者即街头摊贩的在社会生活中所处阶层和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分析,将当前中国社会划分十大阶层,这十大阶层分别为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占道经营从业者群体显然属于十大阶层的最底一层,城市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是城市中最贫困的群体。该群体的普遍特征是“四低”:低学历、低劳动技能、低收入、低社会保障。他们明显处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所描述的最低层,即生理需要层面,他们成为街头摊贩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就是因为占道经营几乎无进入门槛和技能要求,成本低、

见效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最低的生存需要。我国春秋时期的政治家管仲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要求商贩在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尚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为保证市容市貌来放弃为自己提供生活来源的“霍布森选择”是并不现实的。

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要体现“帕累托改进”原则

城市管理者取缔占道经营并不是为一己之私,他们也是在维护公共利益。那么,我们在这里需要辨析一下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代表哪些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是否可以在以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名义下变得无足轻重呢?关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并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可的概念。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上是被普遍认同的:一是公共利益并非仅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也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当少数人的利益因所谓的公共利益

而受到损失的时候,需要对受损一方进行必要的补偿,通过这种补偿来实现或者说接近达到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

目前城市中的摊贩群体主要由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力构成,他们不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受益者。改革是世界和历史潮流,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要想获得永续发展,只有坚持继续深化改革。改革使国力迅速增强,经济迅猛发展,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得以提升的同时,有些人成为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的一部分,他们并未在改革中获益,而是加入了无稳定职业群体的行列。根据帕累托改进“有人受益而无人受损”的原则,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理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维持正常的生活。但目前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小,覆盖率低,大部分城市非正规就业者还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上街头,成为摊贩,以这

种“自我救济”的方式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从城市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应该是符合大多数市民的公共利益的,而市民却对城管执法人员在占道经营治理中的执法行为颇多指责,对被查处的街头摊贩则抱有深切的同情。城市管理部门认为,他们代表的是广大市民的利益,数以百万计的市民与一个城市中存在的数以万计的街头摊贩来比,自然是大多数。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部门的“取缔占道经营”行动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为什么依法行事的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却陷入令“多数人”和“少数人”都不满意的境地呢?其实,仅仅将占道经营视为一种违法行为还远远不够,该问题的边界已远远超越了违法和执法简单认识,我们还要从这种行为实施者的生存状况,摊贩经济的存在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重新审视占道经营问题。本

文将分别运用“需求层次理论”、“帕累托改进原则”和“外部性分析”来论述: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城市驱逐摊贩的理由。

摊贩从事占道经营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潜藏着从低到高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那么,街头摊贩处于需求层次理论所给出的哪一个需要层次,他们就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对占道经营从业者即街头摊贩的在社会生活中所处阶层和生存状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的分

执法部门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近几年来++所在市局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尽心尽责地完成国土资源工作任务,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将我所执法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 基本概况。

++镇位于新泰市中部,全镇土地总面积3906.8公顷,境内有+++++++煤矿、+++++煤矿、+++++++纸业等大型企业,是+++市老煤炭工业基地,经济比较发达,对外交通十分便利,+++水库为大型水库,蓄水量9906万立方米,水库大坝及二分之一库域处于本镇境内,是+++市主要水源地之一。全镇现辖++个行政村(居),其中行政区域面积最大的是++村。2009年常住人口++++万人,其中镇驻地人口+++万人,2010年全镇耕地面积+++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块数++++块。

依据+++镇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年规划了++社区和++社区两个新农村社区,++社区位于++镇驻地,以++++为中心,包括周围++个行政村,现已建成居民安装回迁楼10栋,安置社区居民300户;今年以++村为中心,包括库区10个行政村,规划了++社区,现以动工建设,依据规划共复垦耕地+++亩,新增耕地++亩,不仅提高了库区群众生产生活质量,还增加了耕地,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国土资源管理所成立于+++年,工作人员编制为++人,办公地

点位于++镇政府办公楼东150米处,在市局及+++镇党委、政府的关怀、帮助下,国土所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达到“有独立场所,有必备设施”的要求,镇政府将1998年建成的原++司法楼划归国土所使用,2006年以来投资40余万元,对原办公楼及院落进行粉刷、整修,同时重新配备办公桌椅、空调、档案柜、文件柜、电话、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并为国土所配备专车,工作人员配备手机,交通、通讯费用镇政府全部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国土所脚踏实地、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打

造“制度全、环境优、业务强、素质高、服务好”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自国土所成立以来先后被++市国土局评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化国土资源所”,被++市国土局评为“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同时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干部培训,强化基层工作,从建章立制入手,狠抓内部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镇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好务。

二、严格执法,坚决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

1、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全镇国土资源管理网络体系。

2008年根据市局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全镇国土资源管理体系,提高国土资源执法水平,成立了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队伍,从全镇++个行政村村两委成员或大学生村官中选聘了++名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同时落实工资待遇及考核奖惩办法,通过这一措施进一步健全了全镇国土资源管理网络体系。同时制定了《++镇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考核办法》《++镇国土资源执法联动机制实施方案》《++镇村级国土资

源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镇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工作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2、加强动态巡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同国土所工作人员和村级管理员签订《++国土所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书》《++镇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加大动态巡查力度,规定每周巡查时间不低于3次,村级管理员做到日巡查,、日报告,努力把违法行为处理在萌芽之中。加强对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测治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0年对+++村煤矿采空区进行治理,共复垦增加耕地90亩,该工程现已竣工。同时对+++煤矿采空区进行了规划,计划复垦耕地200亩,该工程现已立项,今年完工。

3、建立联动机制,结合新形势,探索执法新途径。

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了国土资源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所会同公安,工商,供电,执法所,在全镇范围进行了不定期执法巡查,充分发挥村级管理员作用,使全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制止率达100%。同时对违法案件实现双报告,2010年在各部门配合下,按照《城乡规划法》对既不符合建房条件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违法建房户以及钉子户,由镇政府下达拆除通知,逾期不拆除的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房28户60间,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退还并已恢复耕种土地约25亩。取缔非法采石场9处,切实保护了耕地,进一步规范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大大减少了执法时限和成本。

三、选管并举,严格奖惩,开创村级管理员工作新局面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为调动村级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我所开展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选聘,完善机制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既是信息员,又是情报员,对我们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和资料,及时查处违法占地行为起到很大作用。一是选好人。我们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从全镇++个村两委成员中选聘了++名村级管理员,聘期两年。他们不但信息广,消息灵,在群众中威信较高,而且对土地法律法规比较熟悉,责任心强,办事公道,进入工作角色也快。二是用好人。为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在市局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他们的工作特点,制订了++镇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工作职责和“三项制度、四个办法”。三项制度即:《学习培训制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四个办法”即:《选聘办法》、《管理暂行办法》、《考核办法》、《奖惩办法》。通过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能上能下,职责分明的工作机制。

2、严格管理,落实责任。一方面,严管理。每周利用周五下午学习的时间,定期召开一次例会,听取管理员一周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汇总执法监察及动态巡查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管理员的工作报告实行零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天工作的情况向国土所进行报告,每周五为定期报告日,分别建立了管理员日报告台账、定期报告台账;对重大案件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建立专项报告台账,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明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管理员的工作责任,依据《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的要求,与各村管理员签订《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工作责任书》,明确管理员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根据《考核办法》,制订了《村级国土资源管理员考核评分表》,对其考核分为季度、半年和年终三次考核,并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国土局备案。对评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分别奖励1200元、800元,同时具有续聘资格;对评为不称职的,由国土所报市国土局和镇党委、政府批准后予以解聘,扣发一个季度补助,并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有效制止的,经国土所及所在村(社区)确认后,由镇里每宗奖励50元;为方便他们互相联络工作、互相沟通交流信息,多次协调移动公司,把管理员的手机并入镇政府通讯网络,每人每月补助30元移动话费,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存在问题和打算。

虽然我所在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和发展相比,与上级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用地矛盾较为突出。各村按照规划局要求完成的村庄规划与现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违背,而现在农村存在三代人住在一起的情况,子女结婚急需审批住宅,客观上造成了违法占地的发生。另外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执行难度大。国土资源部门没

有强制拆除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执行期限较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政执法的被动局面。二是非法采石场位置偏僻、隐蔽,机动性强,易反弹,增加了取缔难度。

我所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不断探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创新机制,扎实工作,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继续推进构建镇、村和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综合防控体系。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实行执法监察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管理员作用,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实行综合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完善耕地特别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议镇政府严格追究在耕地保护、产生违法用地的领导责任。

++国土资源管理所

执法部门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各部门按照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实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安排整治任务,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并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2011年8月初,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在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密切配合下,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执法检查,到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以食品为主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单位,认真查看进货台账与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对超市、餐饮店等单位开展油辣子(老干爹系列)、乳制品等产品专项检查,我县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网点和消费情况总体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由于受到文化程度的限制,有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副食品超市、食品小食店、餐饮店)未建立进货台账,台账登记不齐全,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并指导其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执法部门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近年来, 县城市管理局始终把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执法队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执法队伍建设上,针对建局时间短、新生力量较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为总抓手,首先狠抓了教育培训。坚持周一为集体学习日,月初为集中培训日,季末为考核测试日。同时,还坚持进行军事化培训,做到训练标准军队化、着装举止军人化。其次,狠抓了作风纪律整顿。定期组织全体队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查不足,摆问题,提升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水平,自觉遵纪守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第三,制定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了《 县城市管理局十条禁令》、《 县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制度》、《 县城市管理局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项制度和规定。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通过一系列的素质教育,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城区市容市貌和规划建设管理,全面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近年来, 县城市管理局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切实加强了城区市容市貌和规划建设治理。

一是全面落实了城区街道定人定岗定位责任制,对城中街、兴华路、青年路、隅首街、金茂商街等重点路段实行重点管理,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杜绝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物料占压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确保市容整洁、卫生有序;全面实行了“三包”、“五定”责任制,即大队包片、中队包线、队员包路段,日常管理定岗、定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力争使城市容貌达到无缝隙、无空档,全覆盖、全天候管理。方法上做到了“四结合”,即错时上班与正常上班相结合,定岗管理与机动管理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徒步巡逻与车辆巡逻相结合,执法人员与环卫人员相结合。同时,实行错时值班制度和晚间值勤制度和12319投诉受理制度,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近期,共清理流动摊点1652处,取缔移动灯箱268个,店外经营2600余处,清理野广告2580处,城区墙体粉刷26800米。

二是充分发挥女子市容管理执法中队的作用,加强城区巡逻的力度,实行错时制值勤模式,杜绝管理上的空档现象,从严治理市容市貌。为扮靓城市,今年以来,义务刷洗城区护栏3次以来,累计长度15千米。

三是实行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共发放明白纸8000余份,发放致经营户的一封信2000余份,增强了市民城市化意识,提高市民素质,自觉接受城市管理,为我县城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

四是户外广告治理。近年来,随着城区主次干道提升改造工程的完成,沿街户外广告整治势在必行。 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我县城区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设置现状,本着符合实际、统一尺寸、标准、样式的要求,在借鉴市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核的实施意见》。严格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控制过街横幅、落地灯箱等低档次广告的设置,杜绝铁皮广告和墙体商业广告的制作,鼓励和引导城区沿街门面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统一规格的门头牌匾,积极发展电子扫描等高、新、大、优的户外广告和亮化光源,增强广告艺术和文化内涵。确保主要道路两侧容貌整洁、美观、畅通,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重点抓好兴华路、菏商路两条样版街工程,打造亮化两条标准街。近期共规范门头牌匾185个,清理废旧广告262个、不规范广告120个。

五是新老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近年来,新老城区零星建设治理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县城市管理局积极探索工作策略,遏制了新老城区违法建设的蔓延。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区规划及园区规划的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省政府批复的新城区建设规划和县政府定政发文件关于全县在规划区内禁止零星建设的规定,我们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严控区,禁止一切零星建设,在控制区及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实行严管重罚。重点区域专人盯守,日夜巡查,采取早发现、早查处等有效手段,严格控制零星建设。近半年来,累计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686起,强制拆除535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8850平方米,停工86起,行政处罚65起,较好地控制了全县规划区内的零星建设。

三、关注民生,全面构建和谐城管

执法部门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住建厅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督查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建工【2010】3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旗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各级文件要求,质量监督站于2010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对我旗63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各工程能够及时履行工程管理的相关手续。

工程质量总体较好,能够保证结构安全,没有发现任何结构安全隐患,但个别工程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报回整改报告5份;9月上旬市建委又进行了抽查,重点抽查了保障性住房和校安工程。

一、参建各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其质量行为均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1、截止到2010年10月共新开工工程63项,计100个单体工程。在监督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证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工程建设中的执行。为了更好的完成监督任务,工程实行监督工程师负责制,监督站在站长巡查和监

督检查的基础上成立了现场材料抽测组、实体工程检测组,以巡检、抽检的方式随时进入施工现场,利用科技手段机动、灵活、全方位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使工程质量大幅度提高。

2、加强质监站自身的建设,提高了全体监督员的综合素质,为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熟练的掌握新规范新标准,三月份全体监督员参加了市建委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班,经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正确执行规范奠定了可靠理论基础。还组织全体监督员前往南京、青岛、天津等地学习,大大提高了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3、加大巡查、抽检力度、强化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春季复工时对结转工程搞了全面系统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共性问题是现浇板有温度裂缝;个别工程有砌体砂浆受冻现象;根据程度不同分别做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任何结构隐患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还组织进行了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大检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追到底,决不姑息。

4、工程质量监督中把房屋开发工程作为重中之重,加强住宅开发工程质量管理,主要装修材料约定公示制度。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强化现场监理职能,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力度,严格落实年初下发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内容,促进了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三、本地区从2010年起住宅主体工程和竣工工程,全部执行分户验收,同时还制定了“住户预验收制度”。住宅工程主体验收前,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主体工程质量专门验收;单位工程竣工

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分户验收。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符合要求后,由开发单位组织购房户(业主),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表观查验,并填写商品房工程表观验收单。让购房户参与和行使对所有商品的验收权。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情况:

1、质量监督站负责人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多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同级监督人员基本条件。

2、具备工程质量监督实体检测相应的检测仪器,能够对监督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进行混凝土强度、砌体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监督抽测。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完整、齐全,有完善的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4、信息化管理条件完备,能够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5、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明确工程必监点,并能够严格按照监督方案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6、监督员在监督检查、巡查时发现问题,均能够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认真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7、质量监督站具有完善的材料抽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材料抽检台账。现场材料抽测组不定期对旗内在建工程进行原材料抽测,并及时形成材料抽检记录。

8、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标准要求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

执法部门工作汇报范文第6篇

市法制办:

铁路南京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自2011年11月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办全体人员认真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搭建构架、建立机制、划分网络、整合队伍等工作,建立了集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为一体的综管格局,并在南京南站的持续建设和常态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综合管理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进综合管理南京南站的理念,结合当前形势对管理模式的需求,我办主要对综合执法这一课题进行了探索和思考,在我办综合执法的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有三个:

难题之一:南京南站综管办的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南京南站周围配套工程尚未建设完工,目前投入使用的站前北广场面积12.7万㎡,江南路、六朝路、锦绣街、毓秀街及北高架匝道等道路面积近7万㎡,总计20万㎡,另大部分地区仍在建设中。由于南京南站的投入使用和后续工程进度的开展,过往旅客人数和施工人员的数量也在逐步增加,带来的管理问题日渐增多,如:市容市貌、安全生产、非法营运、出租车秩序正规化管理等。我办现有人员仅15人,今年4月,雨花台区法制办特事特办,为我办编制内人员办理了临时行政执法证。目前雨花台区城管局的 1

10名队员和站前派出所的3名公安已经到位,但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和交警八大队的派驻人员仍未到位,我办实际可用的执法人数难以满足任务需要,客观上造成了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得到处理而形成了积压。

难题之二:承诺的法律文书和公章不能及时到位。针对目前群众投诉较多的黑车、出租车违规和工地管理等问题,我办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对这些焦点问题进行一一梳理。3月22日至31日,协调市交通局客管处、交警八大队、站前派出所等单位,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了为期10天的集中整治,共查处各类违规车辆21台,江苏城市频道在31日对此行动进行了正面报导;4月6日,对站区周边的无证运输渣土车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违规渣土车1台并移交区城管局处理;4月19日,邀请18家媒体和4家出租车公司在我办会议室召开“南京南站地区禁止出租车站外带客媒体发布会”, 开始着手对出租车的秩序进行管理;5月4日,协同市交通局客管处、交警八大队、站前派出所在南站范围内进行整治期间,共查获6辆站外带的出租车,现代快报、南京日报和扬子晚报均对此进行了报导。这些问题势必成为站区常态化管理的主要内容,虽然通过这几次行动取得了一些收效,但由于有关部门的派驻人员以及先前承诺的法律文书和公章不能到位,我们只能将发现的情况移交他们去查处,在移交的过程中牵扯了大部分人力和大量的时间,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执法效能的有效发挥,同时也极大挫伤了我

办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

难题之三: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除了上述的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外,86号会议纪要上所要求的物价、文化新闻出版、爱国卫生、盲流收容等行政执法权的委托也未得到落实,我们的执法人员在面对问题的时候,由于没有得到法律上赋予执法人员相应的职权,导致执法人员无法临时采取措施作前期处臵工作。另外,我们发现的问题大多涉及违规甚至违法行为,不是单一纠错所能解决的,必须对一些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我办执法行为还必须依赖于有关的执法部门,对于发现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这些部门能否积极跟进处理,目前也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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