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五福活动范文

2023-09-22

支付宝五福活动范文第1篇

支付宝(alipay),即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由阿里巴巴公司于2004年创办。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其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支付宝最初作为淘宝网公司为了解决网络交易安全所设的一个功能,该功能为首先使用的“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由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支付宝将货款放于卖家,至此完成一笔网络交易。后来,为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支付宝于2004年12月独立为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大步。

目前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46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

二、支付宝的申请过程

一、登录支付宝网站

1、进入支付宝网站(https://)点击"注册"按钮,如果图片有不显示的,请刷新一下。

2、输入注册信息,请按照页面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注意:支付宝账户分为个人和公司两种类型,请根据自己的需要慎重选择账户类型。公司类型的支付宝账户一定要有公司银行账户与之匹配。

3、正确填写了注册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支付宝会自动发送一封激活邮件到您注册时填写的邮箱中。

4、登录邮箱,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5、激活成功,支付宝注册成功,即可体验网上安全交易的乐趣。

二、登录淘宝网站

1、进入淘宝网(http://)主页后,点击淘宝首页右上角蓝色字体的"免费注册" ,页面显示新会员注册页面,根据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包括:会员名、密码、邮箱等信息,其中*号为必填项目。

2、淘宝激活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点击"登录支付宝",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3、或者登录淘宝的注册邮箱,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4、点击激活链接,进入支付宝网站页面,输入与注册淘宝账户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点击登录。

5、输入注册信息,请按照页面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正常使用。

6、点击"保存并立即启用支付宝账户"以后即激活成功。

三、支付宝的购物操作流程:

1、成交以后,买家将款项付给支付宝;卖家这时候拿不到钱的。

2、支付宝会通知卖家: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

3、卖家发货,并将发货凭证通知支付宝;支付宝会通知买家: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并将发货凭证号码告诉买家;

4、买家收到货,无误,向支付宝确认收货,并同意支付宝将款项转给卖家。这时候,卖家才能收到货款。

如果买家收不到货,或者货品跟描述不符,他就可以向支付宝申请退款,结束交易。这样,就避免了买家上当受骗的陷阱。

四、支付宝的业务优势

“支付宝卡通”就是将您的支付宝账户与银行卡连通,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就可直接在网上付款,并且享受支付宝提供的“先验货,再付款”的担保服务。一个账户可申请多个支付宝卡通,还可以在支付宝网站上查询银行卡中的余额。

支付宝卡通的优势:

1、简单:付款只需1个密码,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

2、安全:账户证书和手机短信实时通知账户资金变动;

3、开店:开通激活后,当天就能在淘宝开店,实现您创业的梦想;

4、方便:单笔付款限额最高达5000元;在支付宝网站随时查询银行卡内余额。

5、实时提现:开通招行卡通,实时提现,随提随到。

6、费用低廉:相对于其他的银行卡,邮政的银行卡都是免年费,免卡费的!对于"多卡族"而言绝对是有吸引力的!右图为邮政与淘宝合作的银行卡!

五、调查总结 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和各种文献资料开展针对支付宝的使用及业务流程的研究与调查,使我更加深入的对支付宝有了全面的了解。作为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这样不断以技术的创新带动信用体系完善的理念和价值观,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大步。

可以这么说,支付宝交易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创举,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支付宝五福活动范文第2篇

合同签订地及履行地:杭州市西湖区

账户关联及委托收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与用户(以下简称“您”)所订立的合约。支付宝及网商银行诚恳地建议您:在网商银行网站或其他与网商银行相关的软件端(简称“银行平台”)点击接受本协议之前,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一旦您在任何银行平台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您愿意申请本协议项下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并已阅读、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

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提醒您特别关注本协议条款中的加粗及加下划线部分。本协议若干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第

二、

三、

四、

五、六及第八条条款)含有限制您的权利或免除支付宝和网商银行责任的内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如您无法准确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任一条款,请勿继续之后的流程;如有疑问,烦请致电网商银行客服电话【95188-3】。

您同意,支付宝、网商银行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银行平台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告知,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您同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醒:在签署本协议后,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

(1)您同意在网商银行开立基金理财专户,由网商银行代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并将基金理财专户和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关联。

(2)您同意发起单次或定期申购基金时授权支付宝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转相应款项至基金理财专户。

(3)您同意发起赎回基金时授权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为履行本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支付宝、网商银行和您达成本协议:

一、相关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以下术语定义如下:

1.1 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是指您本人持有的,实名开立在支付宝的账户。前述账户为您登录的淘宝平台账户所绑定的支付宝账户。

1.2 基金理财专户:是指网商银行为您开立的,仅供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实现基金申购、赎回对应充值、提现资金划转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以银行平台实际提供的功能为限。

1.6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您开立的记载您持有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动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1.7 账户关联:指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和您在网商银行开立的基金理财专户关联。关联成功后,您可以实现将资金从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划转至基金理财专户用于基金申购,亦可由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1.8 申购:指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您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亦称“转入”或“定期转入”。

1.9 赎回:是指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后的存续期内,您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亦称“转出”。

1.10淘宝平台账户:指您登录淘宝平台经营者运营的网络平台所使用的账户,该等网络平台包括淘宝网(域名为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阿里旅行·去啊(域名为alitrip.com);一淘网(域名为etao.com);聚划算(域名为ju.tmall.com);阿里妈妈(域名为alimama.com)等网站及客户端(例如千牛卖家工作台)。

二、账户关联

2.1 您同意将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与基金理财专户关联,具体的支付宝账户及基金理财专户信息以您提供的并在网商银行基金销售系统记载为准。

2.2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您应确保支付宝账户和基金理财专户是您本人实名开立并使用。如非本人实名开立的账户请勿进行关联,否则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拒绝您的关联申请或单方面解除已关联账户的关联关系。如因您的关联行为造成您自身、网商银行、支付宝或第三方损失的,您同意就前述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3 您同意,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您的支付宝登录名和密码或者网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对您进行身份验证。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身份认证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支付宝账户、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密码等)。身份认证要素是支付宝和网商银行识别用户的依据,您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于任何第三方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要素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您本人所为,您应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您上述的身份认证要素发生变化,您应当按照规则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因您未能及时变更有关资料所可能导致的损失由您承担。对非支付宝、网商银行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2.4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本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网商银行从支付宝、淘宝平台获取、留存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有效期限、手机号、邮箱、联系地址、支付宝账号等)并提供给基金管理公司。为了向您提供更好、更个性化的淘宝平台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网商银行将您的身份信息和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基金理财专户中的交易信息、资产状况、申购/赎回操作记录等)提供给淘宝平台;淘宝平台将按照其《隐私权政策》保护您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您理解并同意提供前述信息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例如,淘宝平台可能通过此信息对您的财产状况进行判断,并对您作出负面性评价或限制使用部分功能)。 2.5 若因您在账户关联、申购或赎回基金时输入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付宝或网商银行无法完成安全校验或账户验证,导致账户关联或申购赎回不成功,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直接或间接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2.6 账户关联后,您只需要登录银行平台,完成安全校验或账户验证(包括但不限于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等),即可向网商银行发出基金购买、赎回等申请及网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操作。

2.7 账户关联后,一旦您按照支付宝及淘宝平台相关规则更改支付宝账户和淘宝平台账户信息的,网商银行有权根据调整后的信息修改您的基金理财专户及基金账户信息。因您的前述修改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您自行承担。

三、委托收付

3.1账户关联后,当您单次或定期申购基金时,即视为您授权支付宝划转相应款项至基金理财专户,并委托网商银行向基金管理人申购对应的基金份额。

3.2账户关联后,当您赎回基金时,即视为您委托网商银行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基金份额赎回指令,并授权网商银行将赎回款项代付至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3.3因以下原因导致转出或转入指令无法执行的,支付宝和网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3.1收付账户可用余额不足;

3.3.2收付金额超出支付宝、网商银行或您设置的单笔上限或累计上限; 3.3.3申购或赎回指令最终未被基金管理人接受; 3.3.4收付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如账户挂失、止付、冻结等; 3.3.5有权机关对银行账户执行冻结等措施。

3.4您在银行平台发出的基金申购或赎回指令,一经发出,您不可撤销或更改。

四、声明与承诺

4.1 除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外,您还应遵守《支付宝服务协议》、《余利宝服务协议》等约定,特别是在前述协议中关于信息更新、支付宝账户安全、支付宝服务等方面的约定。

4.2 您确认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接受并承诺遵守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含公告),以及网商银行基金业务规则的所有内容及规定。

4.3 您应自行承担其账户信息和密码的保密义务。您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账户信息和密码,不应将密码记载在任何他人可以看到的载体上,不应将账户信息和密码告知任何第三方(包括您的配偶、子女或其他关系亲密的人员),并应定期更换您的密码。您确认,凡是使用您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申请,均被视为您亲自办理的有效交易申请。您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由您自己承担,支付宝、网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您在发现或有理由认为存在未被授权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账号、密码时,应及时告知支付宝和网商银行。 4.5 您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攻击支付宝、网商银行的网络或破坏支付宝、网商银行系统,否则承担由此给支付宝、网商银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6 您保证用于申购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您承担。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互联网之使用惯例。

4.7 您承诺,本协议项下所涉及您的所有意思表示均不可变更、撤回、撤销,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承诺、授权、认可或指令等形式。但本协议及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4.9 您知晓并同意,支付宝仅向您提供账户关联、委托收付服务。支付宝并非基金交易等行为的参与方,不对此行为任一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对网商银行、天弘基金或其他基金管理公司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支付宝不对您和网商银行、天弘基金或其他基金管理公司达成的或涉及的法定义务和/或协议约定承担任何责任。支付宝无义务参与到基金交易等有关的任何理赔、纠纷处理等活动。

4.10您知晓并同意,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网商银行可以通过淘宝平台为您提供本人的基金投资信息查询服务。若该查询功能信息展示因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原因、数据传输、更新等原因发生延误或错误的,用户需以基金管理公司记载数据为准。

4.11您知晓并同意,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有权保留您网上交易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交易证明。

五、有限责任 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时,支付宝和网商银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5.1 支付宝、网商银行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5.2 支付宝、网商银行所依赖的电信设备出现故障; 5.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支付宝、网商银行系统障碍的;

5.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其他第三方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由于提供资金结算涉及第三方系统或者人为原因,导致资金到账迟滞等问题,支付宝及网商银行将协调尽快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终止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支付宝或网商银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通知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支付宝和网商银行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纸质通知、银行平台公告、支付宝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如支付宝或网商银行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按照您在支付宝或网商银行留存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如以银行平台公告、支付宝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旺旺系统信息、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八、其他

支付宝和网商银行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除本协议约定外,支付宝和网商银行都将按照《蚂蚁金服隐私权政策》保护您的身份信息和其他个人信息,详情请参阅《蚂蚁金服隐私权政策》。

支付宝五福活动范文第3篇

一、微信、支付宝带来的技术伦理

(一) 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功能带来的伦理问题

目前, 微信和支付宝在金融服务的使用过程中已经发生过太多次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的转账损失。用户在发生这样的损失以后, 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干预, 银行也无能为力, 即使是报警也很难挽回自己的损失。这种情况的发生与设计者缺乏伦理的技术设计是紧密相关的。

支付宝目前针对大额转账做了一些设计来干预用户在转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比如在转账时需要操作者补全对方的姓名, 以此来防止转账错误。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对转账错误有所改善, 但是也仅仅只是在做到事前预防而已。事中和事后究竟该如何通过技术设计来切断可能造成的人为的财产损失, 目前对于微信和支付宝来说, 在技术上都是缺失的。

技术设计者在对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技术设计时, 对注入其中的技术很熟悉, 但是对贯穿于其中的技术的整体却显得知之甚少。技术设计者对单个技术如何生成了解得非常详细, 可以对技术过程进行设计和分析, 知道在这个技术的运行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但是对于整个的技术究竟会对社会、对经济造成怎样的影响, 技术到底是什么, 却没有达成共识。技术设计者在设计之初并没有要“打开技术的黑箱”的创新意识, 仅将社交媒介看作具有单一功能的整体给予单一的技术注入, 没有全方位的评估技术对于社交媒介的重要性。

(二) 微信、支付宝的通讯功能带来的伦理问题

技术的发展, 一方面使得物质文明不断发展, 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制造诸多的问题。人在技术设计之初考虑的潜在问题, 只是基于一个整体的技术来考虑的, 但是, 整体的技术又是由很多细微的部分技术所构成的, 将技术作为整体时, 它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 问题也更易解决。但是, 当人打开技术的黑箱, 将一个个零部件拿出来的时候, 就不再是一个单一的问题了。

微信、支付宝, 都含有即时通讯功能, 并且都更侧重于注入更精良的技术提高人们的聊天感受, “摇一摇”“漂流瓶”让那些在茫茫人海中同一时间摇晃手机的人借助社交媒介而相识, 彼此产生一种“缘分天定”的宿命感, 从而对手机后面的那个人深信不疑。“漂流瓶”让悄悄话可以大声说出来, 帮助人们宣泄生活中积压很久但是无从宣泄的话语, 达到减压的目的, 捡到“漂流瓶”的人也油然而生一种“使命感”, 产生帮助他人走出困惑的冲动。然而, 多年前借由QQ爆发出来的因为网上聊天而发生的网络聊天欺诈、网友见面骗财骗色、网络色情等违法行为在微信和支付宝的聊天过程中, 并没有随着技术的进步优化而被规避, 反而越演越烈。

支付宝和微信在社交功能中增添的转账功能、红包功能等, 为网络诈骗钱财提供了捷径, 因为其强大的匿名性和虚拟性, 一旦“网友”之间利用支付宝和微信进行了金钱交易, 很可能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规的缺乏而面临被骗却维权无路的境况, 法律面临技术的进步下不断更新的违法问题有时显得无从下手, 执法者则因为缺少法律的保障而束手无策。

(三) 微信、支付宝的技术漏洞造成的伦理问题

微信和支付宝的支付功能是一项很好的新技术, 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 革新了传统的支付方式。由于技术本身是一种存在方式, 任何方式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 通过百度搜索“微信、支付宝的技术漏洞”, 弹出的相关回答高达22200000之多。技术设计者在针对微信、支付宝所注入的技术本身是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的。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 微信和支付宝的技术漏洞带来的问题已经逐渐发展为一个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的表现形式为个人隐私泄露、经济纠纷、诈骗等问题。什么样的主流技术就会构建什么样的框架, 我们就会有什么样的世界。在微信和支付宝带来的新型的交易方式的背后, 是技术占领人的生活, 从来带来的一系列使人们措手不及的问题。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 是由技术构建的一个需要不定期修复补丁的脆弱的世界。

二、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

(一) 技术设计者缺乏负责任的创新意识

“技术万能论”是片面的。对于一些技术设计者, 由于利益因素其本身也是网络威胁的始作俑者。每一样技术, 在它取得某些进步的地方, 必定也有所丢失。我们在赞美新技术带来的快捷、便利的同时, 也要搞清楚, 是不是真的只带来了好处, 而这项新技术没有任何缺点?

社交媒介目前产生的负面问题, 其实也是技术带来的负面问题。在分析支付宝及微信的负面问题时, 不仅将二者看作整体来研究其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 更要研究其内部机制, 看其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

在解决社交媒介伦理问题的对策之初, 应从技术的设计方面入手, 在技术的源头就应该将涉及利益各方的伦理诉求考虑到设计中去, 最终通过技术的手段将各种伦理要求进行物化。

目前针对社交媒介的技术设计可以看出, 设计者在设计之初只是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设计, 对于技术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风险也只是采取了事中和事后的补救措施, 事前的防范目前为止运用得不多。技术设计者针对社交媒介的创新更多的是开发它们的功能, 提高它们的使用率, 而渐渐失去了负责任创新的意识。

(二) 政策法规的缺失

当今社会网络技术的发展远快于相关的法律制定。我国网络立法工作较为滞后, 网络技术相关法律不够成熟和完善。政府缺乏相关的健全的法律和法规, 对技术中出现的不健康内容和行为进行管制和监督, 为社交媒介伦理道德建设创造一个较好的法制环境。由于技术的漏洞使得微信和支付宝在使用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 由于技术没有在事前防范, 于是只能靠事中和事后的补救, 而事中和事后的补救通常必须借由相关执法部门来进行监管,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执法部门执法难, 有些漏洞造成的问题目前为止还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 执法部门执法难。政策法规的缺失, 让不法分子钻了技术的空子以后还可以逍遥于法律之外, 执法部门也无计可施, 这些原因造成了微信、支付宝的伦理问题。

(三) 社交媒介使用主体的道德素质的缺失

技术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 人作为技术使用的主体, 人的道德素质决定了社交媒介显示出来的属性。对于我国社交媒介技术伦理的建设, 目前更多是从利益出发, 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利用社交媒介进行不法活动, 微商通过微信贩售的假冒伪劣商品牟利等, 这些人的道德素质的缺失使社交媒介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个“犯罪工具”。人们缺乏自律, 技术网络技术进行不道德的活动, 背离了我国倡导的儒家思想, 利用社交媒介犯罪。人作为社交媒介的使用主体, 人们的道德素质的缺失使得社交媒介出现了负面问题。

三、结束语

社交媒介是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势力, 由于社交媒介技术自身的不成熟和各种利益的原因等等, 在网络技术应用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网络伦理问题的解决需要以政府为主导, 全民共同参与,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培养和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 自觉遵守各种网络伦理原则, 规范技术的使用和网络市场环境, 从整个信息社会的多角度上保障网络的安全性和健康发展。只有紧跟时势, 飞速的往前奔跑才不会被科技的洪流荡涤出时代的大潮。我们要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不要轻易被技术蒙蔽了心智扰乱了思想, 社交媒介技术只是我们人类的工具, 我们决不允许它成为人控制人的“帮凶”, 社交媒介由于技术自身的不成熟和各种利益的原因等等, 在网络传播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希望社会各界能深入关注其背后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 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社交媒介带来的便利是一个全民共享的情况, 我们每一个使用者都是其中的参与者, 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我们的网络环境和谐发展。

摘要:技术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 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把我们带到一个物质空前丰富的时代, 但同时也使我们进入到一个充满道德困惑的时代, 使人陷入伦理的困境。

关键词:网络,技术,技术伦理

参考文献

[1] 史蒂夫·洛尔.大数据主义[M].胡小锐, 朱胜超译.北京:中信出版社, 2015:7.

[2] 李秋燕.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几个问题的思考[J].新经济, 2013 (20) :6-7.

[3] 保罗·莱文森.新新媒介[M].何道宽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3.

[4] 陈兵.媒介品牌论—基于文化和商业契合的核心竞争力培育[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08.

[5] 王前.技术伦理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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