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进出口业务流程范文

2024-02-18

保税进出口业务流程范文第1篇

2. 及时回复客户查询,确定货物品名、数量、型号、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港口等,等和客户确定业务时,及时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 经过洽谈,得到客户正式的订单

4. 得到客人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 收到订单后,做出业务审核表

6. 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在交货期前一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后审查信用证

7. 在交货期前一周,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8. 在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时,应制作出口合同, 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托运单,核销单, 报关单, 报关委托书, 报验委托书(工厂的外贸人员还需要准备: 商检换证凭单,纸箱检验单) 等文件

9. 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7天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通常在开船5天前可拿到进仓单。

10. 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 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装柜图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监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装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11. 在拖柜前要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 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联系人和电话地址等。

12. 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 L/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

14. 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保税进出口业务流程范文第2篇

为了明确进出口业务的程序,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3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 3.1出口业务

3.11业务部门向客户寄发样品或客户寄样,要求凭样生产。客户确认样品后,双方签订合同;

3.1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采用信用证付款,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3.13接单人员必须根据合同下达生产订单给生产部门,并明确货物完成期限、质量标准、装箱等贸易资料。

3.14接单人员在生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包装资料给生产部,提供特殊的质量要求给质检部,并提供运输信息与要求给销售部;

3.15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订单,评审无误后根据交货期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编制生产任务书下发给相关车间;

3.16质检部必须对产品品质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检,把握出货产品质量;货物备齐后,如需法定商检的产品向商检局申请报验。

3.17销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货时间前3天应提供以下资料:销售合同、该合同下的信用证、货物明细表。

3.18单证员根据货运委托书向船运公司或货代订舱,单证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订舱信息,若不能订到舱位或目的港不能确认的,要在当天通知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3.19定好船期后,要发装箱通知单给成品仓库;集装箱拖走后,相关人员要向成品仓库索取发货清单。

3.110据实际发货情况填制报关文件,报关文件包括: A、出口销售发票 B、出口装箱单 C、出口报关单

D、商检通关单或换证凭单 E、报关委托书 F、其他特殊文件

3.111以上报关资料盖好公司在海关备案的法人及法人代表章或报关专用章连同备案后的核销单寄给相关单位。

3.112制作好整套议付单据,在开船后五个工作日内递交整套议付单据。 A、在L/C结汇方式下,若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时,单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要担保时,认真出具担保书。

B、在D/P或D/A结汇方式下,要向客户取得准确的国外代收行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

C、在T/T结汇方式下,要求一律要等收到财务部的货款到帐通知后,再将正本单据寄往国外客户。

D、在任何一种结汇方式 下,若客户有要求扣款或减价时,必须取得销售经理的批准后方可放单。

E、业务员对单据要跟踪查询,直到单据安全到达对方手中。 F、任何正本单据在交接过程中都要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

3.113议付单据送交银行的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制作“税务”出口专用发票。 3.114出货后一个月内,要做好核销单及退税单的退单工作,退回的核销单有收汇后及时到外管局核销。

3.115所有单据副本,要做好归档工作。 3.2进口业务

3.21由采购部与国外出口商签订合同,财务部根据进口合同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3.22进口货物涉及进口许可证的,采购部需事先办妥有关手续,并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组织货物进口。

3.23货物到港后,委托报关行报关,缴纳海关税款后,及时将进口货物拉回工厂投入生产。

4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

4.1进口业务必须由专门操作员向外经贸局和国税局审批有关手续,到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册并获得批准才可操作;

4.2保税货物到港和单证收集后,由报核员委托进口港当地报关行向有关主管单位办理进口报关、清关、拖柜和商检等事宜;

4.3报核员进出口报关时必须控制好手册的使用,手册执行完毕后核销结案并建立完整的加工贸易合同档案。

4.5保税货物入库后,仓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加工贸易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出售经海关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 4.6其他进出口业务管理及手续依照3.0 5采购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合法途径采购进口货物,不得非法收购走私进口货物。

6公司不得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法规,擅自无证进出口货物。 本制度自发文即日起生效,任何人违反应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报关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报关管理,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企业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

3公司属自理报关企业,仅为本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由于出口口岸的限制,一般通过口岸的代理报关企业代为办理手续。

4货物出口时报关业务员必须在货物装船前一或二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进行报关业务。

5报关业务前必须做好以下单据:

5.1出口业务:出口报关缺乏委托书,出口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出口商检委托书,出口商检换证凭条或凭证,出口核销单。如涉及加工贸易业务的必须提供手册报关。

5.2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委托书,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和其他特殊单证,如手册、进口许可证、无木质包装声明等。 6报关业务管理 6.1出口业务

6.1.1业务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7天前制作好出口报关单证;

6.1.2报关资料须经公司单证审核员复核,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并作好复核合格率的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6.1.3出口业务操作员在报关日至少2-3个工作日前,寄全套报关资料给报关行/报关公司,并做好交接手续,同时要求报关行/报关公司回传交接单; 6.1.4报关行/报关公司必须在报关日向海关申报并递交所需的报关资料; 6.1.5货物出运二个月内,报关行/报关公司须将海关签发的核销单、报关单退回企业。 6.2进口业务

6.2.1业务员先取得进口货物正本单据。

6.2.2货物到港口后,业务员必须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及其他特殊单证寄往指定报关行,委托当地报关行办理进口成本清关手续。 6.2.3海关等有关主管部门一经放行,业务员应及时安排拖柜并通知公司指定仓库做好卸货准备。

6.2.4货到公司后,业务员应及时报告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前来查验,不得擅自开箱卸货。查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7进出口业务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进出口各种报关单据及记录的留档。 8企业必须每次在海关备案满三年前参加年审工作。

9本制度随相关的新出台的政策和法规作相应调整,未尽事项参照海关有关规定。

外汇核销管理制度

1目的

外汇核销是进出口业务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企业进出口业务的进度以及退税是否按时到位。按国家政策法规制定该制度是为了完善外汇核销工作,加快业务流程,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出口外汇核销管理

3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外汇核销工作,操作员必须接受外汇管理局培训并取得核销员资格。 4出口核销

4.1核销员必须通过企业向外汇核销主管单位申请,取得外汇核销员资格,电子口岸IC卡后才可上岗操作。

4.2核销员必须通过电子口岸,在网上申请外汇核销单的申领。

4.3外汇核销主管单位同意申请后,凭核销员证和电子口岸IC卡到当地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4.4核销员必须在空白核销单上盖好公章和企业名称+代码章,并作好空白出口核销单登记工作。

4.5出口业务操作员在寄发出口报关资料时,必须向核销员领取核销单,并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4.6核销员必须根据登记表上的出口口岸,在电子口岸作好相应出口港口的备案。 4.7核销员必须在出货后1-2个月内,负责核销单位的催退工作。 4.8收到报关后的核销单及报关单后,核销员应及时进行网上交单。

4.9公司财务部门在出口收汇后,应尽快将正确的出口收汇水单递交外汇核销员,并作了交接手续,同时核销员必须作好水单登记工作。 4.10核销员必须在规定地核销期内,整理好整套核销资料,包括出口外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出口发票、出口收汇水单等,如有特殊情况,则根据要求提供特殊的单据。要在五个工作日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 4.11核销员核销后,必须整理好税务资料,递交财务部。

4.12核销员作好已核销登记,把已核销的核销退税联及报关单退税联移交财务部,并作好签收登记。

4.13核销员在出口外汇核销过程中遇到问题与困难,要及时向部门主管反映。 5进口外汇核销工作制度

5.1核销员必须在远期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将进口合同项下的金额通过银行付汇,并根据要求填写《付汇核销单》;

5.2核销员及时持进口报关单、进口发票、进口装箱单、提单、进口合同、付汇核销单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

6.企业对进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进出口以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核销过程中有任何单据内容不符合,核销员必须按外管局要求,写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6.1对于不能在外管局要求的时限内收汇的,要提前报告外管局并取得有效的解决方案。

6.2核销单在传递过程中一旦遗失,要及时向外管局报告,并配合外管局做好挂失工作。

7核销员必须做到档案内容完整、装订齐全、统一编号、归档齐全。保管工作必须责任到人,具体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8本企业内核销员变更,要及时报外管局备案。

9未尽事宜参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1目的

出口退税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2 范围

本公司出口货物已缴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

3 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出口退税事务,出口退税办税人员应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4 办税员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的要求进行操作。 5公司出品的货物应严格区分自产货物出口、进料加工出口。

5.1自产货物出口,每月应统计当有月的出口总值并记录每一张出口发票的外币FOB价,计算当月的进项增值税金额并据此填制纳税申报表及进行纳税申报;同时应及时整理相应的一票二单,做到票单相符,如票据不齐全的应建立跟踪档案并提醒相关人员及时提供各种单证。

5.2对于收购的出口货物,除作好相应的销售额统计及填制申报纳税申报表外,要特别注意购发票及专用缴款书的商品名称、数量等内容是否与出口发票一致,同时应与相应的出口报关单进行核对,报关单位未及时退回的应查询网上报关资料,如发现差异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好相应补救措施。

5.3每月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做好各类税务报表并及时上报,对于出口单证未及时获得的,要建立跟踪档案并每月进行检查。

6办税员应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政策,如发现有政策变动的应及时作相应调整并及时汇报领导,对税务机关退回的税款应及时通知出纳作好接收工作。

单证议付管理规定

1目的

单证议付是出口业务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到收汇的及时与否。为了规范出口业务单证议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单证议付操作 3内容

3.1信用证及客户议付要求资料的分析和传递; 3.2合同的管理及传递 3.3议付单证的审核 3.4议付单证的交付及管理 3.5议付单证的留存 4操作制度

4.1要求贸易部门在出货前一个月提供合同、信用证(如是其他付款方式,则提供客户要求和银行资料)及生产部门的生产任务书

4.2客户开立信用证,收到银行到证通后,单证议付操作员必须到通知行取证,并作好到证登记。

4.3单证员及时根据合同、形式发票对信用证进行核对分析,列出不符合项及软条款项目,反馈给国际贸易部门和生产部门

4.4生产制造部门与国际贸易部门根据信用证或合同中规定的出货条件,确认是否对出货前一系列工作计划的安排作适当调整

4.5单证员必须在货物出运前一周,根据信用证或合同条款审核出口单证,并作好单证审核记录,同时根据信用证规定,做好其他单证的准备工作 4.6货物出运后,单证员应督促单证操作员取得海运单据及各类议付单证 4.7单证备齐后,单证员应重新进行审核,严格根据“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要求:

4.8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和有效期限内,单证员应及时将规定提交的单证交到议付行进行议付,并请银行在议付登记本上作好相应的单证交接手续。若议付行对单据有异议时,单证员必须耐心解释或及时更正,需担保时,汇报主管出具担保书

4.9在D/P或D/A结汇方式下,单证员要向业务员取得准确的国外代收行详细地址。并提供给委托行

4.10在T/T结汇方式下,单证员一定要收到财务部的货款到帐通知后,再将正本单据寄国外客户或业务员

4.11在任何一种结汇方式下,若客户有扣款或减价要求时,必须取得销售副总以上的批准方可放单。

4.12议付单据送交银行的同时,根据报关单内容制作出口专用发票。银行审核单证无误后,将单证寄往付款行

4.13单证员对单据要跟踪查询,直至收汇或单据安全到达对方面的手中。 4.14任何正本单据在交接过程中都要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付款;

4.15出货后一个月内,要做好核销单及退税单的退税工作,退回的核销单在收汇后及时到外管核销

5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工作中不断补充完善。

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进出口业务单证的存档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 3存档项目

3.1一般贸易项下进出口业务单证的管理

3.1.1存档内容:进出口报关资料(包括进出口合同、进出口发票、进出口装箱单、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商检证书、核销单),进出口议付资料(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或其他单证要求、议付发票、议付装箱单、提单、产地证、其他规定存档交单据);

3.1.2按合同号顺序制作进出口合同台帐以及进出口明细 3.2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单证的管理

3.2.1存档内容:进出口报关资料(包括进出口发票、进出口装箱单、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提单),进出口合同资料(进出口合同、进出口信用证、手册、加工贸易审批进程中各主管部门所有审批文件、手册核销资料); 3.2.2单证员必须根据手册号进行存档管理 4工作制度

4.1每一项业务操作完毕,操作员必须一周内整理留档资料进行存档; 4.2月末由部门内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留档是否按规定操作;

4.3进出口业务操作以季度为时间段。由部门主管进行抽查留档资料是否合格; 4.4每一年度一次将当年产生的全部留档资料递交公司档案室 4.5留档工作作为业务操作部门业绩考核一项内容 4.6保管人员因工作调动,需作好书面工作交接

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规定,进出口业务及与之直接关系产生的资料,一般贸易应自办结海关手续后保存三年,加工贸易应自办结海关核销手续后保存三年,减免税设备应自办结海关解除监管(监管期:生产设备为五年)手续后保存三年。

4.8查阅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

保税进出口业务流程范文第3篇

格。

二、 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手续和流程:

A,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 注

册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注册在中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不低

于50万元人民币)。③ 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④ 法定代

表人在三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

表或负责人。

B,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a,书面申请。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d,《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e,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f, 证明其符合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C,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②,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人民币。③,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

税。④,法定代表人在三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

的法定代表或负责人。

D,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书面申请。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⑥,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

保税进出口业务流程范文第4篇

一、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到口岸海关办理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

1、企业已申领到《登记手册》,并在有效期内;

2、接受申报的口岸海关计算机内必须有企业所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计算机的备案资料;

3、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电脑备案资料应在有效期内;

4、异地报关使用IC卡的,企业应申领到IC卡。

二、企业向海关申报保税货物进出口的流程操作流程如下:

报关单预录入――审单――查验――放行

三、报关前企业应准备好以下单证:

1、有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已预录入的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

3、海关要求的其他有关单证。

四、报关单填写

1、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本《登记手册》项下料件的进口或成品的出口,否则应分单填报;

2、备案号栏应填报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手册编号;

3、贸易方式栏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选择相应的贸易方式填报,包括来料加工(0214)、进料对口(0615)、进料非对口(0715)、三资进料加工(2215)等贸易方式;

4、企业所申报进口或出口货物的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必须与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上的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完全一致。

五、报关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填写

保税进出口业务流程范文第5篇

1、 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 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并提供学历及电话号码

3、 报关业务负责人信息(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可以是公司法人或经理等)

4、 财务负责人 (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

5、 报关联系人 (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

6、 公司英文名称(如公章上或银行信息中有,请保持一致),公司注册地址的英文翻译,公司电话,传真号,以及公司邮箱(或报关业务负责人邮箱)、邮编

备注:办理电子口岸时需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需要委派一名操作员(可为报关联系人。操作员要求职位稳定,在职时间长较好,如此可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办理时需操作员带好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办好后,有资料需操作员自行去海关处领取

二、设立流程

1、外经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7个工作日

2、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书》

5个工作日

3、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验单位登记备案》

1个工作日

4、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企业名录卡》

1个工作日

5、海关办理海关电子口岸登记(法人卡、操作员卡)

9个工作日

三、各局审批所需资料

(一) 外经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武汉市外经委统一办理)(咨询电话:027-59218175)

1、 商务局网站上在线填写《武汉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填完后提交,并打印出来签字、盖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5、 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6、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独自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需验证原件。《武汉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签字部分有公司负责人(法人或公司经理)签字即可,需盖公章。

(二) 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

(各区海关注册处)(备案登记电话)武汉海关电话13z-9665-55z8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份

2、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正面) 1份

3、 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

4、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5、 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1份

6、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7、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各1份

8、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11、

12、

13、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须验证原件。 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表

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备案表 50*36mm椭圆章(公司名称+报关专用章) 外商投资企业需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1份 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检疫登记备案》

(浦东检验局)

1、 受理申请地点:汉阳琴台大道655号

申请与受理程序

首先填写申请,同时网上打印《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网上填报申请书有效期为45天 (1) 《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1份(盖公章,法人签字) (2) 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加盖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 有关进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批准证书副本2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需验证原件。

(四) 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企业名录卡

1、申请书(有固定格式)

2、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

备注:

1、原件加复印件(盖公章),最好带上公章,有表格需要当场盖章。

2、

(三)、

(四)可同时办理。

(五) 海关电子口岸:制卡中心

地址:

咨询电话:59218175

1、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我方撰写)

2、 新增操作员IC卡人员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

6、 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1份

7、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

8、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9、 进口企业:名录卡或报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出口企业;核销单领取证复印件各一份

(已有进口业务又有出口业务的企业,需递交所有材料)

10、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即1号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即2号表)、中国电子口岸上海制卡中心A类业务申请表(只需原件)各1份

备注:

1、 申请网上支付权限的企业需提供经银行及海关审批的网上支付业务申请表及网上支付企业IC卡登记表;

保税进出口业务流程范文第6篇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

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力口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力口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 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耒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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