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经验交流范文

2024-01-15

执法监督经验交流范文第1篇

强化对外公开狠抓内部管理

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

多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以及地税文化建设,特别是2009年我局及基层各分局全部通过省局和市局对三项工作的验收,已经在税收执法环境、执法程序以及绩效考核三个方面行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管理机制,针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对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做了进一步的深化。

主要做法:

一、搭建“三个平台”,强化对外公开。

我局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对照省、市局关于精减审批项目和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文件,重新修订职权目录。同时,根据职权目录变化情况,增加、删减流程图,对不够规范、清晰、简练、准确的流程图,进行修改,使流程更加完整,程序更加简明,表述更加准确。

一是搭建制度公开平台。将本局制定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期办结制、纳税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制度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等内容在办税服务厅公开,同

时设置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全面接受纳税人监督。二是搭建便民互动平台。利用电子显示屏、税收政策资料台、户外宣传栏等,及时向纳税人公布我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以及纳税指南。三是搭建税企互动平台。本月下发征求意见表170份,收集纳税人的意见与建议,以纳税人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及时整改。通过“三个平台”使我局的工作更全面地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建立“四项制度”,狠抓内部管理。

多年来,特别是“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从加强学习、执法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入手,初步形成了执法职责明确、执法程序规范、监督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到位的执法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了“做什么”、“怎么做”、“做的怎么样”、“做不好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的权责一体的执法监督体系。

建立学习制度,强化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首要条件。我局要针对税收执法方面的薄弱环节,以税收法制学习培训为抓手,促进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是推行学习奖励机制,把学习成效与业务能级认定、评先评优、干部调配、福利待遇结合起来,激励税务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二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脱产培训、业务测试等形式,开展法制业务学习。三是要定期组织法规知识考试,并进行严格奖惩,

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今年我局共组织业务考试2次,有效的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增强了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建立税收执法检查制度,实行事后监督。一是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列为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二是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情况。三是专门召开税收执法检查通报会,对各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落实整改责任。今年我局组织了两次执法检查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减免税及资产损失、税务登记及税款核定、发票管理、完税凭证、建筑业代开票、稽查案卷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认真查找了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为避免同类执法过错再次发生奠定了基础,有效地遏制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实行内部监督。我局根据税务行政执法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机关科室、稽查局、基层管理分局、基层全职能分局、征收分局的《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各个环节和岗位的工作职责、操作规程、评价考核、责任追究作出明晰规定,明确每一项税收业务的内容、权限、数量、质量、时限标准,让各个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应怎么去做、做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建

立起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责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惩防并举。我局按照“有过必罚,无为必究;权责利统一,过罚相当;能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范围和程序,建立“三级监控、两级通报、一级追究”制度,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今年1-7月通过人工检查、程序自动检查,共计追究执法过错17人次,批评教育16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人次,罚款583元。

主要成效:

一、行业作风明显改善。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月”活动,不仅地税干部对自己应履行的职责、执法程序、办理条件更加清楚明白;纳税人也通过各种公开渠道熟知了自己的权利,熟悉了税务部门的操作规程,对地税机关的亲近感增强了,主动学习税法的人多了,主动纳税的多了,主动配合地税工作的人多了,对地税机关的满意度明显增强,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实现了社会效益、税收效益的双赢。

二、税收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税费收入稳步增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月”活动,使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办理税收事务方便快捷,纳税意识明显提高,同时,也促使全局执法人员提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税收管理过

错率和税收执法过错率明显降低,漏征漏管现象大为减少,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入库率普遍提高,税费收入稳步攀升。

三、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月”活动的过程,也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过程。为此,我局多措并举,积极创造合意、高效的税收软环境,为纳税人构建一个和谐便捷的服务平台,有效的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一是全力为纳税人提供便利,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申报缴纳方式,今年全县纳税人全部推行“税库银”横向联网申报纳税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轻点鼠标,瞬间完成申报纳税”。二是印制系列明白卡。对需要办理开业登记、购票、双订户银行扣款、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等需提供资料的业务,分类型印制了详细明白卡,对到办税大厅咨询办理上述业务的纳税人除正常答复外,还要赠阅明白卡,让纳税人按照卡片所提供内容准备所需资料,避免和减少纳税人因办业务不熟而多跑路现象。三是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一窗式”服务模式,让纳税人在任一窗口均可以办理全部涉税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四是有计划下企业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在日常管理中,要求每位管理员在每月月底制定出下月的下户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无特殊情况尽量做阶段性、全面性检查。

执法监督经验交流范文第2篇

##市质检局计量执法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计量执法工作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借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春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创新求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

发展”这条主线,通过加强源头监管,提高了计量执法的有效性,开创了计量执法的新局面。2005年共对106个单位进行监管和服务,查处计量违法案件66起,其中立案查处45件,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23万元,其中罚没收入77万元。现将我们一些粗浅的工作体会向各位领导汇报,谨作参考。

一、工作思路

强化源头监管力度,监管和服务双管齐下,以监管融于服务之中,以服务落实监管措施,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宗旨。通过计量执法的专业性、权威性、有效性,树立“有为、有威、有位”的计量执法新形象。

二、具体做法

《计量法》颁布二十年了,计量执法一直是我们系统行政行为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而普遍认为不能适应当今的执法需要。我们则不这么认为,通过研究一系列的计量现象,摸准存在的问题,把握适度的政策法规,办了一个又一个漂亮的计量案件,取得了“两个效益”的提高,即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设立专业执法机构,打好工作基础。

我们局在2004年下半年实施“科管队所、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在全省系统率先成立了计量稽查大队。2005年又加强了稽查队的领导和建设,一是在全系统内公开竞聘产生了大队长,二是根据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将稽查队分成三个稽查小组,分别由科党支书、副科长、队长担任组长,三是抽调有关专业能力强、理论基础好、执法水平高的同志担任队员。这样既搞活了用人机制,也增强了队伍的活力,提高了人员的素质,增强了战斗力。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市局对计量稽查大队的职能职责做出了明确的界限和规定,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市的计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以加强行业监管为中心,突出工作重点。

我们明确了以特殊行业和垄断性经营行业监管为执法的中心,以石油行业和通信行业作为执法重点,加强计量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我们首先制订计划、周密部署、统一组织协调,根据不同行业,采取不同切入点,做到依法依规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然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及监督作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人大、政协的支持,做到监管一个单位,服务一个行业、和谐一个行业。

1、石油行业的监管。对石油行业的计量执法是我们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历年来的“软肋”,企业不配合,我们查不出大的问题,也处理不到位。2005年我们经过精心组织和策划,认真研究《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逐条分析琢磨,决定从管理入手,对照办法设计相应的检查表格,对中石化、中石油公司进行检查,确定了以加油站和油库的全面检查为突破口,提取相关销售记录和原始凭证,发现和了解相关的油库销售情况,寻找违法行为蛛丝马迹的执法思路。成功查获了邵阳中石化分公司加油站和油库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共检查143台加油机,其中有85台无合格证;6家加油站的流量计、传感器、电脑主板铅封26处被破坏;擅自更换加油机主板5块,更换计量器2台;有10家加油站的加油机维修时未向有资质维修单位申报修理,随意改动加油机和破坏铅封;出具虚假油品密度数据,结算密度与实际测量密度不符;检查油库盘底报表,经计算,2004年度出现盈余情况。通过对该案件细致周密的查处,击中了中石化公司的“死穴”,迫使其低下了“高傲”的头骨,处罚到位20余万元。

2、通信行业的监管。对通信行业的监管执法专业性很强,通信行业检测的排外思想严重,往往不配合我们的检测和执法工作。我们充分发挥了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在加强对ic卡电话亭和ip话吧计时计费系统检测检定的同时,以长沙某公司销售的ip电话卡入手,重点检查市电信局的重复计费等计量违法问题,一举突破联通、铁通、移动公司的相关案件,查获计时计费装置和管理系统存在的显示时间和北京时间不同步;延时计费现象;拨通对方号码后,对方未摘机但系统已开始计费;计时计费装置显示号码不准确;计时时长不准确等一系列问题,累计处罚到位16.3万元。通过对通信行业的监管执法,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技术机构今后的检定工作带来了方便,起到了“一石二鸟”的作用。

(三)以加强认证授权机构监管为着力点,把握工作关键。

##市共有计量认证和计量授权机构52家,但由于工作性质、隶属关系以及历史渊源的不同,造成良莠不

齐的现象,我们重点监管其检测能力、范围和公正性、合法性等具体检测检定行为,重点对象是质监站系统、环保站系统和卫生防疫系统,我们开展对这些单位的监管是搞好计量执法工作的关键,也维护了政府计量管理机构的权威。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出具检测报告与实际数据不符。二是没有按标准进行检测,数据不准确或结论错误,如市交

通质监站检测钢材使用标准、评判标准与实际材料的规格不一致。三是超范围检测,没有检测能力出具报告,如##市质监站没有水泥检测能力而出具报告。四是设备损坏或没有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如市环保站尾气检测,仪器设备本身是坏的,还出具检测报告。五是检验过程不规范、结论不规范,如邵东县质监站的一份水泥报告单,抽样日期在后,检验日期在前。全年共检查单位19家,查获案件8起,其中立案6起,处罚10余万元。

我们监管的另一个“法宝”是加大对认证授权机构检测后的抽查力度。如2005年共抽查水表1000千块、电表2000块。通过以监督抽查的形式来发现案源,创收达13万元。

(四)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确保工作效果。

继续加强“一机、两器、三表”六种重点管理的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以保护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加油机受检率从2004年的95上升到99,电能表和水表首轮强检率分别达到79和90,另外煤气表达到92,大衡受检率85,小型衡器由原来的30上升到现在的70。今年还组织技术人员对加油机、电能表、水表检定后的监督抽查,抽查合格率比往年有大幅提高,特别是水表和电能表,检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8和99。

在加强强检计量器具监管的同时,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的案件进行查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成为执法创收的另一个重要途径。2005年3月,在市内某加油站检查,发现##恒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加油机在人为将磁控开关关闭时,双枪可同时出油。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一个流量计只能有一个出口,不允许有支管和旁路。经查明,该厂在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情况下,擅自违规生产不符合规范的加油机,在##共销售4台,我们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10000万,并罚款3000元。2005年5月,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称##县一砖厂涉嫌窃电。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砖厂进行检查,在砖厂工棚内发现一台构造奇特的电焊机,接线正好可延伸到该厂的计量箱,执法人员判断电焊机可能就是窃电工具,当即予以扣押。经检测,电焊机有使电度表指针逆转的特殊“用途”。据此,执法人员当晚进行突击调查取证,并向电力部门调取了该砖厂近几年的用电缴费情况进行比较,在事实面前,砖厂负责人对窃电事实供认不讳,到案发时累计窃电量为26440kwt。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51条,对该砖厂作出了赔偿电力部门损失2.2万元,没收窃电装置,并处罚没款2.3万元的处罚决定。既有效打击了计量违法行为,又维护了电力部门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以上是我们计量执法的一些不成熟的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教,谢谢!

执法监督经验交流范文第3篇

咸宁市旅游局

近年来,市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战略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的原则,自觉接受政协监督,主动服务政协工作,全力支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不断改进旅游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市旅游经济环境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积极落实三项制度,营造知情资政环境。

在支持政协履行职能上,我们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延伸到政府部门决策、执行、检查、评估等各项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中。一是坚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把征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意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每年市政协全会期间,我局都将全市旅游工作向大会报告,年中向市政协常委会汇报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初步安排。此外,在编制重要规划、实施重大项目等方面,主动征求、积极吸收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使各项决策更能体现全市人民的意志,符合我市旅游发展的特点和要求。二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局主要负责人经常带领有关科室同志,采取登门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市政协汇报全市旅游市场经济发展情况,争取市政协的关心、

理解和支持。近三年,我局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一次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参加,听取他们的宝贵意见。三是坚持重要活动参与制度。一方面主动邀请各级政协领导和政协委员参加全市重大活动。2009年11月6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宗兴等部分中央及省部级领导共同为咸宁首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揭幕;2010年10月17日,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邵秉仁等多个国内外低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了我市举办的第二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暨中国 (咸宁)低碳人居环境高峰论坛并参与讨论,为咸宁低碳经济发展支招献策;2011年1月1日,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李宗柏来到咸宁市澄水洞旅游区考察、指导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重要活动。2010年4月28日,市政协召开第三届十次常委会。市长任振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主席佘家驹主持会议,副主席敖茂佑、杨荣才、胡毓军、毛世忠、骆传勇、郑凌、孙基志及秘书长胡启旭出席会议。会议协商了《政协咸宁市委员会关于“扩大节会效应,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调研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还对调查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

二、认真办理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监督。

自2008至2010年期间,我局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共32件。其中,2008年8件(主办3件,会办5件),2009年9件(主办2件,会办7件),2010年15件(主办7件,会办8件)。近几年提案数量逐年增多,说明广大政协委员以及全社会越来越关注和关心咸宁旅游事业的发展,大家纷纷通过提案来为咸宁旅游发展建言献策,也说明了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是很满意,有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为办理好

每件提案,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把所有提案分解落实到每个分管局长和科室,明确责任,要求认真办理,确保件件有落实。我们要求对主办的提案和委员见面率100%、回复率100%;对会办的提案,在6月30日之前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提交书面的办理意见。

多年的实践表明,做好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前提。政协委员来自我市各条战线,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提出的提案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的心声。一直以来,市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一是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重要方式;二是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我市旅游工作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推动力,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举办第二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促进旅游产业提档升级相结合。通过近几年来突出重点、突出实效,不断规范和深化办理的工作作风,我局办理质量逐年提高,得到了政协委员们的肯定和好评。在今年1月18日举行的政协咸宁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咸宁市人民政府对关于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咸宁市旅游局获得了“2010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分工。接到提案后,局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局长杭莺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研究回复方案,按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分发给相关科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规定任务完成时间。

(二)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各科室收到提案后,认真阅读,广

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基层了解情况,走访旅游企业,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汇总后,形成回复材料。

(三)专门座谈,征求意见。我局在每年七月中旬都会组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见面会。由局长杭莺亲自主持,并邀请市政协有关领导以及相关提案人到我局进行座谈。会上,我局向与会的市政协领导及委员汇报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还分别向委员们逐个汇报了提案的办理答复情况,并与委员们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会后,我们继续加大跟踪办理力度,通过打电话、发电子邮件、上门见面等多种方式与委员沟通,做到领导督办、会商督办、联合督办、电话催办四位一体,确保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对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咸宁旅游发展的好的思路和建议,我局将搜集汇总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相关科室,对问题进行逐步解决、逐步消化、不断优化我市旅游发展的软环境,营造我市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如:为把咸宁打造成“世界温泉之都”,是委员们最关心的问题,我市先后成立了温泉行业协会和温泉旅游商会,制定了《咸宁地热温泉水质安全要求》、《咸宁地热温泉旅游服务规范》、《咸宁地热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和评定》等三个地方标准,有力推进了咸宁成为“世界温泉之都”的步伐。去年,政协委员围绕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旅游资源整合、旅游市场开发、旅游市场治理整顿、景区环境整治、旅游队伍建设等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和我局的工作献言献策,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业发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如:在景区

环境整治、旅游队伍建设方面,饶浩瑶委员的政协第050号提案《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中提出:我市旅游人才奇缺,行业自律方面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去年6月,咸宁市旅游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市旅游行业自律又上了新台阶。在旅游市场治理整顿方面,陈灿章委员的政协第075号提案《关于将咸宁打造成为“世界温泉之都”的建议》中提出:要规范我市各类服务行业,提高服务水平,树立品牌服务。为加强旅游执法,促进行业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去年上半年,市编委同意设立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大队成立后,积极开展了旅游安全与市场质量监察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了旅游投诉,投诉受理率和结案率为100%。总之,我局以政协提案办理为桥梁,将提案涉及的旅游发展问题融入我局重点工作实施和推进,从而有效地协助政协更好的发挥了参政议政作用。

三、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推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突飞猛进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市政协及各位委员们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讨并发布会议纪要协商解决我市旅游发展所面临的各种困境和问题,市政协各级领导也通过视察、调研、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为我市旅游发展积极谋划思路。

一是在政协委员献计献策促进我市旅游发展方面。

我市旅游业发展近年来步伐逐步加快,政协提案也从过去最初的围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到现在的招商引资、宣传促销、服务质量、人才培养等方面,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为此,我们积

极加大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力度,明确了旅游业发展的目标定位,积极举办有影响的文化旅游活动,新验收评定了一批旅游景区(点)和宾馆,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

二是在推进咸宁温泉旅游生态新城建设方面

为了抢抓“中部崛起”、“ 武汉城市圈”建设等战略机遇,加快咸宁中心城市发展,促进咸宁温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设咸宁温泉旅游生态新城(简称旅游新城)的重大决策。在旅游新城的建设过程之中,市政协各级领导一直非常重视,并亲自抓旅游新城建设,佘家驹主席带队多次考察旅游新城体制机制。市政协副主席、旅游新城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骆传勇一行先后多次带领咸安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实地考察了三江,孟养浩东路(淦河东岸景观路)、休憩带,碧桂园,叠水湾等项目建设工地,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极大地推进了旅游新城的全面建设和稳步发展。2010年5月27日,市委统战部组织我市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实地考察了温泉旅游新城情况。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胡建华,市政协副主席、农工主委吴鸣虎和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主委孙基志等参加了考察或座谈。2011年3月5日,参加咸宁市三届五次会议的273名政协委员一行,对碧桂园温泉城进行了考察和调研。市政协委员们对碧桂园温泉城生态环境维护方面的卓越建树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在大力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面

2010年是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为此,我们扎实推进旅游

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树立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我们通过对提案办理结果的整合收集,结合我市实际,一方面借鉴采纳了相关委员的意见。如重视人才培养,建立起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激励的良好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人才队伍,着力解决我市旅游企业的人才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寻求社会力量支持。聘请了10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为全面提升完善我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供了保障基础。

执法监督经验交流范文第4篇

[内容提要]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又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舆论监督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行为,受公众、政府和传媒等诸多因素制约。要进一步提高舆论监督的水平,改善舆论环境,就必须对公众、政府和传媒这三种影响舆论监督的主要力量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明确三者差异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把三者统一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

[关键词]舆论监督;公众;政府;传媒

舆论监督是大众传媒根据公众的意见和态度,运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评议的一种社会行为。由于具有传播及时、公开、透明度高、影响面广等特性和优势,舆论监督不仅可以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的工作作风,弘扬正气、惩治腐败,而且也可以促进党政机关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因此,舆论监督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98年,朱镕基总理在视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时曾挥笔题词:“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这不仅体现党中央对舆论监督的肯定和支持,也充分说明了舆论监督中公众、政府和传媒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在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中,公众、政府和传媒在本质上来说具有目标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在社会角色、社会经验和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着的差异,这三者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影响、制约着舆论监督的实施。

一、公众是舆论监督的主体,也是形成舆论压力的主要力量

“现代民主政治对权力运作的要求是公共权力要具有公共性和透明度,人民以其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参与国家政治活动,并监督公共权力的运作,而把二者结合起来,靠的就是公众传媒,靠的就是舆论监督。”在社会主义国家,舆论监督的实质就是人民的监督,它是人民群众通过大众传媒对社会上的各种违法、违纪和不道德、不文明行为进行的监督,是大众传媒对人民群众广泛监督的客观反映。

按照舆论学的观点,舆论就是公众在特定的时空内对于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和态度的总和。作为一种公开表达的社会评价,舆论的主体就是有着共同利益和相同意见、态度的公众。公众通过大众传媒对国家事务、社会生活中违反公共伦理和法律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批判,以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进而形成大体上一致或相同的意见——舆论,然后借助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那些不良、不法行为得到及时的纠正。通过舆论的形成机制我们不难看出,公众也就是舆论监督的主体,就是形成舆论压力的主要力量。

二、政府既是舆论监督的主要对象,也是传媒的直接领导者和改善舆论环境的主要力量

“舆论监督在内容上虽然也包括各种失范和丑恶现象,但它的主要任务还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优化和提升”,它不仅可以帮助各级党政领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施政观,而且也可以使他们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舆论监督的主要对象就是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的执政理念已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能否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已经成了衡量政府工作的一个指标。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舆论监督”时也认为,“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监督”。这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勇气和自信,而且也充分地说明了舆论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过程中的重大意义。

在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中,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政府之间是一种从属者与所有者的关系,政府不仅是舆论监督的主要对象,而且也是传媒的直接领导者。对此,党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在自觉地接受传媒监督的同时,还应坚持党性原则,从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对舆论监督的领导和引导,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同时,也是舆论监督坚定的支持者和改善舆论环境的主要力量。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舆论监督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舆论环境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先后出现了一大批像《焦点访谈》、《新闻纵横》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舆论监督节目,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法规,来保障舆论监督的顺利开展。2004年10月,深圳出台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首次提出了对阻碍新闻舆论监督的个人或组织追究刑事责任;在2004年底海南省出台的《关于舆论监督的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配合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三、传媒既是公众的“喉舌”和政府的“镜鉴”。也是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桥梁

人民的利益不仅是舆论监督的出发点,也是舆论监督的最终归宿。马克思就曾明确指出:真正的报刊,既是自由的报刊,也是人民的报刊。所以,一个负责任的传媒应当成为人民群众的喉舌。人民群众通过舆论监督来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因为只有知晓了政府工作情况和社会公共事务后,才能更好地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而传媒正是通过舆论监督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政府工作情况和社会事务的平台。

由于传媒所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传达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所以舆论监督又具有了“晴雨表”和“减压阀”的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传媒对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不良倾向和现象进行批评监督,不仅有利于缓和政府和公众之间的矛盾,而且也有利于党和政府及时了解舆情民意,准确把握改革开放进程中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趋势。因此,传媒在舆论监督过程中不仅是人民群众的“耳目喉舌”,而且也是政府的“喉舌”和“镜鉴”。

由于具有双重属性,我国的传媒时常都处在“双刃剑”的考验之下,一方面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受众的需要,传达人民的意愿和心声;另一方面又要遵循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表达党和政府的意志,传播大量的政策信息和观点。如果传播的政策信息与公众的态度有差异,或者传媒从业者认识问题的角度和公众不同,那么传媒和公众之间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分歧和矛盾。同时,由于大众传媒的从业人员对政府的各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的体察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政府又有自身的工作方法和思考问题的角度,在这种情况下,传媒和政府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分歧。

随着我国新闻改革的深入和受众地位的提高,传媒也应该转变观念,牢牢树立“两个喉舌”的观念,即传媒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喉舌”,传媒应该学会在政府和公众之间寻找自己的位置和空间。事实上,一个负责任的传媒必须在公众和政府之间构筑起一

座信息沟通的桥梁。在传媒的沟通引导下,党和政府的意图可以通过舆论监督节目传达给公众,公众的心声也可以通过舆论监督传递给党和政府。

四、沟通协调,共建和谐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行为,舆论监督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公众和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公众、政府和传媒这三种影响舆论监督环境的主要力量相互沟通协调,从各自不同的角度为舆论环境的改善、舆论监督机制的健全做出自己的努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公众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积极支持参与舆论监督,真正成为形成舆论压力的主要力量。

既然是形成舆论压力的主要力量,那么公众自身素质的高低也就直接地影响、制约着舆论监督能否正常地开展和发挥作用。因为“新闻舆论监督要发挥积极的社会功能,每位公民必须能够以正确的心态面对新闻媒介传播的事实和意见,并能够独立地做出理性的判断,也就是说,公民必须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有处理资讯的知识和能力”。这就要求广大公众以社会正义作为出发点,树立法治观念和权利观念,增强参政议政的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批评监督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

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公众对舆论监督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更是舆论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无论是舆论监督的选题来源,还是调查取证,都离不开公众的支持。“河北省的一项调查显示,河北省各级新闻媒介舆论监督报道的新闻线索大都来自群众的来信来电或上访。对媒介从业人员的调查则显示,有79.8%的人认为在开展舆论监督报道的过程中得到过群众的支持。”从最终的效果来看,在报道公开播发以后,仍然要依靠公众的支持和积极参与来形成舆论压力,如果没有公众的积极参与、发表意见,舆论监督就很难形成有影响的舆论压力。而传媒要想引起公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就必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密切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常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选择那些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二)作为改善舆论环境的主要力量,政府应继续加大对舆论监督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

近年来,由于党和政府的高度支持和重视,我国的舆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在我国还并没有完全实现舆论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舆论监督工作中也还存着很多不足之处。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在舆论监督问题的认识上还存着一些误区,认为对本地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无异于给他们的脸上抹黑。他们不仅不为采访活动提供方便,而且还滥用行政权利压制批评报道、干涉舆论监督。

为此,政府必须继续加大对舆论监督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首先,政府要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舆论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仅要制订关于支持舆论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章制度,而且要认真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保护舆论监督的规定,并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新闻舆论监督和新闻侵权的法律界限,维护新闻媒体及记者的合法权益,并在条件成熟时着手制定有中国特色的《新闻舆论监督法》,为舆论环境的改善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因为“只有在健全的法律保障之下,舆论监督才有可能不受任何个人意志所左右,才能够自由地、毫无保留地对社会丑恶现象和不法行为给予大胆揭露、严肃批评、无情抨击”。

其次,政府还应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加大对舆论监督的支持力度。实践证明,将舆论监督和行政干预结合起来是舆论监督发挥作用的一条有效途径,因为只有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认真查处和解决舆论监督报道所披露的各种问题,才能使舆论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舆论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借助舆论监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被监督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当对舆论监督做出积极的回应,对媒体揭露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处理结果。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拒绝接受舆论监督或故意拖延推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他们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对以行贿、说情等手段干预舆论监督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和知情人、侵犯干部群众民主权利的,要依法查处。

(三)作为公众和政府的桥梁,传媒应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质量意识、效果意识,既要努力提高自身舆论监督的水平,又要讲究舆论监督的技巧。

作为舆论监督的载体,传媒自身的素质也是制约舆论监督效果的关键因素。因此,传媒不仅要严于律己,更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讲究舆论监督的方式和艺术。首先,传媒要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使新闻采编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舆论监督的权利,摆正新闻工作者的位置,端正舆论监督的目的,不断提高舆论监督工作的水平。其次,新闻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保障舆论监督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不仅要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建立相应的选题报批、采访安排和稿件审签工作制度,而且要建立舆论监督报道的回避制度,同时还要不断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接受社会监督的机制。

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舆论监督,是为了克服党和政府在工作中的缺点,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改革开放和政治文明建设。这就意味着舆论监督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进行的监督。因此,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传媒不应一味地追求轰动效应,而要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问题的解决作为落脚点,使舆论监督真正有利于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综上所述,传媒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必须对公众、政府和传媒不同的功能和这三者的社会利益关系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既要正确引导公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又要准确地把舆论监督的落脚点放在党和政府的意志与人民群众呼声的结合点上。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使公众、政府和传媒各自肩负起自己的历史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舆论监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真正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执法监督经验交流范文第5篇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大力推进信访工作的法制化。

重新修订《信访条例》,是信访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不仅为信访工作改革、发展、创新提供了保障,而且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全面、准确地把握新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一是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抓好有关配套制度建设。,二是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努力建立信访新秩序;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三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把握好信访程序原则,正确处理信访的交办。准确督办。五是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二、深化认识,健全制度,夯实信访工作基础.针对人大信访逐年增多,工作量年年加大的情况,常委会领导曾多次教育大家:人大信访上联国家大政方针,下系群众的实际困难,地位特殊,作用巨大,切不可掉以轻心。群众来人大上访增多,这是对人大的信任,更是对人大的期待,我们必须履行好自身的职责,都要树立人本思想,心系百姓。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决不能辜负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期望。为此,我们从基础工作抓起,落实了多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常委会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办公室及各工委负责人参加,经常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遇有重要信访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交办,办公室会同各工委及“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二是机构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增设了科级单位的信访办公室,人员编制2人,在当时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工作忙的情况下,任命一名常委会专职委员为信访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秘书为专职信访员,最近,又提拔其中一名秘书为信访办副主任。三是人员到位。东宝区、乡(镇)各级人大都有信访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村级有以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人大代表)为组长的信访协调小组,目前全区配有信访专职干部12人,其中乡镇人大专、兼职信访干部9人,聘请了23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担任信访信息员、协调员的工作,构建了人大信访的网络,从而使各类信访案件有效实现了“控源分流”。四是责任到位。东宝区人大常委会在信访工作中,探索和建立了人大信访工作“日事日毕、日清日高”的工作理念和责任意识,增强信访处理工作的实效,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完成,每天的工作都要清理总结,每天的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实现信访案件办理效率“全面提速”。五是制度到位。东宝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信访工作暂行办法》、《人大信访工作制度》、《人大机关信访受理范围》、《信访接待人员守则》等,并使相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在操作程序上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使全盟各级人大信访工作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三、热情接待,细致调查,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负责的态度接待好、处理好每一件信访,决不能让信访者失望。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信访工作程序。苗头性问题重防范,变“上访”为“下访”。接待调处工作重热情,变雷霆为细雨。人民来信,由信访工作人员及时拆封,认真阅读,详细进行登记、编号,摘其要点,该送领导批阅的送领导批阅,该转相关部门办理的转相关部门办理;对直接寄给领导个人的来信,信访工作人员登记后再交领导自己拆阅,按程序办理。群众来访,坚持热情接待,笑脸相迎,详细倾听陈述,认真询问,耐心记录,填好来访登记表。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好“热”与“冷”的关系。对情况明了又合法、合理的信访,做到立即处理、一步到位,有效地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对矛盾复杂、情况不明而期望值又较高的来访,首先热情接待,让他们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再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不属人大及其常委会受理范围内的问题,指明具体受理单位,尽可能减少来访人的无效上访。如今年10月接待一名妇女同志,反映区法院不受理其劳动仲裁案件。分析该女同志反映的情况,属政策法律规定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应由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解决的问题,我们耐心细致地对该女同志作了解释工作,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坚持三个结合,把信访融入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一是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一些社会影响大的问题与专题审议工作相结合,2000年底,我们通过分析发现,近两年反映法院案件执行难的来信来访特别多。为此,我们在2001年上半年及时安排了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研究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区人民法院结合"案件执行年"和"创人民满意法院"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效果。经过努力,执行大幅上升,2001年以后,反映执行不到位的来信来访不降了80以上。二是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信访问题与执法检查相结合。2002年,我们根据群众普遍对“公检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专项进行了对“四不案件”的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久立不侦、久侦不结”,“久办不诉、久诉不判”或“重罪轻判、以罚代刑”,缓刑过多等问题,其中对因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两名检法人员进行了刑事追究。三是把申诉控告信访与评议工作相结合,2004年,区人大常委会对“二院”副职进行述职评议,在评议走访调查中,几位代表反映栗溪尖山村一养羊专业户,春节期间羊被盗杀10余只,损失近万元。公安机关办案迟缓,检查院不批捕的问题,对区委、区政府“唱响山歌、发羊财”的倡导影响很大。我们结合评议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使该案得以顺利侦结。这样既加大了处理信访问题的力度,又加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效果很好。

五、服务大局,依法办事,诚信负责,具体处理好每件信访来人大的信访面广量大,反映的问题纷繁复杂。我们坚持从大局出发,具体分析,严格依法处理各种信访,力求得到更好的解决。2000年,子陵建泉村农民徐永兵在荆门市洋丰股份有限公司新线工程中,因爆破工伤致残,双目失明,诉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后,在区法院执行。因被执行无执行能力,徐永兵长期上访,得不到解决。到人大信访后,我们认真调阅了案卷,认真进行了分析,发现该仲裁中存在程序错误,严重遗漏了重要关系责任人,反复到劳动部门做工作,并责成区法院做出终止执行裁定。要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使问题得以解决。

在信访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信访工作,一是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把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放在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中考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判断一切工作的重要标准,扎扎实实地解决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做工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是解决信访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百姓的冷暖挂在心间,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履行我们党“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庄严承诺。三是脚踏实地,注重实效,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区、乡(镇)、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往往既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又是最早发现问题苗头的第一道岗,切实负起解决问题的责任。对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多做解释性的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之以法。要解决信访问题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得力、不到位的问题。对漠视群众疾苦,互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不作为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信访中有几点只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思想谈化,深入基层少,作风浮飘,不能关心并及时解决群众期盼解决的有关问题,于是就

执法监督经验交流范文第6篇

强化对外公开狠抓内部管理

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

多年来,我局通过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以及地税文化建设,特别是2009年我局及基层各分局全部通过省局和市局对三项工作的验收,已经在税收执法环境、执法程序以及绩效考核三个方面行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管理机制,针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对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做了进一步的深化。

主要做法:

一、搭建“三个平台”,强化对外公开。

我局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对照省、市局关于精减审批项目和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文件,重新修订职权目录。同时,根据职权目录变化情况,增加、删减流程图,对不够规范、清晰、简练、准确的流程图,进行修改,使流程更加完整,程序更加简明,表述更加准确。

一是搭建制度公开平台。将本局制定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期办结制、纳税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制度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等内容在办税服务厅公开,同

时设置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全面接受纳税人监督。二是搭建便民互动平台。利用电子显示屏、税收政策资料台、户外宣传栏等,及时向纳税人公布我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以及纳税指南。三是搭建税企互动平台。本月下发征求意见表170份,收集纳税人的意见与建议,以纳税人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及时整改。通过“三个平台”使我局的工作更全面地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建立“四项制度”,狠抓内部管理。

多年来,特别是“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从加强学习、执法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入手,初步形成了执法职责明确、执法程序规范、监督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到位的执法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了“做什么”、“怎么做”、“做的怎么样”、“做不好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的权责一体的执法监督体系。

建立学习制度,强化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首要条件。我局要针对税收执法方面的薄弱环节,以税收法制学习培训为抓手,促进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是推行学习奖励机制,把学习成效与业务能级认定、评先评优、干部调配、福利待遇结合起来,激励税务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二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脱产培训、业务测试等形式,开展法制业务学习。三是要定期组织法规知识考试,并进行严格奖惩,

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今年我局共组织业务考试2次,有效的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增强了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建立税收执法检查制度,实行事后监督。一是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列为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二是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情况。三是专门召开税收执法检查通报会,对各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落实整改责任。今年我局组织了两次执法检查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减免税及资产损失、税务登记及税款核定、发票管理、完税凭证、建筑业代开票、稽查案卷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认真查找了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为避免同类执法过错再次发生奠定了基础,有效地遏制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实行内部监督。我局根据税务行政执法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机关科室、稽查局、基层管理分局、基层全职能分局、征收分局的《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各个环节和岗位的工作职责、操作规程、评价考核、责任追究作出明晰规定,明确每一项税收业务的内容、权限、数量、质量、时限标准,让各个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应怎么去做、做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建

立起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责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惩防并举。我局按照“有过必罚,无为必究;权责利统一,过罚相当;能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范围和程序,建立“三级监控、两级通报、一级追究”制度,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今年1-7月通过人工检查、程序自动检查,共计追究执法过错17人次,批评教育16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人次,罚款583元。

主要成效:

一、行业作风明显改善。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月”活动,不仅地税干部对自己应履行的职责、执法程序、办理条件更加清楚明白;纳税人也通过各种公开渠道熟知了自己的权利,熟悉了税务部门的操作规程,对地税机关的亲近感增强了,主动学习税法的人多了,主动纳税的多了,主动配合地税工作的人多了,对地税机关的满意度明显增强,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实现了社会效益、税收效益的双赢。

二、税收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税费收入稳步增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月”活动,使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办理税收事务方便快捷,纳税意识明显提高,同时,也促使全局执法人员提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税收管理过

错率和税收执法过错率明显降低,漏征漏管现象大为减少,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入库率普遍提高,税费收入稳步攀升。

三、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月”活动的过程,也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过程。为此,我局多措并举,积极创造合意、高效的税收软环境,为纳税人构建一个和谐便捷的服务平台,有效的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一是全力为纳税人提供便利,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申报缴纳方式,今年全县纳税人全部推行“税库银”横向联网申报纳税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轻点鼠标,瞬间完成申报纳税”。二是印制系列明白卡。对需要办理开业登记、购票、双订户银行扣款、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等需提供资料的业务,分类型印制了详细明白卡,对到办税大厅咨询办理上述业务的纳税人除正常答复外,还要赠阅明白卡,让纳税人按照卡片所提供内容准备所需资料,避免和减少纳税人因办业务不熟而多跑路现象。三是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一窗式”服务模式,让纳税人在任一窗口均可以办理全部涉税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四是有计划下企业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在日常管理中,要求每位管理员在每月月底制定出下月的下户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无特殊情况尽量做阶段性、全面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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