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国家审计论文范文

2024-05-05

西周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审计反馈系统;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过程;结构功能分析

一、引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性质、原则、特征、显著优势、基本内容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决定》认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面对国际国内新形势、适应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需要, 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制度保障, 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保证。

20世纪90年代以来, 国家治理逐渐成为一种思潮, 影响公共管理和经济学的学术研究趋向, 引起世界主要国家和组织对“国家”概念的重新思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等国际组织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推行政治改革, 为了避免政治改革在意识形态上的敏感性, 极力推行“治理”或“政府治理”。 1990年, 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IIE)在华盛顿提出的 “华盛顿共识”(The Washington Consensus)是关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地位和作用的“新自由主义措施”,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复燃是“华盛顿共识”产生的思想背景。

西方的国家治理或政府治理是在自由主义经济思想背景下, 针对公私部门之间的关系中“软弱无能的政府问题”而提出的市场经濟中政府作用的解决方案, “治理”(Governance)一词意味着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成为影响政府和市场的主要内容, 表达了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中市场经济对政府作用的期盼和要求, 即对自由市场经济没有统治和权威主体的“治理”。 Katharine Dommett和Mathew Flinders[1] 认为, 解决自由市场经济中没有权威主体的政府作用问题的基本方式是“没有统治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 治理是在没有强权力的情况下各相关行动者解决分歧、达成共识, 以实现共同目标。 统治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科层制度等正式权力, 而治理则依靠基于共同目标的协商和共识。 基于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治理”在理论上受到了学者的强烈反对, 如弗朗西斯·福山[2] 针对没有统治的治理提出市场经济中的“国家重建”问题, 在实践中导致了一系列经济危机和经济动荡, 如1994 ~ 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 ~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2007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等。 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治理方案”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失败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的中国方案, 是党领导全国人民长期实践的科学总结, 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国家治理理论的重大创新。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治理过程的重要环节, 必须在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中定义国家审计, 分析国家审计的基本功能, 理解国家审计的基本属性, 认识国家审计的根本宗旨和基本目标, 掌握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 本文以《决定》为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根据系统论和过程理论, 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研究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中的国家审计, 以期进一步丰富对国家审计的认识。 本文认为, 理解我国国家审计的定义和基本性质必须首先分析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中的审计角色定位和基本功能, 厘清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关系, 回答为什么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中需要审计? 国家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国家审计的理性价值究竟是什么? 在此基础上, 根据我国国家治理的属性和特征准确回答国家审计是什么、具有什么样的职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同时, 科学辨析我国国家审计的内在属性, 并且根据审计的一般规律总结我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

二、国家治理的中国方案

《决定》明确指出, 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指导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国家治理的内涵和必要性, 国家治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制度形式,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是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也是我国国家治理的根本任务。 为此, 《决定》提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原则, 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决定》明确指出, 中国共产党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高领导力量, 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领导者。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必须坚持党协调领导各方的制度体系,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党的领导表现在党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领导。 《决定》规定了党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要求健全各级党组织工作制度, 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人民群众是党治国理政的依靠者, 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社会基础。 《决定》指出,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于党治国理政的全部工作中,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是我国国家治理的经济制度基础。 《决定》指出,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如果说民主宪政、联邦制等所谓多数统治不可能达到市场均衡和社会资源最优配置[3] , 那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发挥市场、政府和企业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预期目标, 达到市场均衡和社会资源最优配置, 从而实现社会经济最优(Optimality)。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中市场经济的简单引入, 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是有为政府, 其不仅是市场监督管理者和市场秩序维护者, 具有社会管理和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而且是市场经济的调节者, 是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组织实施者, 是以国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导向组织实施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者, 具有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发挥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 政府管理国有资产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政府是国家科技战略的组织管理者,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舉国体制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政府代表国家利益,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是有效市场, 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 市场可以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和政府调控政策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 市场价格不仅能够及时、充分地反映市场交易相关信息, 而且能够及时、充分地反映国家发展战略和政府调控政策的相关信息, 实现资本市场中资本有序扩张和商品市场中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 市场可以有效地分散风险,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公平竞争制度、市场准入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生产许可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公共卫生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等, 分散和隔离市场参与人的系统风险, 政府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是市场有效分散和隔离市场参与人系统风险的制度保障, 政府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调控是市场有效分散和隔离市场参与人系统风险的基础。 John D. Huber和Charles R. Shipan[4] 认为, 根据交易费用模型, 政府控制制度与市场有效性之间的正向相关关系可以得到检验。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有机统一的系统工程, 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涉及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等各个组织, 涉及体制机制、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等各个层面。 《决定》提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原则, 反映了国家治理的系统属性和过程属性。 这表明, 国家治理反映了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反映了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反映了政府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 反映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 反映了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 总之, 我国国家治理是党和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而进行的“治理”, 不是西方学者所总结的, 从自由主义经济原则出发而对政府的作用和公共部门对私人部门的影响所进行的“治理”, 西方学者所概括的公私伙伴关系不足以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国国家治理的治理关系和系统属性。 诚然, 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国家与社会的有机融合是我国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我国国家治理的主要关系之一。

国家治理有机统一的系统性属性集中体现在国家治理过程中, 国家治理具体表现为一个过程, 由决策、组织、实施、评估、监督、反馈等构成。 《决定》明确指出, 健全党的决策机制, 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 强化决策组织执行、评估、监督。 党的领导贯彻在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中。 《决定》提出, 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决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评估能力、监督能力、反馈能力。

治理过程理论是当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理论, 是国家治理体系功能和行为研究的结果, 基本研究思路是根据国家治理过程中的行为、程序、环节、要素研究国家治理中各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经济后果。 朱光磊[5] 总结说, 这种过程研究, 对于传统的体制研究、要素分析和法理说明是极为重要的补充和丰富, 把人们对于政治、政府问题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政治和政府“过程”研究是西方主流的研究理论和方法, 奠基著作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戴维·杜鲁门于1951年出版的《政府过程: 政治利益与公众观点》(Governmental Process: Political Interest and Public Opinion)。 该书从利益集团和公共观点两个纬度分析政府政策的决策和实施过程, 认为政府活动既是利益集团“接近”(Access)政府决策的过程, 也是社会公共观点“深入”(Embed)政府活动的过程, 政府行为表现为吸收社会公共观点的过程, 集中了利益集团的利益。 杜鲁门的“过程”分析奠定了政治和政府过程理论的基本框架。 G·A·阿尔蒙德和G·B·鲍威尔[6] 合著的《比较政治学: 体系、过程和政策》(Comparative Politics: System, Process and Policy)认为, 政治体系是依靠合法的强制力连续作出决策和实施决策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 除了需要找到组织执行功能的结构, 结构功能分析还必须确定政治结构中的角色及其之间的基本关系, 主要是分析那些维持或者改变政治结构的组织和机构的功能。 建立在过程理论基础上的结构功能分析必须首先确定政治结构中组织和机构的角色和功能, 其次分析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 G·A·阿尔蒙德和G·B·鲍威尔强调[6] , 反馈(Feedback)是政治过程非常重要的结构, 发挥调节过程的功能, 借用卡尔·多伊奇①的比喻, 反馈是政治过程的“伺服机构”, 一个对输入信息作出反应而产生的行动, 并且在新的信息中包括自身行动结果的通讯网, 通过这些新信息, 这一通讯网改变本身以后的行为。 政治过程是一个广义概念, 包括政府过程, 更多的是国家治理过程。 朱光磊[5] 评价说, G·A·阿尔蒙德和G·B·鲍威尔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方法研究政治过程, 赋予过程研究以政治学方法论的研究地位, 把过程理论研究推向前所未有的显赫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长期实践探索的结果, 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必然产物, 是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是中国社会制度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产物。

三、现有国家审计的基本认识

我国学术界一直致力于对国家审计定义和本质属性的探讨, 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由于对国家审计的分析视角和出发点不同, 分析国家审计使用的理论框架不同, 对国家审计定义和本质属性的认识也不尽相同。 归纳起来, 我国学术界对国家审计定义和本质属性的认识主要有:

1. 经济监督论。 中国审计学会北京研讨组[7] 认为, 社会主义审计是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 依法按照专门程序和方法, 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其他信息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 借以纠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评价责任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谢志华和陶玉侠(2013)认为, 国家审计是对政府各部门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和绩效性进行监督。 钱世昌[8] 进一步细化了经济监督论的内容, 认为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及其人员,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遵循专业行为标准, 对法定范围内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及是否达到目标进行检查, 评价经济责任, 以维护财经法纪, 促进管理水平提升、效益提高、宏观调控和廉政建设, 使所有者的资源得以最佳运用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2010年, 《审计法实施条例》使用经济监督论观点定义审计, 认为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 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进一步扩大经济监督论的内容和范围, 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监督论成为我国国家审计的主流观点。

2. 免疫系统论。 刘家义[9] 从国家治理的需要出发, 论证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功能定位, 认为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 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 国家治理的模式决定了国家审计的制度形态。 国家审计对国家治理具有推动和完善作用。 从政治学视角看, 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治理的监督控制系统之一。 从各国实践看, 不管国家治理的体制和模式差别有多大, 治理的核心始终是公共权力如何有效配置和运行的问题, 都需要不同的机构分别担负起决策、组织执行和监督控制的职责, 从而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决策系统、组织执行系统和监督控制系统三个子系统, 它们的共同目标是维护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 在三个子系统中, 国家审计属于监督控制系统, 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决策系统, 承担着对国家治理的组织执行系统实施监督和约束的职责。 从运行机制看, 与其他监督都是由自身负有的具体管理职能中派生出来的附带职能有所不同, 国家审计监督是一种专职和专业行为, 是独立的、由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 由于其自身独有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 审计又是国家治理中监督控制子系统的 “免疫系统”, 对维护、完善和促进国家治理有重要意义。 在推动实现国家良治的过程中, 国家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2)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重要措施; (3)加强反腐倡廉的有力工具; (4)推进民主法治的重要途径; (5)维护民生权益的有效保障; (6)推动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

3. 权力制约论。 该理论认为国家审计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制约工具, 在国家治理中, 审计实质上是国家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和中国审计学会(2012)认为, 国家审计具有监督制约权力的运行、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作用。 马志娟和刘世林(2012)认为, 国家审计的本质属性是权力制衡信息系统。 姚爱然(2006)认为, 国家审计是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中的工具性要素。 审计署科研所课题组[10]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出发, 从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制约、权力监督制约系统要不断完善、国家审计是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及深化国家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四个方面论述了国家审计对权力的监督问题。 他们认为,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由权力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权力有三个特性, 即权力的决定性、扩张性和相对独立性[10] 。 这使得权力的行使具有二重性, 成为一把“双刃劍”。 权力运用得当, 就能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利益; 权力运用不当, 就会危害社会。 国家审计是对权力进行监督的长效机制, 其他监督只有与审计监督配合, 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4. 民主法治论。 该理论认为国家审计是民主法治的产物, 是实现民主法治的重要手段。 杨时展[11] 和杨时展(2008)认为: 审计就是民主的反映, 而民主则是现代国家审计的实质。 现代国家的审计, 就是民主。 民主越发展, 审计的权威性越高, 审计越能发挥其作用, 审计是民主最准确的测量尺度。 现代国家的审计是现代民主的产物, 是对人民意志充分体现与否进行监督和验证的手段, 我国国家审计的本质问题是社会主义的民主问题。

5. 经济控制论。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发布的《利马宣言》(1977)认为, 审计本身不是目的, 而是控制系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这种控制系统的目的是及早地揭露背离公认标准、违反原则和法令制度及违背资源管理的效率性、 效果性和经济性原则的现象, 以便在各种情况下尽可能及时地采取纠正措施, 使当事人承担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或采取措施, 防止重蹈覆辙。 该观点认为, 审计过程是一种控制过程, 审计行为是一种控制行为, 审计对象也具有作为控制对象的基本特征[12] 。 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 这种特殊性表现在: (1)它是一种独立、间接的控制; (2)控制对象是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主体, 控制目标是保证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 (3)控制主体具有双重性, 即由审计人和审计委托人(或授权人)共同构成。 美国会计学会(AAA)审计基本概念委员会发布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A Statement of Basic Auditing Concepts)(1973)认为, 审计对财务信息质量提供附加的控制, 因为: 审计可根据既定的标准对会计信息进行独立的检查, 这些标准能大体反映使用者的需求和期望; 审计可促使信息提供者按照使用者的标准来组织执行其控制范围内的会计程序, 因为他(信息提供者)知道自己的工作将受到独立专家的审核[13] 。 控制是审计为财务信息增加价值的重要因素。

6. 符合性检查论。 该理论认为国家审计或政府审计是按照既定标准检查有关经济活动事项与之符合程度, 并将符合性检查结果传递给使用者或利害关系人的一种活动。 林炳发(1998)认为, 审计本质上是一个系统过程, 是一种客观地收集与评价有关经济活动及事项的断言的证据, 进而确定该断言与既定标准是否相符, 并将结果传递给利害关系人的系统过程。 符合性检查论来源于西方独立审计定义, 认为国家审计或政府审计是审计在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中的应用, 必须按照独立审计的定义来理解国家审计或政府审计。 如《蒙哥马利审计学》把政府审计归结为独立审计人员的合规审计, 这里的独立审计人员主要指政府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 他们本质上与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没有什么不同, 并且根据独立审计传统, 把政府审计对象定义为“政府企业”, 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以及接受联邦政府资金的非营利组织。 西方审计理论体系以独立审计为主导, 审计主要指独立审计, 《审计基本概念说明》(1973)就是基于独立审计的过程和目标对审计进行定义的: “审计是一个系统化过程, 即通过客观地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 以证实这些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 并将其结果传达给有关使用者。 ”简而言之, 审计是一种符合性检查, 它必须具备现场获取和评价证据的工作程序, 国家审计也必须是一种符合性检查, 必须具备现场实施阶段。

上述关于国家审计定义和本质属性的研究成果对于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国家审计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 如刘家义[9] 和刘家义(2015)从国家治理的国家战略高度理解和研究国家审计, 提出了国家审计研究的国家治理思路。 围绕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 现有研究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 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 上述国家审计的基本认识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化。 经济监督论从国家审计实际发挥的作用角度将国家审计归结为经济监督活动, 反映了国家经济管理和监督的需要, 具有明确的结果导向, 但它从政府管理者的角度定义国家审计, 不能清晰地反映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角色定位, 不能准确地概括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特有属性及其审计关系, 没有明确回答国家审计是什么样的经济监督, 以及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之间的区别等问题, 没有全面概括国家审计的内容, 如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等。 经济控制论没有明确经济控制的主体, 混淆了审计人员与审计授权人之间的关系, 同时将审计作为一种经济控制限定在受托经济责任范围内。 民主法治论没有厘清民主法治制度中国家审计的定位, 我国国家审计确实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但民主法制并不是国家审计产生的基本动因, 更不是国家审计的本质, 封建社会中并没有民主法制, 仍然产生了国家审计。 免疫系统论对国家审计的定义过于宽泛, 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有很多具有“免疫”功能的系统, 如国家监察系统、党的纪律检查系统、政府管理系统、企业和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等, 可以说, 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大的“免疫系统”。 同时, 国家审计并不具有国家治理过程中经济社会活动的决策权、组织执行权或组织实施权, 不能直接排除危害国家治理体系的不利因素, 直接将国家审计定义为“免疫系统”显得过于笼统。 西方国家中的审计体系由独立审计主导, 西方审计理论主要是以独立审计理论为主导, 而独立审计理论主要建立在企业私有产权理论基础之上。 我国审计体系由国家审计主导, 国家审计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适应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不能完全以西方独立审计理论定义和理解我国国家审计。

四、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分析

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和功能是指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和功能。 根据系统论和过程理论, 国家治理是由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监督、反馈五个基本体系组成的系统, 在实践中表现为由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结果输出四个基本环节构成的过程, 监督和反馈是对治理全过程各环节及其结果、效果进行监督和反馈。 《决定》明确规定, 应健全决策机制, 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 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 G·A·阿爾蒙德和G·B·鲍威尔[6] 根据系统论和过程理论认为, 从其发挥的功能来看, 政治体系具有体系层次、过程层次和政策层次, 政治体系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分三个阶段, 即输入、转换和输出, 这三个阶段构成政治体系的过程。 政治体系及其过程一定具有作用于各层次和全过程的反馈回路, 否则, 政治体系就不会成为一个稳定的系统, 政治过程也不会成为一个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反馈系统, 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反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审计根据国家治理领导者的要求对国家治理效果及其治理过程进行审计评价, 并将审计评价结果反馈给国家治理领导者。 国家治理体系具有不同层次, 如体制机制层次、组织实施层次、政策规范层次, 审计反馈作用于治理体系中的各个层次。 国家治理是由决策、组织实施、组织执行、结果等环节构成的过程, 国家审计作用于国家治理过程的各个环节, 是对国家治理过程各个环节的全面反馈。 国家审计通过向国家治理领导者反馈治理结果及其过程的信息, 促进国家治理再认识, 对国家治理起到调节和监督作用, 实现国家审计的理性价值。 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中的角色定位见图1。

王永海和高文强[14] 认为, 一个动态、稳定的治理体系必须具备向国家治理领导者反馈治理过程和结果信息的反馈系统。 根据系统论和过程理论, 反馈系统是对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结果及其效应以及监督活动的再认识和评价, 治理结果及其效应是否符合决策者的预期? 组织执行和实施过程中是否受到非预期因素的影响? 组织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是否应根据治理需要和内外部环境因素进行调整和完善? 对于这些问题, 国家治理领导者需要直接得到信息反馈, 以便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改进政策和决策, 完善国家治理体系, 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因此,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一定内生地存在一个向国家治理领导者直接反馈信息的反馈系统, 国家审计就是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内生的、直接向国家治理领导者反馈治理结果和治理过程信息的反馈系统。

王永海和高文强[14] 认为, 国家治理领导者在充分研究、评估国内外环境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 根据治理需要作出治理决策, 组织执行机关根据国家治理领导者的决策制定组织执行政策和方案, 实施机构具体实施组织执行机关的政策和方案, 并形成结果。 在国家治理的决策、组织执行、实施活动中, 国家治理领导者都会进行监督, 形成国家治理的监督体系。 同时, 在国家治理的决策、组织执行、实施和结果输出活动中都会形成内部信息反馈, 这种内部信息反馈是按照治理层级逐层逐级反馈的, 最后传递至国家治理领导者。 审计信息反馈是按照国家治理领导者要求, 依据国家治理的结果输出收集国家治理决策、组织执行和实施活动的信息, 直接向国家治理领导者反馈和报告治理结果及治理过程信息。

王永海和高文强[14] 认为, 审计反馈不同于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监督。 首先, 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监督根据国家治理领导者制定的制度和规范监督国家治理的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等活动, 依据国家治理中的决策层级、组织执行层级和实施层级逐层监督, 具有一定的层级性。 审计反馈根据国家治理领导者制定的制度和规范, 以及审计信息搜集和评价规范, 依据国家治理的实施结果和结果输出, 搜集评价治理信息, 作出审计结论和提出审计建议, 并直接向国家治理领导者报告。 审计反馈没有层级性, 不受治理层级的影响。 其次, 国家治理监督按照监督层级对国家治理的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等活动具有纠正权和监督处置权。 审计反馈对审计对象和治理活动没有直接处置权, 它直接向治理领导者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治理领导者根据审计信息反馈和审计建议, 通过治理监督系统处置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等活动中的“偏离”现象。 最后, 审计反馈从理论上可以反馈治理监督的相关信息, 并提出审计建议, 国家治理领导者根据审计反馈信息和建议优化治理监督体系。 当然, 从审计反馈的实际活动及其效果来看, 审计反馈也起到監督作用, 所以通常也称“审计监督”, 但是, 审计更多的是促进体制机制完善, 促进企业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提高, 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是审计发展的主要内容。

王永海和高文强[14] 认为, 审计反馈不同于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内部信息反馈,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内部信息反馈依据国家治理中的决策层级、组织执行层级和实施层级逐层逐级反馈, 审计反馈直接向治理领导者报告和反馈治理信息, 不受治理层级的限制和影响, 国家审计具有相对独立性。 从国家治理体系整体分析, 审计反馈是整体意义上的反馈, 内部信息反馈是局部意义上的反馈。 根据信息论, 内部信息反馈会造成反馈信息“不当约简”, 如信息编制者和发布者带有机会主义偏好, 导致“信息偏离的倾向性积累”[15] 。 审计信息反馈不编制信息, 它依据信息编制者和发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计评价, 客观公正、不偏不倚是审计评价原则, 因此, 审计信息反馈不会受到信息编制者和发布者利益和偏好的影响。 财务会计信息是由实施单位或组织执行单位编制和发布的重要信息, 它也具有反馈功能, 但它属于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内部信息反馈, 它的编制和发布具有层级性, 也容易造成“信息偏离的倾向性积累”, 需要审计对它进行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治理领导者。

综上所述,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内生的、通过对治理过程及其结果评价直接向治理领导者反馈治理过程及其结果和效果的信息反馈系统, 作用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各层次和全过程, 其价值在于通过评价和反馈, 完善国家治理体系, 维护国家治理体系稳定, 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国家审计反馈不同于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监督活动, 也不同于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内部信息反馈。

五、国家治理体系中为什么需要审计反馈系统?

国家治理体系是由国家治理领导者领导的、反映治理参与者之间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的结构体系, 各治理参与者在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功能定位及其相互关系构成治理结构。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国家治理建立在国家基本政治结构基础之上, 是国家政体的基本性质和要求, 国家的基本政治结构决定了国家治理结构。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16] 说, “国家绝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 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 确切说,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 “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 国家的本质通过国家的职能表现出来, 即通过国家的社会作用表现出来。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说: “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组织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 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组织执行了它的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 [17] ”

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认识论是我们认识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反馈的理论基础。 国家治理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 实践是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 实践主体是人或由人组成的机构组织, 实践客体是指一切作为主体活动对象的事物或活动, 人类实践必须借助一定的中介, 物质工具、语言符号、制度政策等都是实践的中介[18] 。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上讲, 实践过程包括三个基本环节, 即: 实践目的的确立、主体通过中介或手段作用于客体, 以及实践结果的检验和评价[18] 。 其中, 目的既是实践运行的初始环节, 也是实践过程的控制因素, 还是实践结果检验和评价的主要内容, 贯穿于实践过程的始终。 主体通过中介或手段作用于客体是实践目的付诸实施的过程, 形成实践结果。 实践结果是人的目的、意志在客观事物中的凝聚和体现, 因而是实践中各种要素的融合。 实践结果一方面体现着人的意志对客观事物的干预和改造; 另一方面, 它一经产生就又同其他客观事物一样成为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实践结果的检验和评价是实践过程的重要环节, 是人们从实践中获得认识、从实践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由人们的实践到认识、认识再到实践、实践认识循环发展的认识规律决定。

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认识论十分重视实践过程的反馈机制, 通过对实践效果的评价, 人们从实践效果的正负、大小及实践效率的高低上获得对于实践目的、实践过程的再认识, 并以这种再认识检查、审视原有的实践目的、实践方案、实践手段等, 从而调整、修正实践活动的运行。 这就是实践过程的反馈调节机制[18] 。 实践的反馈活动是实践再认识的重要机制, 是实践自我运动、自我发展过程必不可少的环节, 对于实践认识的理性飞跃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治理的反馈活动也是国家治理实践再认识的重要机制, 是国家治理自我运动、自我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对于国家治理认识的理性飞跃、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治理过程(The State Governance Process)或政府过程(The Government Process)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过程和反馈理论的具体应用。 国家治理实践需要对治理实践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理性飞跃。 国家治理体系一定内在地具有反馈机制, 构成国家治理过程的重要环节。 国家治理的反馈是通过对治理实践效果进行评价将国家治理过程及其结果的信息反馈给国家治理体系, 通过信息反馈起到调节和控制国家治理体系的作用。 G·A·阿尔蒙德和G·B·鲍威尔[6] 运用过程理论系统地分析了政治体系的结构和角色功能, 他们提倡的政治体系结构功能分析进一步深化了过程理论研究。 他们认为, 政治体系或国家治理体系具有三个层次, 即体系层次、过程层次和政策层次。 其中: 体系层次涉及体系和过程的维持和适应功能; 过程层次是在体系层次的基础上实现的; 政策层次是政策的实际作为, 涉及政策的实施及其后果。 他们在分析政治体系和政治过程时强调反馈对政治体系各层次的全面作用, “政策分析关心反馈的作用。 人们为了改变环境所作的努力, 无论成功还是失败, 都是通过反馈作用, 对新一轮的输入产生影响。 例如, 随着用于每个学生的净开支减少, 家长集团会表达进一步增加教育预算的要求。 在整个转换过程中, 这样的反馈作用连续不断地发出要求和支持相互作用的波浪。 随着人们新的政策态度, 新的对于政权本身的积极或消极看法的形成, 以及新的领袖对人们新的态度施加影响和作出反应, 反馈也会具有体系层次上的作用”。 反馈不仅作用于体系层次, 即作用于体制机制, 而且作用于过程层次, 还作用于政策实施及其后果, 反馈作用于整个政治体系和治理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 实践效果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 实践对于某一特定主体具有功利性后果; 另一方面, 实践对于社会整体, 甚至对于人类整体具有直接的和间接的后果[18] 。 这表明特定的实践效果具有相对性, 必须全面地评价特定的、直接的效果和整体的、长远的效果, 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国家治理的反馈机制就是根据治理效果的双重性质, 对治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国家治理控制系统, 从而起到调节和控制国家治理体系的作用。

六、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关系

国家治理体系首先是由治理领导者领导和组织实施的治理活动。 不同的政体有不同的治理主体, 因而有不同的领导者和组织实施者。 《决定》指出,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 是国家治理中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组织执行机关。 国家治理首先是国家治理领导者对政府行政权力运作和行政管理的监督和管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指出: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 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 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主导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配置和使用国家资源, 向社会和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核心利益所在。 对于使用国家和社会公共资源及资金的非公有制企业, 其行为影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参与者。

社会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实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各种社会组织是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社会权益的组织形式, 构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组织占用社会公共资源, 影响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是我国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

我国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领导者为了获得治理结果及其治理过程相关信息而设置的信息反馈机制, 是中國共产党的政治工作机关, 中国共产党代表国家授权国家审计依法进行审计, 党与国家审计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同时, 党和国家审计之间本身就是一种国家治理关系。 国家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 国家审计依据党和国家授权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被审计单位依法接受审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2015)明确规定, 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 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 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 国家治理体系中党全面领导的审计关系见图2。

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关系是因国家治理体系中基于共同知识的信息分散(Information Scattered)和过程中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监督、反馈的分散决策(Decentralized Decision Making)而产生的。 王永海和高文强[14] 运用机制设计理论论证了审计关系产生的理论基础, 国家治理参与人是“经济人”, 对于国家治理具有共同知识, 但在治理过程中每个参与人都会与治理环境交换信息, 都会制造和传输信息, 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经济人”的信息是分散的。 各个治理过程的参与人对于如何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监督是分散决策的, 国家治理过程代表了参与人动态信息交换过程的稳定或均衡状态。 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总存在激励相容[19] , 保证每个人说真话是一个均衡解, 但不能保证是唯一解, 鉴于此, 必须设计机制, 使机制背后博弈的所有均衡结果对给定目标而言均最优。 当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处于信息交换的稳定和均衡状态时, 国家治理中会出现完全均衡状态。 在信息交换非均衡状态下, 国家治理过程一定会形成累积性结果偏差, 即决策、组织执行和实施结果以及监督等偏离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 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处于非完全均衡状态。 审计反馈是为了改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信息交换效率和非完全状态而进行的机制设计, 通过审计反馈机制, 国家治理过程中决策、组织执行、实施、监督等的累积性结果偏差降低, 国家治理体系得到持续性的帕累托最优改进。

在理解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关系时, 不能套用西方的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把党与国家审计以及国家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审计关系理解为公共委托受托关系, 把国家审计理解为独立的第三方。 西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并不完全适合分析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关系, 不适合定义和理解我国国家审计的角色和功能定位。 我国国家审计关系也不是因公共委托受托责任而产生, 而是因党作为国家治理领导者的授权依法开展审计而形成的, 是基于国家治理过程中共同知识的信息分散和分散决策而产生的。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是企业受托责任理论在公共领域的延伸, 而企业受托责任理论的立论依据是私有产权理论, 以私人产权关系为基础的受托责任理论一直受到审计专家的诘问。 刘家义[9] 认为, 国家审计与作为其重要监督对象的其他公共机构, 都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 并非一般委托人与受托人之外的第三方。 弗朗西斯·福山[2] 也认为, 委托—代理理论的缺陷之一是它关于权力具有自上而下的方向性假定。 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许多冲突源于他们对如何以最佳的方式实现共同目标的不同理解。 在这些冲突中, 委托人也许有时会不正确, 或者双方对委托人最佳利益的理解有差异。 弗朗西斯·福山引用西蒙、史密斯伯格等(1961)的观点认为, 在组织内部, 权力不仅自上而下, 而且也自下而上或横向流动。 在组织中存在的冲突和功能失常问题中, 相当一部分恰恰涉及这种对权力的不认可, 或者按照常用的词语来说, 就是“争地盘”(Turf)。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 尽管各种理论对这种关系有不同的定义和解释, 如利益相关者理论(The Stakeholder Theory)认为是一种利益集合关系, 资源依赖理论(The Resource Dependence Theory)认为是权力资源的依赖关系, 交易成本理论(The Transaction Cost Theory)认为是组织寻求最少交易费用而形成的一种交易关系, 但它们不能全部用委托—受托关系来概括, 本质上不完全表现为一种委托—受托关系。 Spence(2005)认为, 国家治理体系中确实存在着公共受托责任, 但只是国家治理关系的一部分内容, 公共资源受托人可能承担多重受托责任(Muti-fiduciary Duties), 这是导致审计中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的重要原因。

七、我国国家审计的基本属性

我国国家审计的属性是对我国国家审计性质及其关系的抽象刻画和概括, 它既反映了国家审计作为审计的共同属性, 也反映了国家审计区别于其他审计的特有属性, 还反映了我国国家审计的本质属性。 我国国家审计的本质属性是对我国国家审计根本性质的总结和概括, 是对国家审计最高层次的概念, 国家审计的特有属性和审计共同属性都依附于本质属性, 反映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 同时, 国家审计的特有属性和审计共同属性分别是对国家审计的特质和审计共同性质的总结和概括, 本质属性是对国家审计特质和审计共同属性的再概括, 因而是理解我国国家审计的根本。

党性是我国国家审计的本质属性。 我国国家审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国家审计, 党是我国国家治理的领导者, 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我国国家审计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机制, 是党作为国家治理领导者授权依法开展的审计。 国家审计机关是党的政治工作机关,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国家审计人员首先按照党性要求组织实施审计。 我国国家审计的党性本质属性规定了我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目标、基本任务和基本原则, 规定了我国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 是国家审计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内容创新、技术创新等的基本依据。 我国国家审计的党性本质属性规定了我国国家审计与其他国家审计的本质区别, 也规定了我国国家审计与西方独立审计的本质区别。 党性本质属性决定了国家审计在我国审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我国国家审计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发挥其他审计无法比拟的作用, 因而具有更丰富、更有普遍意义的审计理论。

独立性是审计的共同属性, 也是我国国家审计的重要属性。 西方独立审计把独立性归结为审计的本质属性, 认为独立性是独立审计价值形成的基础, 是公允地搜集和评价审计证据、作出审计结论的关键因素, 这是由西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 独立审计的独立性主要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独立。 独立审计不仅要在形式上独立, 而且要在实质上独立。 形式上独立是指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没有外在的物质利益关系, 实质上独立更多地强调审计人员客观、正直、中立和不偏不倚等精神状态和价值观, 所以, 独立性既是独立审计人员的行为约束, 也是独立审计的核心价值所在。

我国国家审计的独立性是由国家审计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是党性下的独立性, 只有坚持我国国家审计的党性, 才能保证我国国家审计的独立性。 与西方独立审计的独立性相比, 我国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具体有:

1. 国家审计依法独立。 一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職责, 依法独立行使审计权, 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是国家审计依法独立于行政权力运作过程和企业管理过程, 国家审计反馈信息不受行政权力层级的影响, 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组织管理层级的影响。 同时, 审计机关和人员不得超越职责权限、超越自身能力、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审计, 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2. 国家审计在形式上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国家审计的党性党纪保证了国家审计机关和人员形式上的独立, 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从制度上切断了审计机关和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关系。

3. 国家审计在实质上独立。 国家审计机关和人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审计活动, 国家审计的党性党纪保证了国家审计机关和人员实质上的独立; 国家审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用党的思想和理论武装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在精神上实现实质上的独立。 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强大的戰斗力, 是我国国家审计实质上独立的核心内涵。

党的领导是我国国家审计保持独立性的根本前提: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 我国国家审计才能依法独立; 只有坚持用党的理论和思想武装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我国国家审计才能在实质上真正独立, 才能在审计活动中坚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 只有坚持党性党纪, 我国国家审计才能在形式上独立。 我国国家审计的独立性既是对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行为约束, 又是我国国家审计的核心价值基础。

审计的独立性并不否认审计的利益服务属性。 西方独立审计的独立性十分强调独立审计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 中国共产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利益, 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国国家审计具有鲜明的利益服务属性, 即为人民群众利益服务, 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 这就要求我国国家审计必须依法独立, 必须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

政策性是我国国家审计的特有属性, 反映了我国国家审计的特质。 毛泽东主席指出: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 ”政策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 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过程, 我国国家审计是因政策过程的反馈需要而产生的, 是政策过程的反馈机制, 是政策过程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G·A·阿尔蒙德和G·B·鲍威尔[6] 说: “政策是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有一个反馈。 政策制定和执行在本质上是个不断探索的过程。 ”

我国国家审计的政策性是由国家审计的党性决定的, 是国家审计党性的具体体现。 我国国家审计必须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紧紧围绕党的战略布局和决策部署组织和实施审计工作。 党的政策是确定和调整国家治理关系的基本手段, 因而是确定和调整国家审计关系的基本依据。 党的政策是国家审计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任务的重要依据, 是审计人员搜集和评价审计证据的基本依据, 是审计机关作出审计结论和提出审计建议的基本依据, 是审计机关报送和反馈审计信息的基本依据。 不理解党的政策, 就不能反馈高质量的审计信息。

法律也是国家审计的重要依据, 依法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重要原则。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是国家审计分析财务数据、搜集评价证据的具体依据。 党的政策是“元政策”, 是指导和规范政府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基本依据, 也是指导和规范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据。 党的政策是国家审计依据体系的“元依据”, 对其他审计依据具有统领作用, 其他审计依据是在党的政策指导下形成的。 法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律领域的体现。 会计准则是会计行业规范, 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是政府管理的制度性规范, 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会计行业或政府财经管理中的具体体现。 由此可见, 党的政策在国家审计依据中处于最高地位, 其他审计依据都是根据党的政策结合某一领域的具体要求和规律制定的, 党的政策与依法审计以及依据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审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八、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

根据控制理论, 国家审计反馈是一种负反馈, 反馈信号与治理输入信号方向相反, 通过反馈内部治理过程及其结果信息, 以及外部因素对治理体系和过程的扰动信息, 将审计反馈变成治理输入和政策输入, 调节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 从而达到完善国家治理体制体系和过程、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目的。 我国国家审计不仅仅局限于符合性检查, 而是在符合性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信息整合提升国家审计的价值。 我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审计区别于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内部信息反馈的主要标志。 在王永海和高文强[14] 的研究基础上, 我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可进一步归纳为六个方面:

1. 以结果反馈为基础, 状态反馈与结果反馈相结合。 国家审计根据治理过程的结果信息进行反馈, 称为结果反馈; 将治理过程状态信息反馈给治理领导者, 称为状态反馈。 结果信息是治理过程的结果, 是验证治理领导者治理预期和结果效应的基础信息, 国家审计信息反馈以结果信息为基础。 状态信息是反映治理过程的政策执行情况和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影响结果信息的形成, 只有把状态信息与结果信息结合起来反馈, 才能全面反馈治理体系和过程的运行状况, 全面满足治理领导者的反馈预期。

2. 以瞬态响应反馈为基础, 稳态响应反馈与瞬态响应反馈相结合。 瞬态响应是指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在某个时间对治理输入产生的响应, 是审计获取的时点信息, 反映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的瞬间效应。 稳态响应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在一定期间形成的响应, 是审计获得的期间信息, 反映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的稳态效应。 国家治理和过程是内外部因素不断交互的过程, 我们必须从瞬态响应反馈和稳态响应反馈两个方面进行审计反馈, 根据两者的不同要求制定审计计划、选择审计方式、组织审计管理, 进而获得高质量的审计信息。

3. 以财务信息为基础, 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相结合。 审计反馈信息首先是可用货币计量的财务信息。 能够用货币计量, 连续、系统、综合反映国家治理体系和政策执行结果及其过程, 国家审计通过对审计事项的财务收支及其结果以及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掌握审计事项和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 是审计信息反馈的基础。 财务信息只有与非财务信息融合才会提升审计信息反馈的价值。 非财务信息在国家审计信息反馈中尤其重要, 是国家治理领导者调节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以进行再决策的重要依据, 直接影响国家审计信息反馈对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的调节和监督作用。

4. 以偏差辨识为基础, 审计证据评价与偏差辨识相结合。 偏差辨识是审计的重要概念, 也是审计的重要程序。 审计中的偏差是指具体审计事项的实际额与审计人员设定的期望值之间的差距。 偏差辨识是国家审计工作的基础, 调查重大偏差、分析重大偏差的原因、根据审计目标评价审计证据, 是我国国家审计必须遵循的审计程序。 国家审计通过辨识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制度和政策执行结果与治理预期的偏差, 搜集和评价审计证据, 根据审计目标评价审计事项, 提出审计建议。 只有从审计证据评价着眼、从偏差辨识着手、偏差辨识与审计证据评价相结合, 才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审计信息。

5. 以项目审计为基础, 体制机制评价与项目审计相结合。 独立审计是制度基础审计, 它以了解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可靠性为基础, 评估审计风险, 制定审计策略, 并通过实质性测试搜集和评价审计证据, 作出审计结论。 我国国家审计主要以审计项目形式开展审计活动, 审计项目根据党的部署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计划确定, 反映一定时期国家审计工作任务和重点。 审计项目一般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被审计单位和个人, 每个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审计活动又由众多审计业务事项组成。 项目审计不可能像独立审计那样完全依靠被审计单位制度评价制定审计策略, 而是根据审计目标和要求, 以及項目审计涉及的业务特点和管理制度体系, 制定项目审计策略, 通过对项目审计涉及的被审计单位搜集和评价审计证据, 评价体制机制的有效性和宏观政策的执行情况。 项目审计是体制机制评价的基础, 体制机制评价是项目审计的综合和提升, 只有把项目审计与体制机制评价结合起来, 才能提升我国国家审计的价值。 当然, 国家审计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需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6. 以直接反馈为基础, 直接反馈与审计移交相结合。 国家审计的价值是向国家治理领导者反馈高质量的审计信息。 我国国家审计直接向党和政府反馈审计信息。 直接反馈是国家审计发挥促进作用的制度保障, 只有国家治理领导者才有权力根据审计信息反馈调整政策和制度, 从而让国家审计信息反馈起到调节国家治理体系的作用。 当然, 国家审计在向党和政府直接反馈的同时依法依规公开反馈审计结果。 通过公开反馈, 让社会参与监督审计结果的落实, 是我国国家治理社会性的具体表现。 审计移交是国家审计发挥监督促进作用的主要机制。 国家审计在直接反馈的基础上, 有权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依法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实查处, 并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 直接反馈是基础, 审计移交与直接反馈相结合, 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才会得到切实应用, 审计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九、研究结论

本文以《决定》为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根据系统论和过程理论, 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研究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中的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内生的、通过评价治理过程及其结果直接向治理领导者反馈治理过程及其结果和效果的信息反馈系统, 作用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各层次和全过程, 其价值在于通过评价和反馈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 从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 维护国家治理体系稳定, 促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国家审计反馈不同于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监督活动, 也不同于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内部信息反馈。

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认识论是我们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审计反馈的理论基础, 国家审计反馈因国家治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需要而产生, 反映了国家治理认识发展和飞跃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国家审计的领导者, 党与国家审计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国家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 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审计关系因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基于共同知识的信息分散和分散决策而产生,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不能全面、准确地概括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的审计关系, 国家审计也不是公共受托责任关系中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第三方。

党性是我国国家审计的本质属性, 独立性是国家审计的共同属性, 政策性是国家审计的特有属性。 党性本质属性是对我国国家审计根本性质的总结和概括, 是国家审计最高层次的概念, 国家审计的特有属性和审计共同属性都依附于本质属性, 反映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 国家审计的独立性是党性下的独立性, 只有坚持我国国家审计的党性, 才能保证我国国家审计的独立性。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 我国国家审计的政策性是由国家审计的党性决定的, 是国家审计党性的具体体现。 不理解党的政策, 就不能反馈高质量的审计信息。

我国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的反馈系统, 具有六个基本特征, 即: 以结果反馈为基础, 状态反馈与结果反馈相结合; 以瞬态响应反馈为基础, 稳态响应反馈与瞬态响应反馈相结合; 以财务信息为基础, 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相结合; 以偏差辨识为基础, 审计证据评价与偏差辨识相结合; 以项目审计为基础, 体制机制评价与项目审计相结合; 以直接反馈为基础, 直接反馈与审计移交相结合。 我国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审计区别于国家治理体系和过程中内部信息反馈的主要标志。

【 注 释 】

① 卡尔·多伊奇(Carl Doidge)最早将“反馈”概念应用于政治过程研究,并推动这一概念广泛地应用于政府现象和治理过程研究,著有《政府的神经》,格兰科自由出版社,纽约。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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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政府连明需要国家审计机关公开审计结果,政府透明核心是财政透明,结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财政透明度手册》关于国家审计结果公开的要求以及我国审计结果公开面临的问题,本文从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协调审计结果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如何确保审计结果被有效利用三个方面提出笔者的几点粗浅看法。

关键词:政府财政透明;审计结果;公开

西周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对国家治理的探讨,不仅需要在规范的理论层面上展开,更需要在实证层面上展开。本文在对国家治理内涵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就独立以来,吉尔吉斯斯坦以西方式的发展道路为蓝本,以思想自由化多元化为目标,在各个领域推行激进改革,以期望构建现代化的西方式民主治理体系,但在转轨中引发政治、经济、社会危机等进行了评述和分析。通过研究发现,西方一些权威组织的评估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治理模式的情况和发展趋势,但因亚洲国家地区在政治发展进程的特殊性产生了“名不副实”的现象,对此应加以客观看待。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建构;特征;评价

一、对国家治理内涵的探讨

国家治理是政治学近年来新兴的一个研究概念和范畴。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国家治理模式。美国政治学家指出,对国家治理模式的探讨最远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①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的分类,实质是关于国家治理模式的分类。[1]131由于各国的国情、政情以及宗教、文化背景的差异,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主体,其实施治理模式的情况受到关注。据此,根据不同的治理类型,出现了国家主义治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治理、代议制民主治理、精英民主主义治理、多元民主主义等多种国家治理理论。二十世纪初在欧洲兴起的国家主义理论将国家治理界定为强大的国家主导体制下的治理模式③。在国家主义治理理论中,公民的行为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目标息息相关,是强大的国家法律、政府政策的保护对象,国家由此可获得稳定的政治与社会秩序[2]77。

与此不同,西方现代精英民主论者坦然面对政治家只是将人民作为获取权力的工具,以及治理的技术性必然导致精英决策这两大现实[3]。以“代议制民主治理”“精英民主主义治理”“多元民主主义治理”理论为代表,在“人民的统治”的原则下,将治理视为“多重少数人的统治”或者“多元政体”,在治理模式中渗透着公众辩论、直接参与以及大多数参与的民主精神,允许社会存在众多不同的利益集团,并在其相互竞争的过程中影响政府的治理决策,以最大满足不同的利益群体,既防止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政,又防止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4]23。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指导原则,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所蕴含的国家治理理论吸取了国家主义理论,以及“人民主权”思想的精华,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获得新的内容与形式。《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指出:“国家制度本身只是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这种规定在不同的国家体制中有不同的表现。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国家制度无论从本质上,还是在现实性上,国家制度在治理中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是“人的自由产物”。[5]39列宁认为,在“民主”只是作为“国家形式”或“国家形态”时,它同历史上任何国家一样,本质上都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民使用暴力。与此同时,还要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平等的权力“来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6]257

对国家治理的探讨,不仅需要在理论层面上展开,更需要在实证层面上展开。上个世纪初,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诞生伊始,就构建了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治理体系, 20世纪二三十年代,苏联逐渐形成了对后来社会主义国家影响深远的斯大林模式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短短几十年走过西方上百年的工业化发展历程,把苏联从一个手扶木犁的农业国家变成了强大的工业、军事国防现代化国家。苏联时期的吉尔吉斯斯坦实行的议行合一、一党制、苏维埃制,在戈尔巴乔夫“新思维”“民主化”“公开性”的改革下,吉尔吉斯斯坦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开始实施改革,最终走向独立。由于历史上吉尔吉斯斯坦同中国曾经有过相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我们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对其政治制度体系的变革及运行情况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吉尔吉斯斯坦政治制度体系的建构述评

从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到独立主权国家,新的国家领导人对吉尔吉斯斯坦的未来充满憧憬。1991年10月当选的吉尔吉斯斯坦第一任总统阿卡耶夫以西方式的发展道路为蓝本,以“消除意识形态领域的独断和压制异己思想的机制”为目标,在社会各个领域推行激进的改革,以期望构建一个完备的西方式民主治理体系。

(一)吉尔吉斯斯坦政治制度体系的构建

总统制与政权稳定期(1992年8月至2005年7月)。根据吉尔吉斯斯坦1993年5月5日颁布的独立后第一部宪法对国家性质做出的规定,该国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实行总统制、议会制、多党制、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原则的世俗国家。在政权的组织形式上,改变了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制度,实行两院制的议会制度。由单一选区选举产生的两院议会由105名代表组成,其中代表会议成员为70名、立法会议成员为35名,两院议会是三权分立的重要机构。

1995年2月初,阿卡耶夫总统发动全民公投的动议,对宪法进行修改。新修改的宪法使总统成为“最高负责人”,议会的权力相应地受到限制,成为一个纯粹的立法机关;1998年10月的第二次修宪法则基本构建了一个“强总统、弱议会”的政治框架,但国家政局的稳定性面临挑战。2003年2月,该国第三次通过宪法修改草案,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议员人数由105名修改为75名,由于增加了议会、总统和政府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总统权力得以逐步削弱。

总统-议会制与政权动荡期(2005年7月至2010年4月)。2005年3月爆發的“颜色革命”推翻了首任总统阿卡耶夫的政权。巴基耶夫2005年7月正式当选为吉尔吉斯斯坦的第二任总统,并开始了加强总统权力的制度改革。在2007年新修改的宪法中,在坚持一院制的前提下,对议员产生的办法做出了调整,从单一选区制转变为单一选区制和政党比例代表制相结合,各占50%;这一时期,总统的权力进一步受到限制。在对内外政策的决策权上,由“总统决定”改为“总统确定对外政策和国家安全,总理拥有确定对内政策(主要是社会、经济、文化事务)的权力”;在总理的任免权方面,由“总统提名,议会同意”改为“议会内拥有50%(单独或联合)议席的政党提名,总统任命和解除”;在对审计院院长的任免权上,由“总统任命院长及1/2成员议员”改为“总统提名,议会选举”。但这一时期国家形势相对动荡,上述的各项原则和条款并未得到有效落实,但这为国家政治体制发展成议会制奠定了法律基础。

议会制与政权成熟期(2010年4月至今)。2010年4月吉尔吉斯斯坦爆发的“二次革命”推翻了巴基耶夫政权。到2011年12月,阿勒瑪兹别克.阿坦姆巴耶夫正式就任吉尔吉斯斯坦第三任总统时,总统权力大幅削减,议会权力获得了实质性扩大。总统已经无权解除总理的职务,而转由议会50%以上多数党选举;在内阁成员和非内阁成员的任命与解除方面,总统只负责国防、安全部门的正副职成员,总理已经获得了其他成员的提名权、解除权,议会获得提名人员批准权等;2017年1月28日,阿勒玛兹别克.阿坦巴耶夫总统正式签署新宪法。新宪法以扩大总理权力为目标,对2010年宪法进行了40多项补充和修改,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稳定政府,缓解政府更迭过于频繁给国家带来的伤害。④

(二)吉尔吉斯斯坦政治制度体系的特征及其评价

自独立以来,吉尔吉斯斯坦的政治制度经历了从苏维埃制到总统制再到议会制的演变。吉尔吉斯斯坦这个中亚地区最“西化”的国家,构建政治制度体系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实现人民福祉的良好政治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繁荣。但在自由化民主化多元化氛围下,吉尔吉斯斯坦发生两次“革命”,总统、总理和议会之间、执政党(执政联盟)和反对派之间,通过修宪展开政治较量,难以确保政治秩序的稳定。25年间,吉尔吉斯斯坦经历了6次宪法修改、3任总统、6届议会、22任政府总理(截止2016年4月),成为全民公决最多、宪法修改次数最多的独联体国家。这显然与其第一任总统阿卡耶夫心中的“中亚的瑞士”和“民主之岛”的理想相去甚远,其国家治理模式难以说是成功的。

随着吉尔吉斯斯坦在国际地位和地缘环境的重要性凸显,一些西方权威性组织对其在政治领域的表现进行了量化分析,虽然这些统计标准和口径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有助于从另一个角度增进对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治理状况的理性认识。与中亚其他国家相比,吉尔吉斯斯坦的政治发展指数在中亚地区处于较高水平,但与以上所论述的维护政治稳定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反映了亚洲国家政治发展的特殊性。

构建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吉尔吉斯斯坦实行议会制以来,新总统为净化行政机构队伍,力图通过制度反腐、强化官员问责来打造清廉高效的政府。2012年,该国总统签署《关于批准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政府反腐败行动计划》,2014年3月国家开始全面提高国家强力职能部门的工资水平,以及退休金水平,但腐败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从“透明国际”每年发布的清廉指数来看,吉尔吉斯斯坦治理腐败成效不大,2015年吉尔吉斯斯坦“清廉指数”为38分,属于最腐败的腐败国家20名之列⑤(清廉指数的分数在0到100之间,分数越低腐败越严重)。

三、吉尔吉斯斯坦经济体系的建构及其述评

(一)国家经济体系的目标

吉尔吉斯斯坦曾是苏联计划经济分工制度受益者。独立后的吉国效仿俄罗斯采取激进的“休克式改革”,推动国家走欧美式的自由市场经济道路,并成为中亚地区经济开放程度最高、自由度最大的国家,但由于缺乏长期的经济发展战略,独立、完备的国民经济体系并未建立起来。在2001年,阿卡耶夫总统宣布了《吉尔吉斯斯坦2010年前综合发展目标》,以及一些行业内的发展规划,如《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2011-2015年公路运输发展战略》《吉尔吉斯斯坦2012-2020年铁路运输发展战略》,推行以私有化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维持经济低增长态势,工业生产出现恢复性增长。后因国内政局动荡,加之2008年全球性的经济危机,这对吉尔吉斯斯坦的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随着政局逐步稳定,2012年12月新总统颁布的《吉尔吉斯斯坦2013-2017年发展战略》⑥被称为指导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性纲领。该战略提出经济发展目标是实现经济的稳步增长,并将交通、电力、采矿、农业、轻工业、服务业等作为优先发展领域。

(二)对吉尔吉斯斯坦经济体系的评价

根据《吉尔吉斯斯坦2013-2017年发展战略》,吉尔吉斯斯坦在此期间的GDP年均增长率、人民发展的各项综合性指标,以及营商环境都有具体要求。根据官方的初步统计数据,2013年1月,吉国GDP增速达到10.5%⑦,跃居独联体国家首位,2014年该国人均收入达1200美元,已跨入中等收入水平的国家行列⑧,这是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发展最好的两年。应当说其经济发展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从经济长远的发展趋势看,吉尔吉斯斯坦总体处于较低迷的水平。

吉尔吉斯斯坦两次政府更迭与经济困顿原因密不可分,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贫富不均,贫富分化的现象十分严重。世界银行对2011-2015年吉尔吉斯斯坦的全国、城市和农村的贫困人口比例的显示表明,其结果不容乐观。

从经济自由度看,由《华尔街日报》和美国传统基金会每年发布经济自由度指数的年度报告,涵盖155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权威的经济自由度评价指标之一,分数越高,就意味着政府对经济的干涉水平越高,表明经济自由度越低,与那些较少经济自由度的国家或地区相比,具有较多经济自由度的国家或地区会拥有较高的长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繁荣。吉尔吉斯斯坦的经济自由度指数也在中亚国家中位次靠前。

从历年的自由度指数的横向对比看,2016年吉尔吉斯斯坦的经济自由度指数水平比2014年、2015年较低,说明政府对经济的干涉水平正在不断降低。

四、吉尔吉斯斯坦社会领域的发展及其评价

(一)吉尔吉斯斯坦社会领域的发展

随着吉尔吉斯斯坦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公民社会、民间组织不断发展与壮大。吉尔吉斯斯坦分别于1991年2月和1999年5月、10月通过了《社会组织法》《政党法》和《非营利组织法》三部法律⑨,从而奠定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基础。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是吉尔吉斯斯坦最为普遍的社会组织形式。非盈利组织一般为非盈利性合作社、社会联合会、基金机构等3种形式⑩,上述机构与大众传媒、政党、工会和宗教组织一起构成了国家社会组织体系。

受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和上个世纪末期的吉尔吉斯斯坦私有化的影响,吉尔吉斯斯坦大众传媒业迎来新的时期,国营媒体私有化成为普遍的形式。在政治取向方面,尽管当前私营媒体占多数,但大众传媒都有明确的立场,哪怕是政府反对派的立场。[7]吉尔吉斯斯坦是多党制的政党制度,经历了从总统制到议会制的演变,从苏维埃制到两院制、一院制的演变。政党在吉尔吉斯斯坦政治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言自喻。截止2016年12月,在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正式登记注册并开展活动的政党有223个。在2015年10月的议会选举中,只有6大政党进入议会,在国家政治舞台上发挥着作用?。这是吉尔吉斯斯坦政体自2010年实现议会制转型后,由参政党组建执政联盟推举政府,也是吉尔吉斯斯坦第六届议会内第2次组建执政联盟。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如此更迭频繁,引人深思。

在影响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治理的社会因素中还不能忽略部族势力的作用。早在近代以来,吉尔吉斯人就形成了部族意识。到了苏联解体后,随着民族意识增强,地域观念日趋明显,地区主义色彩日渐浓厚,部族意识更为高涨,并与国家的权力机构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在复兴民族文化、传统、语言方面发挥着作用。?2011年,吉尔吉斯斯坦政府成立了“民族和宗教政策与公民社会互动处”“国家地方自治与民族关系事务署”,希望这些服务型机构的政府部门更好地为民族工作作出贡献?。此外,吉尔吉斯斯坦政府还赋予国家监察院负责监察少数民族权利保护情况、受理侵权事件的职责,将其作为独立于总统、政府、立法和司法机构的独立组织发挥监察作用。

(二)吉尔吉斯斯坦社会领域治理评价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认为,人类发展指数也是评价国家社会领域治理的一个重要指标。即社会领域的治理如果能通过适当的战略和政策让所有人的潜力均得到充分释放,那么人类发展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人类发展存在的问题也将进一步减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并由此提出三个方面的战略: 第一个方面侧重于制定国家就业战略和在不断变化的格局中抓住机遇;第二方面则涵盖保障工人的权利和福祉、 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消除不平等现象等重要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行动着眼于促进可持续工作,消除有偿和无偿工作领域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并为青年、残疾人士等特定人群采取干预措施。最重要的是,需要提出相关议程并付诸行动,争取早日实现新的社会契约、全球协议和体面工作议程”?。以实现上述原则为标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14年对188个国家进行划分,分为极高人类发展指数水平、高人类发展指数水平、中等人类发展指数水平、低人类发展指数水平四个等级。根据排名,中亚地区的哈萨克斯坦属于高人类发展指数水平,位列56位,吉尔吉斯斯坦则属于中等人类发展指数水平,位列120位,塔吉克斯坦位列129位,土库曼斯坦位列109位,乌兹别克斯坦位列114位。吉尔吉斯斯坦人类发展指数水平仅次于塔吉克斯坦,在中亚五国中位列第四,处于较低水平。

总结

在中亚国家中,吉尔吉斯斯坦在独立之初自诩为“中亚瑞士”,以西方的“强国家——弱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来进行政治制度和社会转型,打造由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三个层次组成的现代化国家治理模式,以“发展民主政治,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为三大目标,以期建设一个繁荣与稳定的国家?。但独立25年来,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核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缺席、软弱,给社会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逐步凸显。国家集权主义的历史经历、民众保守主义的政治文化取向、部族利益的政治集团化与激进的西方改革形成“对冲”,西方式自由而多元政治体制没有给吉尔吉斯斯坦带来繁荣与稳定,却在转轨中引发政治、社会危机,造成政治结构体系功能的紊乱与失灵,使吉尔吉斯斯坦最终成了中亚较为动荡的国家之一。在吉尔吉斯斯坦政治权力运行中,国家治理体系表现为最小政府演变为威权政府、民主斗士颠覆民主政权、政治精英操纵街头政治、利益集团掠夺公共资源的混乱现象。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诺斯所言:社会制度的建构不能够抛弃过去的经历和传统,因为“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理解了过去,才能理解今日国家的制度演进历程[8]66。

从近几年西方权威评估组织对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治理各项指标的评估看,各项指标数值呈现出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但包括吉尔吉斯斯坦在内的亚洲国家地区在政治发展过程中有不可复制的特殊性。因此,西方权威评估组织所谓“标准化”的评估值,在不同传统、地域环境下有时产生名不符實的现象。如吉尔吉斯斯坦的政治经济自由度很高,但是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方面的成绩乏善可陈;虽实行多元化的多党体制,但政党发育不成熟,有数据表明,在2010年新宪法通过后,吉尔吉斯斯坦国内有29个政党获得了参选当年10月议会选举的资格,但其中过半数都是新成立的政党。这样的政党一旦当选显然并不能承担领导国家的重任。这再次表明,在全球化、民主化进程中亚洲国家在选择政治体制的策略时,单纯以西方治理模式来实现国家的善治尚缺乏一种“相应的土壤”。[9]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在具体环境下,一个好的立法工作者和实事求是的政治家都不应该强调实现一个“绝对至善的政体”,更应该了解自身国家的现实条件而寻求“同它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1]133

注 释:

①Harry Eckstein, “A Perspective on Comparative Politics, Past and Present,” in Harry Eckstein and David E. Apter,eds., Comparative Politics: A Reader,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 1963, p. 3.

②相关经典著作参见Carl Schmitt, The Crisis of Parliamentary Democracy, Cambridge: MIT Press, 1923; Ivor Jennings, Cabinet Governmen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47; Ernest Barker, The Politics of Aristotl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46; Carl Friedrich,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and Democracy, Waltham, Mass.: Blaisdell,1968; Herman Finer, Theory and Practice of Modern Government,New York: Holt,1949.

③Айзада Кутуева:Лидеры 5 фракций Жогорку Кенеша обсудили законопроект о референдуме по изменению Конституции,. Бишкек – ИА24.kg., 25 марта 2015года.

④барометр мировой коррупции 2016,http://transparency.org.ru/barometr-mirovoi-korruptcii/blog.

⑤Провительство:Стратегия устойчивого развития кыргызстана на период 2013-2017 годы,《Слово Кыргызстан》, 4 Мая 2014 года.

⑥НСК: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ститистический комитет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разделы статистики.,цены и тарифы ,Бишкек.2014года.

⑦НСК: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ститистический комитет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разделы статистики,УДС , Бишкек.2014года.

⑧Закон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от 15 октября 1999года N111, 《О не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организациях》,принят Законодательным собранием Жорорку Кенеша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1 октярля 1999года.

⑨Приказ Минюста КР от 3 декабря 2003года №180Обутверждении положенияопорядке регистрации юридических лиц, филиалов и представителбств органами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 юстиции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⑩Список политических партий.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юстиции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20 лет Ассамблее народа Кыргызстана Модель межэтнического мира и согласия,http://www.assembly.kg/lit/001.%2020%20let.pdf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е агентство по делам местного самоуправления и межэтнических отношений,http://gamsumo.gov.kg/ru/search/

?http://hdr.undp.org/en/2015-report/download Провительство: Стратегия устойчивого развития кыргызстана на период 2013-2017 годы.

?《Слово Кыргызстан》, 4 Мая 2014 года.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吴寿彭译.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英)洛克.叶启芳等译.政府论(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3](英)帕特里克.邓利维,布伦登.奥利里.欧阳景根等译.国家理论:自由民主的政治学[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美)弗朗西斯.福山.黄胜强,许铭原译.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4]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

[5](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6](俄)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2.

[7]赵永华.穷媒体、无序民主与国家动荡——解析吉尔吉斯斯坦政变中的传媒之争[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0(4).

[8]曹沛霖.制度纵横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9]杨心宇.吉尔吉斯“郁金香革命”的若干问题[J].俄罗斯研究,2006(4).

西周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已成为当今研究和讨论的热点。本文探讨了国家治理视角下国家审计的本质、审计目标和对象、所发挥的作用,以期对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国家审计有全面、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最后,本文提出了完善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国家审计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国家审计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家治理 国家审计 审计目标和对象 审计作用

2011年7月,审计署署长刘家义做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报告,该命题一经提出便引起极大反响,引发审计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百家争鸣”,该命题也因此成为了当今研究的热点。国家治理贯穿于国家发展的始终,事关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为国家治理服务,是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构成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基于国家治理视角对国家审计进行重新认识和思考显得非常有必要,意义也很重大。

一、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国家审计的本质和地位

2011年7月,刘家义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提出:国家审计实质上是国家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其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11月,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和中国审计学会联合召开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研讨会,会议一致认可该观点,这表明对国家审计的本质和地位基本上达成共识。

其实早在2008年3月,刘家义也提出了关于国家审计的本质的观点。在中国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二次理事论坛上,他首次提出国家审计的本质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

从前后两种对审计本质的阐述看,虽然都将国家审计的本质定为“免疫系统”,但仍存在鲜明差异。首先,国家审计的意义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演变为实现国家良好治理,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国家审计的实质从经济监督演变成国家治理中一种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而这两大差异也正是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国家审计与其他视角的国家审计的差异所在。从学科背景上,可以看出新的理论观点是国家审计研究与政治学高度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政治学的认识。同时,这也反映了我国对国家审计理论、特别是国家审计的本质的认识是在不断动态发展的。

二、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国家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的目标和对象内生于国家治理的目标,服务于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国家治理的形态不同,关于国家审计的目标和对象的表述也不同。

目前,关于国家审计目标的主要观点有公共受托责任论、权力制约与监督论、公共资金管理与控制论以及审计信息论。对于我国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国家审计的审计目标,本文赞同刘家义的观点,也即:我国国家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和长远目标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因为,我国的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监督的权力是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所赋予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应有的题中之义。虽然国家审计以维护国家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政府责任的核心是国家利益。然而,归根结底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民主、民生和公平正义,更好地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更好地促进全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国家审计应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目标。

诚然,权力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国家审计的实质就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据此,我国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国家审计对象主要有三个方面:权力、谁来使用权力以及如何使用权力。针对“权力”,国家审计活动本身就是实施国家治理活动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对国家治理权力行为自身进行规范与监督。针对“谁来使用权力”,我国目前主要是通过选举来产生权力行使主体,因为选举具有权力转移、利益代表和问责等功效。但现实社会中存在“用我手中的钱,去买人民的权,再用人民的权,去赚更多的钱”的腐朽思想和恶习,因此,政府审计应集中力量审计监督权力行使主体对权力的获得,重点加强对权力行使主体选拔任用的监督。最后,针对“如何使用权力”,政府审计主要是审计监督权力行使的过程和结果,集中体现在对权力使用予以控制与约束的预算上,具体包括权力行使主体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执行结果。

基于国家治理视角来思考政府审计,其最高目标是维护国家或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审计对象可抽象化为权力、谁来使用权力和如何使用权力。这种认识从国家治理和权力的角度诠释了政府审计的本质,它可以提高政府审计自身的权威性,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作用。

三、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国家审计作用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和组成部分,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和“免疫系统”功效,治理贪污腐败。在国家治理中,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存在受托责任关系,政府承担公共受托责任。然而责任缺乏监督,便将处于失控状态。而国家审计就是国家审计机关代表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受托责任进行监督,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制约作用。国家治理系统是由紧密联系、相互制衡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构成。而国家审计是监督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进行监督和揭示,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免疫系统的功效,预防问题的出现。国家审计对中央政府及各个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预算决算情况、大型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纠错查弊,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以不断提高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获得预期效果,坚决打击并逐级问责贪污腐败问题,促进了国家治理大系统有效的动态反馈。

(二)发挥揭示风险的预警作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国家审计主要是监控政府活动的风险,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评估应对、风险策略的确定、对新风险的环境、策略以及相应控制措施的进一步监控等。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预警作用,可以帮助国家建立起一套及时感知的预警处理系统,发挥预防功能,揭示出潜在的风险点,并通过有效的工作防范问题的发生,确保风险的及时监控和排除,从而提升国家对风险的应对能力,这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护国有资产和维持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国家治理以维护国家生存和安全为首要任务。一直以来,我国国家机关将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重点关注了财政金融运行、地方政府性债务、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监管、国有资产安全和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三)发挥警示威慑作用,增强政府责任和绩效意识,推动改革深化。国家审计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发挥重要的警示作用。近三年,我国审计机关共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4 000余篇,同时审计机关还邀请新闻媒体对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公开审计过程和进展,对审计结果采用问责制,让项目的审计情况和事实暴露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并对违法犯罪人员或单位进行惩治、问责处理,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管理不善的问题,这对被审计单位产生了重大的警示威慑作用,促使被审计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审计是一项管理工作,通过审计公告与问责制度,能够产生警示与威慑作用。我国国家审计以责任履行和责任追究为重点,紧密结合常规审计和绩效审计,能更好地实现政府的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的不断增强。

此外,我国国家审计接触的领域广泛、掌握的情况翔实具体,能够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来分析和反映审计发现的政策、制度、管理方面的问题、漏洞、弊病,并提出制度层面的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实现持续推动国家各领域的改革。

四、改进和完善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国家审计的对策建议

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国家治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变化。为使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不断适应国家治理的需要,本文在全面、深刻分析基于国家治理的国家审计的本质、审计目标和对象、审计作用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现阶段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国家审计的对策。

(一)建立责任政府,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取得喜人成绩,但腐败问题仍令人头疼。腐败实质上是权力的寻租,它将使行政体系的软弱无能长期得不到改善。因而现代政府的首要责任在于保障实现公民权利、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不可否认,对权力腐败治理的成败与否取决于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审计机关等多种监督机构共同作用的程度。但是,在以上各种权力监督机构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具有特殊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由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政府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是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重要机制,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最有效途径。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对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经济监督,还可以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监督权力进行再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是制约国家权力和防范国家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经济责任审计是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结合中国特色审计实践而产生的一种制度创新,对完善领导干部监管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应进一步深化国家治理导向下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国家治理导向的政府绩效审计。追求绩效一直是政府治理追求的基本目标,也恰是政府一直没能很好解决的关键问题,我国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包括绩效评价体系、绩效监控体系和绩效监督机制的绩效管理制度。而对于全面推进国家治理导向的政府绩效审计,审计署已有自己的规划,根据《审计署2008-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需要开展绩效审计,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实现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提高。应树立绩效审计广义化理念,积极探讨绩效的基本内容与计量,构建绩效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建立绩效审计报告与绩效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健全绩效管理制度等,全面推进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

(三)不断创新国家审计模式,确立和实行权力监控的国家审计模式。在国家治理中,国家宏观政策的颁布、出台和执行,必然伴随着权力的运行。国家审计的实质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也正如前文所述,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国家审计对象主要围绕权力展开,即:权力、谁来使用权力以及如何使用权力。目前,审计已经担当实现权力制衡的重要角色,对完善民主政治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为防止贪污腐化、以权谋私等权力异化的丑恶现象的发生,保证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得到全面有效地履行,实现良好的国家治理,我们应当考虑以权力作为切入点和着手点,建立权力监控的国家审计模式,充分发挥审计监控功能,对经济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权力监控的国家审计模式应以对权力运行状况的评价作为立足点,以权力状况认定的前导性为基础,这将比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认定的战略系统分析和经营风险分析更加明确,更易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风险。

(四)加强国家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层次和水平。人是最积极、最活跃的、最具有创造力的因素,国家审计工作人员一定要不断增强自身能力和水平,增强为国家审计工作做贡献的本领,做到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吸收新知识、增强新本领。在审计队伍的建设中,要着力注重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学习实践能力、依法审计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从而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最终保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国家审计的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体现国家审计的实质,发挥国家审计的国家治理作用。S

参考文献:

1.刘家义.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J].中国社会科学,2012,(6).

2.谢盛纹.国家治理视角下的政府审计目标与对象[J].当代财经,2012,(4).

西周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从各个时期的商业政策分析,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前期,中西方国家都选择了重视农业、抑制工商业的发展。但是,在封建社会的晚期,中国仍然继续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而西方国家却开始大力发展商业,奉行重商主义政策,从而导致了中西方走向不同的社会体系。

关键词:“重农抑商”;重商;变化

众所周知,在封建社会中后期,中国继续选择了“重农抑商”的政策,而西方则开始重视工商业的发展,而正是这种分歧导致了中西方社会朝向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进化。本文以时间为维度,有利于更好的研究中西方“农商”政策的发展变化,从而得到启示。

一、奴隶社会时期

西方的奴隶制大约形成于公元前5—3世纪,以公元476年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为标志。中国的奴隶社会,大约从公元前21世纪起,到公元前476年止。多数学者认为东方奴隶制的典型代表是西周王朝,西方则为古西罗马帝国。

罗马是城市的帝国,城市是财富的聚集地,却不是它的生产地。尽管小规模的城市工业——特别是在东部比较繁荣,但是就商业和生产而言,城市却没有中心地位。富有的市民以地租、田地里的农产品和帝国的行政收益过活,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依靠贸易和工业。古罗马农学家克尤斯·加图的《农业论》一书就代表了古罗马奴隶制鼎盛时代奴隶主阶级的要求。他认为农业是罗马人最重要的职业,提出了各种关于加强剥削奴隶的办法,通过减少对奴隶的开支,以获得更多的剩余产品。他是奴隶制自然经济的维护者,认为庄园应该自给自足,从事商业也应该少买多卖,力求保持庄园的自然经济性质。

在古西周王朝,“周”字上部分为“田”字,说明周人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周自文王至康王几代国君,始终把百姓的温饱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诗经》中就记载了成王躬耕:“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大意为成千上万的人与成王一同耕种,三十里外的农民都从私田处骑马前来,与君王一起播种百谷。可以说西周初期几代君王都有“重农、爱农、亲农,体贴农夫的辛苦”的优良传统。武王灭纣后,开始将井田制推行至全国各地,从“以建井亩”、“殊厥井疆”等记载都可以得到证明。在商业方面,西周推行“工商食官”的制度,商业由贵族国家垄断,在较大的都邑中出现了市场,管理市场的被称为“质人”。

二、封建社会前期

西欧封建社会前期,即5—10世纪,整个经济处于发展的低潮,农业生产落后,工商业衰退,学者们通常把这段时期称作“黑暗时期”。商人地位低下,根据《剑桥欧洲经济史》记载,西欧城镇中绝大部分的商人出身卑微,处于正常社会的边缘。在商税方面,墨洛温王朝时期,通行税和贸易税不断增加,并且到了12、13世纪,税收也在不断的增加。西欧对商人征收费用主要包括出赁货栈、店铺、地皮的费用及进入集市税、交易税、市场税、度量街使用税等。另外,由于西欧封建割据局面的形态,几乎每一个封建主,上至国王下至普通领主,对通过自己控制区内的一切商人以至小贩,都可以任意设置各种税目,征收各种捐税。这包括对运输所征的税,如过境税、通行税、货车税、桥梁税、河流税;对货物所征的税,如农产品、畜产品以至武器、颜料等数百种商品征税;并且为葡萄酒单独设立税收标准,如对酒店及旅馆售酒所征的税、对使用度量衡所征的税;对市场及货摊所占用的土地收税、关卡税;等等其他税收。

战国秦朝是我国古代商业政策形成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商鞅从农战的角度提出了“事本禁末”的主张,韩非则将工商称之为社会的“五蠹”之一,强调要“使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商鞅实行了禁止商人经营粮食贸易、加重商人负担、对盐铁实行专卖的一系列政策。之后,秦始皇又明确将“上农除末”刻于琅琊碣石之上,并实行了诸如发配商人、迁徙商人的政策。汉高祖平定天下后,秦奠定的市场经济的制度和物质基础得到了有效利用,市场迅速发展起来。他吸取秦的教训,轻敛薄赋,同时压抑商人的社会地位,规定商人另立户籍,称为“市籍”,凡有市籍者,一律不准衣丝乘车,不得携带兵器,子孙不得任官,同时规定凡商贾均要交纳加倍的人口税。

而将“困商”发展到极致的则是官营禁榷,即“专卖制度”。历史上最早有关盐铁专卖的记录,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其书《管子》出现了“官山海”一词,就是指的盐铁官营。有明确记录的是在汉武帝时期,听取大臣桑弘羊的建议,推行对盐、铁、酒实施官营。虽然有些朝代或废或禁,或因特殊情况(内乱、战争等)无法推行,但大多数朝代都将禁榷制度作为重要的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推行,为了维护国家“专利”,历代朝廷设定了严刑峻法打击敢与朝廷争利的商人。

三、封建社会晚期

在封建社会晚期中国则继续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国内继续实行的“重农抑商”政策,明代在商业方面的课税与前代有所清减“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矿冶业分为官营和民营两种,官营由政府派官员直接经营管理,民营需要得到政府许可。关于课税,明政府规定,铁课率为“每三十分取其二”,银矿不许开采。到了清代允许民间自由铁开矿,但是对铁的冶炼营销还是进行严密的监控。铁的贩卖流程也要报单、验单,严禁无照的私铁。矿产的开采、冶炼和流通等还是受政府的干预。所收取的商业交易税很重,如阳山县的墟埠,每天向政府交纳地皮“租银三十三两七钱”。

在海外贸易方面,明政府不仅禁止私商经营海外贸易和压制,摧残经营海外贸易的商人的同时,还把海外贸易牢牢地控制在政府手中。清朝政府则采取了限制通商口岸、实行海禁“片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除了在一定的贡期内进行小量的贡舶贸易外,海上贸易几乎完全停止。建立保商制度,规定外商的一切买卖活动必须通过封建政府设立的行商来进行。行商必须经过政府批准,垄断了对外贸易的少数封建特权商人;限制出口货物的种类和数量;确定海关制度,规定“报关”办法和制定“饮水制度”;确立关税制度,凡外国商船进口,由虎门候关吏量船照章丈抽,以课关税,增设进口税,此外还有附加税、杂税及手续费。

在英国晚期的工商业政策保护主义色彩浓厚。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想出了许多刺激英国纺织业增长的政策,如禁止向弗兰德出口羊毛、进口布匹、对羊毛出口征收重税等。这些措施有助于工业的扩张,有助于创造生产者和商人的利益。在爱德华四世时期推动保护纺织工业的措施,禁止进口丝绸,禁止若干种货物的进口。中世纪晚期法国的工业政策的保护主义要比英国少一些,法国路易十一在蒙彼利埃建立了呢绒业,免除了普瓦蒂埃纺织业的税收;重新组织了供应武装部队的机器,进口了经过改进的设备模型,让国内的生产商进行复制,外国技术工人在法国受到了欢迎。

西欧这个时期的海外贸易政策是发展航海业,鼓励拓展海外贸易。英国亨利七世为了发展对外贸易和航海业,对商人建造百吨以上的船只,给予每吨五先令津的贴。在伊丽莎白执政时期,还建立了许多享受贸易特权的大公司。英国通过这些公司进行贸易,能过海盗劫掠奴隶贩卖、国际走私而大发横财,把商人劫掠来的财富源源不断地运往本国转化为资本,促进了手工工场的发展。

四、结论

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社会,在奴隶制经济时代以及封建社会早期都是倾向于抑制工商业的发展,其共性主要表现在:(1)商业的发展都受到了封建制度及封建统治者的压制,主要表现在对私人经商进行限制,对商人征收重税,防止商人阶层的经济实力过于强大。(2)中西方对商业市场的管理不断完善。中国随着商业集市的发展,统治者对市场管理的手段不断地更新,管理的范围不断地扩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市场管理体系,商业活动的范围都比较狭窄仅仅局限于集市贸易,而且举办市集活动的时间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在西欧也同样是如此。然而,在封建社会后期,西欧国家却一掃过去的作风,把商业看作是使国家富强、使自己显赫的必要条件,大力保護工商业,奉行重商主义政策。中国不仅继续实行“重农抑商”的商业政策,在清晚期还实行“闭关锁国”遏制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从而使中西方走向了不同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王登凤.中世纪中西方商业政策的比较研究[D].复旦大学,2009.

[2]谢瑞东.秦汉“重农抑商”的历史原因及其影响[J].农业考古,2006,(06):24-27.

西周国家审计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自2000年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持续吸引着人们的关注。其中,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在离任时要经历的经济审计流程,该流程作为国有企业改革项目中核心的构成部分,更是不可小觑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力度的强与弱,对我国经济体制良性化、持续化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不断的正规化,加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的强度对于社会各界人士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将就加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进行探讨。

关键词:法人代表;国企;离任审计

近年来,我国对于企业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不断提升。与此同时也提升了对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的强度。离任审计指的是有关部门对法人代表在任职期间,对其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整体审查、见证和评价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意义重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法人的经营思想、行为进行合理的引导和必要的规范;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法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良性维护,对法人的非法行为进行揭露。本文将对加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这一议题进行浅显探讨,对于离任审计的概念与意义做出分析,并对加强离任审计的重要性及这种法律行为的影响力进行刍议。

1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概念

这里所指的法人代表,主要工作对象分为两种:一种指的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作为法人代表在不同场合承担不同法律责任的工作对象;另一种指的是在国有资产中,持有重要股份的法人代表。二者虽然有概念上的差别,但相同的是,在离任时,二者都应该主动接受离任审计。

2离任审计的概念,意义以及必要性

2.1离任审计的概念

离任审计是国家审计人员对企业法人在任职期间对企业资产、负债以及损益等情况进行审查的过程,也是对法人代表运动资金的效果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的过程,还是对法人代表在职期间是否承担起了企业管理责任和法纪责任情况的核实过程。

2.2离任审计的意义

现如今,在以市场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建设中,法人代表涉及单位经济的行为逐渐成为一种职责。这种职责本应该帮助企业向积极地,良性的方向发展,但凡事都有两面性。很多法人代表的工作能力差或被利益熏心,使得企业在经济上的负债增多,效益低下,从而使国家和企业集体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这时,离任审计存在的意义就出现了。

离任审计可以有效的加强法人代表监督管理的工作效果,并且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价,使其能够在任期更好的履行自己作为法人代表的职责义务;离任审计可以通过客观,公平的审计过程,揭露法人代表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顺应国家廉政建设的号召,规范干部的管理行为。

这个过程不仅可以对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深化,同时可以加强建立现代企业规范制度的完善程度。由此可见,离任审计的意义重大且深刻。

2.3离任审计的必要性

其一,法人代表具备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经济责任,承担着保护国家资产的责任。因此,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非常有利;其二,当下我国对廉政建设的强度不断增加,审计仿佛是每天都会出现的媒体词汇。如果想维护国家的廉政财经秩序,使经济发展呈良性化,离任审计是必要的手段之一。离任审计可以很好的约束法人代表在任职期间的行为,也可以对其在任职期间资产管理的真实性做出判断,从而起到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作用;其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无数企业的迅速萌发,现代企业的内部发展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以适应现代企业中管理制度的建设。离任审计的内容不仅仅包括经济方面,也包括管理、运营等其他方面,是对国有企业进行综合审定评价的过程。这个过程有助于企业发现自身问题并对其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企业管理的力度,完善了企业管理的模式。

3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中常出现的问题

3.1新任法人代表和前任法人代表责任承接的问题

企业的发展是持续的,而企业的人员是流动的。当新任法人接替前任法人的职务时,其工作责任的交接也是非常重要的。在一个项目行进的过程中出现法人更换的情况,如果出现经济问题或管理问题,双方互相推卸责任的状况就会出现。

3.2离任审计的作用效果弱

审计部门对离任审计的宣传效果薄弱,致使某些法人对离任审计的意义没有深入的了解,觉得离任审计就是一种监视行为,是对其工作的不信任,而审计部门碍于情面,不能顺利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工作,这就使离任审计的工作越来越不受重视,也导致离任审计工作不能得到良好的维持与循环。

3.3离任审计的时间选择不当

很多法人离任后,都认为自己已经和原工作单位解除了义务关系,从此无论发生什么,都与他无关。而多数的离任审计工作都是在法人代表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开始进行的,这就给离任审计工作增加了很多难度。

3.4不能及时的将审计结论落实处理

在我国审计的工作环境中存在着这样一句话:“升级难,处理更难。”由此可见,审计工作的行进是非常艰难的。社会各界没有认真严肃的认识离任审计的工作,这与我国的国情有关,但是也与审计部门威慑力不够有关。

3.5选择恰当的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的选择在审计过程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之一。在小型企业中,可以选择企业内审机构进行审计。企业内审机构对企业各部门都很了解,为审计工作的展开提供了便利。但是容易受到权威人士的意向约束,导致审计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大大降低。

在大型国有企业中,审计主体要选择权威性强的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活动,当国家审计机关介入审计后,这种审计是具有责任效力的,是为国家利益而进行的审计,可以让法人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这就弥补了企业内审机构的劣势。但是,大型审计机关的工作强度大,工作繁琐,所以审计时间较长,很容易影响审计的质量。

由此可见,选择正确合理的审计主体是非常重要的。

4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力度的方法

4.1统一责任归属制度

因为账目关系导致前任法人与现任法人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离任法人认为应该由现任法人承担责任,因为发现账目出现问题是在现任法人任期内发生的事情。而现任法人则认为应由离任法人承担,因为这是在离任法人任期内就埋下的伏笔。如果想要减少这种现象的产生,应该在二者接任的过程中,审计部门就对前任法人进行离任审计,将账目理清。如若收账款发生的时间与二者均有关系,审计部门应该在进行严格审计后,驱动审计部门的权力,按照统一责任归属制度对法人进行承担要求。

4.2强化离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要想让离任审计这四个字发挥出它应有的价值,就要让法人代表从思想上认识到离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自己地位与作用的宣传,让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够认识到,离任审计为社会,以及为大众带来的积极意义。离任审计的过程不仅有利于完善国家经济发展的建设,帮助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帮助企业员工改善经济状况,而且可以让两袖清风的法人代表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广大群众对其的支持。

4.3选择适当的审计时间

离任审计,顾名思义,就是在法人离任后,对其工作情况进行审计。所以在时间上的选择多以离任时,或离任后为主要审计时间。这就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多的困难。离任者多认为交接之后,企业再出现问题便与之无关。这种对审计工作不予配合的的情况是在审计开展前首先出现的困难。

其次,在经过审计之后,其结果难以落实到实处,如果出现腐败等行为,也难以对其进行处理,因为企业法人已经被宣布离职,不在任职期间就不会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由此审计的效用就大大的打了折扣。原本严肃的审计工作,成了一个过场。由此可见,选择适当的离任审计时间是十分重要的。

4.4对审计结论的落实处理

由于中国人情世故复杂,且离任审计的制度仍在摸索中,相对不够完善。因此即使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证明一些违规现象的存在,但却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这让审计工作的意义几乎变成了零。

既然审计工作已经克服千难万难进行了实施并得出了结论,那么其结果就必须有效力,有强大的威慑力。由此,就必须要对审计结论进行落实和处理,让法人认识到,审计工作不是一个随意的过场,也不是一种应付的形式,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起到具有法律效力的作用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审计工作的发展,对干部管理工作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5结语

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的做法,不仅跟上了我国“廉政”建设的步伐,而且对我国经济结构的建设,企业利益的维护都有很大的帮助,为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起到关键的作用。因此,加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应该重视起离任审计的作用,企业法人也要对自己严格要求,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刘世林.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2]王雷.如何鉴证厂长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J].会计之友,2000,(4).

[3]郑福发.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研究[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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