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2024-06-22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精选12篇)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1篇

2018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XXXXXXX有限公司:

为构建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建议就工会如何组织动员职工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共谋发展及本职工工资等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要约: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1、职工工资总收入、工资调整办法、工资正常增长水平及分配形式;

2、企业各岗位的劳动定额、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计件单价、工资分配形式;

3、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4、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形式以及支付时间;

5、职工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

6、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和法定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7、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8、职工保险福利待遇;

9、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10、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监督、争议处理、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二、正式协商的时间、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2018年3月1日。

2、地点:建议在公司小会议室进行协商。

三、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3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会主席 XXXX 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分别为:XXXXXX请企业方尽快确定首席代表和其他协商代表,并于3月1日前书面告知工会,以便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了便于开展协商工作,请及时提供下述资料:

1、销售收入情况;

2、利润实现情况;

3、资产负债表;

4、资产损益表;

5、本单位上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以上资料请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职工方协商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请在收到本要约书起二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XXXXXXXXXXX工会委员会

年月日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2篇

青海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建议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就职工劳资薪酬问题进行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出此要约: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30日20时;

2、地点:任务交代室2楼会议室。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

1、工资协议的期限;2012年11月至1012年12月

2、工作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包括职工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加班加点期间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3、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工资支付办法(包括职工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加班加点期间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办法)和发放时间;

6、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7、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及补充保险待遇;

8、变更、解除、终止工资协议的条件和程序;

9、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

10、双方认为应当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确定双方集体协商代表:

按规定,建议双方各派四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孙天武,职务:工会主席 其他代表为:顾英清、秦富群、景更来

请企业方提出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并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企业方及时提供上一企业经营方面的有关资料:

1、销售收入情况;

2、利润实现情况;

3、资产负债表;

4、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以上资料请企业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职工方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请自收到本要约书起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企业工会委员会

年月日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复函

青海隆安煤业有限公司工会:

你会于2012年月日发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有关问题如下

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建议的协商的内容。

3、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确定为:赵世恒。职务,总经理。其他代表为:魏鹏刚、李金明、李金库

4、行政方已准备好相关资料,届时按规定提交。以上回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此复

青海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青海隆安煤业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就职工劳资薪酬问题进行了协商,协议内容如下:

一|工资协议的期限:

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工作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包括职工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加班加点期间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工作分配制度:矿级领导和安全员实行年薪工资制度,其中年薪工资的75%按月发放,剩余部分年底一次性发放。工资构成:安全工资占50%;基本工资占25%;质量工资占10%;下井补贴占15%。行政人员全部实行月薪制,工资按月发放。

矿长:年薪25万元

副矿长:年薪15万元

安全员:年薪8万元

各部门负责人:月薪5000元

电工:月薪5000元

机修车间:月薪4500元

过磅员、司炉工:月薪3000元

其他后勤辅助人员:月薪2500元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加班加点期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

职工平均工资调整幅度,下涨幅为10%~20%。

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年底进行民主评议,选出优秀工作者20名,发放奖金为10000元至2000元不等。下井津贴随工资发放。

五、工资支付办法(包括职工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加班加点期间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办法)和发放时间:

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执行,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至30日发放上月工资。

六、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工人工资最少不得少于1859元/月。

七、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及补充保险待遇: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员参加工伤保险。为井下员工缴纳雇主责任险。

八、变更、解除、终止工资协议的条件和程序

协议变更必须经企业和工会协商形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生效;工资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终止。

九、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

双方均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的各项权利;不得违约,否则另一方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方:青海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3篇

娄底市各级工会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去年来,各级工会深入贯彻落实全总、省总推进“两个普遍”的要求,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娄底市总“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攻坚年”活动,实施示范企业、试点单位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07份,覆盖企业353家,涉及职工101613人。到2011年底,该市将力争使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

目前,娄底市政府已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2011年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娄底市总工会也要求该市各级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工会工作考核范畴,把“要约行动”作为重要考核项目,作为评选或参与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奖状)、五一先锋号等荣誉的重要条件。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4篇

企业首席代表(企业法人):

为依法建立企业工资调整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需要双方就职工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现将《要约书》送交给您,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1、商讨建立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制度;

2、商讨本的职工工资调整事项。

二、正式协商的时间、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年月日进行首轮协商,并视进度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

2、地点:建议在企业(地点)进行协商。

三、双方协商代表的确定:我方将派出(3至5人)名代表出席会议。其中,首席代表是,另有表、、、、同时,我方从本单位外聘请了专家作为代表出席会议。请您按照人数对等原则选派协商代表出席会议。

四、为了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您提供下述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上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

以上建议希望您采纳,并于十五日内作出书在答复。企业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参考文本) 第5篇

(企业/企业工会):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结合湖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本企业实际,我方拟同你方进行第次工资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建议于年月日在(会议室)进行首次协商,并根据协商进展,确定下次协商时间,但最后一次协商时间不宜超过年月日。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在项目前打“√”)□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工资总额、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定额及工时工价标准 □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

□病事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带薪假期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待遇

□高寒高温等艰苦岗位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岗位的补贴 □工资发放时间、支付办法 □保险福利待遇

需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双方集体协商代表:

建议双方各派名协商代表参加。

我方协商首席代表是,职务是。其他代表是

请你方提供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并作好协商准备工作。

四、请你方提供上一的有关资料(在项目前打“√”):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统计表 □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需你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在第一次协商会议开始7日前,提供给我方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在收到本要约书之日起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6篇

新堡创业园区工会联合会:

你会于2011年7月4日发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建议协商的内容。

3、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确定为:李新宇,职务:创业园区(畜产中心)主任,行政方其他代表是:柴有元、赵大虎

4、行政方已准备好相关资料,届时按要求提交。以上回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此复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7篇

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长沙XXX有限公司:

为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集体合同、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员工福利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集体合同条款;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条款;公司员工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工资涨幅(或平均水平);工资发放时间;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 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

二、协商的时间、地点

建议定于2011年06月24日,在XXX会议室进行首轮协商会议,并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再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地点,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2011年06月 27日。

三、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名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会主席先生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请企业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有利于协商工作,请提供以下资料:

1、销售收入情况;

2、利润情况;

3、资产负债表;

4、资产损益表;

5、本单位上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6、其它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请企业行政方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起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长沙XXX有限公司工会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8篇

为了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市总安排部署,我们在全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中,我们共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345份,收到回复305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305家,签订了工资集体专项合同305份,覆盖企业400个,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确保“要约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要约行动”的领导,我们成立了由主席牵头、分管主席挂帅、法工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领导机构。同时要求各乡镇、系统、基层工会业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按照市总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制定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行动有序推进。我们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要约行动”情况,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的沟通联系,积极借助和依托三方机制平台,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采取举办启动仪式、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要约行动”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着力抓好职工协商代表和指导员队伍建设,建设了一支专业化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分期、分批、分层次抓好培训,提高了协商代表和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协商谈判能力,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作用,促进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水平的稳步提高。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推动“集中要约行动”有序开展

一是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我们把新增的非公企业、集体合同已到期需要重新签订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作为重点,有目标地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切实推进了全县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等事项,由工会主动向企业方提出工资协商要约,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推动了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二是切实做到发出去,谈起来,签下去。发出去:各级工会组织主动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上级工会定期指导和督促下级工会发出要约,下级工会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发出要约的情况;明确由谁发、向谁发的问题,针对嘉祥实际,我们 采取单个企业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相结合的办法,突出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特色。谈起来:我们主动跟踪、督促和指导企业回应;对于不按期回应或拒绝进行协商的企业,依法下达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要求企业成立由党政工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协商程序、时间和地点,起草好协商文本,同时,对协商单位派出指导员和协调员。签下去: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集体合同形式的要求,签订好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并向职工公布协商情况。

三是量质并重,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要求很高的工作。无论是协商代表的推举、协商议题的产生、合同审议的程序及备案,都涉及到整个协商行为和协议的履行是否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严格依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有序地开展和推进。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总量,将工资集体协商向各类企业拓展,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着力提升工资协商的质量,不断完善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的督查制度,明确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确保工资集体合同履行到位。

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9篇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 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

总经理:

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1、职工工资总收入、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工资正常增长水平及分配办法;

2、企业各岗位的劳动定额、工价、工资分配办法;

3、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4、职工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

5、企业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形式以及支付时间;

6、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和法定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7、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8、职工保险福利待遇;

9、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10、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监督、争议、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二、协商的时间、地点:

建议定于2012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进行首轮协商会议,并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在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地点。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2011年12月20日。

三、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4 名协商代表。职工协商代表:工会主席杨继民为协商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李毅 黄小定 蒲孟儿

请企业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有利于协商工作,请提供以下资料:

1、销售收入情况;

2、利润情况;

3、资产负债表;

4、资产损益表;

5、本单位上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6、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请企业行政方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企业工会(盖章)

2012年11月15日

关于对于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 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的复函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会:

你会于2012年11月15日发出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的有关内容作如下答复:

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十个方面建议协商的内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

3、企业方协商代表:杨继民为首席协商代表,其他代表是:李毅 蒲孟儿 蒋弟弟

4、企业方已准备协商所需的有关资料,届时按规定提交。

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此复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2012年11月22日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纪要

协商时间:2012年11月25日

协商地点: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会议室 协商会议出席人员:

企业方(甲方)协商代表:李光润 马志刚 毛万顺 钟秀明

职工方(乙方)协商代表:蒲孟儿 李毅 杨继民 蒋弟弟 记录情况如下:

一、企业方就上职工工资和企业收入情况做通报。

二、职工代表就工资发放和工资收入调整幅度及福利待遇发表意见。

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事项:

1、工资协议一般为一年签订一次;

2、工资支付方式及时间:每月底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工资平均水平较去年增涨15%;

4、企业确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

5、年中、年低企业所在职工均享受福利待遇。企业首席协商代表 职工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2012年11月25日 2012年11月25日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等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第二条 企业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条件、职工技能素质以及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第三条 企业根据省政府及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企业上经营状况等,确定本职工平均工资应达到19200元,比上年增加2400元,同比提高15%。

第四条 企业以法定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每月28日为发放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提前支付。

第五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第六条 双方协商确定的以下有关事项。

1、企业内部各项工资设臵和发放。

2、企业内部各项奖金的设臵和发放。

3、企业内部各项补贴、津贴的设臵和发放。

4、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报送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时报送地方总工会备案。

第九条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一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2012年11月28日 2012年11月28日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

职工大会关于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草案的决议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职工大会于2012年 11月27日在本厂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应到职工45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及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一致认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符合企业的实际,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形成决议如下:

1、工资发放实行同工同酬,以岗位技能、效益、等级为基本工资制度;

2、根据上经营状况,确定本职工平均工资,同比上年提高15%;

3、设臵职工全勤奖和特殊贡献奖,并对困难职工进行适当补助;

4、年中、年低企业所在职工均享受福利待遇。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票通过本草案。

甘谷县弘宇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盖章)

2012年11月27日

甘谷县千河源纯水厂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建立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劳动关系实际情况,本企业工会于2012年11月15日向企业行政发出了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书。

工会征求了职工的意见,于企业管理层进行了多次必要的沟通,企业有关部门作了相关的调查和分析,工会收集了劳动保障有关薪酬方面规定的资料,结合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物价指数和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职工的薪酬现状进行了分析,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好了充分准备。2012年 11月25日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集体协商。双方一致认为:

1、工资协议一般为一年签订一次;

2、工资支付方式及时间:每月底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工资平均水平较去年增涨15%;

4、企业确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

5、年中、年低企业所在职工均享受福利待遇。

最终,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形成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草案。

2012年11月27日,企业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于会代表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2012年11月28日,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了确认。

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盖章)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10篇

镇企业管理服务站:

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以及xx县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要求,请于 月日前与本工会委员会进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主要是确定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并由甲乙双方(镇企业管理行政为甲方,镇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作为乙方)签订工资区域性集体合同,甲乙双方各派 5 人作为协商代表,甲方首席代表为分管企业管理服务站的副镇长,乙方首席代表为本工会委员会的工会主席。

乙方集体协商的组成人员是:

人,请甲方组成相应的人协商小组,并确定具体的协商日期,以书面形式回复工会。

工会(盖章)

XXX 年XX月 XX日

XX镇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回执

XX镇工会委员会:

接本镇工会委员会关于《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后,经研究决定,同意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并对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文本进行初步商酌,决定于 2011年1月18日在进行第一轮谈判,我方代表为:程瑞琴、陈汝剑、陈继光、谢一虎、仲智。

工资集体谈判要约书 第11篇

有限公司:

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会将就工资增长机制、资的有关事项与公司进行集体谈判。谈判时间为2012年月日,谈判地点为。请公司自收到工资集体谈判要约书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书面承诺。

有限公司工会(盖章)

34-4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第12篇

————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

今年以来,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闽人社办[2012]26号)和省总工会等五家《关于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闽工„2012‟11号)文件精神。我们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保障职工经济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开放开发和稳定大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我们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及时地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将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确保广大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体面劳动。成立了区“春暖行动”和“要约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办„2012‟20号),加强了对全区春暖行动、要约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进度,推进春暖行动、要约行动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典型示范。通过“进乡镇(园区)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的两进两送活动,通过深入企业、企业工会,深入用人单位经营场所与农民工面对面交谈,向他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开展“要约行动”“春暖行动”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截止目前,已在六个乡(镇)的主要街道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制作摆放工资集体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宣传展板16块,统一印制、发放宣传小册子800册,设立宣传咨询点提供现场咨询400余人次。已累计深入到使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各类用人单位92户,累计提供现场咨询、解答250余人次。明确告之企业不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明确告之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性。我们还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总结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好经验、好典型。对各类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把握工作特点,探寻协商规律,为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借鉴,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制定政策、保障力度。区三方办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要求,积极推动出台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政策。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范本》、《工资集体协商一般程序》。今年,为贯彻落实省“两办”《通知》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活动的通知》、《关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为工资集体协商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健全机制、营造环境。我区三方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各级政府主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职工工资问题纳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要求企业工会要主动行使要约权,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及时启动协商程序。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行为的,工会要及时介入,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提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了由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调的人员担任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逐步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宣传使劳动关系双方都能意识到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对于确定区域性、行业劳动定额、薪酬标准,稳定行业职工队伍,缓解劳动关系矛盾,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典型分析、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等,加大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了解和关注,解决基层工会组织“不敢谈”、“不会谈”和企业方“不愿谈”的问题,为这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指导、力求规范。一是运作程序力求规范。结合我区实际,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推选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强化事前沟通;起草协商文本;进行集体协商;提交职代会通过;双方代表签字;送审相关材料;公布协商内容;实施协商合同。如潭城镇等四个乡镇进行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已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二是协商内容力求细化。针对有的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和笼统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尽可能地细化量化合同条款,并明确工资集体合同至少包含六项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办法、时间及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支付及假期工资待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工资集体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的程序及条件。三是履约监督力求到位。为保证工资集体协议落实到位,实行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普查、县核查与区工会抽查相结合。同时,把工资集体协议履约落实情况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纳入三方协调机制范围。

为保证工资集体合同签订质量,工作中力求使合同具备三方面特性。一是可操作性。在合同条款起草过程中,将工资标准及支付、加班工资及假期待遇、年平均工资及增长幅度、工资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工资合同变更解除程序及条件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约定。二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起草合同文本前到各企业走访业主、职工和工会干部,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和职工的思想状况,合同文本起草后将其返回基层工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合同的修改意见;同时注重与业主的沟通,认真听取业主对合同文本的意见,力求使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三是民主公正性。将合同内容草案事先书面告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和业主民主征求意见,在双方初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由区域或行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业主集中面对面就合同内容逐条进行协商,民主协商具体内容,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草案,将其内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然后公示后正式生效。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春暖行动”。以提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侧重对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进行了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促使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增强签约意识,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了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用工制度的规范化。在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7户,其中,餐饮服务业11户,建筑业7户,其他类19户,涉及农民工3120人。通过检查督促6家用工单位进行用工备案,涉及农民工493人,督促3家用工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2份。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实施劳动合同的企业1226家,涉及劳动者13714万人,企业劳动合同覆盖面达93%;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7%。

(二)“要约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企业 家,建制率达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 家,建制率 %;全区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 家;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 个,覆盖企业 家;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 个,覆盖企业 家。基本完成了省总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存在问题

(一)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一是住宿、娱乐、餐饮等行业及工商户主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且行业人员流动频繁,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社保核减手续麻烦,对签订劳动合同有抵触情绪,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非法转包、个人承包等现象,职工流动性大,不签订或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二是部门农民工因对劳动合同理解的偏差及存在打短工的现象,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造成企业难管理,也加大了劳动行政部门执法难度。

(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一是起步晚,总量小。我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步较晚,目前有的地方仅处于抓点示范阶段,离普遍推开,广泛开展,全面覆盖还任重道远。

二是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存在形式化倾向。有些区域,行业签订合同的程序不规范,平等协商制度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履约不力,有的形同虚设。有的未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因而谈不上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同时对履约情况监督不力,工资集体合同束之高阁,形同虚订。

三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健全,运行制度有待完善,真正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四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绝大多数在乡镇、街道以下进行。乡镇、街道区域、行业业主组织不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对象不明确,同时,乡镇、街道工会没有专职工会干部和工作经费,也是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制约因素。

五是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人片面地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是要给职工加工资,提高人工成本,影响投资环境;还有一些人认为目前进行工资协商主体地位不平等,协商条件不成熟。因而,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别是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指导、监督存在工会一头热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1、加大《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重点宣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促进用人单位科学管理,树立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良好社会形象。另一方面使劳动者牢固树立劳动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学会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积极推进事实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将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向纵深开展,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健全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实现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3、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或终止、工资支付、工时、试用期等敏感问题作为执法重点,积极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依法查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1、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宣传专题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出大环境、大氛围。

2、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对区域、行业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比较有特色,并积累了成功经验的,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实现以点带面。

3、积极开展指导,加强监督。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原则、方法、内容、程序,提供协商所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同时结合企业年检、工资支付等,对企业和职工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反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其他工资政策的行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按要求兑现,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

4、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工会职能。对规模小、不具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工作。同时要注意把有参与企业管理能力、懂政策懂法规、敢说会说、敢干会干的职工选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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