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2024-06-01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精选12篇)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第1篇

********公司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明确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多年来,**始终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作为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载体,认真加以落实。

一、不断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

**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始于1998年,当时,企业正处在内部改革的攻坚阶段,各种矛盾非常突出,为了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1998年6月,**成立了签定集体合同工作小组,着手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1998年12月,****甲乙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定了第一轮《集体合同》。2002年2月,在整合修订第一轮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第二轮集体合同,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

2003年底,因政企分开,****务管理局企业部分组建为池州市港务总公司,原****《集体合同》自行终止,必须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经总公司领导研究,并请示市劳动仲裁委同意,总公司于2004年元月5日召开了总公司成立以来首次平等协商会议,重新讨论修订新一轮《集体合同》。并将相关情况在总公司首届职代会进行了专题汇报,接受职工代表审议。2004年元月10日,总公司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分别签订了《********总公司与*********总公司工会集体合同》(有效期3年)和《集体合同书2004年度补充条款》。在2005年初召开的总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上,甲乙双方首席代表又签订了《集体合同书2005年度补充条款》。

二、注重集体合同的质量

****在签定集体合同工作中,始终把握两项原则,一是坚持按程序办事,严格集体合同起草、审议程序,在起草集体合同时,行政和工会领导十分慎重,事先对其订立的实质条款内容多方沟通,明确原则;集体合同工作小组在整合兄弟单位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港实际,几易其稿,形成《集体合同》初稿;初稿形成后,下发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工作小组再逐条推敲,形成合同草案,递交行政和工会协商会议研究,最后交职代会审议表决。二是始终把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合同的重点。在几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职工的工资报酬、职工福利及岗位培训等,一直是协商的重点内容,甲乙双方在充分沟通、相互理解的基础上,从企业长足发展出发,达成了有利于维护职工根本利益的目的。如《集体合同》中第十七条界定的“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甲方执行省(或市)当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个人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甲方年终补齐”,就是在甲乙双方代表反复推敲斟酌下予以保留的。

三、提高集体合同的履行率

为了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成立了由纪办、工会办、办公室、人事处及职工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定期检查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并将检查请以书面形式通报双方首席代表。

总公司成立近两年来,经历了由基础管理到深化管理的特定阶段,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职能部门在审议任何一项制度出台之时,都充分考虑到《集体合同》的约束力,避免有相悖之处。对每年度年初签订《集体合同补充条款》的执行情况,在下年度的职代会上,职工代表都给予充分审议,并按条款约定兑现相关内容。《集体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签订对规范企业甲、乙双方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元月,由工会代表、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各二人组成,工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任。该组织自成立以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则,制定了《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掌握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基础知识,积极参与企业内部事务的协调处理。2004年以来,没有接到职工劳动争议案件的报案。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十日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第2篇

几年来,佳木斯市委、市政府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在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抓住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目前,在我市864户企业中,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734户,占应签数的85。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采取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全力推进;具体指导,规范动作,确保质量;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务求实效的有力措施,使全市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力推进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高度

重视,运行机制是否完善,推进措施是否得力。为此,我们在加强领导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营造三个环境,保证三个到位。

1、造舆论环境,保证认识到信。在推进工作中,市委始终把

统一思想,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为推进工作奠定比较扎实的思想基础。做好这项工作,不仅仅是工会和劳动部门的事情,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宣传部门必须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市各新闻单位积极介入,加大宣传力度,舆论先行,大造声势。广泛深入地宣传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目的、意义、内容及典型经验。为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营造舆论氛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劳动法》、《工会法》宣传日和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活动。为了促进各企业《劳动法》的学习贯彻,我们印制下发了《劳动法》学习资料10000份,企业改制资料2000套和15000份宣传单,组织干部深入企业,走上街头,大力宣传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大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开展“劳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市社会各界有近6000人参赛,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企业都充分利用板报、厂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学习园地等形式来宣传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同江市举办了“全市《劳动法》电视大奖赛”,市几个班子领导亲自参加,电视台进行实况转播,使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佳木斯纸业集团、发电厂等单位举办了“贯彻《劳动法》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知识大奖赛”受到职工的普遍欢迎。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党政、工领导对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切感到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手段;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实现企业民主管理的有力措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从而有效地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2、营造工作环境,保证组织到位。市委、市政府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推进工作放在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统筹安排,列入重要议程,摆上突出位置。市委为了加强对平等协商集体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市委主管副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体改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佳木斯市贯彻《劳动法》、《工会法》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市6县(市)、5区、16个局都分别组建了领导小组关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情况的汇报。我们还建立了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由劳动行政部门、市总工会、经贸委参加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重新调整了佳木斯市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积极运作,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和组织领导体制。

3、积极营造推进环境,保证工作到位。结合实际,我们先后下发了《关于贯彻〈劳动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方案》、《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关于签订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责任状有关规定》、《关于全市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使各企业在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中有章可循,规范动作。同时,我们先后在造纸厂、佳纺、水泥厂、自来水公司、工农玻璃厂、粤海佳凤集团等12个不同类型的企业抓试点,树样板,探索经验,对分类指导起到了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适时地举办专题研讨会,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使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快速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加强指导,规范动作,确保质量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第3篇

适用于为新疆航空公司。3.0管理程序

4. 0相关文件

4.1《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 4.2《集体合同规定》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4篇

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概念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必经程序,集体合同是平等协商的结果。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一项劳动法律制度,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问题依法进行协商并加以规范的一种制度。同时,又是一种重要的调节机制,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这一程序,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相关的事项陈述各自的立场和要求,从而促进双方的交流和理解,达成共识,使各自的不同利益与要求稳定化,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效力是特定的。集体合同借助集体的力量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标准,从整体上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该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同时规定:“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 行”。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应有的法律效力。

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是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二)基本原则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内容

(一)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企业行政与职工协商代表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

(二)集体合同内容

1、主要包括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

2、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依据《集体合同规定》执行。

3、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4、企业经济性裁员,工会应与企业平等协商,就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程序、经济补偿办法及再就业条件等达成一致,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权利。

5、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企业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即劳动纪律、职工奖惩办法等。

6、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包括预防措施、调解程序、处理办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等。

7、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会组织在企业的具体职责和权利,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及个体形式。工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职代会制度等作出约定。

8、应当协商的其他事项。

(三)工资协议内容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办法、延长工作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付酬标准和分配形式等。

2、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3、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4、股息、红利的分配办法。

5、工资协议的期限(一般为一年)、监督、争议、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6、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的基本程序

(一)成立组织。成立平等协商组织,确定协商代表,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0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用人单位工会主席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分别担任职工一方与企业方的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书面委托一名代表担任。职工一方的代表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者女职工占有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代表中至少应当有一名女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一方的代表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确定协商时间、内容。一方提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20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商定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有关事宜。

(三)集体合同、工资协议草案的拟定。起草草案的同时,要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预测和财务分析,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职工的意见,了解职工的想法和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就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的内容,双方协商代表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进行集体协商。

(四)草案的审议通过。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工资协议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工资协议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工资协议草案方获通过。

(五)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六)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应当在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签订之日10日内,将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七)正式生效,公布于众。自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即行生效;提出书面异议的,签约双方应当进行协商、修改或者作出说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重新报送。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对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企业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文本。五、二级机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5篇

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人运动的产物,也是当代发达国家劳权保障的重要劳动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劳权保障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认真研究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建构科学有效的劳权维护机制,推动公平、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的形成,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内涵及作用

平等协商是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关于集体合同,我国劳动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将其定义为: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一,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法律手段,是由市场经济特点和劳动关系状况所决定的。为规范市场秩序和经济运行规则,国家必须通过立法来体现公平、公正,以维持社会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平衡,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国家政权的巩固。劳动关系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使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二,是实现劳动者的民主权利,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劳权的实质是人权,尊重平等协商的权利,其实就是尊重人权。从微观上看,在一个企业中,劳动者的政治地位是通过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等权利的实现而得以体现的。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和要求看,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党的价值观 的基本体现,也是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内容 之一。平等协商作为劳动者实现 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的重要法律途径,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方面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而不能把它仅仅视为劳动者实现眼前经济利益 的一种手段。

二、推行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条件与原则

劳动关系的市场化特征,为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奠定了重要的经济基础。一是劳动关系主体逐渐明晰。集体协商是劳动权益的协商。协商的前提条件是劳资双方 必须是两个利益相对独立、相互矛盾的利益群体。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双方的利益主 体性更鲜明,这为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奠定了利益基础。二是劳动关系运行 市场化。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是以劳动条件为中心的交涉和契约。自1986年我国劳动制 度改革以来,劳动契约制逐渐发展,就业、工资、福利等劳动问题逐步纳入市场调节的 轨道,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劳动关系运行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同时也 是现代企业制度下调处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形式和国际惯例。

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和实施,为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制条 件。在理论上,党和政府对法制建设重要性认识逐步深化,为包括劳动法律在内的各项 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奠定了思想基础;在实践上,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极力推进法制 建设,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职代会条例》、《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等。适应加入WTO后新形势的发展,我国政府对国际劳 工组织制定的有关劳动问题的国际性公约给予相当的重视,推动了国内的劳动法立法。目前,一些新的劳动法律、法规正在制定和酝酿当中,无疑对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的推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为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创造了必要的民主条件。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既是一种法律制度,也 2 是一种民主制度。产权多元化成为产权制 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使利益关系多元化,进而导致企业管理和利益分配的民主化。党内 民主生活的加强,政府管理权的不断下放和弱化,社会公众和群团组织参政议政意识的 增强,为经济民主进而为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创造了良好的民主氛围。

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主体独立的原则。即平等协商的双方必须是各自身份独立的利益主体,相互之 间没有依附关系,这是平等协商的先决条件。随着企业产权关系的变化,独立经营、自 负盈亏的经营模式的确立和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身份和地位已经 客观存在,但实际上劳动者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的身份,并未得到业主、社会甚至 一些政府官员的承认。据调查,相当多的经营者和业主都否认劳动者或工会与企业协商 解决劳动问题的资格,这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劳动法律不断健全、劳动者权利 意识逐渐觉醒、工运同国际惯例接轨的过程中逐步解决。

第二,合法的原则。即协商的内容、程序等必须符合劳动法律规范要求。内容合法,是指协商的劳动标准、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程序合法,是指协商的提出、合同的起草、讨论、争议处理等符合劳动法律规定;主体合法,是指 参加协商的双方代表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等等。从我国现阶段实行这一制度的 实际情况看,违背法律规范的现象是具有普遍性的。如:经营者违背劳方的意志,单方 指定劳方的协商代表;违背劳动法律条款规定,随意降低劳动标准;侵犯工会的权利,不给劳方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强制工会接受资方提出的条件;违反协商程序规定,或只协商而不签订协议,或签订的协议不经过协商;无视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肆意践 踏劳方意志,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义务等。此外,对于因履行集体合同而引起的集体 争议,政府主管部门予以重 3 视的程度不够,法院也极少受理此类案件,这是导致集体合 同履约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相互合作的原则。协商双方必须充分认识和尊重对方的主体权利,即体现权利 对等。权利对等是主体独立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权利对等是建立在法律地位平等基 础之上的,任何一方都无权指使或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单方的意见。所谓合作,是说协 商的双方争取自己利益或体现单方意志时,必须建立在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不损害对方 利益的基础上。劳资两利应是双方共同的价值取向。因为市场的激烈竞争,客观上要求 企业与劳动者的密切合作,这种合作不但体现在生产管理方面,也体现在利益分配方面。

三、推行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应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树立尊重人权观念的问题。劳权的本质是人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 核心内容。按照国际劳工立法的一般理论和政策,人权可划分为生存权、发展权、社会 权等。树立正确的人权观,要充分认识人权的核心即劳权的客观性。劳权是人的基本权 利,劳权作为政治和法定的权利,出现于资本主义条件下,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权 问题依然存在。在我国,劳权成为社会问题,主要产生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经济结 构调整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就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等涉及劳权 的问题日益突出起来。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就是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 展的思想观念。通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和尊严,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关于加强劳动法律规范问题。一是要加强刚性条款的规定。虽然我国的《工会法》、《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都对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作了较明确的规 定,但尚缺乏硬性的制约。事实上,许多非公企业的业主拒不执行这一法律规定,职工 和工会均无力与之抗衡,这是目前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履约率 4 低下的症 结所在。二是尽快颁布实施《集体合同法》。现在,除少数国家有关集体合同的立法相 对薄弱外,多数发达国家都加强了集体合同立法。集体合同法既要明确规定平等协商的 合法资格和权利,也应明确禁止劳资双方进行任何违反对方权利的不公平行为。三是强 化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劳动执法队伍,健全劳动执法制度,加强工会与人大、政协、劳 动等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监督,依法裁决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四是建立劳动法庭。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包括集体争议案件大都通过调解和仲裁的途径 解决,而提交到法院处理的甚少。法院也较少处理此类案件或缺乏经验,因此,此类案 件起诉到法院,处理程序、时间等都不甚理想。如果在法院专门设立劳动法庭,必将大 大加强对劳动案件的处理力度,使法律的权威性得以保证。

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1 第6篇

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

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林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广泛深入地实施“彩虹”计划,按照“两个普遍”的要求,全面开展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要约行动季”活动,努力实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年行动的目标。结合我林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有效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对于调动林区职工积极性,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企业工会要充分认识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扎实地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

二、全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维权观。

(二)总体要求。以建立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目标,行成行政为主导、工会推动、劳资互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依法办事、分类指导,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努力发展林区和谐劳动关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协商的原则。严格遵循《劳动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和协商办法必须附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坚持共享共赢的原则。着眼于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利益,处理好效率与公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达到林区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的目的。

坚持和谐稳定的原则。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林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摆在首位,通过集体协商,达成协商主体双方都能接受的权益平衡点,实现林区和谐稳定持续发展。

(四)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林区各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制度。更好地搭建企业与职工沟通协调的虹桥,推动完善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突出协商重点。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不同情况,把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切实解决林区工资分配中的突出问题,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要约承诺程序。工会代表职工一方要主动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对工资集体合同进行平等协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发出要约书,明确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需要企业行政方提供的有关情况。企业行政方接到要约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承诺答复。二是规范平等协商程序。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要采取召开协商会议的形式,由双方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协商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积极合作的原则,对平等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形成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三是规范审议通过程序。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应依法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合同的正式文本上签字盖章。四是规范审查备案公布程序。工资集体协议签字后,依规定报送有关部门,生效后,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三)完善协商制度。

(1)健全职工参与制度。职工是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的主体,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是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能将取得实效的前提。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协商主体意识。

(2)健全协商要约制度。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方发出协商要约,是开展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的第一步,是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的一项规范性程序和制度性安排。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代表职工行使要约权,依法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要约质量。

(3)健全职代会审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集体协商后的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草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还要及时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情况。

(4)健全履约监督制度。健全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合同的履约率和职工满意度。企业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要把履约监督作为重要职责,组织双方协商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对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要把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纳入职工代表巡视的重要内容。

(5)建立代表培训制度。建立和发展一支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和指导员队伍工作质量的保证,要通过集中培训、交流经验、典型示范等措施,使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了解协商谈判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技巧,提高协商谈判水平。各单位要建立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指导员队伍,并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镇) 第7篇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开发区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的开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如下:

要认真抓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落实,把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家协会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齐抓共管,要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议事机构,要制订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议事规则,定期分析本地区劳动关系的发展态势,协商解决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家协会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合同报送、登记、审核、通知、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准确、及时地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要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未经审查的、视为无效。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规定的途径依法解决。在解决的过程双方要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程序。要认真研究解决集体合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有关规定和措施,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

工会组织要把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作重点,要积极督促其所属工会及时签订、续签集体合同或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按照“分类指导、力求实效”的原则,分别指导不同类型企业进行集体合同谈判和工资集体协商。要按照《劳动法》,加强对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的培和掌握协商的基本要领、协商程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平等协商的能力,为企业依法建立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创造条件。

企业家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对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认识,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一、规范集体合同内容

(一)综合性集体合同的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补充保险和福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职业技能培训;

8、劳动合同管理;

9、奖惩;

10、裁员;

11、集体合同期限;

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3、履行集体合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

1、工资分配制度(效益和工资同步增长的比例)、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办法、延长工作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付酬标准和分配形式等;

2、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调整幅度;

3、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4、股息、红利的分配办法;

5、工资协议的监督、争议、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6、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合同附件:

1、根据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各单位要及时修正集体合同里工资的标准,或以附件形式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2、大型企业的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向二级以下单位延伸。

二、采取措施,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

在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中有下列情况的要追究其责任:

1、对于拒绝或故意拖延工会组织提出要约的;

2、不提供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所需情况和资料的;

3、不当变更、解除职工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

4、不按法定程序签订集体合同的;

甲方:

苏州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指导文本 第8篇

公司

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女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一般应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在一些尚不具备单独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条件的企业,可先以集体合同附件的形式对女职工特殊保护作出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再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由

(单位)与

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条例规定,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二条

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1.企业保障女职工获得平等的劳动权益,实行同工同酬。

2.企业应逐步提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使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3.企业吸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参与制定及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

4.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5.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休息休假及待遇。

同即行生效。

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并在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平等协商内容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一、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享受福利待遇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2、有计划地对女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女职工的素质。

3.企业在公开招聘岗位时,除不适应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4、企业应为女职工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并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保证。

二、女职工特殊权益

(四)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90天。

(五)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80%。

(六)落实避孕措施、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凭医疗单位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证明,给予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皮埋”术休息3天,取“皮埋”休息2天,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涉及法律法规及文件:《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 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三、有关单位特色条款(可供参考)女职工合法权益

1、三年中培养推荐8-10名女职工到公司关键岗位,每年对女职工的各类培训覆盖面不低于80%。

2、每二年开展一次女职工专项技能比赛,使获得技术等级和技术职称的女职工提升5%。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第9篇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建立和健全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成为具有生命力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内在需要。平等协商旨在架起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代表用人方与企业的全体劳动者职工方进行经常性对话、沟通和协调,以便达成共识、互助、协力的机制。它使得职工群众享有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展现智慧的畅通渠道;也使得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获得了解群众、通报信息、改善管理的工作基础。集体合同则是劳动关系双方一致认可的、代表共同利益的行为规范。然而,在推行和完善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一些企业步履艰难、困难重重。

通过调查和分析来看,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主要是由于思想认识不统一、组织体制不健全、合同内容不明确、法律规范不完善所导致的。

思想认识不统一。由于人们思想观念不同、工作处境不同、利益追求不同等,以致在厂长、经理、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中,对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思想认识。有些厂长、经理认乃,协商谈判是处理劳资关系的方法,对国有企业是不合适的,根本就没有必要人为地划分成两个方面,搞什么协商谈判,签什么集体合同。有些厂长、经理认为,现在企业被推进了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生存是企业压倒一切的任务,承揽定单、发展生产、改进技术、扩大市场等求生存、求发展的工作都忙不过来,哪里有时间、精力来进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这些不出效益的事。有些厂长、经理长期以来养成了一言堂、家长制的陋习,认为企业自主权就是由厂长、经理说了算,有极个别的甚至直言不讳:“工会与我谈判,想与我平起平坐,不行!”有些工夸千部认乃,企业中有定期召开职代会、干群恳谈会、情况通报会。

是十分明显的。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有关法律规定的互相矛盾。例如,关于工资水平的决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公司法》规定,工资的确定是纳人公司的职权范围内的,以致于法律的适用与否则因人而异。其二,缺乏操作性的法律规定。自从1994年12月劳动部发布《集体合同规定》以来,有关方面的通知、要求、文件发了不少,但关于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具有规范性和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却迟迟未能出台,以致人们在实践中碰到具体问题,往往无法可依。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力争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健全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是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为完善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创造了现实的条件。尽管在一些企业中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步履艰难、困难重重,受制于各种主客观的因素,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总是要发展的,其差别只是时间的快慢而已。为了推进建立和健全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当前我们应当注重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体制,加大推行力度;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保障体系。

(一)注重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人们的行为是受思想认识支配的,注重政策宣传,统一人们对建立和健全平等协商、签汀集体合同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是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前提。这种宣传主要可以通过舆论的宣传说理和实践的示范教育方式来进行。

舆论的宣传说理。舆论的宣传说理,需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需要企业行政领导和j一大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因此,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工会,各个企业单位,都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劳动法》和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充分认识到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必要机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和实施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增强企业凝聚力、焕发企业活力的有效措施。同时,也要使各级工会干部认识到,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赋予工会和职工群众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实践的示范教育。实践的示范教育,给人的启迪往往更生动、真切而具有感染力。上海中狮电子有限公司工会与企业行政平等协商有理有节,确保集体合同的“双赢”,就具有示范教育的作用。

1999年,该公司行政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的竞争机制,打算为小部分职工增加工资。当工会得知这一情况时,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在协商时建议,还是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普加工资为好。同时,工会对于一些职工过份的要求,不是简单反对,也不是任意纵容,而是耐心说服职工自己放弃。公司行政从实践中深深地感悟到,工会不仅维护着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为企业的发展奠定着群众基础。因此,他们不仅接受工会提出的合同内容,而且多方面支持工会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组织体制,加大推行力度 改革的关键是组织体制的变革。组织体制的滞后,给改革实践的束缚往往是非常严重的。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给企业转轨开创了良好的条件。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并使之完善、有效,也需要变革现实的组织体制,使之健全,以便于加大推行力度,防止其流于形式。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其中最主要的是要理顺党政工关系、改革工会的领导体制、改进工会干部的选举办法、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从上级工会做起等。理顺党政工关系。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来看,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党政工传统模式的相互关系已明显阻碍着企业向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转换。党政工三者组织性质不同,要从不同的角度促进企业进步,需要保持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其主要领导也下宜交叉兼职。而现在的一些企业中,厂长兼告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兼党委常委;副厂长兼工会主席等等已是习以为常。让常对与书记或副书记平等协商;让副)一长与厂长平等协商、让副书记与书滚平等协商,这种“角色错位”的结果都是众所周知的。改革工会领导体制,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需要有对应独立的行为主体。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党对群众团体,应加强其政治领导,不应在组织上去包办。群众团体的工作,应由群众团体自己去讨论和执行”的思想(《根据地建设与群众运动》1943年2月20日)和《工会法》第十一条“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的规定,在保证党的政治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工会的自主性,这将更有助于推进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开展的。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第10篇

1总则

1.1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重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河南石油勘探局关于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1.2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平等协商的质量决定着集体合同的质量。通过推行平等协商制度,使行政与工会(职工代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企业重大经营方针、目标、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内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以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发挥经营者和劳动者两个积极性,顺利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1.3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对于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保证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作用。2组织机构

2.1平等协商的组织机构

2.1.1按照有关规定及人数对等原则,由行政和工会双方组成平等协商委员会,并在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1.2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由行政与工会各推荐7—11人对等组成,其中工会一方代表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女工委主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2名职工代表组成。工会主席或书面委托人为工会首席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委托人为行政首席代表。工会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参加平等协商。

2.1.3参加平等协商委员会成员的产生:行政方面由局(厂)长推荐审定,工会一方由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通过,双方协商成员产生后,由党政工组织联合发文公布。双方协商成员需替补时按各自产生程序进行增补。2.2平等协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2.2.1平等协商委员会的权利

2.2.1.1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及协商的事项。2.2.1.2要求对方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2.2.1.3对协商规则等程序及注意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1.4对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有关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问题进行协商。3.1.5每年协商情况应向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一次。3.2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3.2.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起草,签订、变更、解除以及实施全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3.2.2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处理,保证合同切实得到履行。

3.2.3每年就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进行报告。3.2.4对下属单位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4制度

4.1平等协商制度.

4.1.1定期协商制度。协商双方每年至少对集体合同的修改,变更和完善进行2次综合性协商,一般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4.1.2不定期协商制度。协商双方对集体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互通情况,沟通思想,进行平等协商。协商提出要约的一方,应提前1周将拟定协商的事项通知对方,对方应在15日内,重大问题在30日给予答复。

4.1.3平等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4.1.4平等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4.1.5协商未达戍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4.1.6协商要坚持由双方推荐一名非协商代表作为会议记录员。协商记录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予以保存备案。

4.1.7修改、变更的协商结果,应提交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予以确认,并通报全体职工。

4.1.8协商会议的主持者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主持方首席代表临时不在可委托本方其他人选临时担任,但必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4.2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制度

5.2.1监督检查机构可提前10天向被检查单位或部门下达检查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内容等。

5.2.2被检查单位进行自查,并向监督检查机构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5.2.3监督检查机构成员进行检查,其结果要定期向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和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或职代会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由领导小组或职代会按权限范围作出决定,组织整改。

5.2.4职工群众日常监督可随时进行,原则上可向同级监督检查组织反映。特殊情况可向上级反映和举报。

5.2.5根据反映或举报,同级监督检查机构或上一级监督检查机构组织调查核实,提出解决意见。

5.2.6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职责权限,同级领导小组或上级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责成有关方面予以落实。6内容

6.1平等协商的内容:

6.1.1关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及对已订立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6.1.2关于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6.1.3关于职工的具体利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请假、职工保险、集体福利、职工培训、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6.2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内容:

6.2.1集体合同签订过程监督检查内容:

6.2.1.1平等协商双方代表的产生、构成和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双方代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6.2.1.2平等协商程序,包括协商、签约、中止、争议处理等执行情况。6.2.1.3集体合同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6.2.1.4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签字、报送登记和公布的执行情况。

6.2.2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内容:集体合同的全部内容都在监督检查范围之内。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第11篇

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在新时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根本任务。《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这就深刻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突出维护职能,重点是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其主要的手段和机制就是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因此,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落实《劳动法》,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工会组织履行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从2000年起公司工会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经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培训等方面达成一致,签订集体合同,并报市上级工会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经过10年来的实施,协商主体按协议履行条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职工爱岗敬业精神有了进一步增强,推进了企业经营、生产、安全、工程建设的发展,企业两个效益有了明显提高,职工满意率达到了98.9%。我们在签订集体合同中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做好签订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意义

通过组织各分工会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学习,认识到我们是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企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搞好企业的发展就必须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企业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达到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因此,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对集体合同进行平等协商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内容和不可缺少的一环。从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点上来说,工资、福利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工会必须把履行集体合同作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

二、集体合同协商的步骤和内容

1、成立组织。成立集体合同协商工作小组,协议双方代表各三人,工会主席担任职工首席代表,总经理担任行政首席代表。

2、起草合同。由工作小组起草集体合同,同时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及预测,并了解职工的想法和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集体合同草案。

3、征求意见。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颁布集体合同草案,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建议,并收集汇总。

4、审议签约。双方经多次协商、修改完善草案,召开职工代表(暨会员代表)大会,对集体合同进行审议表决,待会议通过,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约。

5、合同内容。为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依法就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事项制定各项标准。

建立健全有效运行、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也是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一种重要机制。通过多年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在各方面都达到了显著的效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

一、企业总体经济指标显著提升(以2009年数据分析)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利润总额2046万元,比2008年增长90.9%。

天然气销售业绩喜人。天然气销售1.18亿方,完成年计划9500万方的124.4%,销售毛利9929万元,完成年计划8380万元的118.5%。

液化气销售平稳有效。液化气销售总量14.7万吨,完成年计划13.6万吨的108%,销售毛利3337万元,完成年计划2300万元的145.1%。

供气保障持续稳定。管道稳定供气率99.998%,管线完好率99.65%,瓶装气不漏气合格率99.89%,灌装合格率99.9%。

二、职工福利稳定增长

公司的工资制度随着企业发展,社会变革及产业结构的变化和调整,也经历了多次改革,改革后的岗位工资制度主要向知识、技能、重点岗位倾斜。2009年,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除中层以上干部)达到5.99万元,另福利8600元,比2008年增长12.4%,公司按规定为职工足额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2007年,国家新的《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行,真正做到同岗同酬同福利,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在企业经济持续上升时期,公司注重打造富有人文关怀的和谐工作环境。为符合规定的工作休息场所装配空调,改善职工工作环境;每两年安排职工健康普查,对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上职工实行每年体检;为全体职工办理了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等医疗保修;每年安排先进职工赴外地旅游疗养等等。以上的这些举措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职工分享了企业的发展成果。目前职工队伍稳定和谐,对企业有很强的归属感。

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逐年进步

重视安全生产是公司长期以来坚持不懈的宗旨。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得到了全面执行,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劳动保护条件依法得到落实。10多年坚持开展“安康杯”和“三无班组”创建活动,创建和谐的安康理念,连续十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视职工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并不断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措施。

四、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注重培育企业文化,打造了一支昂扬向上、健康活力的职工队伍。工会配合党政组织,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岗位技能比武,开展了创“工人先锋号”、“文明服务礼仪之星”、“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着力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支持行政领导的正确指挥,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精神,乐于奉献、任劳任怨,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涌现了宁波市级劳动模范徐英义,宁波市首席工人吕敏、余雷等先进人物。企业获得了全国“安康杯”优胜企业、浙江省党建带工三级联创模范职工之家、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宁波市首批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

在不断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加强企业管理,会每月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它是衡量一个部门、一个班组乃至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各项应尽责任是否完成或完成好坏的尺度,是奖勤罚懒、调动职工积极性,从而提高劳动效率的经济杠杆,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通过多年的考核检查,在充分肯定大多数职工努力工作的同时,也看到了仍然有个别职工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范的问题。2009年共有10人次违规,其中涉及安全管理问题2人次,经营工作管理不到位,对业务知识掌握不熟练3人次,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2人次,工作出现严重差错3人次,都进行了处理通报和经济处罚。考核中提出通报和扣罚的事件中有些问题是在日常经营、对外服务过程中暴露的,但未引起足够重视,如果不加以整改和解决,将会直接影响企业对外形象和声誉,对内影响经济效益。例:2009年9月,客服中心对医院、宾馆用户计量表进行维护巡检过程中,发现3位抄表员存在应抄流量计修正电子读数而实抄未经修正的机械读数,造成抄表错误,共涉及4家单位,累计少抄天然气耗用量67万多方,计人民币228万余元。造成上述抄表错误的原因是3位抄表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流量计读抄工作不重视,对存在的差错不及时纠正和未及时汇报,造成了公司对外形象和经济上的损失。

集体协商自查报告 第12篇

市总工会:

**发电有限公司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在公司领导及广大职工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落实、推进企业集体协商工作,3月份,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近期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对本公司集体合同协商程序、协商内容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集体协商程序

集体协商程序从四方面进行了自查。一是公司在开展集体协商有规范的工会向企业发出的要约书和企业回复的应约书。二是公司召开集体协商会议是有完整的协商记录。三是公司集体协议草案提交了职代会讨论通过。四是公司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职代会有明确审议意见。集体协商的具体流程如下:2014年1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产生了职工协商代表,2014年10月28日,工会主席代表公司工会,向公司行政方发出《集体合同协商要约书》。公司行政方于2014年10月31日书面复函同意了工会要约书提出的协商内容建议,提出公司行政方参与协商的3名代表和补充协商内容,记录员由双方代表推选产生。

为起草合同文本做到依法、准确、规范、真实体现企业特点,公司专门成立了《集体合同》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工作。采取人力资源部、工会等相关部门联合起草的方式,期间人力资源部专门向上级部门进行咨询,为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次,公司利用网络、厂务公开栏、食堂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组织公司干部和职工学习《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之了解签订集体合同的内容方法等,做到起草合同有法可依。起草小组对《集体合同》涉及的内容,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拟定了《集体合同》(含附件)草案。并将合同草案打印,发送协商代表。2014年11月21日、22日,公司双方代表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和集体协商程序,在公司二楼中会议室进行了《集体合同》(含附件: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专项集体协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根据双方代表协商意见,形成了《集体协商会议纪要》和《集体合同》(含附件)草案,2015年2月4日,经过公司第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形成了最终的《集体合同》文本。

二、集体协商内容

我们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以下七方面内容进行了自查,一是企业有明确的的工资调整幅度,调整幅度与企业效益相匹配。二是工资标准符合企业实际,支付方式明确合规。三是职工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执行符合国家规定。四是企业按政策规定为职工办理了补充保险、对女职工实施了特殊保护。五是企业开展了职工技能培训、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六是集体协商合同期限及违反合同责任明确。七是合同文本有协商主体双方签字盖章、通过当地人保部门备案。

三、履行监督

对集体协商合同履行监督四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公司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规定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未出现违反合同的其他行为。二是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建立了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签约双方对工资协议规定内容进行了检查。三是公司严格按照《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办法》开展工作,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协商,得到了很好地解决。四是以此次市总领导对公司集体协商情况检查为契机,改进不足,完善管理。

四、存在的不足与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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