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2024-05-31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精选6篇)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第1篇

大学生论文:大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思考

【中文摘要】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大学生有着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人文修养,大学生整体素质是积极向上的。然而,近些年来,屡屡发生的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撞击着人们敏感的神经,人人羡慕的“天之骄子”一下子就沦落为世人唾弃的“罪犯”。这不但是他们个人命运的转折,也是家庭希望的毁灭,同时造成国家资源和家庭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有关大学生的培养、前途和命运应该成为整个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本文从以下几个部门进行阐述,试着找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真正原因,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方案:第一部分阐述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概况,第一,界定了本文大学生的范畴,明确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概念;第二,阐述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现状,大学生违法犯罪呈显著上升趋势,恶性犯罪也频见报端;第三,概括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违法犯罪主体广泛,违法犯罪类型主要以侵害财产性违法犯罪为主,网络犯罪和传销也日益盛行;第四,大学生违法犯罪对其个人和整个社会造成的恶性影响。第二部分分析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第一,社会转型时期不健全的社会体制是造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第二,教育体制中重知识、轻道德法制教育的功利性教育模式使大学生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第三,社会、家庭、学校对大学生从小缺乏正确的心理引导;第四,学校周边不良社会环境加大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第五,社会、学校对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纵容和隐瞒是导致大学生

违法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第六,法制普及教育缺乏有效的落实机制。第三部分根据大学生违法犯罪现状和违法犯罪原因提出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对策思考。第一,减小贫富差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的社会体制;第二,加强教育体制改革,加大德育培养和法律基础教育课时力度和功效;第三,改进现有人文教育模式,提高大学生人文修养;第四,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大学生心理辅导中的作用;第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诱因;第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杜绝法外容情;第七,法制普及教育落到实处,营造人人懂法、自觉守法的氛围。

【英文摘要】University students are the useful members of the society.They are the hope and future for our nationality.It is undeniable that most of them have good professional quality and culture cultivation.Overall quality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is active and upward.However, in recent years, university crimes occurred frequently against people’s sensitive nerve, the‘God’s favored one’suddenly reduced to disgustful‘criminals’.It not only caused their fates twisting but also ruined their family’s hope.A lot of resources are wasted which provided by nationality and family.Therefore, the topic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cultivation, future and destiny shall be concerned by whole society.This paper will expatiate on the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 reson from several

parts as below and try to put forward relevant feasible prevention measures.The first part expatiates on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Firstly, define the category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and the concept of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Secondly, expatiate on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crimes commited by university students.The crimes trend of university students is increasing obviously and some malignant crimes are also reported frequently.Thirdly, summarize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 the crime subject is broad.The main crime types are property violation and the net&MLM crimes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popular.Fourthly,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 will cause malignant influence on individuals and whole society.The second part analyse the causation for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Firstly, the society system and the economy mode are the root causation for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Secondly,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ack the right philosophy, values,legal system concept because of the long-term wrong education mode.It always attach importance to knowledge education and ignore the legal&moraleducation.Thirdly,family and society don’t give much right mentality leading for children when they were young.Fourthly,The interpenetration and mentality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society increase the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 inducement.Fifthly, universities and society always connive&hide the students’crime.It is one of the causations for university students’crime.Sixthly, legal system popularization &education activites are short of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The third part provides the prevention measures for students’crime according to crime’s status and resons.Firstly, minimize the gap of wealth, perfect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establish the harmonious society system.Secondly, strengthen the education system’innovation and enhance the moral education and education efficacy of the basical legal education.Thirdly, improve the current education mode and promote university students’humanities culture.Fourthly, maximize the function of the psychology tutorship provided by schools,family,society during the students developmental process.Fifthly, purify the circumstance around the university and reduce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crime’s inducement.Sixthly,everyone is equal before the law and the law is no respecter of persons.Seventhly,the legal system popularization education shall be implemented smoothly and create the atmosphere of everybody knowing law and abiding the law.【关键词】大学生 违法犯罪 原因 预防

【英文关键词】University Student Crime Causation Prevention 【备注】索购全文在线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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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大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思考4-6Abstract6-7

引言11-1

2摘要

第一章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概述12-18

(一)大学生的概念1212-1

3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概念12-1

3(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概念

(一)大学生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现状13-14违法犯罪呈显著上升趋势13端13-1

4(二)大学生恶性犯罪也频见报

(一)大学

三、大学生违法犯罪特点14-17生违法犯罪主体呈多样化1

4(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类型以盗窃等财产性违法犯罪为主,多以学校自行处理为终点14-16

(三)网络犯罪、传销也日益突出16-17罪的影响17-18

四、大学生违法犯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造成了其人身的转折,(二)大学生违法犯罪造成了家庭断送了自身的大好前程17和社会成本的严重浪费,给家庭、社会造成了非常沉重和恶劣的影响17-18第二章 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分析18-

32一、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是造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18-

21(一)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带来的急剧变迁造成当

代大学生道德的迷失、价值观念的错位18

(二)社会转型时

二、教育期贫富差距的拉大导致贫困大学生思想的扭曲18-21体制中重知识、轻道德法律教育的功利性教育模式使大学生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21-22学生从小缺乏正确的心理引导22-25健康的状况2222-2525-2825-2727

三、社会、家庭、学校对大

(一)我国大学生心理

(二)造成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学校周边不良环境加大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

(一)高校周边非法网吧对大学生身心的影响

(二)其他不健康公共娱乐场所对大学生身心的影响

(三)黄、赌、毒的诱惑对大学生身心的影响27-28

五、社会、学校

(四)社会不良交往对大学生身心的影响28对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纵容和隐瞒是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28-2929-

32六、法制普及教育缺乏有效的落实机制

(二)社

(一)学校法制教育普及现状29-30会法制普及现状30-3232-48

第三章 大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对策思考

一、减小贫富差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的社

(一)只有减小贫富差距,才能实现社会和谐会体制32-343232-3

4(二)引领贫困生走出心理贫困,保障贫困生健康成长

二、加强教育体制改革,加大德育培养和法律基础教育

(一)及时配备法律专业辅导员,提

(二)合理安排法律课课时力度和功效34-36升辅导员专业队伍素质和质量34-35程,适当改变教学方法35-36

三、改进现有人文教育模式,提

高大学生人文修养36-3936

(一)大学生人文修养的缺失

四、充分

(二)提高大学生人文修养的途径36-39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大学生在从小到大心理辅导中的作用39-

41(一)学校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并确保有学生排遣心

(二)加

(三)理烦恼的渠道和专业引导人员进行心理开导39-40强家庭教育,家长注重引导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40-41营造一个宽松,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建立心理咨询机构41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诱因41-42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必要性41-42的措施

42(一)

(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杜绝法外容情42-46

(二)当

(一)当前对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一些特殊保护42-43前有关大学生违法犯罪特殊保护的争议43-44违法犯罪不应该享受特殊保护44-46

(三)大学生

七、法制普及教育落到实

(一)建立科学处,营造人人懂法、自觉守法的氛围46-48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46-4747

(二)依法治校,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三)努力探索全民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

参考文献48-51

后记52-53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制教育实效47-48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1-52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第2篇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我国警察犯罪问题也日趋严重。警察违法犯罪与其警察职务与警察身份密切相关,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非法获取、执法犯法、玩忽职守、保护犯罪。警察是时代的楷模,为了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进一步提高警察的执法能力和公信力,就必须深入研究警察违法犯罪的成因和对策,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警察的违法犯罪。

关键词:警察违法犯罪

表现

成因 对策

发端于西欧诸国的世界近代警察已横跨了二个多世纪。二百多年来,由于各国的国体、政体不同,不同国家的警察可能被打上不同的烙印,但警察首先应是一个守法者而不是违法犯罪者却应是相同的。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以美国为代表的警察犯罪问题开始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国外警界及学术界纷纷着力研究产生警察犯罪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从80年代开始,我国也开始少量地以不同形式披露警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大量的警察违法犯罪案件逐渐较多的见诸于各种新闻媒体。下面浅谈下关于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成因及对策的相关内容。

一、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

(一)滥用职权。将国家权力私有化,假公为私是警察犯罪的重要表现。例如,曾经各大新闻媒体广为报道的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局长何士宽滥用职权、指使干警打死模范教师一案,就是这种犯罪的典型表现。再如,贵州省安龙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刘富元、副所长张玉芹,以“中央有新的精神,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就可以取得释放”的谎言,在一年多时间内,办理“保外就医”44人,其中最高刑期的为13年,刘、张二人索贿4万5千元。他们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做出了违法乱纪的事,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二)非法获取。即利用职权将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攫为己有,如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敲诈勒索等等。从当前看,这种犯罪形式表现得最为活跃,也最为恶劣,同时也最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它在最大限度上破坏了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例如,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贪赃枉法案.原甘肃省公安厅厅长贺明保受贿案,原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赵国利贪污1071万元特大案,等等。

(三)执法犯法。执法、护法是人民警察的神圣天职。但是,极个别警察在一己私欲的诱惑下,积极实施刑事犯罪活动,如杀人越狱、强奸抢劫、吸毒贩毒、走私贩私等等。应当说上述犯罪与警察的职业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同非法获取相比,其犯罪的量也不大,但由于犯罪人身份的特殊性,这种犯罪形式的危害同样很大。例如,前陕西省米脂县公安局局长高胜秀杀害县委书记案,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对策科民警王燕盗窃公私财物近90万元案,原江苏省响水县公安局局长姚长清、副局长兼交誉大队大队长耿汉圣等人共同走私汽车案,等等。

(四)保护犯罪。1993年7月,公安部在给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汇报提纲》中认为,当前群众对公安机关反映强烈的四个问题之一是:有的干警“利欲熏心,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为虎作伥,纵容保护犯罪”。例如,山西省忻州市原公安局长沈玉根包庇重大诈骗罪案;山西候马市原公安局副局长贾守德等干警包庇侯林山、郭秉霖两个特大走私文物犯罪集团案;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局长蓝正辉干扰查赌,充当赌场“保护人”案,等等。此外,从已经揭露出的地方流氓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背后,往往不难看到个别警察不和谐、不光彩甚至有罪的的身影。警察保护犯罪的违法行为,为“警匪一家”之说提供了佐证。

(五)玩忽职守。以玩忽职守为外在表现形式的犯罪,是警察犯罪中最具有法律特征的违法类犯罪。这类犯罪虽是极少数,但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十分恶劣。例如,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韩继宗玩忽职守、坐视歹徒开枪杀人案;吉林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公安局民警王修明、孟庆余在接到群众报案求救,不及时出动、推透扯皮导致一女大学生被歹徒轮奸案,等等。

二、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成因(一)警察违法犯罪的客观原因

警察违法犯罪的客观原因,又称社会原因,是指与警察违法犯罪产生有关的各种社会致罪因素,包括诱发警察违法犯罪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社会管理和人文自然环境等条件。社会原因又可以分为宏观社会原因和微观社会原因。

1.宏观社会原因

是指社会大环境中,产生于社会的经济、文化、人口、法制等整体状况中诱发警察违法犯罪的因素。研究警察违法犯罪的宏观社会原因,必须从广泛多半的社会中多角度的区分析归纳。

(1)经济因素

首先,市场经济中追求最大利益原则的确立唤起了人们的各种欲望、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随着物质利益原则的确立,人民长期被压抑的利益意识获得觉醒,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警察作为社会防卫和保障机构中的国家公务员,如果有强烈的重利意识,一味去追求自己个人或者小集体的利益,就会违背法律的目的去行使职权,就极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

其次,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严重的冲击了警察队伍。警察这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具有优越社会地位的队伍,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任务越来越繁重,危险越来越大,但是相比较而言,工资待遇却越来越低,甚至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都受到冲击。为什么付出相同甚至更多的劳动却不能得到相同的报酬,这样的分配制度使部分警察产生了巨大的落差,并造就了警察权力的资本化。警察权力一旦被资本化,必然产生两个方面的结果:其一是警察根本无需个人出资,便可获得超出其正确执行权力所获得利益以外的非法利益;其二是警察权力被亵渎,违背了法律赋予警察权力的目的。

再次,无序的竞争是另外一个因素,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竞争。适当的竞争体制的确立,可以有效的激发警察的积极性。但是当此种竞争的作用被强化到极端的程度,就会产生副作用。许多公安机关在案件发生后要求限期破案,追求破案率。许多警察在竞争的压力下,看到其他单位的案件破了,自己的案件久攻不下,便想走捷径,从而走上犯罪道路。(2)政治因素

首先,警察权力配置的不合理,主要是指权力的过分集中。公安中的部分警察尤其是一些领导,大权在握,一次审批、一个签名,往往就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果及经济利益。警察权力的过分集中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腐败。

其次,对警察权力的监督在实践中苍白无力。任何权力都要监督和制度,否则必然滋生腐败。对此,孟德斯鸠曾说;“一切又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公安机关主要的监督机构有其内部的监督部门,还有外部监督,有了这些监督体系,应该说权利的滥用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但关键是这些部门在实践中并未发挥完全的作用,实践中大量的监督机构只是停留在对警容风纪武器、器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使用方面,对警察中的真正违法犯罪行为却没有丝毫震慑作用。

第三、民主机制不健全,违法行为缺乏透明度。目前,我国民主机制还不完善,民主权利缺乏法律保障,群众的民主观念、法律意识欠缺,造成警察无视民主,压制民主。

第四,在警察的选拨和任用制度上,漏洞较多,包括警察的录用、辞退、回避以及对警察的申诉、控告、人事监察制度的等问题上,缺乏具体可行的规定。在实践中,不能真正把住进人关,确保队伍质量,使相当一部分的不合格者通过非法途径进入公安机关。(3)法律制度因素

首先,立法上有缺陷。长期以来,立法中我们缺乏严惩违法犯罪的指导性原则,导致对警察违法犯罪的定罪量刑偏轻,实际上纵容了部分警察实施违法犯罪。其次,执法上打击不力。由于警察违法犯罪主体的特殊性,是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犯罪的查处障碍重重,阻力较大,在相当程度上影线了打击力度。(4)文化因素

文化相对与制度而言,是警察违法犯罪中一种更深层次的因素,在我国警察违法犯罪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强烈熏染。尤其是一些消极文化如特权主义、等级主义、形式主义强烈地侵蚀着法治的基石,怂恿着警察违法犯罪。现代社会中,“黄”“黑”“毒”等反社会文化也成为引发警察违法犯罪的一个原因。加上西方文化中的腐朽思想在中国的盛行,更催生了警察违法犯罪。

2、警察的微观社会原因(1)家庭环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警察最基本的社会化环境。首先,贫困家庭与警察违法犯罪。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下,警察的工资并不是十分的丰厚,面对高消费的今天,家庭贫困的警察更容易铤而走险,再有贫富差距,会加剧他们的心理失衡。但并不是说,贫困的警察一定会犯罪,只是单纯从物质条件看,贫困比富裕更容易引发违法犯罪。其次,家庭关系不和谐与警察违法犯罪。一个和谐的家庭可以孕育警察健全的人格,反之,不和谐的家庭则会使警察的人格向异常的方向发展,从而造就一个冷酷、粗暴、没有爱心的警察。这种性格的警察更容易走上犯罪之路。

(2)单位环境

警察的思想、行为方式与其所在公安机关的环境密切相关。不良的单位环境常常会推动警察实施犯罪行为,在刚参加工作初期,我们是抱着做一名优秀执法者的良好心态。但是,通过身边的同事利用违法索贿、受贿等不良影响,就会仿效他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当然这其中还有管理上的漏洞。(二)、主观原因

警察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又称个体原因,包括政治信仰、需要、个性、文化程度、道德观念、法律意识等。

1、部分警察文化素质较低是引发警察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警察的人员构成中,不仅包括警校毕业生以及少量从政法院校选拔过来的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还包括其他专业的人员,这些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薄弱,就更不要说公安业务知识了,虽然,对刚入警的人员,有新的培训,但这些内容的学习都是蜻蜓点水,不会对专业技能有很大的提高,这样无形中埋下了警察违法犯罪,在加上人事制度的弊端,部分文化素质不高的人混进警察队伍,他们便会利用警察权力为非作歹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所难免。并不是说,文化素质高的警察一定不会犯罪,但是部分警察文化素质低下确是目前警察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2、理想道德价值的破灭和消极思想的滋生,是警察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

对于一个具有崇高理想道德价值观、人生观的警察来说,其人格是比较完善的,这样的警察往往都顾全大局,他们不会因为外界的疑惑而放弃自己的精神追求,而当一个警察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实际上已清楚地表明,他成为警察所遵循的一切有价值的道德、理想、追求、信仰已经完全破灭,代之而起的是种种消极颓废的理想、人生观,这已经被许多警察犯罪的事实所证明。在物质和精神文明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各种消极的价值观念作用和影响尤为突出。这种道德缺陷为警察违法犯罪的犯罪意念、动机、目的的形成扫清了主观约束的障碍,并且提供了精神支持。

3、价值观念的错位引起的心理失衡,是警察违法犯罪的主要心理因素。

从思想根源上看,警察违法犯罪的滋生源于行为价值观念的错位。受封建社会“官本位”思想及西方社会“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观念的影响,同时放松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行为在价值观念上产生了个人与社会的错位,他们把自我当成社会的中心,把公共权力视为私人特权,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在面临外界的各种疑惑之下,价值错位必然导致行为人的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具体表现为;1吃亏补偿心理。2为公无过心理。3侥幸过关心理。4法不责众心理。

4、性格缺陷往往是警察违法犯罪的催化剂。

1998年6月18日四川泸定民警赵林持枪杀死10人的恶性案件,以及宁夏盐池县交警队队长余某利用职权,滥施暴力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充分说明了性格缺陷在诱发警察犯罪中的作用。

5、部分警察法律意识的严重不强是诱发警察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首先,宪法意识的严重不足,部分警察无视宪法的规定,随意侵犯公民的人权,视公民为草芥并最终触犯刑律。其次,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认识不够,一些警察往往因为,你可能是犯罪分子,所以,作为公共秩序的“保护者”,我就可以采取一切必要之手段。如刑讯逼供。

6、警察个体需要的冲突和异化是警察违法犯罪的另一因素。

首先,违反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的畸形的精神、生理需要是警察违法犯罪的一个诱因。其次,超前的、超现实的物质需要也是警察违法犯罪的一个诱因。

三、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对策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反对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要建立一种警察“不想、不敢、不能”进行违法犯罪的体制。

(一)政治建警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在历史上起了十分巨大的作用。今天,要结合警察队伍的现状,重视它的科学性和创造性,以改进求适应,以改进求加强,建立和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培养体系,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具体来说,就是要紧密结合警察思想、工作实际,教育人民警察不断从科学理论中吸取营养和力量,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不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进一步树立起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克服特权思想;要大力加强对基层领导的培训,注意发现和解决带有倾向险的问题,防范于未然。要加强组织管理,对于有违法犯罪苗头和倾向的警察,不仅要采取一些如扣除津贴、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并且措施要更强硬一点,首先进行脱产培训,培训仍不合格的坚决辞退。(二)依法治警

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的方针,作为国家专政机构的公安机关有责任也有必要实现这一目标,在本部门实行依法治警。依法治警应包括:1.增加警察违法行为的公开、透明度,其违法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权限内行使,并一定要遵守法定程序,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2.必须有能够体现对警察职务犯罪从严从重处罚的法律,并保证此类法律能够得到公平的、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干扰的执行。任何人不论其地位高低、职务大小、贡献多少,一经发现有犯罪行为,都应依法受到惩处。如果对警察犯罪行为适用双重处罚标准,有背景的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那么,警察的职务犯罪将永无止日。3.把检察机关建设成为强有力的反对警察犯罪的机构,并赋予其反违法犯罪的各种权力,保证它的廉洁高效。4.按法律程序和内容完善人事制度,录用新警察时注重素质,严格把关,任免提拔干部要有硬性标准,不能取决于领导的好恶。(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从优待警

关于如何减少或消除产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动机、机会及条件等问题,国外一些学者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美国学者罗伯特·克利特加德在其《控制贪污腐化》.书中具体分析了腐败行为产生的动机和条件,并提出了两个公式: 1.腐败动机=贿赂一道德损失一(被发现和制裁的机会x所受处罚)>薪金+廉洁的道德满足感

也就是说,当贿赂之所得减去从事该行为所承受的道德损失和法律风险后仍大于其工资收入和廉洁带来的道德满足之时,官员就会产生从事腐败行为的动机。

2.腐败条件=垄断权+自由处理权一责任制

也就是说,当官员享有垄断权和自由处理权而又无需对权力的行使承担必要的责任,权力没有受到监督时,他就具备了从事腐败行为的条件。

新加坡学者乔恩·奎赫在撰文介绍新加坡反腐败经验时认为,腐败行为的动机取决于下列因素:个人的品德、周围同事的品德(特别是其上级的品行)、个人的月薪、个人对家庭的真诚和重视对其公务决策的影响程度、社会对腐败的一般态度等等。如果此人的月薪甚低或不足以应付日常之需,那么这个人从事腐败行为的动机将比较强烈。我们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提高警察的待遇必须同时解决。首先,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检察院的监督作用。人民警察的违法活动是国家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对于法律的实施有权力也有义务进行必要的监管,公安机关也应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经常听取各种意见和反映,接受监督;同时,必须强化人民检察院对警察的法律监督,这两种独立于公安机关之外的有效权力制约,能够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减少其腐败条件。其次,公安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监督机构要树立自己的权威,敢于“抓大鱼”、“打老虎”,以威慑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化对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法律的有关部门要加强案件审核、备案、评议、行政复议、执法监督以及法律文书审核等,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活动中的错误和问题;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务帐目的审计等等。另外,要真正提高人民警察的待遇。从国外的事实我们可以发现,高薪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高薪才能有公安机关的高效率,高薪才能养廉。所以,我们在加强对警察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依法治警的同时,也应该把从优待警真正体现出来,因为警察这一职业的工作强度和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就更应该保证人民警察的各种待遇不低于甚至高于其他机关人员,解决其工资、住房、家属安排子女上学等各种实际问题,解决其后顾之忧。

总之,预防和治理警察犯罪问题,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综合工程,不仅需要公安机关外部的监督、制约和提供法律保障,更需要公安机关内部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抵制警察的犯罪行为。参考文献;

【1】 王雅丽:《警察违法犯罪论》,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

【2】 王敏:《浅析民警刑讯逼供的心理状态及治理对策》,《公安研究》,2001年第9期。

【3】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4】杜晋丰主编:《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

【5】 《信息日报》,1994.12.1。

【6】 戴著辉:《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2期。

论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成因及对策

一、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

(一)滥用职权。

(二)非法获取。

(三)执法犯法。

(四)保护犯罪。

(五)玩忽职守。

二、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成因(一)警察违法犯罪的客观原因

1.宏观社会原因(1)经济因素(2)政治因素(3)法律制度因素(4)文化因素

2、警察的微观社会原因(1)家庭环境(2)单位环境(二)、主观原因

1、部分警察文化素质较低是引发警察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2、理想道德价值的破灭和消极思想的滋生,是警察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

3、价值观念的错位引起的心理失衡,是警察违法犯罪的主要心理因素。

4、性格缺陷往往是警察违法犯罪的催化剂。

5、部分警察法律意识的严重不强是诱发警察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6、警察个体需要的冲突和异化是警察违法犯罪的另一因素。

三、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对策

(一)政治建警

(二)依法治警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第3篇

1 当前涉林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1.1 各类案件案发同比增减情况

从2009年案件统计情况看, 全省案件发生总量呈下降态势。2009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561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662起案件相比, 受理案件总数减少101起, 下降15.26%。其中, 林业行政案件受理541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638起相比减少97起, 下降15.20%;刑事案件20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24起案件相比减少了4起, 下降16.67%;盗伐林木案件217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274起案件相比减少了57起, 下降了20.80%;滥伐林木案件4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6起案件相比减少了2起, 下降了33.30%;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6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58起案件相比减少22起, 下降37.90%;偷窃少量公私财物案件8起, 与2008年同期持平;违法收购盗伐滥伐木材的案件34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26起案件相比增加8起, 上升了30.77%;森林涉火案件52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11起案件相比增加41起, 上升372.7%;违法加工 (经营) 木材案件4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3起案件相比增加了1起, 上升33.30%;擅自改变或占用林地案件133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124起案件相比增加9起, 上升7.26%;野生动物类案件11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10起案件相比增加1起, 上升10%;毁坏森林或者林木案件53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14起案件相比增加39起, 上升了278.50%;其他案件9起, 与2008年同期受理的17起案件相比下降8起, 减少47.06%。

1.2 案发特点及林区治安形势分析

1.2.1 刑事案件发案情况

1) 案件立案破案情况。2009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立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20起, 其中重大案件3起、一般刑事案件17起。破案18起, 破案率90%。

2) 案犯抓捕情况。2009年提请批准逮捕22人 (次) , 检察机关批捕22人, 实捕22人。刑事拘留32人 (次) , 取保候审17人次。

3) 案件起诉情况。2009年移送起诉刑事案件15起24人, 包括2008年案件4起8人 (次) 。

1.2.2 刑事案件主要特点

1) 刑事案件数量下降2009年森林公安机关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总数比2008年下降16.67%。

2) 森林火灾案件增多2009年全省干旱少雨, 森林火灾频发, 森林火灾案件较多, 发生失火毁林案件6起, 同比增加5起。

1.2.3 行政案件案发情况

1) 案件查处情况2009年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41起, 比2008年减少97起, 下降了15.20%。查处539起, 同比减少126起, 下降18.95%。

2) 案件处罚情况2009年行政案件共处罚违法人员1 020人 (次) 。其中, 行政罚款497人 (次) , 行政拘留11人 (次) , 补种树木260人 (次) , 其他处罚252人 (次) 。

3) 财物收缴情况2009年森林和野生动物行政案件共涉案木材121.80 m3, 林业行政罚款100.10万元。

1.2.4 行政案件特点

1) 林业行政案件总体呈下降态势各类案件同比有升有降, 下降的有: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6起, 同比下降37.90%;盗伐林木案件206起, 同比下降27.10%;偷窃少量公私财物案7起, 同比下降12.50%;滥伐林木案件2起, 同比下降50%;其他案件9起, 同比下降55%。上升的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占用林地案件133起, 同比上升了7.26%;森林涉火案件46起, 同比上升318.20%;违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木材的案件34起, 同比上升30.77%;违法加工 (经营) 木材案件4起, 同比上升33.30%;野生动植物类案件11起, 同比上升266.70%。

2) 森林火灾案件较多2009年共受理涉火案件46起, 与2008年同期相比增加318.20%。

3) 占用林地案件突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占用林地案件仍是破坏我省森林资源的重点问题。2009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占用林地案件仍居高不下, 同比上升7.26%, 占到案件总数24.60%。

2 造成涉林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是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 林木采伐指标逐年锐减, 导致木材供需矛盾突出, 木材价格全面上扬。受利益的驱使, 一些违法犯罪人员铤而走险, 大肆盗伐、滥伐林木。

二是一些单位无视国家法律, 为本单位私利或局部地区的利益, 大肆滥伐林木, 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据统计, 近3年来全省基层乡 (镇) 和林业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因为单位和小集体利益, 触犯有关法律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达210余人。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一些大案要案得不到有力查处, 导致当地盗伐、滥伐歪风蔓延。如有的地方以修乡村公路、水库为由, 大肆非法占用林地, 滥伐林木。尽管上级有关部门多次督促, 但当地政府总以种种理由不予处理, 或变通处理, 严重影响了案件打击的力度。

四是森林公安队伍力量薄弱, 对违法犯罪打击力不从心。按照国家每2 000 hm2森林资源配备1名森林警察的要求, 全省应配近2 000名森林警察,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 仅有700多名森林公安民警, 平均每人要担负6700 hm2森林资源的管护任务, 远远不能适应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需要。

3 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

3.1 坚持严打方针, 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要积极开展对现行案件的侦办工作, 要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该罚款的要罚款, 该拘留的要拘留, 该逮捕的要逮捕, 狠狠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要适时对重点、敏感地区进行专项治理, 对边区结合部、国有林场周边地区每年的案件高发期, 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稳定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三是要集中警力, 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 对那些在当地影响大、后果严重、久拖不决的大案要案, 要坚持由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挂牌督办。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案件, 要集中力量, 突破重点, 限期结案, 确保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3.2 坚持打防并举, 建立有效的基层联防制度

要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 逐步建立健全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体系。一是要建立健全基层群众性保护组织, 充实完善林区木材检查站、治安室和林业系统内保机构;二是对行政区域的结合部和林区治安的难点地区, 有针对性地建立联防制度, 开展治安防范;三是要与相关的执法部门密切配合, 协同作战, 互通情况, 形成合力;四是要广泛选聘林业治安信息员, 重点物色安排一批治安耳目, 及时搜集掌握情报信息, 准确分析预测治安形势。

3.3 完善法律法规, 增强打击力度

2000年10月,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的通知》, 2001年4月,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2001年8月,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对《刑法》第342条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的罪名。这些规定的出台, 基本适应了当前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 但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关于对非法运输木材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数量巨大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古树名木鉴定等方面的问题, 还有待法律作出规定。

3.4 加强法制教育, 增强法律意识

开展法制教育是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一项根本的、长期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普法力度, 深入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仅使干部群众自觉学法、懂法、守法, 而且要使干部群众能够以法律为武器, 与一切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作用, 使广大干部群众克服短期行为和本位主义, 自觉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 为实现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5 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首先, 要进一步充实队伍力量。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 严格实行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统一管理警籍制度, 加强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 不断提高民警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要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知识, 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 要规范机构设置, 统一机构名称。尽快在各市建立森林公安分局, 各县 (市、区) 建立森林公安派出所。

摘要:保护森林资源, 依法打击毁林犯罪行为是森林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本文介绍了山西当前涉林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分析了违法犯罪的原因, 提出了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第4篇

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67亿,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1/4。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在数量上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其性质及恶性程度不断升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持续增长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许多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当今世界十分关注的复杂社会问题。美国司法部的统计数字指出,在1984年到1993年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未成年人犯罪上升了68%;美国暴力研究与预防中心的统计数字预测,到2010年未成年人暴力型犯罪率将是现在的两倍。二十世纪90年代,我国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据公安部门统计,1985—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查获的各种刑事作案人员1100多万人,其中未成年人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4.62%。之后略有下降,但2002年,未成年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成员的比例,又从1998年的12.7%上升到13.4%。到2005年,公安机关抓获的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占到了刑事犯罪人员总数的13.6%。未成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上升到2003年7.93%。从全世界到全国到省到市,大量的数据和事实让我们可以看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是全球范围很普遍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是非常严峻的,呈现出犯罪数量不断扩大,犯罪率逐年递增的趋势。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恶性程度加剧

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表现为小偷小摸、流氓滋扰、打架斗殴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动机亦表现出明显的单一性和偶发性。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向抢、奸、杀方面发展的迹象日趋突出,杀人放火、抢劫投毒等恶性案件不断发生。据有关统计,在2000-2004年间,在全国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中,被判5年以上刑期(重罪)的未成年人增加了7.68%,而截止到2005年7月,这个数字同比增长了15.94%。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型多样化

调查分析显示,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型呈多样化发展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以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来看,已经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的120个,增幅达22%。与以往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涉足的类型越来越广,除盗窃、抢劫、伤害等传统型犯罪外,对一些新类型案件,如绑架勒索、抢劫汽车、吸毒贩毒、涉枪、卖淫嫖娼和拐卖人口等犯罪日益增多。

(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暴力型犯罪和财产型犯罪突出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以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涉毒、网络、伤害、强奸、绑架、杀人犯罪等财产型、暴力型犯罪最为突出,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未成年人年龄偏轻,模仿性较强,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纵火等暴力型犯罪。

二、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有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产生的特有原因主要有:(1)身心因素。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期,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剧变。生长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之路,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本身不是犯罪发生的原因。但是,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育的不成熟,极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接受错误、消极的东西,因而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比成年人更大。(2)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来说,家庭教育比起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更具有特殊作用。如果家庭正常功能遭到破坏,就可能使未成年人的个性发展受到阻碍,进而增加其犯罪倾向。家庭教育的偏差表现为:过分娇宠,溺爱;缺乏道德教育;欠缺情感交流,忽视孩子心理素质的培养;家庭环境不良(家庭不和睦、家庭不完善、父母的不良言行)。(3)学校因素。有些中小学办学指导思想过分向智育教育倾斜,对学生实行区别对待,分优劣等级,忽视道德培养;缺少法制观念的灌输,造成学生不懂法、不畏法;心理素质教育不够,学生心理承受能力低;个别教师素质差,不能胜任自身工作;农村学校的课余生活单调、陈旧和缺乏生机也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犯罪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4)社会环境因素。未成年人由于身心不成熟,对环境因素的被动接受远远大于其对环境的能动选择,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导致未成年人消极个性的滋生和恶性发展,进而诱发犯罪。社会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影响较大的消极因素主要有:病态的社会风气;多渠道的“文化”污染;未成年人保护、约束机制的弱化,表现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管理失控,对未成年人的无序流动管理不够,对问题少年的矫正乏力。社会劳动力市场混乱、求学难、就业难、对违法犯罪的社会丑恶势力打击力度不够等都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上述因素互相影响、共同作用,导致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存在和上升。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第5篇

酒泉师范团委辛永林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呈现出犯罪主体团伙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人群低龄化等特点,为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隐患。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了教育、政法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许多专家也从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研究成因,寻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对策。本人从犯罪心理角度研究分析犯罪动机,寻求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对策,探索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新路子。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成因剖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心理角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好奇心理。对外部世界充满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辨别良莠的能力弱,只要是新异的刺激、自己觉得是好玩儿的事,都想去体验和尝试,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为此,容易引发吸毒、色情暴力、网络等犯罪。

2、逆反心理。家长、教师是未成年人的教育者,他们总是给孩子灌输健康的思想、科学的知识、做人的道理等等,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时期,对家长的“专制教育”和学校的一些不当做法不堪忍受,易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形成逆反心理。容易诱发逆反心理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长教育不当,表现为过于严格、过于溺爱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使孩子忍受不了;二是家长望子成龙心切,造成孩子因学习压力太大而进行反抗;三是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只注重优等生的教育,而忽视差生的教育,容易使成绩差的学生自暴自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3、盲从心理。这主要表现在某些共同犯罪中,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下,盲目地跟从,在不知不觉中涉足犯罪。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则盲目效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进行犯罪活动。

4、攀比心理。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未成年人在学习方面缺乏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在生活上贪慕虚荣,讲究排场,讲究吃穿,好逸恶劳,这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的 1

重要原因之一。

5、报复心理。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报复情绪浓,在人际交往中受到一些委屈、遇到同学的羞辱无法承受,遇到一些事情易生妒恨,继而进行报复犯罪,使自己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

针对种种不良心态,我们从挽救教育的角度出发去寻求对策,从预防减少犯罪的角度出发去寻找切入点,做到错误苗头早发现,不良心态早矫正,加强防范,减少犯罪。

1、积极预防,正确引导。一些未成年人出现不良心态时,往往十分苦闷,常常会以吸烟、酗酒的方式来发泄,以旷课、离家出走的方式来排解。这就要求家长和老师从细微入手,仔细观察,能够在尽早发现苗头,及时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正确引导,引导他们多学习社会知识、多参加社会活动,增长见识,增长才干,增强辨别是非、辨别良莠的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2、动之以情,克服逆反心理。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要加大感情投入,以情感之。学校对优等生和差生在教育上要一视同仁,不得因一味追求升学率而歧视差生。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要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对孩子不要过分进行“管、卡、压”,也不要过于溺爱,要理解他们,在生活上多关心他们,在情感上多与他们交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朋友相处。另外,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要期望值过高,要定准位置,顺势发展。未成年人在学校能够得到老师们的关心,在家中能够受到父母的疼爱,相信他们定会克服逆反心理。

3、释之以法,克服盲从心理。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偏轻,可塑性强,模仿性强,法律知识缺乏,很容易在他人的引诱下,在媒体的误导下走上犯罪道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适时组织未成年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运用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使他们明白哪些行为是法律许可的,可以去做;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不可去做。从而引导他们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去除盲从心理。

4、晓之以理,克服攀比心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一部分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出现了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成了他们的追求,一些未成年人受其影响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而是互相攀比,看谁穿得好,看谁吃得好,极大地影响他们的健康发展。针对这种状况,我们要不适时机地组织一些传统教育活动,给未成年人讲道理、谈理想、树信念,激发未成年人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热情。如:请革命前辈现身说法,回忆往日的峥嵘岁月、苦难历程,使未成年人懂得当今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组织到郊区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组织济贫帮困活动,让他们了解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孩子们的疾苦。

5、积极疏导,克服报复心理。遇事不够冷静、报复心理强是未成年人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学校和家长要积极进行教育、疏导,教育未成年人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不管受到什么委屈,都要保持一个冷静的头脑,要克制自己,用理智去锁住报复的邪念,用理智地去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避免报复犯罪。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分析 第6篇

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

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也不断向成人化、智能化、多样化发展。这不仅影响着个人的发展、家庭的幸福,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部门,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做些有针对性的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日前,我们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和掌握

了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了一点初步的思考。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今年以来,我县共抓获18周岁以下违法犯罪人员149名,占抓获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

详细情况见附表

未成年人占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上升,近两年上升幅度较大,应该说,这一现状是触目惊心的。

从调查情况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盲目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陷入了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型犯罪的泥坑。5月3日晚10时许,因为发生口角,年仅15岁的龚某伙同陈某等人携带钢管、砍刀,找谢某和华某等人斗殴,其激烈场面丝毫不亚于港台武打片。不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法。待到

如梦初醒时,后悔晚矣!

2、模仿性。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偏低,可塑性、模仿性都较强,他们不仅模仿电影、小说、网络等具体情节,而且向社会上的成人模仿。突出地表现在,与以往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涉足的类型越来越广,除盗窃、抢劫、伤害等传统型犯罪外,吸食毒品、卖淫嫖娼等案件也有所涉足。9月15日,我局接市局网监处电话,称一网名叫“by海洋”的用户在互联网扬州热线上发布“愿意提供炸弹炸了新华中学”的恐怖信息,经过工作,很快就将违法嫌疑人高某抓获,据他自己讲是出于好奇,模仿网络上的帖子作了回复。

3、结伙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团伙性比较突出。未成年人易受伙伴们的影响,有时候就是自己不愿意,但是害怕被孤立,屈服于从众心理的影响,稀里糊涂地就参与到违法犯罪中去。3月30日,我局在射阳湖镇查破一在校生盗窃团伙,七

名学生中最大的仅16岁,最小的仅14岁,先后结伙盗窃18次,其中有二、三个人自己本不想参加,可是看到平时在一起玩的同学都参加了,自己不参加觉得没面子,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的因素,也有家庭的因素,更主要的是自身的因素。近期,我们对近几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个体上来讲,心理不成熟,自我素质不高是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主要原因。

一是好奇心理。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辨别良莠的能力弱,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今年,我局先后查处未成年人卖淫9人,嫖娼1人,强奸3人,他们中有的年仅14岁,多数都是出于好奇引起的。

二是逆反心理。未成年人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时期,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的一些不当做法不能忍受,易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在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学校的双差生,他们由于学习成绩差,在学校、在家庭经常受到老师、家长的训斥,他们就与学校、家庭对着干,逃课出去玩,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是盲从心理。这在一些共同犯罪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下,盲目地跟从,在不知不觉中涉足犯罪。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则盲目效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进行犯罪活动。今年来,仅西安丰派出所就先后查处2个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涉案成员20余名。

四是攀比心理。近年来,受社会上笑贫不笑娼、人生在世当及时行乐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未成年人贪慕

虚荣,讲究排场,好逸恶劳。为了与人攀比、追求享乐,他们往往就选择了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以满足他们的玩乐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中侵财性犯罪占到了94%之多,他们将轻易得来赃款去打游戏机、洗澡休闲、四处游玩。

五是报复心理。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报复情绪浓,受到一些委屈无法承受,遇到一些事情易生妒恨,继而进行报复犯罪,使自己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2、家庭失管失教也是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有的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要什么给什么,想方设法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表面上看是爱孩子,其实是害了孩子,使孩子心理上极不成熟,受不得一点挫折。当受到挫折时,有的采取报复等手段,有的则可能采取偷、抢等犯罪手段取得财物,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有的家长对孩子疏于管教,即使管

教,也大多数只是管孩子的学习成绩,极少与子女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一些残缺家庭更是如此,对孩子放任自流,对孩子出现不良行为不闻不问,互相推卸责任。

有不少父母自己就行为不检点,空余时间搓麻将、打扑克,沉迷于各种低层次的娱乐活动,教育孩子时没有说服力,孩子平时对家长阴奉阳违。

3、学校教育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之一。

目前,在高考、中考指挥棒的指引下,不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的倾向依然存在,不注重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缺乏有效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不少学生根本就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在学校中备受歧视,平时得不到老师的赞许和关爱,缺少表现自己的机会,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严重损害,有时回到家里还少不了父母的斥责,变相地把孩子撵上了违法犯罪的

道路。有的教师只关心学生在校的表现,极少进行家访,对学生在家的表现不清楚,家长对学生在校的表现也不清楚,对问题学生造成教育与管理上的脱节。一些劣迹较深的学生因年龄较小,违法犯罪后学校采取劝其退学或转校或开除等方式,使得这部分学生过早流入社会,家长难管,法律鞭长莫及,他们往往为所欲为,变本加厉,甚至拉拢,教唆其他学生走向歧途。

4、社会不良环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

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社会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不良文化场所是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近年来“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和迷信活动有所蔓延,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期内难以彻底消除。再加上影视、网络文化的兴起,青少年接受各种不良信息的渠道增多,其中不少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以及电子信息产品大肆宣染暴力、色情、迷信,这些内容极易影

响涉世不深、自控能力差的未成年人,直接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等“儿童不宜”进入的文化娱乐场所的存在,是直接引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客观条件。这些文化娱乐场所容易藏污纳垢,来往此处的大部分人是与闲散少年有相似经历、共同兴趣、共同语言的人,很容易产生不良行为的交互感染。再加上目前的社会风气不尽人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未成年人形成了极大的示范效应,一些未成年人私欲膨胀,贪图享受,妄想不劳而获,有的为了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不惜铤而走险。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

1、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不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送法制进校园活动。我局已经选派了110名工作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的民警担任了全县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班主任,通过定期组织青少年学生参与法制学习、知识竞赛、参观法制展览、典型案例庭审旁听等生动直观的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我们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开展法制教育的龙头作用,逐渐整合学校、社会、家庭三个方面的力量,建立以学校为龙头、社会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使学校、家庭、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

2、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和陶冶青少年健康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极为重要。首先,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坚决打击淫秽色

情网站,坚决遏制住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网上空间。公安机关作为职能部门,一方面坚持不懈的开展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对青少年的毒害。另一方面,严厉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其次,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管理,签定治安责任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第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检查,依法指导和督促校园加强内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学

生创造安全、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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