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

2024-05-13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精选6篇)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1篇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编码:3700000104603—001

(二)实施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

(三)申请主体: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开办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四)受理地点:

1.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2.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申报、网上受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依据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每2年复核1次。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2005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2012年第182号公告),附件中第62项:化妆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承担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并要求“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食品化妆品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4号)规定,化妆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实施机关为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规定,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六)办理条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一条:

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2.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3.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4.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七)申请材料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应当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三条):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3.生产设备配置图;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书;

8.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至少应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人、人员管理、供应商遴选、物料管理(含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9.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10.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11.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1年内的自检报告,至少应包括:

(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

(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4)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

申请人应当对自检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2.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13.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4.提交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性声明。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2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七条: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企业补正材料、限期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咨询地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1—88592628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网络提交

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许可申报,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档案材料。

网址:http://124.128.39.251:9080/sdfdaout/

2.纸质资料提交

待网上审批终结后,企业在领取审批批件时,须提交与审批信息系统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备存档。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经审核后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企业应及时登陆系统查看并在系统上提交补正材料。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网址:http://

邮编:250014

(二)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联系电话:010-55602260

2.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联系电话:0531-82062208

(三)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联系电话:0531-86989000

四、表单填写

申请书示范文本:见附件2。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2篇

2016-05-14苏云食药法苑食药法苑FoodandDrugLaw提供食品药品法律信息,解读食品药品法律政策,探讨食品药品法律问题,为食品药品企业和监管者搭建法律学习的平台!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序号 项目 检查项目 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 原则

结果判定 备注 * 企业应建立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职责、权限。企业应保证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的良好运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化妆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企业应设置质量负责人,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和专职的质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2

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企业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企业应建立人员档案。应配备满足生产要求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合格 □不合格 3 所有从事与本要点相关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

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节 人员职责与要求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相关质量管理经验。主要职责: 4.1 本要点的组织实施;

4.2 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4.3 产品质量问题的决策。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

□合格 □不合格 4 * 称,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相关质量管理经验。主要职责: 4.4 负责内部检查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4.5 确保质量标准、检验方法、验证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有效实施;

4.6 确保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符合质量标准; 4.7评价物料供应商; 4.8 负责产品的放行; 4.9 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

4.10 负责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

企业生产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知识和经验。企业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责:

5.1 确保产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储存;

□合格 □不合格

5.2 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和持续的培训; 5.3 确保生产环境、设施设备满足生产质量需求。*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三节 人员培训

企业应建立培训制度。

企业应建立员工培训和考核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记录等。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7

培训的内容应确保人员能够具备与其职责和所从事活动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效果应得到确认。

企业应对参与生产、质量有关活动的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和考核。

第四节人员卫生

企业应制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合格 企业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人员不

得佩戴饰物、手表等以及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喷洒□不合格 香水,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食物等带入生产车间,防止污染。企业应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产品的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患者、手部外伤,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进入生产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更衣。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和仓储等区域,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进入,应事先对个人卫生、更衣等事项指导。

质量管理 第一节 原则

企业应建立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将化□合格 * 妆品生产和质量的要求贯彻到化妆品原料采购、生产、检验、储存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不合格 * * *

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且得到沟通。

企业应制定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

□合格 的,并且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且分解到各个部门。□不合格

企业应制定评审方针并定期检讨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二节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

13.1 文件管理制度;

13.2 物料供应管理制度; 13.3 检验管理制度;

13.4 放行管理制度;

13.5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合格

13.6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3.7 卫生管理制度; □不合格

13.8 留样管理制度;

13.9 内部检查制度;

13.10 追溯管理制度;

13.11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3.12.投诉与召回管理制度;

13.13.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第三节 文件管理

企业应建立必要的、系统的、有效的文件管理制度并确保执行。确保在使用处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作废文件得到控制。

□合格

外来文件如化妆品法律法规应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不合格

企业与本要点有关的所有活动均应形成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培训记录、检查记录、投诉记录、厂房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等,并规定记录的保□合格

存期限。

□不合格

每批产品均应有相应的批号和生产记录,并能反映整个生产过程,并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节 实验室管理

企业应建立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类型相适应的实验室,并具备相应□合格

的检验能力。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检验场地、仪器、设备、设施

和人员。企业应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检验管理制度。

□不合格

实验室应按检验需要建立相应的功能间,包括微生物检验室、理□合格

化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的环境控制条件应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可靠。

□不合格

企业应建立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标准,按照相□合格

应质量标准对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验。* * *

□不合格

检验过程应有详细的记录,检验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19.1 可追溯的样品信息;

□合格

19.2 检验方法(可用文件编号表示);

□不合格

19.3 判定标准; 19.4 检验所用仪器设备。企业应按规定的方法取样。

□合格

样品应标识清晰,避免混淆,并按规定的条件储存,应标识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数量、取样人等。

□不合格 企业应建立实验室仪器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包括校验、使用、清洁、保养等。校验后的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

□合格

检测仪器的使用环境应符合工作要求。

□不合格

企业应根据以下规定对试剂、试液、培养基进行管理:

22.1 应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并按规定的条件储存;

□合格 22.2已配制标准液和培养基应有明确的标识; □不合格

22.3 标准品、对照品应有适当的标识。

实验室应建立检验结果超标的管理制度,对超标结果进行分析、□合格

确认和处理,并有相应记录。

□不合格

委托检验的项目,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定□合格

委托检验协议。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检验的项目,应在检验报告

中予以说明。

□不合格

第五节 物料和产品放行

质量管理部门应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权。

□合格

企业应严格执行物料放行制度,确保只有经放行的物料才能用于生产。成品放行前应确保检查相关的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

□不合格

第六节 不合格品管理

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规定不合格品的处理、返工、报 废等操作。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处理应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合格 批准。企业应建立专门的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应对不合格品进行

相应的原因分析,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不合格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有清晰标识,并专区存放。对□合格

于不合格品应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分类、统计,以便采取质量改进□不合格 措施。

工厂应保留返工产品记录且记录表明返工产品符合成品质量要□合格 求,得到质量管理部门的放行。

□不合格

第七节 追溯管理

企业应建立从物料入库、验收、产品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的追溯□合格 * 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不合格

第八节 质量风险管理

企业应实施质量风险管理,对物料、生产过程、储存等环节进行质量风险的评估。

□合格 30

推荐 企业应根据质量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并保证实施。相应的风险评估记录应保留。应定期确认并更新风险评估。

第九节 内部检查

企业应制定内审制度,包括内审计划、内审检查表,规定内审的□合格

□不合格

频率等。企业应定期对本要点的实施进行系统、全面的内部检查,33 确保本要点有效实施。

训以及其他方式证实能胜任,知悉如何开展内审。

□不合格

内审员不应检查自己部门,内审人员应获得相应资格或者通过培□合格

检查完成后应形成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查过程、检查情况、34 检查结论等。内审结果应反馈到上层管理层。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对内审不符合项应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厂房与设施 第一节 原则

厂房的选址、设计、建造和使用应最大限度保证对产品的保护,□合格

避免污染及混淆,便于清洁和维护。

□不合格

第二节 生产车间要求

厂房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并合理布局;

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控制要求设置功能间(包括制作间、灌□合格

* 装间、包装间等);应提供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不合格

更衣室应配备衣柜、鞋柜等设施。生产车间应配备足够的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

□合格 □不合格 37 * 应规定物料、产品和人员在厂房内和厂房之间的流向,避免交叉污染。厕所不得建在车间内部。

*

*

*

□合格

应规定清洁消毒的操作,制定相应的清洁消毒制度。

□不合格 生产车间应按产品工艺环境控制需求分为清洁区、准清洁区和一□合格

般区。制定车间环境监控计划,定期监控。

□不合格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存储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

□合格

生产区之间应根据工艺质量保证要求保持相应的压差,清洁区与其他生产区保持一定的正压差。

□不合格

生产车间温度、相对湿度控制应满足产品工艺要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易产生粉尘、不易清洁等工序,应使用单独的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具备相应的卫生、安全措施。□合格

易产生粉尘的生产操作岗位(如筛选、粉碎、混合等)应配备有□不合格 效的除尘和排风设施。

□合格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废弃物不得对产品造成污染。

□不合格

地板、墙壁和房顶结构、管道工程、通风、给水、排水口和渠道系统应便于清洁和维护。

□合格

管道安装应确保水滴或冷凝水不污染原料、产品、容器、设备表□不合格 面。

应根据生产作业需求提供足够照明,安装符合各类操作的照明系□合格 统。照明设施应能防止破裂及其碎片造成污染,或者采取适当措

施保护产品。

□不合格 企业应建立成文的有效的虫害控制程序和控制计划。建立虫鼠害设施分布图。生产车间应配备有效防止鼠虫害的进入、聚集和滋□合格

生的设施并及时监控。现场布置合理,工作状态良好,定期检查和清洁,并保留相应的记录。□不合格

生产车间应不存在任何虫害、虫害设施或杀虫剂污染产品的实例,□合格

未有鼠、蚊、蝇等的孳生地。应保留杀虫剂使用清单并归档相关

资料。

□不合格

第三节 仓储区要求

仓储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应设置原料、包装 材料、成品仓库(或区);

□合格 应设置合适的照明和通风、防鼠、防虫、防尘、防潮等设施。□不合格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区存放。48

*

*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应设置专门区域或设施

□合格

储存。

□不合格

设 备 第一节 原则

企业应具备符合生产要求的生产设备和分析检测仪器或设备。

□合格

应建立并保存设备采购、安装、确认的文件和记录。

□不合格

第二节 设备设计及选型

生产设备的设计及选型必须满足产品特性要求,不得对产品质量□合格

产生影响。设备的设计与安装应易于操作,方便清洁消毒。

□不合格

所有与原料、产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管道等的材质应得到确认,确保不带入化学污染、物理污染和微生物污染。

□合格

与产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包括生产所需的辅助设备)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死角、易清洗、易消毒、耐腐蚀,□不合格

所选用的润滑剂、清洁剂、消毒剂不得对产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第三节

设备安装及使用

应根据化妆品生产工艺需求及车间布局要求,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合格

设备摆放应避免物料和设备移动、人员走动对质量造成影响。

□不合格

生产设备都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应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和□合格 记录。

□不合格

第四节 设备清洁及消毒

应制定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操作规程,规定清洁方法、清洁用 具、清洁剂的名称与配制方法、已清洁(消毒)设备的有效期等.设备的清洁消毒应保留记录。

□合格

在生产操作之前,需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不合格

连续生产时,应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对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应能随时识别设备状态,如正在生产的产品及批次,已清洁,未清洁等。

已清洁(消毒)的生产设备,应按规定条件存放。

□合格

□不合格

第五节 设备校验及维护

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计量管理要求、生产工艺要求对仪器仪表等 制定合理的校验计划并执行。

□合格

当发现校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调查是否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不合格 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适当措施。

企业应制定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使用、57 保养、维修等记录。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维修保养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水处理设备及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应确保工艺用水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不同用途的生产用水的管道应有恰当的标

识(包括热、冷、原水、浓水、纯水,清洁的水,冷却水,蒸汽或者其他)应标识水系统的取样点。

水处理系统应定期清洗、消毒,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合格

* 企业应确定所需要的工艺用水标准,制定工艺用水管理文件,规定取样点及取样的频率,取样点选择应合理。对水质定期监测,确保工艺用水符合□不合格 生产质量要求。

物料与产品 第一节 原则

物料和产品应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或其他有关法规。企业不得使□合格

* 用禁用物料及超标使用限用物料,并满足国家化妆品法规的其他要求。

第二节 物料采购

应建立供应商筛选、评估、检查和管理制度以及物料采购制度,确保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处采购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按□合格

照供应商的管理制度执行,并保存所有记录。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供应商的选择:包括收集供应商相关资料;确认供应商的资料符合要求;验证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符合产品要求;必要时企业需对62 供应商进行实地评估。

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清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检查。

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认证查验供应商及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或复印件备查,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合格 □不合格 63

对进口原料应有索证索票要求。

企业应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协议、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第三节

物料验收

应按照物料验收制度验收货物,确保到货物料符合质量要求:

□合格

64.1 来料时应核对物料品种、数量是否与采购订单一致,并查验

和保存当批物料的出厂检验报告; □不合格 64.2 应检查物料包装密封性及运输工具的卫生情况,核查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64.3 按抽样制度进行抽样,并按验收标准检验,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第四节

物料和产品储存

应建立物料和产品储存制度,如物料应离墙离地摆放,应确保存□合格

货周转,定期盘点,任何重大的不符应被调查并采取纠正行动。

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按批存放,定位定点摆放,并标示如下信息: 供应商/代号 物料名称(INCI)/代号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66

批号

来料日期/生产日期 有效期(必要时)

对于人工管理的原料和包装材料应分区储存,确保物料之间无交叉污染,原料库内不得存放非化妆品原料。物料和产品应标识检□合格

验状态,将物料和产品按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状态区分。

□不合格

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储存和领用。应明确物料和产品的储存条件,对温度、相对湿度或其他有特殊□合格 储存要求的物料和产品应按规定条件储存、监测并记录。68

□不合格

企业应制定产品保质期和物料的使用期限的制度,并建立重新评□合格 估的机制,保证合理性。

□不合格

第五节 物料发放与使用

物料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和生产指令,根据领料单据发放,并保□合格 存相关记录。领料人应检查所领用的物料包装完整性、标签等,70

核对领料单据和发放物料是否一致。

生产结存物料退仓时,若确认可以退回仓库,应重新包装,包装应密封并做好标识,标识包括名称、批号、数量、日期等。质量存疑物料退仓时,应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并按规定处置。仓库管理人员核对退料单据与退仓物料的名称、批号、数量是否一致。

第六节 产品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不合格 每批产品均应按规定留样;留样保存时间应至少超过产品保质期□合格

后6个月,按产品储存条件进行留样管理。留样数量应至少满足

产品质量检验需求的两倍。

应清晰地记录发货,以表明货物在转交过程中已进行完全检查。

□不合格

应明确产品运输管理要求;应确保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可追溯性。□合格

同时对运输的车辆进行卫生检查,并保留记录。不合格的按规定处理并记录。

□不合格

出厂后返回的产品应专区存放,经检验和评估,合格后方可放行;□合格

□不合格

生产管理 第一节 原则

企业应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条件(人员、环境、设备、物料等)应满足化妆品的生产质量要求。

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

第二节 生产准备

应建立产品批的定义,生产批次划分应确保同一批次产品质量和□合格

□合格 □不合格 76 *

* 特征的均一性,并确保不同批次的产品能够得到有效识别。

□不合格

应建立生产区域清洁程序及清洁计划,生产区域应定期清洁、消毒。企业应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生产指令。生产操作人员应根据生□合格

产指令进行检查。

□不合格

物料应经过物料通道进入车间。进入清洁区和准清洁区的物料应□合格 除去外包装或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

包材消毒方法,消毒的方法需经过验证并保留记录,如未对包材

□不合格

使用的内包装材料应经过清洁必要时经过消毒,应建立文件化的□合格

进行清洁消毒,需提供证据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第三节 生产过程

生产使用的所有物料、中间产品应标识清晰。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81

作人和复核人应签名。配料、称量、打印批号等工序应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生产,操□合格

时填写生产记录。产品应建立批记录,记录应完整。中间产品应

□不合格

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实施和控制,及□合格

规定储存条件和期限,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以下情况应特别注意防止混淆、差错、污染和交叉污染: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84.1 产生气体、蒸汽、喷雾物的产品或物料; 84.2 生产过程使用敞口容器、设备、润滑油; 84.3 流转过程中的物料、中间产品等; 84.4 重复使用的设备和容器; 84.5 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等。

灌装作业前调机确认后,方可以进行正式生产。按照文件化的检□合格

查要求,进行首件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关参数要求,对过程产品进行检验。作好检验记录,并对检验状

□不合格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按规定开展过程检验,应根据工艺规程的有□合格

态进行标识。(过程检验包括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和完工检验)□不合格

第四节 生产后

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

□合格 □不合格

每批产品应进行物料平衡计算,确保物料平衡符合要求,若出现偏差,须查明原因,确认无质量风险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合格 □不合格 87

推荐

物料退仓前应重新包装、标识,标识包括名称、批号、数量、日□合格

推荐 期等。

□不合格

验证 第一节 原则

企业应建立验证管理组织,制定验证管理制度和验证计划,根据□合格

推荐 验证对象制定验证方案,并经批准。

□不合格

第二节 验证

验证应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并形成验证报告,经检查后存档。□合格

推荐

□不合格

应对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与产品直接接触的气体、关□合格 推荐 键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生产工艺、清洁方法、检验方法及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操作等进行验证。

第三节 持续验证

应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进行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合格

推荐 定期进行再验证。

□不合格

第四节 变更验证

推荐 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生产工艺、主要物料、关键生产□合格 设备、清洁方法、质量控制方法等发生改变时,应进行验证。

□不合格

□不合格

产品销售、投诉、不良反应与召回

第一节

产品销售

产品销售应有记录,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发货□合格

* 日期、收货单位和地址。产品销售记录应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一年。

□不合格 □合格

企业应建立产品销售退货制度。

□不合格

第二节

投诉

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应指定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投诉并记录。

□合格

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产品质量投诉内容,分析投诉产品质量情况,□不合格 采取相应措施改进。

第三节

不良反应

企业应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合格

* 重大群体性化妆品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化妆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不合格

不良反应案例的记录内容包括投诉人或引起不良反应者的姓名、□合格

化妆品名称、化妆品批号、接触史和皮肤病医生的诊断意见。

□不合格

第四节

召回

□合格

* 企业应制定产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 □合格 100

应建立召回紧急联系人名录,规定召回时的职责权限。

当产品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问题需要召回时,应按规定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报告,并调查处理。

召回的实施过程应有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批号、□合格 发货数量、已召回数量等。

□不合格

已召回的产品应标注清晰,隔离存放;应对召回的产品进行检验□合格 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产品的处理,并形成报告。

□不合格

此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由江苏省制定,仅供大家参考

注: 1.本《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共104项检查项目,其中关键项目26项、一般项目70项、推荐项目8项;其中标注“*”的项为关键项,标注“推荐”的项为推荐项,其他为一般项,推荐项的内容不作为现场检查的硬性要求。

2.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缺陷项目分为“严重缺陷”和 “一般缺陷”。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3.结果评定:

(1)如果拒绝检查或者拒绝提供检查所需要的资料,隐匿、销毁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包括计算机系统资料),直接判定不通过。

(2)严重缺陷项目达到5项以上(含5项),判定不通过。(3)所有缺陷项目之和达到20项以上(含20项),判定不通过。

论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标准 第3篇

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六条, 对许可申请的审查程序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审查标准缺乏统一明确的表述, 而是分散于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

我国的审查标准可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行政机关对申请的登记材料一般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登记类行政许可目的主要是确定申请人的相关资格、资质, 不需要对其取得资质的真实情况进行考量。如民办学校的登记机关依法不需要不需要对民办学校的设立资格、教师的从业资质、资金来源、场地场址等方面进行实质审查。

而实质审查的主要形式是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等。书面审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其材料反映的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根据材料了解、熟悉基本情况并判断是否达到许可标准;实地核查是当书面审查不能真正了解有关情况时, 只有通过行政机关亲自核实行政许可申请书陈述、反映的事实与事物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这种方式一般多针对物的许可;还有一些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了公共利益或利害关系人的重大利益, 行政机关可以采取集体讨论, 召开听证会、专家评审会, 或送请专家鉴定等方式。

二、对我国行政许可审查标准的设想

尽管各个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审查标准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但都是以放松政府管制、审查松紧有度为申请审查的趋势。即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利益休戚相关的领域, 则制定严苛的审查标准, 而对与民众生活并不特别紧密的领域, 则采取形式审查, 甚至不予审查, 仅仅予以登记的方式。在我国, 《许可法》并没有对行政许可审查标准进行具体的规定, 一刀切的审查标准将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 而过紧过严的审查标准则会遏制市场活力。因此, 本文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五种的类型, 逐一分析其应当遵循的审查标准。

(一) 对普通许可、认可、核准应采取实质审查

普通许可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由于其涉及的范围广, 一旦出现问题, 便会直接波及人们的生产生活。如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生产储蓄许可若不进行严格控制, 而任由市场调节, 将会造成一定的危险。因此, 在这类许可中, 行政机关还需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 以防止申请人通过隐瞒情况, 甚至是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

认可是指通过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职业行业的资格、资质确定的许可事项。认可主要是为了提高从业者的从业水平或某种技能、信誉而设置的, 一般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予以审查申请人的资质或资格。因此, 仅凭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性的形式审查难以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许可决定。

核准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的事项。核准主要是防止不合格的物品直接造成社会危险, 因此需要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或规范依法予以核准, 不能有任何自由裁量权。较强的专业性也决定了对这类许可必须通过检验、检测、检疫才能流通于市场。

(二) 对特许可以采取形式审查

特许是指直接为相对人设定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特定权利的行为, 如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准入等。显然易见, 行政机关在其中扮演着资源配置者的角色, 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而且通过招标、拍卖作出行政决定更是意味着该类事项的重要性。但随着市场对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灵活支配性的优势愈加凸显, 特许人欲取得许可通常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具有一定的实力和资质, 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放松对许可的管制, 仅从程序、制度上予以约束, 而不是从审查入口就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

(三) 对登记应当采取形式审查

登记是由行政机关确立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的行为。登记的申请事项往往是比较简单, 对准入数量也没有限制, 而且登记主要是为了便利行政机关的高效管理以及为公众提供权威的公证。因此, 在我国, 绝大多数的登记类许可行为采取的是形式审查, 仅极少数的登记许可才会采取实质审查, 如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登记。

实际上, 若登记许可实行实质审查, 不仅会增加行政机关的审查成本, 有悖与高效便民原则, 还会导致公权对私权的过度干涉, 遏制市场活力。因此, 登记类的许可应当采取形式审查。

摘要: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程序好比入境通行证, 是行政许可准入的第一道拦路虎。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究竟是采取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 准入过紧或是过松, 都直接影响着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以及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本文从行政许可的五种类型的角度, 逐一分析每一类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标准的应然状态。

关键词:形式审查,实质审查,自由裁量

参考文献

[1]王勇.行政许可程序理论与适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

[2]马怀德.行政许可[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3]张正钊, 韩大元.中外许可证制度的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4.

[4]胡建淼, 汪成红.论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深度[J].浙江大学报, 2008 (6) .

为什么不提前申请销售许可? 第4篇

—Rosemary

要在中国内地合法销售手机,需要具备“三证”:3C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进网许可证》。十一长假前,苹果公司终于集齐了iPhone 6&6 Plus在中国内地上市的“三证”,预售从9月30日开始,而正式发售被定于10月17日。

《进网许可证》是我国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络使用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的进网许可制度。缺少《进网许可证》的电信产品不能够在境内销售,而负责颁布《进网许可证》的是工信部。

往年苹果智能手机在发布会之前便会引发全民猜测与窥探。为了保密,苹果公司在今年发布会前夕才向工信部申请各类许可,结果出人意料,苹果公司并没有直接取得《进网许可证》,而是分别于2014年8月27日和9月2日获得了共4张《进网试用批文》。

根据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申请进网许可的新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的电信网上或者工信部指定的模拟实验网上进行至少3个月的试验。也就是说,苹果所获得的试用批文只说明它的产品被批准进网试验,而《进网许可证》则需等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颁布后再按程序办理。

iPhone 6&6 Plus进网许可证的迟到源于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对iPhone 6手机产品的进网审核期间,工信部对于苹果iOS系统存在的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进行了安全性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苹果iOS系统3个后台服务程序存在被利用的可能性,用户数据及隐私面临被泄露的风险。

另一方面,则是4G网络的制式问题。工信部要求境内支持4G网络的手机全部屏蔽FDD-LTE网络,仅有试点城市运营商销售渠道的则不在此列。同时工信部还要求在未颁发FDDLTE牌照前,不得官方解锁FDD-LTE网络并进行广告宣传。目前工信部正在优先推动中国拥有自主产权的TDD(即中移动在运营的4G网络制式),尚未正式发放FDD牌照,只给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发放了FDD试验牌照。但iPhone 6&6 Plus是支持双4G(TDD/FDD)的机型,目的是确保每个运营商的制式都能够使用。因此,受到相关政策的影响,iPhone 6&6 Plus需要经过一些调整,才能拿到《入网许可证》,从而在内地市场正式发售。

《第一财经周刊》实习记者 顾加敏子

微博互动专区

高高亮亮亮儿又高又亮:五线小城市就是伤不起啊!星期一的杂志今天星期天了都还没有到!卖杂志的阿姨看到我都无力了,去年真是脑子进水了才没有订半年!@第一财经周刊

RE:你拔打4008110021,现在订阅全年50期,仅需399元哦,还来得及!

鲍勃先森-:全家到北京了,开启全新便利店模式……三大日系便利店集团齐聚北京,势必也可以带动本土便利店品牌,比如好邻居、快客等……文章看了两遍,确实从布局写起,落脚到前端与后端的配合、单品管理、商品组合……便利店的几个要素,都看到了,赞一下……不过为什么不延伸到国内本土品牌的现状呢…… @第一财经周刊

RE:多谢建议,的确可以再延伸延伸。

自鸣钟密码:希望能多介绍一些比如机器人、生物医药等其他领域的成功者,感觉现在什么杂志都是“互联网”,只靠互联网,一个国家是撑不起未来的。@第一财经周刊

RE:收到提醒,互联网目前是有点“宠儿”的感觉,其他行业我们也会多加关注的。

哭泣的稻艹人:《中国创业者到硅谷去》讲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到硅谷创业。这个内容告诉我们,天朝步入的地方,就是衰弱的东西。鉴定完毕。

RE:这么笃定?

读者来信

求“KU话题”“KU指数”iPad版

你们好!订阅一财周刊已经有两年多了,每次拿到杂志都习惯从后往前看,最喜欢“KU话题”和“KU指数”两个栏目,读后常常会心一笑。有时朋友聚会,想和大家分享,但苦于没有保存杂志,而且就算保存了,也不方便经常携带在身上。能否把之前刊登过的内容汇总成PDF版或iPad可以阅读的格式呢?出售的话我第一个购买哦(不要太贵^_^)。拜托了!谢谢。

—QueenZhai

RE:谢谢你这份“会心一笑”。不过你提到的两个板块,iPad上目前都有。所有的合集,这个还没有汇总。如果哪天我们推出,一定会大张旗鼓推广的。

高二小弟的真心话

一财您好!

小弟是名高二的学生,看贵刊也一年多了,之前都是零零散散地买,后来觉得太麻烦,就让母亲大人去邮局订了。我自己是个很爱浏览商业信息的人,之前一直没找到渠道,现在有了CBNweekly方便多了。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我不太喜欢学校的科目,很喜欢商业的知识,甚至很想早些出来创业,心里一直飘飘浮浮,到底该怎样才好。学业固然重要,但个人还是更喜欢到社会上学习。

我很喜欢马云和阿里巴巴,在初三的时候就开始关注了,在9.29和10.6的合刊上终于看到了阿里巴巴上市的文章,颇为激动。当初受马云的感染想出去创业,看了周刊后倒是找到了很多信息,有点指明方向的感觉。一直想给一财写信,但是又怕自己写的不合胃口,今天在回学校之前终于决定给一财写信了!

我们学校是寄宿学校,回家的机会挺少的。在学校里没有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没有CBNweekly,到了周末就会偷偷出去买本回来,一周没拿到心里就空空的,真是无法割舍了!希望小弟的信能被刊登~祝贵刊越办越好!:)

—Nancelglap

RE:同学你思考自我还挺早的,恭喜你这么自觉。祝你思路越来越清晰。

我也想喝酸奶不舔盒

一财君好,刚刚喝酸奶忽然心生对“喝酸奶不舔盒的”土豪的嫉妒,又想到,为了我们芸芸穷屌丝的舌头和尊严及心理着想,可否买个小秤量下各品牌酸奶用吸管吸过之后还有多少残留(估计会很可观哦),然后统计下,看看最亲民的是谁。不为别的,我只想知道***哪家强?说点正经的。这两天被《土豪新定义:喝酸奶不舔盒》刷屏。酸奶的包装打出生就那么浪费吗,不管最小的塑料盒还是高档多了的纸盒,喝到吸管发出“滋滋滋”的声音之后总感觉盒里还剩不少,但只有用勺子吃的老酸奶能吃净。各品牌都是清一色的小包装,估计剩下的量占总量的比重会具有统计价值的。一财君如果想看看消费者在各酸奶厂商的盒子里到底扔了多少酸奶那就称称吧,虽然除了发明能喝干净的酸奶盒再找不到什么法子解决这个除土豪外所有人的忧伤,但还是请一财君关注下。

—王宏德

RE:依我看,没吃到的酸奶扔了就扔了吧,再去专门测量它有点那个啥。有缘人终会再相聚,节省之人终会舔干净。喝酸奶不舔盒,作为土豪特征,不过是个一时兴起的小调侃。

关于便利店

一财君好,看了全家在北京开店的文章,突然想起了我身处的南京,好想吐槽南京(其实是整个江苏地区)。无论超市还是便利店都被一个叫做苏果的庞然大物垄断了,全家、7-Eleven等根本看不到,超市的话,据说沃尔玛和家乐福在南京都举步维艰。于是,我只好忍受苏果便利店的品类不全不新不便宜和店员服务的让人崩溃。其实我想说的是,不是说垄断敌不过市场规律么(好吧我知道我天真了),其实我不明白的是,就算垄断,那么多实力雄厚的全球巨头怎么连进都进不来?进来的怎么会都快做不下去了呢?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贵刊能不能分析一下这种奇葩现象呢?

—nicklittrell1003

RE:好的,你暂且忍一忍。

狱警的再次来信

我是名狱警,曾在2009年第31期杂志上表达了对贵刊的支持。现在不管同仁还是服刑人员,都是你们的忠实读者。时隔5年再次写信,却是要给你们挑错的。2014年第39期《荒诞指数》一文中作者使用了“认罪伏法”一词,“伏法”的意思是罪犯被执行死刑,从文中内容看,并不是希望那些犯了罪的各界名人名士都被处以极刑,而正确的写法是应该是“服法”。认罪服法是评判一个罪犯改造态度的重要标准之一。虽然这个词汇和经济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出于职业敏感性,还是想向贵刊指出这个问题。事实上,许多报刊杂志经常会在这个词语上出现纰漏。

由于监狱总是给外界一种神秘感,一旦出现在新闻报道里往往负面居多,很多人都对监狱存在一些误解偏见。其实新时期监狱正在运用各种手段去教育感化服刑人员,以使他们将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最后还是希望贵刊能越办越好!

—上海 陈可慰

RE:谢谢你的指正。监狱的负面形象恐怕短期还是这样,还得依靠你们努力,欢迎多来信展示不同声音。

为什么它会是这样?

一财君好!本人大三,从高二看一财到现在,感谢一财给我的生活带来的精彩。大二的时候从一个校区搬到主校区,搬家公司在搬家途中临时要求加价,不然就不搬到原本约定的地点,明显是钻不签合同的空子。后来听说是基本整个东北地区做生意都是不签合同的,要求签合同就没人和你做生意。本人在某书店订阅一财,预付书款后也是不写收据的。个人觉得这十分不合理和让人诧异,想问,关于签不签合同、写不写收据这样的事情是地方特色,还是整个中国对此都不重视?为什么它会是这样?

最后,祝一财越来越好!

—吴琪

RE:这应该是部分地方特色,相对落后的地区,对规则会简单粗暴一些吧。

本周我推荐

宇航员眼中的地球

加拿大宇航员C h r i s Hadfield最近出了本书,名叫You Are Here:Around the World in 92 Minutes(《你在这里:92分钟环游地球》)。书中是他2013年在国际空间站俯拍地球的150张照片。其中包括底特律、旧金山、曼哈顿、哈瓦那、威尼斯、毛里塔尼亚、喜马拉雅山、尼罗河等。看完,身为地球人有没有轻微的愧疚感?

推荐人:麦栗

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第5篇

1总则

1.1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做好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委经质[1984]526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产品生产的所有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

1.3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化妆品产品:适用于GB 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中对“化妆品”术语定义的产品。即: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

1.4化妆品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共分为一般液态类、膏霜乳液类、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蜡基类和其它类,这6个申证单元,其作用仅限于换(发)生产许可证。根据产品特性,将前四个申证单元,分为若干申证小类。

1.4.1 一般液态类:不需经乳化的液体类化妆品,分为4小类。

(1)护发清洁类;(2)护肤水类;(3)染烫发类;(4)啫喱类。

1.4.2 膏霜乳液类:需经乳化的膏、霜、脂、乳液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护肤清洁类;(2)发用类。

1.4.3 粉类:散粉、块状粉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散粉;(2)块状粉。

1.4.4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类:含有推进剂的气雾剂类化妆品和含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分为2小类。

(1)气雾剂类;(2)有机溶剂类;

1.4.5 蜡基类:以蜡为主基料的化妆品。

1.4.6 其他类:不能归属于以上五类的产品。

1.4.7 化妆品产品申证单元表。未在表中列出的产品,应根据上述规定归属于相应申证单元:有申证小类的,归属申证小类。

1.5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标注的产品内容,应填写申证单元名称和申证小类名称。其中:“其它单元”必须标注申证的具体产品名称。

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2.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3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化妆品审查部)设在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其指责为:起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负责对省(区、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宣贯;负责按比例抽查个省市对化妆品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结果。对弄虚作假、地方保护等问题严重者,报去昂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予以处理;汇总各省(区、市)对企业生产条件的生产结论和各检验单位对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将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的获证企业及编号填写证书,将生产许

可证证书寄送有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收集总结行业质量状况,定期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承担去昂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3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3.1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的法人名称、经营范围与所持营业执照一致,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企业申请的化妆品的生产。

3.2企业必须获得省级化妆品卫生许可证。

3.3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及已备案的企业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其备案的企业标准应严于或达到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4 企业必须油一支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计检验队伍。

3.5 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化妆品的标准和符合规定的技术文件、管理文件(包括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管理制度等)。

3.6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体系必须符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办法》(附件1)的规定。

4申请的受理

4.1 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

4.1.2 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1.3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2 企业申请受理程序

4.2.1企业应到其所在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

4.2.2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2.3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

4.2.4 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都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4.2.5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对于依法独立承担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但是其所有的分公司或生产厂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取证,其产品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4.2.6 对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企业,只受理有化妆品生产能力企业的换(发)证的申请,无生产能力的企业不能申请生产许可证。

5工厂生产条件审查

5.1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组,按《化妆品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对工厂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工厂生产条件进行抽查。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1.2 审查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

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担任;

5.1.4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4人;

5.2 现场审查

5.2.1 审查组长根据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布署,依据《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办法》编制现场审查计划,提前通知企业;

5.2.2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2天;

5.2.3 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办法》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

5.2.4 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应同时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的要求抽取样品并封样,同时填写封样单一式三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单位和企业各一份)。审查组应对抽封样工作的可靠性负责。

5.2.5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审查情况。对现场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审查组报告整改情况。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6篇

一、项目名称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

二、法律依据

(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受理范围

(一)新建、地址迁移或改建、扩建等化妆品生产企业。

(二)增加生产类别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五、申请资料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表》(下载打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拟生产类别和品种目录;

4.不同形态品种的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 5.生产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建筑设施等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场所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并标明人流、物流及有关图例)、生产设备配置图;

7.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厂商等); 8.管理文件目录(包括生产管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文件等);

9.试生产不同形态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书应含微生物、重金属等检验项目);

10.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体检信息一览表;

11.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企业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书;

13.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如果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口唇齿部和婴儿、儿童类产品,企业应提供三十万级洁净室(区)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是经省局认定的具有洁净室(区)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的合格检测报告);

15.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水质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16.对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撰写自查报告;

17.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现场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准备的文字资料;(各部分要分别装订成册,需现场查看或不适用的项目除外)18.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六、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一式七套(报省局1套,另6套资料企业留存现场检查用)。申报资料第17项可单独装订成册;

(二)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且各部分有明显的标志,并标明各项资 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装订成册,资料要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

(三)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 号字,行间距不小于25磅)左边距不小于3cm,页脚居中标示页码;

(四)申请资料中的证照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且申请人须在复印件 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复印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核查时验 证原件;

(五)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

七、许可程序

(一)受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审批。省局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资料审核,提出资料审核意见;资料审核合格,组织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意见。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查

不合格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送达。符合相关要求的,向申请人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在十日内送达。

八、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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