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2024-06-29

小说《目送》读书心得感悟(精选12篇)

小说《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第1篇

“所谓的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目送》中的一席话。看完整本书,我思绪万千,淡淡的心酸和无奈涌上心头。每逢春节,爸爸和叔叔们都会回来过年。我想,这应该是爷爷奶奶最期盼、最高兴的时候了吧,毕竟一年一次的大团圆早已让人望眼欲穿。当年过完,儿女们又要再次踏上各自的征途时,他们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一袋袋的东西,那些袋子红红绿绿的,甚至带些淡淡的泥土味或鱼腥味,但是却很轻易地就装满了一整个车厢,也填满了我们的心房……车子启动了,我透过车窗回望,两个步履蹒跚的老者跟着车子,一直笑着,露出了参差不齐且发黄的牙齿,两只干瘦的手弯曲着悬在半空中缓缓地摇着,嘴里喃喃着似乎在诉说些什么。但为什么在那温暖的笑容里我分明看见了点点泪光?那两个佝偻的身影越来越小,慢慢地消失了……很多时候啊,我们总是走在最前面,朝着前方大步迈。但如果这时候回回头,你会看见,在某个地方,有一个或是两个人,一直在注视着你,带着满满的不舍和期待,从我们到这人世,开始。

我也不禁想起自己,在家里,我总是低头玩手机或者玩电脑,不愿和她交流,她给我烧的青椒炒肉,我是多么不喜欢。偶然的一次,我看见她在厨房,仔细地将青椒一条一条地切开。夏日的厨房就像一个大蒸笼,豆大的汗珠不断地从她额头上冒出来,但她却依旧不慌不忙地切着,直到把青椒切得很细很细。下锅后就更痛苦了。浓浓的油烟,呛鼻的辣味,整个空气都油腻腻的,额上的汗珠不停地滴落下来。但她依然不厌其烦地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调味,最后再端上餐桌。那一次,我才明白她为我做的远远不止那一盘我认为极其普通、随意又不好吃的青椒炒肉,这一盘菜中,蕴含了一个母亲对孩子无微不至的疼爱。她每一个细腻的动作,都重重地敲打着我的心房,让我为以前只知嫌弃的自己感到羞愧。那一次我吃下了一整盘的青椒炒肉,她很高兴,也很诧异,欲言又止。我看着她,对她说:“很好吃,谢谢你。”

当我们渐渐长大,告别父母,踏上属于自己的道路,这路上的艰辛,沿途的风景,都要自己闯,自己看。父母,就站在这路的开端,目送着我们渐行渐远的背影——摔倒,爬起,前行……眼里是经历大半生风霜后的不舍与不忍。他们很清楚这条道路上的艰难与困苦,他们舍不得让自己的孩子独自承受,独自疗伤。但是啊,成长,总要义无反顾;伤痛,更不可避免;而梦想,定要执着追求。

《目送》这本书,让每个人都能产生共鸣,让每个人都心有所感。

“再多的遗憾都知不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的释怀与生命的和解。”让我们展开翅膀去飞翔吧,但不要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父母,他们一直都在。

小说《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第2篇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希腊最勇猛的将领阿基疏斯面对节节失利的危急局面,抛开与主帅的个人恩怨,奋勇作战,扭转了战局。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这两篇故事都是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因此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希腊民族历史。阿基疏斯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同时有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这些弱点往往会酿成大错。

《荷马史诗》叙事生动明确,语言流畅。书中的英雄人物热爱生活,给人一种向上的力量。

小说《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第3篇

小说围城读书个人心得感悟1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一句简单的法国谚语就说出了钱钟书想要表达的主题。

在高中的时候我就看过《围城》,可是当时也仅仅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情节就放下不看了。记得那个时候语文课本上有一段《边城》的选段,讲边城的时候教师说了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他说:“在2000年左右的一年,《边城》被评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围城》排行第二;而在亚洲,《围城》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边城》排行第二。”当时我一下子想到了这其中的简单原因——《围城》在国外的受欢迎程度要还是很值得肯定的!

有时候我觉得我不是很喜欢看钱钟书的文章,尤其不喜欢长时间看。因为总觉得看看的书异常地耗费脑力!就像《围城》,很多时候我得在他那巧妙的比喻中先停顿一下才能够继续前行。于是,断断续续地不明白花了多少时间才第二次把这本书给看完。

《围城》的爱好者应当不止是一类人吧!我觉得从青年到中年甚至老年都有其爱好的理由。青年嘛,正值恋爱的时节,正好有着看这书中曲折的感情故事的心态。中年人嘛,自我的家庭刚刚运营没有多么长的时间,有时候看看这书中的家庭中曲折逗人又有点合乎情理的故事还是很值得他们深思一下,反思一下自我的生活的。至于老年人嘛,老夫老妻们似乎最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就是这年轻一代的感情生活与家庭生活了,他们是资格最老的观众。

看书的时候有时候也能够看得我有点纠结。为什么纠结呢很简单,一个围城的故事似乎又让我觉得感情与婚姻是一个不好接触的区域。尽管,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以及国外那些童话传达给我们很多令人向往的感情故事,可是,这些完美的故事比起那种《围城》中的纠结故事来说的话又似乎是地税之余沧海了。有时候真害怕自我将来会成为那大海中悲催的一滴苦水。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而我,暂时站在城门口观看。

小说围城读书个人心得感悟2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小说围城读书个人心得感悟3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己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己制定计划,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己能力,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爱情。如此种种,给自己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己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助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己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知道,似乎一切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通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但是性格决定命运,他希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己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爱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爱情蓝图,追到爱情就希望为爱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曾经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后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责任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但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但是,毕竟校园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后能幸福生活在一起”,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爱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只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爱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希望自己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美好,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爱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爱情变成一种责任,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美好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爱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可以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后来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后,她放弃了那段爱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况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因此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小说围城读书个人心得感悟4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小说围城读书个人心得感悟5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文学名著小说学生读书心得感悟 第4篇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虽然很想走进每一座城市,探访属于她的五千年的风和雨,可是梦想虽美好,现实很残酷。很庆幸,看到了《城市影像》这本书。

说实话,这并不是一本介绍城市的旅游书,也不是一本翻开过去的历史书,更不是一本应有尽有的百科全书。她只介绍了中国的十个城市,而且是以不同人的视角讲述的,每一个人负责一个城市,讲述着自己对那个城市的认知和理解。

刘心武的抚摸北京,谈到了北京的胡同文化,也描述了现代北京的灯红酒绿。北京,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她有着肃穆的神情,也饱含年轻的热情。从老北京城的胡同文化到现代北京三里屯的酒吧文化;从天坛到世贸天街;从故宫到鸟巢水立方,这是一座将古典与时尚融合的别有韵味的城市。很期待有一天能够去到北京,感受这座“湖城”的别样情怀,哪怕只是单纯地去北漂。

张贤亮的流放银川,印象最深的就是文章的开头,“我是在《凤凰于飞》的歌声中从银川市北门进入银川市的。眼前是一座寂寞、荒凉、破落的古城,耳边却想起华丽而甜美的歌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终生难忘。”银川,对我而言是一座很陌生的城市,前前后后看了许多本关于城市的书,貌似都没有看到讲述关于银川这座城市的。不过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有一种冲动,很想去造访这座被很多人遗忘的城市。喜欢,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一座古城;好奇,不仅仅是因为我的茫然无知。而是因为那一首《凤凰于飞》,虽然没有听过,但光看歌名就足以然我对这座城市产生无尽的遐想。这是中国独一无二的“高原古城”,这是一座“出卖荒凉”的城市。

李杭育的柳风桂雨下的杭州,.讲述了杭州的男人和女人,讲述了杭州的时髦,讲述了杭州的西湖。杭州,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记住这座城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西湖,还有处于江南水乡的地理位置。杭州,一个柔情似水的城市。

本书中还有何立伟的长沙岁月,方方的行云流水的武汉,李宽定的见证贵阳,阿成的妖冶的迷宫哈尔滨,邓贤的乐土之帮成都,孙甘露的幻想上海,邓刚的漂泊大连。每一座城市都是一本书,看着外表,很想走进;看着内容,浮想联翩。

城市影像,印象城市。印象中的长沙是古城,也是现代城,著名的酒吧一条街,享誉全国的湖南卫视,还有岳麓山上的岳麓书院,天心阁下的白沙井,在这座生活了两年的城市,感觉陌生中掺杂着熟悉,熟悉中又满是陌生。

城市影像,印象城市。哈尔滨、成都、上海、大连,很想去探访的四座城市。哈尔滨,坐落在中国的北方,融合了欧式风格的建筑,很冷,却很有情调;成都,之所以向往,是因为选秀,更是因为偶像的力量,还有成都人的那份慵懒;上海,一直就很想去,一座时尚大都市,却仍残留着上世纪上海滩般的丰韵,外滩、浦东新区、东方明珠塔,还有巨鹿路87号,因为文学,所以好奇,因为时尚,所以迷恋;大连,有人曾跟我说大连的海景足以让人无法忘怀,或许是太喜欢海了吧,就很想看到最漂亮的海景。

小说《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第5篇

余华的名著《活着》,悠悠在飞机上就几乎一口气读完一半,很有一种欲罢不能的强烈感觉。可惜,飞机总不能始终在天上飞。当硕大的飞机在沉闷的发动机声音中,飞行了三个小时之后,最终还是按照计划安全地落地了。悠悠的心中却漂浮起一股莫明的惆怅

飞机落地后,正如悠悠所忧虑的,在日益繁忙的公务堆里,悠悠只能是忙里偷闲、陆陆续续地用了一周的业余时间,读完了剩下的另一半。

然而,读《活着》却是很是震撼人心的。

小说的主人公福贵可谓是完整地经历了人生的喜怒哀乐,也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对此,美国《时代》周刊XX年11月9日刊登的一段评论可谓切中要害: 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

是的,的确如此!

福贵出生于地方家庭,用福贵的话说: 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 家中有一百多亩良田,供给福贵一家享受着悠哉悠哉的富贵生活。徐家的祖宗从 养了一只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后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 就这样一步步地发起来了。到了福贵他爹手里,就把祖宗留下的二百亩良田,变成了一百亩,而福贵最终又把这一百亩全部输给了龙二。

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 ,就将从白手起家养鸡,鸡逐步变成牛的反应进行了一次还原。福贵从一名阔少爷变成了龙二的佃户。福贵想到死,但更想到了 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过日子了,我得养活我娘和凤霞 。于是,福贵向龙二租了五亩地,开始了他的贫民生活,

福贵的贫民生活充满坎坷,充斥悲哀!

他相继经历了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春生的太太过度献血而死、女儿凤霞难产而亡、女婿二喜因工去世、相伴一生的妻子家珍积劳成疾而去。人生中所能经历的痛苦无不在福贵的身上得到一一体验。然而,这些还不够。更为残忍的是,最后,福贵将从 鸡变成牛 的全部希望寄托在孙子苦根的身上。但是,即便这样,这个与他相依为命的孙子也没有留住,还是由于吃豆子因噎而死。

天灾人祸,让福贵受尽生离死别的痛苦与悲哀!

然而,与此同时,福贵还看到了,得到他的一百亩地,却在解放初期的镇压地主中被枪毙的龙二,和从共产党俘虏而成为共产党县长,又最终在中被迫害而亡的春生。

一个又一个看似意外的结局,终于让福贵看清了自己的人生。得出的结论是: 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不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这句话,是不是福贵的真心话,是福贵在经历了人生接连不断的大悲之后,彻底看清人生后的由衷感悟,还是被苦难人生重重压抑之下的由衷无奈!这,悠悠始终是不得而知,也许,就是作者余华自己也并不清晰。

小说《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第6篇

侦探小说也看过不少,但惟独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爱不释手,这是为何呢?

1。抓住人物的性格特点,进行细微地刻画。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尽管书上只有几幅插图,但透过他的描述,读者的脑海中立刻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你能够透过几个些小的细节决定出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善恶之分。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此刻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2。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读侦探小说冲得就是那精彩绝伦的推理。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两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先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决定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痛快!痛快!

3。英雄不孤。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一样。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能够透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记得书中以前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此刻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4。贴近读者,情节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再完美的人也有瑕疵,而大多数侦探小说家却不太注重对主人公缺点、陋习的刻画,使他们都变得太完美了,但福尔摩斯则不一样。在应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时,他会静脉注射吗啡、可卡因;他会不经允许在卧室里进行气味呛人的实验;他也会不在乎一旁的朋友,把整个屋予弄得烟雾缭绕……但或许就是因为他有些许缺点,才让本书更贴近读者吧!此外,《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的情节虽曲折离奇却切合实际,不像乱步的部分作品,多少带着一点科幻色彩。《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吸引我的决不止这些,因为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了解。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一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我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一样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目送读书感悟500字 第7篇

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玩具,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厉害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安德烈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时,我未免对他的做法感到气愤,但一想,那个人不就是我的将来吗?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小说《目送》读书心得感悟 第8篇

我从初中看《盗墓笔记》到今年已经第四年,够我把《盗墓笔记》这不算长的八本书翻个好几遍了。一开始被基友口中的瓶邪吸引,(没错我是腐女)后来渐渐被书中描写的场面,被书中的人物,被书中精彩的剧情深深吸引了。才会在后来追《藏海花》和《沙海》。也在心里期盼着可以从视觉上重新看《盗墓笔记》。可是当我知道剧中会出现两个原创人物时,对这部剧的期待瞬间少了一大半。像我这种原著粉想看的是原汁原味的《盗墓笔记》,而不是改变之后面目全非的东西!

我承认,喜欢盗墓笔记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瓶邪黑花。但,我是个腐女没错,但我首先是个原著粉!

原本我还想着,原创人物就原创人物吧,主角不崩就行。可是点开视频,光是开头就差点看哭。我看的还是《盗墓笔记》么?!吴邪什么时候去的德国?还留学保护文物?!为什么胖子和阿宁这么早就出来了?我相信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胖子第一次出场明明是在七星鲁王宫里,而且胖子以头顶铜罐的造型出场,根本没有在内蒙相救这一说。而阿宁,我一开始挺不赞同唐嫣演阿宁,但看了之后觉得没有那么糟糕,就是有点过于刻画冷面御姐feel。至于她出现在第一集,我就只能呵呵了这穿越的也够狠。(黄豆再见)

再说吴邪和那个原创人物High 少。首先吴邪的店没了,改为住在集装箱里。(那造型真的很像集装箱)其次店没了,王盟自然也没了,没了吴老板这个称呼,吴邪的破金杯也变成了奇瑞再来也没说吴邪的专业是什么,就突然能看出那是什么时候的字?快别逗!最后吴邪真的有那么高的道德准则?谁信啊!好想让编剧注意,这是《盗墓笔记》!不是《考古笔记》!来跟着我念:Dao(三声)Mu(三声)!保护文物什么的真是够了!

然后是三叔。三叔我个人没什么意见,但在我心里三叔就是个老狐狸,不会那么容易被吴邪威胁他如果真的不想带吴邪去下斗,自己提前走不就好了?而且,吴邪不开店,还去保护文物,那三叔为什么还要告诉他有龙脊背?让他拿去捐给国家?搞笑!这么明显的bug我也真是醉了。再说High少和陈丞澄想下斗,三叔不可能那么心软,毕竟下斗是那么危险的事,三叔定会自己心中有数,不可能带俩拖油瓶。就算立方陈也算他侄女,他也不会因为她哭几句就松口的!而且吐槽一下,吴邪家的门锁真得换了,那锁匠其实是裘德考的卧底吧!专门派来黑他的吧!

接着是俩原创人物。首先说明一下,因为是原著粉,所以一开始主观上就不喜欢这两个角色。High少到还好,勉强把他当王盟看,不能忍的是立方陈。硬加个角色进来有意思吗?真难为编剧能想出陈文锦的侄女这个人物!立方陈一出现,不得不说那吃相与二师兄有的一拼!而且,表现得太做作,好像是饿了三天才放出来一样,吃货属性不用这样刻意表现吧!并且,她一开始冒充吴邪女友让吴邪付账这一点我相当不喜欢。在三叔拒绝带她下斗时质问三叔的语气我也真是醉了,什么叫东西也是我帮你买的,三叔还缺那点钱?虽然三叔没有给吴邪钱,但那是他大侄子!而且三叔时主导人,他应该为整个团队考虑,而不是考虑她陈丞澄的个人感觉!

最后是张起灵。杨洋的颜值我无话可说,确实很高。可是那斜刘海遮右眼的杀马特造型是怎么回事?!高唱‘杀马特杀马特,洗剪吹洗剪吹洗剪吹‘么?!刚出场那会,只见悬崖边(真的好边!)突然出现一个人时真的吓尿了好嘛?!现出真身时才发现这是铁三角见面的节奏?!第二次出场时那造型我也是给造型师跪了。真的是一点都没有看过原著嘛?!小哥的蓝色连帽衫呢?杨洋那一身袍子是什么鬼?!那个头尖尖的巫师帽什么鬼?!食死徒穿越吗?!给你个标记你直接去cos食死徒好不好?!第三次出场的刘海我就不想讲了,非主流小哥我也是醉醉的。

平心而论吧,也就是我个人观点。

李易峰的小三爷没什么问题,也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只是演得吴邪有点太过于正义。(我知道这是编剧的责任)而且在面对小哥的时候眼神有点白。把盗笔邪的一点鲁莽演得比较好。

胖子的表现出乎我的意料,有那么点意思。在内蒙庙里的那一段虽然有点蠢但是有胖子的感觉。期待在斗里的表现。

三叔我个人没觉着有什么。就是气场不够,感觉镇不住场子。没有敢跟德国人对着干的老狐狸的感觉。希望再加油。

阿宁总体还好。就是有点刻意刻画御姐感全靠表情撑着,能在自然点就好了。

潘子还是可以的,只是脸上的刀疤有点毁,倒是显得潘子有点狠戾,忠厚感全套语言。

张起灵,嗯,除了造型都很好。(总共就说了三个字还有哪里可以不好的!)嗯,都很好,除了造型。

原创人物的话,因为没有原型但是不好评论。只是High少感觉都是在打酱油,吴邪说他会高科技,可是到了斗里,没有网络没有信号,有谁下斗带电脑带ipad?碰到粽子上去问‘切水果双人战玩不玩?‘粽子一爪子糊你熊脸哦!至于立方陈,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妈妈我渴了!

另,如果按照这个情节发展下去,目测盗墓笔记黄金铁三角要换人了。如果真的换成吴邪High少立方陈的话,那就是分分钟弃剧的节奏。

《目送》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第9篇

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将儿子第一次带入校园,作者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看着儿子对这个陌生的地方的些许畏惧,她只能默默站在门口,在众多的彩色书包中找出她的华安,然后以目光为儿子践行。一句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结束了对第一次送别的描述,却唤起了我脑海中似曾相识的画面。那时的我同样是被目送者,但是不同的是母亲早早就告诉了我小学的故事。当时我带着憧憬、期待以及对这素未谋面的小学的一丝畏惧,走进了那扇现在看起来是那么亲切的校门。我也曾无数次得回头,但是迎接我的是母亲的微笑。母亲早早就告诉我说,她会一直站在门口等我进教室的。所以那天,记忆中没有眼泪,有的是和小朋友愉快的相处,老师温柔的嘱咐

随着第一次送别的结束,时间也来到了华安16岁的时候,这次的送别场地变为了机场。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乎不见。同样是离别,同样是目送,不过这一次没有当年的无数次回头,就连最后消失前的一瞥也没有。不知是华安长大了还是他已习惯了离别,但知道的是作者心中充斥着无尽的失落。离别可怕吗?或许有人觉得习惯离别才可怕。身居寄宿制学校已久的我早就习惯了与母亲的离别,再加上当年的叛逆。每当我要走上校车再次与母亲离别时,都只是淡淡得留下一句再见然后就毫不犹疑地走上车。坐在窗边看着窗外发呆,却总能看到母亲依旧站在路边,她依旧笑着看着我,和当年一模一样的笑容。微笑消融了心中的冷漠而冷漠却融化成了愧疚,满满得被装入心中。

目送个人读书心得 第10篇

《目送》是被誉为华文世界最犀利的的一枝笔--台湾作家龙应台所著,是她“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和兄弟们”的书。全书由73篇随笔、散文组成,共分三辑,各辑之间有所区隔但亦不无交叉。书中写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其中对年迈的父母,龙应台像对孩子一样照顾和呵护,读之让我动容。她让两个孩子设法逗外公说话,寻找老人感兴趣的话题;她去医院探视父亲,推着他出来透气,为他清理失禁的屎尿;她在父亲将殁之前向喇嘛求助,以去除老人内心之中的恐惧;她与母亲和兄弟一道返乡,按照湘楚风俗安顿父亲的灵魂;她给曾经爱美的母亲染完指甲又染趾甲;她陪着失眠的母亲深夜去街头吃东西;她因为要离开而提前二十四小时开始耐心安慰失忆的母亲……虽然处处只是些庸常的碎屑,却时时闪耀着爱的光辉。

置于卷首的《目送》一文,据说是在港台和海外流传最广的一篇,也是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中叙写作为母亲的龙应台送儿子去上学,“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几条街”,直到“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那时的儿子一边往前走,一边不断地回头;待到华安十六岁赴美去做交换生,已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了,这次第如何教人不落寞?这个时候,龙应台是一个目送者。接着,她笔峰一转,回过头来想想她自己被目送的时候。那时她去外地求学,爸爸开了辆破车送她去,在离学校有点路的不起眼的地方就停下了,很抱歉地对她说怕他的破车丢了她的脸,那个时候,龙应台是个被目送的人。后来爸爸生了大病走了,龙应台又成了目送他上路的人。

读至此处,我禁不住掩卷沉思,我儿子成长的点滴也从模糊走向清晰。记得我第一次送他上幼儿园时,他胆怯地将身体藏在我的身后,双手紧紧地抱住我的大腿。我脚步每前挪一步,他的恐惧就增加一分……直至老师弯腰,将他从我身后强行抱进幼儿园教室时,他哭闹扭曲的身体,在入教室拐角将要在我视线消失的一瞬那,猛地回头,拚尽全力向我嘶喊着“妈妈,早点来接我”!及长,初上小学时,他总再三叮咛我,要我放学去接他;现在,他已小学五年级,再也不肯安静地坐在我的自行车后座上,而是选择,绞尽脑汁地从我手中抢走自行车,然后跨上去,呼啸着向学校奔去。留给我的,是他越行越远的背影,和我 “骑慢点,走人行道”的叮嘱声,在风中摇曳回响……我又想起了1993年,母亲送我去__财专报到的情景。其时父亲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卧床休养不能前行;母亲放心不下,非要亲自送我去财专报到。因为父亲的伤,母亲准备不足,没给初上大学的我添置新衣。进入财专校园时,看着周围的新生个个衣着光鲜,母亲竟深深自责起来。母亲坐汽车回家时,等车子发动后,她将身上仅有的100元钱从车窗里扔给我,叮嘱我熟悉环境后,到街上去买一两件新衣,然后就和那辆汽车一起,在我的视线里渐行渐远。底,母亲因突发脑溢血,我目送着她睁着眼做完CT后,再目送她闭着眼被送进重症监护室,然后在那飘着雪花的寒冬里,我再深深、深深地目送着她,安静地入土……

目送读书心得 第11篇

我的外公曾是军人,看到照片上的他,年轻时那飒爽的英姿,爽朗且坚定的笑容,以及强健的体魄,不禁对他产生几分敬佩之意。

晚年的他喜爱抽烟,因而有了一口黑黑的牙齿,但却丝毫不影响他笑起来的那一份亲和力。外公做菜水平一般,可当我看着他苍老的脸上露出丝丝专注的神情,目光紧紧盯着饭菜,霎时间觉得饭菜的味道已然不重要了,就算是烧焦了我也愿意入口,那是他的一番心意。当我夸奖他的饭菜味道好的时候,他会天真地大笑起来,露出黑黑的牙齿,满脸的皱纹愈发深邃,却未曾影响他的开心,仿佛是一个得到了老师夸奖的学生。

天色很快暗淡下来,尤其是冬天。外公要回家了。外公在门口依依不舍地与我分别,可脸上却挂着笑容。是幸福?是满足?还是留恋?在楼梯间那昏暗的灯光下,我忽然有些看不分明。

外公又瘦又小的背影在楼梯间缓缓地挪动着。他的腿曾经骨折过。未曾打扫的楼梯扶手显得肮脏而破旧,可他却不得不伸手紧紧抓住。一个阶梯要分成两步走,一步,一步,又一步……只有一层的楼梯,但外公走起来是显得那么艰难,仿佛要用尽用身的力气,这可是受过伤的腿啊!我不禁鼻子一酸,眼角微微有点湿润。刚准备上前去扶他,他却回过头来,发现我还站在门口。

“快回去吧!大冬天的可别着凉了!”他仍是笑着对我说。那你呢,你穿得也不多,还要在这夜晚的刺骨寒风中行走、等车。于是我下意识地回应到:“外公你坐出租车吧,公交车太慢了!”虽然我知道他是无论如何舍不得坐出租车的——年轻时候的他节省惯了吧。他已走到楼梯的尽头,听到我的话,依然笑着,朝我摆摆手。这次隔得远,可我却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是幸福而快乐的笑,也许这份笑容包含着欣慰,欣慰他的小外孙女懂事了,懂得心疼外公了。

本以为外公的体质一如从前那般硬朗,却未曾想岁月磨人,谁也躲不过时光流逝所带来的一切,更何况是一位年事已高的老人呢!目送着他的身影在夜色寒风中一瘸一拐,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拐角处……

《目送》作品读书心得 第12篇

这本书记叙了作者的“目送”,从那“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的安德烈,至从“今日怎样样”中被时光带走的父亲,营造了一个悲伤的结尾。此书中,有几处触动我的文字。

《四千三百年》呈现了一幕被战争的邪恶渗透的满目疮痍的场面,也不知多少人饱受摧残与煎熬。“在阿富汗,在巴勒斯坦,安哥拉,苏丹,缅甸……在这些忧伤的大地里,还埋着成千上万的地雷。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还生产着地雷……埋下一颗地雷,只需三至二十五美元;扫除一颗地雷,却要三百至一千美元。可是——地雷要怎样扫除?一个扫雷员,冒着被炸地粉身碎骨的危险,手里拿着一根测雷的金属棒,往前面的地面伸去。……要扫除阿富汗五分之一的地雷,需要的时间是四千三百年。”这触目惊心的数字也难以言尽中毒的大地带来的苦难。《阿拉伯芥》中,就连算术题都有关地雷。其实,中国也没有彻彻底底的消灭中毒的大地: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目睹了中国扫雷分队在树木丛生的交界处扫除各式各样的地雷,甚至偶尔会与毒蛇见面,咝咝的从面前爬过。

《目送》里也有许多趣味且发人深思的篇章。《常识》中的两个惊呼的大学生浑然不知嗑瓜子要从尖的那头;《黑帮》里猖狂残暴的那群“阿跛”与让人不禁笑出声的多条针对猴子的“注意事项”;《忧郁》中杜鹃患上的“春天忧郁症”;《母亲节》中安德烈将“我很无聊网”里的“吃鱼纠纷”影像作为母亲节礼物……

《目送》里更多是人生哲学。譬如《(不)相信》陈述了令人沉吟的“相信”与“不相信”的含义;譬如《两本存折》所解释的对待金钱与时间态度的不一样之处;譬如最终龙应台目送逝父产生的眷恋……

《目送》勾勒出了一个全面的时代。众多再平淡可是的事,龙应台有声有色的写出了真情实感。这本书深邃,忧伤,美丽。

《目送》作品读书心得4

《目送》是一本美丽,忧伤,深邃的书,里面收录了七十三篇散文,写了日常生活中的平淡之事、常人之情。儿子的离、母亲的老、父亲的逝、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脆弱、失落,犹豫和放手,坚强和通达……这些在龙应台的笔下都用最朴素的方式绽放出了最动人的诗意。也像作者所言“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书中一共写了六次“目送”,每次“目送”都是一次意味深长的离别。龙应台把这场离别安放在儿子背着书包远去的背影里,安放在母亲失忆后把“女儿”叫作“雨儿”的声音里,安放在父亲安眠的那个雨天中响起的楚歌里……而这些片段正是我们每个人情感共鸣的基石。那牵念的目光,连之后生命的起点和终点。生命在这一程又一程的目送里,成长、成熟、衰老乃至死亡,由此产生的阵痛也让我们和作者的心灵相近相通,因为这温馨的日常、感伤的离别和悲切的失去是龙应台的人生,同样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龙应台最终将对子女和父母的全部感情都凝结在“不必追”三个字上,这是最真实的无奈,也是最超然的领悟。

在《寂寞》一文中,龙应台说当她一个人寂坐时,常想到晚明张岱写的《湖心亭看雪》,“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于是,龙应台感悟到“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应对,素颜修行”。我想也许正是这种一个人的寂寞,使她开始了人生终极的思考,“面死而思”让她对生命的寂寞和短暂抱有一种“向死而生”的进取。

《山路》里有这样一句话,“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在我看来,这就是她给我们上的一次“人生大课”。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人在天地之间终究是无所凭依的孤独。你真能应对生老病死,就真的明白,在这世间,没有什么能够附着依托。”于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孤独应对,素颜修行”,要懂得珍惜当下,尊重生命。

如何尊重生命呢?这是普世的关于人的价值和尊严的思考。作为一个知识分子,龙应台也有悲悯天下的情怀。在《目送》中的第二部分留下了那些关切世界的文字。在《跌倒》中,作者记述了一名十五岁的学生在学校的厕所里,用一个塑料袋套在自我的头上自杀的事。对此,她伤痛地写道:“在我们整个成长的过程中,谁,教过我们怎样去应对痛苦、挫折、失败?”“我们拼命地学习如何成功冲刺一百米,可是没有人教过我们:你跌倒时,怎样跌得有尊严……你痛得无法忍受时,用什么样的表情去应对别人……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时,怎样收拾?”这样的文字怎能不让我们心灵震颤,掩卷沉思?

除了关注“人”的生命,龙应台的目光也关照到了那被变成测雷器的小草“阿拉伯芥”;她宽容地让浣熊一家在她的厨房里嬉戏;她为“狼来了”拍手称快……因为悲悯,她的文字中也就充满了对生命的尊重。书中也收录了她捕捉的各种风景和日常,这些照片不得不说也是她对人生的一种驻足凝视和对生命的关照尊重。

我为龙应台朴实细腻的文字而沉醉,我为龙应台“素养修行”的领悟而感慨,我为龙应台普世的人文关怀而感动。她的诗意的生命情怀,是广博的,也是丰厚的。

当我们逐渐长大,离开父母去求学去工作的时候,我们当然能深刻地体会“不必追”的坚决和苦涩;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父母不再有力气为我们遮风挡雨,最终要去应对困难的只能是自我。因为我们终究是在过自我的人生,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去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去闯。我们能做的仅有珍惜当下,尊重生命,像史铁生一样“好好活”,像海伦·凯勒一样勇敢坚强,像朱自清笔下的“春”一样明媚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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