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4-05-19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选9篇)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1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12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修订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商务部,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务院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依法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加快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取缔违法收费,督促限期整改违规收费并追缴所得。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监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全国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等法规制度,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展改革委、银监会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人民银行、国务院纠风办)

(四)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参加单位: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公安部、国资委、国务院纠风办)

(五)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牵头单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参加单位: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

(六)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问题。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规范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牵头单位:农业部,参加单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

(七)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促进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做好系统评议。全面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同时,开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坚决纠正违规举办活动行为。深化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工作,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行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严格考核,确保任务落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级纠风和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要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评价机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推进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要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2篇

中共龙桥乡委员会 龙桥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信访和群众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2012年我乡信访工作要以深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规范信访秩序、加大督查力度、解决合理诉求三个重点开展工作,及时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全乡政治稳定、发展大局。1 为龙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着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全力打造平安和谐龙桥。

二、目标任务

全年信访总量、集体访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来乡赴县信访批次和人次较上年有所减少;不出现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及时办理上级部门挂牌督办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一般信访问题的办结率达95%以上,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信访恶性事件发生,不断推动信访和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体乡村社干部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改变做信访工作是为信访部门服务的观念。充分利用黑板报、印发宣传单、标语、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让《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长效机制。乡领导干部逢场在龙桥乡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室接待,建好接访台账,限时给予解决合理诉求,及时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龙桥乡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采取党委领导和信访专职干部共同接待,乡党委书记夏存荣每月3号;乡长何红每月6号、9号;乡党委副书记徐旭每月13号、16号;人大副主席丁德珍每月19号;副乡长邓晓阳每月23号;副乡长兼武装部长肖显斌每月26号、29号。

三是首问责任制度。来信来访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问题的调查与处理,主动接待来访者,积极解决问题。同时在龙桥乡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信访首问责任岗,由值周领导在值班人员中轮流安排首问责任人,坚持周一至周五在信访首问责任岗接访。四是扎实推进乡机关干部下访活动。结合争先创优活动、机关效能建设,把干部下访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群众工作,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乡干部每周至少下访2次。要采取带案下访、座谈走访、入户家访和跟踪回访等方式,宣传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各村各单位坚持每月一排查,乡信访办坚持每月一挂牌,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要实行每天滚动排查,做到不留死角。重点排查“农村财务、项目实施”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调解责任制,落实好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三三调解制”确保信访调解成功率达100%。

六是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工作,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富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在灾后重建、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落实上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开展“五权”模式的跟踪指导工作,规 范乡村运行,拓展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积极开展乡村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严格实行首办责任制,严把群众来信受理、转送、交办、督办等环节,对群众来信要有信必阅、有阅必办、有办必果,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其他党委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和群众工作,信访专职干部谢川积极做好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各村、各单位至少每半月研究一次信访和群众工作,确保信访和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经费保障。乡党委、乡政府将从财政转移经费中列出部分资金用于信访和群众工作,进一步改善、完善信访办公条件,保障信访案调解、处置等各项开支。

(三)强化督查督办。乡纪委加大对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对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乡村干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强化问责考核。将信访和群众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因信访出现恶性事故,群体性上访影响严重的给予一票否决,对单位工作出现信访且影响严重的给予一票否决,对年终考核信访目标完成较好的村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引发恶性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追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3篇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刘永胜常务副理事长就我会今后五年工作做了很重要的讲话。秘书处将根据讲话的精神, 结合形势的发展和实际逐步加以落实。下面, 主要对2012年的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2012年工作的重要性和目标

2012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写在计划要点中了, 不再赘述, 主要把握好两点:

一是, 要按中国教育学会规范分支机构管理和活动的有关规定加强我会的管理和活动。我会所出台的文件及开展的活动 (包括各地) , 应当符合中国教育学会的规定。凡以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名义开展的活动, 都要上报中国教育学会批准方可实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学会的声誉, 防止不法分子的盗用。

其二, 是创建和谐一流学会的目标。这个目标第一届已基本实现了。第二届能否实现, 要看大家的努力。这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新增了一大批同志, 这就有个和第一届理事领导的相识、相知、融入、融合、融洽、同心同德、团结一致的过程。我们希望尽快缩小这个过程, 更好地实现我会的创建目标。

2012年是新一届理事会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奠基之年, 对我会的长远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因此, 大家要对2012年的工作予以特别关注, 特别重视, 特别用心用力, 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2年的工作计划要点和具体安排已经下发了, 我不一一详谈了, 为了便于记忆, 2012年工作我大体概括为“1234”行动。

这里, “1”指的是一个基础, 即打好思想、组织建设基础;

“2”指的是两个重点活动;

“3”指的是三项创新项目;

“4”指的是四件具体事情。

二、抓好一个基础, 形成规模适度、坚实有力的队伍

学术团体的队伍建设由于其性质决定比之社会其它单位难度大, 这就更凸显了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因此, 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要下功夫抓住抓好这一基础。

(一) 进一步加强理事会的建设

由于时间紧等诸多因素, 理事会的构成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我们要侧重抓好空白薄弱地区理事的推荐工作。

理事会建设的总目标将是:通过5年努力, 达到400人左右。目前已有281人。考虑到动态管理因素, 拟今年再推荐15~20人。通过各位理事、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和各地区负责人加以落实。

(二) 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的建设

目前, 我会的会员已近1500人,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5年努力达到4000人, 实现理事与会员之比1︰10, 考虑到动态管理因素, 每年要平均吸收400人, 这是一个很重的任务。这一任务的完成, 需要全体理事的共同努力。

理事的重要职责是积极向学会推荐会员, 总的要求是, 每一位理事任期内推荐5~8人。我们还要通过会议、活动以及教育行政、教育科研、教育培训等部门加以落实。

加强会员发展的同时更要重视管理, 我们正在修订加强会员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在中国教育学会换届后予以出台。

其中有三点有利会员发展工作。

一是, 今后我会发展的会员一律为中国教育学会会员, 级别提升了一个台阶, 但管理归我会。

二是, 凡校长会员, 其单位可为“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这就把校长的荣誉和学校荣誉绑在了一起, 易于发展。

三是, 今后只有会员、会员单位才能享受参与重要学术活动的资格。如北京、华东、西北会员较多的一个原因就是只有会员才能参加教学比赛和校长大会等重要学术活动。在这些有利规定的指导下, 会员的发展有可能提前实现目标。

(三) 加强各学术研究基地 (中心) 的建设

目前, 我会基本上建立起了覆盖全国的学术基地。但由于多种原因, 发展很不平衡。名副其实的是少数, 较好的是北京、山西, 其成员覆盖了全地区。目前多数地区理事、会员覆盖面较小。我们必须开动脑筋, 下力气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地区学术机构的发展目标是:逐步建立起以省市自治区为主的学术研究机构, 省以下可以建立地级市学术研究机构, 省以上, 可以几个省形成大地区协调组织。最终形成大地区一省一地级市这样层级的网络, 如此, 我们的影响力、执行力、引领力则会大大加强, 一流学会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四) 进一步加强秘书处的建设, 统筹组织协调各项、各地工作

换届后秘书处将移师北京师范大学, 借助北师大的广泛影响力和资源, 将极大提升我会的各项工作。北师大教育管理学院和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将在学术、人力、办公条件等方面为秘书处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

此外, 秘书处将充实人力, 充分发挥兼职副秘书长们的积极性, 更精心地策划组织协调学会各项、各地工作, 更好地为广大理事和会员服务。在此也希望大家进一步支持秘书处的工作, 使我们更有底气, 更有条件为会员们做好服务。

(五) 进一步抓好学术委员会的建设, 提升我会学术水平

学术委员会承担着我会科研指导、学术活动主题论证、学术研讨把关、引领的重要任务, 是学会学术品位、学术水平的保证者。

上届学术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还存在着工作不够主动, 作用不突出, 组织不健全等问题。此次学术委员会的构成增大了学术专家的比例, 吸引了一批近些年来脱颖而出的学者型校长, 为解决上述问题, 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学术委员会应尽快研究制定学术工作规划和计划, 同时不断吸收各专业的学术委员, 并可尝试建立专业委员会, 提高学术引领, 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三、抓好两个重点活动

一是换届大会, 已将顺利圆满完成。

二是校长大会, 已定于10月中旬在杭州召开。

主题、分论题、规模等已基本敲定。

此次会后, “五一”节前, 我会主要领导拟与中国教育学会领导一起赴杭州进行调研协商, 争取放假前下发预备通知。

中国小学校大会是小学界规格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会议。之前所召开的一、二届在中国小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三届小学校长大会是新一届理事会主承办的最重要会议, 我们应全力以赴做好应做工作, 为大会做出新的贡献。

各地区、各理事、会员, 要做的工作有三项。

一是宣传这次大会的意义、主题, 发动会员积极撰写参会论文。

二是按下发名额推荐参会人员。

三是做好分论坛发言准备工作。

四、抓好三项创新活动

人的生命靠运动, 学会的生命在活动, 活动的生命靠创新。

学会以往就是靠创新才打下了今天的基础。

今后的发展也要靠创新。

第一项是拟召开小学教育国际研究会。

其目的是通过中外专家同台研讨, 扩大我们的国际教育。拟通过李烈理事长的国际资源与影响力, 达成我会宿愿。

第二项是拟开展成长中名师培养 (暂定名) 活动。参照上届我会开展的“成长中教育家”培养计划, 经过一年或更长一些的时间, 通过国内高端多维培训, 国际高端多维培训, 师从教育教学知名专家的影子培训以及课题研究, 为会员校培养出一批名师。这一计划曾上报中国教育学会, 批复暂缓, 我们应争取上级的同意。

第三项是开展暑期校长骨干教师国学培训活动。实践证明, 名校长也好、名师也罢, 不仅要有专业领域的知识, 而且要有文化底蕴, 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为此, 我会申报并为上级批准了此项活动。

此项活动的一大亮点是借助香港中文大学的国学资源和经验, 为学员提供更宽广一些的国学视野。

五、抓好四件具体事情

一是进一步开展好我会“十二五”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和已申报课题与中国教育学会托管课题的管理工作。理事职责中有开展我会课题研究的要求。我们要求校长理事应申报一项我会科研课题, 这项工作应在五月底前完成。

二是各学术基地 (中心) 应开展一次地区学术活动。

三是修订好我会新一届理事会宣传画册, 更形象更好地宣传我会。

四是加强学会网站建设, 成为我会宣传的窗口和会员理事交流的平台。如经费允许, 还拟创办手机报, 更迅捷、方便地发布学会信息。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4篇

一、目标任务

2017—2020年,组织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分层分类参加国家级培训,带动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支持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创建一批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推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實施原则

中央引领,地方为主。中央突出示范引领,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带动地方有效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各省(区、市)根据国家要求,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计划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对接需求,重点支持。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扶贫重点产业等紧缺领域教师培训,倾斜支持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及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协同创新,注重实效。推动地方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职教集团)建立协同机制,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形成一批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和品牌专业,提升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完善竞争择优遴选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建立信息化管理和质量监测系统,强化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考评,切实提高计划的实施质量,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效益。

三、计划内容

(一)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

各省(区、市)遴选具备资质条件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大中型企业等,采取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线上线下等组织形式,分层分类开展教师示范培训。培训要模块化设置课程,将师德素养、工匠精神、“双创”教育、信息技术等列入培训必修内容,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开展训前诊断、训中测评、训后考核,加强教师的师德养成、专业知识更新、实践技能积累和教学能力提升。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及特色农业、种养业、民族传统工艺等扶贫产业领域教师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选派优秀教师校长到国(境)外进修,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方法手段和先进技术技能。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组织职业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教改课题或项目的专业带头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交替进行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培训,重点提升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能力、课程开发技术、教研科研能力,培养一批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种子”名师。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组织职业院校不同层次和基础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的专项培训,可分阶段。开设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教学实践与演练等专题模块,重点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双师”素质。

3.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组织职业院校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采取听课观摩、集体备课与案例研讨、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卓越校长专题研修。分别组织中职和高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的校长,采取集中面授、名校观摩、跟岗培训、专题研究等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新任校长、骨干校长、知名校长分层分类开展不少于2周的专题研修。围绕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学校治理、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重点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决策领导能力、依法办学和治校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精通现代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

(二)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

各省(区、市)遴选具备条件的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作为牵头单位,按照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不同阶段人才接续培养的要求,组织省域内学校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教师开展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打造一批定期研修、协同研究、常态合作的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各省(区、市)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协同提升的专业群,支持牵头学校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工作室或平台运行条件保障,支持主持人有效开展工作。

1.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遴选国家级(省级)中高职示范学校具有教学专长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主持建立“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牵头组织区域内学校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团队研修。重点开展理实一体课程开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科研交流与项目合作,协同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研究协作能力等,共同研究开发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

2.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遴选具备条件的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立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组织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采取集中面授、项目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区域内中高职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技术技能实训。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等。

3.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面向承担计划任务的单位、基地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者,采取集中面授、网络研修、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的培训组织实施能力专项研修,提升培訓者的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能力、核心技能创新与推广能力、工作室(平台)主持能力和绩效考核评估能力。

(三)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

各省(区、市)要联合行业组织,遴选、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兼职教师资源库,将实施教师企业实践和兼职教师聘用有效对接,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的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机制,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1.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企业实践。重点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各地要遴选具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有较强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的企业,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支持企业常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

2.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急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专业,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任教,兼职教师每人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各地要建立本地区对接产业、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开展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岗前培训,支持兼职教师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行业特点、人力资源成本等,具体确定兼职教师聘用人数和补贴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教育部制订计划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南,成立专家库,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组织开展督查评估。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升计划的实施成效。各省(区、市)要将计划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订本地区项目实施办法,按年度将规划方案报教育部审核,安排专门机构、专人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做好计划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承担单位要整合优质资源,制订对接需求的实施方案,落实条件、人员与经费保障,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做好项目总结和效果评估。

(二)加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支持教师培养培训资源匮乏省份与资源丰富省份联合组织实施计划,建立承担单位工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组建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建成一批教师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推进有条件的基地试点探索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学位教育课程衔接和学分互认,构建完备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三)严格经费管理。各省(区、市)要参照国家关于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使用管理中央补助经费,严格界定经费开支范围,控制培训费定额标准,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事项实行政府采购。实行经费审计和预决算制度,严禁将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其他资金缺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虚列、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专款专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5篇

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办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作用。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全年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工作力度,严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关于教育收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各级各类办学机构的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行风评议,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民主评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办学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形式,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严肃查处,经查实的违规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清退违规收费,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办学单位要结合治理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采取有效形式,对教育收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并支持社会和舆论监督,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直查快办,快速反馈,主动及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回应社会。

五、请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办学单位于2012年10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报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教育厅监察室),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将适时通报整改情况,并将继续针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联 系 人: 许力斌

电话:0931—8885518(传真)

电子邮箱:270042617@qq.com

附件: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

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甘肃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

办公室(代章)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6篇

杭州市财政局

文 件 杭农机 [2012]号

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农业(农机水利)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发局、财政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农发局、财政局: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操作、促进补贴政策到位,现就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以“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分级扶持、包干使用”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为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业产业结构、新增农机作业面积、在用农机存量结构、农民需求和政策实施绩效等因素,确定市级补贴资金控制指标。

二、补助对象为具有杭州地区常住户口的农林牧渔民(含农场职工)、在杭州所在区、县(市)承包经营50亩以上进行农业生产的 “新杭州人”、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村经济合作社和农场)。

三、补贴资金安排要优先保证用于粮油生产机械,优先保证用于“两区”内生产机械,优先保证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种粮)大户和村级集体 1

经济合作组织用于开展村统一服务的机械。申请条件相同时,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的农户。申请条件不易认定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四、补贴机具以粮油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为重点。为提高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凡购买粮食烘干机、油菜收获机械、水稻插秧机、水稻种子发芽器、育秧播种流水线、育秧中心用的地热加温系统,由市财政在中央和省补基础上给予定额追加补贴(累计补贴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购机价格的80%);对购买其他先进适用农业装备,具体补贴机型及金额详见《杭州市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但不同时享受省补贴。

五、凡列入市设施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施农业配套项目、“菜篮子”工程和农机化促进项目等由市级财政扶持项目内的农业机械装备,不再享受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六、凡本市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所有的拖拉机(包括手扶拖拉机、轮拉机、履带式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在本市农机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的,在省定经济补偿基础上,市财政再按手扶拖拉机500元/台,14.7KW以下其它类型拖拉机600元/台,14.7KW(含)以上其它类型拖拉机800元/台的标准给予追加补贴,以加大高耗能拖拉机更新淘汰工作力度。

七、列入农机化促进项目的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稻米深加工中心、粮食(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和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严格按照《杭州市农业机械化促进项目资金管

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给予10-15万元的财政补助,“联乡结村”帮扶项目给予20万元的财政补助。

八、对列入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的农机合作社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机械烘干服务的,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规模和服务质量给予一定额度的作业补贴。

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行申报审批和购买审核制。凡购买农业机械的业主要先向乡镇农业(农机)部门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涉企申报主体需纳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经市、县级农业(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凡是需要追加补贴的农业机械装备,实行计划控制,由市农业局根据各地机具存量与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不得突破。

十、加强对购置机械及其发票的审核。对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必须逐台登记,进行编号。要会同经销企业对销售的机具做好“喷字注记”(统一喷注2012市级财政补贴机具)工作。购机发票要填写规范,没有缺项和涂改,凡有缺项或涂改等不规范的发票,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十一、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凡经销列入市级重点补贴产品的经销商必须符合浙江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资格条件,并到各县农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农机经销企业和经销商必须严格规范操作,确保产品质量,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如有违法违纪操作和质量不好、售后服务跟不上而被投诉,将取消经营补贴产品资格。

十二、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各级农业(农机)、财政

部门要强化服务和规范意识,认真、细致、周密地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防止出现一机多补、少购多补、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发生。农机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十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各区、县(市)财政、农业(农机)部门应建立和落实责任制,科学计划并严格按资金核定指标组织实施。

十四、市级补助资金于7月和11月分两次下达。各地要及时做好补贴政策兑现工作。

附件:1.杭州市201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栏表。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7篇

中共县委宣传部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一二三四”主题理论

学习活动的安排意见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之年,也是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2年全县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建设工业强县、服务业大县、现代农业示范县、幸福和谐新临邑提供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办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强化“五学”(领学、导学、促学、助学、督学),大力开展“一二三四”主题理论学习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创新领导方法,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突出“一个重点”:各级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起来,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认真促学督学,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并组织开展学习。

强化“两个保障”:进一步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为学习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要选好书籍,准备好学习资料,为理论学习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把握“三个关键环节”:规范开展集中学习、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结合实际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努力提高学习质量。

落实“四项重点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重大决策;要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搞活学习形式,拓宽学习领域,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通俗化、普及化;通过学习,各单位要运用理论知识,结合自身实际4-

艺术等文献,进一步加强中华传统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形成良好的道德观、权力观和政绩观。认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当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新知识、新成果,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四、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严格要求,强化管理,确保学习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机制,狠抓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加强制度落实力度。领导干部在工作之余,要潜下心来,多读书,多吸收一些新知识,各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县委宣传部,以便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3、创新形式,改进方式。创新是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的必由之路。要立足实际,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各个方面探索创新,丰富学习抓手,打造学习新平台,使理论学习活动喜闻乐见、生动活泼、易于-5-

接受。要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五进”活动,不断扩大理论学习覆盖面。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8篇

2008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减负和强农惠农政策,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深入治理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探索构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新成效。但是,一些地方涉及农民负担的乱收费项目仍然存在,损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在这种形势下,更要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农民负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农民负担的构成已发生很大变化。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当前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应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重点监管以下四方面情况:一是明确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和所需劳务,是否转由农民或村集体承担;二是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其他费用,有无政策依据,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收取;三是向农民筹资筹劳,是否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议事程序和限额标准等规定;四是农民应得到的补贴补助和补偿,是否被截留、抵扣或挪用。在农民负担监管中,要把减轻农民负担与推进制度建设、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从源头上控制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二、积极探索,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各省(区、市)要根据中央的要求,抓紧完善本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议事形式,强化村民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省份,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积极扩大奖补试点范围;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择村级领导班子较强、群众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试点,逐步在全国形成一事一议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激励机制,健全国家扶持下的农村新型劳动积累制度。

三、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

针对农民反映的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治理。

(一)强化治理重点地区

将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纳入全国重点监控范围,实行综合治理。加强督促检查,对当年未达到治理目标的,继续实施监控,直到农民满意为止。各省(区、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典型县(市)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

(二)拓展治理重点领域

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各省(区、市)对向合作社收费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属于乱收费的项目坚决取消,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为合作社的正常起步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治理向村集体的各种摊派集资,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的经费缺口以各种名义向村集体转嫁或集资。

(三)深入治理重点项目

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和截留、抵扣、挪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明确治理重点、目标和措施,确保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四、标本兼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政权组织为目标,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健全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增强基层财力为目标,深入探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制度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推进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保障责任和范围,防止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减轻农业用水负担。

五、完善制度法规,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要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今年,重点完善“公示制”,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公示要增加支农惠农政策的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加快研究《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修订问题;各地也要加大农民负担监管的立法力度,将农民负担纳入依法监督管理的轨道。

六、落实领导责任,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坚持和完善减负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对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深入研究解决办法,严格审核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文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整体合力不减弱。二是完善减负工作考核制度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三是强化农民负担联合检查监督制度完善检查方式,扩大检查范围,实行检查与处理相结合,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减负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减负和惠农政策,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做到自觉守法、正确执法,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9篇

一、充分认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一)加强审计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把审计监督提升到与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8大监督的同等地位,同时作出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大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审计职业化等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的战略意图,增强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

(二)加强审计工作是建设“三个陕西”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中央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坚持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加强对中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尤其要在“促改革、促发展、促反腐”上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为 “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三)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阻扰审计。审计工作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对不配合、不接受审计,阻扰审计工作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审计机关依法处理,或提请本级政府或者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四)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接口,按照审计要求的数据格式提供电子数据;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网络连接、数据传输、工作环境等方面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联网审计。

(五)积极协助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需要调查、函证、问询、查阅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积极予以协助和支持,并对有关审计情况严格保密。完善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审计机关要跟踪审计移送事项的查处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告。

(六)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上报的重要审计情况、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审阅和研究,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部门考核、领导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七)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事业单位要落实内部审计职责,加强日常内部审计监督。审计机关通过内部审计自查、审计机关抽查方式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三、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作用

(八)加大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发挥审计促进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全省审计机关要持续组织实施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着力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加大跟踪审计力度,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反映,推动改进和完善。

(九)加强公共资金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从财政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全过程强化审计监督,促进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建设。要看护好财政资金和社会公益资金以及行业协会资金等公共资金,严防贪污、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资金安全。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持续开展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有效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加大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认真贯彻《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建立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平台,从投资项目建设程序、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质量以及项目投资效果等全过程开展审计监督,促进投资项目强化管理、提高效率、顺利实施。

(十)加强民生资金、“三农”资金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严防挤占挪用,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确保各项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促进资源、环保等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十一)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履职尽责。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职尽责情况,深化审计内容,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创新审计方法,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专项审计相结合,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高审计效能和效率。

(十二)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注意发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要着力反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妨害公平竞争等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十三)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揭示力度,维护全省经济安全。要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各级政府性债务、重点地区金融稳定等情况,注意发现和反映非法集资、违规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以及融资担保、金融租赁等业务环节的风险隐患,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十四)加大对经济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查处力度,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投融资环节、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注意发挥好审计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合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

(十五)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按照《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2〕124号)印发的规定和要求,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主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本单位网站等公开媒体向社会公告。

(十六)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全省各级政府每年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政府督查等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根据各级人大监督的需要,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部门,可直接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十七)严肃整改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政府分管领导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并将问责结果向社会公告。

五、提升审计能力建设

(十八)推动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方式的创新。加大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业务统一组织管理力度,从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工作报告、审计处理等业务环节积累统一管理经验。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强化系统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控制,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等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和重大案件线索向同级政府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大型企业集团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中可以通过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方式,解决审计力量和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涉及一些专业性强的工作,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

(十九)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建立审计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逐步推行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资格并行制度。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和后续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系统内审计人员的交流,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严把审计人员进口关,审计机关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经济、法律、管理等工作背景。招录审计人员应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专业性强的职位可实行聘任制。

(二十)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省级审计数据系统,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支持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计机关要积极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创新计算机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推进对各部门、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审计。

(二十一)保证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和经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配备合理的人员力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审计工作。按照科学核算、确保必需的原则,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

六、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全省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支持审计机关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政府监督检查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已有的检查结果等信息,避免重复检查,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全省各级政府要关心审计干部成长,重视审计干部的选拔任用,对优秀的审计干部,可以选拔充实到相关的经济管理部门或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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