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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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M】 费孝通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在全篇读书笔记的开头,简要地理清此本《乡土中国》所叙述的内容。全书共分14章,分别从不同的侧面对乡土社会这个客体展开了探究。在书中,费先生为我们勾画了一个中国的社会形态,而这种社会的形态被费先生称作“乡土社会”。全书先从对乡土社会的描述展开,主要提及社会格局(差序格局等章)、社会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男女有别、礼制秩序等章)、社会权威(长老统治等章)三个层面的问题,并简要提及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不得不说,在本书的写作中,费先生成功地将“乡土社会”这个要素融入到对于之上各个问题的讨论中。若简要地对之上所提及的问题加以贯通,则乡土社会承载着之上三个面向的内容,而这三个基本分析套路反过来依照着“乡土社会”的运行规则运转,三者与乡土社会的关系相辅相成。一者,三者皆以乡土社会为基本,三者的形成及运行皆以乡土社会为外力所约束。一者,乡土社会需要之上的三者为之提供约束机制,以保证在其治下的民众的行为符合乡土社会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在简要地对此本书逻辑的分析之后,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阐释。 “乡土社会”

总的来说,中国社会形态特征正如亨廷顿在其《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所提及的,“强调权威、秩序、等级制和集体高于个人的中国儒教传统。”1而中国在儒家传统及小农经济主导下的社会意识形态强调秩序和集体主义。儒家所谓的社会意识呈同心圆分布。圆心是己,扩展的等距同心圆是自己的社会联系及社会影响。梁启超认为其中的关键在同类意识,个人社会意识圈的扩张代表着同类意识圈的不断扩大。而同类意识是一个逐渐扩充的同类意识圈,人人倘若扩充至极量,则为儒家之理想社会形态2,即人人皆能以追求格物致知为自己人生的终极目标。不停地审查内心,故能够推及他人,故司法无讼,政治无为,人人皆可自治。而社会关系的亲疏在于离圆心的距离,愈靠近圆心,同类意识渐强,反之则渐弱。这种同心圆式的社会形态,能够使权威层级化。权威由内向外逐渐减弱,等级制应运而生。而这种同心圆式的社会形态相较于多圆心的社会形态具有稳定性,因此它的存在及维系需要权威及秩序,而这种秩序又是小农 12 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M】 【美】萨缪尔•亨廷顿 新华出版社 2008年第一版 第213页

先秦政治思想史【M】 梁启超 岳麓书社 2008年1月第一版 84页到85页

1 经济所需求的。农耕经济以其耕作的周期性及稳定性使其不可能像游牧经济或其他流动性的经济方式一样需要变迁。故其天然对权威(能为其提供生存策略的类型的权威)具有向心力,而正是这种对于权威的需求激发对秩序的维护。之上简要地就亨廷顿的观点引申对传统社会的形态和机理做了简要的分析。下对费先生的观点做一概述。

费先生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将传统社会称作乡土社会。乡土效应的产生赖于小农经济的存在。就传统社会而言,农业经济是乡土社会成型的沃土。按照费先生的观点,乡土社会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缺乏流动性。农业直接取材于土地,致使土地将人束缚,使其无法活动。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产生的„„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3因此,这种不迁移导致了人口分布的相对固定。加之生产工具和耕作方式的改进,这种固定性被长期的保留了下来,作为乡土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二)熟悉性。由于乡土社会是缺乏流动性的,故在此之上集聚而形成的群落亦缺乏联系。由于自己自足的经济形式,群落与群落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因此各自形成内部具有集聚性,而外部则具有排斥性的群体。在这个内聚性群体的内部,朝夕的相处使其内部的成员在身份上(宗族关系、邻里关系等等)得以最大可能的联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熟悉的社会。社会内部的成员皆相互熟悉,故不存在法律的发生的条件。而约束其行为的并不仅体现了儒学主导的社会观,更多的是其内部由于世代积淀和众人之间的相互磨合产生的俗约。这种俗约可简要地概括为儒学的生活化,但这种俗约并不背反儒学的基本精神。在儒学的基本人伦基础之上夹杂着当地特色,形成特有的约定方式。

这种熟悉的社会,是不需要的文字的。费先生在“论文字下乡”及“再论文字下乡”两部分中对此进行了阐述。费先生认为“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所有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群体愈大,包括的人所有的经验愈复杂,发生语言的一层共同基础也就必然愈有限,于是语言也愈趋简单化。”4文字产生于多元且异质的社会。这样社会中的人不存在较为亲密的联系,即熟悉。故异质的群体或个体之间 34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3页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15页

2 将会形成取得双方或多方的默许的符号,而每个群体将自己内部的沟通形式与这种形式做一转换和桥接,确保其与其他群体或个人交换信息的顺畅。这种符号经过确定之后,就成了文字的雏形。按之上的逻辑,文字的产生并推广反映了以文字作为联结社会异质化群体,并使同意权力的进一步得到推行的理路。而文字这种带有契约化5意味的语言在较为同质化的群体成员之间所能发挥的作用可较小。成员之间表意的方式,即语言,在历史积淀中得以在群体之间流动并保存其形式。“特殊语言”6的存在更是这一特征的表现。因此,乡土社会是缺乏文字的,而这种缺乏并不限于智力因素,而在于其对于乡土社会本身并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在城市化进程快速行进的今天,城市对于乡村在文化上的歧视十分严重。而农村所谓的“愚”是基于较为落后的农业经济同较为先进的商品经济的比较而言。绝非是农民与城市居民本性之间的差异。这点是需要当代人审慎思考的;

(三) 延展性。乡土社会的存续,需要对其原有的规模进行延展。延展的路径以土地为基础,以血缘及生存策略的需要作为动力。关于延展的原因,费先生提到:“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内向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率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7简要地说来,乡土社会的延展沿着这种路径。家庭由于自然繁殖逐渐地扩大其的人口数量,使其不得不向土地寻求更多的报酬,迫使其改变生产技术或向内进行精耕。然而,当整个家族的需求超过其拥有土地的产出的时候,对生存策略的需求迫使家族寻求平衡的方法,此时就不得不向外延伸,家族的分离进程加快。由于血缘的约束,绝非是自然条件的恶劣及大灾难的盛行,家族的地域分离距离应当保持在较小的水平,以便于家族内部联系。此时乡土社会就会呈现延展性的特征。这种以土地为基础的迁移显然是缓慢的。从宏观上看,乡土社会依旧呈现出相对的稳定性,这也符合土地本身的特性;

(四)特殊的社会结构。费先生将这种特殊的社会结构称作差序格局。费先生用一个比方将传统社会与西方治下的社会进行了对比。费先生将西方社会制度 5 按之上的逻辑,文字的产生于多元异质化的群体或个人相互联系的需要。而将这种文字定性并推广的过程本身就存在妥协与协调。而这就带有同意性权力的行使,从而带有契约之精神。 6 “特殊语言”不过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 通俗地讲,就是所谓的“行话”。“行话”只有行家才能懂。即同类意识圈靠近圆心的部分人才能明白。这种“行话”代替了文字的功用,因此文字在此时是不必要存在的。 7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89页

3 称作“法理社会”8,将之比喻为“捆柴一般,每一个个人通过某种制度被结合在了一起,形成整体。在社会中,这些单位就是团体。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之间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一清二楚。”9而传统社会则是“礼俗社会”10,如同“将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11之前提到,这种同心圆式的社会结构容易产生秩序、中央权威、等级制。我认为,这也就从社会构成的方面解释了我国为何在历史沿革中形成的是中央集权专制制度,而非民主制的原因。西方社会的契约精神广泛存在,形成的国家必定是一些群体与另一些群体订立契约的结果。而契约往往带来的是妥协,而非绝对胁迫,故西洋社会呈现出多元博弈的结构。其的稳定,在于多方力量博弈的均势,绝非仅仅是契约的功效。而在传统社会结构中,社会稳定与否的关键在于中心力量的强弱,并非是某些群体的博弈。中心力量愈强盛,社会管控能力和社会资源提取能力就愈强,同时,能够稳定管控的范围就愈大。中心力量的贫弱,对社会管控的能力下降,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乡土权威

之上提到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为同心圆形状(差序格局)。社会权威的形式亦是如此。乡土权威具有层级,以自我为圆心,向外推及。中心力量拥有愈大社会权威,以其为心的同心圆波及的范围就愈大。乡土治理的基本单位是人。治理依照治理权威的社会身份或其力量的大小对乡土社会进行管理。这种呈同心圆形态的权威模式,绝非相互分离,而是呈层级镶嵌,相互包含的关系。举例来说,乡土社会的一个高级仕绅,其的身份可能是家长、族长或更大治理单位的代表。其在履行其个人社会治理职责之时应当处理以下几个关系,自身、家庭、宗族、更大治理单位的问题。几者沿着同心圆依次扩大,而这个高级仕绅绝非能将这几者割裂,只得沿着由小渐大,或由大渐小的路径进行治理。而这也符合儒家社会与个人相统一的路径,即“修齐治平”。一者以前者为基础进行延伸,互相嵌套,并非将其分割。

在乡土社会中,社会权威主要存在三个层面,即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简要地将,横暴权力存在于行政权威中。同意权力广泛存在于个人之间、 89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6页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27页 10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6页 11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28页

4 群体之间,其动力是由于社会的进步,促使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交流广泛加强。“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愈复杂,这权力也愈扩大。”12长老权力存在于宗族之上,由血缘作为维系的纽带。费先生在长老统治一章中将其定性为:“文化性的„„区别于政治性的强制„„着重教化性的权力。”13长老权力的区别于横暴权威的强制力,更类似与在文化层面上的同意权力与横暴权力的中和。教化的推行需要横暴权力,然而教化的运行则需要同意权力。在之上的长老权力就有横暴及同意两种,但推行教化的横暴权力的来源绝非是政治性的,而是属于道德范畴的。长老在一定的空间内行使区别于政治权力的教化性权力,在同意权力的基础上对人不和于“礼”(俗约)的行为进行约束甚至惩罚,这就是长老权力的实质。 乡土治理

乡土社会秩序的确立及运转需要稳固且持久的社会治理机制。乡土社会的礼俗性质决定乡土社会的治理机制显然倾向于礼制,而其所要达到的目标即:“无讼乃至于无治”14运用道德的力量,达到对人行为的约束。这种无治的观点类似于道家的无为思想,却不可将之类比。我认为,儒道两家在此问题上所追求的目标,即在最终理想的层面具有相似性,但两家所实现这一最终理想的方式却截然不同。道家坚持自然而然,应尽量减少对民众的束缚,以归原其本性,使其在本性条件下与其他个体达到某种平衡。在这种自然平衡下,任何第三方的干涉都会被视作打破这种平衡的推手。因此道家反对一切意义上的干涉,并将此状态视作无为的理想状态。而儒家坚持自我修身、自我约束,将整个大的社会治理划归到个人每日的自我省察当中,通过自我省察,寻求人自身、人与人之间的平衡。在儒家理想社会中,个人能够完成自我治理,因此并不需要其它的治理策略存在,久而久之,以至于无为。由此看来,两者仅是治理目标相似,治理基础和过程有诸多不同。而书中关于乡土治理的权威分布并未作更为详细的介绍,故在此不多加以赘述。

1213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75页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人民出版社 2008年10月第一版 第82页、83页 14 这是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论及的两章的题目,目的是想说明乡土社会治下的理想社会秩序。这种无治是符合传统儒家所强调并追求的最优社会秩序的精神,即社会之民众能通过省察自身方式完成自我审诉,并不需要第三方力量进行协调,因此此时的社会就处于无治的状态。

5 乡土社会的瓦解

乡土社会作为中国传统的社会形式,在中国近代历史上,面临着诸多挑战,甚至在一定时期面临着解体的风险。这种挑战来自外部力量的渗透和自身内部的腐化。而建成现代法理型社会需要打破乡土社会的专断,对其的社会结构进行重组。显然这种重组若处理不好极容易使乡土社会瓦解,产生社会价值符号混乱的现象。如果我们将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作为条件添加进去并加以整理,并结合历史上记载的诸多直接导致社会面临解体危机的事件,就会发现乡土社会的动荡是有共同规律的。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宗族结构、地方自治机构皆为同心圆,而其的关键在于圆心部分。

正如古言所语擒贼先擒王,圆心力量的强弱直接决定同心圆的半径大小。乡土社会的稳定,依赖于之上所提及的社会治理中心(中央、宗族首领、仕绅等)所发挥的作用。倘若我们凭借外力削弱中央或其借助中央自身的腐败成功地将中央的权威去除,那么我们就成功的破坏了这个社会结构。历史的王朝在更迭的时候,中央的权威一旦下降,地方的势力就会起势并威胁中央,从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倘若中央权威极盛,采取强力由上到下延伸其行政管控能力,必将严重削弱宗族首领及仕绅的中心权威,也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以其为中心的社会能力。若我们将之推向极端,在这种情况下,乡土社会在结构上面临崩溃的境地,而社会治理能力也将降至最低值。之上提到的,是我设想的乡土社会崩溃在社会结构方面的表现。

第二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读《乡土中国》有感 2010-09-20 12:32

《乡土中国》是我国著名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写的一本并不长但非常经典的著作,时至今天它对我们研究认识解决农村问题仍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在乡土本色部分,作者认为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粘在,附着在土地上的,以土地为生的,半身插在土里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流动率小,变动性差,生于斯死于斯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世代定于一地,终老其乡的相对稳定的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群。聚乡而居是乡土社会的一大特色。在其里面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孤独与隔膜的,因为小农经济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并不强。而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办法就是遵循传统延续习下来的礼俗的规矩,只求相互心安,没有必要用法律来维持。但我有一个问题,熟人社会和人际关系的孤独和隔膜很矛盾,为什么现实会选择这种格局?

在文字下乡部分,作者认为语言和文字作为情感表达的方式,对于有固定地域,靠声音就能辨别对方的很熟悉的里村落的农民来说,有其自身的缺陷和局限性,乡下人并不愚,通过文字下乡我们不一定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的问题是知识的普及对农民们的作用却很明显啊?

在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部分,作者认为乡村社会是一个以自己为中心,周围划出一层层圈子,范围的大小也依着中心(自己)的势力厚薄而定。越有势力的人范围越大,势力较小的范围就小。就像一个石子激起的层层波纹一样。这种差序格局具有很强的伸缩能力,可大可小。最小可微缩到自己。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靠攀关系、讲交情来发展。而不像西洋社会,犹如一捆一捆扎起来的柴一样的团体格局,地位平等,靠权力来维护。而维护交情必须靠的以仁为核心的孝悌忠信等传统道德,其核心在克己复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不同于西洋社会的至上的民族国家意识。这是这本书中精彩的部分。

在家族,男女有别部分,作者认为由于乡村聚乡而居,中国的乡土社会基本社群可概括为小家族。这种家族不仅包括生育功能,还有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功能,是一个单系亲属所组成的差序格局社群,是一种绵延性事业组织。其主轴是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它求效率,于是就得讲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这种格局导致变态的性取向,导致了夫妻之间感情的相对淡漠。两性之间相对矜持和保留。不像西洋那样开放。而感情是内脏的变化。这变化形成了动作的趋势,造成紧张状态,发动行为的力量。感情的变化容易破坏固有的关系,不容易维持社会稳定。这种感情的淡漠恰巧符合了维持稳定的需要。稳定社会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而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甚至达到自动的程度。而这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好恶相投,连臭味都一般。而夫妻之间由于生理上的分化而结合,结合基于异,而要去增进了解,趋同是困难的,阻碍重重的,需要在不断创造中求统一。而这求统一永远不会完成,只是一个过程。缺乏两性间的求同的努力,也减少了一个不在实利上打算的刺激。中国乡土社会中那种实用的精神安下了现世的色彩。

在礼治秩序、无讼一部分,作者认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不想法治人治那样靠国家权力指定的法律来维持。他是靠传统文化来维护,所以言必称三代,好古。无论礼治还是法治,都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礼治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对生活中的问题为前提。而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中,传统的效力无法保证。这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色。所以在乡村社会可以出现"无讼"的局面,靠传统规则延续下来的礼治使人们服膺。靠调解这样一个教育过程使人们心服口服。而法治的出现并不像礼治一样以教化为目的,只是一种权力的规范。而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强烈的副作用。例如有人由于妻子偷了汉子打伤了奸夫,奸夫无证据,而汉子有罪。这严重危害了正直的伦理道德。

在无为而治,长老政治一部分,作者认为权力分趋向解决冲突的横向暴力权力和趋向促进合作的契约同意权力。而权力是具有引诱力的,因为其有经济利益,无论是直接利益还是荣誉高薪等间接利益。而乡土社会这种利益时很少很小的,微乎其微。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完全可以无为而治。有人说中国没有政治民主但有社会民主,它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又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长幼有序是中国亲属制度最基本的原则,由于时代相袭延续,人们的生活主要靠传统经验,而长者却赋予经验,所以他自然附着着教化的权力。但是由于文化的不稳定,教化的作用逐渐在萎缩。能依赖的只是个别情境的原则,而其并不一定为长者所独占。长有也成为没有意义的比较。

在血缘地缘一部分,作者认为血缘靠生物的新陈代谢,生育,来维持社会的稳定。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血缘关系,拖欠的人情避免了冲突和竞争,而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法律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是冷静的考虑,是理智,不是感情,而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这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乡土社会需要解决这一难题。

在名实的分离一部分,作者认为社会变迁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而乡土社会社会结构稳定。而只有领导阶层(长老)能追上社会变迁的速率,才能避免大的波动。如果加速的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挟天子以令诸候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而这种领导阶层,恰是一种时势权力,而他要实现从欲望到需要的转变,必须自觉,必须性善,必须有计划去实现功能。功能是从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功能并不一定是行为者所自觉的,而是分析的结果,是营养而不是味觉。这是理性靠已知道的目的手段的关系去实现计划的时代。是科学性的。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计划。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而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他们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后几部分对于解决农村问题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名句摘录: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 ;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中国:从己推人——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 [差序格局] ; 西方:群体的概念清晰,在相应团体内应承担相应责任;“兼善” “等同”[团体格局]

西方人有明确的公务意识,中国人只有纲常伦理,道德规范约束 ;中国“家庭”的概念是无限扩展的,父子是主轴,西洋则反,以夫妻为主轴

第三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11—2005.4),出生于江苏吴江。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第

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他从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代表作品有:《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主要译文有《文化论》、《人文类型》。费孝通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的指导下完成题为《江村经济》的博士论文,该书成为欧洲一些学院人类学学生的必读参考书,费孝通也因此在1981年获得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的人类学界的最高奖—赫胥黎奖。他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写作背景

此书出版于1947年,当时作者任西南联大教授,主讲“乡村社会学”。费孝通在大学讲课时,并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是利用和青年学生们接触的机会,探索一些他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他借“乡村社会学”这个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探索一点儿就讲一点儿,当时的他不仅仅满足于向学生们传递已有的知识,而是大胆尝试与学生们进行探讨崭新的理念,教学相长。这本书不过“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而此书收集的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随讲随写,随写随寄,随寄随发”,而写成分期十四篇文章。

内容概述

一、 乡土本色

1、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时变态。

2、中国农村聚村而居的原因有四点:

①每家所耕的面积小,小农经营,住宅和农场距离不远; ②需要水利,产生合作,居住较为集中; ③为了安全,便于保卫;

④土地平等继承原则,兄弟分别继承祖上遗业,人口集中,形成村落;

3、乡村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一种对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二、 文字下乡

—从空间的角度说明乡土社会没有文字的需要。

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 再论文字下乡

—从时间的角度说明乡土社会没有文字的需要。

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四、 差序格局

1、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2、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网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

3、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是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在“团体”组合并不坚强的中国乡土社会中并不容易具体地指出一个笼罩性的道德观念来。“仁”这个观念知识逻辑上的总和,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

六、家族

家族这概念在人类学上有明确的界说: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自是指它的结构,生育是指它的功能。

七、男女有别

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龄的集团中。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所引起的结果。

八、礼治秩序

1、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

2、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靠的是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九、无讼

1、在乡土社会,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

2、在中国,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法律条文与法庭,而是先要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有一番改革。

十、无为而治

两种基本的政治权利形式:一是横暴权力,采取阶级压迫的方式;二是同意权利,基于社会分工而产生的社会契约的统治形式。

十一、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但在这两者之间还有教化权力(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统称为长老统治。

十二、血缘与地缘

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十三、名实的分离

乡土社会存在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在社会转型期,产生了“文化英雄”,他提出办法,有能力组织新的经验,能获取别人的信任。

十四、从欲望到现实

乡土社会的人依靠欲望去行事,而现代社会,发生“需要”,因而有“计划”。

自己的感想

阅读此书的过程中,我对一些问题产生了思考。下面就这些问题展开我的讨论。

1.乡下居民不识字、没受过正规教育就代表他们愚笨,没文化吗?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的,认为没受过教育、不识字的人就是愚笨的,是没有文化的。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可以就两方面讨论:

①村民不识字并不代表他们愚笨

“愚”是智力不足或存在缺陷,而识字不识字并不能作为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学习机会,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

乡村生活里,人们在处理许多问题时,都可以凭借以往的经验,而不需要文字作为媒介寻求外界的帮助。因而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不及城市居民,但这并不意味这乡下居民更笨。因为只有出现了现实需求,人类才会产生学习的动力。城市居民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变化,不得不利用汉字这一媒介获取信息,学习知识,谋求生存。相反,在日常农作物的认知方面,因城市经济的发展,使得各类商品都可以通过购买获得,并不需要亲历亲为,这就造成了城里人对很多为乡下人所熟悉的农作物竟是一无所知的。

②不识字、没受过教育并不代表没文化

文化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不容置疑的是,普通劳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体。各色各样的商品在加工、生产的过程中一定是经过工人之手;全国各地的古建筑遗址,也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所以,文化并不能通过外在的硬性标准来衡量,它更多的体现在人们的行为处事、与人相处中。

2.无讼的社会真的就和谐稳定,百姓都安居乐业了吗?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诉”,大家都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于是,人们遇到什么问题都力求息事宁人。但这并不意味着百姓过得踏实安稳,相反,会带来更多的弊端。

① 官府的办事能力下降,甚至养成了厌恶升堂判案的心理。在旧小说里,我们常见的听讼,亦称折狱的程序是:把“犯人”拖上堂,先各打若干大板,然后一方面大呼冤枉。父母官用了他“看相”式的眼光,分出那个“獐头鼠目”,必非好人,重加苛责,逼出供状,结果好恶分辨,冤也伸了,大呼青天。这种程度在现代眼光中,会感觉到没有什么道理;但在乡土社会中,这确实是公认正当的。否则为什么这类记载,《包公案》、《施公案》等能成了畅销书呢?

② 官官相护,老百姓无处伸冤。最著名的莫过于梁山起义,宋江等人因得罪奸臣无辜获罪,但苦于无处辩白,只得揭竿而起,反上山去,而他们最终的结果却依旧是死得所剩无几。

3、为什么技术越来越高端,而人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却持续下降? 当今社会已经步入了信息化高速发展的21世纪,电子科技不断发展。随着智能机,计算机的迅速普及,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可谓五花八门。可是,人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在电子智能科技普及环境下成长的90、00后青年处理问题的能力急剧下降。如课题论文是复制、粘贴的,出行旅游必备百度地图,甚至相亲交友都得借助微信摇一摇。无可非议,电子信息技术带给人们很多方便,但与此同时,似乎有一双无形的手,剥夺了人们原有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人们不再依靠自己的思维进行创作或学术研究;不再利用方位实路;不再通过社交活动结交好友。一切的一切,都可以通过一个虚拟的空间完成。团队协作能力只有在游戏竞技中勉强被记起;敲打键盘代替了笔纸的摩擦。究竟是科技为人们所利用,还是人们为科技所束缚?

第四篇:乡土中国 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介绍中国乡村社会特性的一本著作,本是费老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本书所讲内容,被费老大胆朴素的带到课堂上,虽然当时没有受到强烈反响,但在我看来,“还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而且即使在今天它具有现实的意义,我们现在读它都不会过时,尤其是学法律和社会学的人更应该读这本书,更应对费老先生关于法制和道德约束的阐述做一些深入的思考。

作者简历:费孝通,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4岁起在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接受正规教育。就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其所著的《江村经济》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的一个里程碑。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87)、《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论文多篇。1980年3月,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他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11月,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向他颁发了该年度赫胥黎奖章。

本书共分为14个部分:

1、乡土本色,

2、文字下乡,

3、再论文字下乡,

4、差序格局,

5、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

6、家族,

7、男女有别,

8、礼治秩序,

9、无讼,

10、无为政治,

11、长老统治,

12、血缘和地缘,

13、名实的分离,

14、从欲望到需要 再论文字下乡

值得思考的语句:

概念必然是用词来表现的,于是我们靠着词,使我们从特殊走上普遍,在个别情景中搭下了桥梁;又使我们从当前走到今后,在片刻情景中搭下了桥梁。(p.23)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p.24)

指头上的结是文字的原始方式,目的就是用外在的象征,利用联想作用,帮助人的记忆。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记忆力不够时,方需要这些外在的象征。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词,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p.28)

在这种(乡土)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p.30)

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迂和病更普遍得多。(p.32)

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困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以亲属关系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的网络来说,是个别的。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p.32—p.36)

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的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p.37)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我所谓的“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在团体格局中里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架子,每个人结上这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p.44) 孔子的困难是在“团体”组合并不坚强的中国乡土社会中并不容易具体地指出一个笼罩性的道德观念来。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团体的道德要素。……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孟子最反对的就是那一套。他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墨家的“爱无等差”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所以孟子要骂他无父无君了。(p50—p53)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我们的家既是个棉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p.59—p.60) 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沉论》里曾说夕阳曾有两种文化模式,一种他称作亚普罗式的,一种他称作浮士德式的。亚普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人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p.64—p65)

儒家不谈鬼,“祭神如神在”,可以说对于切身生活之外都漠然没有兴趣。一般人民更会把天国现世化;并不想把理想去改变现实,天国实现在这世界上,而把现实作为理想的底稿,把现世推进天国。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那就是改变自己去适合外在的秩序。(p69—p70) 读后感: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受益匪浅。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 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南京仙林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第五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我有幸拜读了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的学术大师——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大师一生著述浩繁,但他的作品《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是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必读之书。但是,这本小册子和他所写的《江村经济》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我在拜读期间不敢说是研究,只能谦逊地说是入门。虽然是入门,但是费孝通大师这十四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看到费孝通先生书上写的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说到:“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可以看出,费先生是一个重视开发有意义课题的老师,我想这样的课一定很有趣。这跟他强调实地调查的研究方法相符,一样的不那么刻板,这就是《乡土中国》这本书之所以如此贴近生活,生动有趣的重要原因吧。

在其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我了解了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城市人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因此他还举了他母亲在他初次出国时给了一包灶土用来“治疗”水土不服和思乡之苦的例子。这让我很快地回忆起到大学之前,奶奶在庙里取香炉里的香灰给我,保佑我出门在外一切安全。多么通俗易懂的例子啊,让我很快理解到“土”与中国社会基层的密切联系。难怪中国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就是为什么当年舅舅的遗体非得被运回故里的原因。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在解释中国的差序格局时,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网络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

费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差序格局。

在“男女有别”的一篇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讲到“无讼”这一篇的时,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诟病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让我很敬佩。“每个要在人生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 这就是教化权利的效应,是乡土社会中长老统治下才有的。另外,“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逃遁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有句谚语说的就是长老统治,“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长老统治对乡土中国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关于“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中,我学到了: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最后作者总结:“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那么你就会会问到欲望是什么?费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 “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合乎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文化事实,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概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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