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环保税研究论文范文

2024-07-15

开征环保税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1.1 碳税的概念

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 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 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 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实现。

1.2 碳税与能源税, 环境税的关系

简单而言, 碳税就是针对二氧化碳排放征收的一种税。而能源税一般是泛指对各种能源征收的所有税种的统称, 包括国外征收的燃油税、燃料税、电力税以及我国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等各个税种。二者之间既相互联系, 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联系为:在征税范围上, 碳税与能源税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合, 都对化石燃料进行征税;在征收效果上, 碳税与能源税都具有一定的二氧化碳减排和能源节约等作用。区别为:在产生时间上, 对各种能源征收的能源税的产生要早于碳税, 碳税是在认识到排放温室气体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对全球气候变化造成影响后, 才得以设计和出现的;在征收目的上, 碳税的二氧化碳减排征收目的更为明确, 而能源税的初期征收目的并不是二氧化碳减排;在征收范围上, 碳税的征收范围要小于能源税, 只针对化石能源, 而能源税包括所有能源;在计税依据上, 碳税按照化石燃料的含碳量或碳排放量进行征收, 而能源税一般是对能源的数量进行征收;在征税效果上, 对于二氧化碳减排, 理论上根据含碳量征收的碳税效果优于不按含碳量征收的能源税。

环境税一般是泛指对为实现一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而征收的所有税种的统称。三者相比较, 环境税的外延最大, 既包括能源税和碳税, 也包括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 如硫税、氮税、污水税等。

2 开征碳税的必要性

2.1 开征碳税是减缓国内生态环境压力的需要

受能源分布的约束, 我国是世界上少有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国之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 我国经济高速发展, 碳排放量逐年增加, 而且增长速度很快。气候变化已经对中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同时, 中国的发展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的严重约束。因此, 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已经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也采取了相关的政策措施。碳税作为实现节能减排的有力政策手段, 也是保护环境的有效经济措施, 应成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政策手段之一。

2.2 开征碳税有利于树立负责任的国际形象

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签约国。虽然目前对发展中国家没有规定强制的减排义务, 但根据“巴厘岛路线图”达成的协议, 2012年以后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采取对国家合适的减排行动, 同时这种行动要以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方式提供技术、资金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 首次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责任。中国作为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大国, 我国限排和减排的国际压力与日俱增。既然减排是有益人民和子孙后代的事业, 我们自然应该寻求主动。因此, 开征符合我国国情的碳税, 将其作为我国主动进行二氧化碳减排的行动之一, 不仅符合国际环境政策的发展趋势, 也可以提高自身的国际形象, 有利于掌握未来谈判的主动权。

2.3 开征碳税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粗放, 特别是经济结构不合理, 是我国经济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节能减排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而碳税作为重要的环境政策工具, 既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 也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 还符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方向。具体来看, 开征碳税能够推动化石燃料和其他高耗能产品的价格上涨, 导致此类产品的消费量下降, 最终起到抑制化石能源消费的目的, 进而还能达到因减少使用化石燃料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减少其他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2.4 开征碳税是完善环境税制的需要

从国外发达国家来看, 其普遍建立了以硫税、氮税、燃油税、碳税等环境税种为核心的环境税制或绿色税制。虽然我国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 如资源税、消费税等, 但目前尚缺乏独立的环境税种, 符合市场经济的环境税收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环境治理的效果不理想。开征碳税, 可以设立直接针对碳排放征收的税种, 增强税收对于二氧化碳减排的调控力度。同时, 也有助于我国环境税制的完善。

3 碳税税制要素的设计

碳税的税制要素包括征税范围和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征收环节、税收优惠和征收方式等方面, 结合国外开征碳税的经验和我国开征碳税的目标和原则, 我国碳税制度要素的设计内容如下。

3.1 征税范围和对象

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为:在生产、经营和生活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碳税是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征收的税种, 但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不仅包括二氧化碳, 还包括氧化亚氮、甲烷和臭氧、六氟化硫、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碳等。从运用税收政策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角度看, 应该对所有的温室气体都进行征税。也就是说, 中长期的碳税政策应该实现对集中排放源的所有温室气体征税, 对分散源则以二氧化碳或燃料消耗为基础。但从短期来看, 由于二氧化碳约占温室气体排放的60%以上, 是最重要的温室气体, 同时对二氧化碳进行征税较其他温室气体更容易操作。因此, 我国现阶段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可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由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 因此碳税的征收对象实际上最终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

3.2 纳税人

凡是因消耗化石燃料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为碳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 我国碳税的纳税人可以相应确定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其中,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3.3 计税依据

根据世界各国征收碳税的经验, 碳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消耗化石能源向自然环境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其中排放量指化石燃料完全燃烧释放的二氧化碳的体积。

3.3.1 计税依据的选择

碳税的征税对象是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 理论上应该以二氧化碳的实际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最为合理。但由于以二氧化碳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 涉及到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监测问题, 在技术上不易操作, 征管成本高。因此在实践中更多地是采用二氧化碳的估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 即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等化石燃料的含碳量测算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由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所燃烧的化石燃料之间有着严格的比例关系, 且化石燃料的使用数量易于确定, 因而可通过投入量或使用量确定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此外, 这种计税依据的确定不需要涉及气体排放量的监测问题, 易于操作, 征管成本低。

严格来说, 对根据化石燃料估算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征税与对二氧化碳的实际排放量征税相比, 是存在差别的。前者只鼓励企业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 而无法使企业致力于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消除或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究。

目前实施碳税的大部分国家都是采用估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税务机关尚不具备对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监测的能力, 为了便于征收, 降低征管成本, 我国同样应该采用二氧化碳的估算排放量作为碳税的计税依据。

3.3.2 计税依据的确定

根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能源部分所提供的基准方法, 化石燃料消费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公式为:

二氧化碳排放量=化石燃料消耗量×二氧化碳排放系数

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低位发热量×碳排放因子×碳氧化率×碳转换系数

其中, 化石燃料消耗量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实际消耗的产生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 包括煤炭、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气等, 以企业账务记录为依据;二氧化碳排放系数是指单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低位发热量是指化石燃料完全燃烧, 其燃烧物中的水蒸汽以气态存在时的发热量, 也称净热;碳排放因子是指化石燃料单位热值的碳排放量;碳氧化率是指碳氧化的比率, 即氧化碳占碳排放的比率;碳转换系数是指碳到二氧化碳的转化系数。

3.4 税率

税率直接反映的是一个税种税负的高低, 税率的选择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 因此在税率的选择上要综合其他税种及资源价格水平等因素。

3.4.1 税率形式

碳税税率形式与计税依据密切相关, 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 且二氧化碳排放对生态的破坏与其数量直接相关, 而与其价值量无关。因此, 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 即采用定额税率形式。

3.4.2 碳税开征税率的初步选择 (表1)

需要注意的是, 碳税采用定额税率形式, 其水平的设计还需要考虑能源的价格情况。

3.5 征税环节

碳税的征税环节一般有两种选择, 一是在生产环节征税, 由化石能源的生产、精炼、加工企业缴纳;二是在消费环节征税, 即批发或零售环节, 由化石能源的销售商缴纳。理论上, 碳税的纳税人是消耗化石能源的企业和居民, 从充分发挥碳税政策效应的角度考虑, 在消费环节征税, 并采取价外税的形式, 更有利于刺激消费者减少能源消耗。但从实际管理和操作角度考虑, 在生产环节征税更有利于税收的管理和源头控制。

现行消费税对成品油的征收是在生产环节, 资源税对煤炭、天然气和石油的征收也是在生产环节, 考虑到中国目前对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征税的实际做法, 为了保障碳税的有效征收, 减少税收征管成本, 建议将碳税的征税环节设在生产环节。具体来看:对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 由资源开采企业缴纳;对于汽油、柴油等成品油, 由石油的精炼、加工企业缴纳。

摘要:二氧化碳 (CO2) 排放税, 简称碳税, 碳税被认为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在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 由于其理论设计上的优点和实践操作上的便利, 目前已经在很多国家实施。当前, 西方学术界和政府部门酝酿在国际贸易中征收国际碳税, 这将会影响到我国的政治经济贸易状况, 所以有必要及早进行二氧化碳税收问题的研究。本文通过对碳税的概念, 意义及税制要素的探讨, 明晰征收碳税的思路。

开征环保税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一、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及意义

(1) 缩小贫富差距:征收房地产税对一些富人起着调控作用, 若他们花在买房这方面的钱越多, 这也意味着他们需要缴纳的税费越高。这对一些农村的居民也带来了许多的好处;因为这样房地产商就不会大幅度提高房价, 而他们未来把空置的房子卖出去, 势必会降低房屋的价格, 这样也就让一些居民更有能力买得起他们的基本住房。同时也避免出现很多的空置房。

(2) 可以合理利用土地, 抑制炒房行为:房地产税不仅仅是对已经居住了的房屋进行征收, 对闲置的土地和空置的房屋也同样进行税收。这样不但可以促进房地产商节约使用土地, 减少土地闲置, 尽可能地达到土地资源合理有效的使用;还通过对空置的房屋进行税收, 抑制了大量炒房行为的发生。

(3) 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开征房地产税, 不仅在全国房地产业建立了统一的标准;还通过相应的税收制度, 合理确定税收负担, 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 更加的有益于房地产业的发展。

(4) 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责任感: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不动产, 这其中的每一步过程都是透明的, 像偷税逃税等行为都是可以避免的。一旦税收开始增加, 那么政府花费在交通、教育、医疗等其他方面的资金应该就更多。这样就能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也更加的有利于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因为我们的居民是最了解自己的付出与回报是否成正比的, 而这样也能使政府更加约束自己。

二、开征房产税面临的问题

(1) 社会居民纳税意识薄弱:我国对个人房产税的征收没有合适的代扣缴费人, 所以房产税必须有纳税人自行申报。而一些个体纳税人,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 并没有树立自觉纳税意识, 对税法的遵从度不够。而我国税务机关受中国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他们不相信纳税人会自觉缴税。因为这种互相的不信任, 使得开征房产税的措施也难以实施。

(2) 相关政策不健全:对于全面开征房产税, 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策略很少, 不如国外出台的政策齐全, 也使得我国全面开征房产税的政策难以进行。

(3) 征收手续复杂: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不是个人, 而是房屋。房产税的征收需要经过很多个步骤, 其中牵涉到许多人的相关利益。其中一个步骤的操作失误, 带来的影响都难以想象。

(4) 税率与征收依据问题:税率与征税依据是房产税征收中的主要标准。若税率太高, 很多居民都不能负担;而税率过低, 则对房地产业不能起到相关的调控作用。我们需要根据房产的价值对房产税进行征收。而房产价值具有极强的不稳定性, 它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地段、所处的城市、周边的环境、周边居民的收入。而房地产数据库信息的不全也会导致房产价值评估的难以进行。

三、全面开征房产税的对策

房产税的开征涉及千家万户, 尤其是一些得益者。而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情况看来, 全面开征房产税还是很难进行。而基于我国在房产税的理论与实践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居民的思想教育:现代社会中, 房产税这个名词对于很多的居民来说都是很陌生的。因为陌生, 所以要居民自行缴纳税费会更加的困难。所以加强人们对房产税的认识是必不可少的。并且要让他们在认识的过程中明确房产税的税收优惠及减免政策, 各地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制定对应的优惠政策。而对于个人房产税的免税标准, 要针对各个地方的真实情况通过科学的统计学推断来确定标准。并且将房产税纳入诚信纳税管理范围, 使得居民更加的相信房产税带来的益处。

(2) 扩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除了居民的基本生活住房外, 其他的住房都应征收房产税。对于一些一线城市的农村地区也应该实行征收房产税, 但是需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应的标准, 不能一概而论。对于经营性住房与家庭住房也应该分开征收房产税。

(3) 调整相关制度:如计税依据合理化、税率设置灵活等。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 房价飞速的上涨, 房产的现值远远大于房产本身的价值, 若还继续用房产原值作为征收的依据就会显得非常的不合理;因此, 应该根据房产的现值作为征收的依据显得更加的合理化。适当的改变税率, 使得税率更加的符合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 不使税率过高或过低, 都更加的有利于房产税的征收。

(4) 简化征收手续: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 使得人民更加的不愿意出门活动。而房产税的缴纳则必须要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若政府部门能够简化相关手续, 如开通手机微信缴费功能、物业公司代缴或者是银行代缴, 也都将有利于房产税征收的进行。

四、结语

房地产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也是非常重要的投资品, 房产税作为一种与房地产市场关系密切的税种, 开征房产税, 在现在房价快速上涨的趋势下势必会对我国的住房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而相关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房产税征收政策才能保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也能满足市民对住房的需求。对于房产税在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应该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摘要:近年来,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大热, 大部分人都热衷于投资房地产市场, 但随之而来的房价飞速的上涨、“炒房热”的问题, 使得房产税问题成为学术界和实践部门关注的焦点。但由于我国目前在房地产业存在的许多问题, 是我国全面开征房产税的措施难以实施。笔者认为, 解决了房产税面临的困难, 才能更好地发挥房产税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关键词:房产税,开征,困难,对策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1-01.

[2] 李承益.我国房产税改革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 2015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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