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税收论文范文

2023-09-17

现行税收论文范文第1篇

宪法修改的历程,实际上就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轨迹,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历史证明,也是中国宪法制度不断完善、宪政事业持续进步、宪法作用逐渐增强的真实记录。

助推经济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初,安徽芜湖“傻子瓜子”创办人年广久,因为请了12个待业青年做雇工,突破了当时雇用8个人即为资本家的标准,而波澜骤起。

而当时在浙江东南面,以温州“八大王事件”(八位个体户被举国通缉)为代表的经济整顿搅动得大半个温州城噤若寒蝉,个体户与私营老板,人人提心吊胆,无不担心“八大王”的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温州市工业在1980年增速为31.5%,到1982年却下滑到-1.7%,其后3年一直徘徊不前。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正在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在一些地区,私营经济实际上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有生力量。如何确定私营企业的性质,让它在发展生产力、繁荣经济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照当时的认识,私营经济是带有剥削性质的资本主义经济,它是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对公有经济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如果限制其发展甚至取缔它,不但私营经济本身会逐渐萎缩,个体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影响,国民经济和体制改革的发展必然减缓,所以必须通过修改现行宪法,给私营经济以恰当的生存地位。

“让他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邓小平听说“傻子瓜子”后明确表态。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兴办各种企业,国家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久,“温州八大王”得以平反。

顺应时代潮流,引领私营经济发展,宪法修改势在必行。1988年现行宪法第一次修正,第十一条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这是一个重大突破。这次修宪,肯定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这次修宪肯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2年春天,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1993年修宪,继“私营经济”之后再为“市场经济”正名,明确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还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写入宪法。1999年修宪,又把非公经济提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将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平等地纳入到了国家经济的体系中。2004年第四次修宪一口气提出14条意见,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并对其“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正是在宪法的确认与指引下,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突破思想禁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深化,修宪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最有力的制度保障。

勾画国家发展宏图

宪法不仅描述了当下的社会现实,更勾画了国家发展的伟大宏图。无论是“共同纲领”、“五四宪法”,还是改革开放背景下制定的“八二宪法”,都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指引国家建设未来方向的航标。

1993年第二次修宪,国家根本任务又一次修正方向,从而开启了中国“富强”之路。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明确写入宪法,这是对国情的科学判断,也是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在此大背景下,宪法规定,国家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国家的奋斗目标,则由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变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两个字的增加、两个词顺序的变化,看似微小,却寓意深刻。在宪法的普照下,“富强民主”成了时代中国的最强音。

当历史的车轮进入21世纪,全面建设惠及全国人民的小康社会,成为党领导下的华夏儿女激情澎湃的奋斗目标。2004年修宪,明确指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更为清晰的路径和更为光明的图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共和国的宪法上留下了辉煌的足迹。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行现代化建设”,再到坚持改革开放载入宪法,回答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究竟多长”、“改革道路会不会变”等疑虑,四次修宪,一脉相承,与时俱进,与时代同频共振,强力地推动着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的辉煌未来。

保障人权与私产

“人权”在中国曾经是一个禁区。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时期内,我们不仅在宪法和法律上不使用人权概念,而且在思想理论上将人权问题视为“西方产物”。特别是“文革”时期,受极“左”思潮的影响,人权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加以批判,在实践中也导致了对人权的漠视和侵犯。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一些重要报刊还以“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人权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等为题,发表过一大批文章,把人权看作资产阶级的“专利”,强调“无产阶级历来对人权口号持批判的态度”。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进行了再认识,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我们正确认识人权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官方文件。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报告,明确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再次在主题报告中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重申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这一背景下,2004年修宪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最为耀眼的条款,人权这个政治概念首次被提升为宪法概念,上升为人民和国家的意志。这次修宪还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表明,我国在宪法中首次确认私有财产权的地位,确立私有财产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成为了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人权入宪带动了中国法治理念的全面更新。在2012年3月,当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再度出现在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诉法修正案中,人们发现从“人权入宪”到“人权入法”,人权价值已经深深融入到中国法治的骨髓之中,也必将流淌在每个人的血液之中。

从刀“制”到水“治”

从古至今,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方法,即依法治国(或称法治);另一种是以言代法、依人而治的方法,即以人治国(或称人治)。要法治还是要人治,这是任何政治体制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是法治国家的显著特征。1999年修宪中,一个非常耀眼的亮点,就是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决定,从此,“法治”成为了国家意志,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史上树起了一座崭新的丰碑。

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由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回顾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正式文件中提的都是“法制”而非“法治”。1996年的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确定为治国方略,但一年多以后,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却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只改动了一个字,却立刻引起巨大反响。

“制”与“治”虽是一字之差,却是治国思想的一次重大突破。法制强调的是法律制度,而法治不仅强调要有法律制度,还强调宪法和法律要处于至上的地位。法治的精髓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的同时,限制公权力的滥用。

“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依法规范和制约国家机关的权力,确保其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依法治国”的入宪,正是为国家权力依法行使打造了一具坚固的“笼子”,同时也为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提供了一道坚实屏障。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并将引领中国法治建设迈向新征程。

现行税收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型金融环境;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环境直接决定着金融机构的持久发展,没有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机构就难以健康发展,金融环境对金融机构决策运行及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新时代下,我国的金融环境也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综合理财、小额贷款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推出的其他金融服务等纷纷崛起,丰富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内容和发展。[1]在企业发展及运营中,必然会遭遇各种風险,这些风险都会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严重影响。其中,金融会计的风险影响最大,也是其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新型金融环境下,企业会计风险会进一步加大。

一、新型金融环境下金融会计的风险

企业金融会计风险指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采取措施不合理或不科学,而导致多种风险的产生,且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或信誉损失。在新型金融环境下,我国企业的会计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核算风险

财务核算及监督是会计的本职工作,会计核算的精准性及真实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若会计核算水平低,则会造成数据不准确,给企业带来一定風险。如:银行会计核算,准确真实的会计核算能够反映出银行的运转过程,管理人员也能从此核算中了解银行的业务状况,以准确有效地制定出发展规划及决策。[2]但是,如果会计核算出现问题,致使某环节无法正常运转时则会增加银行的金融风险。

(二)监督风险

在多数企业中,会计并不能发挥其监督及核算职能,其独立性较差,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运转资金中存在的问题,致使其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影响企业领导的决策,影响企业发展,增加其风险性。当然,如果会计监督职能发挥良好,则可有效降低企业资金周转风险和企业运转风险。这是因为,企业会计监督能够及时发现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错误,并对错误及时上报处理,使该错误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从而降低其金融风险。同时,由于会计的监督作用,企业内部部门间的违规违法行为会减少,监督各部门依规操作,从而形成良好的财务工作环境。

我国会计监督职能却普遍弱化,会计监督职能无法正常执行,有些企业甚至架空了会计监督、核算的职能,会计仅能进行简单的收支工作。例如,有些企业管理者为装点门面,向会计下令支钱更换高档轿车、装修办公室或购买高档办公设备等,这些支出的合理性较低,使会计的监督作用下降。当然,也有一些企业会计监守自盗,私自挪用或侵吞企业财产,这些问题的出现使企业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剧,影响其正常运转。

二、企业会计风险的成因

(一)会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进一步降低了外资进入金融业的门槛,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呈现“繁荣”景象。从表面看,金融市场的变化促进和繁荣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且金融服务及发展水平也得到了提升。然而,事实上,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程度同发达国家存在极大差距,尤其是对于中小型金融机构的管理,中央银行严重缺乏经验。所以,并不能对中小企业潜在的会计风险进行积极防范和遏制,从而加速了发生会计风险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会计管理的相关法规及政策也相继出台,进而降低了外部因素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风险。实际上,我国金融会计管理的机制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效果不明显,整体监管松散,且监管机制不规范。这些硬性缺陷问题致使会计工作授权混乱,混用操作口令现象频繁,账户开立及票据凭证填写不规范,越权承兑银行汇票及会计核算违规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构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及风险监督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通常从会计从业人员的防范方面入手,对风险的不可预知性及连贯性重视不够,致使其控制效果不明显。有些金融机构甚至为增加带宽数量不惜纵容会计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操作,内部控制极为松散。为此,金融机构应明确内部控制及监督体系对其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形成良好的金融从业价值观,为金融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以降低发生会计风险的可能性。同时,金融机构应完善和规范内部控制机制,从经营效果、企业战略、会计财务报告及信息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完善体系,坚持审慎独立原则,确保会计核算及其他部门间的独立性,以免出现相互勾结和串通的现象和有效化解会计风险。

(二)健全和规范金融会计制度

在新型即溶环境下,金融机构必须依据市场环境要求,设计出符合新型金融环境的金融会计制度。首先,将金融审慎性原则贯彻到金融会计制度的制定、运作等环节中,为其内部固定资产实际价值的体现提供保障,并有效且合理地做出各种决策。其次,依据循序渐进原则构建金融呆账核销的内部监控机制,2013年我国财政部修订的金融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中规定,若企业面向单户贷款的金额低于一千万元,追索期应超过一年,若一年后仍未收回贷款,处理原则应依据销账案存的原则,以促成自主核销呆账的过程。该措施能够实现核销过程的透明、可控及公开,降低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提高贷款额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发生会计风险的可能性,以促进金融会计的健康发展。

(三)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

加强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和强化人力资源建设,人才培养中应注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素养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时时提醒,刻刻警醒的局面。同时,加强行业内的沟通与交流,定期聘请金融领域专业讲座,促进行业内的交流学习。此外 ,构建完善而科学的奖惩机制,以调动金融会计工作者的工作创造性和积极性,为防范和降低金融会计风险提供保障。

新型金融环境下,必须优化金融机构的生存土壤,推进改革和完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提高其风险防范及运作水平,最大限度地杜绝发生会计风险,为其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刘艳玲.如何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18).

[2] 吴雪林,欧 洋,葛 斌.如何发挥金融会计在金融風险防范中的作用[J].金融会计,2017(9).

[3] 陈秋颖,罗 军.金融一体化、网络经济与金融会计风险防范——以商业银行公司金融业务创新为案例[J].西南金融,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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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收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演变的过程,1997年以来我国和北京市教育预算监督条例的沿革,以及对国内学者在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上做出的研究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的现状等进行说明,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现状和问题分析

A Study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on the Education Budget in China

FANG Fang

(Capital Institute for Economics of Education,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Key words education budget;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一、研究背景

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其所属的业务机关与财务综合监察机构对财政部门内部和外部所辖的教育部门以及所属的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计划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追责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所进行的检查与评价,其中主要是对各项教育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以及教育机构财务会计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价,并对其中有关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截占挪用、预算内转外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依法给予适当处理(行政性制裁或移送司法查处),以确保财政预算单位行为的规范化。

(一)制度综述

教育预算作为政府教育财政资金的收支计划,不可避免地涉及教育资金的充足和均衡。我国的教育财政资金存在着相对不足与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如何从教育预算的监督和评价上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学者关注的热点。

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预算包括教育预算的监督和评价在法规和政策中都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本文所指的地方以北京市为代表,列举我国和北京市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的沿革,如表1所示。

随着国家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国内就有学者把教育财政理论包括教育预算监督问题放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进行分析。王善迈(2003)提出应在《预算法》等财政法规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原则是公平优先,并在分配方法和程序中提出具体要求,每年财政资金的分配方案要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应修订现行有关教育法规和财政法规中有关教育财政的条款,尽早制定《教育投入法》,完善我国的教育财政法规体系,使教育经费的筹集、负担、分配、使用都有法可依,责任明确,推进教育财政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应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公共教育财政的决策程序;应规定教育经费预算的经费项目、经费标准,教育经费在预算支出中的比例,以及教育经费在地区和学校之间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在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代表领导的拨款委员会,改变现行财政与教育部门权力过大、财政资金分配不透明的状况。[1]

公共财政框架下的教育预算监督问题集中于如何通过预算强化政府对教育的财政责任,尤其是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财政义务。无论在制度方面的改革,如制定《预算执行条例》或修改《预算法》,还是教育预算监督及评价等程序的优化,目标都是为了硬化以预算形式表现的政府教育投入。

(二)研究综述

肖振红(2002)认为高校预算管理的中心问题主要是赤字预算严重、预算编制失真以及预算分配的不合理;因此,预算管理的重点应在加强其指导性、监督性、可调节性等功能的发挥上给予体现。[2]

陈冰(2004)通过比较中美基础教育预算管理体制,提出尽快落实教育预算单列以促进教育事权、财权相统一;合理安排预算编审时间,实行标准预算周期;提高预算编制与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3]

吕春建(2004)以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和“3E”原则(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有效性(Effectiveness))为基础,采用占用主体分类法和支出功能分类法,设计财政基础教育支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通过对财政基础教育支出案例分析,对财政基础教育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效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4]

李丹(2005)分析了我国高校目前预算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对预算管理的认识狭隘,预算编制中存在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预算方法不科学,预算管理周期不合理,预算编制时间过短,预算管理缺少约束力,预算控制体系不健全等。[5]

由上可见,目前的教育预算评价缺少绩效思想;尽管有人大的国家监督、审计部门的政府监督以及财政内部的监督体系,但总的看,这些外部监督并未完全解决教育预算的相关问题。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教育预算),对社会公众而言几乎是封闭的,公众的参与程度低,缺乏表达意见的途径,预算过程欠缺程序民主,更谈不上听证、辩论,社会公众不知道财政支出的各个预算项目需要多大费用,不知道政府预算是如何分配的,也不知道政府如何使用财政资金,因而社会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这些年,不可否认预算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各级人大设立了专门审查机构,配备了专业审查人员,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效能显著提高。但是也应当看到,与市场经济下公共财政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望相比,我国的教育预算监督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和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教育预算监督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充分发挥。

1、教育预算监督法制建设滞后于教育预算改革的具体实践[6]

从目前情况看,财政管理和预算监督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预算监督效能的发挥。

一方面是已有的文件存在着明确的界定,以至于“缺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系统完整、职责明确、依据充分的预算监督系统,预算监督缺乏独立完整的法律保障。尽管我国已相继出台《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暂行规定》,各地方也相应出台了预算法案及其修正案等法律法规,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有其自身独特的规范对象,对预算监督仅限于原则性规定,并不完整和系统,对预算监督的职责权限、监督范围和内容、监督程序和步骤等并无详细规定,所以还存在着一定的实质性监督“缺位”。

另一方面是有些法制规定不能顺应当前改革的形势要求。以《预算法》为例,在《预算法》出台之际,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预算管理模式还带有很多计划经济色彩,立法环境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因而,《预算法》的某些环节也未能摆脱旧体制、旧模式的影响。有些条款规定过于笼统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深化财政预算改革、严格预算审查监督和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预算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严重削弱了预算监督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影响预算监督效能的发挥。

2、立法机关对教育预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就是反映教育部门和各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是由各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人大审查标准,形成一个学校、一个部门的一本预算。对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的监督,是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所属学校编制、执行预算和年终决算的一种财政监督管理形式。然而,各国教育预算的监督环境各有不同,因此中西方在教育预算监督的环境上和具体程序上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仅从预算过程来看,西方教育预算监督大多是建立在教育预算编制、审批与执行相对分离的基础上,这与我国有着很大的不同。从编制上看,我国教育预算编制不科学,透明度低,执行中变化大,上级教育系统很难进行实质性监督;从执行上看,上级部门新政策不断出台,学校的教育预算执行稳定性差。[7]

3、教育预算评价信息化程度不高,社会监督作用甚微

教育预算的评价包括教育预算在内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还需要更多的理论和实践准备。

面临全球信息化浪潮及加入 WTO 的双重挑战,我国政府也加快了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财政部从 2000 年开始全面启动了“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于 2002 年正式命名为“金财工程”。“金财工程”的启动将有助于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但是,我国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还相对迟缓,信息渠道不畅,预算的透明度不高,造成受托人和委托人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导致预算执行过程的不透明、不规范,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公开是监督的前提条件,有知情权,才能有监督权。目前教育预算管理信息化的现状,受制于较低的财政透明度和有限的财政监督权,社会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8]

三、结论及建议

1、在教育预算监督管理的制度保障上展开呼吁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预算监督的最大特色就是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预算行为,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具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并规定了严密的、可操作性强的处罚条款,法律约束性很强。对我国而言,强化教育预算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工作,呼吁《教育预算监督法》的出台已经迫不及待,只有以一部相对完整的权威性法律对教育预算监督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地位和作用等做出详细的规定,对教育预算监督的职能与权限以及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加以科学界定,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

许多学者也强调将教育预算监督的管理问题融入法律健全的角度上来考虑。王蓉(2003)认为应完善我国的公共教育预算管理制度,制订《教育预算执行条例》,加强教育预算的法治性、透明性和完整性,以及教育预算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方面的效用。这一举措是建设规范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9]

王善迈(2005)针对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应建立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10]

此外,由于经济活动有着现实需要,对我国教育预算管理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形势发展、操作性差的部分应加以修改和补充。树立预算法律观,通过确立有关管理制度的法律地位,健全完善预算监督立法保障,这是顺利开展预算监督工作的基础。通过有效的法律、法规彻底改变财政监督工作滞后,管而不严的局面,保证和促进教育事业与社会保障健康有序地协调发展。

2、在加强教育预算在各部门、各环节、各阶段的监督上展开讨论

王善迈(2003)提出应修订现行有关教育法规和财政法规中有关教育财政的条款,尽早制定《教育投入法》,完善我国的教育财政法规体系,使教育经费的筹集、负担、分配、使用都有法可依,责任明确,推进教育财政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应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公共教育财政的决策程序。[1]

对教育部门预算的监督,一是监督改变原来交叉预算的方法,将不同性质的教育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或学校。如教育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奖学金、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资金等都属于教育经费。改革后,将监督学校是否将它们进行预算细化,编制的依据是不是合理。在使用过程中,监督资金是否到位,是否有被挪用、被挤占等现象,改变过去事前无监督,事中监督薄弱,事后监督罚款的做法。加强跟踪监督,把监督和检查有效结合起来,将财政监督置于财政改革与管理的全过程中。避免在预算编制上的粗糙、不科学、不准确,做到监督前置。二是在使用环节上监督。凡是财政拨款的预算款项,是否由国库直接集中支付到教育部门或直接支付到教职工的个人工资账户上,有没有被教育部门或学校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减少教育主管部门对下级学校单位的二次分配环节,减少主管部门在资金分配问题上的暗箱操作。三是对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无论哪个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的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财政监督部门应自觉对教育部门该项预算进行全面监督,监督预算外资金是否进入专户管理,有没有“小金库”和账外账现象,避免预算外资金的流失和体外循环,杜绝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漏洞。四是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工作的监督。改变过去对事不对人的现象,对虚报预算的责任人和部门主要的分管领导,建议行政管理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部门。

3、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基础上展开评价工作

完整的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体系不仅要求有教育部门自身的监督,还要充分发挥社会民众、新闻媒体监督的力量。社会公众是政府预算的终极委托人,政府预算的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只有使社会公众有机会了解预算,参与预算的编制、审查和执行,把政府预算真正置于全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才能提高政府预算功效。可以将行政听证制度引入到教育预算决策当中,以赋予公民参与权,保证教育系统高效公正地行使行政权。此外,还应当建立教育预算公告制度,对广大社会公众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利用社会公众的舆论来对教育预算决策进行监督,可以很好地解决教育预算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同时,还应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教育预算监督中的作用。各类新闻媒体是教育预算信息和社会公众相联系的重要渠道,可以对同教育预算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宣传和讨论,吸引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也可以对教育预算执行中出现的不利于社会公众的现象进行曝光。

参考文献

[1]王善迈,袁连生,刘泽云.我国公共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进展、问题及对策[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5-14.

[2]肖振红,段联峥.对当前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经济师,2002(07):104-105.

[3]陈冰.中美基础教育预算管理比较[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4(12):16-25.

[4]吕春建.财政基础教育支出绩效评价研究[R/OL].(2004-11-15).http://www.mof.gov.cn/news/20050301_1825_4426.htm.

[5]李丹.论我国高等学校预算管理[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2005.

[6]张俊英.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预算监督模式的几点设想[D].吉林: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07.

[7]袁星侯.中国政府预算制度演变与西方经验借鉴[J].决策与信息(下半月刊),2006(05):21-23.

[8]成刚.公共财政框架下教育预算制度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06(06):7-10.

[9]王蓉,等.努力构筑我国公共教育财政体制(下)[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03):77-82.

[10]王善迈,曹夕多.重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下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10):25-30.

(责任编辑:赵友良)

收稿日期:2007-11-27

作者简介:方芳,1983年生,女,汉族,安徽安庆人,北京师范大学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学。

现行税收论文范文第4篇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是核算、反映和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是为国家预算管理服务的。它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其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是为了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运营结果,为社会公众及相关信息使用者客观公正地评价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情况及进行相关的政治的、经济、社会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相关的财务信息的会计报告体系。因此,预算会计组成体系是和国家预算组成体系相一致的。

2国外会计体系的借鉴

美国的及会计体系是以与政府相关的各项经济活动为核算对象。包括(1)行政机构开展的政务活动;(2)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国有企业的活动;(3)相关部门举办的国有学校、医院等非营利组织的活动。可见,美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比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适用范围宽,还包括国有企业。

不仅如此,在美国某个州面临破产,指的是其净资产呈负数,如果没有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其净资产项目就难以得到反映。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财政预算报告,造成很多人大代表难以了解我国的财务全貌。另外,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对相关部门的固定资产没有核算和反映,这就会使国有资产的失控为腐败提供滋生土壤。在负债的反映上由于现行预算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来确认当期的收入和支出,而欠发的工资、社会保险基金的缺口、发行的中长期国债等信息在现行的总预算会计报表体系表现不出来。而且许多相关部门通过行政命令或以其他名义举借的资金,实际上已经成为债务,但是这在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体系下是反映不出来的,因此不利于反映相关部门潜在的风险,不利于对可支配资源的管理,从而不能客观、全面的评价和考核相关部门的财务状况,也不能为相关部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新西兰1988年改变了原制度下集中控制的做法即《国有部门法案》,采用五年合约的形式,把权力下放给各部门的执行者,给予其更大的发挥空间,并明确任期间的产出责任,进一步将权力与责任相结合,调动了部门积极性。这种绩效考核的方法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新西兰相关部门在代表政府组织和实施权责发生制改革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主导作用。

加拿大的相关部门也对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也作出了支持和承诺,而且,有关财经、会计主管在推动一连串改革时,扮演了推动者的角色,主要使用者和供应者密切的配合,成为新西兰改革成功最关键的因素。

3完善现行预算会计的途径

3.1 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制度

目前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已经实行了较为彻底的权责发生制,而世界上不少国家也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了权责发生制,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改革势在必行。目前,各个国家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都通过法律予以保障。我国要进行权责发生制的转换,应遵从立法先行原则,适时修订有关法规和颁布新的法规,确保转换的顺利进行。

所以我国要完善现有预算管理,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十分必要的,作为发展中国家,实行权责发生制对数据要求很高,难度也很大,我们正在走新西兰权责发生制走过的路。当务之急是结合项目预算时的上报工作,对各类资源进行登记入账,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便在实行权责发生制改革时驾轻就熟,水到渠成。

3.2 要重视绩效预算管理。

权责发生制会计和预算是加强预算会计的资产和负债管理,控制财政风险,提高预算的透明度方面是一个较好的工具。我们应以权责发生制改革为方向,重视绩效预算,明确投入和产出的框架。只有绩效明确了,成果和产出才有衡量的标准,才能促进真正的权责发生制的实施。

3.3 完善预算会计的内容及格式

根据不同的预算会计,我国现行财务报表也同样分为政府、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运营业绩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对财务报表作补充说明的财务报表附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亦称财务状况表,在这个表里,需要列示出预算会计本期所拥有的资产状况、承担的负债状况以及所有的净资产。对于或有负债不在报表中反映,可以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这样便于使用者了解相关部门承担的债务状况,有利于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财务风险,能为相关部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2)运营业绩表。

运营业绩表类似于企业的利润表,由于政府部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可以编制运营业绩表来反映相关部门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编制财务报告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这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必要手段,这种看似不大的变化却将大大增加相关部门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程度,西方国家都不同程度的采用了这一会计基础。

(3)现金流量表。

顾名思义,是指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现金等价物。目前,我国学术界正在进行预算会计改革有关问题的探讨,在相关部门中是否增加现金流量表意见不一。其实在使用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会计体系中,现金流量表用来反映政府现金的流入流出状况未尝不是一个可举的措施。

(4)财务报表附注。

主要是对会计报表作补充说明,包括会计政策的说明及政府的声明、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及各类反映相关部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资料以及或有事项的说明等。

4结语

现行预算会计的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国际上在这方面的改革其实也很不彻底,特别是在国土面积大、人口多、业务复杂的大国,这更是难以实现。美国州与地方政府的基金会计日常核算采用的仍是半权责发生制,但其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则将数据按照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进行调整。因此,财务信息的全面披露还需要相关部分的整体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的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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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收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建设工程投标工作是建筑业最重要的活动之一,是整个建设工程的基础工作,做好投标工作攸关企业生死存亡。基于此,本文就建设工程投标准备工作进行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 建设工程;投标;准备工作

引言:

建设工程投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建筑业企业取得承包合同的主要途径,投标程序和招标程序是环环相扣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整个招投标过程。而工程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是整个投标工作的基础,只有通过扎实的准备,全面的考虑期望利润、风险承担能力,才能确立更具科学性、可行性的投标策略,最大程度的避免失误。

一、研究招标文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图纸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对于招标方和投标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法律效应,并且招标方和投标方的要求都在招投标文件中有所体现。所以,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要认真的分析招标书中的投标要求和内容,为编制高质量的投标书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作为投标人,投标活动的第一步就是在前期跟踪调查的基础上第一时间获取招标信息,快速决策、购买招标文件。然后,在充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前期招标项目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管理水平、施工经验、物价信息等,才能编制出更科学、更具有竞争性的投标书。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编制发布的有关项目招标的极为重要的文件。它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同时它还是评委会评标的依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审查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明确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在什么时间应该做什么,做到心中有数,目的在于提高效率,避免犯低级错误造成废标、徒劳无功;

(二)认真研究评标办法,根据前期了解到的信息,通过推算,制定相应的报价策略;

(三)研究合同主要条款,明确中标后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重点是承包方式、各种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比例、工期要求和误期违约责任、材料供应方式和调差、工程量结算办法和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变更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等,都需要认真研究,减少风险;

(四)对工程价款、工程质量、项目成本、工程量清单、潜在风险等问题仔细推敲、认真分析,发现不清楚或互相矛盾之处,要提请招标单位解释或修正;

(五)熟悉并详细研究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弄清楚工程的技术细节和具体要求,对整个建筑物及其各构件的尺寸,各种图纸之间的关系都要吃透,突出工程重点、难点、控制点,使制定的施工方案科学、合理。

二、做好标前调查工作

标前调查是经营投标工作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了解工程项目的客观情况,通过现场的调查,可以了解工程项目的全貌和技术特点,以便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和措施,为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等提供依据。

(一)业主及项目情况调查,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履约能力、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调查发包人的资信状况和项目资金来源。一旦中标,发包人将成为合作伙伴,其优劣褒贬直接决定合作是否愉悦以及工程款能否顺利收回,故施工企业应当从注册资金、经营业绩、履约能力、社会信誉和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市场调查。

(二)施工现场自然条件调查和施工条件调查内容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条件和调查目的有所侧重,一般包括设计概况、工程概况、地理位置、水文气象资料、地形地质、气候等情况,主要施工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砂石料、填料等的供应地点、储量、运距、价格等情况,当地可利用的电力、燃料、民房及水源等资源情况,交通通讯、用地与拆迁情况、水源和生活供应、当地的风俗习惯、医疗卫生及社会治安情况,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地方环保部门要求。

(三)对竞争对手的调查,包括竞争对手的主要特点,其突出的优点和明显的弱点,他们的实力和过去几年内他们的工程承包业绩,包括他们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项目的情况,对此项目得标的迫切程度如何?竞争对手与业主的关系,以便从中得出这些公司的决心以及他们的优势和劣势,从中找出投标时制胜的“切入点”,制定合理的投标策略。

(四)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设备等资源配置建议,进行危险源调查评估,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五)分析工程的重点、难点、控制点,并提出对策意见;

(六)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制定初步的前期组织方案,包括:对全线交通运输提出施工运输方案;提出施工供电方案,最高峰用电量;对施工供水方案提出初步意见,缺水地段的施工供水方案应提出合理建议;大型临时工程方案,技术组织措施,征地、拆迁规划及施工前期工作的安排意见;职工进场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何对待少数民族及当地民俗民风的问题提出意见等。

三、全面核实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的大小是投标报价最直接的依据。复核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将影响承包商的经营行为:一是根据复核后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之间的差距,考虑相应的投标策略,决定报价尺度;二是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采取合适的施工方法,选择适用、经济的施工机具设备、投入使用相应的劳动力数量等。

虽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需要投标人逐项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其数量已经有招标人提供了,但是招标工程量旨在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而最终通过进度结算形成的工程造价是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都会与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出入,尤其是受设计深度影响,招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时有些工程量是估算的,因此误差较大。为了使投标报价既有竞争性,同时为中标后能够获得较好的施工效益,投标人应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为费率选取和合理平衡最终投标报价打好基础。

同时,单价合同的特性决定了“不平衡报价”技巧是可以也应当甚至自动要使用的。然而,“不平衡报价”只有在复核工程量之后才能成为自觉而更有效的行为!复核工程量,要与招标文件中所给的工程量进行对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投标人应认真根据招标说明、图纸、地质资料等招标文件资料,计算主要清单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其中特别注意,按一定顺序进行,避免漏算或重算;正确划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与“清单计价规范”保持一致。

(二)复核工程量的目的不是修改工程量清单,即使有误,投标人也不能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因为修改了清单就等于擅自修改了合同。对工程量清单存在的错误,可以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统一修改并把修改情况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针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遗漏或错误,是否向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取决于投标策略。投标人可以运用一些报价的技巧提高报价的质量,争取在中标后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四)通过工程量计算复核还能准确地确定订货及采购物资的数量,防止由于超量或少购等带来的浪费、积压或停工待料。

在核算完全部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后,投标人应按大项分类汇总主要工程总量,以便获得对整个工程施工规模的整体概念,并据此研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选择适用的施工设备等。

四、投标期间的组织策划

投标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多个学科相关联的综合性工作,在投标前和投标过程中涉及到了各方面的事情,为了提高项目的中标率,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这样才能保证整个投标过程有条不紊,所以必须做好投标期间的组织策划工作,

为了编制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投标书,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要成立一支专业高效的建设工程投标小组,确定好投标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拿到招标文件后,根据拟投标项目情况,确定项目投标总体负责人,资信、技术、报价等各专业人员尽快分配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但又相互沟通,以标前会的形式把标段主要内容如项目组织机构、搅拌站、预制场、便道、便桥、取弃土场、重难点项目施工工艺等进行明确,有利于各专业都能按照统一标准编制标书。

合理安排投标进度计划,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招标时间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标书编制人及完成时间、审核人及完成时间、最总报价及终稿完成时间、装订人员安排及时间、标书送达时间等,明确参加开标的人员,并做好开标记录,分析竞争对手报价情况,建立投标数据库,为今后投标提供参考。

竞争的形势是不断变化的,要随时根据改变了的情况,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竞争策略,所以需想办法摸清竞争对手的情况,知己知彼,可随机应变。报价是投标中最复杂最难决策的问题,标前一般需进行两方面的测算,一是按照现行编制预算办法做出预算价,而是根据企业定额和标准测算出成本价。根据评标办法结合标前了解到的竞争对手情况、成本测算情况进行报价分析,并最终确定投标报价。在投标时要注意避免工程项目不多时,为争夺工程任务而压低报价,结果即使中标却盈利的可能性很小,甚至要亏损。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在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中有着重要作用,提升建设工程投标工作质量,能够有效的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投标工作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要提升建设工程投标工作质量,招标单位要认真审核招标企业,投标单位要认真编制投标书,设立专门的建设工程投标工作管理办公室对投标工作进行日常管理,不断的规范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保证建设工程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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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正勇.X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监管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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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招投标优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4.

现行税收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就业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就业问题更需予以重视。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和实践进行梳理总结,对深化我国就业研究、尤其是对制定和优化提高就业水平的相关对策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扩大就业;政策研究与实践;综述

就业乃民生之本。基于就业问题的重要性,为增加借鉴、拓宽视野以深化当前就业研究,本文对国内外相关政策研究与实践进行简要回顾。

1 国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实践

西方就业理论从18 世纪人口与资源均衡发展的思想萌芽开始,迄今产生过古典经济学派人口均衡发展思想、新古典经济学派就业理论、凯恩斯的就业理论、发展经济学的就业理论、人力资源(本)就业理论、新古典综合学派就业理论、新凯恩斯主义就业理论、新自由主义反古典经济学派就业理论等。各学派及各国政府深入探讨失业产生的原因,并形成各具特色的就业理论、政策和实践,其中涉及扩大就业的主要有:

1.1 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

国外很多学者都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由于研究视角不同,得出的结果也有所差异。但总体结论是:经济增长与就业之间具有一定正相关关系,即经济增长可以带动就业率提高,如哈罗德-多马模型、奥肯定律等,因此要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是良方。

1.2 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创造新就业岗位

各国都认识到产业结构调整对就业的重要影响,并采取了如下对策:一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包括增加投入,运用新技术来改造和重组传统产业。过去10 年,美国对电脑维修人员的需求以年均8%的速度增长,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二是积极发展服务业。多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显示:服务业是吸纳就业的巨大“蓄水池”,是吸纳新增劳动力的重要方向。三是重视发展制造业。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现代化进程中,因而从业人员在产业间的分布与发达国家不完全相同,制造业中仍然存在着增加就业岗位的巨大潜力。四是吸引外资、发展外贸促进就业。 1.3 发展中小企业,扩大就业容量

从世界各地发展经验来看,社会上65%~80%的劳动力集中于中小企业。英、美、日等国家及“亚洲四小龙”不仅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实现了就业的扩大,其集群化趋势还促进了分工协作,拉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企业数量,催生了新城镇,提高了城市化水平,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就业需求。毋庸置疑,中小企业在促进城市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是未来主要就业增长点之一。

1.4 加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提高就业适用率

西方各国政府都强调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特别是成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职业培训、再就业培训等主要是针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日益提高的趋势,采用各种培训措施,主要方式有:一是运用经济手段鼓励甚至强制劳动者参加培训;二是为培训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提供就业服务。如英国对全国就业服务实行垂直领导,确保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

1.5 通过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等手段来扩大就业

国际劳工组织(ILO)等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国家非正规就业(我国也称灵活就业)发展迅速,就业吸纳能力强,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就业增长点,尤其在发展中国家,会产生巨大的就业吸纳效应。但非正规就业市场发展不够完善,规则尚不健全,许多问题尚待解决。

1.6 构筑完善的、与时俱进的社会保障体系

各国实践证明,失业保障制度越健全,社会承受失业的能力就越强。失业保障与促进就业是一对孪生姐妹,两者相互结合,既保障了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又为其提供了就业服务,创造了再就业条件,促进再就业的实现。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一般都有相应的国家立法,一方面强化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另一方面强调个人和保障对象的义务。

2 国内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实践

就业政策对占世界劳动力总数的1/4的中国更显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中国如何解决每年新增庞大劳动力等问题,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国内相关研究尽管起步较晚,但已有研究涉及劳动就业与失业的多个领域和视角,最后都落脚到扩大就业的系列政策:

2.1 将扩大就业纳入执政目标

改革开放前,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低效率+高就业率”的发展模式,失业问题并不突出。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潜在的失业问题逐步浮上台面。当前,随着金融危机爆发、经济放缓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业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就业已被纳入国家的长期战略和政策目标,如党的十七大报告等均强调了就业的重要性。此外,国家“十一五”规划、地方规划等都不断强调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出台了各种措施来增加就业,并颁布了《就业促进法》以期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的确立。

2.2 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就业

中国当前还处于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的转型期中,“制度性”就业矛盾突出。因此,扩大就业必须深化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把当前以保障社会稳定为主的政策调整为社会稳定与扩大就业并重的政策。二是要放弃歧视性就业政策,促进城市二元劳动力就业体制的转换,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使农民和市民能够公平竞争就业岗位。三是建立必要的劳动力需求管理和劳动力供给管理制度。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成为新时期我国扩大就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方向之一。

2.3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

扩大就业容量既靠推动经济增长,也有赖于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即各地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和经济条件,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和经济,由此扩大本地就业容量。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依靠服务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和就业容量来扩大就业。三是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不能片面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更不能长期依赖资源密集型或资源消耗型产业。

2.4 通过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扩大就业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我国现阶段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客观上,大规模涌动的“民工潮”加大了城镇就业压力,但并不能因此而实行歧视性就业政策,限制农民工在某些行业、工种就业。大、中城市应逐渐放宽对农民进城务工谋生的行政限制,并相应改革现行的就业制度、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进城民工的管理和服务。

2.5 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

国内外实践表明,发展中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具有积极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速度快,提供就业岗位潜力大。中小企业多涉足第三产业,就业弹性大等。为此,许多城市和地区推出了发展中小企业以扩大就业的措施:如放宽市场准入、给予税收优惠和支持、为中小企业培训人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就业补贴、成立中小企业的促进机构并出台相关立法为其发展排忧解难等,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了就业吸纳力。

2.6 通过支持民间创业来扩大就业

实证研究表明,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问题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一是创业主体庞大,包括大学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等。二是创业领域广泛,涉及三大产业及其所属诸多行业,包括由其不断开发和衍生出新的行业。三是创业具有稳定的“倍增效应”:不仅解决了创业者本身的就业问题,而且通过雇用员工实现了就业倍增。为此政府需强化创业扶持理念,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消除创业壁垒,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改进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引导等。

2.7 通过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来扩大就业

影响充分就业的原因之一是我国劳动力供求信息不对称,因此需通过培育健全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多方位就业服务体系来解决。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和劳动就业等制度的改革,完善人员流动政策。二是要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包括发展正规职业中介机构等。三是建立人力资源开发的教育与培训双支柱体系,一方面大力发展以增强从业创业能力为导向科技教育事业,另一方面强化以提高劳动力素质为目的的职业培训制度。四是要加强对就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维护就业市场的秩序。

2.8 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

就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为此需要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就业法律法规体系,为扩大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广泛、有效的法律保证,从而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覆盖全城乡的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包括失业保险基金等在内的统筹城乡、统筹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各类失业人员、就业人员、合理流动人员构筑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2.9 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扩大就业政策

在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时段,所需要的就业政策是不同的。为此就需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需要和时空条件的就业政策,把工作重心放在不同的矛盾或方面,分别侧重解决如劳务输出、劳务输入、劳工荒、技工短缺、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科技创业等问题。

3 启 示

回顾、总结、梳理国内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和实践,对我们深化就业研究、尤其是制定和优化提高就业水平的相关对策有多方面启示:

首先,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学的永恒主题,是建立和谐社会、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务,是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

其次,完善市场体系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期,理应在就业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和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推陈出新、力求实效。

再次,扩大就业容量需要系列配套政策,包括经济拉动、政策扶持、市场服务、政府调控和社会保障五大支柱,涉及经济增长、结构调整、体制改革、人员培训、创业激励、非正规就业、健全保障体系、发展中小企业等多项举措。

最后,探索适合本国本地特点的就业政策是相关研究的要务和难点。如我国的人口多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劳动力流动性强、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明显、各地就业结构不合理、就业水平不高等现象日益突出,因此要结合自身特点来提出促进就业的创新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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