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金融论文范文

2023-09-16

现行金融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模式;风险防范

一、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风险

(一)未完全依法治税的风险

税收征管活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即税务机关征税、纳税人纳税都应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和依据。但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以完成“税收收入计划数”为中心的征管模式,从而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它使相当一部分税务机关主要以完成税收计划数为考核整体税收工作的重要指标,以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为最终目标。其次,它使“任务治税”凌驾于“依法治税”之上,常常是完成计划指标时少征少查,达不到计划指标时多征多查,从而对纳税人难以实现依法征收、依率计征。

(二)税源管理的风险

现行税源管理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属地管理中的税源管理没有对税源进行分类管理,也没有对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管而不精造成了税收风险。表现在:第一,容易造成漏征漏管现象。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不从实际出发,片面按照行政区域进行税源管理,各种性质、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企业一并管理,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管而不精,税源管理出现空档。第二,征管能力不匹配。不管是大企业集团,还是个体工商户,均由属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尤其表现在对大企业的管理上,不能形成以强对强、以优对优的格局,以致不能做到应收尽收。

(三)信息化的风险

1. 信息化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虽然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但税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不高,表现在:第一,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手段和业务流程主要是针对传统的经济交易方式作出的,忽视了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规范、简化作用,制约了税收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二,税收征管的软件科技含量不高,兼容性较差,不能满足各个管理层次的需要。第三,数据管理质量不高,忽视原始数据收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缺乏数据及时传递和规范存储的机制,造成数据管理混乱。第四,没有在全面了解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开发业务软件,致使办事环节多、重复劳动多,信息传输衰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损失和浪费[1]。

2. 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存在的风险。我国税收“信息割据”现象比较突出,表现在税务机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第一,在税务机构内部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由于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可能涉及到中央税、共享税和(或)地方税的缴纳,而国税和地税系统之间尚未建立起统一的信息平台。国税、地税部门各自均是从自身的工作出发,采集和使用纳税信息,没有完全形成共享机制,造成税源监控信息分散,执法成本增加,同时也造成纳税人重复报送数据资料,增加纳税成本。第二,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实现。税务机关与财政、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未建立横向联网的税源监控体系,以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相关信息,容易造成纳税人逃税行为的发生。

(四)纳税申报制度的风险

按时申报、如实申报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现行申报制度暴露出税收流失的风险:第一,一些纳税人不申报或拒不申报。例如,一些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高达46%,小规模纳税人的零申报率近40%,且存在大量低税负申报现象,造成了大量税款的流失[2]。第二,不按期申报。特别是一些新办的小型企业,往往是等到税务机关多次催促申报甚至给予处罚时,才进行申报,导致了税收征管效率的降低。第三,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难以甄别。税务服务厅窗口人员在受理申报时,只能就申报表中的数据进行逻辑审核,并通过发票验旧模块将申报数据与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比对,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无法延伸审核,使纳税人利用造假账、账外账等手段进行偷税、逃税有了可乘之机。

(五)纳税服务的风险

在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将纳税服务放在了基础地位,但在实践中纳税服务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不到位,没有真正树立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没有将“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作为征管工作的出发点,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评价机制也不完善,没有形成和谐的征纳关系[3]。二是纳税服务的形式陈旧。例如,税法“告知”服务的主要途径,依然是通过在服务大厅看公告和询问窗口工作人员,但随着电子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的推行,原有的告知服务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方式的要求。

(六)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风险

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对征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以下执法风险:第一,由于一些税务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对财税知识掌握不透、业务水平低,造成在纳税检查时难以查深、查透,无法保证税收执法检查的效果,削弱了税务稽查的力度。第二,部分税务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无形中增加了税收成本。第三,有些税务人员不严格执法,不能廉洁从政,公正执法。

二、国外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经验

(一)美国

美国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设立纳税人识别号。美国每个纳税人均拥有不同的纳税人识别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码是美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2)计算机技术的普遍应用。一方面,征管网络贯穿于纳税申报、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款征收、违法处罚等全过程,比如,计算机征管系统能够及时地自动检索出未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对于这类人国税局将发出催缴通知,限定纳税人在10日缴清税款和罚款或向国税局陈述理由,否则国税局的“自动征收系统”将把违法信息传递给大区的国税局,随即采取各种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计算机网络不仅涵盖了征纳双方的信息,而且还涵盖了工商、海关、财政、金融等政府公共部门的信息,实现了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有力地监控了税源[4]。(3)对纳税人按不同类型、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美国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类型,设置了大中型企业局、小型和私营企业局、工资和投资局、免税与政府实体局;其中大中型企业局按照主要行业又划分为通讯技术和媒体分局、金融和财务服务分局、重工业、建筑和交通分局、自然资源分局、零售食品和医药分局,以便根据不同类型和行业的特点负责税款的征收、稽查和审计等。(4)强化纳税评估。美国在加强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并获取了可靠信息的基础上,依托计算机系统,利用业务能力特别强的审计力量,评估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流失的可能性,由此增强了税务机关的税源控管能力[5]。(5)重视税务审计。由于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和现代化征管手段的应用,税务机关得以将主要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其审计人员占到了全体税务人员的50%。税务审计人员均具有优质的专业化水平,审计过程、事后处理、司法等环节高度专业化协作分工,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税务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对审计发现的逃税处罚非常严厉,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力,有效遏制了逃税行为[6]的发生。

(二)加拿大

加拿大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建立纳税人税务登记号。加拿大为便于对纳税人的税务信息资料进行归类管理,而给每个纳税人都设立了税务登记号。对于个人而言,由联邦政府人力资源部发放的终身号码——社会保险号即为税务登记号。(2)实行“纳税人自我评估,自行缴纳税款”的税收征收形式。加拿大税法要求纳税人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种类和数目,并自行计算应缴税款。对于不按时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税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此外还对纳税资料保留有6年的审查权利,并规定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提出的纳税异议负有举证责任。(3)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公司之间建立了严密的全国共享的网络体系,实现了资源共享和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了对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的管理,提高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也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4)具有先进的风险评估系统。加拿大案头审计对象的选择主要来源于风险评估系统,该系统通过计算机可以从成千上万的纳税申报数据中筛选出需要审计的申报表,审计人员运用专业判断完成风险分析,从而确定审计对象的范围和步骤。加拿大税务审计人员占了税务人员总数的30%左右,其审计的重点是公司,尤其是大公司[7]。(5)实施完善的纳税服务。加拿大税务部门非常重视纳税服务建设,设置了以客户满意为核心的服务体系,先后提出了41项服务标准,且其达标情况每年要在递交给议会的年度报告中逐项汇报,以提高纳税积极性。

(三)日本

日本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进行分类纳税申报。日本为了贯彻落实自行申报纳税制度,采取了白色申报制度和蓝色申报制度。对一般的纳税人使用白色纳税申报表,并加强对其建账建制的宣传指导和监督;而对纳税意识强、账册健全、无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使用蓝色纳税申报表,并给予这类纳税人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以资引导和鼓励。这种申报制度的实施对引导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其法人蓝色申报的普及率达到了90%以上,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愿和税收征管的效率[8]。(2)严密的税务稽查。日本实行严密的税务调查与稽查制度,主要分为任意调查和强制调查。任意调查是对规模较大的纳税人进行的常规性调查,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手段,根据概率和收集的信息,对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调查,纠正不实申报,实现公平课税。这种调查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是非强制性的,是税务稽查的主要工作。强制调查是对故意偷逃税的纳税人,并且随机调查不能掌握其真实情况的纳税人采用的方式。这种调查的稽查官虽然占比较小,但其调查效率非常高[9]。(3)高效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国税厅,各国税局以及税务署形成了完整、全面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该系统根据征管工作需要统一开发运行;并且税务署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对职员进行计算机知识和操作的培训,保证工作人员能够适应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需要。(4)良好的税务协助体系。为了优化对各类纳税人的服务,日本在国税局设立了税务咨询室,由专人负责纳税人的咨询和处理纳税人反映的意见。为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建立纳税人与税务局的信赖关系,税务局在各种宣传媒体上常常播报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题材短片[10]。

从上述国家的税收征管措施来看,他们都有一套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注重依法治税、自行纳税申报规范、征管手段的现代化与信息化、强化纳税评估、以查代管和以查促征、具有良好的纳税服务体系等,由此不但降低了税收成本,而且提高了依法纳税率,降低了税收流失的风险。

三、征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坚持依法治税原则

坚持依法治税,第一,要完善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制度。国外发达国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为实现应收尽收提供了基本条件。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层次较低,多数税收法律规范是以规范性文件、规章的形式零散出台,不具有统一性,影响了税法的权威性。第二,坚持依法治税。即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一是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税收征管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税收征管活动,规范使用税务执法文书,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二是要坚持依法征税,不以“税收计划数”为考核目标。一方面要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现象,杜绝人情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将该收的税收上来;另一方面要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该收的税坚决不收。

(二)实行税源分类分级管理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主要是属地化管理,忽略了税源的分类管理,而要想解决税收应收尽收的问题,就必须对税源进行合理分类。我国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对纳税人按不同类型、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税源的分级分类管理,抓住重点,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以做到应收尽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就是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类型,依据纳税人行业地位、规模、跨域经营、税收贡献等,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实施专业化管理。例如,对企业的税源管理,可以根据企业的大小、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源。大企业具有税源大、管理内容多、适用政策复杂以及对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管理技能要求高等特点,对大企业的管理应当体现出专业化。因此,大企业或跨国企业多、税收规模大的省、市,可以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或者各市直属分局,专司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大企业局应承担60%以上的税源管理。对于中小企业,应当由区(县)级税务部门承担税收管理工作。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设立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局(分局)对中小企业的税源实行管理。对于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源,由于其规模较小、税收贡献少,由基层税务所征收更为方便。总之,对企业的税源管理要做到“抓大、控中、管小”,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行分级管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针对我国征管中的信息化风险,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针对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要加大计算机硬件设施的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提高计算机设备和各类网络设备购置完善率,同时效仿日本做法,不断地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更新式的培训;二是要在全面了解各环节工作内容的前提下,利用计算机,简化、规范业务流程,同时开发适用于征管各环节、各层次的应用软件,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将计算机技术运用于征管各环节,提高征管效率;三是要强化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加强对问题的跟踪、分析和处理,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

第二,针对信息不共享的问题,可以建设一个国税、地税互相连接的网络,同时该网络又如美国、加拿大一样,能与工商、海关、财政、银行等其他相关部门相互连接,保证各地各级税务机关真实、完整地获取各种征管信息。为此,首先可以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经验,对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这是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的前提,是归集、处理、交换、查询税务信息的先决条件[11]。其次,利用网管业务平台,对纳税人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采集、整理和录入纳税人的数据信息,为纳税人建立档案,实现数据的集中处理、分析和应用。再次,规定第三方纳税协助义务,以便税务机关能够确切掌握纳税人的各类税务信息,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纳税评估

美国税务机关在获取了纳税人全面、可靠信息的基础上,依托计算机系统,评估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流失的可能性,由此增强了税务机关的税源控管能力。针对我国纳税申报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借鉴先进国家的做法,我国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制度:第一,明确分工。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分析宏观税负、地区税负、行业税负,定期发布税负情况,为基层税负机关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则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负责对税负异常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12]。第二,组建专业纳税评估队伍,编写行业纳税评估指引,认真测算行业预警值,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建立评估模型,拓展评估方法。第三,根据企业规模和税源的大小,对各类企业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对于评估后的同类企业进行比较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其后借鉴日本的蓝色申报制度,引导纳税人自觉自愿地履行纳税义务。

(五)突出并加强税务稽查

发达国家95%以上的纳税人都能自觉申报纳税,再加之现代化征管技术手段的普遍应用,致使诸如美国税务机关将50%的征管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加拿大税务审计人员占到了税务人员总数的30%,日本也具有高效而严密的税务稽查系统。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强,税收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在现行征管模式中更需要突出并加强税务稽查,以形成稽查的震慑效应。首先,应明确税务稽查部门的职责,充实税务稽查队伍,提高稽核人员业务素质;其次,在总结经验、研究新的稽查方法的基础上,突出税务审计重点,将稽查力量主要投放在一些大企业和偷漏税较多的行业上;再次,严格处罚措施,改变浅查、轻处的一贯做法,让纳税人感到申报纳税是一种法律义务,草率和侥幸往往会遭受法律的严惩,以保证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最后,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审计监督,促使税务人员执法守法,使税务稽查健康发展。

(六)优化纳税服务体系

国外发达国家均十分重视征纳双方的关系,重视对纳税人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虽然将纳税服务作为基础,但纳税服务意识相比国外还很淡薄。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降低税收流失的风险,必须强化纳税服务。第一,树立服务理念。对于促使征纳双方法律关系平等的理念已经不能完全体现服务意识,要想提高服务意识,就必须树立“纳税人至尊”的理念,学习加拿大将纳税人做为“顾客”、称为“客户”的做法,努力打造“服务型税务”,并借鉴加拿大的做法确立一套以客户满意为核心的服务指标体系,以打造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第二,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一是精简办税程序,实行限时办理,采取方便纳税人的“一站式”服务办税方式;二是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制度化,最大限度地方便各类纳税人;三是建立健全上门办税、网上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多样化的办税需求。第三,加强宣传咨询。一方面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拓展税法宣传渠道,按照不同的受众群体,明确不同的宣传重点和宣传策略,通过在线访谈、留言回访、编制手机报等形式提高宣传时效;另一方面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在税务机关设立专门的税务咨询室,由专人负责纳税人的咨询并处理纳税人反映的意见,以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建立纳税人与税务人员的信赖关系。

参考文献:

[1]刘恩华.进一步强化我国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5):64.

[2]陈红卫.关于税收征管问题的几点思考[J].中国税务教育,2005,(5):193.

[3]韦宁卫.关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思考[J].学术论坛,2006,(7):122.

[4]孙承.美国现行税务管理体制特点及启示[J].税务研究,2008,(2):89.

[5]李方旺.美国税制和税收征管的特点及启示[J].税务研究,2007,(8):78-80.

[6]孙承.美国现行税务管理体制特点及启示[J].税务研究,2008,(2):89.

[7]财政部税收制度国际比较课题组.加拿大税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4-53.

[8]高庆杰,赵健.日本的税收管理[J].税务,2001,(10):54.

[9]财政部税收制度国际比较课题组.日本税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3-68.

[10]胡俊坤.日本税收征管制度[J].草原税务,2001,(12):39.

[11]孙万欣,王娟.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会计之友,2009,(2):105.

[12]陈林锋.税收征管模式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2007,(1):33.

责任编辑、校对:张增强

现行金融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演变的过程,1997年以来我国和北京市教育预算监督条例的沿革,以及对国内学者在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上做出的研究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的现状等进行说明,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现状和问题分析

A Study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on the Education Budget in China

FANG Fang

(Capital Institute for Economics of Education,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Key words education budget;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一、研究背景

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其所属的业务机关与财务综合监察机构对财政部门内部和外部所辖的教育部门以及所属的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计划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追责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所进行的检查与评价,其中主要是对各项教育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以及教育机构财务会计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价,并对其中有关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截占挪用、预算内转外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依法给予适当处理(行政性制裁或移送司法查处),以确保财政预算单位行为的规范化。

(一)制度综述

教育预算作为政府教育财政资金的收支计划,不可避免地涉及教育资金的充足和均衡。我国的教育财政资金存在着相对不足与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如何从教育预算的监督和评价上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学者关注的热点。

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预算包括教育预算的监督和评价在法规和政策中都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本文所指的地方以北京市为代表,列举我国和北京市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的沿革,如表1所示。

随着国家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国内就有学者把教育财政理论包括教育预算监督问题放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进行分析。王善迈(2003)提出应在《预算法》等财政法规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原则是公平优先,并在分配方法和程序中提出具体要求,每年财政资金的分配方案要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应修订现行有关教育法规和财政法规中有关教育财政的条款,尽早制定《教育投入法》,完善我国的教育财政法规体系,使教育经费的筹集、负担、分配、使用都有法可依,责任明确,推进教育财政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应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公共教育财政的决策程序;应规定教育经费预算的经费项目、经费标准,教育经费在预算支出中的比例,以及教育经费在地区和学校之间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在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代表领导的拨款委员会,改变现行财政与教育部门权力过大、财政资金分配不透明的状况。[1]

公共财政框架下的教育预算监督问题集中于如何通过预算强化政府对教育的财政责任,尤其是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财政义务。无论在制度方面的改革,如制定《预算执行条例》或修改《预算法》,还是教育预算监督及评价等程序的优化,目标都是为了硬化以预算形式表现的政府教育投入。

(二)研究综述

肖振红(2002)认为高校预算管理的中心问题主要是赤字预算严重、预算编制失真以及预算分配的不合理;因此,预算管理的重点应在加强其指导性、监督性、可调节性等功能的发挥上给予体现。[2]

陈冰(2004)通过比较中美基础教育预算管理体制,提出尽快落实教育预算单列以促进教育事权、财权相统一;合理安排预算编审时间,实行标准预算周期;提高预算编制与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3]

吕春建(2004)以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和“3E”原则(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有效性(Effectiveness))为基础,采用占用主体分类法和支出功能分类法,设计财政基础教育支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通过对财政基础教育支出案例分析,对财政基础教育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效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4]

李丹(2005)分析了我国高校目前预算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对预算管理的认识狭隘,预算编制中存在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预算方法不科学,预算管理周期不合理,预算编制时间过短,预算管理缺少约束力,预算控制体系不健全等。[5]

由上可见,目前的教育预算评价缺少绩效思想;尽管有人大的国家监督、审计部门的政府监督以及财政内部的监督体系,但总的看,这些外部监督并未完全解决教育预算的相关问题。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教育预算),对社会公众而言几乎是封闭的,公众的参与程度低,缺乏表达意见的途径,预算过程欠缺程序民主,更谈不上听证、辩论,社会公众不知道财政支出的各个预算项目需要多大费用,不知道政府预算是如何分配的,也不知道政府如何使用财政资金,因而社会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这些年,不可否认预算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各级人大设立了专门审查机构,配备了专业审查人员,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效能显著提高。但是也应当看到,与市场经济下公共财政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望相比,我国的教育预算监督还存在着不少缺陷和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教育预算监督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充分发挥。

1、教育预算监督法制建设滞后于教育预算改革的具体实践[6]

从目前情况看,财政管理和预算监督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预算监督效能的发挥。

一方面是已有的文件存在着明确的界定,以至于“缺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系统完整、职责明确、依据充分的预算监督系统,预算监督缺乏独立完整的法律保障。尽管我国已相继出台《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暂行规定》,各地方也相应出台了预算法案及其修正案等法律法规,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有其自身独特的规范对象,对预算监督仅限于原则性规定,并不完整和系统,对预算监督的职责权限、监督范围和内容、监督程序和步骤等并无详细规定,所以还存在着一定的实质性监督“缺位”。

另一方面是有些法制规定不能顺应当前改革的形势要求。以《预算法》为例,在《预算法》出台之际,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预算管理模式还带有很多计划经济色彩,立法环境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因而,《预算法》的某些环节也未能摆脱旧体制、旧模式的影响。有些条款规定过于笼统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深化财政预算改革、严格预算审查监督和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预算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严重削弱了预算监督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影响预算监督效能的发挥。

2、立法机关对教育预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就是反映教育部门和各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是由各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人大审查标准,形成一个学校、一个部门的一本预算。对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的监督,是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所属学校编制、执行预算和年终决算的一种财政监督管理形式。然而,各国教育预算的监督环境各有不同,因此中西方在教育预算监督的环境上和具体程序上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仅从预算过程来看,西方教育预算监督大多是建立在教育预算编制、审批与执行相对分离的基础上,这与我国有着很大的不同。从编制上看,我国教育预算编制不科学,透明度低,执行中变化大,上级教育系统很难进行实质性监督;从执行上看,上级部门新政策不断出台,学校的教育预算执行稳定性差。[7]

3、教育预算评价信息化程度不高,社会监督作用甚微

教育预算的评价包括教育预算在内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还需要更多的理论和实践准备。

面临全球信息化浪潮及加入 WTO 的双重挑战,我国政府也加快了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财政部从 2000 年开始全面启动了“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于 2002 年正式命名为“金财工程”。“金财工程”的启动将有助于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但是,我国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还相对迟缓,信息渠道不畅,预算的透明度不高,造成受托人和委托人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导致预算执行过程的不透明、不规范,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公开是监督的前提条件,有知情权,才能有监督权。目前教育预算管理信息化的现状,受制于较低的财政透明度和有限的财政监督权,社会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8]

三、结论及建议

1、在教育预算监督管理的制度保障上展开呼吁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预算监督的最大特色就是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预算行为,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具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并规定了严密的、可操作性强的处罚条款,法律约束性很强。对我国而言,强化教育预算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工作,呼吁《教育预算监督法》的出台已经迫不及待,只有以一部相对完整的权威性法律对教育预算监督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地位和作用等做出详细的规定,对教育预算监督的职能与权限以及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加以科学界定,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

许多学者也强调将教育预算监督的管理问题融入法律健全的角度上来考虑。王蓉(2003)认为应完善我国的公共教育预算管理制度,制订《教育预算执行条例》,加强教育预算的法治性、透明性和完整性,以及教育预算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方面的效用。这一举措是建设规范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9]

王善迈(2005)针对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应建立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10]

此外,由于经济活动有着现实需要,对我国教育预算管理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形势发展、操作性差的部分应加以修改和补充。树立预算法律观,通过确立有关管理制度的法律地位,健全完善预算监督立法保障,这是顺利开展预算监督工作的基础。通过有效的法律、法规彻底改变财政监督工作滞后,管而不严的局面,保证和促进教育事业与社会保障健康有序地协调发展。

2、在加强教育预算在各部门、各环节、各阶段的监督上展开讨论

王善迈(2003)提出应修订现行有关教育法规和财政法规中有关教育财政的条款,尽早制定《教育投入法》,完善我国的教育财政法规体系,使教育经费的筹集、负担、分配、使用都有法可依,责任明确,推进教育财政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应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公共教育财政的决策程序。[1]

对教育部门预算的监督,一是监督改变原来交叉预算的方法,将不同性质的教育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或学校。如教育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奖学金、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资金等都属于教育经费。改革后,将监督学校是否将它们进行预算细化,编制的依据是不是合理。在使用过程中,监督资金是否到位,是否有被挪用、被挤占等现象,改变过去事前无监督,事中监督薄弱,事后监督罚款的做法。加强跟踪监督,把监督和检查有效结合起来,将财政监督置于财政改革与管理的全过程中。避免在预算编制上的粗糙、不科学、不准确,做到监督前置。二是在使用环节上监督。凡是财政拨款的预算款项,是否由国库直接集中支付到教育部门或直接支付到教职工的个人工资账户上,有没有被教育部门或学校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减少教育主管部门对下级学校单位的二次分配环节,减少主管部门在资金分配问题上的暗箱操作。三是对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无论哪个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的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财政监督部门应自觉对教育部门该项预算进行全面监督,监督预算外资金是否进入专户管理,有没有“小金库”和账外账现象,避免预算外资金的流失和体外循环,杜绝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漏洞。四是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工作的监督。改变过去对事不对人的现象,对虚报预算的责任人和部门主要的分管领导,建议行政管理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部门。

3、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基础上展开评价工作

完整的教育预算监督和评价体系不仅要求有教育部门自身的监督,还要充分发挥社会民众、新闻媒体监督的力量。社会公众是政府预算的终极委托人,政府预算的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只有使社会公众有机会了解预算,参与预算的编制、审查和执行,把政府预算真正置于全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才能提高政府预算功效。可以将行政听证制度引入到教育预算决策当中,以赋予公民参与权,保证教育系统高效公正地行使行政权。此外,还应当建立教育预算公告制度,对广大社会公众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利用社会公众的舆论来对教育预算决策进行监督,可以很好地解决教育预算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同时,还应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教育预算监督中的作用。各类新闻媒体是教育预算信息和社会公众相联系的重要渠道,可以对同教育预算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宣传和讨论,吸引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也可以对教育预算执行中出现的不利于社会公众的现象进行曝光。

参考文献

[1]王善迈,袁连生,刘泽云.我国公共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进展、问题及对策[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5-14.

[2]肖振红,段联峥.对当前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经济师,2002(07):104-105.

[3]陈冰.中美基础教育预算管理比较[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4(12):16-25.

[4]吕春建.财政基础教育支出绩效评价研究[R/OL].(2004-11-15).http://www.mof.gov.cn/news/20050301_1825_4426.htm.

[5]李丹.论我国高等学校预算管理[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2005.

[6]张俊英.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预算监督模式的几点设想[D].吉林: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07.

[7]袁星侯.中国政府预算制度演变与西方经验借鉴[J].决策与信息(下半月刊),2006(05):21-23.

[8]成刚.公共财政框架下教育预算制度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06(06):7-10.

[9]王蓉,等.努力构筑我国公共教育财政体制(下)[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03):77-82.

[10]王善迈,曹夕多.重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下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10):25-30.

(责任编辑:赵友良)

收稿日期:2007-11-27

作者简介:方芳,1983年生,女,汉族,安徽安庆人,北京师范大学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学。

现行金融论文范文第3篇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是核算、反映和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是为国家预算管理服务的。它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其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是为了系统、全面、完整地反映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运营结果,为社会公众及相关信息使用者客观公正地评价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情况及进行相关的政治的、经济、社会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相关的财务信息的会计报告体系。因此,预算会计组成体系是和国家预算组成体系相一致的。

2国外会计体系的借鉴

美国的及会计体系是以与政府相关的各项经济活动为核算对象。包括(1)行政机构开展的政务活动;(2)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国有企业的活动;(3)相关部门举办的国有学校、医院等非营利组织的活动。可见,美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比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适用范围宽,还包括国有企业。

不仅如此,在美国某个州面临破产,指的是其净资产呈负数,如果没有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其净资产项目就难以得到反映。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财政预算报告,造成很多人大代表难以了解我国的财务全貌。另外,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对相关部门的固定资产没有核算和反映,这就会使国有资产的失控为腐败提供滋生土壤。在负债的反映上由于现行预算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来确认当期的收入和支出,而欠发的工资、社会保险基金的缺口、发行的中长期国债等信息在现行的总预算会计报表体系表现不出来。而且许多相关部门通过行政命令或以其他名义举借的资金,实际上已经成为债务,但是这在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体系下是反映不出来的,因此不利于反映相关部门潜在的风险,不利于对可支配资源的管理,从而不能客观、全面的评价和考核相关部门的财务状况,也不能为相关部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新西兰1988年改变了原制度下集中控制的做法即《国有部门法案》,采用五年合约的形式,把权力下放给各部门的执行者,给予其更大的发挥空间,并明确任期间的产出责任,进一步将权力与责任相结合,调动了部门积极性。这种绩效考核的方法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新西兰相关部门在代表政府组织和实施权责发生制改革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主导作用。

加拿大的相关部门也对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也作出了支持和承诺,而且,有关财经、会计主管在推动一连串改革时,扮演了推动者的角色,主要使用者和供应者密切的配合,成为新西兰改革成功最关键的因素。

3完善现行预算会计的途径

3.1 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制度

目前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已经实行了较为彻底的权责发生制,而世界上不少国家也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了权责发生制,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改革势在必行。目前,各个国家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都通过法律予以保障。我国要进行权责发生制的转换,应遵从立法先行原则,适时修订有关法规和颁布新的法规,确保转换的顺利进行。

所以我国要完善现有预算管理,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十分必要的,作为发展中国家,实行权责发生制对数据要求很高,难度也很大,我们正在走新西兰权责发生制走过的路。当务之急是结合项目预算时的上报工作,对各类资源进行登记入账,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便在实行权责发生制改革时驾轻就熟,水到渠成。

3.2 要重视绩效预算管理。

权责发生制会计和预算是加强预算会计的资产和负债管理,控制财政风险,提高预算的透明度方面是一个较好的工具。我们应以权责发生制改革为方向,重视绩效预算,明确投入和产出的框架。只有绩效明确了,成果和产出才有衡量的标准,才能促进真正的权责发生制的实施。

3.3 完善预算会计的内容及格式

根据不同的预算会计,我国现行财务报表也同样分为政府、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运营业绩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对财务报表作补充说明的财务报表附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亦称财务状况表,在这个表里,需要列示出预算会计本期所拥有的资产状况、承担的负债状况以及所有的净资产。对于或有负债不在报表中反映,可以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这样便于使用者了解相关部门承担的债务状况,有利于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财务风险,能为相关部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2)运营业绩表。

运营业绩表类似于企业的利润表,由于政府部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可以编制运营业绩表来反映相关部门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编制财务报告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这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必要手段,这种看似不大的变化却将大大增加相关部门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程度,西方国家都不同程度的采用了这一会计基础。

(3)现金流量表。

顾名思义,是指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现金等价物。目前,我国学术界正在进行预算会计改革有关问题的探讨,在相关部门中是否增加现金流量表意见不一。其实在使用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会计体系中,现金流量表用来反映政府现金的流入流出状况未尝不是一个可举的措施。

(4)财务报表附注。

主要是对会计报表作补充说明,包括会计政策的说明及政府的声明、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及各类反映相关部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资料以及或有事项的说明等。

4结语

现行预算会计的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国际上在这方面的改革其实也很不彻底,特别是在国土面积大、人口多、业务复杂的大国,这更是难以实现。美国州与地方政府的基金会计日常核算采用的仍是半权责发生制,但其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则将数据按照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进行调整。因此,财务信息的全面披露还需要相关部分的整体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的监督。

参考文献

[1] 钟蓓雄.关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探讨[J].上海会计,2003(5).

[2] 张雪芬.预算会计改革思考[J].会计研究,2001(4).

[3] 刘光忠.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1).

现行金融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建设工程投标工作是建筑业最重要的活动之一,是整个建设工程的基础工作,做好投标工作攸关企业生死存亡。基于此,本文就建设工程投标准备工作进行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 建设工程;投标;准备工作

引言:

建设工程投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建筑业企业取得承包合同的主要途径,投标程序和招标程序是环环相扣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整个招投标过程。而工程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是整个投标工作的基础,只有通过扎实的准备,全面的考虑期望利润、风险承担能力,才能确立更具科学性、可行性的投标策略,最大程度的避免失误。

一、研究招标文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图纸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对于招标方和投标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法律效应,并且招标方和投标方的要求都在招投标文件中有所体现。所以,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要认真的分析招标书中的投标要求和内容,为编制高质量的投标书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作为投标人,投标活动的第一步就是在前期跟踪调查的基础上第一时间获取招标信息,快速决策、购买招标文件。然后,在充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前期招标项目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管理水平、施工经验、物价信息等,才能编制出更科学、更具有竞争性的投标书。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编制发布的有关项目招标的极为重要的文件。它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同时它还是评委会评标的依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审查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明确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在什么时间应该做什么,做到心中有数,目的在于提高效率,避免犯低级错误造成废标、徒劳无功;

(二)认真研究评标办法,根据前期了解到的信息,通过推算,制定相应的报价策略;

(三)研究合同主要条款,明确中标后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重点是承包方式、各种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比例、工期要求和误期违约责任、材料供应方式和调差、工程量结算办法和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变更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等,都需要认真研究,减少风险;

(四)对工程价款、工程质量、项目成本、工程量清单、潜在风险等问题仔细推敲、认真分析,发现不清楚或互相矛盾之处,要提请招标单位解释或修正;

(五)熟悉并详细研究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弄清楚工程的技术细节和具体要求,对整个建筑物及其各构件的尺寸,各种图纸之间的关系都要吃透,突出工程重点、难点、控制点,使制定的施工方案科学、合理。

二、做好标前调查工作

标前调查是经营投标工作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了解工程项目的客观情况,通过现场的调查,可以了解工程项目的全貌和技术特点,以便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和措施,为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等提供依据。

(一)业主及项目情况调查,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履约能力、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调查发包人的资信状况和项目资金来源。一旦中标,发包人将成为合作伙伴,其优劣褒贬直接决定合作是否愉悦以及工程款能否顺利收回,故施工企业应当从注册资金、经营业绩、履约能力、社会信誉和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市场调查。

(二)施工现场自然条件调查和施工条件调查内容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条件和调查目的有所侧重,一般包括设计概况、工程概况、地理位置、水文气象资料、地形地质、气候等情况,主要施工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砂石料、填料等的供应地点、储量、运距、价格等情况,当地可利用的电力、燃料、民房及水源等资源情况,交通通讯、用地与拆迁情况、水源和生活供应、当地的风俗习惯、医疗卫生及社会治安情况,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地方环保部门要求。

(三)对竞争对手的调查,包括竞争对手的主要特点,其突出的优点和明显的弱点,他们的实力和过去几年内他们的工程承包业绩,包括他们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项目的情况,对此项目得标的迫切程度如何?竞争对手与业主的关系,以便从中得出这些公司的决心以及他们的优势和劣势,从中找出投标时制胜的“切入点”,制定合理的投标策略。

(四)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设备等资源配置建议,进行危险源调查评估,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五)分析工程的重点、难点、控制点,并提出对策意见;

(六)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制定初步的前期组织方案,包括:对全线交通运输提出施工运输方案;提出施工供电方案,最高峰用电量;对施工供水方案提出初步意见,缺水地段的施工供水方案应提出合理建议;大型临时工程方案,技术组织措施,征地、拆迁规划及施工前期工作的安排意见;职工进场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何对待少数民族及当地民俗民风的问题提出意见等。

三、全面核实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的大小是投标报价最直接的依据。复核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将影响承包商的经营行为:一是根据复核后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之间的差距,考虑相应的投标策略,决定报价尺度;二是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采取合适的施工方法,选择适用、经济的施工机具设备、投入使用相应的劳动力数量等。

虽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需要投标人逐项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其数量已经有招标人提供了,但是招标工程量旨在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而最终通过进度结算形成的工程造价是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都会与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出入,尤其是受设计深度影响,招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时有些工程量是估算的,因此误差较大。为了使投标报价既有竞争性,同时为中标后能够获得较好的施工效益,投标人应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为费率选取和合理平衡最终投标报价打好基础。

同时,单价合同的特性决定了“不平衡报价”技巧是可以也应当甚至自动要使用的。然而,“不平衡报价”只有在复核工程量之后才能成为自觉而更有效的行为!复核工程量,要与招标文件中所给的工程量进行对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投标人应认真根据招标说明、图纸、地质资料等招标文件资料,计算主要清单工程量,复核工程量清单。其中特别注意,按一定顺序进行,避免漏算或重算;正确划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与“清单计价规范”保持一致。

(二)复核工程量的目的不是修改工程量清单,即使有误,投标人也不能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因为修改了清单就等于擅自修改了合同。对工程量清单存在的错误,可以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统一修改并把修改情况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针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遗漏或错误,是否向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取决于投标策略。投标人可以运用一些报价的技巧提高报价的质量,争取在中标后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四)通过工程量计算复核还能准确地确定订货及采购物资的数量,防止由于超量或少购等带来的浪费、积压或停工待料。

在核算完全部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后,投标人应按大项分类汇总主要工程总量,以便获得对整个工程施工规模的整体概念,并据此研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选择适用的施工设备等。

四、投标期间的组织策划

投标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多个学科相关联的综合性工作,在投标前和投标过程中涉及到了各方面的事情,为了提高项目的中标率,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划,这样才能保证整个投标过程有条不紊,所以必须做好投标期间的组织策划工作,

为了编制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投标书,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要成立一支专业高效的建设工程投标小组,确定好投标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拿到招标文件后,根据拟投标项目情况,确定项目投标总体负责人,资信、技术、报价等各专业人员尽快分配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但又相互沟通,以标前会的形式把标段主要内容如项目组织机构、搅拌站、预制场、便道、便桥、取弃土场、重难点项目施工工艺等进行明确,有利于各专业都能按照统一标准编制标书。

合理安排投标进度计划,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招标时间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标书编制人及完成时间、审核人及完成时间、最总报价及终稿完成时间、装订人员安排及时间、标书送达时间等,明确参加开标的人员,并做好开标记录,分析竞争对手报价情况,建立投标数据库,为今后投标提供参考。

竞争的形势是不断变化的,要随时根据改变了的情况,不断地改变自己的竞争策略,所以需想办法摸清竞争对手的情况,知己知彼,可随机应变。报价是投标中最复杂最难决策的问题,标前一般需进行两方面的测算,一是按照现行编制预算办法做出预算价,而是根据企业定额和标准测算出成本价。根据评标办法结合标前了解到的竞争对手情况、成本测算情况进行报价分析,并最终确定投标报价。在投标时要注意避免工程项目不多时,为争夺工程任务而压低报价,结果即使中标却盈利的可能性很小,甚至要亏损。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在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中有着重要作用,提升建设工程投标工作质量,能够有效的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投标工作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要提升建设工程投标工作质量,招标单位要认真审核招标企业,投标单位要认真编制投标书,设立专门的建设工程投标工作管理办公室对投标工作进行日常管理,不断的规范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保证建设工程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银山.项目化风险管理在国际工程项目投标中的应用[D].天津大学,2012.

[2]李正勇.X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监管对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3]陶颖.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

[4]张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招投标优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4.

现行金融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就业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就业问题更需予以重视。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和实践进行梳理总结,对深化我国就业研究、尤其是对制定和优化提高就业水平的相关对策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扩大就业;政策研究与实践;综述

就业乃民生之本。基于就业问题的重要性,为增加借鉴、拓宽视野以深化当前就业研究,本文对国内外相关政策研究与实践进行简要回顾。

1 国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实践

西方就业理论从18 世纪人口与资源均衡发展的思想萌芽开始,迄今产生过古典经济学派人口均衡发展思想、新古典经济学派就业理论、凯恩斯的就业理论、发展经济学的就业理论、人力资源(本)就业理论、新古典综合学派就业理论、新凯恩斯主义就业理论、新自由主义反古典经济学派就业理论等。各学派及各国政府深入探讨失业产生的原因,并形成各具特色的就业理论、政策和实践,其中涉及扩大就业的主要有:

1.1 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

国外很多学者都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由于研究视角不同,得出的结果也有所差异。但总体结论是:经济增长与就业之间具有一定正相关关系,即经济增长可以带动就业率提高,如哈罗德-多马模型、奥肯定律等,因此要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是良方。

1.2 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创造新就业岗位

各国都认识到产业结构调整对就业的重要影响,并采取了如下对策:一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包括增加投入,运用新技术来改造和重组传统产业。过去10 年,美国对电脑维修人员的需求以年均8%的速度增长,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二是积极发展服务业。多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显示:服务业是吸纳就业的巨大“蓄水池”,是吸纳新增劳动力的重要方向。三是重视发展制造业。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现代化进程中,因而从业人员在产业间的分布与发达国家不完全相同,制造业中仍然存在着增加就业岗位的巨大潜力。四是吸引外资、发展外贸促进就业。 1.3 发展中小企业,扩大就业容量

从世界各地发展经验来看,社会上65%~80%的劳动力集中于中小企业。英、美、日等国家及“亚洲四小龙”不仅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实现了就业的扩大,其集群化趋势还促进了分工协作,拉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企业数量,催生了新城镇,提高了城市化水平,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就业需求。毋庸置疑,中小企业在促进城市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是未来主要就业增长点之一。

1.4 加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提高就业适用率

西方各国政府都强调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特别是成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职业培训、再就业培训等主要是针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日益提高的趋势,采用各种培训措施,主要方式有:一是运用经济手段鼓励甚至强制劳动者参加培训;二是为培训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提供就业服务。如英国对全国就业服务实行垂直领导,确保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

1.5 通过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等手段来扩大就业

国际劳工组织(ILO)等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国家非正规就业(我国也称灵活就业)发展迅速,就业吸纳能力强,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就业增长点,尤其在发展中国家,会产生巨大的就业吸纳效应。但非正规就业市场发展不够完善,规则尚不健全,许多问题尚待解决。

1.6 构筑完善的、与时俱进的社会保障体系

各国实践证明,失业保障制度越健全,社会承受失业的能力就越强。失业保障与促进就业是一对孪生姐妹,两者相互结合,既保障了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又为其提供了就业服务,创造了再就业条件,促进再就业的实现。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一般都有相应的国家立法,一方面强化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另一方面强调个人和保障对象的义务。

2 国内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实践

就业政策对占世界劳动力总数的1/4的中国更显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中国如何解决每年新增庞大劳动力等问题,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国内相关研究尽管起步较晚,但已有研究涉及劳动就业与失业的多个领域和视角,最后都落脚到扩大就业的系列政策:

2.1 将扩大就业纳入执政目标

改革开放前,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低效率+高就业率”的发展模式,失业问题并不突出。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潜在的失业问题逐步浮上台面。当前,随着金融危机爆发、经济放缓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业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就业已被纳入国家的长期战略和政策目标,如党的十七大报告等均强调了就业的重要性。此外,国家“十一五”规划、地方规划等都不断强调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出台了各种措施来增加就业,并颁布了《就业促进法》以期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的确立。

2.2 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就业

中国当前还处于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的转型期中,“制度性”就业矛盾突出。因此,扩大就业必须深化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把当前以保障社会稳定为主的政策调整为社会稳定与扩大就业并重的政策。二是要放弃歧视性就业政策,促进城市二元劳动力就业体制的转换,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使农民和市民能够公平竞争就业岗位。三是建立必要的劳动力需求管理和劳动力供给管理制度。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成为新时期我国扩大就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方向之一。

2.3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

扩大就业容量既靠推动经济增长,也有赖于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即各地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和经济条件,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和经济,由此扩大本地就业容量。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依靠服务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和就业容量来扩大就业。三是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不能片面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更不能长期依赖资源密集型或资源消耗型产业。

2.4 通过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扩大就业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我国现阶段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客观上,大规模涌动的“民工潮”加大了城镇就业压力,但并不能因此而实行歧视性就业政策,限制农民工在某些行业、工种就业。大、中城市应逐渐放宽对农民进城务工谋生的行政限制,并相应改革现行的就业制度、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进城民工的管理和服务。

2.5 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

国内外实践表明,发展中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具有积极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速度快,提供就业岗位潜力大。中小企业多涉足第三产业,就业弹性大等。为此,许多城市和地区推出了发展中小企业以扩大就业的措施:如放宽市场准入、给予税收优惠和支持、为中小企业培训人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就业补贴、成立中小企业的促进机构并出台相关立法为其发展排忧解难等,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了就业吸纳力。

2.6 通过支持民间创业来扩大就业

实证研究表明,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问题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一是创业主体庞大,包括大学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等。二是创业领域广泛,涉及三大产业及其所属诸多行业,包括由其不断开发和衍生出新的行业。三是创业具有稳定的“倍增效应”:不仅解决了创业者本身的就业问题,而且通过雇用员工实现了就业倍增。为此政府需强化创业扶持理念,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消除创业壁垒,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改进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引导等。

2.7 通过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来扩大就业

影响充分就业的原因之一是我国劳动力供求信息不对称,因此需通过培育健全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多方位就业服务体系来解决。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和劳动就业等制度的改革,完善人员流动政策。二是要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包括发展正规职业中介机构等。三是建立人力资源开发的教育与培训双支柱体系,一方面大力发展以增强从业创业能力为导向科技教育事业,另一方面强化以提高劳动力素质为目的的职业培训制度。四是要加强对就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维护就业市场的秩序。

2.8 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

就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为此需要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就业法律法规体系,为扩大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广泛、有效的法律保证,从而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覆盖全城乡的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包括失业保险基金等在内的统筹城乡、统筹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各类失业人员、就业人员、合理流动人员构筑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2.9 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扩大就业政策

在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时段,所需要的就业政策是不同的。为此就需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需要和时空条件的就业政策,把工作重心放在不同的矛盾或方面,分别侧重解决如劳务输出、劳务输入、劳工荒、技工短缺、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科技创业等问题。

3 启 示

回顾、总结、梳理国内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和实践,对我们深化就业研究、尤其是制定和优化提高就业水平的相关对策有多方面启示:

首先,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学的永恒主题,是建立和谐社会、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务,是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

其次,完善市场体系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期,理应在就业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和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推陈出新、力求实效。

再次,扩大就业容量需要系列配套政策,包括经济拉动、政策扶持、市场服务、政府调控和社会保障五大支柱,涉及经济增长、结构调整、体制改革、人员培训、创业激励、非正规就业、健全保障体系、发展中小企业等多项举措。

最后,探索适合本国本地特点的就业政策是相关研究的要务和难点。如我国的人口多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劳动力流动性强、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明显、各地就业结构不合理、就业水平不高等现象日益突出,因此要结合自身特点来提出促进就业的创新之策。

参考文献:

[1]赵建国,苗莉.城市就业问题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6).

[2]樊继达,邵士庆.国外促进就业的主要经验及启示[J].经济纵横,2004(1).

[3]丁建定,柯卉兵.发达国家积极就业政策及其启示[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8).

[4]冯煜.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就业问题及其对策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7).

[5]燕晓飞.国外促进就业的做法值得借鉴[J].经济纵横,2007(12).

[6]蔡昉.坚持在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J].求是,2009(5).

[7]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创业促进就业[J].中国劳动,2009(3).

[8]杨宜勇,顾严.我国扩大就业潜力的对策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07(6).

[9]ILO.(Decent Work and the Informal Economy)presented to the Committee on the Informal Economy at the International Labor Conference[R].Geneva:International Labor Conference,2002.

现行金融论文范文第6篇

一、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分析

(一)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的内容 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是财政部2006年制定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所规定的,笔者将相关内容整理为表1:

(二) 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存在的问题 对于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存在的问题学术界已有较多讨论,但都不够全面、深入和系统。笔者通过对表1所列内容的分析,结合多年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将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的问题总结为以下几点:

(1)会计要素不能全面地反映纳入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象范畴的全部经济活动。根据利得和损失的定义,利得和收入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流入,而损失和费用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流出,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却没有将利得和损失正式确定为会计要素,这就将会计对象中的非日常经济活动隔离在了会计要素体系之外。

(2)会计要素体系不能与财务报表体系相对应,从而不能满足其作为财务报表基本框架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财务报告目标的阐述,财务报表体系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四张主要的报表,而会计要素体系中没有完整地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和股东权益变动表要素。

(3)会计科目的分类与会计要素不相一致。一方面从内容上看二者是不一致的,会计科目中包括了利得和损失类科目,而会计要素中不包括利得和损失;另一方面从形式上看二者也是不一致的,会计要素有六个,而会计科目有五类,并且除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三个会计要素与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现了对应,其余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之间形式上不相一致。

(4)利润表要素与其他要素的交叉、重叠,其数量关系混乱,逻辑不严密,影响了损益的正确确认和计量。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利润与收入和费用并列为利润表要素,而从利润的定义来看它是收入与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与损失的计算结果,因此利润与收入和费用重叠。

其次,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是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以及利润分配之后形成的未分配利润都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所以利润要素从内容上看属于所有者权益要素。

最后,“利润=收入-费用”这个数量关系等式按照这三个会计要素的定义是不成立的。根据定义,利润是广义的范畴,除了包括收入减费用的差额,还包括部分利得和损失;而收入和费用都是狭义的范畴,仅指日常经济活动的结果。之所以这个等式还保留着,是因为它符合我国的传统思维,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也成为普遍被认可的业绩考核指标。但是这个等式反映的数量关系混乱、逻辑不严密,给学习和运用造成了困惑和不解。

二、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重构思考

(一) 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影响因素分析 笔者认为经济环境的是重构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的出发点和归宿。因为经济环境决定了经济活动的内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构成和财务报告的目标导向,而会计要素体系要能够反映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满足各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和帮助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达到促进经济环境发展的效果。这四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如图1:

我国现行的会计要素体系会计要素设置不够全面、会计等式不能清晰地反映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会计科目的分类也与会计要素不相一致,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需要重构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1)经济环境动态多变和复杂化,导致经济活动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使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已经不能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的内容。比如,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越来越频繁,而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形成了“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损益项目,而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中只包括狭义的“收入”和“费用”,不能涵盖这些项目的内容。本文将以“全面收益观”为基础重新设置会计要素的内容,将“利得”和“损失”设置为利润表要素,使会计要素体系能够反映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

(2)经济环境中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和股权关系,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从以往的债权人和所有者已经扩展到了包括社会公众在内的一个庞大的利益相关者群体,他们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仅包括反映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和反映经营成果的利润表,还要包括反映现金流量情况的现金流量表和反映股权关系变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而现行的会计要素体系不能与这四张报表构成的报表体系相对应。比如,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要素和现金流量表要素及其相关的会计等式和会计科目在现行的会计要素体系中还未提及。本文将借鉴美国的“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提出把“所有者投资”和“所有者分配”连同“综合收益”等设置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要素,并提出了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的构想,使会计要素体系能够与财务报表体系相对应。

(3)为了适应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个目标体现了“经济决策”为主,“受托责任”为辅的理念。会计要素体系是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运用财务报告作出经济决策的基本框架,而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中会计等式内容不充分,数量关系不准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体现财务报告目标的导向。比如,利润表等式不能反映利润表的基本框架,而所有者权益表等式和现金流量表等式还尚未包括在内。本文将重新构建利润表等式,体现“全面收益观”,并根据重新设置的所有者权益表要素和现金流量表要素构建了有者权益表等式和现金流量表等式,使会计要素体系能够发挥财务报告基本框架的作用,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提高经济决策的效率。

(二)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重构应遵循的原则 笔者认为重构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我国会计要素现行定义的原则。这是重构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因为,我国现行会计要素的定义经历了从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的初次提出,到2000年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重新定义,再到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重大调整的发展过程。每一次修订都是财政部汇集社会各界宝贵建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尤其是2006年准则中所作出的调整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趋势和立足中国国情的实事求是的理念,是经得住理论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的。比如,国际会计准则以“流入量理论”为基础,提出了广义的“收益”的定义,既包括日常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也包括非日常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而我国会计准则则以“流转过程收入理论”为基础,提出了狭义的“收入”的定义,反映日常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同时还提出了“利得”的定义,反映非日常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这种定义方式有助于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业绩的构成,从而对业绩质量和可持续性作出判断的需要。

(2)权衡“成本”和“效益”的原则。从尽量节约笔墨、降低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做得是不错的:六个会计要素、三个会计等式,外加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非常清晰、高度概括,也非常简单。但是所取得的效益怎么样呢?使教学、学习和运用中出现了一定程度上思路不清、概念混乱的局面,也使理论研究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见仁见智”的局面,很难有一个统一的观点。本文认为,会计要素体系应当首先保证实现其“效益”,即会计要素体系要涵盖全部经济活动的内容、与财务报表体系相对应、构成财务报告的基本框架和体现财务报告目标的经济决策导向。然后在设计会计要素内容和数量关系等式时注意措辞尽量简洁、概括、清晰,避免内容繁琐、交叉重叠和逻辑混乱等问题。

(3)会计要素能够满足设置会计科目设置需要的原则。设置会计科目并据以开设账户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是设置会计要素体系的直接目的。对于我国现行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类别不相一致的情况,很多学者都认为应当根据会计要素调整会计科目的类别,即将会计科目体系整合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利润类。具体调整内容为:将共同类科目视余额方向分别归入资产类和负债类;将成本科目类归为资产类,理由是成本属于存货的范畴;将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从所有者权益类中划出来归入利润类;将损益类拆分为收入类和费用类等。本文认为会计科目体系应当根据新的会计要素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达到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类别相一致。

三、 重构后的我国会计要素体系

(一)会计要素体系的内容 根据上述分析,对我国现行会计要素体系进行重构如下:(1)根据财务报表体系设置会计要素,如图2所示。增加了“利得”和“损失”两个会计要素,从而完善了利润表要素;增加了“所有者投资”、“所有者分配”、“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连同“净利润”一起构成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要素;按流入量、流出量和净流量的思路设置了现金流量表要素。

(2)根据财务报表体系和新设置的会计要素,重新构建了会计等式,全面反映了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如图3所示:

(3)以报表体系为框架,根据新设置的会计要素相应地调整了原有会计科目的分类。首先将共同类科目视余额方向归入资产类或负债类科目,并将成本类科目归入资产类科目;然后将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重新整合为利润表科目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最后按照现金流量表的具体结构设置了现金流量表科目。如图4所示:

(二)重构会计要素体系实现的目标 通过上述会计要素体系的重构实现了如下目标:

(1)将反映非日常经济活动的利得和损失纳入会计要素体系,使会计要素能够全面地反映会计对象范畴中的全部经济活动。

(2)通过整合原来的会计要素和新增加一些会计要素,提出了资产负债表要素、利润表要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要素和现金流量表要素及相应的会计等式,实现了会计要素体系与财务报表体系的对应关系。另外,根据现行准则所规定的现金流量表的结构设计了现金流量表会计科目,方便了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避免了使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给学习和运用带来的困难,使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由复杂变为简单。

(3)按照新的会计要素对会计科目进行了重新分类调整,实现了会计科目的分类与会计要素的划分相一致。主要体现在将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几个原来归属不清楚的会计科目界定为利得或损失类科目。

(4)对利润表要素和相关的会计等式进行了全新的梳理和整合,解决了要素之间交叉、重叠,数量关系混乱,逻辑不严密等问题,有助于会计要素的正确确认和计量。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讲解》,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年版。

[2]杨松令、李佩:《财务会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编辑 园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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