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与中国法律比较范文

2024-06-28

老挝与中国法律比较范文第1篇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美国的经济在世界上一直排名很好, 保险业的发展无论市场规模还是资金状况都居于全球排名的前列甚至首位。美国保险市场大体上可分为非寿险市场和寿险市场。美国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并购浪潮风起云涌, 于是出现了美国市场上保险与银行混业经营的局面, 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美国近年来的保费规模一直位于国际上的第一位, 2016年的保费规模可以达到14000亿美元, 几乎两倍多于我国。2014年美国寿险行业保费收入达5282.21亿美元, 全球市场份额为19.9%, 排名第一。

就我国来说, 2015年我国金融行业的资产规模仅有5.39%投入到了保险行业, 大部分的资金都投入到了银行方面, 因此我国保险业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成熟。2016年中国非寿险 (包括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 保费收入规模为2035亿美元, 为亚洲第一大、全球第二大市场;寿险 (不包括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 保费收入规模为2626亿美元, 为亚洲第二大、全球第三大市场。2012年至2016年期间, 中国非寿险 (包括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 保费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19%, 亚洲、欧洲和北美洲市场同期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5.95%、-1.85%和2.57%;中国寿险 (不包括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 保费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78%, 亚洲、欧洲和北美洲市场同期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0.36%、-0.49%和-0.50%。

2 中美保险资金运用比较

美国没有联邦保险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进行限制, 但各州都有通过立法来限制保险资金的运用方向。在资金运用的管理上, 较多的保险企业会选择投向现金活动;债券或者拥有债权方面的优先股;在担保物权上, 主要有加拿大不动产, 还有抵押贷款和信托方向的投资;在股权上, 基本也有普通股性质的投向, 以及优先股, 这是有股权性质的。2008年至2013年间, 美国的保险资金投资额一直在增长, 2013年保险公司投资额为49656亿美元, 比2012年增长3.68%, 在债券领域投放的资金规模是较大的, 直至2014年比例将近达到总比重的一半。至于寿险资金, 其资金投向也是呈递增趋势, 从20世纪初近100多年的时间内, 其股权投资比例从1.4%增至32.3%。美国保险业在投资收益方面一直未出现过较大的波动, 美国投资组合的制定高效并且多样化, 这样有利于未来资金方面的回笼, 而且其波动幅度也不会很大。自从2009年, 美国在寿险方面, 资金投向都是较为稳定的, 即使是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也未受太大影响, 说明美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相当完善和成熟。

反观2004年至2016年间, 总体来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一直呈增长态势, 金融危机期间及以后资金运用余额增速较几年相比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并且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大部分都投入到了债券, 虽然2008年以后投资的比重在不断地减少, 但是在每年的资金运用渠道比例中还是占一大部分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所占比例一直是最小的, 但从2013年至今所占比例都在呈上升趋势。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收益也出现大幅增长, 截至2017年, 我国的保险企业其获得的收入达到近5924.31亿元, 至于在长期股权资金投向方面, 其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 达到3293.62亿元, 增长19.44%, 从以上的规模和收益来看, 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处于不错的阶段。

3 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建议

通过比较, 就目前的市场现状来看, 我国保险业各方面发展的势头良好, 但是和美国比起来仍然有较大差距, 尤其是在行业竞争方面, 我国发展很不均衡, 经营较高的一直是几家名气比较大的公司, 应该鼓励保险业的合理竞争。美国不只是国内的很多家的保险公司竞争, 同时海外公司也发展得很好。因此我国在发展国内保险业的同时, 也要注重海外公司的发展, 做到与国际接轨。另外, 在保险资金的运用方面, 我国的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了债券上, 并且从2015年开始其他投资如衍生品投资开始增多, 甚至超过了债券所占的比例。借鉴美国用多元化投资保证投资收益的经验, 我国也应继续拓宽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的渠道, 合理配置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从而进一步实现保险资金配置的多元化来稳定投资收益, 这也是保障债权人和所有者的利益的有利途径。同时在投资的过程中也应该注意积极响应我党的号召, 通过各种方式来服务我国实体经济。

摘要:目前,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 人民的保险意识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升, 保险业的专业技术越来越成熟, 偿二代的提出也在推进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更上一层楼。但是, 社会在不断地变化, 对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也在不断地提出新的要求, 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目前发展最好的国家。本文将通过两国的保险市场和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最后再为我国的保险业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保险,中美,比较

参考文献

[1] 张雪薇.我国当今保险资金运用分析[J].中国市场, 2017 (33)

老挝与中国法律比较范文第2篇

一、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柏拉图是古希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他一生著述颇丰。其中与法律思想有关的观点主要记录在《理想国》和《法律篇》, 本部分笔者将结合以上两部著作对柏拉图的法律思想进行浅析。

( 一) 柏拉图的“正义观”

柏拉图的“正义观”主要表述在其早期的著作《理想国》之中。柏拉图将正义分为了国家的正义与个人的正义。个人的正义, 意味着理性统帅激情并且控制欲望, 三者各尽其责; 而对于城邦的正义, 则意味着象征智慧的统治着、象征勇敢的护国者、象征节制的平民都能各司其职。

什么样的人是有德行的人呢? 那就是应该让理性主导灵魂, 理性统帅激情并控制欲望, 这样才是一个人灵魂的最佳状态。柏拉图认为, 一个人灵魂中的欲望、激情和理智执行自己恰当的职能, 就会促成一个人去做正义的行为, 就是有德行的人。正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 “正义就是一个人做他的能力使他所处的生活地位中的工作。”[1]

( 二) “哲学王”的统治———“第一等好的国家”

柏拉图在中早期推崇“哲学王”的统治, 也就是“贤人政治”。柏拉图认为, 贤人政治是国家的最佳状态, 是第一等好的国家。在他看来, 国家中的所有人和事都要遵守秩序, 秩序源于“正义”, 只有“哲学王”的统治才能保证国家的正义。他认为对于法律的效力, 不仅限于制定和颁布, 更重要的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一致执行和遵守, 不被遵守的法律等同一纸空文。

( 三) 人治到法治的转变———“第二等好的国家”

柏拉图后期在实践“贤人政治”的道路上受到挫折, 开始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柏拉图后期认为, 每个人的品性分为“善”和“恶”两部分。如果所有人都可以实现个人的正义, 即理性控制和支配欲望和激情, “善”的部分占了优势, 整个国家就不再需要法律约束。但是, “恶”是每个人很难控制的兽性欲望, 社会需要外在的强制规范去约束人的兽性欲望。柏拉图看来“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就是这一外在的最好的行为规则, 它是公道和正义的标志, 是作为“道德正义”的最后补救措施。

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哲学家和教育家。师从于柏拉图, 对柏拉图的法律政治思想既有继承又有发展, 与柏拉图不同, 亚里士多德推崇法治。亚里士多德著述颇丰, 其法律思想集中于《政治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继承和发展了柏拉图的“正义观”但他的治国思想却与柏拉图有所不同, 笔者将从以上两点在下文展开论述。

( 一)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在“正义观”这个方面同样主张要区分了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他的“正义观”与法治紧密联系。

针对个人的正义这个方面, 亚里士多德同他的老师柏拉图有同样理解, 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每个人都有灵魂, 灵魂由理智、激情和欲望组成, 如果理智可以控制欲望, 人就处于一种优良的状态, 人如果能用理智控制自己, 长期处于这种优良的状态下, 也就实现了个人的正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利益是最优位阶的利益, 国家的正义体现在法治在国家运行中的作用大小。国家的法治实现就实现了国家的正义, 而国家正义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保障中产阶级的利益, 也就是公众的利益。

( 二) 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国家”

亚里士多德在关于良法、法与正义等部分继承并发展了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但是亚里士多德在继承和发展其师思想理论的同时, 也说过这句话: “吾爱吾师, 吾更爱真理”, 可见在治国之道这个问题上, 两者是有分歧的。

两人对治国之道“人治”和“法治”的看法不同, 所以两人对国家政体形式的选择也有所不同。

亚里士多德坚定的认为一切制定法都应该是正义的, 都应该符合城邦和国民的利益并得到遵守和执行。“而生命激情自会扭曲统治者甚至包括最优秀之人的心灵。法律即是摒绝了欲望的理智。”在他看来, 立法者要带着善与道德制定法律, 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就是良法, 良法就是正义, 就实现了法律制定的目的。城邦如果遵循良法就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人民也会得到幸福。

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是富有逻辑性的, 从立法阶段, 立法者就要代表中产阶级的利益, 符合城邦的现状, 符合正义的要求; 从执法和守法阶段, 他认为法律和法治的教育是相辅相成的, 在亚里士多德的法律体系中已经体现了加强公民的法律教育这一理论, 执法者和公民都将法律作为正义的象征去遵守和执行。

“激情似火的柏拉图, 柔情如水的亚里士多德”他们的法律思想有分歧也有统一, 不过他们对政治和法律的理论研究, 体现了两位伟大的哲学家对国家、人民的关切与热爱。

摘要:柏拉图与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法律思想史上的两位巨人, 直至近日他们法律思想依然在被人们研究和引用, 影响深远。本文中笔者将从两位思想巨人的“正义观”和对“人治与法治的不同观点”浅析两者法律思想的异同。

关键词: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正义观,法治,人治

参考文献

[1]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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