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笔记范文

2024-05-25

注税笔记范文第1篇

2014年的注税考试基本结束了,关于考试成绩及考试难度的议论又开始进入了高潮。我仅仅根据现有同学的反馈,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仅代表个人观点,结论也未必正确,仅供参考。

1、关于单选题。貌似第一个单选,是内部处置和外部处置;第二个单选是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第三个单选也是收入确认时间和金额;第四个单选是广宣费扣除基数考察;第五个单选是环保基金的扣除;这几个题目应该都没问题的,基础班和习题班做过多遍。

2、单选题还有考税后年终奖的,套两个利率就算出来了。

3、还有考核定征收的,收入准确,成本费用不准确,直接用收入乘以应税所得率再乘以税率就OK了。

4、单选题关于车船税的题目,主要是计算的时候月份要注意,是申请退还自退车月份起至该纳税终了期间已缴纳的车船税税款。

5、单选题的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这个题目设计到工资薪金,还涉及到三险一金的免税,超标部分不论单位超标还是个人超标部分都要计入到所得,还要减掉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不过貌似此题,考生对答案存在一定的争议。没有看到完整题目,暂不评论。

6、今年考了很多股权和资本利得,这与我们对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行业的预测是一致的。即两大行业和税二高度相关,房地产企业和企业与个人的资本利得股权所得。 单选题好像既考察了期权,也考察了增值权。

7、多选题考察了我们一再强调必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廉租房用地的免税政策。

8、关于试题问题。根据同学的反馈,在几个科目中出现了税率印刷错误、数字印刷错误,这些情况尚待核实,不过试题出现错误也是有可能的,完全没争议的情况也少见。

5、有道题目涉及到印花税票代售手续费,这是典型的考新,即新增知识点。我们在新旧知识点对比中讲过,如下图。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的手续费是2%,5%是旧政策,是诱答项目。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jpg 该知识点在轻松过关P218页第16题考察,市场上有的教辅书,给出的还是5%,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一切要以教材为本,教材才是考试的圣经。

9、尾房怎么计算土增的问题,冲刺班里重点强调的点。在税法二教材274页最下面那个计算公式,同时在考前的模考班中专门出了题目加强记忆。

“模考题27.某高档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截至上年末,销售比例已达90%,土地增值税已在上年末被要求清算。清算时总的扣除项目金额为1亿元,确定的增值率为55%。本年“五一”期间举行促销活动,剩余“尾房”全部销售完毕,收到销售款1500万元。“尾房”销售应申报的土地增值税()万元。

A.100

B.200

C.150

D.134.16

【答案】C

【解析】 1.销售“尾房”扣除项目金额=“尾房”销售面积×(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2000×(10000÷20000)=1000(万元)。

2.销售“尾房”增值额=“尾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1500-1000=500(万元)。

3.清算时确定的增值率为55%,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无论销售“尾房”的增值率高低,均使用清算时确定的税率)。

4.“尾房”销售应申报的土地增值税=500×40%-1000×5%=150(万元)。”

10、综合题目有个关于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大家有争议。这个知识点是考察角度进行了创新。第一个考察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应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那个投资收益。第二个考察点,是业务招待费是税会永久性差异,广宣费是暂时性差异,上年广宣费本年可以继续扣除,但强调本年必须有余额。今年出题老师在这里还是发了“善心的,实际扣除额度貌似和税前扣除标准,留了一部分余额,可以结转,而剩余部分当年不能结转,还要继续向下一年结转。所以业务招待费一定调增,广宣费调减,最后的纳税调整应该是个二者综合的结果,好像是调增20多万。

11、土地增值税的那道综合题,大家是不应该丢分的。考前我们反复强调的增值税的清算和审核的内容。例如下面引用的是《考前五天提示班》的一段重点强调的内容: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算审核方法

1.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的确认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2.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同前面规定)

4.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5.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的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看完这段话,大家有没有觉得考试的很多点,我们考前都重点强调过啊,土地闲置费、质量保证金、契税等等问题。因为2014年央视和房地产企业关于土地增值税的争议,都是集中在清算审核环节的。而我们反复强调2014税务稽查重点,连着多年的税务稽查重点行业就是房地产,大家还是要多重视啊。

大家看看考试的综合题真题,以下来自网友的回忆:、

“2.综合最后一题:

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6000万,因资金紧张一直搁置,政府收10%土地闲置费。资金到位后,其中80%用来开发建房,土地面积50000,截止到2013年底销售合同收入18000万元(占地面积45000),其中开发支付承包商7000万元(合同7200万元,其中200万保证金,建设方开具发票),利息费用400万,利率8%,可提供金融机构证明。2014年三月,剩余的与别人合作.......(契税4%,本题暂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1、房地产商印花税

2、可扣除的土地费用和开发成本

3、可扣除的其他费用

4、土地增值税

5、2014年的土地增值税”

其实这道题目,就是前几年的注税真题和注会真题,捏合到一道题目了,考点完全是重合的。大家再看看轻松过关上两道题目,是不是很类似啊。

P196轻松过关土地增值税第一道计算题,就是:

三、计算题

1.某市一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013年年初购入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项目开发,支付地价款8000万元,契税税率为4%;

(2)房地产开发成本为5000万元;

(3)发生银行借款利息费用1000万元(可以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4)房地产项目完工后, 本年销售80%,取得价款20000万元;剩余20%对外投资,参与接收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5) 按比例预缴了300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当地省政府规定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 ”

同时,P302轻松过过关第九题两项业务,如下:

“9.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1年1月~2014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1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1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2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3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考前冲刺班讲的,把最近3年的注税注会税代和地产企业有关的题目看一遍,基本的考察思路,肯定能够把握。

12.计算题第一题。个人所得税的考察果然进行了创新,考察了投资者和员工的个税计算,考察了个人独资企业的问题。回去看看基础班,总结的“一看员工身份,而看企业性质“的知识点,就知道答案了。主要考察的是这个文件:

“财税[2003]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3、还有关于计算题第二题,房产税,以下为考友回忆“办公楼2500万,仓库1400万。8月份将办公楼400万出租,每月收取租金5万,共15万。”

虽未看到原题,但房产税的考察,就是那一句话,

1、分房子,是自用还是他用,2是免税房产,还是应税房产3是自用还是出租,涉及计税依据不同。4分时间段,前半年自用,后半年出租等等。

14、说下考试意识问题。有的 同学会考试,有的同学则缺乏这方面。有同学说最后一道综合题最后三个问,可以倒推。在我的记忆里,税二考试有一年倒推能够全对,有一年考试倒推全错。今年是对,是错呢?呵呵,没有看到原题,暂时也不能给答案。还有的同学做综合题,竟然还不知道,综合题有的选项是可以多选的。这主要发生在第一次参加考试的同学身上。有的同学就有考试意识,增值率算出来是17点多,马上回头看题头,是不是普通标准住宅,一看是写字楼,那是没有土增的税收优惠的。还有,有的题目写的是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有同学理解成“教育费附加”,也是审题不细致,没有考试意识所致。

15、考场上的卷子和平时的卷子是不一样的,不扎实,不认真,不较真,你就会受惩罚。做对题目和弄懂知识点是两回事,只会一点儿和一点不会是一回事儿。例如,房地产企业的投资经营,免营业税,不免土地增值税。很多同学在这个知识点上混淆,模棱两可,考试时间一紧张,就容易犯错误,还是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啊。

以上是临时看了大家的一些回忆,看了大家的一些反馈和感悟,简单总结一下,肯定有失偏颇。不过考试已结束,大家不必再纠结。今年过了,大家都高兴。即使没过,也不必沮丧,毕竟学到了很多东西,明年再接再厉。最重要的是,分数已经在那里了,不偏不倚;而你的生活仍将继续,不能离也不能弃。注税的考生大多数是拖家带口的,为了考试,你们已经很少陪自己的父母和家人,还有自己的孩子。父亲节到了,多陪陪家人,多陪陪孩子吧,那也很重要,祝福大家!

注税笔记范文第2篇

作为上班族来讲,在上班时间不可能看书,在下班之后又会有各种各样的家庭琐事,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挤出最多的学习时间,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首先,在上下班时,可以通过MP3听老师的课件,通过这段时间不断的重复老师讲过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在上下班途中,也可以自己对知识点进行回忆,个人觉得这段时间就是建立自己知识体系的最佳时期。有时候会看到有人在公车上看书,我不推荐。毕竟公车上受到的干扰特别多,能不能安心看进去就是一个问题。而回忆知识点这种方法则不会受到影响,毕竟它是一个自己思考的过程,是主动地在寻求知识,而不是像看书一样被动地接受知识。其次,在下班到家之后。尽量缩减不必要的时间,全部用在学习上。有一个考友是这么做的,他坚持三问:“这事与考试比较,是不是必须自己做?是不是必须自己现在做?非自己现在做不可的事如何做?”相信通过这样的话语,大家都会有一个比较明了的体系了,在准备考试这段期间内,需要放弃很多东西,比如娱乐活动,适度的娱乐还是需要的,但长时间的,纯粹的娱乐活动就没有再继续的理由了。要耐得住寂寞。

2、学习的方法顺序问题

首先要听课,由于考试的内容繁多,知识点琐碎,在听了老师的课件之后再阅读教材就可以更加准确的把握教材的重难点,把握教材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学习教材内容。在听课时要及时得标记在课本上,而在自己阅读课本时,除了要重点阅读标记内容外,还要补充阅读没有标记的内容,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个知识点。

接下来是做习题。在做习题时,要注意标记自己错的题目,并进行改进和完善。做习题时尽量不要翻书,将自己放在一个模拟考场的氛围中,在做完之后再进行查看正确与否。这就又进入到了一个特别关键的阶段了,就是归纳总结。对于正确的题目,自己要再花时间想想它考的知识点是什么,怎么考,是以什么形式考的,为什么要考,还可以怎么考等等问题;而对于自己错误的题目,则要想一下自己为什么错了,知识点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如果下次再碰到了能不能保证做对。

然后就步入了复习的阶段。在复习,我们要把握的内容是“做加法”。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对每个知识点再进行重复学习,之后用习题进行检验,对自己学到的东西再进行评价和补充。能一遍做到的事情绝不做二遍,坚持二八原则。

3.要注意避免走入学习过程中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反复听课,以听课代替看书记忆。有的朋友很喜欢听课件,同一个老师的一遍不行,听两遍;听这个老师的还不放心,还要找别的老师的来听。就拿基础班来说,一门课程大约30个小时,听两遍就60个小时,如果找还要听别的老师的,那就差不多100个小时。这是多么庞大的时间数目呀,难怪说时间紧张。听课件当然轻松了,跟着老师的思路(有的朋友甚至还不跟思路呢,就在那里耗时间),还可以看网页,聊QQ,啥都不耽误,而且到了结束,感觉整本书都掌握了,自我感觉还不错。但是一做题,就出问题了,这里记不清楚那里不能确定,到头来,还是不会做题。那么,问题出在那里呢,该如何利用课件呢。

俗话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课件也是这样的作用,起到领进门的作用,如果你能看懂教材了,也就表明你已经进门了,如果这个时候还纠缠在课件上,我觉得你永远在门口徘徊,不可能进入修行阶段,而考试难度,永远不可能停留在入门阶段。所以,我觉得课件听一遍(在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听两遍)就行,做到难点重点心中有数,做到能读懂书上内容为止。切记不要以听课件来代替看书做题、记忆理解!

误区二:重点抓讲义,以讲义为中心。有的朋友很喜欢看讲义,不可否认,讲义是教材的浓缩,是教材的升华,也是老师们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提取,但是因为这就放弃教材,无异于舍本逐末。注税考试的范围是注税辅导制定教材,也就是说,教材才是考试内容,而非讲义。对于知识结构,只有教材最完善,尤其是没有基础或者基础差的朋友,理解教材是复习第一步,那些简单的定义概念,对于以后的大题非常有帮助。说白了,只有教材才能让你树立完整的知识结构,其他的无一能达到此目的。那么如何利用讲义呢,讲义要和课件一起用,在明白了那些基本含义之后,和课件一起对重点难点知识吸收用!

误区三:到处找题做,做多了就理解了。现在市面上的练习很多,我的看法是买一本就行了,做100道题,掌握1道和做10道题掌握10道,那种方法更好,我想大家都知道。其实呀,最好的练习就在身边,那就是教材上的例题。很多朋友在利用这个资源的时候就是“看”题,而不是“做”题,看一看答案,都会,一做题,都不会——翻看书了然,关了书茫然,实际上是完全没有掌握。我的观点是,对于书上的例题,不管大小,难易,都按照考试的要求认真的写在本子上,好好做一遍。很多通过了考试的朋友,也不一定能把书上的例题答对80%以上,所以大家可千万别小看这些例题。一遍不行做两遍,这样反复记忆,大有裨益的。对于其他的练习,我的建议是最少做两遍,一定要做到:做了就能掌握,掌握就能吸收,吸收就能融会贯通。那种看题式的练习方法,越少越好!

误区四:听课练习重要,书反而受冷落。书是圣经,一切练习考题都来源于书,所以怎么强调书都不为过,在考试的最后一个月,最好反复看书,反复记忆。听课练习看讲义,这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掌握教材,都是一种手段而已,如果过于重视这些手段,而忽略了最主要的教材,那真是得不偿失。

总结以上几点,感觉是,大家都不愿意动脑子,听课当然轻松,跟着老师走就行,讲义也很薄,翻翻就完事,练习先看答案,甚至连笔都不用动。最头疼的就是自己看书自己做题(我所说的看书做题,是关掉电脑,电视,一心看书,反对边挂QQ,边听音乐,边做题看书),那可真是费脑细胞,可是,也只有这种方法,才是通往成功的正道——人间正道是沧桑嘛。

对于时间的分配,教材(包括教材的练习)50%,听课25%,练习25%!用最短的时候收到最好的效果,只能下苦功夫!!别无他法!

锻炼注意力的小游戏

这里给大家介绍一种在心理学中用来锻炼注意力的小游戏。在一张有25个小方格的表中,将1-25的数字打乱顺序,填写在里面,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从1数到25,要边读边指出,同时计时。

注税笔记范文第3篇

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同志,从事财务(专业)相关工作XX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在何岗位 从事何专业工作 获何专业技术资格

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XX人事考试中心:

现有我单位XXX同志来你处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该同志系财务管理专业(写毕业证的专业)本科毕业,在我单位财务资产部工作4年,符合报考条件,特此证明! XXXX人力资源部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自XX年XX月起为我公司员工,现仍在职

公司电话,证明人签章 公司印 日期 如果有公司的行头纸 最好用公司的行头纸

本人特此指出,经[公司名称]通知,根据贵公司的惯例,仅提供关于在职或前员工的以下情况:(1)雇用日期,(2)工作职责描述,(3)薪金水平。

本人郑重声明,自愿请求[公司名称]对任何因本人求职要求而提出质询的公司予以答复。并授权[公司名称]提供认为妥当的本人在职情况,如[公司名称]对员工在职表现作出的个人评价或评估。

鉴于[公司名称]同意本人要求提供附加的在职情况,本人也同意放弃对[公司名称]、接任者、员工、主管及董事就索赔,债务和其他因提供在职情况引起或相关的已知或未知的事件提起诉讼。对于诽谤、中伤、疏忽及合同或专业方面的冲突,该声明也适用,但并不局限于此。 本人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该协议及声明中的所有规定。在签署该声明以前,本人已与律师或其他个人进行了协商。本人自愿签署该声明,未受到任何人的强迫。

该声明涉及[公司名称]与本人之间的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就此指出,除该协议以外,未曾签署其他书面声明或作出口头陈述。 员工签署: 日期: 在职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自XX年XX月起为我公司员工,现仍在职

公司电话,证明人签章 公司印 日期 如果有公司的行头纸 最好用公司的行头纸 工作职务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在我公司任人力资源部正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我公司属于×××行业的中型企业,从业人数达×××,销售额达×××。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 范本2(持有上海二级证书者开具样本2) 工作职务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在我公司任人力资源部人事经理及以上职务。

我公司属于×××行业的大型企业,从业人数达×××,销售额达×××。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 范本3(没有上海二级证书者开具样本) 工作职务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在我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及以上职务,且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我公司属于×××行业的大型企业,从业人数达×××,销售额达×××。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工作单位证明范本 姓名: 性别: 户籍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自 年 月 日至今,在本单位工作,情况属实。工作单位证明范本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现就任于本公司 职位,工作年限已达 年。 特此证明

(签盖单位公章) 单位证明 XXXXXXXX:

兹证明,本单位XXX同志自XXXX年—XXXX年期间,在本单位从事XXXXXXXXXXX工作。 特此证明。

领导签字: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公章: 任职证明

注税笔记范文第4篇

(一)报名流程

一、仔细阅读报名文件《关于201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报名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建议使用

IE6.0浏览器。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3日—27日,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3月26日—28日,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3月27日—30日,网上查询核对时间:2012年3月31日—4月2日。

二、阅读完本流程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考生第一次登录时点击“报名填表”;以前报考过的考生此次报名时点击“老考生报考”进入;报名信息保存成功后,如需修改、查询核对报考信息、找回报名序号或网上交费,再次登录时点击“查询修改”进入。

三、按照操作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界面,点击屏幕左侧的“报名填表”,阅读《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

选择“报考级别”之前,请仔细阅读考试通知中关于报名条件和免试条件的规定,根据个人条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选择“免一科”或“免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无论报考几个科目,都必须选择“考全科”,如选错报考级别,影响考试,责任自负。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最后保存。保存后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请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保存。

四、保存成功后,点击“上传照片”按照页面提示将符合规范的电子照片上传,如果当时无法上传,可以在报名截止前通过“查询修改”入口再次登录进来,点击屏幕左侧的“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

五、以上操作完成后,点击屏幕左侧的“详细信息”,认真检查核对本人各项信息及照片,确定无误后点击“打印表格”按钮,再点击右侧出现的表格,打印两份《考试报名表》和《诚信诚诺书》(须在报名时间内打印并按表中要求盖章、签字),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打印报名表后考生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如果没有弹出表格,需要更改电脑的安全设置。在浏览器的“工具”下,“internet选项”中,“安全”下,“自定义级别”中,将有关ActiveX插件和控件的全部设置为启用状态。如果计算机上装有“上网助手”之类可以拦截弹出广告的软件,设置为可以弹出广告。

六、现场审核通过后,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查询”入口再次登录本系统,点击左侧的“网上缴费”,按页面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考生必须回到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页面进行检查:交费状态栏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即报名成功;若仍显示“尚未交费!”,则报名不成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按照上述方法检查交费是否成功,如有问题立即拨打技术咨询电话。如逾期没有查询核对,影响报名,责任自负。网上交费流程演示:

http:///10gwy/jinan/zhifu.htm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网上银行支付完毕后,不代表最终缴费成功!必须回到报名系统中“详细信息”页面的交费状态栏进行检查确认!

七、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17日。

八、报名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二)常见问题

1、“报名填表”“老考生报考”“查询修改”如何区别使用? 答:考生第一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点击“报名填表”进行报名;此前报考过本考试的考生,此次报名首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点击“老考生报考”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完成后,如需修改、查询核对报考信息或忘记报名序号需找回,再次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时点击“查询修改”进入。

2、考生忘记“报名序号”怎么办?

答:进入“查询修改”入口后,在登陆按钮的下方有一个红色的【找回报名序号】按钮,点击后输入所填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即可。

3、为什么点击保存时提示“保存失败”?

答:是由于填写内容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毕业时间、工作时间、聘任时间”都应是六位数字;“工作年限”中不要包含“年”字; “工作单位”尽量简化。严格按照页面上的提示进行操作,可以保存成功。

4、我的照片为什么传不上去?

答:应该是由于照片不符合要求。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白底的最好。大小(指照片所占存储空间)小于20K,格式为JPG,像素宽度等于120,高度等于160。用数码相机或摄像头拍摄照片后,用本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或photoshop、Acdsee等软件进行处理,符合要求后上传即可。详细信息中显示照片才表示上传成功。

5、为什么不能修改我的报名信息?

注税笔记范文第5篇

一、涉税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向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和相关劳务等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

(二)涉税服务的特点

1.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为服务对象,服务结果一般限于委托人使用; 涉税服务在出具涉税服务报告的情况下,委托方是唯一的报告对象,注册税务师不能将涉税服务的业务报告提供给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同样委托人对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只限于自身使用,不能用于与税务师事务所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或单位和个人。 2.涉税服务范围和项目宽泛,服务方式灵活; 3.因委托人自身需求触发;

4.不一定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二、涉税服务业务的种类 税务咨询类服务

最为常见的涉税服务

申报准备类服务

收集整理或填制纳税申报或办理涉税事项所需申报资料

涉税代理类服务

代理纳税申报,代理发票管理(领购、保管、代开等),代办税务登记,代理减免税申报,代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代理建账建制。

其他涉税服务

三、涉税服务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合理原则

不得为纳税人筹划虚假交易或其他不当行为

(三)胜任原则

(四)责任原则

四、涉税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业务承接→业务计划→业务实施→出具涉税服务报告 文头

由出具单位名称和文号组成文号一般由年份、报告性质简称和顺序编号等要素组成

正文

(1)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涉税服务事项+报告” (2)收件人:涉税服务的委托人——全称 (3)引言段

(4)服务过程及实施情况 (5)专业意见

(6)报告的其他要素。包括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的签名或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报告日期

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一)涉税服务业务承接

1.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属于政府采购,其委托书及其他类似书面文件,视同涉税业务约定书。

2.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在签订业务约定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业务约定书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并在业务约定书上写明。 3.注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由于税务师事务所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法律、法规、政策及执业准则规定的执业义务,故意、过失出具虚假业务报告或实施违约侵权行为,造成委托方产生实际损失的,委托方除按规定承担本身的税收法律责任外,税务师事务所应就其合同责任部分按照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均属于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执业义务行为:

①未注意到政策更新或对政策判断、理解出现偏差造成失误;

②在委托涉税事宜的执业工作中因运用方法不当或收集、处理纳税数据信息不当; ③超越法定委托权限,在委托方不知情或未得到委托方确认情况下,以委托方名义擅自办理涉税事宜的;

④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对委托涉税事宜进行盲目执业;

⑤违反保密义务,对委托方重要资料保管不当或故意泄露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权益的; ⑥明示或暗示将不提交工作结果,或委托项目结果不符合约定要求和时限的; ⑦存在违反业务约定书的其他情形。

委托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违反约定义务提供不实、不完整资料信息或者存在其他限制行为的;税务师事务所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执业准则进行执业,以恰当的方式向委托方提示过,但是委托方仍然坚持或不予改正错误的信息和数据。由此造成的委托涉税事宜与经济事实、纳税事实不符的,由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明知委托方的委托事项违法,仍继续进行涉税业务的,由税务师事务所和委托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方利益的,由税务师事务所和第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约定书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二)涉税服务业务计划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胜任受托涉税服务业务的注册税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具体承办。 委托人对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与税务师事务所事先约定承办注册税务师的,一般由该注册税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涉税服务业务实施

1.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

涉税服务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涉税服务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

(1)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

(2)注册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四)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1.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基本结构 2.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基本程序 (1)整理报告相关信息资料 (2)草拟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3)复核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在正式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前,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拟出具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注税笔记范文第6篇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中,反映注册税务师执业的法定要求的是()。

A.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B.代理活动的公正性

C.法律约束性

D.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注册税务师开展的涉税服务业务的是()。

A.代办建账记账业务

B.代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C.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D.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注册税务师执业原则的是()。

A.自愿委托原则

B.依法代理原则

C.独立、公正原则

D.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受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4.下列法律文件中,标志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的是()。

A.《税收征管法》

B.《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C.《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D.《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5.按照《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取得证书后()内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A.1个月

B.3个月

C.半年

D.1年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注册税务师执业时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的情形的是()。

A.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报告或者不正当证明的

B.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

C.委托人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注册税务师代理费的

D.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的要求,致使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7.下列各项中,应作为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的是()。

A.双方自愿委托和自愿受理

1 /

5B.受托方愿意受理

C.委托方无逃税、骗税等涉税违法的记录

D.委托方愿意委托

8.根据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税务代理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

B.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注册税务师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

D.税务师事务所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

9.下列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要求中,作为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的灵魂的是()。

A.遵守法规

B.诚实信用

C.专业胜任

D.尽职尽责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注册税务师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的有()。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B.代办税务登记

C.代办退税、减免税申报

D.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E.财产损失的鉴证

2.下列各项中,属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特点的有()。

A.法律约束性

B.执业活动的知识性与专业性

C.执业内容的不确定性

D.税收法律责任的转嫁性

E.执业无偿服务性

3.《民法通则》依照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将代理划分为()。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专项代理

E.民事代理

4.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注册税务师执业享有

的权利的有()。

A.注册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B.注册税务师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注册税务师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D.注册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E.注册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A.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B.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C.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D.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E.因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而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6.委托代理协议书签订后,注册税务师及其助理人员应按协议约定的税务代理事项进行工作,但遇有(),应由协议双方协商对原订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

A.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B.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C.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的

D.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E.委托人死亡或者解体、破产的

7.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有()。

A.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B.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C.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D.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E.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8.由省税务局对税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或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的情形有()。

A.未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承办相关业务的

B.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内部管理混乱的

C.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D.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E.允许他人以本所名义承接相关业务的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A

【解析】主体资格的特定性是注册税务师执业的法定要求,也是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序发展的基本条件。

2.

【答案】C

【解析】注册税务师开展涉税服务是指注册税务师可以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3.

【答案】D

【解析】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委托原则;(2)依法代理原则;(3)独立、公正原则;(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4.

【答案】C

【解析】1996年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在税务代理行业实行执业准入控制,全面实施注册税务师制度,标志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

5.

【答案】B

【解析】按照《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6.

【答案】C

【解析】注册税务师执业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的;(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的要求,致使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7.

【答案】A

【解析】税务代理不同于一般民事代理,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双方自愿委托和自愿受理为前提,同时还要受代理人资格、代理范围及委托事项的限制。

8.

【答案】A

【解析】选项B: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选项C:注册税务师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选项D:税务师事务所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

9.

【答案】B

【解析】诚实信用是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的灵魂。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DE

【解析】注册税务师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包括:(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2.

【答案】AB

【解析】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2)代理活动的公正性;(3)法律约束性;(4)执业活动的知识性与专业性;(5)执业内容的确定性;(6)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7)执业有偿服务性。

3.

【答案】ABC

【解析】《民法通则》依照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4.

【答案】ABC

【解析】选项DE属于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履行的义务。

5.

【答案】ABCD

【解析】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2)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3)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4)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其他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6.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属于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选项E:属于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7.

【答案】A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8.

【答案】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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