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明范文

2023-09-20

失业证明范文第1篇

作者简介:张书林(1974-),男,山东冠县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建部副教授,博士;济南250021

[摘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性、挑战性、选择性,构成其现实坐标。就其紧迫性而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紧迫需要。就其挑战性而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面临着来自党脱离群众的危险、坚持群众路线的动力供给不足、干部的群众工作水平低、联系群众的环境日渐复杂等方面的挑战。就其选择性而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从查摆问题、正视问题、剖析问题、整改问题顺序入手,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根本要求贯穿始终。

[关键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实坐标

2013年6月18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标志着活动全面启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有其历史坐标,更有其现实坐标。就其现实坐标而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立足党群干群关系的实际状况,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现实需要出发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群众路线教育的现实紧迫性

我们党是坚持对历史负责、现实负责、未来负责相统一的党。既然如此,从现实维度来审视,党在十八大后着力组织领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必然有其现实紧迫性、现实必要性。

(一)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紧迫需要。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承载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民族复兴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高远理想追求,又与每一个人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2]这就充分表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中国梦的具体承载者、积极实践者和实际享有者。

因此,实现中国梦,就必须自觉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教育群众又要引导群众前进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必须自觉坚持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及由此衍生而来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等等。而在当前我们党面临着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被腐蚀、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不断加重的情势下,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去实现中国梦,就必须考虑如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如何进一步加强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问题。由此出发,按照十八大要求在全党集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生逢其时、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的重大举措,就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必须切实抓好的关键行动。

(二)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紧迫需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1]因此,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紧迫需要。

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从来都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需要不断保持和强化的。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内在地要求我们党,必须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真正成为站在人民前列、时代前列、历史前列的先锋队。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依靠力量,民心向背关系党的长期执政,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要坚定地成长为“两个先锋队”,就必须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否则,人民群众不承认我们是先锋队。要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必须与人民群众多联系、多沟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发挥这样的功效。因此,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使人民群众继续拥护和支持党,党就有资格继续成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而能够继续保持其先进性、纯洁性。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从总体上看,全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情况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总体上也是好的。这是主流,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各项改革深化所引发的利益格局调整,随着我们党面临的内外部形势环境的急剧变化,随着党的事业发展中的显性或潜在矛盾、困难、挑战以及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多,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脱离群众的现象有所抬头,在有的领域甚至还较为严重。“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1]“四风”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表现形态尽管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都是群众立场上的摇摆、群众感情上的缺失、群眾观念上的淡漠等综合作用的结果,都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因此,从保持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优势、规避党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入手,我们有必要针对以“四风”为主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踏踏实实地解决好“四风”问题。因为“四风”问题解决不好,党群干群关系就不能向好的方向良性发展;“四风”问题解决好了,不仅有利于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同时对党内和国家层面其他问题的解决也能起到很好的推动、示范作用。

二、群众路线教育的现实挑战性

在“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3](P11)的历史方位转换之下,党所处的现实方位也基本锁定。长期执政的执政党、开放执政的执政党、推崇市场经济的执政党、身兼领导党的执政党,这在总体上构成党执政的现实方位。在此方位之下,我们党坚持和贯彻好群众路线的政治生态较之以前有了显著不同,从而在不同层面、程度、维度上对党密切联系群众、坚守群众路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构成现实挑战。

(一)党掌握权力与脱离群众的危险。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善于联系群众,执政后的最大政治危险是脱离群众。保持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规避党的最大政治危险,就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在执政后出现脱离群众的危险,根源在于执政后掌握了公共权力。一方面是因为党掌了权,许多事情借助权力系统、执政行为就能办到,不需要借助群众。群众对党的必需性降低。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共权力具有两面性,既是天使又是恶魔,特别是公共权力具有腐蚀性。如果党的组织和干部用权不当,党内的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等腐败现象就会增加。久而久之,人民群众对这样的党就会产生厌恶情绪,从开始不愿意与党内的腐败分子同流合污,进而扩展到从思想到行动全面疏远党,甚至最终抛弃党。

(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动力供给不足。党在执政以后,革命战争环境“要活命”的联系群众内在动力消失,而新的动力系统又迟迟没有建立起来,这就使党面临着联系群众的动力供给不足问题。對此,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透视。

1.从党的生命维护看。党执政以后掌握了国家机器,靠国家机器完全可以保护自己,同时也完全可以打击敌人。这就造成了党事实上离开了群众也能活命的新境况。由此,相比于性命难保的战争年代,自然导致党联系群众的动力不足。

2.从党的干部政治生命的维护看。在现行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以自上而下为主、以自下而上为辅”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下,党的干部的政治升迁基本是由领导定,干部的政治利益获取基本依赖官僚体系。人民群众基于权力授受关系对干部政治生命的决定权被稀释,对干部政治升迁及其利益获取的影响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就极易呈现“密切联系领导显然要比密切联系群众更加划算”的博弈图景,从而使得干部联系群众的动力严重不足。

(三)干部的群众工作水平低

1.立场不稳。不相信群众,认为群众与干部是死对头,群众是难缠的刁民;办事不依靠群众,完全在那里自导自演、自娱自乐,不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与期冀;做事不是一切为了群众,许多时候坚持的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人民”,甚至打着人民的旗号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好处。

2.感情淡漠。不能准确及时把握群众思想动态、情感与情绪,从心底里没有把群众当作亲人;在工作生活中与群众接触较少,即使到群众中去搞调研也吃不惯群众饭、睡不惯群众床,从内心深处认定群众素质低、不卫生、不文明;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上访所反映的冤屈麻木不仁,对群众急切需要办理的事情往往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躲则躲。

3.维护群众利益不力。有的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中出现了决策失误、决策偏差,使得决策在实施中损害了群众利益,对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伤害;有的仅仅是站在政府、单位、部门利益的角度,甚至是小团体、个人利益的角度,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过程中疯狂地与民争利,瓜分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款,从城乡居民手中低价购地,然后再高价出售给开发商,从中牟取暴利;等等。

4.工作方法欠妥。做群众工作时存在着“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问题,不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管理服务、民主协商和必要经济手段去做群众工作。有的坚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坚持“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结果是治标不治本,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在群众工作中过于迷信人治的功效,往往滥用权力,搞强迫命令甚至对群众进行专政,结果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酿成群体性事件。

(四)需要重新对群众进行定位与认识

1.人民群众的群体性分化加剧。改革开放之前,群众的内涵与外延都很明确,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这“两个阶级、一个阶层”。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公民社会发展的刺激及影响下,我国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群众已经呈现出不断加剧的群体性分化。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的阶级阶层结构已经分化为纵向科层式的10个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以及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4]。在人民群众出现群体性分化的情势下,做群众工作的难度、复杂性无疑都将增大。

2.人民群众的组织化程度提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公民社会成长、民众民主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由单位游离到社会上,逐渐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由“政治人”变为“经济人”。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为了在表达利益诉求、抗击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中形成合力,群众开始有意识、有目的地联合起来,组建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组织(或曰民间组织、新社会组织)。在此态势下,做群众工作就不单单是与一盘散沙的个体打交道的问题,而必须同时直面形形色色的群众性组织,直面日益组织化的群众。群众的组织化显然对党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新课题,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构成新挑战。

3.人民群众“倒逼”态势凸显。在革命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群众工作的基点是“群众吃不饱饭,只有一个烦恼”,即群众诉求单一、头绪简单,工作的主动权在党,党会主动自觉地去做群众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新形势下,新型群众工作的基点是“群众吃饱了饭,有无数个烦恼”,即群众诉求复杂、头绪繁多,对党和政府工作形成“倒逼”态势,各级领导干部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财力主动从源头上对纷繁复杂的群众问题除病根,开展起群众工作来往往陷入被动局面,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被动应变。

(五)联系群众的环境日渐复杂。相比于革命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当下我们党联系群众的环境变得日益复杂,充满了更多的变数与不确定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表现。

1.群众利益考验。党联系群众的核心是给群众利益。不给人民群众利益,他们就不会向党凝聚靠拢过来。目前,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复杂多样和既得利益者垄断利益蛋糕的情势下,我们党如何通过深化改革、调整利益格局进而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无疑将面临挑战。

2.多元思想文化冲击群众精神世界。一般说来,人民群众的思想信仰、文化认同越是纯粹单一,越有助于群众路线的贯彻,越有助于党联系群众。但是,当前除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之外,我国还在一定范围及领域内存在着传统文化思潮、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民主主义、宗教伦理文化等多元思想文化。多元思想文化并存的态势,强烈冲击了群众的精神世界,对党凝聚群众、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形成阻力。

3.网络虚拟空间兴起。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手机微博用户规模达到2.02亿[5]。网络虚拟空间的兴起对群众路线的坚持与贯彻构成巨大挑战,使党联系群众的环境变得复杂起来。网络虚拟空间兴起之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统筹虚拟与现实“两个世界”、“两个空间”、“两个舆论场”,需要充分利用好虚拟与现实两种资源、两套体系。这无疑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传统模式构成挑战。

三、群众路线教育的现实选择性

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1]从逻辑视角去审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四个层面的基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融查摆问题、正视问题、剖析问题、整改问题于一体,总体上构成我们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路径选择。

(一)查摆问题:对照群众路线照镜子。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首要任务是查摆问题、找准问题、定位问题。这个过程就是对照群众路线“照镜子”的过程。“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1]因此,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对照群众路线照镜子,重点是三个方面。

1.宗旨意识强不强。党章规定,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干部为人民服务是全心全意、一心一意,不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更不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群众”。照镜子看宗旨意识强不强,可以从两个侧面去审视。一是看人民群众是不是真正从内心满意。人心都是肉长的,人都是有感情的。如果党员、干部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人民群众就会从心底里认可干部身上所展示的群众观念、宗旨意识。二是对照先进找差距。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杨善洲是全党公认的优秀模范干部,是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意识修养与锻炼的标杆。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做到见贤思齐,对照优秀模范找不足、找差距,才能在比较中认清自己在宗旨意识方面需要着力弥补之处,也才能有的放矢地加以修炼。

2.工作作风实不实。我们党是一个讲究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党,在工作作风上从来都反对玩“花架子”,反对搞虚头巴脑的东西,倡导要铸就实打实干实创业的风格。党员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深刻透视和查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好大喜功、表里不一、言行悖离、假公济私、奢靡浪费等突出问题,对工作作风之弊来一次全面透视。

3.廉洁自律硬不硬。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要切实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看一看自身的廉洁自律到底是不是真的过硬。其一,要以苛刻的自我批评眼光去透视自身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是不是严格做到了按照党规、党法、党纪去规约自己,是不是严格做到了在党的纪律范围内行权用权。其二,要客观审视群众对自身的廉洁自律是不是从心底里真正认同,尤其是身边的、周围的群众是不是心口一致地说好,按照客观标准去判定自身的廉洁自律与群众的期盼到底还有多大的差距。其三,要以先进典型的廉洁自律行为尺度来丈量自身,查清自身在清廉方面的短板,下决心去将短板补长。

(二)正视问题:对照群众路线正衣冠。查摆出问题来之后,就要正视问题,再不能采取简单回避的态度。这个过程就是对照群众路线“正衣冠”。“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1]将此剖开来,党员、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觉做到正衣冠,就必须切实把握以下要点。

1.正衣冠的标准。正衣冠的目的是导向“衣冠正”,什么样的衣冠穿戴才算是“正”呢?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的讲话中都明确提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正衣冠标准。“为民”就是看宗旨观念、执政行动上是不是做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务实”就是看工作中是否做到了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清廉”就是看用权过程中是否做到了清清白白、坦坦荡荡。群众路线教育中對照这样的正衣冠标准去正视自身问题,才能明确坚持群众路线的主攻方向。

2.正衣冠的态度。态度决定行动、决定成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正衣冠时一定要端正态度,从思想深处进行革命,深刻认清自身存在的“衣冠不整”问题,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缺点、不足,对问题敢正视、不回避。由于“衣冠一天不整,则问题一天不明”,所以正衣冠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自觉坚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端正具体的工作行为、用权行为开始。

3.正衣冠的目的。按照群众路线的要求正视问题,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在习近平看来就是要实现三个目的。一是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党性修养是将党性内化的基本路径,其方向判定是阶级性、先进性、人民性。党员干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正一正党性修养,就要检查一下是否站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是否做到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是否始终代表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二是自觉把党员义务理一理。党员义务是党员忠诚于党的基本标志,是党员之所以成为党员的基础支撑。党员、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中正视自身问题,就必须自觉审视是否严格将八项党员义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行动中,自觉克服不同程度存在的党员权利与义务脱节问题。三是自觉把党纪国法紧一紧。党纪国法是约束党员干部的,但最终受益者是人民群众。在群众路线教育中正视问题,就必须高度重视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将其当作绝对不能触碰的“高压线”,自觉紧一紧可能出现松垮的党纪国法理念,不断强化党纪国法意识,努力保持共产党人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

(三)剖析问题:对照群众路线洗洗澡。在查摆问题、正视问题的基础上,更要深刻剖析造成问题的根源,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便于在治理问题时辨证施治、对症下药。党员干部深刻剖析自身在贯彻群众路线中存在问题的过程,习近平将其称为“洗洗澡”。那么,这个“澡”到底该怎么洗呢?习近平指出:“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1]这就明示了我们剖析问题必须把握的三个基点。

1.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剖析问题,一定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切实把握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批评他人要出于公心,遵循组织原则,与人为善;二是批评自己要出于自觉,切中问题要害。要坚决防止由于极端个人主义、庸俗关系学所导致的畏手畏脚、缩头缩脑、流于形式等问题,使得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

2.深刻查摆发生问题的原因。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查摆清楚发生问题的原因。因此,在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对照党章、对照群众路线要求,深刻查摆自己在坚持群众路线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一般说来,我们对造成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无非是要关注主观原因、客观原因这两大基本范畴。党员、干部对于群众路线方面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重心是在主观原因方面,即要更多地从自身找原因,从思想深处找原因。

3.深度清洗思想与行为灰尘。在坚持群众路线的过程中,一些党员之所以会出现思想与行动上的问题,说到底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上沾满了灰尘,从而变得思想不纯洁了,行为不规范了。因此,解决贯彻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必须注意清洗思想与行为上的灰尘。毛泽东说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掃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满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6](P1096)清洗思想与行为灰尘不能是简单地擦洗了事,必须经常清洗、深度清洗。深度清洗就要深挖思想根源,着重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哲学建构上去审视,从人性、德性、党性的一脉相承中去透视,着力剖析自身的“总开关”是不是出了问题。

(四)整改问题:对照群众路线治治病。“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1]这就明确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改问题必须对症下药、辨证施治的“治治病”原则。根据病情、病因的不同,主要采取三种方案。

1.一般性问题:教育提醒。对于教育实践活动中暴露的党员、干部在坚持群众路线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在治理整改时应主要采取教育提醒的方式,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对问题苗头及时予以警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群众观点模糊或不正确;联系群众的作风没有形成习惯;与群众感情不浓厚,在与群众的联系中态度冷漠,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亲人;遇事不同群众商量;等等。

2.严重性问题:进行查处。对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无论是什么层次、级别、资历、背景,都要依据党纪、政纪、法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纵容。其一,不搞“法不责众”。不能因为存在严重性问题的干部人数众多,在查处时就不敢下手。党和人民不需要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不会给他们立足空间。要坚持违法乱纪的人有多少就必须查处多少。唯其如此,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其二,不搞“下不为例”。干部出现了严重性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因为某些干部是“初犯”,某些干部是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某些干部有很硬的后台、复杂的背景,就对他们暂放一马,搞“下不为例”。须知有很多干部的腐化变质、疯狂滥用权力,在违法乱纪、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以致最后再也无法回头,就是由于我们“下不为例”的纵容造成的。

3.突出性问题:专项治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明确要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当前,就全党而言,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此次教育活动中一开始就重点指向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对“四风”进行专项治理,就要从强化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入手,在党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出重拳、下大力狠刹吃喝风、浪费风、享乐风、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之风,真正做到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定人民群众跟党走的信心与决心。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N].人民日报,20130619.

[2]习近平.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8.

[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分析[J].学习与实践,2002,(3).

[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30715].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301/t20130115_38508.htm.

[6]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责任编辑:张英秀

启事

本刊已加入“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和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入因特网提供信息服务。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录入,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3年第5期

失业证明范文第2篇

【摘要】我国的农村存在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农业隐性失业状况相当严重,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关键词】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

农业隐性失业指工业化过程中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而没有影响到农业产出的那部分边际生产力等于或小于零的劳动力。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长期存在农村与城市发展严重的不平衡,加之中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导致我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就构成了中国农业的隐性失业。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1 当前农业隐性失业的形势分析

自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率呈上升趋势,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80年代中期的农村过剩劳动力为2.5亿,隐性失业率高达60%。近年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城市二、三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90年代中期,已减少到1.0~1.3亿人,隐性失业率仍高达30%。农业隐性失业现象的存在,以及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巨大隐患,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首先,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标志着相当部分农业劳动力资源没有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是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其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1979~1984年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37∶1缩小到1.56∶1(以农民收入为1)。但自198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趋势,1997年差距为2.47∶1,到了2005年,这一收入差距比率高达3.22∶1。

再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农业机械化的步伐不得不放慢,相当部分农村的贫困落后面貌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改变。

第四,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持续进入大中城市,造成了许多城市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2 农业隐性失业产生的原因

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

2.1 农村劳动力基数大,劳动力的自然增长规模庞大。1979-1993年,农村劳动力增长近1.4亿人,90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每年还将增加600万人左右。在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的同时,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却出现了缩减的趋势,土地沙漠化等原因造成农业用地大面积减少,并最终导致农业内部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

2.2 在农村劳动力日趋增多和农业用地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我国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没有能够相应进行调整,相当一部分农村单一结构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从而使农业部门对劳动力的吸纳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3 在我国经济结构发生变动后,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目前农村中的文盲、半文盲占的比例仍然不小,每年进入劳动力年龄的农村劳动力中,有将近10%属于文盲、半文盲,由于勞动力自身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经济结构变动的要求,因而只能滞留在当地农村,处于隐性失业状态。

2.4 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存在制度性障碍。全国各大中城市对农民工进城就业都有不少的限制,将不断增加的农村劳动力都限制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农村隐性失业。

3 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对策

3.1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使其达到利用的最佳化和收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也是市场的主体,他们完全有理由选择自己所适合的职业。虽然政府在中介性服务组织间加强了组织协调,但从总体上评价,农业劳动力流动中的市场障碍仍然严重。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是解决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平等主体地位的一项基本的制度保障。

3.2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农业内部各产业部门间的配置调整和种植业内部种植结构的调整,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利用资源,挖掘资源利用潜力,提高资源的配置利用效益。调整农业内部各产业间即农林牧渔业间的配置结构,提高果树、葡萄、花卉和畜牧、养殖等劳动力高度密集型产业的配置比重。通过调整种植业内部的种植结构,减少耕地密集型产品的种植面积,相应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棉花、烟叶、小辣椒和大棚蔬菜等)的种植比重,发挥我国农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农业深层开发,发展开发性农业、特色农业,要以农业产业化来推进农、林、牧、副、渔深度发展,开发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增值,使农民获得比过去单纯靠原料和初级产品搞得多的经济效益。一旦农业获益较大,高素质的农民就愿意留守土地,弃耕撂荒等现象将受到遏制。

3.3 发展乡镇企业走农村工业化之路。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尤其是农业隐性失业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小企业主体的乡镇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目前,为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需要和应对农业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多的现实,我们必须确立新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进行乡镇企业制度创新,具体来说,应坚持与城镇化相结合,以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来推进乡镇企业的第二次创业。

3.4 普及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务农劳动力的素质必须首先提高基层技术推厂人员的素质。基层技术人员知识的陈旧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民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到位后,要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新技术培训、资格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的基本素质,可以通过加强与职业培训院校、农科院所的合作,聘请专家讲学等途径,更高层次地提升农技推广人员水平。其次要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内容和方式要与需求相衔接。建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农广校、地方农技校等教育培训阵地,采取联合办学或请人授课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

3.5 扩大劳务输出。这也是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重要转移途径。我国是人口密度较高且分布不均衡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力资源成本较低的优势。但我国多年来劳务出口一直徘徊在30万人左右,仅占同期国际劳务市场吸纳劳工的1%,与我国劳动力资源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在当前亚太经济复苏和西方国家经济繁荣的新机遇面前,我们要放开劳务输出的经营权,尽快搞活国内劳动力市场,鼓励更多的外贸行业重视劳务输出,积极向世界各层次劳动力市场进军,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寻找更广阔的就业途径。

4 改进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的思路

4.1 界定农村隐性失业的统计口径。

隐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未能有效地发挥个人的劳动能力,本质上是介于失业与就业之间的劳动力经济参与情况。界定农村隐性失业,通常需要引入克里希纳对隐性失业提出的四种测量标准,即时间标准、收入标准、意愿标准和生产力标准。所谓时间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里的劳动时数低于被定义为充分就业的时数(我国为40小时/周);所谓收入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里获得的收入低于被定义为充分就业的收入标准最低额(我国可确定为最低工资额);所谓意愿标准,是指劳动者愿意工作的时间和强度高于目前工作的时间和强度;所谓生产力标准,是指劳动者从目前就业队伍中撤出而不会减少产出。从我国国情看,对隐性失业的统计标准的选择,以第一、二项较为可行。

4.2 完善农村隐性失业统计调查方法:

农村隐性失业调查可借助于国家已经建立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农村隐性失业劳动力抽样调查的范围是全国的农村地区,调查以户为登记单位,调查人口具体涵盖范围与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相同。调查采用以全国为总体,省为次总体的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一般也分为三个阶段,即由“省抽县、县抽乡、乡抽村”,并对抽中的样本村进行逐户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第一级抽样框的县级单位进行分层,分层标志采用人口标准(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经济标志(近三年人均分配收入)或地形标志(平原、山区、丘陵)等,具体由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调查时点也可定为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包含15日那个星期的星期天,调查期间为调查时点前四周。调查对象为年满16岁及以上的农村地区常住人口。调查内容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劳动状况的调查,其中劳动状况的调查项目有①调查期内是否为取得收入而劳动;②调查期内累计工作时间;③所从事的行业、有无兼业行为及兼业的行业;④该家庭户是否有外出务工的人员及务工人数(外出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地区,人已离开农村在外工作的人员);⑤调查期间内未参加有报酬劳动或劳动时间过少(小于充分就业时间)的原因。

4.3 建立农村隐性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1)反映农村隐性失業总量的指标:①农村隐性失业总数:指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从事农业的劳动力超过农业生产要素协调配置所需要的那部分劳动力的剩余量。采用劳动力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农村隐性失业调查时,可将农村隐性失业规定为那些在一定年龄(16岁)以上的农村常住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参加农业劳动或其它非农业有报酬的劳动,在调查时点前四周内,周平均劳动时间不足40小时的人员。②各年龄段的农村隐性失业数:按照16-24岁、25-44岁、45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即青年、壮年和中老年)分组统计。③各文化层次的农村隐性失业人数:按小学以下、小学、初中、高中、大专以上几个层次分别统计,反映农村不同文化水平的劳动力供需不平衡的状况。④不同性别的农村隐性失业数量:按男、女分别统计的农村隐性失业数量,反映调查范围内男女劳动力隐性失业的规模,说明农村生产劳动对男女劳动力的偏好或排斥的程度。

(2)反映农村隐性失业广度的指标:农村隐性失业率。它是反映农村隐性失业相对数的指标,隐性失业率越高,说明剩余劳动力面广,失业的情况严重。

(3)反映农村隐性失业就业结构的指标: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的比重:为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占农村总的剩余劳动力数量之比,该指标按照年龄、文化层次、性别等分别统计。反映了各层次农村隐性失业在总的农村隐性失业中分布的比率,是农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许雄奇、杜鹃,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现状[J].经济论坛,2003.6

[2] 查瑞传、穆光宗,我国隐性失业现象透视[J].前线,2000.12

[3] 夏杰长,中国农业隐性失业的统计测算及分析[J].湘潭工学院学报(社科版),1999.12

失业证明范文第3篇

摘 要: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有相当多的劳动力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况。人力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不仅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同时也影响到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失业保险作用, 创造和谐就业环境就显得尤其重要。失业保险具有“双功能”,即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为更好地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之一。

关键词:失业保险 作用 就业环境

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人在社会保障部门从事失业保险管理工作,现就业失业保障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如何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功能,如何促进再就业工作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1失业保险的作用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采取强制手段,对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意愿,由于某种原因非自愿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手段,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缓冲失业人员就业压力,促进其再就业,一直发挥着缓冲器和助推器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对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促进再就业显得尤为重要。

2失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失业保险水平低

劳动者失业后,一时失去收入来源,生活水平降低,单靠现行的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仅能维持生存。按恩格尔定律,这属于很低的生活水平,而每年的物价水平在不断上涨,失业人员的生活很困难。失业保险的功能之一就是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而不是最低生活。失业保险金水平太低,就失去了社会保障的意义。起不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的作用。因此,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水平,保证失业保险金按标准发放,已成为失业保险工作的努力方向。

2.2 失业保险基金对于再就业工作投入不足

我们知道,失业保险具有保障生活和促进再就业两大功能,这两大功能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前者为后者提供基础和保障。没有后者,前者也就失去了意义。而且我国的国情和财力状况也决定了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不可能搞单纯的失业救济,只有强化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适当加大转业训练、生产自救、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的投入,才能降低失业救济的成本。及时发放失业金,只能解决失业人员的一时之需,而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投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业人员的出路问题,从而盘活失业保险基金,使失业到就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为失业人员指出一条生路。

3需要采取的措施

3.1 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

基金征缴是失业保险工作的基础,基金征缴能否到位,关系到当前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的财政补贴;二是企业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我国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投入的比例较小。为了解决愈加严重的失业问题,促进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应加大财政对失业保险的投入与支持。

失业保险具有公平性、互济性原则,同时权力与义务对等。企业及个人只有按时足额交纳失业保险费才会在失业时及时享受政策的保护,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所形成的优胜劣汰,必然会造成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劳动岗位,从而使本人和家庭因失去收入而陷于生存危机,失业保险机制就会通过大家的纳费及时解决这部分人的基本生活,加强对他们进行再就业的培训,为劳动力的再生产成为可能。

3.2 合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加大对失业人员的转业培训力度

近几年来,各省市地都在大举进行国企改革。以我们河南油田为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形势要求,直接生产“油”的部门做为一支独立军,单独上市,参与市场竞争。而其它一些为“油”部门服务的单位就要作为辅业,从主业中分离出来。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单位成立专业化公司,除了服务于本油田外,要外闯市场,求生存。社区成为油田矿区的服务部门。改革是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在改革的同时,需要处理好发展、稳定的关系,要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稳定。作为社会保险部门,应该在这项改革中,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职能,利用现有条件,为企业的改制工作保驾护航。鉴于河南油田的实际情况,应该对改制分流单位的人员进行转业培训,告诉他们如何转变就业观念,面对新的就业形势,培训他们在市场经济中求生存的技能,确保他们在剥离母体之后,健康地成长,因为我们共同在油田矿区这一特殊的环境中生活,不管经历了怎样的改革,期望大家都有饭吃,有活干,而且要越做越好,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掌握政策,灵活运用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改制单位及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加其改制后面对形势、开展再就业工作能力,减轻安置成本,提高安置就业成功率。通过这一措施的实施,保证河南油田的改革成效。

3.3 对于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

我们知道,改革既离不开政府的指导,也离不开企业的配合、支持。因为企业为每个劳动者提供具体的就业机会、就业岗位。为了提高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积极性,我们应该在政策给予扶持,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作为企业的发展基金,充分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用活失业保险基金,使企业由被动接纳变为积极吸取,大大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机会,从根本上起到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3.4 加快立法的建设,从法律上支持失业保险的各项职能

由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整体水平较低,法律建设滞后,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失业保险法,以往的《规定》、《条例》不具备法律的权威性,很大程度影响了失业政策的正常执行。据调查,在我国,失业会日益加剧,失业状态多样化,人为制造了许多麻烦,造成了隐性就业、用工制度混乱,劳动者权益受到不同程度侵害的局面。促进就业的手段和措施有限,就业形势严峻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为推进全社会再就业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支持。

总之,失业问题是世界性的问题,是共性问题,不分国籍、不分社会制度而普遍存在,我们通过对失业保险工作的学习、研究和探讨,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通过失业保险的救济、扶助、培训工作,使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拥有生存的本领,积极地促进其就业和再就业。同时,我们呼吁加快失业保险立法的建设,从法律上支持失业保险的各项职能,最大能力地為创造和谐的就业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失业证明范文第4篇

失业证和失业证明

失业证要在原单位办自己辞职也可以办

2是在户口所在地办不麻烦办理方法如下

先要原单位给开个解除合同证明拿到市保险公司再开个证明再拿到街道办理失业证最后拿失业证到区劳动保险公司盖印即可早上早点去不用一天就办完了

没有失业证人家没法给你办劳动手续

广州市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

一、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暂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

3.有合法的申请事由。

二、受理范围

1.因出国签证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

2.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无犯罪记录为条件的某种特定职业而提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亲临办理或凭委托手续委托他人办理。

四、手续材料

申请对象所需手续备注

户籍人员身份证、户口簿、中国护照因办理公证事项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加盖公章的公证申请文书;

以从事某种特定职业事由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提供与职业相关的证明文书;

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单位保卫部门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证件和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

暂住人员身份证、暂住证、中国护照

非户籍学生身份证、学生证

原户籍人员身份证明、原户籍证明

五、办证期限

类别办证期限备注

无需核查有关事项,手续齐备,资料填写真实准确。3个工作日核查事项一般指申请人涉嫌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文件一般指法院的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等材料。

需要核查有关事项如实填写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5-30个工作日

隐瞒真实情况,不配合调查。取消申请

六、办证地点

1.因出国等事由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负责办理。地址:广州市仓边路36号旁边的巷入内,咨询电话:83384883。办证时间:8:30-16:30

2.非因出国等事由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发证机关所属公安机关的综合办-证-中-心户政窗口办理,尚未设立综合办-证-中-心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全市各综合办-证-中-心一览表

失业证失业证明

1失业证要在原单位办自己辞职也可以办

2是在户口所在地办不麻烦办理方法如下

先要原单位给开个解除合同证明拿到市保险公司再开个证明再拿到街道办理失业证最后拿失业证到区劳动保险公司盖印即可早上早点去不用一天就办完了

没有失业证人家没法给你办劳动

手续

失业证明和失业证是不同的。等你找到工作,凭失业证换就业证才能办理社保等。要去街道的劳动部门办理。有失业证的话,街道会给你介绍工作,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失业证须知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

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

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盛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证明

致:xx 就业局

自:xx有限公司

xx有限公司员工xx ,于2014年12月1日与我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确立合法劳动关系。后因个人原因,xx于

2014年5月14日离职,原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由于我司前人事专管员在五险业务办理方面经验不足,漏买了xx任职期间的失业保险,致该员工离职后无法正常办理失业证明,给xx在新公司所在区办理招工录用手续带来不便。

综上原因,特拟此证明。恳请xx就业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以证明xx未能取得失业证明的原因,帮助xx顺利入职,为盼!

xxx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5日

证 明

兹有xx社区居民 xx,现居住于xxxx。 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xx

社区居民委员会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会新聘用工作人员xxx,,未婚未育,尚未发现该员工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特此证明。

单位: 经办人: 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

失业证明范文第5篇

根据南开区社险分中心医险科的要求:

1、自06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各项登记(包括妊娠登记、计划生育流产手术登记、生育住院登记)凡超过登记期限,一律不予补办,费用不予报销。(具体要求详见《生育保险经办须知》)

2、凡已在南开社险分中心办理了特殊病的登记的患者若今年需进行特殊病报销请务必于06年9月30日前将06年1月1日至06年9月30日的报销凭证交医务室。

特此通知。

附:

1、《生育保险经办须知》

2、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医务室

2006年9月8日

1生育保险经办须知

一、生育保险登记时间

1、妊娠登记:已参保女职工须于怀孕后10周内,凭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在10日内办理登记。

2、生育住院登记:住院当日办理登记,如有特殊情况可于3日内补办。

3、计划生育流产手术:已参保女职工须于怀孕后10周内,凭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在10日内,手术前办理登记。

4、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均需在具有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保险才能支付,只提供产前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及计划生育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5、办理生育险登记地点:南开社险分中心医险科(咸阳路81号2楼)

二、妊娠生育登记所需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原件,注明妊娠起始时间、预产期,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及诊断证明章。

2、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保险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化验单(尿妊娠化验)

5、如委托他人代办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妊娠生育住院登记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2、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妊娠登记表原件。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妊娠及计划生育流产手术妊娠登记所需材料。

1、诊断证明(原件)注明妊娠时间及手术名称,加盖诊断证明章、生育保险专用章、计划生育章。

2、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证明。

4、如委托他人代办,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登记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市、区计划生育鉴定部门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三年)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有关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细则,请参照05年发放到各部门的《天津市生育保险培育提纲》。

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根据南开社险要求,生育保险只支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的妊娠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在只提供产前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具备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如下:

和平区:

总医院中心妇产科天和医院和平区妇产科医院 南开区:

第一中心医院南开医院南开妇幼保健院黄河医院中医一附院传染病医院解放军464医院

河西区:

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四医院柳林医院河西区妇产科医院河西医院

河东区:

第三中心医院河东赤峰医院一中心东院

红桥区:

人民医院红桥区妇幼保健院红桥医院民族医院 河北区:

第四中心医院解放军254医院第三医院第一医院河北区妇幼保健院

塘沽区:

塘沽医院第五中心医院塘沽妇幼保健院天津港口医院渤海石油职工医院天津市永久医院(碱厂)塘沽区中医院天津市长芦海品集团公司医院

汉沽区:

汉沽医院汉沽区妇幼保健院天津市化工医院

大港区:

大港医院油田狮港医院大港区妇幼保健院大港油田集团职工总医院天津华兴医院

东丽区:

东丽医院东丽区妇幼保健院 东丽区军粮城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滨海)医院武警医院附属医院程林医院

津南区:

咸水沽医院津南妇幼保健院

西青区:

西青医院西青区妇幼保健院西青区中医医院西青区永红医院

北辰区:

北辰医院北辰中医医院第二医院天穆地段医院

宁河县:

宁河县医院宁河县中医医院芦苔医院

宝坻区:

宝坻区人民医院宝坻区妇幼保健院宝坻区中医医院城关医院城关镇医院

静海县:

静海县医院静海县妇幼保健院静海镇医院城关医院武清区:

武清区人民医院武清区妇幼保健院武清区中医医院 二人民医院

蓟县:

蓟县人民医院蓟县妇幼保健院蓟县中医医院

失业证明范文第6篇

(草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扎实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工作,根据相关保险方案、保费补贴、操作细则等规定,结合森林综合保险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森林综合保险项目相关工作适用本规程。

第二章

保险条件

第三条 保险人在收取保险费的同时,应履行相关保险责任和服务义务。

1、保险标的:凡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和公益林。

2、保险金额:以亩为单位,每亩保险金额按保险林木再植及管护至郁闭成林的平均成本确定。

总保险金额等于投保林地面积乘以每亩保险金额。

3、保险费率。

4、保险期限:一年。

5、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条款中载明的保险责任造成保险林木死亡或推定死亡的。

在保险期间内,为了防止和减少保险责任直接对保险标的的危害,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而导致的保险标的死亡或推定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章 理赔工作要求和流程

第四条 理赔工作原则:理赔工作坚持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工作原则,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履行赔偿责任,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操作便捷,及时主动的提供优质、高效、快速的理赔服务。

第五条 出险报案

保险人应公布统一的报案电话,全年365天24小时接受报案;在接到客户出险报案后,通过保单号码或被保险人(分户)名称等信息查询出保单信息,询问并记录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报损数量(亩)、报损金额、报案人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报案信息,在业务系统中生成报案记录和报案服务单,同时告知被保险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或调度查勘管理岗安排现场查勘。

第六条 查勘定损

查勘人员应第一时间对保险信息进行审核,包括保单信息、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间、出险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已交费等等,确认后应携带必备的查勘工具赴出险位臵进行现场查勘。

由于保险人保险责任损失认定的专业技术和力量不足,保险人可以委托国家相关技术部门为森林保险事故发生后查勘受灾面积和确定损失程度的技术参考部门,保险人协助被保险人做好收集事故现场的影像资料及有关实物证据等工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对保险责任、查勘技术、损失面积、损失程度和估损金额有异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协商共同委托第三方公估机构予以认定,公估费用由保险人支付。

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灾害事故,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死亡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设立观察期,观察期的时间由承保公司与林业等技术部门协商确定,但最长不超过8个月。观察期结束后进行二次查勘,以观察期后的定损结论为依据计算赔偿。

第七条 收集单证

被保险人索赔需提交完整的索赔单证,保险人应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所需单证项目,并要求被保险人在告知单签字确认,所需单证包括:

(一)保险单正本、投保清单、保险凭证;

(二)出险通知书和损失清单;

(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损的保险标的的处理有规定的,还应提供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证明材料。索赔单证中,森林火灾索赔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火灾证明,森林有害生物造成的灾害索赔应提供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开具的灾害证明,其他自然灾害索赔应提供当地气象部门开具的灾害证明。

第八条 单证审核

赔案资料由保险人收集、审核。在被保险人按照约定的索赔清单提交索赔资料5个工作日内,保险人还需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须向被保险人提出补充资料清单。超过期限视为索赔资料齐全,保险人不得以索赔单证不全为由拒赔或延长理赔期限。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第九条 预付赔款

发生重大保险事故后(定损金额超过100万元),经查勘属于保险责任的,但暂无法确定树木死亡比例的,由被保险人书面申请,经政府林业部门确认后,保险人根据估计保险损失金额的50%预付赔款。

第十条 赔款支付

案件核赔通过后,保险公司应及时进行赔款支付相关工作。在取得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后,涉及多个农户损失的,应在取得经被保险人签字认可的分户理算清单后,在10 日内支付赔款,确保赔款及时、足额支付到户。如由他人代签,应告知被保险人本人,注明“×××(代)”,不得模仿他人签字。杜绝通过虚假赔案退回代缴保费或返还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杜绝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农业保险赔款的行为。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确保理赔结果公开,赔款及时、足额支付。对于理赔支付结果,应该在被保险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所属林业局、保险标的、投保数量、损失数量、损失程度和赔款金额以及保险公司联系电话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 7日。赔款公示后,如有被保险人反馈不同意见,保险公司应积极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的结果告知被保险人;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理算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公示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

第十二条 理赔回访。省级公司客服部门在支付赔款后一个月内,应对一定比例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低于获得保险赔款被保险人的 3%)集中进行回访。

(一)回访内容。受访人姓名、受访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联系电话号码、被保险人今年是否得到森林保险的理赔款了、被保险人今年的赔款总额是多少、理赔是否公示、理赔款确认表是否签字确认、被保险人是否提供卡折信息等内容。

(二)对一些特殊情况以及大户应该现场回访,对一些林户代表以及基层林业组织反应的情况及时处理。对于回访中,客户反应的问题应分类处理,给予详细解答;对于客户反应的问题属实的,应给予解决处理;对于存在虚假理赔、骗取理赔款、截留挪用的,要追回理赔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省级公司根据回访电话接通率、农户知情率、赔款准确度、农户满意率等指标作为评价、考核各地市级公司的依据。

第十三条 归档

案件结束后,保险人要及时做好案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包括投保资料、承保资料、理赔资料等相关材料以备审核和查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省级公司按照以上规程开展森林综合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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