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范文

2023-09-19

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http:///n182178c365.aspx

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9]30号) http:///info/bgw/bbgtwj/200903/t20090317_135363.htm

划分标准

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豫政办 〔2007〕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燉T338-2007)》、《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河南省水功能区划》的有关规定,依法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一、区划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为18个省辖市及20个县级市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省共113个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地41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72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划定。

二、省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郑州市

1.黄河邙山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邙山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黄河南岸50米的陆域;邙山提灌站前沉沙池水域和沿岸50米陆域;石佛沉砂池厂界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2.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107公路桥至花园口取水口下游700米的水域及其黄河南岸大堤外50米的陆域;沉沙池和输水明渠的水域及其沿岸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3.尖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尖岗水库郑密公路桥至王胡侗桥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输水明渠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尖岗水库郑少高速、绕城高速、侯寨公路内的水域和汇水区的陆域;输水暗管两侧50米的陆域和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50米的陆域。

4.常庄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常庄水库取水口至刁沟村桥的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输水明渠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常庄水库防汛路、四环路、贾鲁河内的水域和周边陆域;输水暗管两侧50米的陆域和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50米的陆域。

5.西流湖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西流湖陇海铁路以南的整个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西流湖伍坝以南的整个水域及其沿岸1000米的陆域。

6.北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72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的滩区;连霍高速以北,贾鲁河、索须河以东,京珠高速公路东1000米以西,黄河大堤以南的区域。

7.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36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的滩区。

8.郑州市区井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7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9.上街区井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开封市

1.黄河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黑岗口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水域,自黄河南岸大堤到开封市北界所有的水域和陆域;黑池、柳池全部水域及周围100米、城市供水引水渠口侧200米范围内的陆域;连接渠及城市供水引水渠整个水域及外围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黑岗口闸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一级保护区的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水域,自黄河南岸大堤到开封市北界所有的水域和陆域;黑池、柳池岸边一级保护区外围2000米,朱厂村、丁庄集以西,沙门村、堤角、高速公路私访院以北,马庄以东,黄河以南的陆域;连接渠及城市供水引水渠两岸一级保护区外围100米的陆域。

2.二水厂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西南12眼井)

一级保护区:城市供水开采井和生产区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五一路以西,东大化工公司南厂界、杨四庄以北,金明大道以东,陇海铁路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清水河以西,陇海铁路、吕庄、小孙李唐、辛庄以北,韩斗门一线以东,黄河以南的区域。

3.三水厂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黄汴河西侧24眼井)

一级保护区:城市供水开采井和生产区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围500米,玉皇庙街、包府坑西街、西坡街、铁塔公园东城墙以西,铁塔一街、龙亭北路、大王屯北街以北,黄河大街、航天商厦以东,新小孙李唐、河南省开封警校北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清水河以西,陇海铁路、吕庄、小孙李唐、辛庄以北,韩斗门一线以东,黄河以南的陆域。

(三)洛阳市

1.陆浑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饮用水取水口为中心向周围辐射800米,水库大坝以南,环库公路以西,距取水口800米的坝端点分界墙以东的水域;电站排水渠以西,水库大坝坝基以北,消力池外50米以东及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库区水域;西北侧陆浑水库旅游区部分以317.4米水库淹没线为界,伊河入库口至高都川入库口段以新建防洪堤为界,其余部分以环库公路为界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周边外延1000米的水库陆域;嵩县县城城区;入库河川纵深3000米、两岸外延500米的陆域。

2.洛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4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

3.李楼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

4.张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1眼井)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

5.五里堡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

6.涧河王府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

7.后李村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8.临涧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9眼井)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

9.东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

10.下池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150米的区域;洛河赢州桥至二广高速公路桥大堤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涧河310国道公路桥至洛河入河口大堤以内的区域。

11.吉利区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孟州林场共13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孟州林场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全部区域。 (四)平顶山市

1.白龟山、昭平台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白龟山水库高程103.0米以下的区域;昭平台水库环库路内的区域;应河、大浪河、澎河、荡泽河、沙河、团城河、清水河等主要支流入库口上游2000米的水域;昭平台水库坝下高程144.0米以下,沙河干流昭平台至白龟山水库间的区域;将相河、三里河、七里河、襄河、肥河入沙河口上游2000米的水域。

二级保护区:白龟山水库环湖路至平鲁大道之间的区域;昭平台水库高程177.1米内的区域;将相河、大浪河一级水体保护区外所有的水域;其他主要支流一级水体保护区外2000米的水域。

准保护区:汇入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沙河所有支流二级保护区以上水域和陆域。

2.沙北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水井外围500米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白龟山水库大坝以东,河山以西,湛河区的李堂、北渡、徐庄以南,沙河以北的区域。

(五)安阳市

1.岳城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从取水口到五水厂进水口的暗管两侧5米内的区域。

2.一水厂刘家庄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8眼井)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200米,京广铁路以西,中州路以东,前进路以北,电业宾馆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东至三道街,南至二十四中,西至梅东路,大司空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3.二水厂石家沟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8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平原路以西,文峰小区以北,人民公园以东,豆腐营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高速公路以西,后张村以北,文化宫以东,二机床厂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4.三水厂东环路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东工路以西,文化路以东,相六路以北,151医院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精制粉皮厂以西,后营以北,玻璃钢厂以东,二十中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5.四水厂大坡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梅东路以西,冶金路西以东,文明大道以北,梅园路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铁四路以西,南中环以北,骈家庄以东,柴库小学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6.五水厂韩王度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六)鹤壁市

1.盘石头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周围1000米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以内取水口侧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从取水口至水泉前进渡槽南水厂支渠入口的工农渠两侧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与淅河汇合处至水库大坝内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内取水口侧3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盘石头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淇河流域水体范围和所有陆域汇水区范围。

2.寒波洞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淇河Ⅰ桥至取水口下游3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Ⅱ桥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5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13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之外的淇河汇水区范围。

3.鹤壁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三水厂厂界外100米所围的区域。

(七)新乡市

1.黄河贾太湖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田庄至寺王东二干渠和四水厂引水渠道等输水渠道堤外50米沿岸的陆域;牧野区平原乡三支渠两侧30米的陆域;贾太湖蓄水池、沉沙池、西郊沉沙池水域及其截渗沟外10米范围的区域;贾太湖蓄水池、西郊沉沙池至四水厂和一水厂之间的输水暗管两侧1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人民胜利渠渠首至田庄的水域及堤外50米沿岸的陆域。

2.黄河原阳中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原阳取水口(幸福闸、马庄闸、双井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原阳新一干渠两侧50米及四水厂专用饮水渠道和牧野区平原乡三支渠两侧30米的陆域;原阳中岳蓄水池、沉沙池截渗沟外10米的区域;原阳中岳蓄水池至四水厂、五水厂之间的输水暗管两侧1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3.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32眼井)

一级保护区:共产主义渠大堤外侧以北,东、西、北以外围井连线向外50米的区域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北外环路北沿以北,周村、及马坊村南以南,京广铁路以西,一级保护区西界往西1300米以东的区域。

4.四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1眼井)

一级保护区:西曹和东曹村北以北,2号井和11号井连线向北150米以南,22号井向东150米以西,12—1号井西150米以东以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西曹、中曹村和余庄南及七里营村北以北,西石碑和董事碑村南及高村和西贾城村北以南,21号桥以西,敦留店村西以东的区域。

5.凤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以水厂东、西两院的院墙为界向外10米以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东以团结路为界,其他三面以水厂院墙为界,向外100米的区域。

(八)焦作市

1.太行水厂周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5眼井)

一级保护区:塔北路以西,市政公司维护处南厂界以北,群英河以东,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北厂界以南的区域。

2.峰林水厂闫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群英河东岸以西,闫河村防洪沟以北,闫河村住宅区西边界以东,山前冲沟以南的区域。

3.中站水厂李封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琏琛河以西,许衡中学北围墙以北,白马门河以东,影视路北侧300米处以南的区域。

4.新城水厂东小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向阳街以西,涧西街四号院南边界以北,牧野路以东,解放西路以南的区域。

(九)濮阳市

1.中原油田彭楼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范县2号护堤站至13号坝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输水管道两侧30米和输水明渠两侧50米的区域;彭楼水厂厂界外300米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干流范县2号护堤站至武祥屯村的小路、13号坝至16号坝的水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两侧1000米的区域;彭楼水厂西厂界和北厂界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以及黄河大堤以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黄河干流武祥屯村小路至马口村路口、16号坝17号坝的水域,以及二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

2.西水坡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3号坝至10号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渠村沉沙池的整个水域;沿环沉沙池道路外300米的陆域;输水明渠08号碑向南50米至濮—背13号碑向北50米内的水域和陆域;西水坡调节池古城墙南60米以北,濮耐公司西墙至前南旺、西关公路以东,新民街北100米以南,濮上路东90米以西的区域;输水管线两侧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干流-3号坝至43公里碑、10号坝至13号坝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渠村沉沙池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黄河大堤以内的区域;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向外延伸1000米的区域;西水坡调节池古城墙南1000米以北,废弃窑场路以东,御井街以西,红旗路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黄河干流43公里碑至上游1000米,13号坝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以及二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濮阳-新乡界碑处)。

3.沿西环线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5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北至黄河路南沿,西至化工一路,南至国庆路,东以一级保护区边界往外延4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濮阳市区除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4.中原油田基地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84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马颊河、五一路、长庆路、黄河路、京开道、濮水河、供应南路、老马颊河、江汉路东、老东环路、苏北路、老马颊河所围的区域;濮鹤高速公路以南,长安路以北,东西两侧一级保护区外4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濮阳市区除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5.李子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3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4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除

一、二级保护区外,西八里庄、王寨、马寨、西高城以南,毛寨、小山以北,东高城、老王庄、谷马羡、主布村、吕家海以西,西子岸、东柳村、后栾村以东的区域。

(十)许昌市

1.北汝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北汝河大陈闸至单庄村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颍汝干渠渠首至魏都区任庄桥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北汝河单庄村至鲁渡村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北汝河大陈闸至单庄村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内的陆域;颍汝干渠渠首至魏都区任庄桥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内的陆域;马湟河北汝河入口处至河东姚村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文化河和颍汝干渠交汇处至311国道的水域以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运粮河和颍汝干渠交汇处至311国道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北汝河鲁渡至汝州焦枝铁路桥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马湟河河东姚村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文化河襄城县311国道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运粮河襄城县311国道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2.麦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50米的区域。

(十一)漯河市

1.澧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澧河107国道三里桥至橡胶坝的水域;泰山路建设路交叉口、湘江路泰山路漯舞路交叉口、嵩山路澧河桥南约50米、东京路第四水厂、西京路漯河三中、107国道澧河桥南约50米、107国道澧河桥北约50米、祁山路距澧河北堤约50米(漯河建设总公司)、嵩山路澧河桥北大学路派出所、丁湾村路距澧河北堤约50米、丁湾村路大学路交叉口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澧河郾城区古城村姬沟与澧河交叉口至107国道三里桥、橡胶坝至人民路澧河桥的水域;除一级保护区外,人民路交通路交叉口、建设路交通路交叉口、湘江路交通路交叉口、柳江路交通路交叉口、金江路五一路交叉口、金江路嵩山路交叉口、东京路漯舞路交叉口、北京路107国道交叉口、指挥寨村高庄村龙江路107国道交叉口、龙江路井岗山路交叉口、龙江路伏牛路交叉口、龙江路、嵩山路交叉口、大学路嵩山路交叉口、泰山路人民路交叉口的区域。

准保护区:澧河唐河与澧河汇合处(包括唐河防洪堤坝到唐河入澧河的河段)至姬沟与澧河交叉口的水域;指挥寨村、李岗村、西刘村、赵庄村、和庄村、戴庄村、程庄村、大楼魏村、安庄村、高庄村所围的区域;泰山路滨河路交叉口、泰山路人民路交叉口、大学路嵩山路交叉口、龙江路嵩山路交叉口、嵩山路沙河南堤所围的区域。

2.二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湘江路、泰山路、漯舞路交叉口、湘江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交通路南环路交叉口、南环路107国道交叉口、107国道澧河三里桥所围的区域。

3.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8号、10号、12号除外)外围50米的区域;8号、10号、12号三口井一线向北50米、8号井向东50米、10号井向西50米及沙河堤所围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崂山路沙河北堤、107国道沙河北堤、纬二路107国道交叉口、纬二路崂山路交叉口所围的区域。

(十二)三门峡市

1.黄河三门峡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三门峡库区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河堤外50米的陆域;沉砂池全部水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三门峡库区一级保护区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河堤外1000米的陆域;三水厂院墙以内区域。

准保护区:黄河三门峡库区二级保护区至苍龙大坝左坝肩,下游200米的水域及河堤外1000米的陆域。

2.卫家磨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卫家磨水库取水口外围300米的水域,高程856米取水口一侧距岸边200米的陆域;朱乙河水库高程546.7米以下的水域,高程546.7米取水口一侧距岸边200米的陆域;坝底河从卫家磨水库取水口经红线至朱乙河水库间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包括杨家河一级电站、杨家河二级电站及岭西电站引水渠);孟家河入河口上游1000米、其他支流入河口上游500米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卫家磨水库的全部水域及山脊线内的陆域;入库河流上游3000米的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外,朱乙河水库的汇水区域;坝底河从卫家磨水库取水口经红线至朱乙河水库间两侧1000米的陆域;孟家河一级保护区外2000米、其他支流一级保护区外300米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3.陕州公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井群外围线以外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风景区北边界以南,湖滨路以北,209国道以西,黄河大堤以东的区域。

4.沿青龙涧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井群外围线以外100米的区域。该段的青龙涧河划为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崤山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经一路以西,青龙涧河坝以东的区域;黄河路以南,崤山路以北,经一路以西,六丰路以东的区域。

5.王官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1眼井)

一级保护区:井群外围线以外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东经111°15′18″以东,东经111°15′22″以西,北纬34°48′36″以北,北纬34°48′40″以南的区域。

(十三)商丘市

1.黄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距河岸50米的陆域;郑阁水库、吴屯水库、林七水库全部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取水口一侧距岸边200米的陆域;总干渠、商丘总干渠、东分干渠、沉砂条渠、民商干渠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取水口一级保护区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距河岸50米的陆域;郑阁水库、吴屯水库、林七水库一级保护区外距岸边2000米的陆域;总干渠、商丘总干渠、东分干渠、沉砂条渠、民商干渠两侧1000米的陆域。

2.梁园区二水厂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7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梁园区委、丁庄、金桥路、张楼、株州路、忠民沟、民主路、梁店所围的区域。

3.梁园区三水厂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27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株州路、市劳教所、康林沟、株州路、八一路、谢庄、文化路、建材路、赵庄、白庙、振华玻璃厂所围的区域;平原路、祥和路、株州路、文化路所围的区域。

4.睢阳区一水厂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凯旋路、珠江路、第一人民医院、凯帝花园广场所围的区域。

5.睢阳区二水厂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北海路、平原路、白衣街、西大街所围的区域。

6.睢阳区供水站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文化路、神火大道、长江路、酒厂路、宜兴路所围的区域。

7.商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有限公司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3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南京路、豫苑路、军航路、星林路所围的区域;中意建材大市场、北海路、中州路、徐园、小王庄、腾飞路、芦沙窝所围的区域;淮河路、金世纪广场、南京路、华夏路所围的区域;香君路、华夏路、北海路、白银路所围的区域。

(十四)周口市1.一水厂沙颍河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8眼井)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2.二水厂官坡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9眼井)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周漯公路为界以北,沙河北岸大堤以南,商水县南干渠以东,武警一中队西围墙以西的区域。

3.三水厂沙颍河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4.新区三水厂沙颍河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十五)驻马店市

板桥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板桥水库取水口外围500米的水域;取水口一侧高程111.5米以上大坝以内距岸边200米的陆域;南干渠及两侧50米的水域和陆域;输水管道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板桥水库高程115.3米以下,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和陆域;南干渠一级保护区外两侧10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山脊线以内所有向板桥水库汇水的水域和陆域。

(十六)南阳市

1.鸭河口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鸭河口水库高程177.0米以内的区域;汇水支流入河口上游500米以内的水域。

二级保护区:鸭河口水库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分水岭、公路、水库大坝以内的水域;汇水支流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水域。

准保护区:南阳市辖区内,鸭河口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汇水区域。

2.白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白河三湾河入口至温凉河入河口上游500米,5年一遇洪水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汇水支流入河口上游500米的水域。

二级保护区:白河从鸭河口水库坝下至三湾河口,10年一遇洪水的水域和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水域及两侧100米的陆域;汇水支流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水域。

准保护区:白河二级保护区以外南阳市辖区内的汇水区域。

(十七)信阳市

南湾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南湾大坝至溢洪道下游240米以及付家湾前400米以南,土沟以北,高庙以东、仇家湾村以西的水域;高程103.5米以上,取水口一侧至蜈蚣岭山脊线的陆域;付家湾等外公路以南,许家湾村以西,金家湾以北,高庙村以东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叶家湾以西,三条岭以东,芙蓉岛、高家湾半岛所围的水域;高程103.5米以上,蜈蚣岭、笔架山、贤山分水岭以南,周湾、黄家湾以北,周家湾、楼房湾、周大湾以西,三条岭半岛分水岭以东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南湾水库所有的水域及高程103.5米以下近岸分水岭以内的陆域。

(十八)济源市

1.小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4眼井)

一级保护区:济克路以西,灵山山峰以东,济世药业公司以北,济克路交通量观测站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柿槟村焦枝铁路桥以西,洛峪新村以东,灵山以北,济源市第五中学以南,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准保护区:任庄煤矿以南,范寺村以东,至二级保护区边界的区域。

2.柴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245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龙潭寺以西,石牛村以东,济邵路以北,济克路交通观测站以南,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3.白涧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环城西路以西,三河水库以东,南蟒河以北,北姚村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中原商贸城东路以西,北石村以东,大峪新村以北,涧北村以南,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三、县级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巩义市1.坞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坞罗水库整个水域及其沿岸1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向东2500米、向南2500米、向西700米的汇水区域。

2.巩义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邙山与黄河所夹的整个滩区。

(二)新密市

1.李湾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李湾水库整个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双洎河入库口以上的水域及两侧2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外,李湾水库沿岸1000米的陆域。

2.新密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三)荥阳市

1.黄河王村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王村取水口上游2300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其黄河南岸大堤外50米的陆域;输水明渠的水域及其两侧50米的陆域;水源厂界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游3200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黄河南岸一级保护区外邙岭山脊线内的陆域;水域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黄河北岸大堤以内的区域;泗水河泗水镇桥至入黄口的水域及两岸100米的陆域;水源厂界外200米的区域。

2.荥阳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四)新郑市

1.望京楼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望京楼水库、老倌寨水库和水库之间黄水河段的水域及其沿岸300米的陆域,郑新公路以西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107国道以东,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陆域。

2.新郑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各井口外半径为50米的区域。

(五)登封市

1.少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少林水库整个水域及沿岸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汇水河流的水域及一级保护区外1700米的陆域。

2.纸坊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纸坊水库整个水域及沿岸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汇水河流的水域及其两侧2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陆域。

3.马庄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马庄水库整个水域及沿岸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汇水河流的水域及一级保护区外1500米的陆域。

4.券门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券门水库整个水域及沿岸1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外1500米的陆域。

5.白沙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的水域及沿岸1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的水域及沿岸200米的陆域。

(六)偃师市

1.一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二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围150米的区域。

(七)舞钢市

1.田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库区高程87.0米以下的水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库区高程89.5米以下的水域。

准保护区:库区所有汇水区域。

2.枣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250米的区域。准保护区:张水庄、吴庄、张卜庄以东,许庄、生刘、郭庄以西,许庄、黄庄、张卜庄以南,郭庄、苗洼、后袁、张水庄以北,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八)汝州市

许寨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开采井周围一级保护区外3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荆河以东,洗耳河以西,王堂、骑岭以南,北汝河以北其余地域。

(九)林州市

1.弓上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大坝上游500米的水域及其周围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2500米的水域及其山脊线以内和距公路1000米的陆域。

2.南谷洞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外围300米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距岸边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库区全部的水域及距岸边500米的陆域。

3.林州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建城区域。(十)卫辉市塔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外围300米的水域、正常水位线取水口一侧200米的陆域及输水管道两侧1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及山脊线内、入库河流上游3000米的陆域。

(十一)辉县市

段屯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4眼井)

一级保护区:井群外围线以外30米的区域及输水管道两侧1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卫柿路以北,东外环路以东,井群外围线外300米以西和以南的区域。

(十二)沁阳市

沁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包线以外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800米的区域。

(十三)孟州市

孟州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包线以外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8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黄河洛阳与孟州交界处至横山村的水域。

(十四)禹州市颍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颍河禹州北关橡胶坝至白沙水库取水口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沙陀河入颍河口至朱阁乡詹庄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犊水河入颍河口至沙陀河朱阁乡大陈庄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颍河禹州北关橡胶坝至白沙水库两侧1000米的陆域,沙陀河全部水域及两侧1000米内的陆域,犊水河全部水域及两侧1000米内的陆域;涌泉河颍河入河口至纸坊水库大坝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纸坊水库全部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1000米内的陆域;下宋河颍河入口至浅井乡扒村桥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十五)长葛市

长葛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

(十六)义马市

1.常窑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高程504.1米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一侧距岸边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域。

2.黄河槐扒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取水口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5年一遇洪水淹没区的水域及距岸边50米的陆域;汇水支流入河口上游500米的水域;西段村水库高程567.6米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一侧200米的陆域;输水渠道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一级保护区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10年一遇洪水淹没区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汇水支流一级保护区外300米的水域;西段村水库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域。

3.洪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东经111°57′43″以东,东经111°58′26″以西,北纬34°45′50″以北,北纬34°46′16″以南的区域。

4.马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东经111°50′28″以东,东经111°51′00″以西,北纬34°44′49″以北,北纬34°44′53″以南的区域。

(十七)灵宝市

1.沟水坡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沟水坡水库取水口外围300米的水域及高程429米以上取水口一侧200米的陆域;窄口水库取水口外围500米的水域及高程644.5米以上取水口一侧200米的陆域;窄口水库一干渠和一干渠至沟水坡水库输水渠道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沟水坡水库的全部水域及左、右岸分水岭内坝址上游3000米的汇水区域;窄口水库的全部水域及距离3000米至相应的流域分水岭。

2.思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0眼井)

一级保护区:井群外围线以外20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东经110°52′26″以东,东经110°54′07″以西,北纬34°30′40″以北,北纬34°33′07″以南的区域。

(十八)邓州市

1.张沟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张沟水库高程133.3米以下的全部水域及取水口一侧200米的陆域;引丹灌渠至张沟水库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输水管道两侧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张沟水库一级保护区外2000米分水岭内的陆域;引丹灌渠至张沟水库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陆域。

2.柳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北京大道以西,南二环路以北,肖营以南,蒋庄以东的区域。

(十九)永城市

李庄滕庙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沱滨路以北,国土局土地复垦公司以南,西环路以西,城郊矿塌陷区以东的区域;城郊矿塌陷区以东,永宿路北100米以北,铁路以西,沱河河堤以南的区域。

(二十)项城市

项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6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300米的区域。

四、监督与管理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

1.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或优于Ⅱ类标准水质补充和特定项目要达到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二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准保护区的水质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2.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燉T14848)》的Ⅲ类标准。

(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地表水饮用水源各级保护区内,禁止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含有汞、镉、砷、镉、铅、氢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放射性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向水体排放含有病原体和高、中放射性的废水;禁止在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建设项目应责令拆除或关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责令拆除或关闭;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三)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生活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变更

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并逐步建设隔离防护设施。

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1 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现状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 广东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目共睹, 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为此付出的环境代价也不能不让人忧心。我们清醒地看到, 雨水丰富的南粤大地也在为水的问题劳神。目前,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分别划定了各自辖区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 其中城市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约5881平方公里。但是城市水源还是日趋紧张, 在水源性、水质性缺水愈显严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 水道纵横交错, 水流情况复杂, 受潮汐的影响, 上下游很难确定。通常上游及周边的排污, 往往会影响到下游及邻近水域的用水。尽管各市为了保护自己的水源不受污染, 一般都划定了一定的水源保护区。但由于三角洲河网及水流等自然因素和人为的城市布局等影响, 始终难逃水源的污染, 致使许多城镇出现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 水的供需矛盾日渐突出, 远距离、跨流域调水已经成为解决城市水源问题的重要措施, 广州去佛山取水, 深圳去惠阳取水。同时, 饮用水源源头水质收到威胁, 污染已有向山区等上游地区转移, 面源污染不断加剧, 而由于上游地区污染控制能力不足, “其污染将是流域性的和全局性的”。

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是:广东省的饮用水源大部分是江河水, 而大多数河流都是流经多个市县, 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通常是由所在城市提出划定方案,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作为一个行政辖区, 往往都把上游作为饮用水源地, 下游安排企业排污, 一个城市的下游往往就是另一个城市的上游。也就是说由各城市自行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往往出现本该划入本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区域在上游城市的辖区范围内而无法划定, 这部分本应保护的区域由于位于上游城市的下游而被用于污染企业排污。因此, 这使得许多饮用水源水质受到污染的威胁, 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 此类问题尤为严重。

2 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的跨区域保护和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由于水体的流动性, 水环境有着供应的联合性、利用的多元性、地理的关联性等特征, 以地理特征而不是行政区域特征的流域性特点极为突出。因此, 在饮用水源环境管理中必须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 根据水文因素与地区因素, 改变各地分散采用因而常常互相冲突的饮用水环境管理政策, 使管理工作具有综合管理协调能力的一体化大组织。

在跨区域的水系环境保护方面, 国际社会也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而其中一个突出案例就是对莱茵河的区域联动治理模式。莱茵河流经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9个欧洲发达国家, 莱茵河两岸也经历过制造业从重化工业向绿色产业的转轨, 今天, 莱茵河依然是沿途这些国家主要的饮用水源。这条跨区域的生命之河, 由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管理, 委员会主席由9国环境部长轮流担任。莱茵河保护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决策后由各国分别实施、也各自负担相关经费。此外, 技术性会议每周举行一次, 而每两年则由委员会对各国实施水系保护的有关情况进行评估, 这对各成员来说是个直接的监督, 从而有效地推进了区域性的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3 逐步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的跨区域保护和管理机制

(1) 在管理上, 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入手, 由省政府直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流域管理机构, 逐步建立和完善流域管理协调机制。该流域机构将成为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主体, 具有在水资源和水环境领域监督、协调和检查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明确各市、各部门在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职责。将各市、各部门在保护饮用水源方面要做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一一明确落实。

(2) 建立跨区域水污染赔付及水资源保护补偿制度, 确保饮用水安全。对跨界水体断面未达到水污染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目标, 并造成下游水污染的, 上游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对下游地区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下游地区因特殊的水环境要求, 需要上游地区限制开发建设或者采取专门的生态保护措施的, 下游的人民政府应当对上游地区给予经济补偿。

(3) 组织全省各市、县全面开展乡镇以上水源地的调查摸底, 掌管辖区内饮用水源分布、保护区域划定、水质状况, 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生活、流动污染源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状况。通过细致排查, 摸清各地水源和污染源的底数, 为综合治理提供依据。根据调查, 修订和完善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范围以及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明确重点污染源名单。对清查出来的重点污染源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对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源进行关停搬迁, 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及时落实限期治理措施, 对经过科学论证不再适合继续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 及时进行调整, 建立全省饮用水源水质动态管理系统。在敏感水域建立起企业监控与行政主管部门监控并重、自动监控与人工监控并重的水质预警机制, 确保饮用水安全。

摘要:在当今全球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 城市需水量日渐增加, 水污染状况有增无减, 饮用水源越来越紧缺的背景下, 传统的或现行的饮用水源保护方法在管理保护水资源上已凸显出种种弊端。提出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的跨区域保护和监管机制的必要性新概念, 目的是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 根据水文因素与地区因素, 改变各地分散采用因而常常互相冲突的饮用水环境管理政策, 使管理工作具有综合管理协调能力的一体化大组织。

关键词:水污染,饮用水源,跨区域保护,水环境管理

参考文献

[1] 王西琴.河流生态需水理论、方法与应用[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 任伯帜, 等.流域水资源安全性及其保障措施[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3] 王冷一.区域联动, 打造环境友好型社会[J].解放日报.

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近几年, 微生物检验得到非常迅速的发展, 这为开展生物结果分析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一般情况下, 饮用水质量与人们健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长期饮用没有达标的水, 对人体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现实中, 造成饮用水质量下降的因素有很多, 主要包括人为因素和非人为因素两类, 非人为因素主要有天气、地质等自然因素, 水质污染已经变得越来越严重, 这会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 因此必须要对饮用水的微生物检验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 通过严格的检验, 不仅能够及时发现相关的问题, 而且还可以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管理工作, 最终使生活用水的安全性得到显著提高。

1 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指标

通常情况下, 国内的生活饮用水都进行了过滤、沉淀等处理, 通过这些措施, 能够使微生物含量显著降低, 如果水源未能得到有效的处理, 通常都会存在很多微生物, 有一些情况下, 甚至会出现严重的超标, 特别是如果水源中含有了对人体有害的病毒之后, 如果处理不当, 饮用后, 就会对人体有害。另外, 如果供水管道发生了破裂或者供水期间出现了严重问题, 这些情况都会导致水源受到一定的污染。所以, 必须要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在检测的时候必须要对微生物检测给予高度的重视。目前国内所使用的饮用水合格标准 (GB/T5750-2006) 中明确指出, 在饮用水中, 细菌数量每毫升不得多于100个, 并且不能含有大肠菌群,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水源, 才能够被人们日常使用。

2 生活饮用水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

2.1 微生物样品采样的质量控制

微生物样品应满足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的要求, 对采样容器要求及瓶塞、瓶盖应能承受灭菌的温度, 并且在定温度下, 不释放或产生任何抑制微生物活动, 导致微生物死亡的化学物质。就当前来说, 使用一次性微生物采样袋的更多, 更普遍, 这是因为它具有玻璃瓶所没有的优势, 在使用上将会更广泛。同时, 采样时应按无菌操作, 防止污染, 及时在0-4℃保存及在4小时内检验。

2.2 微生物检验环境的质量控制

(1) 微生物实验室应该布局合理, 分区清晰, 准备间, 培养室, 洁净室应规范建设, 并与实验各流程相符合。

(2) 对无菌室, 不仅需要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还需要对紫外线的设置进行着重把控, 做到方便对有害物质进行消毒, 此外, 在处理废弃物品上, 需要有专门的设备, 做到处置得当。

(3) 对洁净室, 也需要制定室内的器具使用规范, 还需要对应急处理事项进行具体的规定。

2.3 微生物安全所作用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

(1) 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控制:除了正确使用外, 同时监测其灭菌效果。通常有生物学法和化学法。化学法由于在直观广泛使用, 但是至少要有每月一次的生物学检验进行比对, 两种方法, 不一致时以生物学为准。

(2) 培养时, 应具有良好的温度控制系统及隔热效果所用仪器应恒温准确, 每天观察和记录匠变化, 使之应在1℃之内。

(3) 已灭菌的培养基和采样瓶应作标识, 并保存处理好。

2.4 微生物检验操作过程的质量控制

(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和国家标准方法。

(2) 阳性和阴性对照的应用, 同时用培养基空白灭菌水和样品的检测作对照。

(3) 即使在无菌操作台或生物安全柜内洁净区操作, 依然在酒精灯上无菌操作。

(4) 试管、样品管 (瓶) 开口或盖上前对口部进行消毒。

(5) 取样和倾注培养基均匀轻摇, 使之混匀。

3 资料与方法

3.1 一般资料

选取4个季度的生活饮用水样本以此水源水样本作为研究对象, 并且每一种样本分别为160份。在收集到样本之后, 一定要在4小时以后对其进行检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更加准确的结果。

3.2 方法

在实际开展检测的过程中, 必须要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中所提出的标准来进行。在检测过程中发现≥1个指标不合格, 那么就说明样本不达标。按照《水源水卫生标准》开展检测, 所涉及到的检测项目与相关的标准和生活饮用水一样。

3.3 统计学方法

在对数据进行处理的过程中, 使用SPSS20.0软件, 并且计数资料都用率来表示, 采用χ2检验, 其中P<0.05则代表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4 结果

4.1 比较各季度生活饮用水合格率

在这160份生活饮用水样本中, 他们的合格率是71.9%, 其中四个季度的合格率分别是87.5%、62.5%、88.1%, 86.8%, 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对比可以发现, 其中第二季度的合理率最低。2.2对大肠菌群合格率进行比较, 在这160份水源水样本中, 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是77.5%, 而总大肠菌群合格率是72.5%, 通过对比发现略高于后者, 因此, 差异具有明显的统计学意义 (P<0.05) 。

5 讨论

(1) 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 水是不可缺少的一项物质, 并且它的质量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但是, 近些年来, 工业用水和生活污水的管理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经常会出现乱排放的情况, 这些情况的存在, 造成水质污染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如果水源自身的质量不达标, 不仅会影响人们的健康, 而且还会对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威胁。所以, 必须要对水源污染相关的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 就目前来看, 微生物检测已经逐渐成为水源质量的一个关键指标。一般情况下, 水质状况很容易受到生物污染问题的影响, 并且饮用水和居民健康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因此, 必须要加大对饮用水进行质量检测,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水源质量。

(2) 通过对这次的实验数据进行分析, 这些标本中, 一共有247份符合标准, 其中四个季度的合格率分别是81.9%、67.99%、80.1%以及81.0%, 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对比可以发现, 第二季度的合格率最低 (P<0.05) 。因此, 在这些入选的标本中, 依旧存在受到微生物污染的情况。所以, 需要注意几个环节, 一是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生物检验, 做到不同的菌种使用不同的试剂;二是对环境的控制, 一定要达到检验的要求, 这是因为: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极易对微生物产生影响。

(3) 国家检质控中心需要对实验室开展严格的检查, 确保实验室的洁净卫生。通常情况下, 实验室的湿度都需要进行合理的控制, 并且维持在恒温状态, 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定期消灭细菌, 保证每一个条件都能够符合标准。进行检测的时候, 在使用紫外线灯管前, 必须要进行消毒处理, 从而确保符合无菌的要求。假如紫外线灯管使用的时间非常长, 就会造成灯管出现发黑的情况, 这时就应当进行及时更换。此外, 需要对灭菌器的实际使用开展密切的监测, 保证灭菌器能够符合相关的灭菌指标。对于实验室的玻璃器材, 必须要定期进行清洁, 在使用之前, 需要进行两小时左右的干烤。

6 总结

综上所述, 人们的健康和生活都和水资源的质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所以, 必须要对其开展定期的微生物专业检验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水质的安全性, 在实际进行微生物检测的过程中,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把标本的采集工作做到位, 保证采集时间的合理性, 只有这样, 才能够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当存放好标本后, 需要制作相应的质量控制报告, 同时还需要对室内质量开展严格控制。要想做到这些, 检测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较好的专业技能, 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合理的分析。与此同时, 相关部门应当不断地优化自身的供水设施, 加大技术的引进力度, 重视水质检测技术的提高, 以此来使检测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从而降低检测误差。

摘要:检验两种水资源中的微生物数量作为实验的目的。在一年中的每个季度内选取40份生活饮用水样本, 同时, 也选取40份水源水样本, 将一年内的四个季度的两种样本, 共计320份作为研究对象, 这就是具体的研究方法, 对所有样本进行生物检验, 比较两种样本的检验结果。结果 160份生活饮用水样本中经检测合格的仅为71.9%,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 第2季度的合格率相对于其他极度, 明显略低 (P<0.05) ;160份水源水样本中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77.5% (124/160) 高于总大肠菌群合格率72.5% (116/160) ,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检验的最终结果显示:总大肠菌在水源水中的污染情况较为严重, 从每个季节中的污染严重与否看, 还是在夏季污染严重一些, 特别是在饮用水中, 在夏天的污染较严重。因此, 为了用水安全, 就需要政府相关单位采取确实有效的治理措施, 明确生活用水被污染的严重性, 保证用水安全。

关键词:水源水,微生物检验,生活饮用水

参考文献

[1] 张锋, 郭丽桥, 吴小燕, 刘心苗.2014—2015年西安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分析[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16 (04) :90-90.

[2] 郭庆奋, 洪思让, 陈小嵘, 王开彦.泉州市2002—2014年水源水水质监测分析[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16 (04) :34-34.

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近年来, 社会以及人们对安全饮水的问题非常关注。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和工业化的大力发展, 生活中的垃圾、工业和禽畜养殖业所排放的废弃物、农业方面的污染日益增多, 加重了对水环境的污染, 人们的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现阶段我国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效果不是很好。因此, 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不被污染, 保障人们饮用水的质量, 已经成为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基本情况

(一) 水源地概况

饮用水水源地是人们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河流、地下水、湖泊等都属于水源地域, 根据我国南方与北方的气候以及地貌特征来看, 南方饮用水源多来自于河流以及湖泊, 北方饮用水源则来自地下水。

(二) 水源地水质情况

目前, 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 进行水质状况的评估。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以湖库型、河流型两种类型进行评估, 根据我国地表水水质的特点, 两种类型饮用水水源地有着不同的污染物。

三、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

(一) 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我国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受污染程度不大, 但不同程度的水污染是避免不了的, 其主要的污染源来自工业和生活中废水、污水的排放, 还有农业、养殖业等方面的污染。

(二) 水源地上游来水水质不达标

近年来, 人们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不断提高, 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导致我国河流水污染非常严重。部分饮用水源地的上游地区在追求经济增长中存在片面性, 引进的企业做的都是污染高、耗能高的行业。这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 没有对污水排放环保处理, 都是将废水直接排放河流中, 导致饮用水水源被严重污染。

(三) 农业方面的污染较为严重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 近年来, 通过国家对农业的扶持, 农业得到了大力的发展, 同时, 伴随着农业方面的污染问题也逐渐加重, 已经成为导致饮用水源地污染的重要原因。主要体现在农田种植上化肥农药的使用、大规模的牲畜养殖和水产养殖、抗生素的使用等, 给农村周围水域带来严重污染, 农村人们的生活用水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

(一)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制度, 相关职责主体和内容模糊

目前, 我国提出了一些办法和措施对水源地存在的问题进行管理, 但是没有结合水源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管理, 相关的管理条例和规定缺乏规范性。例如在水源地责任制管理上没有明确责任主体, 而现实情况中, 与水源地管理有关的机构和部门都具有管理的职能, 如城建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国土机构、水务机构等都具有相应的管理职能。但由于机构太多, 在针对水源地管理过程中, 很难达成各部门的统一, 因此严重影响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的管理工作。

(二) 监测能力较差, 决策和技术达不到统一

目前, 我国只有市级以上的环境监测部门有能力独立进行水质监测, 县级环境监测部门的水质监测能力相对较差, 没有足够的先进设备对其项目进行发展, 根据国家要求的水质监测项目和水质监测频次, 县级以下的监测部门还有待提高。

虽然各省市环境监测站都具备水质监测的能力, 但是一直没有规范的水源地监测职责, 监测所需的经费也没有保障, 因此我国许多省市的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 没有得到全面的开展, 也没有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并且现有的监测项目、频次及方法等方面的能力, 不能达到饮用水源地的常规监测要求。

(三) 保护区划分不合理, 监察力度不够

各地区划分保护区的方式不一样, 区域范围划分不合理, 降低了政府的批复率, 使得环境监管执法无法对水源地进行依法管理。各地区的环境监察方面, 都具有环境监察执法部门, 但是在整体的监察装备上与国家要求存在差异, 对于取缔长期的污染源以及违规建筑的效率比较低, 而且监察人员的执法能力素质都需要不断提高。

(四) 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较差, 对突发事故不能及时应对

我国饮用水水源多来自地表水, 并且水的质量比较差, 许多城市对饮用水源地污染的风险防范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城市饮用水源地普遍会在供水方面制定应急预案, 缺少对水源污染治理与恢复方面制定方案, 若发生水源污染突发事故, 由于没有针对水源污染的应急预案, 就会导致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无法及时处理。

五、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分析

(一) 加强水源地环境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应该针对水源污染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 合理地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监管计划, 对水源地的监管机构以及监测人员定期进行检测设备的更新和监测技术的培训, 从而提高水质监测的能力, 同时针对重度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并分析, 设计出合理的监测体系, 为我国饮用水水源的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此外, 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力度, 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总量, 从源头上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

(二) 加强水源地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

各地政府应针对农业方面所产生的污染源问题, 采用合理有效地治理措施, 加大治理力度, 尽量减少农业方面的污染范围扩大, 降低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破坏程度。同时在农业方面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时, 各政府部门应对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及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进行相应的治理;此外, 国家在环境保护项目方面应该给予经济、技术方面的支持, 以便更有效地控制水污染。

(三) 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建设

环境保护监测单位应用生态环境理念, 调整水源地周边的农田种植, 对农业采用生态、有机的种植方式进行大力推广, 将化肥农药喷洒的新技术, 合理地使用在农田种植上, 主要从源头遏制水源的污染。同时在水源地环境保护中, 推行建立生态湿地、退耕还林等对策, 有效地发挥树木、草地、植被的生态功能, 为水源地周围建造一个合理的、科学的生态环境。

六、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监测能力

(一) 水质监测部门要根据不同级别建立相关的水质监测体系

在水源地污染物的监测方面加大资金、人力、技术、设备方面的投入, 提升水质量监测的准确性。要建立具有一定监测水平的监测站, 加强技术人员对水质监测方面的学习, 提高监测能力与水平, 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系统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 我国应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根据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 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对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范围。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 随着我国社会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逐渐重视, 在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方面, 得到了国家大力度的支持。本文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出现的问题, 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希望能够对水源地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希望国家的相关单位能够建立健全水源地保护的法规, 以便为国内的饮水水源地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态环境。

摘要:目前, 我国水资源逐渐减少以及水源污染日益严重, 城市饮用水的污染已经逐步向乡村蔓延。国家已经开始高度地重视如何保护饮用水水源的问题。现阶段首要的任务是, 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 缩小水污染的范围。本文针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所出现的制约因素和问题, 提出行之有效地防治措施, 以便解决我国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问题, 进而促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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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纪秀荣, 叶连新, 赵连德, 刘娴.石油企业野外施工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C]//中华预防医学会石油系统分会第五届预防医学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08.

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为全面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确保饮用水安全保障目标的实现,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根据《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方案》 (环办[2010]27号) 要求, 湘潭环保对湘潭市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2 评估范围

湘潭市拥有城市和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各3个。湘潭市区有三座自来水厂, 分别是湘潭市一水厂、湘潭市二水厂和湘潭市三水厂;其水源地均属湘江湘潭段, 属河流型水源。湘潭市一、二、三水厂现有规模分别为17.5万m3/d;、5万m3/d、20万m3/d。2014年, 湘潭市二水厂全面停止供水, 湘潭市环保监测站取消了对其的监测。2014年湘潭市一水厂供水量为3677.08万吨, 湘潭市三水厂供水量为4676.08万吨, 共计8353.16万吨。

湘潭县自来水公司其水源地属湘江湘潭段、湘乡洙津水厂其水源地属涟水湘潭段。湘潭县自来水公司2014年供水量为1720万吨, 湘乡洙津水厂2014年供水量为1796.4万吨, 均属于河流型水源。韶山青年水库属于湖库型水源, 2014年供水量180万吨。

3 评估指标和方法

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表1的基本项目 (23项, 化学需氧量除外) 、表2的补充项目 (5项) 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 (33项) , 共61项。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109项。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

4 水源水质状况

根据近年来水质监测结果分析, 湘潭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为良, 除粪大肠菌外, 其余所测指标的年均值均能达到Ⅲ类标准, 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水源中, 湘潭县自来水公司和湘乡市洙津水厂均为Ⅲ类, 水质达标率为100%;韶山市青年水库水质因总磷、总氮偶有超标, 水质富营养化程度为中营养, 水质基本达标。

总体来说, 湘潭市级、县级饮用水水质状况良好, 污染类型以有机型污染为主。

5 环境管理状况

5.1 水源监测能力状况

湘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是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任务的主要承担单位。该单位在全国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中属二级监测站。2005年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初次评审, 通过国家认可的项目有6大类共83项;2010年初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复评审。已具备109项全指标的监测分析能力, 指标完成率为100%。

5.2 水源保护区标志建设

湘潭市环保局于2008年11月对我市2个饮用水一级保护区, 分别制作和安装了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三类饮用水保护区标志, 共计15块。我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建设完成率为100%。

5.3 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整治

5.3.1 排污口取缔整治。

2009年我市共取缔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5个, 2010年取缔市三水厂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1个, 将这个排污口截污至市河东污水处理厂。2011年我市取缔了雨湖区窑湾排渍口, 关闭原湘钢焦化排污口。2014年我市争取对二级保护区内各排污口进行截污取缔。

5.3.2 非工业污染源污染整治。

我市饮用水水源的主要非工业污染源源污染来源是生活污水。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58%。

5.3.3 违法建设项目清拆。

我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存在与取水无关的建筑, 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为100%。

6 问题与成因分析

6.1 上游城市污染不容忽视

湘潭的上游城市是以化工、冶金为支柱产业的重工业城市株洲。株洲霞湾工业排污口距湘潭市一水厂25公里。上游排放总量偏大、污染因素的累积效应及以湘江干流岸边污染带为特征的区域水环境污染对城市饮用水源供水安全形成威胁, 在枯水季节特别明显。

6.2 工业结构与布局不够合理

湘潭市冶金、化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原值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产业结构不合理与布局不合理相互作用;现实的污染风险和潜在的环境风险相应加大。

6.3 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较大

由于湘江干流在不到42公里的流程内经过城市核心区和主要工业区, 纳污江段与饮用水取水江段交错, 严重威胁城市饮用水源供水安全, 枯水季节尤为突出, 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较大。

6.4 环保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作为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中重要组成部分, 湘潭市排污点多面广。环境监察仍以传统的现场督查为主。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在线监控刚刚起步。新环保法的实施,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内还存在一定的冲突。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受到牵制, 不到位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7 对策及建议

建议省政府督促上游城市实现湘江同治, 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湘江污染治理为重点。上游城市及本市加快重点区域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步伐, 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各城市均应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 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增强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水域环境的监控管理, 实现工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推进重点工程, 完善城市管网系统。保证污水处理效率。从严控制源头, 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减少上游污染负荷。

摘要:通过对湘潭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现状调查, 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估, 并对湘潭市饮用水水源地中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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