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社区矫正申请范文

2024-05-12

解除社区矫正申请范文(精选11篇)

解除社区矫正申请范文 第1篇

在社区矫正期间,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及本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这段时间里我能按时汇报自己的情况,参加公益劳动。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在接受社区矫正的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

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 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思想上,主要是得益于家人的不离不弃和司法所领导和村干部们的帮助;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们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维护我这个失足的人的自尊心,让我自然接受改变,发挥积极努力,就这样,我从无限悔恨中走进出心里黑暗,迈步向新的生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解除社区矫正申请范文 第2篇

近期,山潘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酌情为其申请减刑,其中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符合减刑规定。原因有:

1、此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态度好,服从法院判决,悔罪意识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主动配合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教育与监管工作。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回报社会,近年来给灾区捐款达到1.2万元。

3、积极支持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利用自己开办企业的优势,吸纳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到自己公司就业。

4、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在南京文明城市期间能主动走上街头,担任文明劝导员。

5、所创办的企业对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有贡献,去年纳税147万余元。

解除社区矫正鉴定 第3篇

据介绍,秉持“以人为本,因人制矫”的.原则,香坊区为矫正对象提供人文关怀,建立起思想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三个基地”。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困难,先后为3名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办理了低保,为30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为13名矫正对象介绍就业。同时将思想教育与心理矫治相结合,目前已聘请了10位法律咨询专家,每月定期进行心理辅导。

新闻链接――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孝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第4篇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高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2013青法刑初字第43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对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 2013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14年 5 月 21

日止。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现向你宣告以下事项:

1、对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的鉴定意见: 高辉在社矫期间能按照社矫规定去做,在社矫期间没有违法事件发生。

2、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管制期满,依法解除管制;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公章)

年月日

17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第5篇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对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现向你宣告以下事项:

1、对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的鉴定意见:。

2、管制期满,依法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公章)

年月日

解除矫正申请书 第6篇

先锋乡司法所:

我于2010年4月经阿旗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到先锋社区矫正站接受矫正.通过一年的社区矫正,使我深深的认识到,社区矫正充分体现了对刑罚的尊重,是一个全新的刑罚制度,意义十分重大。在亲人、邻居身边,我边工作边改造,能时刻体会到亲人、邻里对我的关怀,生活在社区中,我与其它居民打成一片,建立了比较良好的互助关系,同时有社会志愿者的帮助,矫正工作者的指导、教育,也使我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格外珍惜法律、社会给予我的改过自新机会,我自觉地接受矫正工作者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和疏导。矫正期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参加公益劳动,现在矫正期已满,我在以后一定好好生活,决不重新犯罪,请求解除矫正!

申请人:

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 第7篇

司法所:

,男(女),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地,身份证号。因犯 罪,被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 月 日

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

司法所:

,男(女),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地,身份证号。因犯 罪,被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 月 日

注:社区矫正执行地(县域)与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县域)一致时,填制此通知书送达至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乡镇街道司法所。户籍地乡镇街道与执行地乡镇街道不一致的,还应附《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存根)

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男(女),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地,身份证号。因犯 罪,被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 月 日

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男(女),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户籍地,身份证号。因犯 罪,被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范文) 第8篇

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子 海曙区西门街道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西门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止今年9月底,我们街道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人,依法解除矫正18人;现有矫正对象31人,其中缓刑14人、假释10人、保外就医4人、剥夺政治权利3 人;共建立公益劳动基地13 个;累计组织开展矫正人员集中学习45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576人次、组织公益劳动690人次、矫正对象共进行思想汇报458人次。我们街道接收的矫正对象人数占到了全区的四分之一以上,矫正对象的五类人员中,除了管制对象以外,其余四类矫正对象在我们街道辖区都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相对突出。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伊始,街道党工委就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西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街道综治考核工作,街道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听取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进程,积极为社区矫正工作出谋划策,亲自指导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得到有力保障,使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子。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抓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矫正工作软硬件的同步发展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做好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为此我们认识到,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创造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即做好“两支队伍、两个场所”的建设。一支队伍是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之初,街道就在辖区内招聘了一批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法律理论知识,并有一定威望和号召力的热心居民,成立了以退休民警、教师、居委会干部、公务员、高校学生等九十六人的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管理,西门街道司法所制定了《社区矫正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了志愿者的工作职责、任务,规定了志愿者在矫正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使志愿者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提高业务素质,我们编写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指南》,邀请专门从事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师和矫正工作顾问团成员为他们授课,使他们逐步掌握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方法,目前这支队伍正活跃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其作用的发挥越来越明显。另一支队伍是矫正工作顾问团队伍。由于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性较强,它融合了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为了探索该项工作的科学管理,街道建立了一支由法律工作者、高校心理学专家、犯罪学专家、社会工作者、手语翻译老师等人员组成的专业顾问团,并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顾问团工作细则》。顾问团的成立,为我们的科学矫正提供了依法保障,目前我们与宁波大学应用心理研究所合作,请专业人员为一些特殊矫正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以测试结果为这些个案矫正对象制定了一套适合其自身特点的矫正工作方案;我们聘请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刘世宇法官为我们街道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矫正提供实务指导;我们还计划到市聋哑学校聘请哑语老师,教社区矫正工作者学习手语,为今后开展聋哑矫正对象的矫正工作做好准备。今年,街道司法所已安排社区矫正工作顾问团的成员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授课三次,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两个场所是指街道司法所的矫正工作室和社区的矫正工作站。为了保证矫正工作有专门的场所,街道专门腾出一间办公用房,建立了全区第一个矫正工作室,在矫正工作顾问团的指导下,根据矫正工作的特点,对矫正工作室的布局进行了设计,力争给矫正对象营造一个宽松、平等的环境,以减少矫正对象和工作人员之间的对立。物质保障上,街道专门为司法所配备了矫正工作专用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档案柜等工作设备,到目前为止,街道为社区矫正工作已累计投入经费20多万元。

二、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夯实矫正工作的坚实基础 在开展社区矫正这项工作中,我们街道严格按照《宁波市海曙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逐步形成“六化”矫正工作法。一是资料登记规范化。街道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工作站分别建立了矫正对象一人一份的书面档案,并率先在全区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书面、电子的两套文档,确保了矫正对象信息登记的准确无误,建立了明晰、完备的基层矫正工作台帐。考虑到街道矫正对象档案的保密性,加强矫正对象档案的严格管理,司法所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接收、档案借阅等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二是矫正学习专题化。矫正对象的专题学习,采用街道司法所布置和社区矫正工作站自选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集中学习,矫正对象的常规教育可分为:一是入矫的规章制度作为必修内容要求学习;二是根据矫正对象性质的不同特点,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三是道德教育、时事教育经常性地进行学习;四是刑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分阶段性地进行学习。三是思想汇报制度化。针对不同处遇的矫正对象,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我们从矫正工作的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对于普管级的矫正对象,每月底到司法所报到和上交思想汇报,对于严管级、宽管级的矫正对象,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中的期限规定执行。四是公益劳动特色化。按照“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监督管理、矫正对象力所能及”的原则,各社区矫正工作站都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并设定具体工作岗位。如柳庄社区与物业公司签订公益劳动点协议书,设定了打扫卫生、整理文件、义务巡逻、帮扶老人四项公益劳动岗位,矫正对象按周轮换不同岗位参与劳动。五是帮困解难经常化。对矫正对象实行人性化教育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通过每月上门走访,了解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如北郊社区一名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经批准长期在外地治病,当其返回宁波后,矫正工作站工作人员马上购买了水果上门探望,既体现了对他的关心,又能及时了解其思想生活情况。六是考核奖惩公开化。严格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对矫正对象实施定期考核,我们坚持做到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内容公开,矫正对象随时可以查阅自己的考核登记情况,严格的奖惩制度落实,充分调动了矫正对象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为了彰显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严肃性,街道司法所制定了完整的矫正工作程序。矫正对象接收时有入矫仪式,由司法所长、社区民警、社区治保主任一起对其进行首次谈话,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并向矫正对象发放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须知,同时,矫正对象必须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公安民警依照职权对其制作谈话记录,司法所与矫正对象监护人签订《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发挥监护人在矫正中的作用,与矫正志愿者签订《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实施“一对一”帮教,街道还制定了《社区矫正志愿者结对帮教办法》。今年5月份开始,我们街道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先行对矫正对象实行“两个评估”工作的探索,具体由司法所组织实施。即入矫初期进行风险评估,矫正过程实行质量评估,使矫正工作逐步趋于科学化管理。我们的具体做法是,风险评估:矫正对象前三个月,统一实行普管,三个月后,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的个人成长经历、自控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生活来源、悔罪表现等20项内容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然后划分为三级四等,“严管、普管、二级宽管、一级宽管”。不同的管理等级,司法所给予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的矫正处遇。确定为严管级的矫正对象, 每周到社区矫正工作站报到一次,每半月汇报思想一次,矫正工作站人员与社区民警每半月上门家访和走访群众一次,要求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工作站或司法所指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并在指定的区域活动;普管级的矫正对象每月到社区矫正工作站报到一次,每月上交思想汇报一次;确定为宽管级的矫正对象, 每季度到社区矫正工作站报到一次,每季度汇报思想一次,工作站工作人员每月电话了解情况。对于普管、宽管级的矫正对象按照要求定期进行走访和参加公益劳动。质量评估:矫正对象在矫正中期和矫正末期,街道司法所通过问卷的形式对矫正对象个人、家庭、社会环境、生存能力、个人认知等方面的调查,了解矫正对象的实际矫正效果和矫正工作质量。矫正对象期满解矫时,由社区民警、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站人员、矫正志愿者共同参与解矫仪式,对矫正对象矫正期内的表现向本人反馈,矫正期满宣告书进行宣读,矫正对象进行表态发言,同时,社区矫正工作站还向解矫人员献花,祝愿他们新生活的开始。

三、抓公益劳动基地建设,把握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 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参加公益劳动,他们既可对社会做出一些有益补偿,又能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能够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街道司法所十分重视加强公益劳动基地建设,推行了“一书一簿二制度”。“ 一书”是街道司法所与敬老院、物业公司等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签定“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协议书”并颁发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簿”是“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由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具体负责对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录。“二制度”是指“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制度”和“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考核制度”。对公益劳动基地的设置目的和原则、公益劳动的时间、公益劳动基地的建立权限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在公益劳动安排上,街道司法所采取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相结合的形式,做到因人、因地、因事制宜,对一些自主选择公益劳动项目的矫正对象,我们计入公益劳动时间,对于他们特长的积极发挥,有利于自身的改造转化。

四、抓道德法制教育,规范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

矫正对象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走进了社区居民的视野。他们在社区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但不同的是,他们需要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街道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因人而异的原则,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对少数存在严重思想包袱、情绪十分低落的矫正对象,我们按照分类矫正的原则,实行个案帮教。如翠南社区一名年轻的矫正对象入矫后,与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合不密切,一直没有上交思想汇报,为此,街道司法所把她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经过详细调查,摸清了她的犯罪原因,掌握了她原系甬江职高学生,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家里父母离异,学校毕业后一直无业,根据这一情况,司法所采用思想教育与解决困难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对其进行训诫谈话,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另一方面与监护人一起,帮助她寻找工作,以就业稳定思想,一段时间后,她有明显的悔改表现。目前该矫正对象能够服从管理,按时汇报思想,也找到了一份自己喜爱的工作,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矫正对象通过系统的法制教育,规范的日常管理,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换来了矫正对象回报社会的实际行动。如矫正对象凌某主动向社区募捐善款200元支持慈善事业,并打算今后在条件许可时,开办一个敬老院。矫正对象倪某将医学保健的专业知识服务于社区老年人。今年四川地震灾情发生后,街道司法所作了统计,累计收到矫正对象捐款近万元,他们在奉献爱心的同时,鼓起了回归社会的勇气,感受到了和谐大家庭的温暖与快乐。

五、抓资源力量整合,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贯彻刑罚宽严相济政策的必要手段,也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更是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建构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对能够服从矫正工作站管理、配合管理人员工作,行为矫正、心理矫正、效果明显、悔罪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我们给予充分的人性关怀和宽松的矫正环境,并向相关单位建议为他们申报减刑;对于那些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态度恶劣,违反规定,不配合矫正工作甚至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我们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决、有力地予以惩处,从而确保社区矫正这一特殊行刑方式的严肃性。

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管理中,公安派出所始终履行着执法主体的职能,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十分重视各方力量的整合,特别强调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的协调工作。一是矫正对象必须接受社区民警、司法行政人员、治保主任的首次谈话,矫正对象必须接受社区民警的训诫。二是对在日常监管中出现的不服从管理、不配合矫正及思想上出现重大波动的对象,我们指定时间、地点,由社区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找其谈话。三是矫正对象在执行外出请假制度、迁居及矫正期满等工作中,街道司法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公安派出所沟通,履行必要的手续。同时,我们还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经常保持联系,接受他们的业务指导,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纳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保证矫正工作依法、顺利展开。

六、抓经验总结积累,探索矫正工作的新路子

社区矫正之理论[范文] 第9篇

前言

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并积极协调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公安机关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法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7月 关键词 社区矫正

一、社区矫正的发展

社区矫正是一个外来语,英文意思是。社区矫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前后首先在欧美国家产生,目前,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社区矫正已经发展比较成熟。我国于2003年7月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江苏、浙江、山东六地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5年1月两高两部又下达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扩大到河北、内蒙古、重庆等十二个省,并于2009年9月2日的《关于在全国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从2009年7月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也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全面运行,并于2011年5月1日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提出社区矫正。然而,从社区矫正的工作进展来看,因为两高两部的规范只是权宜之计,没有统一规定,社区矫正就难以贯彻和实施,就存在众多疑点。其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正人员的设置。

二、我国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设置

(一)社区矫正的机构。

根据2003年7月两高两部的《通知》以及09年《意见》在各省市的社区矫正机构均有当地政法委带头,公、检、法、司、监狱局联合参加,并由司法局负责工作或设立办公室,并由社会组织组成社区矫正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社区矫正工作。其中,1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负责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执行开始和期满的宣告,请(销)假的审批,户口迁移和变更居住地址的审核,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治安处罚,减刑、假释以及收监等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司法机关是社区矫正的牵头组织部门,自然承担着主要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市、区、街道、镇的级别不同,工作职责和权限也不同。其中,街道、镇司法所是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

(二)社区矫正的机构工作人员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大体上是由社区矫正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部分构成。“社区矫正官”这一称谓既能与法官、检察官、警官的身份名称保持一致,又能体现出身份和职责的特殊性。2社区矫正官是指社区矫正机构中的执法人员,即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享有执法权。社区矫正官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表现进行考核和奖惩,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着和社会志愿者的工作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通过和政府签订协议,由政府向其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官的指导下,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直接接触,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帮教,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树立信心,获得回归社会的能力,重新融入社会:1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公安派出所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沪公发【2006】300号)第5条、第17条李兰:“社区矫正主体问题研究”《行政与法》2009年11期82页

社会志愿者是自愿配合社区矫正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社会人士,主要有社区离退休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等。

三、我国蛇拳矫正在机构和人员设置上的缺陷

(一)机构设置缺陷

1、立法依据上的缺陷

(1)“两高两部”三个《通知》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不同

“两高两部”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作为我国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最直接最主要的立法依据,但也正是这种联合的形式让其法律’地位有点尴尬。从“两部”的角度来看,公安部、司法部是国务院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而“两高”则是司法解释的有权主体,三个《通知》显然是对《刑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社区矫正执行内容3解释和补充。作为社区矫正执行依据,其法律地位是司法解释呢,还是部门规章呢?若是司法解释与法律效力相同,若是部门规章则效力低于法律。二者对社区矫正监管执行的法律支持力是截然不同的。

(2)“两高两部”三个《通知》关于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规定突破上位法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同时根据社区矫正的概念,判处上述刑罚的犯罪分子是社区矫正对象。而根据两高两部《试点工作的通知》、《扩大试点通知》和《全国试行通知》等三个通知,都增加了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监管执行主体,并且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是牵头部门,公安机关是配合部门。《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是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扩大试点通知》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国试行通知》规定:“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这一突破上位法的规定,其合法性存在缺陷。一是有违“法律保留原则”,《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了十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第九条就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社区矫正属于刑罚范畴,相关事项只能由法律制定,由此“两高两部”对执行社区矫正监管主体的突破性规定有违“法律保留原则”。二是有违“法律位阶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是上位法,“两高两部”三个《通知》是下位法,下位法只能在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内或是授权的范围内对有关事项做出细化和补充,关于社区矫正监管执行主体《刑法》、《刑事诉讼法》都只规定了公安机关是监管执行机关,而“两高两部”的三个《通知》增加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只负责监管对上位法变相修改,违背了“法律位阶关系”。

二、机构职责上的缺陷

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迁居、迁户、司法奖惩等则必须经由公安派出所“把关”即公安派出所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服刑人员上述事项,以及是否向决定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和收监建议,因此,可以说,公安机关是完全掌握了社区矫正监管核心环节的主动权和决定权,但在监管责任方面却明显不足,甚至日常性监管过程都可以不参加。

司法机关进入执行期间,承担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思想汇报。对其个别教育、集中教育,3 此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社区矫正执行内容等及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类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的法律规定的总和,并非《刑法》、《刑事诉讼法》而设的“社区矫正”专章。

组织公益劳动,开展季度性行为奖惩等大量琐碎的日常监管责任,但在被公安机关完全掌握了主动权和决定权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只有初审和建议权,结果由不得自己决定。

三、人力配置的缺陷

4公安机关承担着打击现行犯罪和维护日常社会治安的任务,其工作量非常繁重,在现实中,公安机关难以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对缓刑、假释等五中对象监督和考察,而社区矫正比原有的监督考察任务更加繁重,由公安机关管理力不从心,流于形式。也有学者认为公安机关是国家刑法体系中享有求刑权或者追诉权的机关,本币应该享有行刑权力,而且刑侦工作与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截然不同,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在实践中也无法承担专业性极强的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所是真正承担大量具体社区矫正监管执行工作,是最基层的一级组织,除了社区矫正工作以外,还承担了自身规范化建设,人民调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服务5以及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地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司法所职能范围广、内容多、要求高。社区矫正监管职能与其他职能相混杂,没有独立分隔开,势必受其他职能的影响。

个人解除处分申请书范文 第10篇

尊敬的校领导、系领导、辅导员老师:

我是 xx 临床医学院的学生,我叫 xx,女,学号是:xxx。本人在 xx 年违反了,学校寝室管理制度。在就寝时间和同寝室同学。爬到宿舍顶楼看她们放鞭炮。当时我再场没有制止她们,这种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给楼下在休息的同学带来很大的影响。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随后学校给予了我警告处分。我觉得这是合情合理的。是我们违纪在先。

我要感谢学校领导、系领导、辅导员老师给予的这次警告处分。给我的生活行为敲了一次警钟。接到处分后,我没有埋怨老师对我的不公平,我一直都在反思自己的错误。寻找自己错误的根源。最后我发现是因为自己集体观念不强。做不考虑周围人的感受。在楼顶放鞭炮,当时自己觉得很有乐趣。做了一般人不会做的事情,而且觉得老师也不可能逮到我们。可是事实证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经过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反省。我深刻认识到,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里面,要有集体主意精神。做事不能不考虑他人感受。这样对他人不好,同时也影响了自己在周围的人眼里的形象。而且自己的道德也会受到谴责。

事情已经过了一年多了,现在不再像以前那么调皮了。言行都以一个大学生的身份无时不刻的再要求自己。做事先考虑他人,再取舍事情的可行性。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和同学关系和谐,学习也比以前要好。在外实习的时间里,认证学习了各科室的相关知识。丰富自己理论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坚信,用我的努力可以擦掉当年一些不光彩的记忆。

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一定把他人的感受放到第一位,为他人设身处地的换位考虑。我一定会铭记学校给我的这次深刻的教训。做一个兢兢业业的好医生。

这次特写下这申请书,请学校领导、系领导、辅导员老师明鉴我的悔过之心。希望各位领导、老师撤销对我的警告处分。给我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本人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类似事情了。

敬礼!

个人解除处分申请书范例 2

党支部:

我叫 xx,中共党员,xx 职务。

在 20xx 年 xx 的案例中,由于缺乏工作,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在 20xx 年的月日,单位党支部研究决定,单位党委批准了被我党严厉警告的纪律处分。

在受到纪律处分后,我积极反思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在学习和工作中,我总是告诫自己,严格遵循系统,使用各种方法来防止类似的事件发生。

经过训练后,我反思工作中的问题,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感到遗憾和惭愧。惭愧,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为指导,工作,领导制度,工作和人民的情感,不要盲目的相信,并且总是对“某某事件”来鞭策自己的灵魂。

年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来保持它的思想有了很大的改变,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同时加强森林面积的管理,提高质量,半年在单位产品检验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得到领导的认可,我在未来将继续加倍努力工作,完成本职工作,领导一个满意的答复!

该党在 20xx 年受到严重警告,这已经过去一年了。因此,我在此向本单位的党支部申请终止处罚。

申请人:

二 Oxx 年 月 日

个人解除处分申请书范例 3

尊敬的系主任院领导们:

您们好,我是 xx 班的 xx,因为 20xx 年旷课过多,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在 xx 学期的时候,由于本人没有循规蹈矩学习、没有遵守学校秩序,被学校以逃课处分。经过一年的学习和思想转变,我跟过去相比有了质的飞跃,主要表此刻迟到次数很多减少,逃课现象已经成功杜绝。我深刻地明白到“一寸光阴一寸金”这句话的道理,所以作为一名学生课堂上的时间是很重要的,迟到会影响到学习效率,更何况逃课呢?于是我改过自新。还记得小时候教师老要我们预习,那时愚昧的我一向都觉得很无聊,教师等下上课都会讲的拉,为啥还要先去看。此刻,我最终深刻感受到,原先预习能使我更容易学懂知识,跟得上教师的进度,紧跟上教师讲课的步伐。学习上,我有了很大的提高,年底的期末考试,我全部经过了。

正是因为我步入了正途,所以才又回到了正常的学校生活中去。并且脑海中已经完全根除了过去的复杂的吃喝玩乐的馊主意,此刻我时时刻刻想的是学习,想的是如何才能有更大的提高。在教师的督促下,同学们的影响下,即将毕业的压力下,我不仅仅于课本的学习,我还经过了办公软件高级的考试,并顺利经过。前段时间,也参与了志愿者的工作,此刻,我正在努力地为我的日后出来实习做准备。我感激这处分,更感激教师对我的督促和关心,我在本校快四年多了,我并不孤独,反而觉得很开心因为有着爱我和关心我的教师。

在此,我衷心期望教师们能评定我这近一年的表现,撤销 xx 学年时候的逃课处分,让我能更有信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投入到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行列中去。同时,也期望教师继续督促我,多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 年 x 月 x 日

个人解除处分申请书范例 4

尊敬的学校领导、各位老师:

我是 xx 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 xx 班的学生,我叫 xx。我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在学校组织的20x-20x 学年第 x 学期《xxx》期末考试中,违反了考场管理规定,夹带小抄企图作弊,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并在同学中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上述事实以及《浙江树人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我被浙江树人大学于二 0x 年 x 月 x 日被学校给与了 x 处分。

认真的考虑这次作弊事件中我所犯下的错误,第一个错误:我在那么多人的帮助下,没有将老师所教授的课程学习好;第二个错误:在没有学好专业课的情况下,我不是通过努力补习而是采取投机取巧的方法来应付考试,忽视学校的校规校纪。

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我深深的谴责着自己的所做所为,反思了自己之前对待生活、对待学习的态度和观念,潜心地从自己身上找缺点、查不足;事实上,这一年多以来,我也按老师同学们的希望在努力着,并在生活上和学习上向着那些优秀的学生看齐。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认真的对待,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常和优秀的同学交流!主动参加校系的活动,以一种乐观主动的态度进行着大学生涯的每一步。

现在的我已经在一家单位进行实习,更是深刻的感受到老师的良苦用心。要是没有老师及时的发现,没有老师的谆谆教诲,没有同学们老师们的监督和帮助,我想此刻我的很难胜任这份工作,我的前途将一片黑暗!

再次感谢老师们对我的教诲,我会在即将来临的人生新阶段迈出自信的第一步。希望老师能根据平时的表现,恳请老师准予撤消处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范文 第11篇

我叫xxx,是一名因xxx罪被判缓刑而接受社区矫正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犯人。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我的谈话交流,使自己明确了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我深切的感到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区别,这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作为一个犯罪分子,只有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随时汇报思想动态,积极矫治自己的不良恶习,修复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由“犯罪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根本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模板 2

一、近期情况

之所以要求撰写思想汇报,就是司法行政机关想知道社区矫正人员的近期工作、生活、心理、情绪等方面的情况,用以了解矫正的效果,因而可以对症下药。暴露自身的隐私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颇为危险而又尴尬的,因而在这一段可以着重描写自己想要描写的内容,而不用强求自己把自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写得一清二楚。如同考试的时候的作文题一般,写那些他人想看,自己也的确是经历过的事情,如同日记一般。在这一部分撰写的内容,建议是在 100-200 字左右,言之有物,围绕一个中心细说或者多个中心进行描写。

参考内容:近期个人生活情况、近期个人工作情况、近期家庭情况、近期身体状况、近期生活变更、近期的好消息与坏消息之类的。

二、教育矫正情况

这一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比较看重的一部分,因着这里可能体现了社区矫正的些许成果,虽然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社区矫正人员的变化才是矫正成果的体现,但对于那些只能看得到思想汇报而不能去实地做工作的人而言,思想汇报的这部分就是日常工作的体现。网上有很多这一部分的套话,比如说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这一个月做了什么工作自己参与了,又或者自己在集体学习、社区服务之后的经历和感想,又或者自己对过往犯罪行为的反省之类的。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网上有很多套话看似抄起来很容易,但是写下来形成的文本就显得空洞了,要结合个人的经历来写下这些东西。这一部分撰写的内容,建议在 100-150字左右,以经历的教育矫正的事件为中心,描写自己在学习之后的变化。

参考内容:参加集体学习、社区服务后的个人感想;近期看了什么法律节目之后的想法;对于社区矫正的认识;对于以往犯罪经历的反省等。

三、个人困惑及表态

在这部分主要是描写自己的近期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困扰,比如说自己的工作比较繁忙希望能够岔开参加集体活动的时间,又或者近期需要请假离开本市的想法说明,以及一些其他的个人相关的问题申请等。如果自己近期没有什么社区矫正中需要帮助的问题的话,就稍微写一下自己接下来的生活安排以及表态自己会好好的工作、生活下去,配合相关社区矫正工作等。这一部分参考字数 100 字左右。

参考内容:申请请假、申请减少或岔开集体活动、申请政策帮扶、表达个人生活安排、表达个人配合社区矫正的想法、表达感谢等。

思想汇报的撰写类似于命题作文一般,写得差不会有工作人员说你写得太差了要重新写之类的,但是写得得体而又有内容的话,可以更好地得到来自基层司法所的好感,这样在今后的社区矫正中也可以受到更好地人性化处理。

备注:1、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汇报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安排,但建议是使用A4 纸;

2、手写的思想汇报较打印后签字的思想汇报更有可能受到欢迎;

3、思想汇报一个月写一份或者两份,并不算多,早些写比晚一些写总归好一些。

社区矫正人员并不是罪无可赦,他们可能只是法律意识淡薄,才会做出错误的行动。只要好好接受改造,在思想上进行深刻反思,加强自己的法制观念,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那就可以回归社会,重新做回“正常人”。因此,社区矫正人员要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好好接受矫正和改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1、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2、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3、矫正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本人在司法所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3、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4、这个月,我一直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

现在,我认识到了我在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

这段时间里,通过民警对我不断的帮助教育,在我心头总是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末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生。

现在,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受贿不是犯罪的,并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5、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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