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办理流程范文

2022-06-08

第一篇:学籍办理流程范文

学籍变动办理流程

一、申请到外地就读一年级

1、家长携带外出就读申请表向学生户口所在地中心学校提出外出就读申请,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2、家长携带外出就读申请表向教育局提交外出就读申请,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外出就读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家长携带外出就读申请表到申请就读学校申请入学。

二、本县内转学

1、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写为监护人)携带有效的转学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从电子学籍系统进行转入操作,导出并打印《安徽省学生转学申请表》,并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2、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申请转出,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后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监护人将双方学校签字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交给转入学校,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审批。

本县内不准择校转学,城区内学校不准互转。

三、本省内跨县转学

1、监护人携带有效的转学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从电子学籍系统进行转入操作,导出并打印《安徽省学生转学申请表》,并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2、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向转入地教育局提交转学申请,教育局审核同意接收后签字盖章。

3、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向转出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

4、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向转出地教育局提交转学申请,转出地教育局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转入本县的,完成转学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由监护人将

转学申请表交给转入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批,转入其他县的按照当地教育局要求办理。

四、跨省转学

跨省转学与本省内跨县转学流程完全一致,只是学籍系统无法导出转学申请表,因此仍然使用我县以前自制的《阜南县中小学学生转学审批表》代替从学籍系统导出的《安徽省学生转学申请表》即可。

我省规定小学每班不超过56人,初中和高中每班不超过60人。超过规定的班额不允许再转入学生,已经转入的教育局也不再审批。

五、休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休学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药费发票和住院材料等向就读学校申请休学,经学校审查同意后从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休学变动,导出并打印《安徽省学生休学申请表》并签字盖章,然后携带病历、医药费发票和住院材料及休学申请表报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审批同意签字盖章后,一份留教育局存档,一份交给学校保存。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因病尚未痊愈,可继续休学一学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或转入他校就读。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准留级。

阜南县小学一年级学生外出就读申请表

第二篇:中小学学籍办理转入转出流程

一、转入流程:

第一步:学生家长通过原学校找到该生学籍号;第二步: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学生户籍、房照(本地区学区界定依据)到需要转入地教育局、学校提出申请;第三步:到接收学校为其提供的《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经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第四步:到转入教育行政部门签字加盖公章;第五步:家长持此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加盖公章。(四章加盖齐全后,纸质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并由家长负责将四份纸质转学手续分别留存转出学校、转出教育局、转入学校、转入教育局各一份。接收学校依据四章齐全的纸质手续,同步完成转入学生电子学籍的转接工作。每个环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备注:转入本地区学生条件:

1、返籍转学:具有本旗户籍的学生(包括农村和音镇),需要回到本旗户籍所在地就读,以学生本人户籍为准,是音镇户籍的(指光明和东升辖区)按学区界定标准安排在音镇学校就读;农村户籍的,安排在农村对应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的子女,可根据学区界定要求,安排在本地就读,如果不符合学区界定要求,根据学校学生均衡情况安排就读。

3、旗直学校之间学生转学:符合学区界定标准的方可办理转学,初中一年级入学之后再发生转学变更的,不亨受本地乌一中招生定校择优待遇。

二、转出流程:

第一步:学生发生转出变更的,家长到接收学校和接收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取加盖公章的转学联系表,并由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网上发起接收申请;第二步: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第三步:转出校、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国网学籍转出核办;第四步:家长负责将四章齐全的纸质转学手续分别留给转出校、转出主管教育局、转入校、转入主管教育局各一份留存。手续办理完毕。

三、休、复学流程:

1、休学流程:第一步:经学校核查学生确实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等);第二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学生确定休学时限(原则为一年),并填写《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第三步:学校学籍管理员带所有纸质休学申请材料与学生家长(需要持本人身份证)一同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核查,符合条件加盖教育局公章;第四步:学校通过国网学籍系统完成学生的休学异动。(学籍系统申请休学时需上传《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休学手续办理完毕。

2、复学流程:第一步:学生休学期满后学校负责带该生休学时填写的《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复学手续,加盖教育局公章;第二步:在国网学籍系统完成该生复学异动,上传《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有责任和义务在学生休学期满后督促学生及时办理复学,如因病需要继续休学治疗的学生,学校按实际情况由学籍管理员与学生家长一同到教育局申请继续休学,并办理续休手续)。

四、学区界定标准

(一)适龄儿童少年具有音镇户籍(以下音镇户籍均指在光明、东升派出所管辖范围内),并且其父母(以下父母均指法定监护人)名下有房(以下有房均指有合法房照),按该房确认学区。

(二)适龄儿童少年具有音镇户籍,但落在亲属(包括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户籍名下满5整年以上的,可按亲属名下住房确认学区。

(三)适龄儿童少年独自具有音镇户籍,其父母无音镇户籍也无房的,根据旗直学校均衡情况安排入学。

(四)适龄儿童少年无音镇户籍,其父母名下在音镇地区有合法房产,可按该房确认学区。

(五)适龄儿童少年无音镇户籍,其父母在音镇经商且名下有合法经营执照和相关手续,并经实地核查在经商地点居住的,按经商地点确认学区。

(六)重大项目投资者或招商引资项目经营业主子女,依据政府相关规定按其需求给予相应学区确认。

(七)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一方为军人,凭相关工作证件情况属实的按其需求确认学区。适龄儿童入学时,其父母为当年转业军人,其工作单位、户籍、住房尚未落实的,凭转业安置办证明,按需求给予相应学区确认。

(八)东风村、红卫村、东方红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按三中学区界定。东风村、东方红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按音九小学区界定,红卫村学生自愿选择音三小或音四小就近入学。

(九)公安优抚对象子女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如有特殊情况需跨学区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件及盟公安局盖章的证明材料给予照顾(兴教字【2014】1号关于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

(十)其它特殊情况最终解释权归属教育局教育股。

第三篇:学籍变更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流程1

朱老庄镇中学

学籍变更家长明白纸

学籍变更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流程

转学

(1)所需材料:转学需准备家长工作调动证明(单位介绍信、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务工合同)、计划生育证、户口本(暂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流程:

第一步: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提供打印的转学证和回执。

第二步: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入学校申请转学,转入学校审核盖章,在平台上做出转入申请。

第三步: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入学校所属县(市、区)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在平台上做出转入审核。

第四步: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出学校审核盖章,留存回执,转出学生成长档案袋,确认其素养成绩,在平台上做出转出申请

第五步: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到转出学校所属县(市、区)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确认其素养成绩,在平台上做出转出审核。

第六步:学生监护人将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学生成长档案袋交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交所在县(市、区)基础教育科。县(市、区)基础教育科负责同志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学生成长档案袋到市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确认其素养成绩,在平台上做出异动,生成新学籍号

第七步:将转学证和学生成长档案袋交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休学、复学

(1)所需材料:

学生需提供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含县区级医院)、病历、药费单据、学校出具电脑打印的休、复学审批表并盖学校公章。

(2)办理流程:

第一步:家长持医院相关证明至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步:经学校审查同意,由各学校学籍管理员打印休复学审批表,盖学校公章并在网上提交休、复学电子申请。

第三步:由学校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学籍卡片统一到安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并办理电子学籍休学、复学手续(其中,复学手续须休学满一年后方可办理)。

第四篇:临沂市中小学学生学籍异动的办理流程及要求

学籍异动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一、学籍管理权限

1、省教育厅建立全省统一使用的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对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实行统筹管理。

2、高中学生学籍日常管理以市教育局为主(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以省教育厅为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日常管理以县区教育局为主。

3、每学期开学后30日内,通过学校、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逐级向省教育厅报送学生学籍异动材料和信息。

二、学籍异动要求

1、凡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关于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有关规定的学生,无需学生或监护人单独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可由县区或学校统一到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定期集中办理(转往外省的可由学生或监护人单独到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

2、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三、学生转学

1、高中学生在本市内跨县区转学:

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持学生本人当地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或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等材料,到转出学校打印转学证由学校和分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再到转入学校盖章,同时由转入学校向平台提交转入申请后,再持转入学校盖章的转学证回执到转出学校,由转出学校向平台提交转出申请。

2、高中学生本省内跨市转学:

学生持本人当地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或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到转出学校打印转学证并由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加盖公章,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加盖公章。转入学校接到盖章的转学证后可向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转出学校接到盖章的回执后,向平台提交转出申请。

3、高中学生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

A、接收学校同意证明信(必须由学校、所属主管县区教育局签字并加盖公章)和复印件。

B、学生本人本地身份证(或本地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或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 C、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

D、转出省(市、区)级或市级(部分)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E、经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4、高中学生由我省转学到外省(市、区):

A、转出学校同意转出证明信或转学证原件(必须由学校、所属主管县区教育局签字并加盖公章)和复印件。

B、转入地接收学校、学校主管教育局(必须使用带单位名称的红头文件信签纸)同意接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

C、转入地当地学生本人身份证(或当地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D、学生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签名确认办理手续:经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保留复印件,盖章同意办理转出手续,同时代替省厅打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不盖章)。(市教育局每周

二、周四受理)

E、由学生监护人持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签名确认办理转出手续(每周

三、周五受理)。

F、不转学籍到省外报考的,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证明,并由家长提交保留学籍申请,加盖学校盖章,到省里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文化西路与舜耕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大楼一楼西头楼。

乘车路线:①从济南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至省中医医院下车,往前走约100米; ②从济南汽车站乘75路或66路公交车至省中医医院下车。

特别提示:学生一旦转出,学籍即刻注销,省、市教育部门不再负责高中毕业证发放、高考报名等一系列事宜。

5、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A、由学生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B、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学生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

C、学生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转入地,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D、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

四、学生休学、复学和退学

1、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高中学生休学,需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1000元以上药费单据或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材料),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2、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令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令其休学。患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3、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4、学校向平台提交休学申请后,学生持休学证明到县区教育局审批,县区审批合格盖章后,方可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对申请休学的,可及时上报手续,及时审批。

5、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学校审查核准,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6、高中学生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以信函等方式通知学生或监护人。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答复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高中学生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者,应予退学。

7、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将督促学生返校的相关材料副本存档。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8、学生主动退学需提交申请,并由学生或家长本人签字确认后,学校才可向平台提交申请。

五、学生升级、跳级与留级

1、中小学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不允许跳级或留级。

2、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可以根据其学习能力安排在相应年级学习相应科目或其他学习内容。

六、学生更名

1、高中新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高中学生注册学籍时,姓名必须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使用的姓名一致,不得随意使用同音字或近音字代替,更不得随意更名。

2、高中学籍一经注册无特殊情况三年内不得更名。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由学校打印带照片的更名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原件(能体现出现用名和曾用名)和复印件(粘贴在更名申请表上),经学生本人、监护人、学校签字盖章后,集中报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核签字盖 3 章。

3、由市教育局审核签字盖章后,定期集中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七、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开始,和成绩发布之前,停止办理省、市外转入和市内转学,以及重要信息修改等相关异动。

第五篇:学籍办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者:2012年06月05日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办事名称:九年义务教育学籍

办事部门:章贡区教育局招考办

办事依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受理对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办理条件:

1、户籍在赣州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的适龄少年儿童;

2、符合赣州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区属公办中小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划定的中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暂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②父母的原籍户口簿

③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居住证明

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二年以上并经劳动就业部门备案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⑤非起始年级学生的学籍

⑥计生证

四、办事程序:

1、新生办理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持《新生录取花名册》、学生户口薄。

2、补办遗失损坏学籍,

小学学籍:⑴由学校持当年《一年级新生学籍花名册》

⑵学生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中学学籍: ⑴由学校凭《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⑵学生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以上由学校根据章贡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时间办理。

3、转入学籍办理: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按学区分配学校,持以下材料:

⑴原就读学校开出的转学证;学籍表(卡);

⑵章贡区、黄金开发区户口薄;

⑶学生彩色相片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

⑷初中学生还必须有《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其它相关证明(能反应出那一年由小学升入初中的原始材料:例小学毕业证、就读初一的入学通知书或录取花名册、当地教育部门的证明)。

⑸在七至九年级休学的,需要提供休学证明。

4、办理时间:开学前6天,学期结束后6天。

5、就读完小学六年级需在我区升入七年级的,凭转学证(或介绍信)、原学校学籍表(卡)在我办提前报名登记,填写《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统一录取,具体报名时间详见章贡区教育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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