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伦理与经济哲学论文

2022-04-30

想必大家在写论文的时候都会遇到烦恼,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经济伦理与经济哲学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目前理论界和学术界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从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回顾着手,分析了目前的市场经济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伦理底蕴。

经济伦理与经济哲学论文 篇1:

西方经济学中公平价格思想的演变

摘要:价格是现代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和核心,市场交易的利益关系是通过价格来调节的。因此,公平价格就成为经济伦理分析的逻辑起点。在西方,从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古希腊罗马时期,经中世纪到18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逐步确立,公平价格思想大致经历了伦理的“绝对公平”价格论、调和的“等级公平”价格论和经济学的“利益公平”价格论三个阶段。这种思想变革说明,经济发展既是学术繁荣的归宿,又是促进学术进一步繁荣的推动力。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公平价格;公平价格思想;绝对公平;利益公平

价格是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换的利益关系是通过价格来调节的。所以,公平价格就成为分析经济伦理秩序的逻辑起点。“‘什么是公平’这个一般的问题和‘什么是公平价格’这个特殊的问题,从来都是作为关键的问题深深打动着富于思想的头脑”。纵观我国学界以往的研究成果,大多是从价值规律或供求关系的角度出发来考察商品价格的决定,对于价格机制背后的经济伦理思想,则少有涉及。本文拟从经济哲学的角度,对西方经济学中公平价格思想的演变进行探讨,以揭示经济公平所具有的历史的科学意义。

一、伦理的“绝对公平”价格思想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自然经济占绝对优势,商品经济虽已存在,但尚不发达。市场交易仅是个人行为,还没有成为社会生活方式的内在组成部分。人们生活在基于权利和义务的道德体系中。经济学从属于哲学和政治学,并不是脱离一般社会思想的独立体系。思想家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常常是为了解决更重要的伦理或法律问题,并无经济目的。就整个时代而言,价格思想具有鲜明的伦理特色,追求市场交换的绝对公平与公正。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认为,一切形式的渴望得到的行为,包括获取利润的交换行为,都具有潜在的破坏力,必须加以禁止。“在一个人承做一种作品时,法律给他以和卖者同样的警告,不要提高价格而是应索取其所值”。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直接论及了交换的正义。他认为,公正的原则要求在交换前和交换后,交换双方都没有盈余或损失。“交换不应该比另一方更难以承受,他们之间的契约应该以事物的平等为基础,给人使用的一件东西的价值是用特定的价格来衡量的。因此,无论是价格超过物品的价值还是相反,都缺乏所需要的公平”。亚里士多德又根据交换动机将交换活动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合理地、恰当地运用物品是满足自然的需要;另一类是出于赚钱的理由来交换物品,这就是次要的、不恰当的运用。“如果一切交换都是非自然的,就很难看出人们是怎样拥有正义的品质的”。在他看来,交换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使它与现行的社会和经济关系相协调。罗马法学家对买卖过程中的价格形成问题进行了探讨。如公元2-3世纪的法学家鲍鲁斯曾说:“在买和卖中,自然法允许一方以低于事物应有之价值购买,另一方以高于事物应有之价值出售,这就是准许任一方哄骗其对方”。乌迫努斯在考虑讨价还价行为之合法与不合法时指出:“一个卖者用来宣扬他的商品的讲话,既不能看作是他的声明,也不能看作是他的诺言。但如他的讲话是为欺骗买者,虽然这不是一种违反其声明或诺言的行为,却是一种欺诈行为”。在分析价格问题时,法学家们总是以两个交换者的讨价还价是否存在欺诈意图为主题,而没有从更广泛的范围探讨市场动向,因而他们考虑价格问题的层面是比较狭窄的。

西罗马帝国崩溃后,支配西欧的是日耳曼民族,其基本经济组织马尔克是自给自足的公社团体。团体成员间不存在、也不容许以利得为目的的交换,这种思想一直持续到基督教产生的早期阶段。早期基督教是“奴隶和解放的农奴,穷人和无权利人,被罗马人征服或被他们驱散的人们的宗教”。它的教义是严格遵循耶稣基督的诫令“爱人如己——无论何事,你希望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如何待人”。神学家对公平价格的分析着重于经济生活的道德基础。巴西尔强调了交换平均的思想,“爱邻如己的人愿意占有的不多于他的邻人”。哲罗姆则坚持认为,一个人的赢得必定是另一个人的损失。“因为没有人希望取得价格超过其所值的商品,所以没有人应该试着把它卖得贵于其所值”。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创世纪》的注释中,把“公平价格”看作是商品交换的公平准则。他说:“我知道有这样的人,即当购求抄本时,看见卖主不知抄本的价值,而他却自然而然地给卖主以公平价格”。相似的思想还可以从当时一则普遍流行的寓言故事中反映出来:“一个到罗马朝圣的僧人为他的主教买了一只银制圣餐杯。在与一群商人一道返回德国的途中,他向他们展示了那只容器,并告诉了他花了多少钱。商人们向他表示祝贺,告诉他付出的价格远远低于那只容器的价值,并笑道,尽管他是一个不问世事的僧人,但他比任何人都会讨价还价。僧人吓坏了,马上返回罗马,付给圣餐杯售卖者足够的钱,以达到价格”。僧人重返罗马付给圣餐杯商人更多的钱,也是道德力量使然。

总的说来,在中世纪以前,西方社会对公平价格问题的关注,主要是从个人行为的道德性出发,按照伦理原则,要求每个人在交换中都要对他人承担责任,强调市场交易的绝对公平。他们把获取利得的商业交换看作是欺诈行为而予以非议,“正如钉子钉在石头的接合处一样,罪恶也钉在买卖之间”。这种在道德规范下的公平价格思想,从经济哲学的角度看,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论证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经济的社会秩序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思想家通过宣扬商品、市场面前人人平等的交换原则来体现公平、正义,并以此证明人对人的、不变的农业村社关系是公正、和谐的,进而排斥商品经济的运作方式。它对于劝导人们注重社会群体的稳定秩序是适用的,但与财富导向、利润导向的市场经济行为不一致。自11世纪起,西方社会的经济形势逐渐发生了变化,与日俱增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成为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基督教神父和教会法学者清醒地看到,是价格涨跌而不是道德原则成为影响人们关系的重要因素。于是,他们不得不屈从世俗,重新考虑公平价格的决定问题。在13世纪中叶,具有调和色彩的“等级公平”价格论登上了历史舞台,成为中世纪经济思想的一个代表性观点。

二、调和的“等级公平”价格论

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和商品货币关系的扩大,进入市场交换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在这种复杂的、大量的、经常性的交换中,市场体系对价格的调节作用日益显现。商业意识和宗教观念之间的矛盾也日趋尖锐:一方面,按照当时的基督教教义,一个把全身心奉献给上帝的人要从道义上对他人负责,不可因追求财富陷入贪婪欺骗的境地;另一方面,任何人要想在市场经济中求得生存,就必须胜过他人,精明于他

人,并且要战胜他人。人与人之间是对手,而不是兄弟。道德两难成为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因素。经过半个世纪的宗教辩论,教会原来所恪守的一套说教开始发生变化,出现了商业经营和教会教规相互调和的趋势。托马斯·阿奎那的“等级公平”价格思想作为这种调和论的代表,产生了较大影响。

托马斯·阿奎那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了他的思想:

首先,他接受了前辈神学家反对商人通过不等价交换获取利润的行为,把公平价格归结为与商品的真正价值相符的价格。 “价格是商品本身的一种本质特征……无论把一件物品卖得贵于它的价值或隐瞒所出售的物品的缺点,都属于欺骗行为,从而也破坏了公平价格”。

其次,由于社会现实的变化,导致托马斯·阿奎那不得不关注人们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市场取向。他以经验事实为依据,把公平价格定义为与产品的必要的社会成本相等的价格——“在不存在垄断和市场控制的情况下,售卖者间的竞争将使市场保持这样的价格水平,即仅仅收回生产成本和实现正常利润的价格水平。生产成本要足以维持工人的生存费用,包括维持家庭生活费用、教育和获取必要技能的费用。如果向工人支付的生活费用过少,工人的人口数量将会下降,市场供给将会下降,价格将会上升,直到必要的劳动力得到了再生产为止。如果利润太低,难以保证交易者去提供为购买者所需要的足够数量的商品,同样的过程将会发生。另一方面,如果价格上升,远远高于必需品的成本,供给将会增加,竞争将驱使价格下降”。在这里,托马斯·阿奎那将公平价格视为保证社会秩序不断再生产的价格,它促使生产者提供足够的生活必需品,得到正常利润并继续进行交易。同时,作为购买者,在保证售卖者必要收入的前提下,能够获得足够的必需品,使家庭得以维系。这种思想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类似于现代经济学中完全竞争条件下的长期市场价格。它在当时的欧洲广泛流传,成为一种影响至今的学说。

最后,作为封建主和神权政治的代言人,托马斯·阿奎那又从等级制观点出发,把公平价格看成是一个主观范畴,由物品的效用,也就是从物品所得到的利益来决定。“物品的公平价格不是绝对固定的,而是要取决于某种评价。……可出卖的物品的价格,不是取决于它们在自然界中的地位,而是取决于它们对人的用处”。物品的卖价比它的价值“稍微多一点或稍微少一点,并不算是破坏公平所要求的均等”。“公平价格是在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占支配地位的现时价格,由公正的人的估计决定”。因此,同一种商品由各个等级按照不同的价格出售被看作是公平的,进而说明封建贵族和教会有权从中攫取额外的收入。他觉察到把公平价格解释为效用的均等与前面两种思想之间存在着矛盾。为了调和这种矛盾,他采取了折中的态度。针对教会的观点,即商业必然包含欺诈和道德堕落,阿奎那建立起商人的意图或动机标准,为商业利润正名。“利润既不该谴责也不该赞美,在道德上它是中性的。……牟利本身并不包含任何有害的或违反道德的事情,因此,它也有可能转向某种诚实或必要的目标。……如果商人追求必要的或者甚至是高尚的目的,例如,自立、慈善事业或者公共服务,它就成为合法的、至少适度的利润是这样”。在此基础上,阿奎那为封建主以高于价值的价格出售物品进行辩护。把一件物品卖得贵于它的价值,“就本身来说是不公平的、不合法的”。但是,如果物品“对一方有利益而对另一方有损失,比如,一个人急需某种物品,而另一个人失掉这件物品就有损失的话”,那么卖主就有权把物品卖得贵于它的价值,因为“公平价格不仅根据所出卖的物品来决定,而且还根据由于出卖所给卖主的损失来决定”。“如果不是使用诈术,卖者以高于价值的价格出售,或买者以低于价值的价格购进,均是不违法的,唯在高或低失之过甚时,则按法律可以要求偿还。而且,所谓公正的价格不能以精确数字来决定,只是一种估计,稍有增减也无损于正义,交易上的正义只要求以现实之均等为主”。

可见,阿奎那这种调和的公平价格论,在商品经济有了巨大发展的事实面前,允许价格围绕其价值有所上下,将公平价格归之于客观的生产成本,满足了日益增长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促进了资本积累。同时,又从等级制观点出发,将公平价格归之于主观因素,断言公平价格必须照顾到出售者的等级地位,保证卖主有“相当于他的等级地位的生活条件”。在其概念的范围内“承认了某一物品对卖者的主观价值因素,虽然没有承认该物品对买者的主观价值因素”。因此,阿奎那的公平价格论尽管为现代经济分析提供了一些线索,但由于历史的阶级局限性,仍不适为一种纯科学性质的运作理论。不过,正如马歇尔所说: “经济学不会突然作巨大的飞跃,它在中世纪是爬行的,但却是按正确的方向前进”。

从中世纪起,人们的经济观念发生了变化,实物主义的个人行为得到了教会认可,但道德问题依然存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使成千上万的人为了个人利益而努力,他们按照自我的决断和价值判断在市场中沉浮,在这种机制背后,似乎存在着无序性和非理性。可是,人类社会的前进步伐是确定无疑的。那么,在个人主义的、竞争的、不断变化的市场体系中,产生有序的社会关系的原则是什么?这个问题表达了一种信仰,即社会进步不应该允许个人道德因市场力的作用而扭曲和泯灭。因此,市场体系自动运行和自我调节的思想在18世纪兴起,亚当·斯密给了这种思想以最有力的表述。他的竞争性市场均衡论为公平价格思想提供了一个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回答了一个世纪以来社会哲学家和伦理学家试图回答但未能回答的问题。

三、经济学的“利益公平”价格论

从16世纪起,在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关系开始萌芽和成长,中世纪的社会特征消失了,每个人都在弱肉强食中追求私利。传统思想中的矛盾逐渐加深,人们改变了对商业的态度,商业精神已经不是同宗教观念调和折中的问题,而是被置于一个同信仰领域不发生联系的世俗领域内。这种转变提出了一个新经济秩序下的道德问题,即个人利益能否与社会利益和谐一致。18世纪经济哲学的主要任务是“建造一座桥梁,一端搭在自利的经济人上,另一端搭在社会福利或公共利益上”。它促使价格分析从“等级公平”论转向“利益公平”论。

关于个人利益可被用来实现公共利益的观点,在人类学术史上并非没有先例。早在4世纪的教父思想中就可以发现这种论述。约翰·克吕索斯托曾教导说,“为自己的利益而工作同为别人的利益而工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哪个工人不生产出满足别人需要的某种东西而能得到自己的工资。……人由他们的需要相互联系起来。……相互依赖创造了社会,而经济像全部人类生活一样建立在相互取予的基础之上”。世纪有关的思想再度出现。如在皮埃尔·尼科尔的作品《道德论文集》第三卷中,他特地把追求“文明的自私”与有益的效果联系起来,指出其有益的效应与

慈善活动产生的效果完全相同。洛克资助人的嫡孙沙夫兹伯利第三伯爵认为,人是赋有“道德感”的,它使人能够明辨是非,选择正确的行动。这种行动在人的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之间建立了一种完美的平衡,不仅给个人带来愉快,也有助于社会的福利。“根据私人利益和每个人的作用,导向了普遍的利益”。孟德威尔在《蜜蜂的寓言》中指出:私恶即公利。他认为,人类社会“每一部分分开看时都充满着败行恶习,但合拢起来则成了极乐世界”。18世纪20年代,坎提隆在其著作《商业本质通论》中提出了类似于现代经济学的一般均衡思想。他认为,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中,交易者的理性私利可以形成价格和交易量的协调与均衡,人类的理性可以使经济有序化。18世纪晚期,亚当·斯密在广泛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自由体系论”。

在该体系中,他提出了“理性经济人”假定,充分肯定了利己主义是经济生活中的自然的和正当的原动力。企业家们从事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同情和怜悯他人,而是出自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假装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实上,这种装模作样的神态在商人中间并不普遍,用不着多费唇舌去劝阻他们”。“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的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他又指出:“对他来说,自己的幸福可能比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幸福重要,但对其他任何一个人来说并不比别人的幸福重要。因此,虽然每个人心里确实必然宁爱自己而不爱别人,但是他不敢在人们面前采取这种态度……那么,在这种场合,同在其他一切场合一样,他一定会收敛起这种自爱的傲慢之心,并把它压抑到别人能够赞成的程度”。由此可见,人类的本性是利己的,一个人的私利仅受到别人利益的制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限制它。既然追求私利来自于人的本性,那么这种追求就是合理的,有它存在的权利和理由。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上,斯密第一次系统而清晰地论证了“经济人”假设,强调了利益是经济活动的驱动力,尤其是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人的私利在促进人的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此,斯蒂格勒给予他很高的评价:“斯密的‘经济人’假设是在人的行为方面提供了一个几乎具有无限威力的原理,他创造了在竞争环境中追求自己利益的个人,这个创造就其普遍性而言可以与牛顿的创造媲美”。

如果人是既有利己心,又是有理性的,那么经济运行机制就是自我调节的市场——在商品交换中,每个为自己利益打算的人不能不顾及其他为自己打算的人的利益,从而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相互和共同的利益。依此类推,斯密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著名论题,把利己与利他联系起来了。“一般说来,每个人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在什么程度上促进了公共利益……他只是盘算自己的安全;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但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在斯密看来,市场交换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买卖双方从利己目的出发进行交换,交换的结果会变得更好—卖者为了获得利润展开竞争,提供消费者需要的产品,消费者的愿望得以实现,同时,竞争所维持的利润水平足以对生产者形成刺激。正如布隆克指出: “斯密的‘看不见的手’隐喻自由市场能够自发地调节和平衡竞争的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的要求。而在这个过程中,自我利益的行为可以自然地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看不见的手’就是价格制度指挥经济交响乐的指挥棒”。021ao以此为基础,斯密提出了市场体系自我调节的“自然价格”思想。

按照上述观点,每一种商品都有一种“自然价格”,当商品的市场价格偏离自然价格时,市场的力量就会调节市场价格,并使之回到自然价格。“当市场中的商品数量低于人们愿意支付的有效需求时……人们需要的商品数量得不到供给……就会有人愿意增大供给。在他们之间就会展开竞争,市场价格就会升高……当市场中的商品数量超过有效需求时,商品就无法全部售给那些想按照地租、工资和利润之和的价格购买的人们,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市场价格将下降……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量不多不少,恰够供给它的有效需求,市场价格便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所以,自然价格就是中心价格,所有商品的价格都围绕这一价格波动。有时一些偶发事件会使价格高于自然价格,有时会低于自然价格,但是,它总是持续、不断地趋向中心价格即自然价格。市场中的全部产品同样按照这样的机制与有效需求相吻合。从而达到充裕的商品供给,既不多也不少,恰好与需求相等”。可见,自然价格不仅是所有商品价格向其不断趋近的中心,也是市场行为的各种动机经过细致的平衡,最终实现人与人之间利益相等的结果。

综上所述,斯密的“理性经济人”假定与“看不见的手”和关于“自然秩序”的思想一脉相通,像一根红线贯穿于他的经济理论体系。在斯密的论证中,自由社会的利己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不仅可以实现他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可以达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从逻辑一致性来看,社会进步和国民财富的快速增长依赖于“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依赖于自由的市场竞争,自由的市场竞争又依赖于经济人假设。斯密将这几种关系表述在同一体系中,从而使构筑以现实市场为背景的价格运动模型成为可能,也为从理论上说明以利益公平为核心的价格机制提供了方法论基础。早期学者所面临的道德困境在斯密的分析中得到了解决。“亚当·斯密的天才闪光在于他认识到,在买者与卖者之间的资源交易中——简单地说就是在自由市场上——出现的价格能够协调千百万人的活动。人们各自谋求自身利益,却能使每一个人都得益。亚当-斯密认为,经济秩序可以作为许多各自谋求自身利益的人的行动的非有意识的结果而产生,这在当时是个惊人的思想,直到今天仍不失其意义”。

斯密以后的一代又一代经济学家关于供求形成均衡价格、竞争推动价格水平满足交换双方利益的解释,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斯密的市场利益均衡观,成为后来经济学家提出的复杂理论体系的起点。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牢固确立,新经济伦理再也不需要宗教的认可和支持,成为人们普遍的生活方式。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在马歇尔局部均衡价格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一般均衡价格论。他们关注的热点已不是“什么是公平价格”、 “它是怎样形成的”,而是“怎样实现均衡”、“怎样逼近均衡状态”。价格理论的这种替代,实际上是从回答“为什么要选择一种价格制度”向回答“怎样运用这种价格制度”转变。

责任编校 周全林

作者:魏 忠 魏 悦

经济伦理与经济哲学论文 篇2:

论经济行为的伦理底蕴

[摘 要]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目前理论界和学术界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从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回顾着手,分析了目前的市场经济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伦理底蕴。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行为;伦理底蕴

1 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回顾

在西方,经济与伦理的传统联系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崇尚经济活动中的善行,强调善是经济活动中的目的,经济活动只是达到善的手段。在近代,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系得以形成,经济与伦理得到了较完善的结合。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从人的同情心出发,考察了个人的道德情感和社会的伦理关系;在《国富论》中,以人的自利本性为基础,确立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观。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两部分别讨论伦理学和经济学问题的著作中,各出现了一次“看不见的手”的提法。斯密说:“(富人)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看不见的手”究竟是什么,斯密在他的著作中没有明确定义,它只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况且,既是“看不见”,似乎也无法具体说出那只“手”到底指的是什么,它仿佛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但是,综观斯密在这两本书中论述的思想,我们可以抓住“看不见的手”的实质:它隐喻的是一种建立在利己行为基础上的调节私利与公益关系的市场力量。

按照斯密的理解,“看不见的手”是具有伦理特性的。《道德情操论》中的“看不见的手”激发了富人们的同情心,使得他们能够与穷人们分享生活必需品,而不是完全地将生活必需品据为己有;《国富论》中的“看不见的手”在个人追逐私利的同时,无意识地、自发地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扩展。斯密用“看不见的手”沟通了私利与公益,表明了他对市场自身伦理调节力量的信任。由于他是西方自由经济理论的鼻祖,因而,“看不见的手”被西方经济学中占主流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派推崇,奉为圭臬,并成为现代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当然前提。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眼里,“看不见的手”在市场中具有无穷的魔力,它伸向哪里,哪里的市场就充满生机和活力,就能调整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公正;市场存在的问题无须其他力量的干预,只要有了这只“看不见的手”,包括社会伦理问题在内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如此看来,被神化了的“看不见的手”兼具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伦理发展的双重功能。

在斯密及后来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思想中,对“看不见的手”的伦理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论述,其主要观点是:首先,市场伦理的发展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市场能够自发形成既保护个人利益也促进公共利益发展的伦理秩序,个人和组织不能从外部予以干预,任何形式的干预都是对市场伦理秩序的破坏;其次,市场提供了个人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无论是谁,在市场面前都是平等的经济主体,都有获取个人最大利益的权利,它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在生存和发展权利上的不平等性和差异性;再次,市场保障了个人主动的道德选择自由。个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是自由的,不受外部力量的约束和强迫,市场反对任何违背个人意愿的道德性强制;最后,市场推进了公共利益的发展。在个人追求利益增值的同时,不需要刻意地考虑公共利益,因市场力量的作用,对私利的追求无意间也能使公共利益自然增长,个人利益是公共利益的基础。

到了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约翰•穆勒那里,对“经济人”的含义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但穆勒也指出,“经济人”只是一种抽象,而非现实的人本身,它是对人的实际行为的一种不完全精确的假设,因此得出的结论只在抽象意义上为真,一旦运用于实际就要进行修正。

遗憾的是,近代以后,西方主流经济学遗忘了经济的伦理意蕴,朝着“价值中立”的实证科学发展,“经济人”成为一个模型和分析工具,排除了任何伦理因素的考虑,其主要原因是“边际革命”以后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是使用数学方法并依据数学模型进行“演绎”的科学,应该说,经济的数学化是一种进步,它能使经济学的逻辑结构更加精致,但由于过分忽视人的丰富性研究,把理性经济人归结为数学符号的简单化趋向,使经济学成为“象牙塔之中的黑板经济学”(科思语)。对此,马丁•霍利斯与爱德华•内尔讽刺到:“几乎所有的教科书都没有直接阐释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的潜在假定存在于投入与产出、刺激与反映之间,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曾结婚也不是单身汉。我们不知道他是否爱狗、爱他的妻子或喜欢儿童游戏胜于喜欢诗。我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我们知道无论他要干什么,他会不顾一切地以最大化的方式得到它。”

而丧失伦理内涵的“经济人”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条件,而是在危害市场经济。凯恩斯有一句令人深思的话:“.……我们将自由地回到宗教信仰和传统美德的那些最确切的原则上来——贪婪是一种罪恶,高利盘剥是一种不端正行为……我们将再次把目的看得高于手段,宁愿取善而不为实用。” 这是经济学家的忠告,值得我们深思。西方主流经济学不仅将经济学与伦理学割裂开来,而且将“经济人”的思维逻辑大规模地侵入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用德国学者彼得•科斯特洛夫斯基的话说就是:“在当代的实证主义经济学理论中有这样的趋势,即把经济学和它的范例变成关于人的行为和社会的普遍而终结性的理论。”这表现出一种“经济主义的缩略”。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数学化、模型化热塑的西方经济学理论有了新的转机。其一,一些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经济学研究对象。当今理论界比较公认的经济学研究对象是资源稀缺和人的欲望达到合理的配置。也就是说,经济学是研究社会如何使用稀缺资源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满足人们的欲望,并将这些商品在不同的人之间分配的学科。既然经济学不仅要研究资源稀缺,还要研究人的欲望,那么,必然涉及哲学层面对价值定义的论述。我们知道,人的需求具有无限性,而资源又具有稀缺性,这就必然产生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为避免或缓和这种冲突就必然使人们的欲望超越人性本能的放纵,同时又要使有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就需要一整套伦理规则和伦理智能,没有这套伦理规则和伦理智能,人类将失去满足自身欲望的操作能力。其二,质疑经济数学化、模型化。一般来说,完善意义上的经济是理性经济,它不单是投入产出的物质或数量问题,还有着精神及其伦理问题。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对主流学派的经济学研究范式进行了大胆的质疑和批判,并从中引发出许多发人深省的理论问题,这些主要理论贡献充分表明,行为手段、伦理道德、制度变迁等作为经济活动的变量已受到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家——印度的阿马蒂亚•森指出,尽管忽略伦理方法,经济学照样能获得相当丰硕的成果,更未必使经济学失败,但经济学的更强的说服力在于对经济行为中的社会相互依赖关系的更深刻的思考。德国学者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更明确指出“经济不仅仅是由经济规则来控制的,而是由人来决定的,在人们的意愿和选择中,经济上的期望、社会规范、文化的调节和道德上的善良表示的总和一直在起作用,因此,这种总和在经济行为和经济理论中,也必须得到考虑并反映到经济行为的道德特征上来”。

以上是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西方关于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回归:即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和约翰•穆勒,体现的是“经济人与道德人要统一”的思想。而从近代以来,实证主义将经济人与道德人割裂,单纯强调经济人的思想,酿成了西方社会物质文明丰富、精神文明匮乏,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盛行、信仰危机等社会问题严重的局面。如今,许多学者重申经济人与道德人应统一,呼吁要加强经济伦理建设,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一曲折回归,是西方社会走了许多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而总结概括出来的,体现了道德发展的规律性。这使得我们要深思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道德意蕴到底是什么。

2 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经济与伦理是一种互动的辩证关系,经济是基础,伦理属上层建筑范畴。根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经济基础对经济伦理具有决定作用,经济伦理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经济伦理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当经济伦理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将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经济伦理落后于经济基础时,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时,经济伦理也必须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从经济建设的实践中看,经济行为是伦理规范的源泉和载体,伦理规范则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和价值取向,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

市场是研究经济伦理的舞台。美国经济学家A•斯密德认为,市场是一种伦理的制度,“无论是完善的还是不完善的市场,总存在一些为人们普遍享用的基本价值判断和公共选择规则……任何一种市场价格体系体现着人们对某一伦理关系的起码认同,改变流行的伦理价值将有可能带来价格结构的变化……社会不存在不具有基本伦理判断的市场价值,缺少了伦理价值,交换不是变坏,而是无交换可言。”

2.1 市场经济蕴涵伦理精神

著名的经济效率原则——帕累托最优境界,把边界定为“每个人的利益增进不得以减少他人利益为代价”的标准上。事实上,市场经济的伦理本质就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其作合乎逻辑的展开,就可演绎出诸多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

首先,利益导向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首要原则,人们必须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扩大生产,而扩大生产又必须以增加积累为前提,增加积累要求人们勤俭、节约、聚财,正因为这样,“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利己、正当求利”就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伦理支柱。同时,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通过诱发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去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带动整个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这就涉及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这就必然要求人们遵循“两利相权取其大”的集体主义原则,其最低要求是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即正当求利,合理利己。其次,商品交换最基本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它内在地要求人们遵循以下规则互动:承认他人与自己具有同等地位,拥有相同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意志和决定。显而易见,如果不遵循人格独立、平等、公正、诚信规则,交换便无法进行。可见,市场经济推动独立人格的发展。再次,根据供求规律,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这是市场经济区别于传统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这个特征使得人们必须把为他人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观念根植于自己的经济活动中。因为不把社会生产置于社会需求基础之上,商品就难以实现其价值,更谈不上利益的最大化。可见,市场经济是通过服务社会,满足社会需求来获取利益的,它要求经济活动主体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最后,竞争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又一规律,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竞争必然会推动社会进步,而竞争需要有公正的环境,所以,竞争要求人们具有公正诚信的品质。

以上分析表明:市场经济活动不但有其特有的规律和规则,而且有这些规律、规则决定的经济伦理,这些经济规律、规则与其自身演绎的经济伦理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当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济伦理反作用于这些经济规律、规则时,就能保证经济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在遵循和违反的两个层面上,或展现人性伦理界定或道德导向,使得经济活动符合人的目的;或违反经济伦理道德,最终阻碍经济活动的发展。

2.2 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伦理蕴涵于市场经济之中,有其经济基础,但伦理道德一旦形成并被人们掌握利用,就会反作用于市场经济。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规则要求的科学的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起积极的推动作用,而违反市场经济要求的落后的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第一,科学的伦理道德能指导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以使市场主体在正当求利的经济行为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以弥补市场缺陷;科学的道德可以降低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

第二,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作为“伦理资本”,创造经济利益。科学的伦理道德就其功能来说,它不仅要求人们不断地完善自身,而且要求人们珍惜和完善相互之间的生存关系,以理性生存样式不断创造和完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环境,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这种功能运用到生产实践领域,必须会因人的素质尤其是道德水平的提高而形成一种不断进取精神和人际间的和谐协作合力,并因此促进有形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和产出效益,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 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道德底蕴

上面谈到了市场经济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那么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行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底蕴?

第一,认可和保护产权。通俗地讲,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关系为核心的经济。交换关系表面上是物与物的交换,但实质上是反映了人们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中的核心是产权的让渡,即产权关系的平等交换。产权是指人们对某种经济物品所有的一定的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受益权等。而这些权利需要社会的认可与保护来维系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如果产权界定不清,分不清谁是产权的独立占有者,何来市场经济,何来经济主体的自由决策;何以会使利己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何能有经济主体之间的逐利竞争。

第二,经济自由。市场经济的性质,赋予了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基础伦理条件。它主张通过规定经济主体成员一般的、基本的经济权利和义务,赋予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进行独立决策和行动的经济价格。另外,劳动者自由和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也就形成了最合理的人员安排结构,有利于劳动者个性的发展,有利于人尽其才。

第三,经济公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公正作为处理和调节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应当”之理,自然就来自在生产与交换中所呈现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并由这一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经济公正的核心要求就是自愿。即只有一个人自己才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公正的生产与交换就是在生产与交换中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出于自愿,这就意味着其中没有欺诈,没有胁迫,没有垄断,没有强权。经济公正的第二个要求是公开。由于交换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自己所用来交换的东西和打算交换的东西之间,人们对自己的东西知道得更多,所以双方都“应当”公开与交换相关的所有信息,以利于对方作出正确的效用判断,实现交换的利益增额。经济公正的第三个要求是平等。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必须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就意味着:任何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交换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无偿占有另一方的劳动,交换双方有权向对方挑选符合自己需要的商品,而且有权计较自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是否在交换中得到足够的补偿。所以,经济上的平等主要是与物质财富的分配相联系,其中包括经济活动中的机会平等,即竞争规则和分配规则对所有人具有同等效力,运用社会资源的权利平等、劳动价值的平等。

第四,追求效率。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是由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促成的,即市场经济的自由、利己、交换、竞争、分工的性质促成的。正是由于经济主体的利己行为、市场竞争的强制力,才有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的不断提高;正是由于交换的存在,经济主体才能在追求各自所需的价值中,各得其所。同时交换又是推动分工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竞争的外部压力作用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的专业水平越来越高,从而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得以不断提高,因此国民经济得到了长期、快速的发展,社会产品不断丰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契约观念。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的契约性,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制度伦理要强化契约,鼓励市场交易的契约化,树立起契约观念。与之相适应的是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伦理要求广泛树立起契约观念,促进市场交易的普遍契约化。此外,还有经济的公平性和制度的道德性等。

参考文献:

[1]许崇正.伦理经济学再论——经济选择与人的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甘绍平.伦理智能[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

[3]黄家瑶.经济哲学导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5]A•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作者简介]翟晓英(1972—),女,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读博士,山西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

作者:翟晓英

经济伦理与经济哲学论文 篇3:

经济思想史上的群星闪耀时

读完柳红女士所著《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学人的光荣与梦想》(下简称《八十年代》)一书,我脑海里蹦出的第一个词汇就是“群星闪耀”。

这缘于很多年前读斯蒂芬·茨威格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留下的印象。茨威格当年引用歌德的比喻,说历史是“上帝的神秘作坊”。这个作坊中“通常只是作为编年史家,冷漠而又持之以恒地把一件一件的事实当做一个又一个的环节连成一条长达数千年的链条”,“那些难忘的非常时刻并不多见”。但也会偶然出现“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而这一时刻一旦出现,却将“对世世代代做出不可改变的决定,它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整个人类的命运”。

如果以此对照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经济学界,说那是一个“群星闪耀”时刻,毫不为过。老、中、青三代经济学人在这个“巨大、开放、令人振奋的舞台上”“一起创造历史”,而且他们创造的历史的确已经在改变现代中国的命运,并且仍将对未来中国走向产生持续影响。

按书中人名索引表,我粗略数了数,《八十年代》书中提到的经济学人超过五百多位。不能说五百多位经济学家人数就足够多了,因为当下忝列“经济学家”队伍的人数更多:据说仅在各类证券与基金公司从业的经济学家就超过两万多人。但却只有八十年代的经济学界算得上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一方面,那时的经济学人作为一个群体,尽管“现代经济学专业素养”也许不如后来者,但他们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独有的激情、想象力、热忱、浪漫、理想主义、人文精神”;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恰是这样一群人,“如此群体性、大规模、全方位参与和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不仅在中国历史上“空前”,即使是在“世界各国历史上也不多见”,这才造就了“群星闪耀时刻”。

茨威格说过,人类历史上群星闪耀时刻的精彩程度,不需要书写者去凭想象力增加一分一毫。我们却要感谢作者在《八十年代》一书中为后人部分还原了这样的场景:“那是怎样一个时代呢?一切从头开始,英雄不问来路。那是思想启蒙的时代,是充满激情畅想的时代,是穿着军大衣、骑自行车、吃食堂、住陋室的时代。”在那一时代,不仅仅杜润生、蒋一苇、孙冶方、马洪、薛暮桥这样身居高位的经济学家可以当面向决策层陈词并得到来自领导人毫无保留的支持,即使是一个还在求学阶段的青年人,也可以随便敲开部长甚至更高层领导的办公室,向他们陈述自己的思想观点与改革设想,也能得到重视。这实在是中国经济改革初期一个独特现象。

这些为什么会发生在八十年代?

按茨威格的说法,“因为所有那些最重要的历史性时刻都需要有酝酿的时间,每一桩真正的事件都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所以,“真正具有历史意义即群星闪耀的时刻来临之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地流逝而去”。而一个顺理成章的逻辑就是,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学界群星闪耀的时刻出现,是因为此前的岁月不止是“无谓”,更是因其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而无法再继续下去。长期的压抑已使得“避雷针的尖端集中了整个大气层的电流”,才在八十年代突然绽放出满天繁星。正如刘国光所言:“并不是说八十年代的经济学家有多么了不起,而是在讲,那是中国经济学家的智慧经过长时间积聚之后的爆发,经过长久压抑之后的显现,经过长期封闭之后的开放,其力度和精彩非同一般。”

在作者柳红看来,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学人之所以如此辉煌,还是“改革时代使然”。“中国改革不是从先有一套理论、设计、蓝图、规划开始的。”改革启动之时,只是知道要改革,“却不知道怎么改,更不知道改成什么样子;知道改革如同过河,却不知道彼岸有多远;知道可能要摸着石头过河,却不清楚石头在哪里,有多少石头”。所以,当时的高层决策,“就不得不倚重于八十年代建立的新机构、舆论系统、民众的创举和呼声”。而当时的经济学家,恰“具有提出改革理论和说法的能力,成为制定改革政策新机构的主力军;熟悉人民和基层,直接接触农村和工厂,直接面对民众和实际经济问题,发现和反映民众的创举和呼声,总结社会基层改革经验,把它们转化为经济改革的语言、逻辑和政策建议”。再加之当时的改革决策集团善于学习、兼听、吸收经济学家的意见,因此,才造就了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学界的群星闪耀。

但是,如果我们把历史的视野放得更开,八十年代之所以成为中国经济学人最辉煌的时刻,还有更深刻的背景。

美国著名经济思想史专家海尔布鲁纳(Robert N.Heilbroner)曾提出过这样的问题:“远在法老时代之前,人类就为经济问题奋斗,若干世纪以来,产生了不少哲学家,许多科学家、历史学家、艺术家和大量的政治家。然而在亚当·斯密之前为什么独独没有经济学家呢?”通过分析后他发现:这与经济制度安排有关。

在海尔布鲁纳看来,人类社会其实是十分脆弱的,因为其经济运行时刻面临崩溃的可能。而要避免社会经济秩序崩溃,无非有三种经济制度。首先可以利用传统来安排经济秩序。在这种经济制度下,人们“利用传统观念来组织社会,对各种不同的和必要的工作,都得按照惯有的风俗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儿子得仿效其父亲之所为,样板就这样被保存下来了”。这种经济制度在农业文明阶段占主导地位。正因为一个人生下来时就这样被锁定在传统的经济秩序安排中,所以,社会经济得以正常运行。其次可以利用有政府的命令来组织社会经济秩序。这是一种计划经济制度。最高当局“用暴力机器作为后盾,用计划安排使社会所需要进行的事务得以完成”。而只要经济问题“是用‘传统’或‘命令’的方法来处理,就绝不会产生所谓‘经济学’这一特殊领域的研究……就不需要经济学家从旁帮助”。正因为亚当·斯密以前的社会,是靠“传统”或“命令”来安排经济秩序,所以,产生不了经济学及经济学家。

人类社会还有用来保持经济秩序的第三种手段——市场制度。这种制度“让人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是”:一方面是其规则出奇的简单,“每个人做他认为对他来说最适合的那种工作”,“每个人所要争取的是最大的个人利益”;而另一方面,社会经济不仅井然有序,“社会上的一切工作──肮脏的以及舒适的──都可以完成”,而且社会福利还能持续改进。而海氏认为,促使经济学产生的,“正是对生存问题这种似是而非的、微妙而困难的解决方式”;承担解释市场之谜的正是经济学家。所以,经济学与经济学家完全是应市场经济制度之时而生的。或者说,经济学和经济学家是与市场经济制度与生俱来的,而经济学的繁荣,也是在经济学家受到市场制度运行过程中各种问题的挑战时不断应战的结果。

以此反观中国几千年经济制度史。先是经历了漫长的自然经济制度时代,中国经济秩序的确呈现出超稳定运行态势,自然也就产生不了经济学与经济学家。自然经济制度半瓦解后,中国又是引进了计划经济制度,经济目标单一,要素价格既定,社会需要的重要程度政府也已经排好了秩序。所以,西方在斯密之后,西方经济学大师频现;而至七十年代末,现代经济思想史上却仍然没有中国人的一席之地。《八十年代》书中涉及的第一代老经济学家如杜润生、蒋一苇、孙冶方、马洪、薛暮桥,在计划经济中的角色也只是像哈耶克笔下“关心技术问题的经济工程师”。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经济学家。

而八十年代是一个全新的时代。尽管改革的方向并不明朗,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回过头来看,市场化取向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又因为经济学与经济学家与市场经济制度的共生关系,所以,八十年代不仅仅是一种迥异于计划经济的全新经济制度萌芽期,也注定会成为中国经济学发展史上的重大拐点:中国经济学及经济学人的春天到来了!

也因此,八十年代成为经济学人辉煌的时刻,中国经济学界各种思潮、观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中国自己的经济学家也已渐成气候。但也因为市场经济制度尚在萌生阶段,那时的中国经济学人大多保留了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经济工程师”的特点:没有系统的现代经济学理论,“有着强烈的宫廷化、奏折化、实用化特征”。这并不是这代经济学人的局限,而是历史使然。正如作者在书的《自序》中所言:这不会也不应该成为当下“学院派”经济学家指责八十年代的理由。

上世纪八十年代作为中国经济学界“群星闪耀”之时,到底为后世留下了什么?

实际上,书中对八十年代经济学人承担的基本功能做了系统梳理:证明经济改革的合法化;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政策;推动建立开放经济;论证中国经济模式转换和发展战略;进行宏观经济分析预测,提出政策建议;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普及经济学、企业管理学的大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等。

如果从八十年代的“独特性”以及茨威格所言的“影响后世”双重意义上看,我把这一时期的经济学人对中国改革开放的贡献归结到两个主要方面:

一是思想启蒙。凯恩斯有一句名言:“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思想,不管正确与否,比一般所认为的作用要大得多。实际上,统治这个世界的就是他们,而很少是别人。”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也是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而在推动思想解放运动中,中国经济学家对社会进行现代经济思想的启蒙作用不可小视。而十分有意思的是,《八十年代》这部书的开篇,就是《三本书的命运》:即老一代经济学家孙冶方、薛暮桥和于光远通过反思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开始探索、吸纳与传播新思想。

从我个人思想历程来看,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学家的现代经济思想启蒙主要体现在三个层次上:其一,在经济哲学领域,在个性解放与社会进步之间,张扬了人的个性解放,强调个人利益与社会进步统一的一面;其二,在经济发展指导层面,强调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应该关注效率问题;其三,在微观层面即经济运作层面,在市场与政府之间,中国经济学家教导百姓要相信市场的力量,要警惕政府“看得见的手”。这也在相当程度上颠覆了几千年中国百姓对于政府与管理者的看法。由于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集体主义压抑了个人自由;对社会公平的追求超过了经济效率的主张;政府之手无孔不入,甚至没有任何私人空间。这种局面下,中国经济学家在改革开放以来对社会的现代经济思想启蒙,有其重要作用。正是这种作用,使中国社会大众不仅逐渐接受并认同了“市场经济”,同时在相当程度上接受并认同了原来视为与社会主义制度不相容的其他诸多经济现象: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股份制改革的方向、失业现象不可避免等等。这些观点至今仍然在维护市场经济制度取向改革的“合法性”方面发挥着基本作用。

二是直接推动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中国经济改革中不少决策的出台,往往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体制外力量自发生长—— 经济学家理论与舆论支持—— 得到决策层确认。”这种“自发秩序”的制度变迁过程在九十年代以前的改革中尤其多见。也因此,经济学家理论与舆论支持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他们参与并影响政策决策的程度也最深。《八十年代》这部书在描述经济学人在那一时期推动高层决策方面着力最多。于我这样的读者而言,许多内容因是第一次听到或被亲历者所证实而具有“揭秘”性质。如:改革的最初设计,与一九八○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初步意见》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两份《初步意见》相关,而担纲这两份《初步意见》主角的是以张劲夫、薛暮桥、孙冶方、刘国光、董辅、杨培新等一大批经济学人;改革的总体思路,则与一九八七年成立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期规划的八个课题组相关。这其中,以厉以宁为首的北京大学课题组,主张以推行企业股份制改革为主线;以吴敬琏为首的吴敬琏课题组主张以价格改革为主线;以刘国光为首的中国社科院课题组则主张企业改革和价格改革同时为主线。而厉以宁、吴敬琏、刘国光无疑是第二代经济学人中的优秀代表;中国经济对外开放,与经济学家季崇威在其中的卓越贡献息息相关;作为向市场经济过渡性制度性安排的“双轨制”,其理论上的发明权无疑属于以莫干山会议主角为代表的第三代经济学人;从一九八四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到一九八七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改革模式,同样是经济学人在幕后推进与决策者在前台努力二者互动的结果……

我们知道,制度的演进具有“路径依赖”性质。昨天的选择无可避免地影响甚至是决定了今天的格局,即使是一件或许当时不起眼的小事。八十年代的独特性更是使得“这时的每一步,都在创造历史”。而经济学人在那一时期参与改革开放重大决策方面的作用可谓“前无古人”,这些决策在建构与塑造中国近三十余年经济制度与特征方面的影响当然也就具有决定性。回顾中国改革的前生今世,永远脱不开八十年代经济学人及他们的思想观点这个“源头”。

当然,仔细想来,八十年代经济学人的作为实际上还相当程度上塑造了自此以降的中国经济学界。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今日中国经济学界更像一个大的“江湖”:不同观点不同思潮相互激荡,时有春风和煦,时有暗流涌动,甚或刀光剑影。而通读完《八十年代》不难发现,今日之种种争议,当时就已埋下伏笔;而有所不同的是,当时哪怕是一个小的歧见,在通过师承关系、机构变迁、人物更替等原因,尤其是通过改革中的“路径依赖”因素,在后来也已经可能被空前放大甚或扭曲。但其“基因”仍然可以从八十年代经济学人中去寻找。不过,账却不能简单地算在八十年代学人身上。

如果说“思想启蒙”与“影响决策”是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学人对历史最大的“事功”影响,那么,那代学人的人格魅力则同样值得后世借鉴。通读完《八十年代》,同样有两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是追求真理的精神。我同意这样的说法,八十年代的经济学人把经济学当做信仰,而当下经济学人更多是把经济学仅当做“饭碗”。尤其老一代经济学人。“他们几乎都曾是忠诚于共产主义的‘老布尔什维克’,是‘经典’的革命者,也是经济学家。”当初他们以殉道者勇气投身革命,又以巨大的热情参与创建计划经济体制;在极“左”时期,他们在政治刀尖面前坚持真理,“文化大革命”一结束,复以“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态度研究经济学,推进改革。可以说,他们每一步都是怀着对主义的信仰,对真理的信仰。既然经济学于八十年代经济学人是信仰,因此,他们才会如此神圣地对待这一领域中哪怕在后世看来不值一哂的基本概念、范畴及原则,他们才会如此顽强地坚持他们经过长期思考所得的一些甚至在后世看来是错误的思想与观念至死不悔,他们在待人做事上才会有今世最为稀缺的充盈天地间的浩然正气。这与当下不少学人的易变、圆滑、世故甚至市侩形成鲜明的对比。

其次是把学术真正作为经世济民“公器”的学术品德。我特别注意到,作为《八十年代》一书的作者,当有人提出“向八十年代经济学人学习什么”时,柳红回答说:“不被权贵与资本所收买。”尽管回答很即兴,但我相信这应该是她在成书过程中反复思考后有所感的结果。八十年代经济学人禀承了中国传统士大夫品格,把经济学当做“经世济民”的学问,服务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所以,学术在他们手中的确是“公器”,不是为哪个特定利益集团服务的“私器”。甚至为了服务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这一神圣目的,他们不惜“私器公用”。比如,一批胸怀报国之志的青年经济学人,自己拿出积蓄,继而靠拉广告、做咨询、开讲座挣出钱来,贡献给以探讨国家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为主旨的《中青年经济论坛》杂志。这种情怀与胸襟,又哪是今日某些明明为服务于特殊利益游走于权贵与资本之间、却把自己的观点包装为“学术公器”的经济学人所能比拟的?

而实际上,追求真理的精神与把经济学作为“公器”使用,这二者于八十年代学人既是相通的,又同时铸造了八十年代经济学人的人格魅力。正因为把经济学作为信仰,而不是把经济学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这决定了那时的经济学人不可能轻易被特殊利益所收买;而也正因为把服务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作为人生之目的,也决定了那时的经济学人只服从真理,而不会服膺于金钱与权势。这正好符合斯皮格尔(Henry W.Spiegel)笔下那些“伟大”的经济学家标准。斯皮格尔在其名著《经济思想的成长》中写道:“那些经济学史上的伟大人物服务于时代,但他们却不是牟私利者;他们是诚实的人,就按照所看到的那样讨论问题。”

回顾八十年代,书写与赞美八十年代,近些年较受欢迎。甚至被人为划分为不同“阵营”的学人,在怀念八十年代上都有共识。比如,美学家李泽厚在最近一次访谈中坦言:“越往后看越会发现八十年代的可贵。八十年代是个梦想的时代,刚过了‘文革’,人人都憧憬未来,充满希望,怀有激情。但这些到九十年代却沦为笑谈,我认为这是可笑的、可悲的。”而写作过《切·格瓦拉》一剧的黄纪苏在后来创作的《我们走在大路上》中也明确表达了这种感受:八十年代初中期,不仅社会风气纯良而且人人积极向上的状态表明中国的未来可期更好,在社会充满活力的同时又没有逾越伦理道德与公平正义的底线;既摆脱了此前令人窒息与普遍绝望的空气,更与今天我们看到的弥漫在人群中的末日情绪以及泛滥于社会中的一些凶险丑恶的东西形成鲜明的对比。

八十年代经济学人群星闪耀的时刻会不会已成绝响?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以“经济学”为业并自称或号称“经济学家”的人数远远超过八十年代,每年产生的文献数量可谓汗牛充栋,中国经济学家在国际经济学界的影响也日益增加。但我们却始终产生不了类似对八十年代那种“群星闪耀”的感觉。刘国光在为《八十年代》所作序言中说:“熟悉历史的人会羡慕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八十年代的经济学界就有百家争鸣之态。”这种印象也已不适用于今日充斥话语霸权与帮派习气的经济学界。

不仅如此。从经济学界自身状态看,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阶层分化与利益冲突,八十年代经济学人怀着共同理想共同努力、并在其中相互支持提携的局面,在当下已不复存在,甚至发展到“八十年代同一战壕的战友现在却相互举起了镖枪”这样的地步。而从社会对当下中国经济学家群体的“观感”来看,与八十年代经济学人获得了全社会包括体制内外足够尊重的情形正好相反,经济学家如今几乎是社会尤其是网络上最恶意玩笑的靶子。

这当然与经济学家每个人的修为和素养有关,更与历史有关。

正如书中所说,“改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是新理想,它能满足当时民众厌倦“不断革命”的普遍情绪。而在我看来,八十年代初中期的改革又的确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没有损坏几乎任何局中人的利益,相反还增进了几乎所有局中人的利益。这反过来又极大地增强了改革这一共同理想的吸引力。这是造就八十年代社会各阶层包括经济学人群体在内的和谐奋进景象的重要原因。而此后因为各种原因,更主要的是因为“改革”至少部分偏离了八十年代初中期的初衷与设计,使得“改革”共识渐行渐远,利益分化造成的阶层鸿沟越来越深。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学家作为群体出现分化就理所当然。

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海尔布鲁纳曾明确区分了“经济思想家”与“经济学家”。前者贡献的是思想,后者贡献的是学术与“主意”;前者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人物,是知识分子,是“布道者”与“先知”,是天上闪耀的明星,而后者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技术性职业”。“经济思想家”出现在历史关键时期。比如,亚当·斯密时代是经济思想家辈出的时代,就是因为经济制度正由传统安排转向市场经济;而一旦这种转折完成,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秩序一旦建立之后,经济思想家退隐,作为专门家的经济学家登台。

八十年代的独特性就在于“经济制度转轨”的性质,也是中国经济学界思想启蒙的时代。所以,从这个角度看,那时代的经济学家更像海尔布鲁纳笔下的“经济思想家”:他们不是以经济学术见长,而是以思想见长。他们的重大使命之一是“思想启蒙”,也是那一时代的“先知”与“布道者”,所以“在暂时的黑夜宛若星辰一般散射着光辉”。

而康德曾经指出,“启蒙运动”的后果对于启蒙知识分子是残酷的。他的意思是说,启蒙知识分子呼吁的是现代性到来,而一旦现代性真的到来,因为分工以及由分工导致的异化,将使社会各阶层各种角色回归到原来各自的领域,这就叫做“诸神归位”。这个时候,知识分子也将回到他的学术领域。不再是这个社会中的思想引导者。实际上,九十年代末中国人文知识分子就讨论过所谓“思想淡出,学术突显”时代的到来,这就是启蒙的结果。而中国经济学界自进入九十年代中后期,思想家不再,职业化的“学院派”崛起,也与市场经济思想启蒙任务几近完成相关。

从这个意义上看,八十年代作为“经济思想家”的经济学人群星闪耀的时刻的确已经成为“过去式”。经济学界想再现八十年代的场景在短期内已不可能。

海尔布鲁纳也曾有这样的想法,当单纯的经济力量已解决不了问题而重新需要政治的经济学时,经济思想家会再出“江湖”。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似乎恰又到了这样的时候:依靠单纯的经济力量无法解决、而需要再度对行政与政治资源配置进行优化。以此观之,下一次“群星闪耀”的时刻或许不会太过遥远?

当然,还是按茨威格的说法,人类历史上群星闪耀的时刻“在个人的一生中和历史的进程中都是难得有的”。而在我们的一生中,有幸亲身经历了八十年代这一群星闪耀的时刻,或至少通过这部《八十年代》的书见证了这一时刻。仅此,我们应该是很幸运的。

作者:卢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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