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房贷政策范文

2024-01-29

现行房贷政策范文第1篇

时间:2010-07-29 00:01来源:未知 作者: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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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贷款手续条件: 1.主参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者税单。 3.个人资产证明。 4.个人学历学位复印件。 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6.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7.你的首付款证明。 8.公积金账号,没有不提供。 9.你所申请贷款银

房屋按揭贷款手续条件:

1.主参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者税单。

3.个人资产证明。

4.个人学历学位复印件。

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6.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7.你的首付款证明。

8.公积金账号,没有不提供。

9.你所申请贷款银行的活期存折账号,即还款账号。

收取房屋的评估费,工行可根据商贷金额免除。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要收取担保费。其他一些小费用,契税等。

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三、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四、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

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五、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

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六、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七、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八、支用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九、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十、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您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啦。房屋按揭贷款的费用

一、契税:贷款额× 1.5%。有的由开发商代扣、有的要到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屋按揭贷款手续及条件(2)

时间:2010-07-29 00:01来源:未知 作者: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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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证费用:一般是贷款额0.3%。但也可视小区状况、贷款额度、贷款人经济状况而改变。

三、保险费用:贷款额贷款年限保险费率;

四、维修基金:贷款额2.5%。要到本市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五、交易手续费:3元/

二、公证费用:一般是贷款额×0.3%。但也可视小区状况、贷款额度、贷款人经济状况而改变。

三、保险费用:贷款额×贷款年限×保险费率;

四、维修基金:贷款额×2.5%。要到本市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五、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到本市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六、抵押手续费:一般是贷款额×0.08%。到本市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七、工本费:80元/件。到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我是外地的,农民工,在合肥打工5年了,现在想买套房子(首套),刚好赶上国家对房产政策调控,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我没有缴纳过社保,更没有什么纳税证明,但是我两年前在合肥买了车,上的合肥牌,买车不是有这个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嘛,我想问问这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算不算我在当地的纳税证明?

问题补充:

最重要的是,银行能给我办房贷吗? 我是个体户,什么证明也没有!

最佳答案

车辆的 不算

买一手房比较方便开发商可以帮你贷款需要什么证明什么东西的 开发商都会帮你弄得 最好是可以到当地银行问问 实行这个政策没有售楼处问问吧 关于社保这一块你可以找找网上有代缴社保的单位这样那个的单位会帮你一下子交齐2009年的 也就是政策里面说的一年以上社保交纳 我也是个体 我就打算这么做 我都问清楚了 呵呵呵

现行房贷政策范文第2篇

相对于二套房利率上浮10%的统一政策,首套房的贷款政策相对宽松。除了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维持房贷利率85折的优惠优惠政策不变之外,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6家银行都在去年年底执行的政策上有了一些调整。

徽商银行针对个人房贷业务目前可以给到8折的优惠

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及华夏银行的85折优惠仅限于合作楼盘,普通在以上银行办理贷款最多只能享受9折的优惠

广发银行将利率优惠从85折调整为9折,平安银行则直接取消了去年年底的9折利率优惠,按基准利率执行

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建行要求,所属分支机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研究,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评估贷款风险,调整政策;对房地产波动较大的区域,以及波动较大的住房楼盘项目,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继农行、招行、交行等银行后,建设银行昨日也公布了房贷细则。建行称,将加大对居民普通自住房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新政策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建设银行表示,具体情况将根据借款人是否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等区别确定。对居民首次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贷款利率可以给予优惠,首付款比例可降低。对居民其他类型住房的,将适当提高贷款条件。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及房贷中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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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设银行要求所属分支机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研究,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评估贷款风险,调整政策;对房地产波动较大的区域,以及波动较大的住房楼盘项目,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同时要求各行切实加强贷前调查,严格审查借款人信用记录,合理判断和评价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面谈面签制度和真实性调查,加强风险监测与贷后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现行房贷政策范文第3篇

首套房贷: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

房贷政策:首套房贷最低可享受7折基准利率优惠,最低首付20%。

现行情况:2011年,各大银行陆续取消了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目前仅有个别银行对优质客户有少量利率优惠,大部分银行对首套房贷执行基准利率,一些银行甚至上调了首套房贷利率。大部分银行对首套房贷要求首付30%。

二、二套房贷政策

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

三部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个人房贷二套房认定标准原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二套房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现行情况:全国多地颁发限购令,一些地区对非本地户口者限制购买第二套房。一些银行对二套房贷利率上调幅度在30%以上。

三、三套房贷政策

(一)各商业银行停止发放三套房商业贷款;

(二)停止发放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现行房贷政策范文第4篇

[摘 要]就业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就业问题更需予以重视。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和实践进行梳理总结,对深化我国就业研究、尤其是对制定和优化提高就业水平的相关对策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扩大就业;政策研究与实践;综述

就业乃民生之本。基于就业问题的重要性,为增加借鉴、拓宽视野以深化当前就业研究,本文对国内外相关政策研究与实践进行简要回顾。

1 国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实践

西方就业理论从18 世纪人口与资源均衡发展的思想萌芽开始,迄今产生过古典经济学派人口均衡发展思想、新古典经济学派就业理论、凯恩斯的就业理论、发展经济学的就业理论、人力资源(本)就业理论、新古典综合学派就业理论、新凯恩斯主义就业理论、新自由主义反古典经济学派就业理论等。各学派及各国政府深入探讨失业产生的原因,并形成各具特色的就业理论、政策和实践,其中涉及扩大就业的主要有:

1.1 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

国外很多学者都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由于研究视角不同,得出的结果也有所差异。但总体结论是:经济增长与就业之间具有一定正相关关系,即经济增长可以带动就业率提高,如哈罗德-多马模型、奥肯定律等,因此要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是良方。

1.2 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创造新就业岗位

各国都认识到产业结构调整对就业的重要影响,并采取了如下对策:一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包括增加投入,运用新技术来改造和重组传统产业。过去10 年,美国对电脑维修人员的需求以年均8%的速度增长,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二是积极发展服务业。多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显示:服务业是吸纳就业的巨大“蓄水池”,是吸纳新增劳动力的重要方向。三是重视发展制造业。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现代化进程中,因而从业人员在产业间的分布与发达国家不完全相同,制造业中仍然存在着增加就业岗位的巨大潜力。四是吸引外资、发展外贸促进就业。 1.3 发展中小企业,扩大就业容量

从世界各地发展经验来看,社会上65%~80%的劳动力集中于中小企业。英、美、日等国家及“亚洲四小龙”不仅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实现了就业的扩大,其集群化趋势还促进了分工协作,拉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企业数量,催生了新城镇,提高了城市化水平,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就业需求。毋庸置疑,中小企业在促进城市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是未来主要就业增长点之一。

1.4 加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提高就业适用率

西方各国政府都强调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特别是成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职业培训、再就业培训等主要是针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日益提高的趋势,采用各种培训措施,主要方式有:一是运用经济手段鼓励甚至强制劳动者参加培训;二是为培训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提供就业服务。如英国对全国就业服务实行垂直领导,确保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

1.5 通过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等手段来扩大就业

国际劳工组织(ILO)等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国家非正规就业(我国也称灵活就业)发展迅速,就业吸纳能力强,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就业增长点,尤其在发展中国家,会产生巨大的就业吸纳效应。但非正规就业市场发展不够完善,规则尚不健全,许多问题尚待解决。

1.6 构筑完善的、与时俱进的社会保障体系

各国实践证明,失业保障制度越健全,社会承受失业的能力就越强。失业保障与促进就业是一对孪生姐妹,两者相互结合,既保障了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又为其提供了就业服务,创造了再就业条件,促进再就业的实现。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一般都有相应的国家立法,一方面强化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另一方面强调个人和保障对象的义务。

2 国内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实践

就业政策对占世界劳动力总数的1/4的中国更显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中国如何解决每年新增庞大劳动力等问题,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国内相关研究尽管起步较晚,但已有研究涉及劳动就业与失业的多个领域和视角,最后都落脚到扩大就业的系列政策:

2.1 将扩大就业纳入执政目标

改革开放前,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低效率+高就业率”的发展模式,失业问题并不突出。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潜在的失业问题逐步浮上台面。当前,随着金融危机爆发、经济放缓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业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就业已被纳入国家的长期战略和政策目标,如党的十七大报告等均强调了就业的重要性。此外,国家“十一五”规划、地方规划等都不断强调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出台了各种措施来增加就业,并颁布了《就业促进法》以期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的确立。

2.2 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就业

中国当前还处于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的转型期中,“制度性”就业矛盾突出。因此,扩大就业必须深化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把当前以保障社会稳定为主的政策调整为社会稳定与扩大就业并重的政策。二是要放弃歧视性就业政策,促进城市二元劳动力就业体制的转换,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使农民和市民能够公平竞争就业岗位。三是建立必要的劳动力需求管理和劳动力供给管理制度。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成为新时期我国扩大就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方向之一。

2.3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

扩大就业容量既靠推动经济增长,也有赖于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即各地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和经济条件,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和经济,由此扩大本地就业容量。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依靠服务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和就业容量来扩大就业。三是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不能片面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更不能长期依赖资源密集型或资源消耗型产业。

2.4 通过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扩大就业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我国现阶段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客观上,大规模涌动的“民工潮”加大了城镇就业压力,但并不能因此而实行歧视性就业政策,限制农民工在某些行业、工种就业。大、中城市应逐渐放宽对农民进城务工谋生的行政限制,并相应改革现行的就业制度、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进城民工的管理和服务。

2.5 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

国内外实践表明,发展中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具有积极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速度快,提供就业岗位潜力大。中小企业多涉足第三产业,就业弹性大等。为此,许多城市和地区推出了发展中小企业以扩大就业的措施:如放宽市场准入、给予税收优惠和支持、为中小企业培训人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就业补贴、成立中小企业的促进机构并出台相关立法为其发展排忧解难等,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了就业吸纳力。

2.6 通过支持民间创业来扩大就业

实证研究表明,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问题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一是创业主体庞大,包括大学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等。二是创业领域广泛,涉及三大产业及其所属诸多行业,包括由其不断开发和衍生出新的行业。三是创业具有稳定的“倍增效应”:不仅解决了创业者本身的就业问题,而且通过雇用员工实现了就业倍增。为此政府需强化创业扶持理念,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消除创业壁垒,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改进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引导等。

2.7 通过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来扩大就业

影响充分就业的原因之一是我国劳动力供求信息不对称,因此需通过培育健全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多方位就业服务体系来解决。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和劳动就业等制度的改革,完善人员流动政策。二是要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包括发展正规职业中介机构等。三是建立人力资源开发的教育与培训双支柱体系,一方面大力发展以增强从业创业能力为导向科技教育事业,另一方面强化以提高劳动力素质为目的的职业培训制度。四是要加强对就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维护就业市场的秩序。

2.8 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

就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为此需要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就业法律法规体系,为扩大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广泛、有效的法律保证,从而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覆盖全城乡的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包括失业保险基金等在内的统筹城乡、统筹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各类失业人员、就业人员、合理流动人员构筑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2.9 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扩大就业政策

在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时段,所需要的就业政策是不同的。为此就需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需要和时空条件的就业政策,把工作重心放在不同的矛盾或方面,分别侧重解决如劳务输出、劳务输入、劳工荒、技工短缺、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科技创业等问题。

3 启 示

回顾、总结、梳理国内外扩大就业政策研究和实践,对我们深化就业研究、尤其是制定和优化提高就业水平的相关对策有多方面启示:

首先,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学的永恒主题,是建立和谐社会、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务,是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

其次,完善市场体系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期,理应在就业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和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推陈出新、力求实效。

再次,扩大就业容量需要系列配套政策,包括经济拉动、政策扶持、市场服务、政府调控和社会保障五大支柱,涉及经济增长、结构调整、体制改革、人员培训、创业激励、非正规就业、健全保障体系、发展中小企业等多项举措。

最后,探索适合本国本地特点的就业政策是相关研究的要务和难点。如我国的人口多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劳动力流动性强、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明显、各地就业结构不合理、就业水平不高等现象日益突出,因此要结合自身特点来提出促进就业的创新之策。

参考文献:

[1]赵建国,苗莉.城市就业问题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6).

[2]樊继达,邵士庆.国外促进就业的主要经验及启示[J].经济纵横,2004(1).

[3]丁建定,柯卉兵.发达国家积极就业政策及其启示[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8).

[4]冯煜.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就业问题及其对策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7).

[5]燕晓飞.国外促进就业的做法值得借鉴[J].经济纵横,2007(12).

[6]蔡昉.坚持在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J].求是,2009(5).

[7]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创业促进就业[J].中国劳动,2009(3).

[8]杨宜勇,顾严.我国扩大就业潜力的对策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07(6).

[9]ILO.(Decent Work and the Informal Economy)presented to the Committee on the Informal Economy at the International Labor Conference[R].Geneva:International Labor Conference,2002.

现行房贷政策范文第5篇

摘 要:小微企业对于加强市场经济、实现创新等各个方面都具有十分中重要的作用,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对我国的企业也造化了一定的影响,各企业开始纷纷进行转型与升级。当前阶段,小微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风险,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支持。当前阶段,一些部门也陆续推出了一些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减免税收方面,然而在具体实现的过程中却没有体现出理想中的效果,为此,在税收政策的优惠广度和以及深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所以,为了实现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则务必要结合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税收政策的现状,积极吸收相关先进的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践;创新

所谓小微企业即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一些个体商户的统称,小微企业本身在市场灵活性以及创造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也和大企业之间形成了竞争以及互补的联系。但是,当前阶段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而小微企业的竞争优势又较弱,和一些规模以及市场占有率较大的企业相比,在竞争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在竞争的过程中小微企业一般会先受到市场波动以及经济危机的影响。与此同时,我国的财税制度内容设置以及实践时,因为行政忽视以及政企博弈等一些因素的影响,导致资源配置在小微企业中仍然具有马太效应,对于相关政策的普及范围小微企业通常是最后的对象。为了合理的优化这一现象,文章中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践与创新,对其具体途径进行了分析。

一、小微企业发展概述

1.小微企业基本内涵

所谓小微企业主要包含了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而“小微企业”这一概念是2011年由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提出。与其同期提出的还包含了微型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在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将我国的企业类型进行了全面的划分,在此基础上也有利于日后的管理,并且为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2.小微企业对于我国经济的影响

根据相关的报道得知截止至2013年末,我国企业已经达到了约1600万,小微企业在其中占比近80%。若将个体工商户也列入其中,那么小微企业在其中的占比便可达到近95%。由此可见,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已经逐渐成为其中十分必不可少的力量,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小微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根据相关的调查截止至2013年,中小企业所创造的经济总额已经达到当年GDP总额的65%,其中小微企业的纳税金额也达到了总税收额的近50%,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方面,小微企业有利于推动科技的创新。小微企业因为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结合市场需求进行科技创新。第三方面,小微企业有利于促进市场中就业。现阶段市场中的劳动力在逐渐增多,劳动人口的就业现象对于我国的稳定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根据调查研究显示,我国的小微企帮助近1.5亿人解决了就业的问题,而新增的小微企业也成为现阶段促进就业的重要载体。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状与局限性

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状

受社会发展的影响,小微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已经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与此同时也成为活跃经济、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但是因为小微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企业中的内控制度缺乏完善,以此便会提高企业对于外部政治与经济环境变化的敏感度。现阶段,由于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之我国近年来产业转型升级,导致近年来的经济发展速度日渐缓慢,以此也对小微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当前阶段,小微企业的发展与其增长比例只有15%,余下85%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很难实现快速的发展,除此之外,受一些大型企业的影响,小微企业在市场中也有失公平性。社会中的资源一般会倾向于大中型企业,在此基础上便会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结合当前阶段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政府部门务必要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2.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局限性

一方面,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局限性在于其系统性和稳定性缺乏优化与完善。现阶段,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在,政府部门逐渐推出了一些不同类型的优惠政策,然而针对当前状况而言,小微企业中的税收仍然缺乏统一性的税收优惠立法,因为小微企业存在分散性,导致在现行税法中一些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依然缺乏统一性质的法律模式,从而导致税收政策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不能进行统一的规定。另一方面在于所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使用条件上和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不一致。当前阶段,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象主要为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小微企业,然而针对当前阶段小微企业发展的状况分析,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象多数为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为此,在相关税收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只是有小部分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政策的优惠。

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践与创新途径

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践措施

(1)推行小企业统一税的政策

小微企业作为支撑我国经济的主要力量,当前阶段的发展要以将培育作为主要的工作重点,若与其他企业相同在税收方面没有具体的限制,那么当征管部门收税款时,那么将对税负的合理限定标准带来一定的影响,然而将税种进行合并,可以将税收的优惠进行量化处理,以更加直接的形式向企业传达。例如俄罗斯在小微企业的税收合并上便是将五税合并,在征收税款时只是征收小企业的统一税,并且是利用《税法典》这种法律形式对税款的征收进行规范。

(2)在小微企业中推行低税负

小微企业利用低税负的形式可以提高自身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进而有利于推动自身的发展。以德国为例,首先德国作为经济大国,在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上获得了一定的成就。德国在相关的法律中规定,企业的月销售额在小于17500欧元便可免征增值税,以此一来德国的多数中小企业全部实现增值税免征,而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只有20%,较正常所得税税率相比低了约30个百分点。由此可以,小微企业中的税收优惠对于企业的发展等众多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并且低税负的形式在覆盖面上也十分广泛。

(3)将纳税的期限延长

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时间作为支持,为此,小微企业在创立初期因为自身在盈利方面缺乏能力,在税收方面应该尽量少交,进而才能加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以英国的税法为例,在其相关的法律规定中,规定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资本折扣的形式进行摊销。通常小微企业中的资本折扣首年在设备的引进上占28%,但是小微企业在首年的资本折扣可以实现40%。为此,将纳税的期限延长,可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以此全面推动企业的发展。

(4)积极鼓励小微企业进行创新

企业的转型与升级需要创新观念作为支持,并且在此基础上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积极鼓励小微企业进行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为企业提供信贷,以此积极鼓励企业进行转型;其二,减免小型高新科技企业的所得税近20。除此之外,一些国家在小微企业鼓励创新上还推出了如下优惠政策:一方面为小微企业利用经营所获得投资,关于这一部分的投资便要按照19%征收所得税;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在研发投资大于上一年度,那么便可以免征50%的所得税等。

2.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创新途径

(1)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法律政策制度的结合,完善税收优惠体系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小微企业发展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并且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支持,随后一些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也逐渐实行,然而其形式依然较为松散,一般是以通知的方式对这一阶段的优惠进行规定,并且变化的速度较快。为此,中小企业可以以划分标准为基础,对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进行修订,补充关于小微企业中税收的相关优惠政策,全面加强企业中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法律的结合,加强企业中税收优惠政策稳定性。对于具体税种,其中流转税可以在不同行业以及企业的具体规模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尤其是税收起征点规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普及上要全面扩大,将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以及工信部对于小微企业界定标准进行统一,进而保证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上也需要对企业的发展时间进行充分的考虑,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与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度相符合的政策,以此提高并保障小微企业的长久发展。

(2)完善企业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中的税负

其一,增值税。在小微企业的增值税方面,可以将现行的增值税销售额起征点更改为免征额,在此基础上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范围,从基本上降低企业中的税负。针对现阶段企业中的销售额免征额的适用范围而言,只是局限在个人,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上具有一定的困难性,为此,则可以扩大优惠政策的范围,使全部的小微企业均能够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在增值税征管时可以将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取消,针对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企业,在会计核算制度完善的情况下,不管规模如何,均能够实行增值税抵扣制,以此便可以保证小微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业务交往更为顺畅,使企业中的增值税抵扣制度更为优化。

其二,营业税。在小微企业的营业税方面,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将营业额的免征额提高,在现在物价的影响下,现行的营业税免征额依然比较高,尤其是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在提高免征额的基础上还要将起征点适用区域进行扩大,使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与此同时,全面拓展营改增范围,其一可以将税率降低;其二可以实现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在此基础上杜绝重复征税的现象。

其三,企业所得税。在小微企业中,所实行的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在实践上仍然缺乏一定的效果,为此,则可以将小微企业中的所得税税率降低,现阶段我国税率的优惠幅度仅仅为5%,在小微企业中所推行的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由于一些小微企业的账册缺乏完善,只是适用于核定征收的形式,为此在享受减半征收这一政策时便具有一定的困难性。以此同时,关于所得税的优惠,要全面提高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的优惠。对于所得税的征缴,可以将亏损弥补的范围扩大,其一可以将向后弥补时间的规定进行延长约8年,与此同时,也可以运用向前结转的形式,用之前企业的年度盈利弥补企业本年度的亏损,将往年缴纳的税额撤回,在此基础上便可以实现间接减免到直接帮扶的转变,同时也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进而实现企业的转亏为盈。

(3)加强小微企业中征税管理服务观念,推动小微企业经营发展

小微企业中的内控制度与风险防范体系比较弱,只是依靠企业自身很难实现对经营环境的掌控,在正确决策方面也具有一定的难度,为此,小微企业中的财政部门要强化小微企业的引导作用,尤其是在税收规定的调节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几方面,在此基础上优化企业的经营水平。针对小微企业中存在的会计核算制度缺乏完善、会计人员岗位不完善等状况,企业中的税务部门要将纳税申报的具体流程简化,运用简易的方式征税,将会计报表的作用简化,针对刚刚创立不久的小微企业而言,税务部门要全面加快税务代理等相关行业发展速度,并且在适当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章中针对当前市场经济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践与创新,首先论述了小微企业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其此分析了当前阶段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状况与局限性,在此基础上对其具体的途径进行了阐述,希望通过文章中的分析,能够全面实现小微企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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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靳霞.初探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践与创新[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4:79-80.

[3]安体富,杨金亮.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6,05:5-12.

作者简介:李俊仙(1977- ),女,汉族,内蒙古乌蒙四子王旗人,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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