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理论论文范文

2023-09-16

制度理论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从现行的行政强制措施出发,分析行政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讨如何完善行政强制措施。

[关键词]行政强制措施;问题;完善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种类

在我国行政法学中,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性质、内容等有着不同的表述,存在着分歧。有研究者认为,行政强制措施即是行政强制执行,也有的学者将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措施等同起来,张正钊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写到:“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也称为‘行政强制措施’。”还有的学者如应松年认为:“中国的行政强制是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统称。”多数的观点认为:行政强制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实施行政管理秩序,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发生,依法对特定公民、法人等的人身、行为和财产进行临时约束的强制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实施的对象不同,分为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措施,也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暂时性的措施,包括传讯、盘问检查、收容等;对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就是行政主体对财物进行处置,比如强制销毁、强制检疫等;还有其他的强制措施,比如对人的身体、财物之外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

行政强制措施是保护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手段,是法律给予行政主体的一个特定措施,在证实违法行为、预防与制止违法事件的发生、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执行过程中,行政强制措施如强制检查、强制执行、盘问等经常用到。这些措施有些是法律规定的,有些是法规、规章规定的,我国行政强制措施存在诸多问题。

1.制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比较混乱,缺乏统一法律规定。制定主体的随意性比较大,除了一些法律制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外,其他规章中也有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还有一些规范性文件中也有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

2.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存在不足。对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法还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行政主体在实施强制时,程序比较简单,随意性比较大,对查封的物品不开清单,也不给收据,甚至有的还随意使用被查用的物品,还对一些不属于能扣押的财物进行扣押等。

3.行政强制措施的名称不规范。我们行政强制措施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所使用的名称有不同,但是本质意义却是一样的,比如扣押与强制扣押、暂扣与暂时扣押等;还有的行政强制措施使用的名称一样但意义却不一样,比如对人的扣留与对物的扣押,是两种不同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都称为扣留。

4.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混乱。目前,我国拥有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权限的机关层次较多,范围很广,比如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都可以制定行政强制措施。还有一部分行政机关,自己确定自己的行政强制权限,或者和没有行政强制权限的公安机关一起来使用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强制措施期限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具体地对行政强制措施进行规定,致使行政机关对已经采取的措施一般都没有法律期限的限制,有的找各种借口故意拖延,损害双方利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完善行政强制措施对策

1.制定完备的行政强制措施法。此法内容要包括,首先要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明确规定只有依法享有法律、法规享有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机关才有此项权利,其他任何机关单位都不能私自制定行政强制措施。再有要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的设定及解决冲突的方法。要规定只有法律法规才有权力制定行政强制措施,其他任何机关的规章都无权制定行政强制措施。最后要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法中要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要有时限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需承担的责任与后果也要有具体的规定。

2.执法必严,要制定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的数量最多,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实施。在行政法律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因此,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法,以求公平公正。在实行行政强制措施中,更要关注自身,要认识到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法规首先要约束自身。

3.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行政强制措施的正确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监督。首先,立法机关要时刻关注政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其次,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人们法院等可以通过对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的复议、审查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最后要完善申诉制度。完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信访、行政执法与监督机关负责人接待日等制度,以便更好地纠正行政过失,补救相对人的权益损失,使行政更为合法合理。

[参考文献]

1. 张正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2.

2. 应松年.中国的行政强制制度.北京: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2000,12.

3. 李睿.论我国行政强制措施及其完善.科技信息,2008,21.

4. 张莹.论行政强制措施.山东社会科学,2002,05.

[作者简介]马秋莲,中共开封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 副教授。

制度理论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在深化和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背景下采取适合于我国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是非常重大的课题。于是,对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需要把人民币国际化这影响要素加入后,然后对其改革目的及具体方法的探索会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我们知道面对这全球多变的经济形势,人民币国际化是必然的选择。在人民币走向国际化进程中,其面对的主要障碍有:资本项目没有完全开放、汇率制度不完善。文章将从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两者之间的关系中探索出在人民币国际化趋势下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方法与主要目标。我们将研究货币国际化和汇率制度选择之间的关系,进而我们知道了本币国际化的决定性因素并不仅仅取决于一国汇率制度类型的选取。当前的改革方法主要是人民银行应该改进其干预市场的方式,同时应该对资本项目实现完全放开以及扩大汇率波动的区间。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民币走向国际化。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汇率制度

改革开放30年以及经济全球化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三大经济体。中国与国际之间的贸易也越来越频繁了从而使得世界开始关注人民币了,而因此,我们也越来越关注人民币的国际化问题。人民币国际化给我国带来的好处远远会大于其不好之处,汇率制度的改革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条件。汇率制度改革不仅要考虑人民币国际化的因素,同时还得考虑其它的因素,但是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的还是国际化的问题。而借鉴国际经验是我们重要的经验来源,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存在内外部不能同时均衡的问题,要同时实现内外部均衡是一件互相矛盾的事情。我们借鉴的国际经验主要来自于美元,欧元,日元实现国际化的经验教训。我国目前的状况主要是内需不足,过度依赖外贸来促进本土生产的消化但是又存在对外开放程度不深,因此无论是在经济实力上还是市场化程度上我们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通过对国际经验的借鉴我们发现汇率制度的选取并不能完全的决定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因此我们需要谨慎的去改革我们现今的汇率制度,让汇率制度的改革在调节内外部矛盾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当前,资本项目下的未完全开放以及在资本项目开放后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较弱是阻碍人民币成长的重要因素。当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发现人民币在国际竞争中的机会,这对促进我国货币的成长以及保证资本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我们知道从2005年汇率制度改革后人民币暴露出的许多问题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基于此种情况,我们应该寻找新的方式来保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同时也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一个稳定发展的环境。我们要注意的是这种新的方式下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必须要能较好地反映外匯市场变化和国际收支变化。

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学术界就把汇率制度分为以Friedman为代表的浮动汇率制派和以Kindleberger为代表的固定汇率制派。固定汇率派认为浮动汇率制度会造成汇率的不稳定,而作为浮动汇率派的代表Friedman(1953)则认为汇率的不稳定主要是因为经济基础的不稳定才导致的,浮动汇率制度自身并不影响汇率的不稳定波动。10年之后,“最优货币区”理论被Mundell(1961)提出来了,他认为我们并不能单纯的评价某种汇率的好或坏,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经济状况来选取某种汇率制度,汇率制度和经济运行的特征要相互的搭配,只有实现合理的搭配才能真正的促进经济的发展。在此思想上他进一步完善汇率制度的选择理论,即在开放经济条件如何实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效搭配,这种理论被称为Mundell--Fleming模型。1988年克鲁格曼在此基础上提出了 “三元悖论”,他认为在开放经济中,我们只能实现资本的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三个经济目标中的一个或两个,我们并不能同时实现这三个目标。

在这之后由于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都选择了浮动汇率制度。在1995 Obsfeld 和Rogoff提出了自己的思想,他认为在资本自由流动的状况下,我们是需要花费很大的成本来保证实现汇率的稳定,基于此种原因我们应该选择浮动汇率制度。但事实上很多国家还是不敢完全的放开汇率制度的管制,它们还是把本币的汇率保持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波动,在2000年Calvo和Reinhart把这种弹性汇率制度命名为“害怕浮动论”。

一、当前人民币汇率制度适应性分析

从1994年开始我国开始大力整改汇率制度,首先是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这样就增加了外汇的流动性以及汇价的稳定性。紧接着是进行银行的外汇结售使得人民币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兑换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朝着汇率市场化的方向而努力前进,前景无限良好。但是不幸的是,199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让这个前进的脚步停止了前进,虽然表面上国家还是实行单一的汇率制度,但是为了保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国家不得不对汇率进行一个管制,同时还盯住美元,使得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不会太大,只是在较小范围内振荡。可以说通过政府的管制使得汇率连续八年都稳定的波动,这也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借助这一时机,我国抓紧发展经济基础性行业使得经济出现了高速发展。但我们知道汇率处在政府的管制当中是不能正常反映市场真实的供求状况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使得矛盾不断的积累,与此同时国际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所有的一些都似乎在告诉我们当前的汇率制度不再适合经济的发展了,我们需要对之再实施一个更大的改革了。所以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着手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经过几个月的商议最终确定当前的汇率制度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个汇率制度在接下来的三年里缓解了之前累积的矛盾同时也促进了金融的发展,直到2008年外汇局才重新对外汇管理条例进行了一个整理和修改,它决定将参考一篮子货币这个管理原则给取消掉去。2年后也就是2010年,央行再次对汇率制度进行一个改良,为了增加汇率波动弹性,我们将扩大汇率波动的区间。2013年央行在此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扩大汇率双向波动的区间。

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虽然现在采取的汇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即使政府部门不断的对汇率制度进行改制,但是其深层次的缺陷还是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从国际交易的大局看,人民币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影响力与国际货币美元,欧元甚至是日元是相去甚远的。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就需要我们寻找一个新的改革方式,那就是推动人民币走向国际化。只有人民币实现国际化才能让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实现完全的自由流动,提高中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中规避风险的能力,与此同时还能进一步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资本较大程度的流通将为国家的发展带来更多的资金来源,但是我们得认清一个现实,那就是当前存在着许多的因素来阻碍人民币走向国际化。首先是当前的人民币市场开放程度较低,政府部门对进入该外汇市场的门槛比较高,因此许多经济主体还是没有参与到人民币的交易当中去,其对人民币的需求不是很高,基于这样的情况,人民币汇率不能真实反映市场的真实供求关系,同时市场也无法形成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预期。然后是政府部门对外汇的干预比较频繁,一旦外汇市场出现较大的不正常波动,一般的经济主体又无法承受其带来的经济损失,这样政府部门就迫不得已的去通过政府的力量来修正一个外汇的不正常波动,但是这样只是暂时的缓解了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同时也让更多的国内企业形成了对政府部门干预的过度依赖。最后是当前的汇率波动缺乏弹性,汇率升贬不超过一个百分点。虽然这样的波动幅度可以使汇率处于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但是汇价在如此低的波动幅度下是很难让汇率市场的交易活动更加活跃起来的,同时也阻碍了汇率走向市场化,市场交易者将会经常的低估或者高估人民币的价格,这样是不利于人民币汇率的长期走势的。同时较低的汇率弹性也让人民币的可测性发生了变化,而可测性是国际货币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之一。

因此,人民币国际化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两者是相互关联的,但互相并不是充要条件,后者是前者的充分条件。

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必须首先是满足我国自身经济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还得能够实现推动人民币走向国际化。根据研究已经完成国际化的货币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今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关键在于三个方面的改革:第一,我们需要推进人民币走向市场化同时还得使利率市场化,这是因为通过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已经由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模式转换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私有经济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越来越大,也为市场带来了更大的活力,而要充分发挥私有经济的强大力量就需要我们实现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就要求我们增大汇率波动弹性,让汇率随着市場的实际供求关系来波动。第二,我们引入浮动机制的步伐不宜过快,我们知道当前我们的金融市场开放不完善,市场信息不透明,各大交易主体应对风险的能力比较差,如果过快的引入浮动汇率制度将会导致汇率市场的不稳定也会让国内企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稍有不慎将会出现经济的集体崩塌,所以应该根据经济状况逐步的引入浮动汇率制。第三,在对汇率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应该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只有货币当局能够独立的使用货币政策才能有针对性的促使内外部实现均衡,才能让货币政策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的发展。

总的来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就是扩大汇率的波动弹性。

三、货币国际化进程中汇率制度选择的国际经验借鉴

首先人民币想要完全按照美元的套路走上国际化的道路是很难的。美元霸权地位的得来是与当时的国际环境密不可分的。现如今我们很难找到那样的环境,因此想要推行人民币国际化是不能走依据美国的模式的。其次,人民币国际化可以参照日元的模式。在日元逐渐走向国际化的过程当中,其汇率制度的实施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一是汇率的稳定性。日本的经济之所以能够在战后得以迅速恢复发展是与其稳定的汇率体系密不可分的,稳定的汇率体系为日本扩大海外市场,拉动出口交易量,推进日元国际化为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从日元汇率制度的发展来看,我们可以知道日元汇率的变动程度及方向并不是日本本国能够决定的,其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际政治的发展。尤其是美国,其对日元汇率制度发展的影响尤为明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借鉴日元国际化的发展模式,并根据中国的国情,寻找切实可行的方法,推行人民币国际化,积极防范可能遇到的风险。

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下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时机和方式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对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得出了一些原则和经验,首先最重要的是我们要选择好改革的时机,时机选择正确了就比较有利于后期政策的实行。一般来说,汇率制度改革的最佳时机应该是在内外部条件都比较成熟的时候。当国家经济处于一个平稳上升的时期,这是内部条件最佳的时候;当国际收支处于顺差,与此同时本币面临升值的压力,外汇市场对本币的需求不断上升的时期就是我们所需具备的最佳外部条件。只有内外部都达到上述条件时就是我们对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最佳时机,一个好的时机的选取会让今后的改革事半功倍。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稳步的发展过程,外汇储备充足,人民币越来越受备受热捧,因此带来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应该说现在是我们逐步推进人民币改革以及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最佳时机。当然在改革中我们需要把握一定的尺度,不能过激的盲目的一味去改革,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日元的国际化进程中我们看到当时正是由于日本错估经济形势,过激的去让日元升值,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增大了本国企业的竞争压力以及导致了大量的资金流出,最终使得日本之前的繁荣迅速出现崩塌,可以说使其经济倒退了二十年,而且这种对经济的伤害是需要长时间的去治疗的。我们知道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间比较短,因此中国当前的金融市场不发达,经济基础不完善,本国企业的对外竞争能力比较弱,这都要求我们不得不进行汇率制度改革。就当前中国的经济状况来说,政府部门还是可以主动的稳步的对汇率制度进行改革,这是一个改革的好时机。

(二)当前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1.制订合理的汇率波动区间,增加人民币汇率灵活性

缺乏弹性是影响人民币汇率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制度管理下,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较小,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有限的汇率波动幅度对于外汇市场的发展是不利的,其会导致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缺乏积极性,不愿意参与对其的投资。久而久之,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就不太容易受到市场供求的影响,而是主要受到政府、央行的强制性干涉 。如果现在仍不采取措施来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就会导致货币政策缺乏独立性,货币管理当局就要面临着花费更多的管理成本的問题。限制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是政府处于对当前中国经济状况的考量,其担心过高的波动幅度会超过现有的经济能够承受的幅度。但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运行逐步规范、健全,我国很多的企业并非想象中的那样很难抗击任何外汇风险。他们对外汇风险是有自己独立的判断的。 综上所诉,提高我国的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并将其限制在一定区间内是可行的。

2.稳步开放资本项目,以适应人民币国际化需求

加快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除了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以外,另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账户的开放程度,然而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和人民币资本账户的开放程度之间并非是互为充分必要条件。所有,我们要稳健地推行人民币资本账户的开放,切不可盲目的追求速度,其开放程度要满足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需要。此外,我们还应该考虑到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与水平,合理、适当地开放。

参考文献

[1] 崔孟修.现代西方汇率决定理论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 陈娅玲.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对策分析—基于人民币国际化视角[J].企业报,2012(10).

[3] 邓立立.汇率制度的选择与发展趋势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4] 关世雄.亚洲货币一体化研究日元区发展趋势[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5] 河合正弘.国际金融论[M].东京:东京大学出版社,1995.

[6] 菊地悠二.日元国际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7] 李婧,李俊久,丁一兵.人民币的亚洲化[J].世界经济,2004(03).

[8] 鲁世巍.美元霸权与国际货币格局[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9] 宋海.金融全球化下的汇率制度选择[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制度理论论文范文第3篇

2.3  从企业理论看产权市场配置要素资源的高效性

2.3.1 产权市场降低交易费用制度不断创新。近几年来,产权市场在不断完善制度基础上,在发展要素市场、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要素交易品种不断增加,几乎涉及要素资源的各个领域,各种权利要素进场交易规模不断增加,如排污权和碳交易、技术产权和知识产权、文化和体育产权、水权和林权、矿业权和海洋经营权等自然资源保护权、农村产权和公共资源,等等。

笔者在第一个论述中(从交易费用理论看有形产权交易市场<场所>的合理性)引入了集团下属的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的药品采购权进入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案例,并通过交易费用理论对其进行了简要分析。为了进一步分析要素进场交易的市场机理,笔者试图通过企业理论对国有企业的采购权(包括国有资产的经营权等进入产权市场)进场交易的案例进行分析。近几年来,笔者对黑龙江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的国企大宗物资采购进场交易新模式进行了了解,发现这些产权交易机构通过市场化配置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国有资产隐形流失。福建省的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在政府及国资部门积极支持下,在国有经营权进场交易方面做得较好,特别是在国有经营权及派生的要素租赁权、要素收益权等方面取得实际操作经验,使国有权益要素在市场公开流转中保值增值,同样减少了国有资产流失。

2.3.2 国企采购权进场交易带来的相关问题。国企采购权是权利要素,不是物权类的产权和股权及实物类资产,这是要素区别于产权的重要特征和市场属性。综合上述,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应当进场交易,但并没有规定国企的权利要素应当进场交易。同时,《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也没有强制性进场交易规定。那么,国企权利要素进场交易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是国资监管部门的规定还是国有企业为了防止腐败的主动作为?还是交易机构为了增加交易规模的主动作为?以下尝试运用企业理论分析提出的问题。

2.3.3 国企采购权进场交易的市场机理。通过了解,国企采购权进场交易一般没有政府层面的强制性规定,更多的是产权交易机构为了增加市场交易规模的主动作为。即取得国资监管部门同意后,在国企大力支持下,将其内部的采购权进入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这仅是交易方式之一)。但是,目前大多数国企采购生产资料等物品的惯用方法仍是按照《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合同协议进行采购,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是在企业内部进行(引入卖方等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采购,鲜有将采购权进入产权市场进行的案例。所以,必须搞清楚采购权进入产权市场的机理。

依据科斯教授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的观点,市场交易还是企业交易关键是看其交易费用的高低,由此产生三种不同的情形:(1)当市场交易成本高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協调成本,企业便产生了,企业的存在正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成本,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2)当企业交易费用等于市场交易费用,企业和市场可以相互替代;(3)当企业的交易费用高于市场的交易费用时,企业将被市场所替代。按照企业理论,当国有企业内部采购权需要进入产权市场的时候,说明企业内部的边际交易成本已经高于市场交易的边际交易成本。进一步分析认为,国企采购发生的交易费用高于市场采购费用,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有几个原因起作用:一是国企委托代理制度弊端起作用,代理人发生了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内部人进行暗箱操作获得不当利益,扭曲了采购品的市场真实价格;二是国资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和企业内部监管失灵,给代理人侵占国有权益提供了制度漏洞;三是市场竞争不充分,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监管不规范,甚至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以上三个方面简要概括了国企采购费用高于市场采购费用的市场机理。

2.3.4 国有要素进场交易制度的优势逐步显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配置要素的功能日益彰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竞争的充分性不断提高,市场配置要素效率高于企业配置(场外交易)要素效率。市场之所以比企业内部配置效率高,主要原因是市场能够给交易主体提供充分的竞争。只有充分竞争的市场才具有较高的运行效率和配置功能;二是市场引进新技术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特别是互联网和大数据、新智能等新技术被市场充分运用后,有效降低了采购方(买方)和供应方(卖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降低了市场交易费用;三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交易费用较低。产权市场的交易场所、交易规则、风险防范和有效监管等制度体系,都能够较好地满足国企权益要素进场需要;四是交易费用较低的市场能够给国企要素进场交易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五是国企是国家经济的中坚部分,有进场交易自觉性。竞争性国有企业是以营利存在的,政府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是以公开公平存在的,当出现国企内部采购费用高于市场公开采购费用时,国企应当将内部的采购权放到产权交易机构(市场平台)上进行充分竞争后完成采购活动,最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六是国企要素进场交易能够有效防止腐败并减少国有权益流失。综合交易费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企业理论,显然,国企要素进场交易能够有效防止腐败。对于国资监管部门来说,通过产权市场监督国有企业代理人,不但能够实现有效监管,而且能够降低监督成本,也能够调动代理人经营受托国有资产的积极性,并有效降低代理人道德风险发生的几率。

鉴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国企要素进场交易行为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有益探索,也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制度创新。从国企采购权的进场交易案例,可以进一步推论,国有企业(也可以包括事业单位、各类自然资源监管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人民法院等部门)的资产经营租赁权、大宗生产要素采购权、涉诉权、罚没资产、自然资源保护权等,都可以进入产权市场并通过充分竞争取得降低交易费用的结果。

2.3.5 国企要素进场交易应关注的问题。一是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的比较需要科学的计量,以科学准确计量后的交易费用为基准,选择是否进场交易;二是国企改革与市场规范需要同步进行,缺一不可。国企内部改革需要不断深化,要提高市场配置要素的自觉性,逐步成为企业制度创新的动力源;三是国企要素进场的制度创新应当减少与现有法律法规的冲突,并及时将国企要素等市场化配置行为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比如,可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增加国企要素进场交易的内容,致使国企及产权市场同时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约束和保护。实际上,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颁发实施的32号令规定国有企业的增资扩股和实物资产进入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交易,就是国家层面支持鼓励国企产权和要素进场交易的行政规章,可以据此规范国企要素进场交易行为;四是需要更深入研究国企要素进场的市场机理。产权市场应取得国企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协助,组织行业的研究机构和研究力量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科学分析,可以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对国企要素进场交易前后的交易费用进行比较,通过科学计量并积累数据,为今后与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开展要素创新等方面的合作,为建立科学经济的市场模型打下基础;五是将国企要素进场交易的制度创新推广到非国企等其他实体经济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吸引民营等非国有企业进场交易,为其做好各类服务。

总之,从企业理论分析国有企业要素市场化配置有重要意义,能够发现产权市场制度创新的亮点,也为维护国企要素权益、保护国有资产、政府加强监管等方面提供新方法。

2.4  从制度变迁理论看产权市场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从诺斯教授的基本论点延伸,不难看出制度变迁的基本动因是交易费用在起作用。制度变迁的过程可以认为是一种交易费用低的制度对另一种交易费用高的制度的替代;同理,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和一个市场制度的变迁其基本动因也是交易费用低的制度替代了交易费用高的制度。

2006年,笔者依据制度变迁理论并结合产权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等问题曾经有过论述:“产权交易制度变迁为国家法律法规的过程,是一个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不可能迅速到位。”历史的事实表明,我国产权市场经历的三个阶段是制度变迁的过程,也是低收益制度被更高收益制度替代的过程。但是,这个制度变迁过程不但漫长,而且当前的产权交易市场制度仍然处于较低层次,不适应产权市场规范和发展的需要,究其原因,实际上是制度制定者对于制度变迁有着不同动因,并产生不同“制度偏好”的结果。在第一阶段,主要特点是规范的市场制度尚未建立。自发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的先行者建立交易机构的主要动因是逐利,相应的交易制度也是围绕自身经济利益。此时的产权市场,交易机构和交易主体同属于市场的逐利者,相互争利不可避免,这样的市场制度必然提高了交易费用,大大降低了交易效率。所以,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很快陷入“有场无市”的窘境。在第二阶段,主要特点是规范产权市场的制度已经在少数省市运行。少数省市政府介入制度市场建设的动因是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减少交易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新的交易制度运行以后,就显示出超越自发的交易制度的强大生命力,产权交易市场出现运行较好的态势。应当指出,此阶段产权交易市场制度变迁的动因虽然从单纯逐利开始转向规范国有集体产权转让行为,但由于只是少数省市实行,应当说,全国产权交易市场仍处于制度建设初始阶段。在第三阶段,其主要特点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明确了产权和产权交易内涵,提出了建立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的大政方针。因此,全国大多数省(直辖市)都迅速建立和完善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允许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登记等资本市场的初级业务。毫无疑问,这时产权交易市场制度变迁的动因,已上升到将它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层次,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维持社会稳定,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要。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多次提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建立集中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进入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与此同时,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和交易机构也在不断规范的道路上迅速前行,产权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显现,进场交易的大量国有产权在市场价格的引导下实现了自身价值(引自任胜利《国家级产权交易法规仍需等待》,《上海国资》2006年第5期)。此文发表后的2009年,产权行业期盼已久的《企业国有资产法》颁布施行,结束了产权市场“无法可依”的状况。由于文章发表距今已有12年之久,其中的许多论述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是,文章对产权市场制度层级变化和对产权市场制度变迁方向都进行了简要分析,对今天推进产权市场立法进程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清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权利和保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的根本法。其中,第54条中对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制度作了简单规定,但是,距离产权市场规范发展、特别是产权市场的制度创新来说远远不够。近年来,产权市场被党中央22号文件赋予国有资本形态转换的历史重任,产权和要素流转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功能不断凸显,特别是要素资源等市场创新产品不断出现,产权市场推动实体经济融资规模迅速上升,这些都需要产权行业争取国家支持、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推进国家尽快建立适应各类性质产权、要素、资本等进入产权市场配置的国家层面的交易法,这也是充分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加快产权市场制度变迁过程的根本大计。当前,产权行业可以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家提出的制度差异分析方法,对产权市场制度变迁进行研究,在产权市场制度变迁道路上实现制度创新。

3  从制度经济学理论提出產权市场发展的建议

经过40年发展的产权市场非常需要深入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通过市场理论指导市场实践,只有如此,才能对产权市场的过去有一个科学总结,才能对产权市场的现在有一个科学评价,才能对产权市场的未来有一个科学展望。

3.1  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

今天看来,产权市场的艰难探索过程之所以如此漫长,发展道路之所以如此曲折,除了体制改革的渐进性等原因以外,产权市场注重发展实践而忽视理论研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建议产权市场加大研究方面的投入(建成一个高水平研究型智库的投入收益可能会大大超过投入低效率交易平台的收益),逐步建设适应产权市场需求的研究机构,培养内部人才和引进外部人才相结合,充实研究队伍,在不太长的时间里,拿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报告,为国家支持产权市场出台政策提供基本依据,为加快产权市场立法进程提供理论依据。

3.2  加快完善产权市场制度的顶层设计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可以作为产权市场顶层设计的基础理论。当前,产权行业应当对产权市场出现的制度创新进行前瞻性研究,对产权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对产权市场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及时提出具有指导全局的顶层设计,据此指导市场建设和市场实践。

(作者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原总裁)

制度理论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所谓制度变迁,就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的过程。实质上,制度变迁就是一种更高效的制度对另一种更低效的制度的替代过程,即一种新的更有效率的制度的产生过程。因此,着重论述了制度变迁的成因、启示和基本理论。通过对制度变迁的成因、启示和基本理论进行明确的阐释,不仅有助于研究和分析有关和相关制度变迁方面的问题,而且也有益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制度变迁基本理论。

关键词:制度变迁;成因;启示;基本理论

一般情况下,制度可被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因为它是由个人或组织制定出来的,也就是制度变迁理论所说的制度供给。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的存在,所以,制度供给是有限的和稀缺的。随着外界环境的不断变化或人的自身理性认识程度的逐步提高,人们会不断地对制度提出新的需求,以此来实现人们的预期,进而增加人们的收益。当制度的供给与需求基本均衡时,它基本上是稳定的;当制度的供给与需求不均衡时,现存的制度就不能满足人们的现实需求,这样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所谓制度变迁,就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的过程。它是一种更高效的制度对另一种更低效的制度的替代和产生的过程。事实上,制度变迁不仅属于经济学范畴,而且属于社会学范畴。它不但包括一切经济领域的制度变迁,而且也包括整个社会领域的制度变迁;它既关乎人们经济利益的调整,又关乎人们权利、价值和文化观念的调整。本文主要对制度变迁的成因、启示和基本理论进行深入的论述。

一、制度变迁的成因

(一)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是制度变迁的外部条件

由于相对价格的变化会改变人们之间的激励模式,而人们偏好的变化会造成契约结构的变化,这一切就有可能导致制度变迁的发生。不过,这并不是说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就必然导致制度变迁的发生。实际上,制度变迁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从更深层次意义上讲,制度变迁就是社会各种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而相对价格和偏好的不断变化只不过是制度变迁得以发生的外部条件而已。如果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不能破坏目前的制度均衡,那么制度变迁就不可能产生。

(二)组织的有效性是制度变迁的主要原因

在稀缺经济和竞争的环境下,制度和组织持续的相互作用是制度变迁得以产生的关键。由于竞争迫使组织持续不断地对技术、知识等方面进行投资,以图生存,而组织获取的这些技术、知识方法将不断地改变现存的组织制度,同时,组织和企业精英们行为的效用最大化也决定了制度发生变迁的目标和方向,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变迁的发生会沿着什么道路前进,是各种各样的组织选择、竞争和合作的结果。

(三)适应效率是制度变迁的客观原因

众所周知,适应效率与配置效率是不同的,一方面,它牵涉那些决定经济长期演变的路径;另一方面,它还牵涉一个政府、个人和社会获得知识和学习的共同愿景,去指导创新和共担风险,共同进行各种创造活动,以求解决社会发展长期存在的“瓶颈”问题。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的有效性必然要求为组织提供适应效率。那么,制度的有效性是怎么为组织提供适应效率的呢?首先,制度的有效性要求组织进行分权决策、同意实验、支持发展和利用特殊知识,并积极探索解决经济问题的各种路径。换句话说,制度的有效性要求应为组织提供一种创新机制和一种能面对外部不确定性的适应能力。其次,制度的有效性要求消除组织的谬误,共担组织创新的风险,以及能够保护产权。这样,所有组织在激烈的竞争和不确定情况下,都有可能犯错误。不过,问题不在于组织会不会犯错误,而在于政府和社会是否存在消除组织错误的体制和机制。

(四)制度缺陷是制度变迁的内在原因

所谓制度缺陷,是指制度和制度结构自身不健全而导致的欠缺性。制度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短缺。制度短缺是指制度的社会供给不足。制度短缺的不足,不仅表现在制度供给数量的不足,而且也表现在制度供给主体的意愿和能力的不足。二是制度僵化。制度作为一种公共规则与所有人的行为变化相比较,在其变化的速度上显然滞后于行为变化的节奏。即使是完善的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否则,它也会趋于保守并产生惰性,更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制度不均衡。制度不均衡是指人们对现存制度的一种不满意状态。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在制度的效用大于其成本、同时选择该项制度的净收益最大化时,人们才会对这一制度产生满意感;反之,当一项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或在某种可供选择的制度中该项制度的净收益最小时,人们就要产生改变这一制度的动机和行为。这样就导致了制度的失衡。

二、制度变迁的启示

(一)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制度变迁,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参与都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政府在制度维护和规则制定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应扮演积极的角色。尤其在制度短缺、僵化、不均衡和市场失灵等情况下,政府更应该作为制度变迁的推动者,以此来保证制度变迁的需求和供给的均衡。不过,政府时常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成为制度变迁的主体。

(二)制度变迁的产生是各种利益主体间长期博弈的结果

一个新制度的产生并不是某一个集团行动的产物,而是在集体内部和不同集团之间讨价还价、相互博弈的结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各个利益集团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强烈要求最有利于自身的制度设计。在经过长期的各种利益集团对比博弈后,各个利益集团最终达成博弈的制度均衡,使制度安排重新均衡。在各利益集团的相互博弈中,如果双方或多方形成相互对峙的局面,那么就会导致制度变迁的停滞。在实际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因为,各个利益集团的力量是不对等的,又因为参与制度变迁博弈的力量也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所以,制度变迁的过程始终处于“均衡—不均衡—均衡”的循环怪圈之中,不断地推动着制度的变迁。

三、制度变迁的基本理论

国内学术界研究制度变迁理论中最有名的就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他把制度变迁划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现行制度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制度的再造;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所制定的正式规则的实施,实质上就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对现有的收人进行分配与再分配。国外学术界对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道格拉斯 C 诺斯的建构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哈耶克的演进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和奥尔森的利益集团制度变迁理论。道格拉斯 C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是一种建构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哈耶克的制度变迁理论又称为自我扩展理论。他认为,制度的演进过程具有自发性,其演进的方向是不确定的,因此,制度变迁的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奥尔森的利益集团制度变迁理论就是一种博弈观。他认为,“制度既不是完全由理性设计的产物,也不是演进主义的产物,而是各个利益主体在某个阶段相互博弈的结果。”综合以上几个当前国内外最流行的制度变迁理论,我们接下来对制度变迁的基本理论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

拉坦和林毅夫把制度变迁区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1978年,拉坦发表了著名论文《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他提出了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并成功运用这一理论来分析欧洲中世纪农耕制度变迁、19世纪运输和交通制度变迁。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发展中国家大规模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受到了批评。但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林毅夫结合中国经济改革的实际,在 1989年提出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理论。于是,林毅夫就把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

1.诱致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现行制度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的创造。它是个人或一群人在获得利益时会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还可分为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两种。在正式的制度安排中,规则的变动和修改,必需受它所制约的一群(个)人的准许。因此,正式的制度安排规则需要创新者花时间和精力与他人谈判,进而达成一致的意见才行。然而,非正式制度安排规则的变动与修改是由个人完成,例如价值观、道德、习惯、意识形态等都是按照自己的意识自主完成的。

诱致性制度变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来自基层。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以基层的农民、居民等各种行为人为变迁的主体,也就是这些基层的行为人看到了预期的收益,进而提出了新的制度诉求,这就为制度变迁提供了方向。这些行为人是制度变迁的需求者,也是制度变迁的推动者和创新者。二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程序为自下而上。因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来自基层,所以制度变迁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从局部到整体的变迁过程。也就是说,基层政府通过对行为人进行制度需求的分析,认识到这种需求制度的效用可观,所以便影响或推动上一级政府。同理,上一级政府也采用同样的方式影响或推动它的上一级政府,直至决策者制定好新的制度。三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具有增量革命和边际创新的性质。诱致性制度变迁应该是在保留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创新新的制度,或者是对外围制度进行适当地调整。因此说制度变迁是一种典型的边际革命和增量调整式的改革。四是在改革顺序上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首先,是先解决较容易的制度,再“啃硬骨头”。也就是说,在扫清外围制度障碍后,接着向核心制度突破,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其次,是在具体的制度上,一般都采用先试点、摸索经验,再由点到面,大面积推广。这样就可以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下所造成的重大的制度变化;同时,试点可以起到有效的制度示范和带动作用。五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路径是渐进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它采取的是非暴力的、非突发式的制度变迁路径,也是一种尝试性质的,以基层行为人对制度的需求来渐进地诱导出新制度的出台。总之,制度变迁基本假设前提也正如道格拉斯 C 诺斯所说的“制度变迁的诱致性因素在于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利益”。也即是说,制度的转换、替代与交易,都需要一个过程,从外部利润的发现到外部利润内在化,其间都要经过许多复杂的环节。在制度变迁结构的架构上,不是所有的制度全部都能安排好,实际上,制度变迁是根据制度需求和决策安排,逐步地加以推行,这样就可以避免社会生活产生巨大的震荡。

2.强制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命令或法律的引人而实现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由于国家或政府的存在,作为国家或政府的统治者就需要维护一套制度来减少国家或政府的交易费用。众所周知,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通常是由国家或政府生产的。按照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政府在生产公共物品方面比私人生产更有效,因此,在制度这个公共物品上更是如此。另外,诱致性制度变迁可能会遭受外部效应和“搭便车”等问题,这样就会造成实际需求中的制度供给不足。因此,在这种状态下,国家或政府就可以凭借其强制力、意识形态等功能优势来减少或遏制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从而达到降低制度变迁成本。所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也是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变迁。

强制性制度变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因为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国家或政府看到了潜在的收益去积极主动地设计和制定制度,所以国家或政府是制度变迁的推动力量,自然也就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二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程序是自上而下的。因为国家或政府是制度变迁的主体,那么其程序当然是国家或政府制定后,然后由各级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来推行,一直到制度开始发挥作用。三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具有激进性质。无论是整体性制度设计,还是单项制度安排,都不是渐进性质的,而是制度一出台马上就一步到位,因此强制性制度变迁具有很明显的激进性质。四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具有存量革命性质。对全局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设计就能从核心制度开始进行创新,而不必像诱致性制度设计那样先从核心制度的外部开始,渐进深入。

总之,从本质上讲,无论是诱致性制度变迁还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它们的变迁都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交易和创新过程。正如道格拉斯 C 诺斯所说的“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于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框架”。制度变迁实现后,在一定时期内会就出现制度均衡的局面。但是,制度均衡只是暂时的,而不是永久不变的。如果制度层面出现新的组织和经营管理方式,或者是法律、政治等情况发生变化而使社会政治环境发生变化,那么制度均衡就一定会被破坏。由于制度安排不能获取专利,诱致性制度变迁会碰到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在实际生活中,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很难分开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制度变迁。”

(二)制度变迁的嵌人性理论

嵌人性理论是由卡尔·波拉尼(Karl Polanyi ) 、哈里森·怀特(Harrison C.White)和马克·格兰诺维特( Mark Granovetter)三位学者提出的。嵌人性理论就是研究在特定的社会活动中产生现存制度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环境。 20世纪50年代,卡尔·波拉尼在《作为制度化过程的经济》一文中最早提出,“经济过程的制度化与一个社会的联合与稳定的过程紧密相连。这个过程会产生一种结构,这种结构具有一种由社会定义的功能,……由此产生相应的价值观、激励机制和政治形态。在这样一种相互关联的过程中,人类的经济活动被制度化。……也正是基于此,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将非经济的制度包容在内是极其重要的。对经济结构和运行而言,宗教和政府可能像货币制度或减轻劳动强度的工具与机器的效力一样重要。”在该文里,卡尔·波拉尼认为,人们对某些经济行为与模式的选择,往往是与他们所赖以生存的那个社会的社会结构、社会环境和社会生活方式等密切相关的。

在论述市场产生的社会过程时,怀特指出,市场是企业间通过相互观察彼此行为而进行自我复制和再生而产生的社会结构,如市场供给就是生产厂商之间行为互动的结果。怀特认为,首先,生产商们一开始就处于互相接触、相互观察对方在做什么的同一社会网络中,尤其是对方在同类和相关产品上是如何定价的等方面。因此,生产商们的社会网络也为他们提供了很重要的经营管理和供求信息。其次,处于同一社会网络中的生产商们相互暗示并相互传递着信息,从而建立和保持一种信任合作关系。依据这种共同的规则,人们从事着生产、合作与经营。最后,市场规则实际上产生于处于同一个圈子里的生产商们,而不是生产商们按照凭空而起的市场规则来行事的。换句话说,“市场制度只是生产商网络内部相互交往产生的暗示、信任、规则的反映。”

从新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格兰诺维特认为,经济行为只是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而已,它从内容和方式上都会受到其行为发生的那个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影响。因此我们可以说,特定的经济制度是特定的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格兰诺维特同时还认为,“嵌入性问题同样存在于原始部族和现代市场社会中,并且人的行动紧密嵌入在人际网络关系中。”他在进一步阐述“嵌入性”问题又时指出,经济行为嵌人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之中,而最重要的社会结构就是人们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社会关系网络结构,其中的相互信任就是嵌人性网络的机制。因此,“在人们的经济生活或经济行为中,不是什么制度安排或普遍道德使人们相互间产生有效率的社会互动,而是由于人们被置于特定的网络之中,并由此产生了相互间的信任。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可产生有效率的互动”。“有效率的经济交易和互动往往产生在间接或直接的相识者或熟人之间,嵌入性的概念所强调的是信任,而非信息。”

总之,一方面,我们必须进入具体的特定社会生活关系网络之中,重点去寻找和分析社会生活关系网络的具体形式,在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范围内去研究社会结构及其制度安排的具体过程;另一方面,只有当我们找到制度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如何与人的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构成了制度运行的现实逻辑,那么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认识和把握制度所嵌入的特定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因此我们可以说,制度不但具有一定程度的规制性,而且也是特定环境的衍生物。

(三)制度变迁的意识形态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一种由社会中占绝对支配地位的利益集团所主导和推动的主流思想文化和价值体系。从社会学视角来看,意识形态是指一种信仰体系和世界观,也是一种完善的价值观念和规范。所以说,意识形态不但被赋予了更广泛的心理和文化含义,而且还和人们的社会化过程以及生活的价值观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总的来说,意识形态是降低提供制度服务成本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

诺斯在他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文中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关于世界的一系列的信念,它具有3个的特征:第一,它是个人与社会环境互动生成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并以“世界观”的形式存在的,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化;第二,它是个人所领悟的关于社会公平的道理和伦理合并在一起的;第三,当一个人的经验与他的意识形态不一致时,他会改变个人意识形态上的看法。然而,“在个人改变他的意识形态之前,必然有一个经验和意识形态不一致的积累过程。”

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文中指出,“许多国家从某一具有强烈感召力的意识形态,如民主或共产主义,或者还通过一个不同的宗教、语言或文化来赢得更多的力量和团结。”林毅夫认为,很多资料中提到意识形态大多是由于它具有确认现行制度安排符合义理或凝聚某个利益团体的功能。一个社会也好,一个利益集团也罢,假如它们的成员中的大多数对制度的公正原则不具有相同的感觉,那么这些规则就不可能恒久地存在下去。再假如,一个国家或社会不同阶级或阶层之间的意识形态差别足够大,那么就有可能会引发革命,从而形成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以此来获得个人不可能获得的收益。不过,对个人行为的假设中也表明,所有大组织团体生来就受到“搭便车”问题的困扰。因此,主流的意识形态一定能够解决“搭便车”问题。因为意识形态是一种降低认知世界成本的有效工具,所以为了使人们获得有效益意识形态,而这种意识形态就必须相当好地合乎个人对世界的认知。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和个人经验的积累,个人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认识也会逐渐地改变。有效的意识形态必须相当地灵活,不但能赢得新团体成员的信认,而且又能促使老团体成员的高度忠诚。林毅夫又认为,意识形态也是人力资本,它能够帮助个人或其他人对社会活动中劳动分工、收人分配、现行制度和制度结构的作用作出积极的道德评判。因此,“意识形态信念能起到弱化‘搭便车’、道德危险和偷懒的功能。”

在制度变迁与创新的过程中,意识形态到底有什么样的功能呢?吉登斯认为意识形态主要有三个功能:第一,意识形态把局部利益调整为整体利益;第二,意识形态否认矛盾的存在,并对矛盾进行转化;第三,意识形态通过具体的载体使现存制度安排合法化。因此,吉登斯指出,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意志合法化的工具,是行使权力和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手段。从表面上看,意识形态提供了一个看似有利于某些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实质上却掩盖了统治阶级的统治本质。吉登斯同时又认为,“分析符号秩序中的意识形态方面……就要考察含义的结构是如何调动的,从而使统治集团的局部利益合法化。……从机构的角度考察意识形态就要反映符号秩序是如何在日常生活的活生生的经验中维持统治形式的……从这一角度考察意识形态就要识别将含义同合法性联系起来以巩固统治者的利益最基本的结构要素。”

总之,“任何制度的制定、实施和调整,都必须对制度安排所涉及的意识形态层面的核心价值问题作出交代。同时,要想让制度能够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成为一种纳人到人们价值系统内的思考模式,从而使制度能够嵌人社会生活中具体地发挥作用。”

(四)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源自于布兰·阿瑟等人有关技术演变过程中具有路径依赖性质的开创性研究。布兰·阿瑟认为,新技术的应用一般都具有报酬递增的性质。因为某种原因先发展起来的技术通常凭借先发优势,利用先发优势来降低组织或单位成本。这样,流行的技术标准就导致其他组织或单位纷纷效仿,就能够产生相同技术的协调效应。因此,在市场上越是流行的技术规则就促使人们相信它会进一步产生巨大的潜在的预期等等,以此来实现自身的良性循环,从而为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胜对手奠定了基础。相反,如果某种具有较之其他流行的技术可能晚了一步,那么就不能够获得足够多的学习者而陷人恶性循环的境地,甚至就被锁定在不能积极发展的路径选择之中。总之,“细小的事件和偶然的情况常常会把技术发展引人特定的路径,而不同的路径最终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

诺斯最先提出了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理论。这一理论主要论述了旧的制度安排对现在和未来所实施的制度安排以及人们过去的行为对自己的现在和将来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过程和实施机制。诺斯指出,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路径,就会使制度变迁的发展方向被锁定在这一特定的路径之中。诺斯认为,“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这一看法证明了在所有制度变迁过程中原有的制度安排所具有的惯性功能,以及由此形成的文化上的惯性作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制度变迁的实际效用。就这个问题说来,制度变迁研究应该从制度文化着手。我们应该说,所有的制度变迁都是长期积淀而成的,其具体的社会效果不但体现为以制约为特点的制度自身的效果,而且也体现为以习惯为特点的具有文化内涵的制度效果。对于后者来说,社会成员的行动和意识上的表现是自发的,甚至可以说是自觉的,即使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发生了变迁的制度,它的社会作用的效果也比不上原有的制度的文化效果。诺斯进而又认为,经济交易中的行为人在进行效用最大化的决策时,面对的最核心的问题是信息不完备可能会导致经济交易后果的无法预期,进而选择何种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方式则是不确定下的“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活动方式。格兰诺维特也认为,“经济制度是通过社会网络动员资源得以建成的,势必要受限于先前的社会、政治、市场与技术等历史背景。决定制度变迁的轨迹有两个: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的市场。”

此外,诺斯又认为,影响和制约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报酬递增。因为当一种新的制度安排越是能够使社会成员的报酬全面递增时,人们接受和实施这种制度的可能性就越大。二是不完全的市场。当市场的发育越不完全,人们就越不可能在经济行为之前掌握准确和全面的制度信息。这样,制度变迁的路径就越容易呈现出发散性和不可预测性。市场和信息越不充分,交易费用的成本就会越高,制度绩效就会变得越低下。这也正是因为高昂的交易费用,使得大量现成的低绩效制度安排陷人“锁定”状态而长期存在的根本因素。三是利益因素。一个社会中不同利益集团会从现存制度安排中得到所得的资源或收益越多,那么它们要求维护现存制度安排的呼声就会越高,诉求制度变迁的驱动力和积极性就会越低,阻止这种制度变迁的可能性就会越大。

总之,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来看,我们也可以尝试着去认识宏观政策的施行往往与具体运行的制度安排不相匹配的原因;也可以进一步分析,在体制改革带来的社会制度变迁中,为何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制度替代、转化与调整,或者是在非正式规则意义上的变通形式?这一切新制度安排的发生都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有关。

综上所述,总的说来,当制度供给与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基本上是稳定的;当制度供给与需求不均衡时,现存制度就不能满足人们的现实需求,制度变迁就产生了。实际上,制度变迁不仅属于经济学范畴,而且属于社会学范畴;它不但包括一切经济领域的制度变迁,而且包括整个社会领域得制度变迁;它既关乎人们经济利益的调整,又关乎人们的权利、价值和文化观念的调整。因此,制度变迁一般用以阐释“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的动态过程,也可以被定义为一种特定的组织行为变化、这一组织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变化、在一种组织环境中支配行为与相互关系规则的变化。”总之,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就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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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边燕杰.社会网络与求职过程[J].国外社会学,1999,(4).

[责任编辑 高惠琦]

制度理论论文范文第5篇

一、理论学习时间

1、党员干部每周三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对规定的学习时间要给予充分的保证,原则上是“可移不可占”。

2、党员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

3、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课教育,吸收已写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参加,由局领导或党总支书记讲课,也可以由党员或请上级党组织的领导来讲课。

二、理论学习的内容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以及各个时期党的方针、政策的新理论、新内容。

2、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重点,进行党的宗旨教育、传统教育、形势教育、党纪教育、党的基础知识等教育。

3、突出政策法规学习重点,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各项法律知识,强化学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提高为畜牧兽医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理论学习的形式

1、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成员要带头学习理论,党总支书记要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的理论和新的知识。

2、集中学习。每季集中学习一次,根据支部的学习计划和中心工作内容组织学习。可采取学习文件、问题讨论、电教活动、党课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学习要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每周三集中学习一次。

3、自学。在集中不习的基础上大力提倡自学,广泛开展读书活动,通过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四、理论学习的要求

制度理论论文范文第6篇

一、理论学习时间

1、党员干部每周三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对规定的学习时间要给予充分的保证,原则上是“可移不可占”。

2、党员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

3、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课教育,吸收已写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参加,由局领导或党总支书记讲课,也可以由党员或请上级党组织的领导来讲课。

二、理论学习的内容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以及各个时期党的方针、政策的新理论、新内容。

2、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重点,进行党的宗旨教育、传统教育、形势教育、党纪教育、党的基础知识等教育。

3、突出政策法规学习重点,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各项法律知识,强化学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提高为畜牧兽医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理论学习的形式

1、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成员要带头学习理论,党总支书记要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的理论和新的知识。

2、集中学习。每季集中学习一次,根据支部的学习计划和中心工作内容组织学习。可采取学习文件、问题讨论、电教活动、党课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学习要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每周三集中学习一次。

3、自学。在集中不习的基础上大力提倡自学,广泛开展读书活动,通过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四、理论学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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