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食品安全事件范文

2024-06-22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范文第1篇

1、沃尔沃易主吉利

2009年12月23日,吉利宣布与福特汽车公司就收购沃尔沃轿车公司的所有重要商业条款达成一致。预计将于2010年第1季度与福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在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预计于第2季度完成交易。

至此,长达半年有余的吉利迎娶沃尔沃传闻终于落到实处。回顾整个收购事件,一个至关重要的时间点是2009年10月28日。当天晚上,福特宣布已选定以中国的吉利汽车为首的收购团队为沃尔沃的优先竞购方。随后吉利发表公告称,与福特汽车就收购旗下的沃尔沃汽车已经开始进行详细磋商。

吉利有意收购沃尔沃的消息最早出现在去年3月,不过那个时候谁也不会想到,这个中国小企业真的能吞下沃尔沃这头大象,在许多人看来传闻本身不过是吉利又一次的自我炒作罢了。直到7月的一天,吉利高层奔赴沃尔沃瑞典总部哥德堡的消息成为了中国汽车业的重磅炸弹。它宣告吉利的行动开始了。

1999年福特斥资64亿美元,收购了总部位于瑞典的沃尔沃轿车。但是在过去的10年,沃尔沃并没有为福特汽车带来可观的利润,近年来亏损不断。因此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当福特面临巨额亏损,卖掉沃尔沃就成了不二选择。

据称,吉利汽车此番收购计划出资约15亿美元至18亿美元。吉利集团目前年利润仍然不足10亿元人民币,尽管在收购过程中获得了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的支持,但未来如果想维持沃尔沃品牌的竞争力仍然困难重重。

2、北汽收购萨博非核心资产

2009年12月14日,北汽控股宣布与瑞典萨博汽车公司完成了相关知识产权的购买工作,成交价为2亿美元,收购内容包括3个整车平台,以及发动机、变速箱等技术所有权。不过,通用把萨博出售给北汽还是有所保留。萨博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还是掌握在通用手中,外方只是把一些2005年以前的陈旧的平台技术卖给中方企业,赚取剩余价值。

北汽控股董事长徐和谊表示,北汽控股将在充分消化萨博整车平台和发动机技术的基础上,一年半后将自主品牌轿车推向市场;未来三年将开发3-4款轿车和2-3款涡轮增压发动机,以覆盖中高级轿车市场;2011年自主品牌乘用车销售规模将达10万辆,其中自主品牌轿车产销量占比将高于三分之二。

2000年后,萨博大都处于亏损状态,最近三年200

6、200

7、2008年,萨博的亏损额分别为29亿克朗、22亿克朗、30亿克朗。

据知情人士透露,关于此次收购萨博所需要的资金问题,北汽或将通过中国国内的一些国有银行进行融资。其中目前已公布的融资项目,包括了中国银行向北汽提供200亿元(约合29.3亿美元)贷款。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认为,近2亿美元的价格有点高,如果在1.5亿美元左右比较合算。

3、腾中重工与通用签收购悍马协议

在中国企业行业,一个企业从默默无闻到尽人皆知究竟需要多久?3个月足矣。腾中重工给了我们活生生的答案。去年6月一个叫四川腾中重工的企业进入了汽车人的视野,因为就是这个几乎没有人听说过的企业宣布,他要收购美国悍马。

2009年10月10日,四川腾中重工和通用汽车共同宣布,就通用旗下悍马车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根据协议,腾中重工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需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买方还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据国外媒体的报道,此笔交易额度约为1.5亿美元。

腾中重工已向商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双方曾乐观预计能够于去年第四季度完成交易,但其后最后期限设定为今年1月底,如今又再度延期至2010年2月,目前仍然在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业内普遍上认为腾中收购悍马流产的可能性极大。

4、长安重组新中航汽车业务

2009年11月10日,长安汽车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长安汽车将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旗下的中航汽车合并,成立一个全新的汽车集团。中航汽车旗下的哈飞汽车、昌河汽车、东安动力都将并入长安汽车。这是今年年初《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出台后,国内第一起央企之间的汽车兼并重组。

据内部人士透露,中航将以汽车资产作价入股的方式进入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南方汽车,在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55%的股权)——长安汽车将与中航汽车旗下的哈飞汽车、昌河汽车和东安动力、昌河铃木、东安三菱等五大汽车资产整合,而与此前传闻的无偿划拨方式不同;长安汽车23%股权则划拨给中航。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08年长安汽车的销量为86万辆,中航汽车旗下两大整车企业——哈飞汽车和昌河汽车则分别为22.39万辆和11.15万辆。按此数字计算,中航系汽车资产的整车销量在新长安总量中仅占27%的份额。

但2008年刚刚超过80万辆销量的长安汽车,与同年销量全部超过130万辆的一汽、东风和上汽等三大集团相比,依旧在规模和盈利能力上处于弱势,这也成为其最大的重组冲动所在。

尽管也有外界评论担心长安与中航汽车的合并是否会存在后续的整合困难,并质疑长安汽车此举是否单纯为了销量数据,以早日实现徐留平对长安汽车2010年达到销售200万辆的目标。但如果考虑同为军工系的背景,以及长安和中航旗下企业的相似性,甚至还有如铃木这样的共同合资伙伴,以及东安动力这样的优质配套体系资产,未来的长安—中航汽车集团或许值得期待。

5、汽车企业纷纷加速扩产

2009年在中国车市迅猛增长的背景下,增产成为合资品牌最重要的计划,各大合资车企开始把第二工厂重新提上日程。如东风日产投资50亿元人民币,在广州花都区全面启动东风日产新工厂建设项目;华晨宝马增资2期工程,建设总产能达30万辆的第二工厂;北京现代还将启动第三工厂的建设,规划产能为30万辆,预计于2012年建成投产。

与合资品牌相比,自主品牌在第二工厂的建设上更为坚决。长安汽车宣布将投资20亿元,将河北基地现有20万台产能扩充到50万台。而华晨汽车的新工厂也在积极建设中,预计2010年第四季度就将投产。

同时,由于2009年的产销两旺,绝大多数自主品牌车企调高了其2010年产销计划,更有奇瑞、比亚迪、上汽自主品牌等,直接宣称2010年产销将翻倍。其中,奇瑞整体85万辆、比亚迪的80万辆、吉利的40万辆、长城的38万辆、华晨的45万辆。

汽车“四大”集团的产销计划都高于200万辆,这无疑将提前实现产业规划中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的目标。可见轻松超额完成了2009年产销计划之后,各大自主品牌车企对2010年充满了信心。

6、国家鼓励小车政策落到实处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号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会议强调,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二要推进汽车产业重组。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三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四要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

五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7、通用破产重生

北京时间2009年6月1日晚8点,美国通用汽车的破产申请已经过纽约南区破产法院审核通过,通用汽车将进入破产法第11章的破产保护进程。7月10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签署文件,结束了通用汽车公司40天的破产困境。

美国财政部同意向“新通用汽车”注资600亿美元,这意味着通用汽车在经过资产自动冻结的法定程序后,将脱离破产保护,成为一家美国政府财政部控制的新公司。美国与加拿大政府将拥有这家公司72.5%的股权(联邦政府将因此持有其60%股权,加拿大政府持股约12%,汽车工人联合会持股17.5%,公司债权人预计持股10%。)。

“新通用汽车”将承担480亿美元债务。脱离破产保护之后,通用汽车将转型为一家规模较小、更具财务可行性的企业, 但是通用汽车的品牌会减少,业务会瘦身,盈亏平衡点会降低至更现实的水平,而摆脱了大部分债务和医保负担的资产负债表也会更加健康。

通用汽车将把包括雪佛兰、凯迪拉克,别克和GMC等汽车品牌在内的好资产转移到美国财政部所有的一家新公司。

8、丰田跌落神坛

2009年3月,丰田遭遇了59年来的首次亏损——这是丰田家族重塑尊严的历史性时机,14年来,祖先创立的公司成为全球最受尊敬的行业楷模,但这一切是在职业经理人手中实现的。对丰田家族来说,百感交集。为此,日本媒体甚至将丰田章男的上任比喻成1876年日本明治维新,那一年,日本天皇从幕府将军手中收回权力。

目前,丰田全球产能1000万辆,与公司预计的2010财年全球650万辆销量相比,有巨大的过剩产能;在巴西、印度等新兴市场,丰田的市场份额还很低,而最关键的仍在于美国和中国市场。1980年代以来,丰田在美国实现了汽车业最咄咄逼人的海外扩张。

今年丰田在美国市场份额遭遇10年来的首次下滑。一些悲观论者认为,即便丰田以最快速度扭亏为盈,高增长的日子仍一去不复返。更重要的是,丰田的增长模式终遇瓶颈。长期以来,它在北美的扩张主要依赖不停进入新的细分市场:SUV、豪华车型或全尺寸的皮卡。但如今,产品线已趋完整,“蓝海”策略难以持续。在中国这个全球唯一没有受累于金融危机的战略市场,2009年的丰田显得力不从心。直接原因是,丰田缺乏一款风靡全国的小排量轿车。

去年8月11日,接掌丰田汽车两个月的新社长丰田章男则宣布放弃夺取全球15%市场份额的目标,将工作重心回归到汽车质量与用户需求上。他表示“公司过去10年间致力成为世界最大汽车制造商的战略有误。”最近,丰田章男常去找雷克萨斯业务总经理马克?泰普林讨论该品牌的未来。混合动力已被确定为雷克萨斯新的竞争力,今年丰田便会推出雷克萨斯首款全新的混合动力车型。丰田逐步调整了在中国的生产线,开始向市场推出更多1.6升排量的卡罗拉。现在,1.6升和1.8升排量的卡罗拉实现了1∶1的生产比例,此前,这个产能比例约为1∶30。

不过进入2010年,丰田会发现自己的苦难远远没有结束,截止北京事件2010年2月10日,丰田汽车已因油门踏板隐患和制动系统问题在全球范围召回超过850万辆汽车。深陷召回门的丰田应该如何度过难关呢?

9、大众收购保时捷49.9%股份

2009年12月7日,大众公司以39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了保时捷(porsche Automobil Holding SE)核心运动车业务49.9%的股份,并重申预计于保时捷公司的合并将在2011年完成。

去年11月份,大众和保时捷的监理会批准决定两家公司合并细节的合同,为两家公司的联姻铺平了道路。同时大众汽车证实正计划的下一步收购保时捷萨尔茨堡的零售业务运营。

保时捷品牌将帮助大众进一步拓展在豪华车领域的影响力,作为目前世界上盈利能力最强的汽车公司,保时捷也将给大众带来更高的收益。同时保时捷在大众汽车集团旗下也将获得更大的增长潜力,双方在成本控制和投资方面将共享资源。

事实上,大众汽车和保时捷的历史渊源已久,大众的第一任领导就是保时捷公司的创始人,而大众公司现任监理会的主席则是他的外孙。最初,保时捷最初试图收购大众,但因信贷市场萎缩而缺少资金。

10、菲亚特入主克莱斯勒

2009年4月30日下午,克莱斯勒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并将暂时停止绝大部分工厂的生产。在克莱斯勒进入破产保护之后,美联邦政府将提供35亿美元作为破产融资和47亿美元的退出融资。

同年6月10日,克莱斯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菲亚特集团宣布,双方最终完成了全球性战略联盟的缔结。根据协议,菲亚特起初拥有新克莱斯勒20%的股份,在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后,菲亚特将拥有新克莱斯勒35%的股份。此外,在还清公共债务的前提下,菲亚特还可能进一步提升持股比例,以实现绝对控股。

菲亚特收购克莱斯勒后,将为新克莱斯勒生产中小型汽车提供技术、平台以及发动机,而新克莱斯勒则可以在环保型汽车等方面给予菲亚特支持。此外,新克莱斯勒还能分享菲亚特在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并利用菲亚特的国际销售网络打开市场。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范文第2篇

事件内容:

2011年12月,CSDN的安全系统遭到黑客攻击,600万用户的登录名、密码及邮箱遭到泄漏。经排查,金山毒霸员工疑为隐私泄露源头,金山深陷“泄密门”。随后,CSDN"密码外泄门"持续发酵,天涯、世纪佳缘等网站相继被曝用户数据遭泄密。天涯网于12月25日发布致歉信,称天涯4000万用户隐私遭到黑客泄露。

CSDN泄密原理剖析与破解攻略

有专家认为从报道中提供的账号密码截图和已经获得的数据库密码表来看,可以断定是网站存在SQL注入漏洞,导致黑客可以很顺利的利用黑客工具进行攻击,从而获得数据库的访问权限以及有可能获得主机的控制权限,更有可能利用这种漏洞攻击关联的认证系统,如邮件、网银、电子货币等等。尽管与明文保护密码相关,但是CSDN泄密事件的根源还在于SQL注入漏洞。

什么是SQL注入漏洞?

SQL注入漏洞是已经盛行很久的黑客攻击行为,黑客通过网站程序源码中的漏洞进行SQL注入攻击,渗透获得数据库的访问权限,获得账号及密码只是其中最基础的一个内容。这种漏洞还会导致主机权限的丢失,关联认证系统的窃取等。” 目前,SQL注入漏洞广泛存在于互联网和私有网络当中,主要的问题是程序员疏漏造成的结果。虽然目前有很多开发框架能约束程序员的开发行为,但开发者如果执意减少代码,还是很容易造成安全性问题的存在。

在先进的开发过程中,对源代码编译和发布以后,除了功能和性能测试外,CSO们应该通过权威的安全审计工具对网站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SQL注入、跨站脚本和远程恶意程序执行的漏洞。如果存在漏洞,很多时候CSO是有权否决系统上线,防止安全事件的产生。不过这种黑盒审计费时费力,还容易遗漏,不但耽误业务系统上线,同时会引申出来。

但是,本次泄密事件中明确的发现CSDN的网站在上线系统是欠缺这种检测。其中账号密码一部分存在dearbook的字样,显然是对接系统的认证中心被攻破,这部分漏洞如果还不进行修复,即使用户更改密码,仍然会被黑客再次攻击获得用户密码。

人类使用密码的思维其实很简单和固定,大部分人会使用一种特殊规则的密码,这种密码很难猜测,但是黑客通过SQL注入的漏洞进行攻击时,却不受这些制约。黑客的这种攻击行为其实是利用了SQL注入的漏洞,获得数据库的访问权限。黑客通过这种权限,就像是开发者一样,向数据库提交查询语句,一步步的获得数据库中的用户账号及密码。

SQL注入漏洞攻击路线图

黑客们在攻击数据库时,有着一些必经的路线图,SQL注入漏洞攻击就好似在问数据库问题:

1、你的名字是什么?

2、你有什么表格?

3、表格中有什么列?

4、某列的第1行长度是多少?

5、第1位是不是a?b?c?d?„„z?

6、第2位是不是a?b?c?d?„„z?

7、第N位是不是a?b?c?d?„„z?

8、如果拿到账号及密码则到公共网络进行密文的破解,如果是明文则直接使用。

9、登录认证系统,使用获取到的账号密码权限去申请资源或欺骗基于信息系统的信任成员。

SQL注入漏洞带来的警示

1、 网站和云计算服务商的安全急需依据标准构建

网站、云计算应当仔细的保护好自己的数据库系统,防止黑客从合法协议、端口和授权中获得非授权内容。国际上很早就对信息安全有了明确的安全标准,如著名的ISO1779

9、ISO27001以及OWASP等。在物联网、云计算、私有网行业盛行的今天,信息安全的问题尤为重要。如果由信息系统控制的生产系统受到黑客的攻击、破坏或篡改,会造成社会不安定不和谐的因素。并且很多攻击,从SQL注入入手,还会延伸到发生病毒、垃圾邮件、钓鱼网站和欺骗等等问题。

2、防火墙的无力

防火墙技术主要是解决开放端口,只对通讯协议是否可以使用起作用,而不去管理协议中的内容是否有杂质,就防堤坝一样,指定端口的数据通过时,是否存在泥沙并不进行处理。

SQL注入攻击的防御就像在合法端口中建立起来详细的安全审核制度,防止那些不规范的代码被黑客利用。这种防御就如同在堤坝通过的流量中加入了更细的过滤网,把威胁从中过滤。

本次“密码门”事件主要问题就出在服务器端,而非防火墙。

总结

但凡因漏洞而导致的问题,通常都伴随着对一些问题的疏忽,或者是技术的疏忽,或者是管理上的疏忽,简言之就是自己出问题了。因此,战略上藐视而战术上必须重视这些问题,否则正所谓防不胜防,而最致命、最难防的还是自己的疏忽。没有无漏洞的系统,也没有无漏洞的网络,天下无贼只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因此时时将信息安全放于心中,放到实际行动当中,找寻到最佳的解决方案才可能将危险降到最低,甚至杜绝这种危险。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范文第3篇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带来了利益的碰撞和深层矛盾的暴露,而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各种矛盾的爆发,我国的群体性事件的呈现出了许多新特点、新原因,群体事件的爆发对我国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本文中戴先文从“群体性事件”的概念作为切入点,阐述了近年来群体事件呈现的新特点、产生的原因以及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

群体性事件是目前我国社会活动中出现的一些超出现行社会规范的行为,是社会关系中出现的一种不协调、不和谐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和谐”成为中国改革发展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以和平与发展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和谐社会必须以有序、安全和稳定为基本前提。近年来,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带来的影响,作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特殊表现的各种群体性事件,数量正不断上升、规模日益扩大、表现形式趋于激烈,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和复杂性,加之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匮乏,使处置工作异常艰难,很容易导致事件的恶化,它严重干扰了政府的办公秩序,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日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因此,如何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社会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试就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特点、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正确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进行一下探讨,以期为今后处置这方面问题提供参考。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在国外,一些社会学者将“群体性事件”称之为“集群行为”或“集合行为”等,如美国社会学家帕克在其1921年出版的《社会学导论》一书中,最早从社会学角度定义“集合行为”,认为它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斯坦莱•米尔格拉姆认为,集群行为“是自发产生的,相对来说是没有组织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它依赖于参与者的相互刺激”。戴维•波普诺也指出,集群行为“是指那些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行为”。而在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群体”是指本质上有共同点的个体组成的整体。“事件”是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根据以上解释,“群体性事件”就可以理解为由同类个体组成的整体,因为共同的要求,对社会造成的不平常影响的事情。在我国,由于受不同时期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在建国初期称之为“群众闹事”、“聚众闹事”;八十年代称之为“治安事件”、“群众性治安事件”;九十年代称之为“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在21世纪初期称之为“群体性治安事件”。

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定性,我国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也是众说纷纭,说法不一,有的界定侧重明确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性质,有的界定指出了群体性事件在行为手段上的特点及其社会作用和影响。综合上述论述,笔者以为:群体性事件是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采取静坐、冲击、游行、集合等方式向党政机关施加压力,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尽管群体性事件的外在呈现出某些对抗性的倾向,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也会由非对抗性转化为对抗性。群体性事件既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与处在既定社会规范制约下的群体行为相对而言的集群越轨行为。群体性事件的副作用和社会危害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它在客观上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也是应当肯定的。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群体性事件可能是这样一个机制:“通过它,社会能在面对新环境时进行调整。一个灵活的社会通过冲突行为而受益,因为这种冲突行为通过规范的改进和创造,保证它们在变化了的条件下延续。”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在于它能够释放出长期积压的一些社会能量,能使部分心理失衡的群众得以心理的平衡,这

对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是有积极作用的,其次它向社会发出了警告或信号、表示部分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失必须加以补偿,或者行政管理活动中出现问题需要纠正,或者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应该完善等等。所以,我们对群体性事件决不能只能看到它的负面效应,还应该看到它可以是社会压力的减压阀和报警器,有利于促使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因此,只有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的性质,才能妥善审慎地处置好群体性事件。

二、近年来群体事件呈现的新特点

(一)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规模趋大

据统计资料显示,从1993年到2003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中国官方数据显示,群体性事件从1995年的超过1万起,持续增加到2005年的超过6万起,2007年已经超过8万起。进入2008年下半年,在举办北京奥运前,中国不同地区接连发生严重的警民冲突与群体性事件,而且,涉及面越来越广。最突出的例子是瓮安、孟连、陇南、石首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

群体性事件参与群体越来越多,有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权益受损职工,失地农民,农民工,房屋被拆迁居民,库区移民,下岗的军转干部,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受害者等等。

(三)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化倾向越加明显

群体性事件中有幕后指挥、领导者,他们事先会进行周密的计划,要求参与者行动统

一、进退有序、组织严格;他们重视信息研究,环节把握准确。最终目的就是扩大影响、增加压力。

(四)群体性事件的暴力程度大大加剧

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坏性群体性事件逐渐增长,出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出于“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越来越多地采取各种极端或违法行为发泄不满情绪,围攻冲击基层党政机关、阻断交通、扣押人质,个别地方发生破坏公共设施、打砸乡镇政府和县政府的局部骚乱。瓮安、石首事件就是新世纪群体性事件中的两个标志事件,就在于它的暴力程度大大加剧。

(五)群体性事件和平理性的表达方式有很大发展

一些地方的民众在寻找理性有效的表达,一些比较高层的领导和各地的警方也表现出了很大的理性和克制。与过去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动辄打砸抢烧,警民冲突激烈的状况相比,诉求者通过“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争取利益。这与社会进步有关,但同时也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宽容度和政治智慧。双方都意识到,用谈判、协商、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成本比暴力要低得多。

三、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其中既有社会环境和社会政策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体与群体心理等微观方面的因素。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是社会变迁过程中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是各种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它的产生及我国正处于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基尼系数超过0.4的国际警戒标准)的经济发展关键期和敏感期,群众维权意识增强等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又有现实的具体成因。概括起来,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阶层、群体、组织的分化以及其利益的分化,经济结构失衡,资源供给欠缺,生态环境破坏,社会的保障机制、民主机制建设等问题保障不到位、决策不民主、相互

脱节甚至顶牛等情形。因为某些方面的改革失度,导致了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失业严重,腐败现象蔓延以及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不断被唤醒和强化等情形。而这些因素都是易于导致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重要条件。

(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被侵害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爆发的直接原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土地特别是城郊农业用地被大量征用为建设用地后,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征地后劳动力的就业和安置等相关政策不落实、不配套,或者房屋被拆迁的征用补偿太低,影响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此外还有粮款补贴、财务混乱、宅基地等因素都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城市,由于房屋拆迁、下岗失业、承包租赁、城市管理等原因也都会直接引发群体性事件。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必然会触及特定群体的利益,如企业转制中的下岗职工群体,超过了社会的承受能力,下岗失业工人也极有可能受到煽动而引发集会、游行、示威;城市拆迁补偿未及时到位,回迁日期遥遥无期,搬迁地点不理想,生活设施不配套等原因,导致拆迁户与拆迁公司的矛盾激化。体制的转换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而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在一定条件下这种利益冲突激化便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地方政府的决策失误是群体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

在冲突萌芽和聚集的初期,一些地方的基层党委政府对社会矛盾普遍表现出“体制性迟钝”——反应迟钝,判断失误,处理失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集中暴露出执政能力薄弱的软肋。“瓮安事件”中,基层党委政府匆忙将事件定性为“有组织、有预谋”,是黑恶势力煽动群众围攻政府,并在当地媒体大规模刊播“瓮安群众愤怒谴责不法分子”等新闻,引起了更多群众的反感和猜疑。一些官员还习惯于封锁消息,控制舆论,制造出“不明真相的群众”。长期以来,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保持沉默、回避媒体已经成为一些基层党委政府条件反射式的“自觉行为”,但在传播手段多样化、传播对象大众化的情况下,这种紧要关头的“失语”必然丧失引导舆论的主动权,看似避免承担责任的风险,实际却陷入被动,增加了平息事态的难度。

(四)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虽然随着法治社会的进程加快,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对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群众整体的法制观念相对淡薄,造成了高涨的民主参政意识与较差的法制观念间的反差。尤其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地区,群众的法律知识有限,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比较落后。当群众之间、上下级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或纠纷时,一些群众不懂也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或通过合法途径加以解决,而是动辄采取闹事的方式向政府施压,往往选择越级集体上访或闹事的形式,甚至发生暴力袭警、阻断交通事件,希望通过扩大事态,引起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视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使本来能通过正常的信访、法律程序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群体性事件。部分群众心里存在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负面影响和造势心理。认为闹事是唯一解决问题、获取实际利益的办法,故意扩大事态,聚众上访。同时,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处理同一类群体事件中,对行为过激的事件和一般性的上访在解决方式、承诺程度及兑现结果的差异也加重了群众的这种心理,产生连锁反应。

(五)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畅通是产生群体性事件的体制原因

在我国现阶段,如果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难以在一定范围内兼顾和协调到,又缺乏各自表达正当利益诉求的渠道,便可能导致矛盾的积累和利益冲突的加剧。目前,由于受国家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上还存在一些不健全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渠道不畅,不同社会群体表达自身利益的声音强弱不一,表达的机会不同,表达的有效性和充分性不一。特别是当弱势群体的利益处处受损时,又缺少畅通的利益诉求机制,于是他们便采用静坐、集体上访,阻碍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等集体性施压行为来宣泄自己的利益诉求。因此,突发性群体事件也就频频出现了。

四、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

200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对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现场处理和宣传教育等项工作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各地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提供了依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首次写进党的重要文献,并且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同志的面前,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清醒认识,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直面现实的政治勇气。

但从我国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分析来看,多数还是集中在法律方面的问题,或者说是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当前频繁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深层原因就是法律不适合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国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信访条例》等,此外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等部门规章。而从法理的角度来看,我国现有的有关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法规中,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体系。例如,现实生活中,工人要求发放拖欠的工资,由开始个别工人零星去要,到后来成群结队去闹,以致影响了单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对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应当怎样界定?无论是分散催讨还是集体催讨,在我国的法律上都没有明文的禁止性规定。因此从整体上来看是合法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这些工人若采取堵截铁路、冲击党政机关的方式来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则构成违法行为。某些执法机关在没有对群体性事件的合法性作出判断之前,就盲目采取措施。群众没有违法,而执法机关却已经违反法律,这不仅不利于矛盾的解决或化解,而且往往会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尖税矛盾和突出问题的特殊表现,我们应从法律的视角、运用法律的途径和方法来认识、分析和解决矛盾。如果离开法律规定采取行动和措施,不仅往往使处置工作陷入被动,事后也将留下隐患,从而导致法律权威和政府信誉的降低。因此,我们在观察、分析、判断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必须坚持法治的视野、法治的立场、法治的原则、法治的方式和法治的程序,将处置群体性事件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

(一)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必须要有法可依

当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着合理要求与违法行为、多数人的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因此,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必须要严格依法进行,要针对不同的群体性事件和不同的发展阶段,正确分析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性质,区分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处置群体性事件只有依法办事了,才能取信于民,人民才能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与支持执法者的工作,从而减少冲突的发生。

(二)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步骤,中最为重要的方面,就是程序的公开、透明,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正确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涉及面广,既有根源的复杂性,又有事态的模糊性,还有过程的多层性,因而一般处置难度较大。要根据事情的起因、界定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行风险评估,要始终坚持平息事态、维护稳定为目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遵循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不越权、不失职,将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到法律政策轨道,确保处置工作既依法有据,又干净彻底,不留隐患。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适当允许公民依法集会、游行、示威

依法集会、游行、示威,是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发表意见、表达意愿、宣泄情绪的法定渠道。在充分兼顾社会综合承受能力,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循序渐进地批准通过法定程序提出的符合法定条件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逐步引导群众采取平和理性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意愿,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更好地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减轻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压力。当前,可先行受理、批准一些劳资纠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环保等涉及群众经济利益符合政府原则立场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放开。这样做体现出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人文关怀。

(四)建议制定专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法规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关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处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悲剧性后果。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职责和办法,国务院应该总结近年来各地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制定一部《处置群体性事件条例》,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目标任务、主体、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及善后等方面的工作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

(五)健全和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充分发挥权益保障机制作用

要建立民情民意表达诉求机制,通过民情员、专家咨询、群众听证等,减少决策的随意性;要拓宽民情民意表达诉求渠道,通过公布联系方式、工作程序,便于群众联系监督;要规范完善利益处理程序系统,信访、法院、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应当各尽其职。此外,为了增强民主、树立司法权威,共同强化国家机关和公民的法治意识,防止群体性事件一再重演,必须适时改进信访制度。信访部门可以推动建立领导与群众定期协商对话制度,通过行政首长接待、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反映问题,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或者基层。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省境内对医疗机构重大安全事件的防范、发生负有责任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对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的追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对下列重大安全事件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据本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一)超范围开展诊疗科目,聘用无相应资质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导致患者伤亡的; (二) 因推诿病人、中断治疗,导致患者死亡的; (三)发生新生儿丢失、拐卖的; (四)出具虚假诊断报告、医学证明、检验报告,对患者假诊断、假治疗、假手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危害的; (五)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开展虚假宣传和诊疗,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六)医院院内感染暴发,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臵的; (七)非法开展器官移植、非法摘取器官进行买卖或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 (八) 伪造医疗文书,骗取医保、合疗资金的; (九)使用未经准入的设备、技术和药品的; (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非法外流,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危害的; (十一)发生重大火灾、锅炉、高压氧舱(含火灾、患者窒息)等压力容器爆炸,导致人员伤亡的; (十二)发生医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泄漏,放射源丢失,医疗废物违法违规外流,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疾病传播或人员伤亡的; (十三)其他重大安全事件。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建立重大安全事件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或上级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件隐患。

第五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重大安全事件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和研判,制定、落实防范重大安全事件的措施和对策,每半年向管辖地卫生行政部门专题报告一次医疗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认真履行医疗安全监管职责,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督办,整改落实。

第七条医疗机构接到重大安全隐患报告或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事件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第八条医疗机构对重大安全事件隐患,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相关业务科室应停业,医用设备设施应停止使用,防止危害扩大。

第九条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后, 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并及时妥善处臵。不得隐瞒或者延报。

第十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依法核准诊疗科目,加强日常监管。不得违法违规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扩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和执业范围。

第十一条对医疗机构的责任追究,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销医院等次、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对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对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由医疗机构视责任程度,给予警告、降级、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的行政处理;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视情节可单处或并处。

第十四条对医疗机构重大安全事件的防范、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对责任追究处理决定有异议的,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作出的责任追究处理决定,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范文第5篇

2、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减少给患者造成的伤害。

3、护士长及时评估对患者造成的伤害的程度,积极组织治疗护理。

4、护士长应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对I级警告事件、II级不良后果事件,进行讨论、分析、整改。

5、建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激励机制,鼓励护士积极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实行非惩罚性报告。

6、利用多种途径:电话、短信、书面、网络等便于护理人员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范文第6篇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学校教育系统应对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松江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三)分类分级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和机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攻击类事件:指网络与信息系统因计算机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2、故障类事件:指网络与信息系统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3、灾害类事件:指因爆炸、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网络与信息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种。

1、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一级)。指扩散性很强,并可能衍生其他重大安全事件,或造成全县教育系统的网络或重要信息系统长时间(4天以上)大面积瘫痪(5家以上)。

2、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二级)。指扩散性强,或造成全县教育系统的网络或重要信息系统短期内(8小时—4天)大面积瘫痪(5家以上)。

3、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三级)。指基本无扩散性,或发生在马坡县教育系统现有责任单位中的部分单位(5家)。

4、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四级)。指无扩散性,或发生在教育系统个别责任单位(5家以下)。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附属学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由校长统一领导,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其日常事务由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和服务;建设和完善学校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监测预警网络。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开民 副组长:王开封

李忠华

宋立君

彭万水 成

员:赵岩石

肖雪玉

李春雷

许雪峰

教研组长及各实验员

三、预防机制

1、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测系统,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窃密等的能力,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对重要网络设备、软件和业务数据的安全性进行规范、可靠的管理,提高本单位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3、学校针对内部网络系统制定安全运行管理流程,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提高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能力。

4、学校应定期进行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并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物理、网络、系统、应用和数据等多个层面实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5、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补充、完善。

6、学校应大力宣传网络安全的基本原理、安全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提高本单位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水平。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责任单位和相关工作机构要按照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在立即组织处置的同时,及时汇总信息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发生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在半小时内向县教育信息中心报告;较大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或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县教育信息中心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向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并报上级相关部门;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或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二)应急响应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

一、二级应急响应,由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立即报请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应急处置。

2、

三、四级响应,由县教育信息中心组织协调具有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职责的职能部门,调度所需应急资源,协助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3、响应程序。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具体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应急响应技术人员和其它行业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制订具体处置方案,交由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批准。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的方案进行评估,经批准后,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按处置方案的要求,协调、落实所需的资源。实施处置。县教育信息中心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的要求,按照承担职责和操作权限建立运行机制,执行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先期处置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并按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处置规程,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教育信息中心报告。

县教育信息中心应在接报事件信息后,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评估事件的影响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判断事件的发展态势,根据需要组织各专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报告现场动态信息。

(四)应急结束

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的建议,决定终止实施应急措施,转入常态管理。

对于一般和较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结束的判断标准为信息系统和业务恢复正常,由该事件衍生的其它事件已经消失,安全隐患已经消除。由县教育信息中心宣布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搞好善后处置。对参与处置的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二)调查与评估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分析产生该次事件的原因,对事件进行调查,确定责任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实施事件处置的过程和结果须在办理归档。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需根据应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调查评估的结果,对预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和维护。

(三)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单位负责。事发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可利用的资源进行评估后,制订重建和恢复生产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恢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应急保障

1、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运作、应急处置和基础设施运维等应急管理经费预算,纳入财政预算。

2、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预案管理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第一中学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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