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婚姻自由范文

2024-07-01

失去婚姻自由范文(精选3篇)

失去婚姻自由 第1篇

一、婚姻自由的体现

第一点为婚恋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中国传统婚姻的基本标志。他们的婚姻更大意义上是由双方父母所达成的一种共识,而对于婚姻最重要的感情因素却并没有被纳入一门婚事的考虑范围,“买卖”与“包办”二词基本可以概括在旧中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婚姻制度。民国初期,随着新思潮的传入,先进知识份子认识到了恋爱自由与婚姻自由的关系,提出“从不自由的恋爱上所产生的婚姻,也不算得婚姻自由,一定要有自由恋爱得结合,才算真实、正确、含有意义的婚姻——才算婚姻自由。”[1]

在此时,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当时具有新思想的人来看,婚姻不仅仅是双方父母的事情,人们越来越多的将目光投向男女双方是否情投意合,渐渐接受讲求心灵相通和爱情至上的婚姻观念。“把两个不相和的人,连为终生的伴侣,强迫地厮守着,人生幸福快乐,遂全被剥夺了。”[2]婚姻须以恋爱为原则这个观念深深根植于广大知识青年的内心,在这种背景下,民国初期女性对于婚姻自由愈发追求。在现实中许多女性纷纷身体力行,为了反抗包办婚姻离家出走,甚至出现了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反抗。比如1911年11月,年仅23岁的长沙女孩赵五贞为了反抗包办婚姻在出嫁当天自刎于彩舆之中,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震惊与轰动,有人更是发出了“为什么偌大的世界竟容不得一个女子,生生逼着她去死?这到底是为什么?咳!难道不是这种万恶的婚姻制度吗?万恶的婚姻制度也不知坑死了多少的女青年”[3]的声音。

第二点表现为离婚自由。在中国传统旧式婚姻中根本不存在“离婚”这一概念,旧社会只允许男性“休妻”,但女反复绝不能提出离弃丈夫,无论是法律、规约还是舆论、习惯,都严格保证这一点,这完全将已婚妇女困在一个牢笼之中,生活幸福还好,若生活不幸,也只能默默忍受,永远被束缚。

五四运动之后对于婚姻自由的宣传,除了对青年自由结婚的思想有影响,自由离婚也被提出,炳文在《婚姻自由》中就说到:“《唐律疏议》上说,‘夫妻义和,义绝则离’。所谓义者,恩义之义,也就是恋爱的意思。恋爱绝了,当然就可离异,还有什么条件不条件呢?”[4]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1920年前后,中国城市出现了第一次离婚高潮,据孙文本先生统计:

广州、天津、北平、成都四市,离婚的主动者以女方为多。天津最多,达百分之八五.七,成都次之,达百分之八二.九,广州次之,达百分之七七.二,北平再次之,亦达百分之六六.一。[5]

这个记录显示出民国时期离婚现象在这些大城市并不少见,同时女子在离婚上也拥有了一定的主动权。

二、女性婚姻自由观产生的原因

民国时期女性婚姻观念的改变,标志着女性自主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是女子经济地位的独立。民国以来,由于西方资本的进入,许多妇女并不仅仅肩负在家生儿育女的责任,她们也渐渐开始奔波在外赚钱养家,工厂中出现了大量女工,使得妇女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相应的也会拥有更多的发言权,这种情况就会冲击到传统的婚姻模式,有了经济实力的妇女,则具备了争取婚姻自主权的能力。

其次,先进的知识分子认识到了与西方的巨大差距,试图通过教育来振兴民族,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在民国初期,女学教育兴起并渐渐普及开来。一方面是由传教士创办的女子教育,在借鉴国外学校的体系与经验后在中国开启了女子教育先锋,不但带来了西方自由的婚姻观与家庭观,同时为近代中国妇女自我解放的思想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中国各地纷纷建立女子大学,给更多女性以受教育的机会,于是社会上开始出现一批新职业,如女记者、女教师、女编辑等等,虽然比例并不高,但她们直接使得女性进入脑力劳动的群体,这种变化促进了女性的觉醒,对于民国时期女性自身婚恋观念的转变具有启蒙作用。

再次,报纸与杂志对于社会的影响不可小觑。民国初期,伴随各种新思潮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女性期刊,如《妇女杂志》、《新妇女》、《妇女声》半月刊、《妇女评论》、《妇女周报》、《女界》等等,这些都是当时妇女期刊的重要代表。这些报刊杂志的创办在当时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它们为女性争取自由平等权利的同时,还推动了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比如它们对国外的妇女运动进行介绍,使得中国原先并不知“妇女运动”为何物的女性开始慢慢接触这一概念,就如同黑暗房间里透进来的一道光,给妇女们的世界带来希望。另外它们对于国外妇女运动的思想以及成果也进行报道,能够激励国内的先进妇女消除疑虑,增加自信,有助于她们挣脱传统婚姻枷锁,提高社会地位。

三、结语

民国初期是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交汇的时期,这种思想的碰撞对于中国传统婚姻观念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让很多女性有了观念上的改变,有了打破现状的想法,很多人也将此付诸实践。然而必须承认,这种婚姻观念改革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新旧并存、新旧冲突也是这一时期婚姻变革的动态体现。但是我们仍能够在保守的大环境中听到婚姻变革的声音,这就是突破和创举,它对于妇女婚姻自主意识的觉醒以及自身解放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摘要:民国初期,西方的各种思想渐渐传至中国,新观念与旧思想的对抗、交融、过渡使得民国时期的婚姻思想观念发生很大变革,在婚姻家庭问题上自由民主观念深入人心。本文将从民国时期婚姻自由观的表现及产生原因来探讨民国初期女性自由婚姻状况的新变化。

关键词:妇女,婚姻自由,妇女解放

注释

1[1]炳文,〈婚姻自由〉,《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页233。

2[2]炳文,〈婚姻自由〉,《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页233。

3[3]陶毅,〈关于赵女士自刎以后的言论(选登)(一)〉,《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页202。

4[4]文,〈婚姻自由〉,《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页235。

失去自由作文 第2篇

我每天心情都很低落,不开心,作业、练习像小山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在我心里简直是一场灾难!放学一回家,我就很不情愿地拿出作业,写了起来。好难过啊!每次难过的时候,我都会找妹妹,和她聊天,我觉得这样,我的心情会好一点。妹妹说的话,我虽然听不太懂,但我好像能理解她的意思,她好像是在逗我开心,想让我的心情好起来。

我希望四年级快点过去,这样我才能逃避妈妈送给我的“灾难”。不过我也要努力,要不然妈妈肯定又会给我买练习,让我每天从天黑做到天亮!我要加倍努力,让妈妈表扬我。

失去自由作文300字 第3篇

伶俜说:“妈妈出去玩不带着我和妈妈打我、骂我是让我最不能忍受,最令我愤怒到极点的事!”老师点点头,微笑着示意她坐下。

茗晴说:“当我看到我爸爸和妈妈疼我的弟弟和妹妹的时候,我就会吃醋,那时,就是我最不能忍受,最愤怒的时候了!”老师微笑着说:“恩,很诚实!”

接下来又有很多人都发表了他们的.观点。当老师微笑着叫起在坐位上静坐着的我时,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向我望来。

我微微低下头,想了一会,没多久便抬起头,对上老师那充满笑意的眼眸,不慌不忙地说:“我个人认为,失去自由或是被他人背叛都会另我不能忍受,甚至会愤怒到极点!”老师赞许地向我点了点头,那双含笑的眼中,不知不觉,笑意已经更浓了。同学们更是一个个惊讶地张口结舌、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失去自由和被他人背叛我直到现在还在纳闷,当初是什么迫使我说出那番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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