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广告

2024-07-01

民国时期的广告(精选12篇)

民国时期的广告 第1篇

一、中国近代广告产生的历史背景

广告一词是一个外来语,最早源于拉丁文Adverture,约300—1475年,演变为Advertise。广告一词在中国何时何地最早出现,已经很难考究,但是,中国近代广告的产生,却与各种传播媒体的出现以及各种报刊杂志的传播有着很大的关系,众所周知,无论是传播媒体还是报刊杂志,都是广告业不可缺少的载体,而传播媒体与报刊杂志,都是近代才陆续出现的,因此,中国近代广告的产生,不仅与西方商业文化在中国传播有很大的关联,中国近代传播媒体与报刊杂志的出现,也为近代广告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在近代广告产生之前,中国传统的商业也曾有与广告相似的招牌、幌子、酒旗、店堂装饰等,但是,所有的这一切,只能够算是一种吸引顾客的手段,起到一点广告的作用,完全不能够将这些等同于近代广告。传统工商业所用的招牌或者酒旗,实际上都是“幌子”的不同表现形式,只能够算是一种简单的吸引顾客的手段,至于店堂装饰,也只不过是商家精巧的吸引顾客的一种手段而已。中国近代广告的产生,是随着近代列强的入侵以及西方商业文化在中国传播逐步发展起来的。它不仅见证了中国传统商业经营模式逐步转变为新式商业经营模式,而且从客观上还促进了近代工商业的发展。

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广告的诞生与发展,都是和传播媒体与报刊杂志的发展密不可分的。自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入中国,不仅将西方商业文化传播至中国,也将西方广告学引入中国。所以,中国近代广告的产生与发展,并不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传播媒体与报刊杂志的发展自然发展起来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近代广告,是伴随着西方列强的侵入而产生的,同时,中国近代传播媒体与报刊杂志的出现,也和西方商业文化的渗入有很大的关系[1]98。中国最早的近代中外文报刊,大部分是外国人创办的。在清末鸦片战争前夕,就已经有英国人在马六甲创办中文报刊,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列强的侵入,在中国境内,已经有许多外国人创办中文报刊,随着中外文报刊的不断增多,广告开始出现在中外文报刊中,例如:1853年,香港的中文月刊《遐迩贯珍》,就已经出现了“布告篇”专栏,刊载商业广告以及船期等广告,1861年,英国商人创办的中文报纸《上海新报》也发布启事,希望商业人士在此报上发布商业广告,进行商业宣传。为了使广告更加生动形象,该报还将某些广告商品“各绘一图,附以说明”。1872年,上海《申报》创办之初,也用整幅版面登载广告。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近代的广告,是伴随着西方列强的侵入而产生的,同时,也是随着近代报刊杂志的产生而逐步得到发展。

二、民国时期广告的传播形态

民国时期,随着民族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广告业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随着企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开展有效的广告行销,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竞争的焦点。在当时,利用报刊做广告,还是最主要的广告行销手段,尤其是民营报刊,更是广告传播的主要媒体。民营报刊通常用60%以上的版面刊载广告,其广告种类多样,内容广泛而丰富,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申报》,每期都登载大量的广告,而且广告的编排不断创新,起初只是随意杂陈到固定版位,随着广告的不断增多,其登载广告日益讲究策略,为了做大广告的发行量,报社制定了外贵内廉、多登优惠、归类编排、削价竞争的策略,连续刊登则广告上置[2]35。另外,杂志的广告量也比较大,当时比较畅销的杂志《妇女杂志》、《东方杂志》等都非常热衷刊登广告,通过各类广告,增加经济效益,增添杂志色彩。民国时期,最具时代特色的广告形式当属于“月份牌”广告画“,月份牌”广告画将传统和现代完美结合,非常适合当时人们的文化品性,一些“月份牌”广告以美女题材为主,其美女主角“嗲、甜、嫩、糯”的特色,经常成为当时女性效仿的对象。因此“,月份牌”广告在当时受到消费者和商家的普遍欢迎。

随着广告业的不断发展,广告的传播形态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民国时期,广播广告、霓虹灯广告、路牌广告、橱窗广告等现代广告形式纷纷出现。1922年,我国第一家广播电台在上海建立,该台的播音节目丰富多彩,每天不仅播放60多分钟的国内外新闻以及流行音乐、演说等,还在中间插播广告。随后,美国的开洛公司和新孚洋行也相继创办了电台,到1937年,全国共创办了55座广播电台,这些广播电台,都在节目中插播广告[3]101。广播成为继报刊之后民国时期第二大广告媒介,许多私营电台靠广告维持收入,激烈的市场竞争,客观上刺激了广播广告的繁荣和发展。我国最早的霓虹灯广告,是1926年上海伊文斯图书公司首先使用的,到了20世纪30年代,霓虹灯招牌及广告已经遍布上海主要街道的大小商店,上海“十里洋场”在霓虹灯的照耀下,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在20世纪20年代,路牌广告开始流行,起初,一些公司利用墙面招贴五彩印刷,不久,又改用油漆绘制路牌广告画,还有一些公司改用木架支撑或铅皮装置设计路牌广告画,路牌广告画内容主要是影剧信息以及香烟、药品等信息,这些路牌广告画多集中在交通要口、繁华喧闹的街区、铁路沿线屋顶和风景区。我国最早使用橱窗陈列广告的公司,是上海先施百货公司;早在1917年,这家公司就已经使用橱窗陈列广告。到了20世纪30年代,上海的新新、永安以及大新新等百货公司,也开始使用橱窗陈列广告,自此以后,所有稍具规模的商店,都开始利用商店的大型橱窗陈列广告。这种风气逐步盛行开来。

三、民国时期广告的商业价值

与中国古代商业相比较,中国近代商业在经营方式上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其中,广告的出现与发展,对于中国近代商业的发展就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随着西方商业文化在中国的传播,以及报刊、媒体的兴起和繁荣,华商对于广告认识的也不断提高,各种传播形态的新颖广告陆续在各种行业中出现,不少华商巧妙地利用广告与外国资本进行激烈的竞争,不断的拓展自己的商业市场。随着报纸的逐步普及以及民族资产阶级的日益崛起,广告这种新的商品促销方式,开始为越来越多的中国商人所接受,并在短时期内得到了快速的普及。至清末民初,已经有许多工商界人士重视广告的作用,他们不仅认识到广告在商业活动中的宣传效力,而且认识到广告的传播形态对广告宣传效力的重大影响。通过广告这一传播媒介,不仅加速了商品的销售,而且对推销国货、抵制洋货,促进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都产生重要影响。例如:一些商家通过广告号召大家购买国货,敦促国人不用洋货,用实际行动来参与抵制洋货的爱国运动。因此,民国时期的广告不仅促进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也为广告业的兴盛发展奠定了基础。

民国时期广告的发展与兴盛,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繁荣密不可分。所以,民国时期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广告业的发展都比较快。例如,民国时期的上海,是当时工商业最为繁荣、进出口贸易最发达的地区,所以,上海的广告业在全国也最为令人瞩目,广告传播形态的多样化,以及内容设计的精巧,是其他地区学习的楷模,上海广告文化的兴盛景象,在民国时期上海竹枝词中也有体现,如“东西招贴满墙头,首尾粘连少隙留,何业何方新创设,引人往买预绸缪”。商业的竞争越激烈,广告宣传的方式也越加多样化,例如:民国时期的一些药店,为了在商业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不惜花费血本登载广告,有关药品的广告连篇累牍。如竹枝词曾写道“:东洋招贴大无当,图画新奇绘满墙,从此药房真取法,教人显目共称扬”;吟诵民国时期的竹枝词,我们仿佛能够看到上海当时商业的繁荣以及广告业的兴盛。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广告的兴盛与繁荣,与民国时期民族工商业的发展繁荣密不可分。民国时期的广告促进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同时,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与繁荣,也促进了广告业的兴盛,民国时期的广告,已经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它体现了民国时期我国工商业的发展状况,也为中国广告业日后的兴盛奠定了基础。

民国时期广告的诞生与发展,不仅和传播媒体与报刊杂志的发展密不可分,而且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紧密相连,随着广告的内容、形式以及传播形态的多样化,广告的商业价值也日益显现,民国时期广告的传播形态及商业价值,时至今日,仍值得回味和学习。

参考文献

[1]武齐.近代广告媒介发轫:报刊及报刊广告的发展[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2(5).

[2]王儒年.中国近代广告的最初形态[J].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

[3]张立妮.简论中国近代广告的特点化[J].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0(10)

民国时期的邮递员 第2篇

民国时期的邮递员

大家都知道,民国时期物流水平还不是很发达,邮递员则在地方邮政工作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图为邮递员们带着鼓鼓囊囊的邮包离开重庆邮政总局,他们将为重庆民众派送信件。在邮局的包裹存放室里,一名邮政人员正手执单据查找一件包裹。这样的画面有些类似现在找快递的场景。在重庆邮政总局内,职员们正忙着给邮件分类。之后,这些邮件将按照类别分别派送。邮递员的繁忙工作和战争年代的特殊背景有关,战火造成很多家庭都不能团聚。家书成为大众表达乡愁和思念的重要途径。对于不识字的老百姓来说,他们常常会找人代写家书,而由自己口头叙述书信的内容。图为广东一位专门代写信件的人在帮他的顾客写信。此外在战争期间,日方更是对中国的邮政进行严密监视和控制。图为日方邮电检查过的信件。之后邮递员才能派发这些信件。〔《一億人の昭和史(10)·不許可写真史》,第232頁〕图为职业写信人正在帮忙代写信件。桌子上摆放着他为顾客写的信件。

民国时期报纸广告设计探析 第3篇

关键词:民国;商业;广告设计;时代意义

民国在历史上一直具有其特殊性:刚刚结束了封建的时代,是各种文化融合的起点,商业的发展也犹如雨后春笋。报纸作为广告的一种重要载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民国时期,有许多颇为著名、闻名海内外的报刊,如《申报》,这份报纸后来也被誉为中华民国的“百科全书”。在1919年3月,《申报》出了一份16版的报纸,其中有9版全是广告,而且在另外的第3版、第11版和第14版都有几乎超过一半版面的广告。可见民国时期的广告海报发展甚是迅猛。

这一时期,除了赫赫有名的《申报》,还有《大公报》也是影响力深远的报刊,它是中国发行时间最长的中文报纸之一,创刊历史悠久,在国内的影响极大。它也出现了广告泛滥的情况,其广告所占篇幅比《申报》更大。民国时期的《申报》《大公报》都是代表性极强的报刊,除此以外还有《新生报》《复兴晚报》《新民日报》等,它们都在当时的民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孕育而生的广告也多如牛毛。这个时期的报纸由于当时的印刷技术有限,版面以文字广告为主。为了吸引大众的视线,有的会将文字做变形处理,并给文字配以插画等。总结其广告模式,发现这一时期的报纸广告有两大特点:一是广告类型繁多。各个类型几乎无一不涉及。二是广告量大,版面甚至超过了新闻。同时这段时期的报纸广告设计也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以文字配图为主的初始阶段。第二,图文并茂的发展阶段。第三,以图形创意为主的成熟阶段。现在我们就来具体分析这三个阶段。

民国时期,许多报纸由于版面空间有限,导致所有广告都只能集中排列在一张“广告栏”中,每条广告都被划有特定的方块区域。远远看就是密密麻麻的“方块”。伴随着民国社会的日益兴盛,这一时期的文化包容性加强,文化交融也导致多样性大大提升,设计的风格也更加开放多样。许多报纸广告已不局限于在一块方块状的区域中,而是更加重视整体的视觉效果,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登出。并且图的设计甚至精细到超过了文字。这一时期,广告图形以单线描绘为主。

刊载于民国汕头埠报的“爱力士补肺水”,就是单线描绘的代表作品。图形的主体是用白描勾线手法绘制的一名男子,图形占版面较大,男子的表情被刻画得生动有趣且十分自在,使读者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产品带给人的愉悦性。在这则广告中,我们可以发现文字也不再局限于横平竖直的摆放规则,而是斜着穿插整个广告版面,在当时可谓是十分新颖大胆。

自此以后,这种图文并茂的广告模式越来越多,并且这些图案都十分简洁易懂。例如,“五洲固本香皂”广告,就绘制了三块香皂,既醒目又十分形象。又如“汉昌雪茄”就是一个简单又形象的雪茄形象。这一时期的广告设计的總体特点表现为不再满足于对文字的平铺直叙,而是向充满审美价值的视觉图案转型。并且图案以简洁的曲线、直线和几何图形为主。广告的画面也逐渐变得醒目。

随着广告海报的兴盛,其在形式上也有了突破性的变化:首先是版面上的变化,图形所占版面越来越大,并且不再局限于以往方块状的区域,渐渐由方块过渡到不规则形区域。其次是字体的变化,字体由原来的只突出功能性、醒目性变得更加具有艺术性、审美性。更大的突破是,随着广告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系列广告。刊登在1918年4月《申报》的“艾罗补脑液”,是民国时期系列广告设计中的鼻祖。从辛亥四月十五日这一期开始,“艾罗补脑液”便开始陆续刊登系列广告。每期采用相同的版式结构,具有高度一致的形式感。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上部以绘制不同的生动的图形为主,下部分则是用真人照片的形式,并注明了社会名流在服用了补脑汁之后,获得良效的说明。

除了图片,字的设计也逐渐成为重点。“装饰字”和“字上叠字”这样的装饰风格文字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常见的文字边饰有传统图案、花草图案、简单的几何图案以及严谨复杂的线条造型。民国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刊登的一条“半夏精”药品广告,在边饰设计上大胆运用了黑色粗直线条,并做了一定的反白处理,整体设计大胆、现代、前卫,由于极具个性,在当时的影响深远。

美女作为这时期特殊的一种视觉元素代表,运用得颇为广泛。其作为一种现代化的视觉符号,频繁地出现在每一期的报纸广告中。尤其是香烟、化妆品类产品,由近代知名设计师谢之光设计的“美女”牌香烟系列广告,是这一时期这一类型的代表。除了吸引视线外,还深刻地反映出了这一时期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以及审美观。

除了美女,这一时期以明星为视觉符号的广告海报也开始流行。著名电影明星阮玲玉、胡蝶、袁小云等,都常常出现在广告海报中。利用这种方式,能让大众更好、更快速地接受产品,并且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不需要太多的设计技巧或是广告构思,只要有明星的照片就十分引人注目了。

民国时期的报纸广告发展可以说是历史的鼎盛时期,其发展速度也是日新月异,从单调的线式白描到丰富生动的图片,从千篇一律到千变万化……这些转折与改变,无一不在展示着民国时期报纸广告设计的勃勃生机!无一不向世界展示出中国历史进程中辉煌的一页!

参考文献:

[1] 戈公振.中国报学史[M].

[2] 韩丛耀.中国近代图像新闻史[M].南京大学出版社.

[3] 唐振常.近代上海繁华录[M]. 1993.

民国时期的广告 第4篇

一、民国时期的虚假医疗广告

民国时期是我国民营报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时期, 现代报业的基本规范已经大致形成, 报业经营逐渐从“津贴本位”过渡到“营业本位”。商业广告在报刊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营业部成为报社的“营养机关”。

随着广告业的急剧扩张, 各种虚假广告也随之泛滥成灾。在民国报纸的虚假广告之中, 主要以医疗广告为主, 特别是养身保健以及治疗性病类广告。《申报》《万国公报》等知名大报时常被药品广告覆盖, 一些假药也登上了这些大报。邹韬奋批评某些报纸已沦为广告报, “报纸……维持经济的自立生存, 不得不有广告上的相当收入……但我国的大报过于营业化……简直是广告报!”[1]

猖獗的制假售假行为迫使被仿冒的商家不得不登报声明自己卖的是真药。在《申报》上常常有药店商家刊登“假药欺人雷击火焚”“伪药欺世误命天诛地灭男盗女娼”之类的广告语。

二、对虚假医疗广告的认识与治理

(一) 从理论上看

据学者郭瑾统计, 民国时期关于广告的出版物共43本, 目前国内有卷可查的35本。[2]主要集中在广告理论与广告教育方面。民国时期, 国内报界对各类虚假广告危害已经有了充分认识, 将其视为现代报业的一大危机。民国时期《文汇报》主笔储玉坤曾指出, “现在已有不知多少不正当事业, 正利用报纸刊登广告, 作种种流毒社会的活动……”[3]广告的负面效应引起了当时新闻界对新闻伦理、新闻与广告的区别等问题的思考。邵力子认为, 广告要“诚实不欺, 无伤善良风俗”, 要划分广告与新闻的界限。

“信”为报纸立业之本, 民国报界也特别强调广告的信用。邵飘萍则认为, 广告的信用是报纸本身的信用。储玉坤在《现代新闻学概论》中也强调, 广告的内容最重要在于诚实、信守与目的。这些报人对虚假广告的论述是极其深刻的, 时至今日, 对我们认识虚假广告也有借鉴的价值。

(二) 在实践上看

面对猖獗的虚假广告, 民国各级政府也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打击与治理。以民国时期四川政府为例, 1935年, 成都市政府制定了《成都市政府管理广告规则》, 规定广告需要政府核准, 不得使用“有害风俗之文字、图画及反动宣传危害秩序蒙混欺骗情事”。[4]而四川省政府在1941年颁布《四川各县市医药业广告取缔规则》规定, 医业人员及药商登载广告要先送当地主管卫生机关或政府审核。

最早进行对医药广告进行行政规制的, 是北平特别市公署卫生局在1935年颁布的《北平市管理中医药新闻广告规则》, 该规章明确规定, “故无论关于医药之何种广告, 均须呈请核准给予验许证后, 始许登载”。随后这种行政许可模式被全国其他地方效仿。除了对广告进行审核外, 各级政府也对市面上的违法广告进行整治。民国时期广州市卫生局、教育局等多部门, 时常联动查处各类淫秽书籍、淫药以及违章乱建广告牌等, 将广告纳入城市管理之中。

在他律之外, 新闻业界也采取一些积极措施, 呼吁加强对虚假广告的治理, 进行行业自律。诸如, 全国报界联合会发布《劝告禁载有恶应影响于社会之广告案》, 明确提出淫秽广告等是社会大害, 要求新闻界人士承担“营造健康的广告发展环境的责任”。[5]部分报馆也设定了广告章程, 如《新闻报》在其广告简章第一条即规定“有关风化及损害他人名誉, 或迹近欺骗者, 一概不登”。

三、民国虚假医疗广告产生的原因分析

民国政府与新闻学界从理论和实践等角度对虚假医疗广告的治理进行了一定探索, 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纵观整个民国时期, 医疗广告的治理总体来说仍是比较混乱的。除此以外, 笔者将从虚假医疗广告的广告主、报社、监管者以及消费者等多个角度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 医药制造商与报社合作, 形成利益合谋

随着“广告本位”经营观的形成, 商业广告在民国时期报纸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而医药广告具有高利润、高销售等特点, 在商业广告中占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广播广告、霓虹灯广告等现代广告形式纷纷出现, 但是与报纸相比, 这些传播方式在传播效果上存在较大不足。因此, 报纸依旧是民国时期医药制造商投放广告最重要的平台。二者之间联系紧密, 形成利益合谋。

民国时期医疗广告的主要制造者是各大医药生产商。民国时期一些医药生产商利欲熏心, 无视国法、罔顾道德, 炮制出各种虚假医疗广告。以民国时期广告业奇才黄楚九为例, 他认准国人对于补药的巨大需求, 利用其崇洋媚外的心理, 开发出“艾罗”补脑汁、“人造自来血”、“百龄机”、“龙虎人丹”等一大批补药。这些补药广告无不言过其实, 夸大药效。除此以外, 许多政治人物、文化名人为这些医药广告代言, 进一步提升了产品影响力。

报纸则是广告投放的主要阵地。据统计, 民国时期民营报纸通常用六成以上的版面刊登广告, 是报社收入的主要来源。在高额广告收入的引诱下, 一些报纸放弃自身立场, 为虚假医疗广告大开方便之门, 放弃了作为文化载体本身具有的社会功能。有些大报甚至帮助这些假药设计广告, 合谋欺骗消费者, “于每篇文字下面还要用‘编者按’的字样, 大为江湖医生推广营业, 好像报馆所要的就只是钱”。[6]

(二)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监管困难

虽然民国时期各级政府颁布了一些关于广告治理的法规, 但是从整体上说, 法律法规体系依旧是不健全的, 立法水平也比较落后, 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首先, 规则中的某些条文表述不明确。例如, 在1933年广州市卫生局拟定的《取缔医药广告规则》以及1935年北平政府颁布的《北平市管理中西医药新闻广告规则》中, 规定禁止报纸登载虚伪夸张 (大) 的医疗广告, 却未对“虚伪夸张 (大) ”一词进行具体的界定, 也未举出相关案例作为参考。模糊的标准不仅增加了相关部门的执法难度, 也使许多不法分子钻了法律漏洞。

其次, 规则中的某些条款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法律条文多为禁止性规定, 如禁止刊登各类有违风序良俗的广告, 但是少有相匹配的惩罚性条款。部分规章制度里设定了惩罚性条款, 如《北平市管理中西医药新闻广告规则》第五条中, “所有违犯本办法……规定, 处以一元以上五元以下之罚金”, 但惩罚力度较轻, 对不法商家缺乏有效威慑。

再次, 取缔医疗广告规则中多集中在医疗广告制作者, 而对于广告的发行者报馆的规定较少, 且时有时无, 这样就令报馆有恃无恐。

(三) 社会风气较落后, 消费者的辨别能力有限

民国时期社会风气比较落后, 人们的道德水准普遍较低, 秦楼楚馆屡禁不止, 宿娼现象严重, 这在客观上为各类花柳专科、补肾固本的医疗广告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致使此类广告不论在街边宣传单上, 还是在各大报纸上都屡见不鲜。

除此以外, 民国时期基础教育也较为滞后, 致使社会上文盲较多。部分消费者辨别能力有限, 又求医治病心切, 往往容易受广告的误导而受骗, 从而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受到双重伤害。

四、对现今虚假医疗广告治理的启示

通过对民国时期虚假医疗广告的认识与治理、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我们可以看到, 民国时期的一些广告理论与实践对现今治理虚假医疗广告依旧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与民国时期类似, 现今医疗虚假广告也多与生殖健康、整容整形以及各类疑难杂症相关, 互联网上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等“黑五类”广告泛滥。

2016年9月1日, 工商管理总局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为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广告需要显著表明“广告”字样。[7]新规的出台对遏制虚假医疗广告起着积极作用, 但不能掩盖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治理虚假医疗广告:

首先, 继续完善广告法律制度。新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了规制,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旧存在诸多困难。比如自媒体人发布的软文, 难以界定为广告或是个人自由表达。与国外相比, 我国法律对虚假广告惩处力度较小, 尽管国情不同, 但是加大惩处力度, 提升犯罪成本, 是我国法律需要考虑的方向。

其次, 建立健全医疗广告监督体系。除了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健全之外, 我国目前也缺乏完整的医疗广告监督体系。治理虚假医疗广告关键要明确药品广告监管责任主体, 实行严格的主体责任制。

最后, 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部分消费者辨别能力不强, 求医治病心切且碍于面子, 不去正规医院求医问诊。因此, 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 更新其求医问诊的观念刻不容缓。现今各类医疗信息如潮水, 如何分别真伪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参考文献

[1]邹韬奋.邹韬奋全集 (第6卷) [M].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5:291.

[2]郭瑾.民国时期的广告研究及其当代意义[J].广告研究 (理论版) , 2006 (06) :98-104.

[3]张立勤.民国时期报纸广告的理论研究述略[J].国际新闻界, 2014 (9) :161.

[4]曾义, 梁振丽.民国时期成都医药广告管理[J].四川档案, 2014 (4) :45.

[5]周莉莎.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广告管理研究 (1927—1937) [D].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2:13.

[6]胡正强.试论邹韬奋的新闻批评实践及其思想[J].新闻界, 2005 (5) :101.

民国时期电影杂志的发展状况 第5篇

课题名称 学院 专业 课程教师

民国时期的影评浅析

艺术与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闫凯蕾

学生姓名

钟尹琛 学号

1450653

摘要

民国时期是中国电影最为繁荣的时期,许多国内的电影工作者都在国际上有着较高的声誉,而在背后默默支撑他们的,是一篇篇电影理论家和观众悉心撰写的影评,这些影评给了国产电影鼓励,也指出了国产电影的不足,更指导了国产电影的发展之路,可以说,民国时期的电影,离不开当时的影评。关键词:民国电影;影评;电影理论家;观众。

一.民国影评的规模与特点

1.专业性逐步加强

民国初期,纸质传媒突飞猛进,上海的《申报》、天津的《大公报》、国民政府的《中央日报》和之后抗战时期的《解放日报》都拥有相当数量的特约记者和读者。作为民国时期同样在飞速发展的电影产业,自然也和纸媒有了深度的合作——《申报》专门开设了电影版块,发表当时沪上各大电影院的排片表和一些简短的影评以及采访;《中央日报》作为国民政府的政治窗口,经常刊登国民政府对电影事业的政策等信息,比如当时国立中央大学影视系的招生信息等动态;《解放日报》是抗战时期的特殊产物,也刊登了《英雄的中华儿女》、《保卫我们的土地》、《热血忠魂》等电影的介绍和专题…可见,在民国初期,电影已经成为了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纸媒一方面是为了获取阅读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服务社会,纷纷开设了电影版块,而且各大报社也根据自身的定位和风格,选取了不同的角度报道电影的相关内容。

但是这也导致了电影信息的分散,加上电影产业的飞速发展,传统报纸里的一个小小版块已经满足不了观众的需求了,因此,开始有人创办专门的电影杂志,整合了包括电影排片、影人访谈、观众来稿、电影教育等等多方面的版块,供影人和资深影迷查阅,而公认的第一本杂志,就是明星公司张光宇所在1921年4月创刊的《影戏杂志》,虽然受限于来稿数量和销量,《影戏杂志》于1922年5月就停刊了,但它仍然为之后的电影杂志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在三四十年代,各大电影杂志百花齐放,而最出彩的几本,应该是上海的《新影坛》、《电影杂志》,香港的《银光》和武汉的《抗战电影》,它们也是各自找准了自己的优势和特点,才能在众多的电影杂志中脱颖而出,卖好又卖座——《电影杂志》利用好了民国电影大本营——“十里洋场”上海滩,大篇幅的刊登了蔡楚生、张石川、孙瑜、阮玲玉等国内知名影人甚至国外影人的专访;《新影坛》则靠着沈凤威、灞陵等电影理论家对于电影摄影、音乐、剪辑等专业的、学术的指导文章而广受好评;《银光》则倚靠了香港这座宝岛,呈现出与上海影坛迥然不同的岭南风貌;《抗战电影》是《解放日报》电影版的衍生,在抗战时期发挥了依靠电影鼓动人心的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民国三四十年代,电影杂志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这些出色杂志的出现,一方面为影人和影迷都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电影产业的发展,可谓“起源于电影,作用于电影“。它们的出现使得影评有了一众平台得以发表,在“影人——理论家——观众”三者之间构建了一个良性循环,意义重大。

2.来源专业的电影理论家和素质较高的观众

除了优秀的平台,投稿的主体也是影评重要的部分。民国以开放包容、兼收并蓄著称,因此民国时期已经有很多有志之士前往法国、苏联、美国等电影大国学习电影并学成归国,他们有的参与了电影的拍摄工作,如孙瑜(学于纽约摄影学院),也有的投身于理论事业,成为了专业的电影理论家,如沈凤威(学于法国),这些理论家对民国电影提出了相当具体的指导性建议与意见、同时通过杂志传授了相当多的电影基础理论知识,如蒙太奇、韵律、剧本创作等,可以说,他们对于民国电影的贡献,绝不比参与实践的电影人要少,沈凤威的《谈蒙太奇》系列文章还一度成为电影人的教材,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得益于民国政府对电影教育的支持和电影教育者的努力,民国的电影观众具有相当高的电影赏析水平,加之民国时期电影产业的良性发展,他们对于民国电影也有很多自己的观点想要表达。《电影杂志》和《新影坛》两本杂志都开设有观众来稿的版块,相当数量的影迷都踊跃投稿和提问,在他们的来稿中,“蒙太奇”、“斯式体系”、“伏笔”等专业词汇屡见不鲜,可见当时的观众也都具有极高的观影素质和知识储备,为民国的影评注入了一股鲜活的力量。

专业与业余两个部分都有源源不断的影评发表,这使得民国时期的影评兼顾数量与质量,为民国电影的改进提供了多方面的角度——既有电影硬性的学术改进,也有迎合观众的软性改进,两者相辅相成,鞭策着电影的发展。

3.与国际接轨

民国初期是中国电影的萌芽期,事实上全世界对电影也处于探索阶段,因此不同派别的理论非常繁杂,其中两个大的派别要属格里菲斯、爱森斯坦的蒙太奇理论和巴赞的场面调度理论,他们主张通过不同的方法来表现电影的魅力,即剪辑和表演,这对当时对电影还一无所知的中国观众提出了极大的挑战。而让中国观众了解电影基础理论的两个重要人物,就是沈凤威和灞陵,沈凤威的《谈蒙太奇》系列和灞陵的《论表演》一文为当时懵懂的中国观众初步揭开了蒙太奇和场面调度的神秘面纱,使得民国时期电影的理论体系开始瑜国际接轨,两部重要的电影《渔光曲》(蔡楚生)和《小城之春》(费穆)均受到了其影响,在国际上崭露头角。

尽管吸收了大量的法国、美国电影的手法和技艺,但对外国电影本身,民国影评却纷纷报以排斥的态度,当时的电影院也少看到外国电影的身影,国产电影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外国电影的传播圈子,大多数还是在局限在电影人的内部交流和学习之中。

《新影坛》第五期专门刊登了《各国电影之展览》一文,展览了英美法意德苏日七国的当家电影和七国的电影风格,但并没有一味地表扬,而是客观地分析了西方电影的优缺点,重点在于让国产电影取长补短,特别说到“愿国产电影取长补短,理性看待西洋电影入华”,另《我论好莱坞》、《美国电影之我所见》等文章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可见当时因对国产电影的私心与偏爱,对于西洋电影,影评人们都是持“学习但排斥”的态度;至于普通观众,接触西洋电影的渠道较少,其观点也是偏中立。但笔者却以为这是民国影评的一个弊端,对于西洋先进电影入华的排斥使得民众欣赏西洋电影的渠道变少,来自民众对西洋电影的评价也变少,一味支持国产电影使得国产电影听不到来自民众对于西方电影的评价,好的方面是保证了国产电影的原汁原味和独特的中国风貌,而另一方面,也使得国产电影独立于世界电影发展的趋势之外,难有大的突破。

总之,民国时期客观公正的电影交流平台、知识储备丰富的理论家和观众以及较广阔的国际视野均为影评的发展提供了优秀的环境,而影评也的确不负众望,在很大程度上指导了电影的发展,使得民国电影成为了当时世界电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对于西方电影的偏排斥态度,又使得影评到了后期批判的作用减弱,对西方电影的学习也浅薄,国产电影的质量也逐步下滑。

二.民国影评的内容

1.电影技巧

即使在世界范围内,电影也是一种新鲜事物,因此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电影艺术的基本理论和手法技巧尚未完全成型。民国电影理论家们对电影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对于一部电影在制作时的一些问题或者是优点,他们也都会在各大杂志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且在一段时间后做出一个系统的理论的总结,以连载或是长篇的形式发表,像影人和观介绍一个大类的电影技巧,诸如蒙太奇、声画关系等等。

前文有说到,《新影坛》曾经连载过沈凤威的著作《谈蒙太奇》,是中国人第一次较为详细系统地教授蒙太奇的相关知识,为中国电影的剪辑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银光杂志》也曾连载过江山的《电影的秘密》系列文章,大致梳理了电影包括摄影、配乐、剪辑、造型、表演等各方面的基本工作流程,但碍于篇幅的关系,并没有细讲,《电影的秘密》也具有电影基础入门百科的重要作用,让中国观众对电影有了启蒙性的认识。除理论家外,电影工作者也通过实践,对于拍摄技巧有自己的感悟,《电影杂志》在第三期特别开设了《野草闲花》专栏,采访了孙瑜和金焰,他们分别交流了以《野草闲花》为例的导演和表演经验,也谈到了小部分的对未来电影的展望。

可见当时的针对电影本身的专业影评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而且形成了详略结合的格局,让电影工作者和普通观众都能从自己的角度解读影评、探索电影。这一类针对电影本身的影评也逐渐发展成为了当代的影评风格。但是当时对电影技巧的解读仍旧不甚深入,而且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始终也不是决定性的,这也是后世影评着重改变的方向。

2.观众的观后感

前文已经说到,民国时期的电影观众已经具有相当的素质,他们作为非专业人士,对于当时电影的观点更多的会从自身出发,他们的建议对于电影更加通俗化、大众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电影杂志》专门开设有观众来信板块,第四期《电影杂志》上市时恰逢《小城之春》热映,有许多观众都来函谈了对《小城之春》的看法以及自己的疑问,有一位观众说到“看完《小城之春》,被周玉纹和章志忱之爱情感动,也想起了自己的生活”,也有观众想通过杂志这个平台问导演和其他制作人诸如“为何男主角为乡绅”之类的问题,更有观众敢于挑战权威,指出《小城之春》的一些不足和问题,观众来稿板块十分火爆,而且来函质量也较高。

与电影理论家有着及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不同,观众看电影更多的是从电影中感悟自身,而观众又是电影拍出来的受众,因此这些观众的来函对于电影工作者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改进方向的指导。当时的观众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加上国的动荡以及家的漂泊,让当时观众的观影是感悟颇深的,这些好的观众们也给电影人的创作带来了源源不绝的动力。

3.对国产电影未来发展的剖析

民国时期,电影在世界范围内也尚处于探索阶段,所以民国电影与世界也不至于望其项背,大师辈出的民国时代在文艺方面具有的探索的精神,使得民国电影能给世界展现出浓郁的中国特色(尤其是大上海风貌),在世界范围内也具有声誉。好的电影自然不乏好的评价人和好的观众,他们密切关注着民国电影的发展,而他们的态度,自然是希望民国电影能够拥有更好的未来。

在《银光》杂志第二期中的《联华制片公司的成立与感想》一文中,作者直接写到“我仅代表个人对联华影片公司大力支持,愿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多方面帮助,希望国产影片至此蓬勃发展,赶上世界潮流”,可见当时的电影圈对于国产电影都抱有极高的期望,更有着极大的信心;《电影杂志》第三期《野草闲花》专题里,孙瑜、金焰等电影人也对《野草闲花》抱有极大的期望,灞桥来稿谈到“愿国产电影学习《野草闲花》之摄影技艺,取长补短”,可见当时电影圈内互相学习之风盛行,呈良性趋势。民国电影的发达与观众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优秀的电影吸收了优秀的研究者和观众,优秀的研究者和观众又倾囊支持优秀的电影,这个良性的循环圈使得民国三四十年代,电影迎来了真正的春天,一大批蜚声中外的导演和演员横空出世,成为了国产电影的中坚力量。有优点自然就有不足,电影毕竟是西洋人的产物,与戏剧表演截然不同的表演体系来到古老的中国大陆难免水土不服,在剧本创作、拍摄手法等多方面都有“硬伤”,民国的理论家们对于这些“硬伤”作出的反应不是一味的批判,而是以自然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具体入微的改进建议,如在《电影的价值及其使命》(《银光杂志》第一期)中,觉文说到“愿今后之国产电影守电影之本,多多学习电影之内涵,编剧追求贴合生活首当其冲”,笔者认为这是值得当代电影批评家学习的。

当时的影评已经具有了当代影评的雏形,而且内容也比较专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与促进作用,重点是对于在制片过程中一些基础知识的指导,基本上是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又反作用于实践。

三.民国影评的作用与启示

解决民国电影的技术性困难。在早期的国产电影中,受制于设备与经验,剪辑漏帧、重复,虚焦等等技术性问题时有出现,但是经过理论家的分析与指导,和观众日益提升的辨析能力以及电影人自身的克服,使得国产电影到了三四十年代技术性错误已经凤毛麟角,国产电影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剧本、表演等等更能体现电影魅力的创造性问题上去了。

扩大了民国电影的影响力。民国时期,观众对于电影具有极高的参与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观众与电影人有影评这样一个可以很好的交流的平台,这样观众能找到地方发表自己的观点、也能提出自己的疑问,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观众参与电影的积极性,这对当代的电影发展有极大的启示,笔者认为当代的电影事业可以很好地利用互联网这个高效的平台,让观众和电影人多多沟通,深入沟通,而不是目前电影网站观众们的孤军奋战而双方缺少更密切的交流。

一定程度上使得国产电影受局限。这主要指的是当时的影坛对于西方电影的排斥和民族主义的盛行,这样的做法虽然在某个层面上保护了国产电影,但缺乏比较与竞争,加上战乱的来袭,使得国产电影在四十年代之后走向了下坡,一直萎靡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才觉醒。而上世纪的觉醒,恰巧是因为国产电影开始与国家一起对外开放,大量学习西方电影,尤其是好莱坞电影之精髓,由此而见,电影的发展与交流是密不可分的,本国的电影要发展,就不能排斥他国的优秀影片和基础理论。

文献列表

理论类文献:

1.李运河.菏泽学院.左翼影评视野中的美国电影[J].电影文学, 2013,15:008-009

2.李建强.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网络影评的兴起与发展[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2011.36:44-52

3.黄莉莉.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研究所.三十年代“新兴影评”对中国电影发展的影响[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4:108-109,117

民国时期的中国体育 第6篇

随着近代学校体育制度的确立,体育开始由学校向社会渗透,现代体育文化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同。不仅有更多的社会精英分子关注中国体育的发展,而且有更多的民众开始关注大大小小的体育运动会。

1931年建成的位于南京的中央体育场是当时远东第一大综合性运动场,分为田径赛场、游泳池、棒球场、篮球场(与排球场合用)、国术场和网球场六个部分,另外还有跑马场、足球场等。各场皆有看台,总共可容纳观众六万余人。

1933年,“中华民国第五次全国运动会”在中央体育场隆重开幕,有来自全国33个代表团的2000多名运动员参加,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由东北秘密入关的、曾代表中国参加过奥运会的短跑运动员刘长春等人。当时东北沦陷已两年多,他们几经辗转才来到了南京。

在抗战时期,由于战争的影响,无论是学校体育,还是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直到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国体育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民国时期的云南匪患 第7篇

关键词:民国时期,云南省,匪患

民国时期, 云南的土匪人数众多, 活动范围遍布全省。由于山高岭崇, 交通不便, 信息闭塞, 经济落后, 历届政府屡剿不灭, 匪患愈演愈烈。下面介绍匪患最为严重的几个地区的情况。

一、滇南匪患概况

民国时期滇南地区匪患最重。有记录的大股土匪武装组织就有二十多支。江川有被唐继尧收编的大土匪吴学显, 有独占小孤山的土匪司令蒋世英;玉溪甸坝有禹发启部, 热水塘有杨友棠部;建水有东庄坝的龚铁匠 (原名李运鸿) ;开远有汤松林;个旧有李绍宗、李绍文兄弟;蒙自有陆光保;临沧有罗锅四、李金廷等部。仅石屏一地就有彭万有、李春和、李自鸿、王次东、孔庆美、白小七等土匪组织十余股。

滇南土匪之猖獗, 各地方志均有记载。如《秀山镇志》仅自1914年—1929年就记录大的匪患六宗, 现摘录部分如下, 以说明当时滇南匪患何其炽热。

“周兴国等匪洗劫县城。民国19年 (1930) , 农历九月二十四日, 匪首周兴国 (绰号周疵牙) 、莫朴率部攻入县城南关外 (今文庙街一带) , 掳掠三天三夜, 不仅金银珠宝、衣服被褥、粮食牲口、什物用具全部洗劫一空, 就连妇女的裹脚布也被抢去。无论男女老少被一串串捆绑起来, 带到山上, 要挟拿钱去赎。”

“李绍宗二犯通海。民国18年 (1929) 春, 李绍宗以“元武边防军”司令的名义, 率领500余名土匪进驻县城。出城抢劫大新村、冯里山、徐家庄、石坎等村。30多名村民被害, 20多所民房被烧毁, 直到七月才撤离县城。”

江川县匪患情况也非常严重, 特别是民国初年。民国7年 (1918) 10月3日, 迤西杨天福率众1000余人, 窜扰江川, 焚掳旧城 (今龙街) 后, 向海门桥逃窜。……

石屏县在民国时期土匪非常猖獗, 不但客匪时常侵扰, 本地亦兴起多股土匪, 继而又流窜侵扰外地。《石屏县志》载:

“民国初期, 由于军阀混战, 民不聊生, 土匪乘机作乱, 石屏匪患也极频繁。兹选重大匪首极其作恶事件, 记录于下:

吴学显, 江川县人 (有说系高大人) , 于民国10年 (1921) , 率匪众四五百人, 驻扎宝秀山小亭子一带, 欲进攻宝秀。团首刘乙光率领乡绅前往小亭子与匪首吴学显谈判, 筹送现金数千元, 始率匪众撤去。

民国22年 (1933年) , 李春和聚匪数十人, 流窜县西北山区及八抱树河一带拦劫, 捆人勒赎, 杀人越货, 凶狠残暴。一天傍晚, 他率匪徒回家, 路过宝石砖瓦窑时, 将4名窑工杀死, 抛入烈火熊熊的窑洞中。……八抱树河为石屏通往思普地区的咽喉要道, 匪首李春和经常出没作案, 致使商旅受害, 行人裹足。”

二、滇西匪患概况

民国成立后, 滇西地区很快兴起土匪多股, 再加上流窜到此的客匪, 滇西也成为匪患的重灾区。到1925年左右, 滇西本地匪众多达5千余人, 主要云集于大理、元谋一带。其中, 五百人以上的大股土匪就有杨天福、 (曾因劫持外国人而名声大噪) , 张占彪 (浑名张结巴曾在军中任旅长) 、马建中 (原为大理卫戍司令部连长) 、龚太久、杜芳龙、杨春茂、洪玉林等近十股。九十人至百人左右的小股土匪, 或是三五成群的散匪, 更是多如牛毛, 无法估计。

鹤庆县频频受到土匪骚扰。《鹤庆县志》载:

“民国15年 (1926) 春, 张占彪经常出没于鹤庆、邓川、洱源交界的芹菜场、马耳山、瓜拉坡、观音山一带, 还用‘定国军’的名义, 四处勒索银元及猪、米、烟、酒等物资。……民国17年 (1928) 10月, 张占彪趁县城防守空虚之机, 派匪300余人于31日 (街天) 中午窜到县城, 其中一部分匪徒伪装成赶街的少数民族模样, 暗藏武器浑 (混) 进城内, 强占西城门楼, 县城防卫土匪进城抢劫, 四处逃匿。……”

元谋县亦常常受到土匪侵扰, 客匪居多, 不但烧杀抢掠, 甚至县城多次失陷于匪帮。1922年19月11日, 匪首李联标率匪约300余人, 对法那禾村烧杀抢掠, 枪声贯耳, 火光熏天。12日黎明, 匪渡龙川江攻县城, 团警不支, 官民仓皇逃匿, 县城落陷。“次日匪离城西去, 城内仍烈火熊熊……”

牟定县情况与鹤庆、元谋相仿, 也受到土匪频繁光顾。民国16年 (1927年) , 股匪洪玉林率匪众数百人由元谋窜至牟定东区挨村烧抢。股匪洪玉林在牟定盘踞两月后方出境。

三、滇中、滇东北匪患概况

民国时期, 滇中、滇北地区的匪患也相当严重。匪众主要集中在嵩明、陆良、会泽等地。其中五百人以上的大股土匪就有普小洪部、张兴洪部、缪海清、刘开学部, 韦天成部、李天福部等十余股。

滇中地区遭受匪患最为严重的莫过于嵩明县。如民国9年 (1920) 4月18日, 悍匪普小洪率数百人由西门夜袭嵩明县城, 大肆掳掠, 民间损失甚巨, 并烧毁县衙五马楼及西厢办公室。……民国10年 (1921) 普小洪逃到梁王山盘踞。八月中秋节夜, 围攻白邑村, 烧毁苏海村、上下纳堡三村民房十余所, 又到杨林抄抢孔庆尧, 掳掠戴秉经。并向村户勒索巨款。……

同时, 股匪张兴洪聚众400余人盘踞宜良马街、老爷山、荒田一带, 屡送派单向各村勒索钱财, 稍有迟缓即入村肆行烧杀。小新街、小街、白龙桥、杨林等地均受其害。

民国12—15年 (1923—1926) , 以缪海清、王顺安、刘开学为首, 啸聚匪众千余人, 分别打出“601军”、“602军”和“独立旅”的旗号, 在会泽、巧家一些地区抢劫商旅, 当时过往客商没有军队护送就无法通行。云南省政府多次电令会泽县政府定要剿灭匪众, 并派出学生军 (军事队) 一个营协同剿办, 反被土匪缴械。

在匪风炽盛的年月里, 较为富裕的人家无不惶恐, 有的把老人和小孩安置到县城居住。效古里公馆、杨林公馆、白龙乡公馆挤满了这些人家的亲人。巨富人家则迁居昆明, 乡村里一近黄昏即关门闭户, 不见人影, 只闻犬吠声声, 一片阴森。至于山区贫苦人家, 则过着常年两头受气的日子。匪众到家住宿如不接纳, 则不死即伤;若省方或地方剿匪的队伍到来, 招待不周, “窝匪”的罪名就落在头上。“匪来如梳篦, 兵来如刀剃”这是当时民间流传的顺口溜。

参考文献

[1]江川县志编纂委员会.江川县志[G].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4年10月, 第1版:第三章.

[2]石屏县志编纂委员会.石屏县志[G].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0年10月, 第1版:第五章.

[3]鹤庆县志编纂委员会.鹤庆县志[G].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3年7月, 第1版:第三章.

[4]元谋县志编纂委员会.元谋县志[G].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3年9月, 第1版:第二、七章.

[5]牟定县志编纂委员会.牟定县志[G].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3年8月, 第1版:第五章军事.

[6]嵩明县志编纂委员会.嵩明县志[G].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5年8月, 第1版:第二十章, 军事.

[7]政协云南嵩明县委员会编.嵩明文史资料选集[G].第二辑.1990年1月:18.

民国时期有趣的“高考”试题 第8篇

第一则是1932年清华大学的国文考试题, 题目不难, 但其中有一道怪题———“对对子”。上联是“孙行者”, 要求考生对下联。据说后来只有3人答对了, 他们对的都是“胡适之”。“孙”对“胡” (猢狲) , “行”对“适”, “者”对“之”, 答案用的是时髦人物胡适的名字, 十分有趣, 大大出乎出题者的预料。但据一位考生透露, 这样答其实也不是十分准确, “胡适之”的“胡”与“孙行者”的“孙”平仄不协 (都是平声) , 最标准的答案应该是“祖冲之” (南北朝数学家) 。

这道怪题的始作佣者是清华大学教授陈寅恪。陈寅恪, 中国现代最负盛名的历史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和语言学家, 时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导师。当时人们都认为“孙行者”的标准答案就是“胡适之”, 而且还都以为是陈寅恪有意为之, 目的就是调侃一下胡适, 其实陈寅恪拟定的标准答案是“王引之” (清代学者) 和“祖冲之”。

陈寅恪如此出题肯定有他自己的道理, 但社会舆论对于这种考试形式却很不理解, 当时中国的中小学教育已推行白话文1余年之久, 尽管社会上坚持使用文言者依然不少, 但白话文已占据了主流地位, “对对子”在当时的正规学校教育中已销声匿迹多年。所以人们普遍认为陈寅恪此举是有意复古开倒车, 后来甚至还有人将这次考试当作笑谈, 所以“对对子”这种形式没有再应用, 更没有推广。

第二则是闻一多录取臧克家的故事。臧克家当年报考国立青岛大学 (今山东大学) 时, 国文考试有两个题目, 一个是“你为什么报考青岛大学”, 另一个是“杂感”, 两题任选一道。但臧克家两题都做了。他写的“杂感”只有三句话:“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 但谁把幻光看作幻光, 谁便沉入了无边的苦海!”这三句杂感虽然短小却饱含哲理, 后来臧克家在回忆文章中说:“它是我尝尽了人生的苦味后, 从中熔炼出来的哲理, 也是我在政治大革命失败后, 极端苦痛而又不甘心落寞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悲痛消沉心情的结晶。”闻一多对此极为欣赏, 于是便判了98分的高分, 将数学考试吃了“鸭蛋”的臧克家破格录入了青岛大学。据说当年闻一多报考清华时, 其他学科成绩平平, 也是唯独作文文才并茂而为主考老师所赏识。这次破格录取臧克家, 可能是闻一多想起了自己的经历, 多少有点惺惺相惜之意吧。

第三则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三校1946年度的联合招生国文试题, 这份试题可以说是简单至极, 让人看了有不可思议之感。题目共两道, 一是作文:学校与社会;二是解释成语的意义:指日可待、变本加厉、隔岸观火、息息相关。

民国时期的教授高薪制度 第9篇

民国时期, 为推动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 民国历届政府都推行了教授高薪制度。

1917年5月, 北洋政府颁布《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 将国立大学教员分为4等, 每等又分6级, 共24级。其中, 正教授月薪300~400元, 本科教授月薪180~280元, 预科教授月薪140~240元, 助教月薪50~120元。当然, 各校在实行过程中又根据各自的情况制订了不同的标准, 但浮动不大。

1927年国民政府建立以后, 对教师薪俸的等级规定和发放形式建立了较完善的体系, 教师薪俸额保持增长的趋势。1927年9月, 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大学教员薪俸表》, 规定:教授月薪400~600元, 副教授260~400元, 讲师月薪160~260元, 助教月薪100~160元。1929年12月制订的《国立中央大学教员薪俸现行标准》就遵照了这一规定, 稍有不同的是将助教月薪最低定为90元, 但同时规定助教可每年加薪10元。如清华大学, 在1928~1936年期间, 教授月薪300~400元, 高的可达500元;专任讲师128~160元;教员120~200元, 助教90~140元。资料显示, 教授最高月薪600元, 与国民政府部长基本持平。当时普通警察一个月2块银洋, 县长一个月20块银洋。因此, 教授们的生活状况可想而知。

抗战期间, 物价飞涨, 高校教师的实际收入大为减少, 多数教授生活困难。但国民政府和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为确保高等教育的发展, 通过提高薪金、平价供应及实物补贴等不同的方式, 来解决高校教师的待遇问题。

总之, 在整个民国时期, 高校教授虽然说在不同时期待遇有所不同, 但总体上来说, 教授们的薪金待遇始终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准上。尤其是1927年到抗战爆发前的十年间, 由于政局相对稳定, 物价平稳, 教育经费相对充足, 这一时期大学教授们的生活状况非常优裕, 如不少教授出门有车、家有佣人、居处有独家院落, 在生活必要开支外仍剩有不少闲钱。

民国高校教师高薪制度得以推行的原因

民国时期之所以在高等教育领域推行教授高薪制度, 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 是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高度重视。“十年树木, 百年树人”, 在积贫积弱的晚清民初之际, 有识之士愈发重视教育对于提高人民素质的作用。尤其是一批从海外留学归国的知识精英, 他们看到了西方高等教育对社会发展所起的巨大推动作用。因此, 在他们的大力倡导下, 不管是民初的北洋军阀政府还是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 对中国的近代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都予以高度的重视。

在兵荒马乱的民国时期, 经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确保现代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 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教育宪法》规定:“边远及贫瘠地区之教育文化经费, 由国库补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业, 得由中央办理或补助之。”“教育、科学、文化之经费, 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15%, 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25%, 在市、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35%, 其依法设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产业, 应予保障。”虽然由于种种原因, 教育经费在实际上并没有达到宪法中的规定, 但是以宪法的形式来规定教育经费的数量, 一方面表明了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 另一方面也促使地方政府在各项开支中, 要优先保证各地教育经费的使用。

其次, 这一制度之实现, 也得益于当时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较小。在兵荒马乱、内战频仍、军费开支巨大的民国时期, 教授的薪水能够得到基本的保障, 与当时的高校规模小、教授数量少有密切的关系。民国时期, 由于中国现代高等教育刚刚起步, 因此, 高校的数量和规模都比较小。资料显示, 民国时期中国大学的数量直至抗战前夕的黄金时期, 也只有110所左右。1932——1933年, 全国大专院校学生注册人数是42710名, 1933——1934年增加到46785名。1934年, 中国高校共有教员7205人, 其中教授2801人。北京大学只有教授56人, 清华大学只有教授87人, 便是规模最大的中央大学也只有教授197人, 而国际驰名的协和医学院则只有十余名教授。1936年, 学校有108个、在校生41922人、教员7000余人。其教师的总体数量相当于现今国内三所一流大学之和, 这一数量远远少于军政界、党务界主流人员之总数。正因如此, 教授们的高薪制度才得以基本保障。抗战前夕, 曾任罗家伦助手、兼具清华和中大背景的郭廷以有言:“一九三二年后, 教费从不拖欠, 教授生活之安定与近二十年来所未有。”试想, 如果民国时期的高校规模与现在相当的话, 那么在那个政治较量和军费开支优先的年代, 教授们如此优越的薪水待遇是无论如何也保证不了的。

民国教授高薪制度的影响

1.促进了民国学术的卓越发展

高薪制度保证了教授们相对优越的物质条件, 使其可以专心地从事自己的学术研究而无后顾之忧;同时也为他们的教育、科研提供了雄厚的经济基础。民国时期, 中国大学达到世界前沿的学科数量已不少, 如清华的文史、数理, 北大的文史, 协和的医学 (以及中央研究院涵盖的部分领域) 都蜚声国际;此外, 交大和北洋的工学、金陵的农学、南开的经济学、东吴的法学等, 都初具国际知名度。与此相伴的还有一批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一线学者:以清华为例, 中国学方面的陈寅恪、赵元任、冯友兰、萧公权、刘文典等都是当之无愧的国际前沿学者;数学方面的孙光远、华罗庚、陈省身等;物理方面的萨本栋、吴有训、赵忠尧等;化学方面的高崇熙、萨本铁;生物学农学方面的戴芳澜等都是享有国际盛誉的一线学人。

2.有利于知识分子保持独立自由的精神风骨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物质条件成为知识分子能否保持精神独立的重要因素。比照当今学术界, “独立之精神, 自由之思想”, 这几乎成为民国教授们的精神写照。在时代夹缝里生存的民国教授, 之所以能够坚守其独立立场, 在种种藩篱之中, 捍卫并享受着精神的自由, 除却时代和个性的因素之外, 不能不说优裕的物质条件是其人格独立的物质基础。

3.有利于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

充裕的物质条件, 使教授们在生活工作之余仍有不少资金节余, 这为他们从事其它社会活动创造了物质条件。他们利用这些资金或是办学、或是资助青年学生留学、或是创办刊物, 这些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近代中国社会事业的发展。例如, 胡适在抗战前十余年间便先后办有《新青年》、《现代评论》、《新月》、《独立评论》等大牌名刊, 而且资助林语堂游学多年。

摘要:民国时期, 中国内忧外患, 几无宁日, 然而高等教育在非常艰难的环境下却成就斐然, 培养出了一批一流的学者、创造了一流的学术成果、造就了一流的高等学府。究其个中原因, 确乎不少。其中, 民国政府实行的教授高薪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一制度, 对于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民国时期,高等教育,教授,高薪制度

参考文献

[1]陈娜.民国时期的高校教师待遇情况[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社科版) , 2010 (7) .[1]陈娜.民国时期的高校教师待遇情况[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社科版) , 2010 (7) .

民国时期的农业合作金融 第10篇

一、农业合作金融的起源

合作金融最早起源于德国, 19世纪中叶, 德国的农村出现历史性的金融问题, 农民穷困潦倒, 温饱问题不能解决,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 当时的德国威雅布许市市长就做出了一项重大的尝试, 建立了德国第一家农业信用合作社, 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之后, 农业信用合作社逐渐遍布德国, 并先后建立了信用合作联合会、农业中央贷款等, 农业合作金融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自德国农业合作金融取得积极成效后, 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也积极效仿德国政府这项举措, 并参照德国较为完备的农业合作金融机制, 有效地解决了本国地区农业萎靡不振的情况。在20世纪初期, 我国第一批留学在德国和日本等国家的留学生回国后就在国内介绍了农业合作金融思想, 1923年华洋义赈会在河北省香河县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农业合作金融社, 这也是中国农业合作金融的开端。随后, 当时的民国政府将农业合作金融上升到改变农民贫困、发展农业的基本国策, 在当时政府的推动与支持下, 农业合作金融逐渐遍布全国。

二、民国时期的农业合作金融与当时德国农业合作金融的差异

从表面上看, 当时我国农业合作金融与德国并无太大的区别, 然而实际上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主要体现为:第一, 民国时期农业合作金融完全是在政府强制手段下建立的, 农业处于及其被动的地位, 缺乏入社与退社的自由, 而德国强调农民自主、自愿, 农民在农业合作金融上具有绝对的自由权与管理权;第二, 民国时期农业合作金融完全是政府操纵农业的工具, 政治性强烈, 因此大多数考量的是政府的利益, 而德国农业合作完全是在农业个人意愿下建立的, 实实在在为了解决农民困境;第三, 民国时期我国农业合作金融主要为一些较富裕的农民服务, 也就是地主, 而一般农民根本享受不到农业合作金融的便利, 在农业合作金融建成后, 农民受到的压迫更大, 而德国农业合作金融主要是为当时的贫农服务。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 我国农业合作金融完全背离了合作金融的本质, 因而失败是必然的。

三、民国时期农业合作金融失败的教训

近代的德国、日本、意大利、法国等都利用农业合作金融彻底摆脱了农业发展的困境, 并使得本国经济快速发展, 尤其是德国与日本, 在推广使用农业合作金融后, 仅仅20年的时间就发展为世界经济强国。然而, 这么有效的农业模式为何在近代中国行不通?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通过对我国近代农业合作金融相关文献的系统梳理, 尤其是分析北洋政府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农业合作金融三种不同制度下的发展情况, 并对农业合作金融所产生的绩效进行评价, 总结出民国时期农业合作金融失败的具体原因。

(一) 政府干预与地方豪绅压迫。

政府控制是近代中国农业合作的最大阻碍, 也是失败的根本。北洋政府时期, 政府实力还比较弱, 对于当时华洋义赈会创立的农业合作金融不闻不问, 既不给予政策支持, 又不加以干预, 在此时, 我国的农业金融模式虽然发展比较缓慢, 但是效果却十分显著。然而, 在民国政府上台后, 政府意识到农业合作金融对中国发展的重要性, 逐渐将其视为基本国策, 在政府的推动下, 全国范围掀起农业合作金融建设潮。从目的上来看, 当时国民政府积极推广农业合作金融的目的无非有两点:一是通过农业合作金融缓解当时农村的困境, 解决农民贫困差距大的问题;二是通过建立全国性的农业合作金融网络, 达到政府控制农业经济的目的。实际建设中, 当时国民政府为了尽快达到这两个目的, 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强制干预建设的手段, 逼迫每个农户必须加入到合作社中, 除非合作社倒闭, 否则永远不允许农民退社。另外, 当时政府还成立了合作社理事会, 对合作社执行情况进行掌控, 当时的地主也在合作社中担任相应的职位, 信用社在豪绅的管理下, 逐步发展为剥削农民的工具。当时有学者对农业合作社建立情况进行了调查, 发现基本上合作社都是由当地赋予的地主或者地方有势力的人掌握, 致使农民土地逐渐被征用, 并将义赈会的贷款以高利贷的形式转借给农民, 达到敛财的目的。从该时期合作社能够看出, 我国近代农业合作金融从一项自救的工具变成压迫的工具, 由政府主导以及地方肆无忌惮的管控, 民国时期农业合作金融焉能不败。

(二) 违反农民个人意愿。

农业合作社强调农民互帮互助, 然而近代中国农民缺乏合作精神, 这是导致农业合作金融的另一原因。农民的合作精神不是天生就有的, 需要后天培养, 北洋政府时期, 华洋义赈会就意识到这一点, 在成立农业合作社之初, 就派专人到农民基层进行讲解, 向农民勾勒出农业合作社的良好前景, 等到农民产生合作意愿并提交相应的申请后, 华洋义赈会派专人审核, 并成立合作社。经过事先充分的准备后, 农业合作社在一开始就能按照现代合作的宗旨开展各种农民救济工作, 加强农民的合作精神, 此时的农业合作建设质量比较高。然而, 在国民政府接入农业合作后, 农民自主的合作社逐渐被政府掌控, 在之后的全国范围合作社建设中, 政府并没有事先对农民进行充分的合作精神教育, 只是一味地强迫农民必须加入合作社中, 这种强制性的合作社必然不会受到农民的认同, 被迫入社的农民不但不珍视合作社, 甚至还想着怎么使合作社倒闭, 农民抱着这样消极的态度, 合作社岂能成功。

总结西方农业合作金融经验, 能够得出农业合作成功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给予农民充分的自主权, 农业合作金融应始终体现农民意志与意愿;二是政府在合作金融建设上只是起到引导和优化政策的作用, 不能使用强制性的手段干预建设。当下,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 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农业合作金融体系, 在具体设计中, 必须总结近代中国农业合作金融失败的历史教训, 避免重蹈覆辙, 在逐渐摸索与实验中探索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1]易棉阳.合作金融在近代中国农村为什么遭遇失败——读《民国时期中国农业合作金融研究 (1923-1949) 》[J].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5.12.

[2]刘兰兮.评《民国时期中国农业合作金融研究 (1923-1949) 》[J].中国经济史研究, 2015.5.

[3]傅亮, 池子华.国民政府时期农本局与现代农业金融[J].中国农史, 2010.1.

民国时期的政商关系 第11篇

从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统治开始,国民党政权和商人之间只有很短暂的蜜月时期。直到1949年,他们之间的缠斗从来没有停止过。其间,最激烈的时候,国民党甚至多次公然采用暴力手段对付资本家,绑架他们,向他们勒索钱财。更不用说国民党始终在想方设法把商人的资产搞到手。30年代初的税收政策,大大加重了实业家们的窘困。美国人帕克斯·M·小科布尔在《江浙财阀与国民政府(1927-1937)》中,就专门叙述过南京政府如何压制上海的资本家,强迫他们认购公债,为内战筹措军费的细节。同时,国民党也一直在努力把他们的信仰强加给商人,或者改造商人的组织。但是,商人也的确在民国时期有着特殊地位,他们和高官们有亲密的私交,在各种委员会中发挥重要影响,在社会中,他们也常常借助金钱的能量压制欺凌穷人。到底如何看待这种似乎矛盾的现象呢?

要弄清楚民国时期的官商关系,还需要把官商关系再细化成党商关系和政商关系来讨论(在国民党时代其实还有军人和商人的关系,不过,这种关系对社会的影响不大,我们暂不讨论)。自认为是一个代表全民实行统治的国民党,要求扫荡社会中一切自行组织起来的机构和力量。因此,民国时代的商人和他们的组织就成为对国民党的一个重大挑战,商人们的经济力量使他们对社会有重大影响,他们常常凭借商会来抗衡国民党“党部”的专横,并能够发出很强大的呼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取缔和改造旧商会就成为1927年后,国民党的一个重要工作。到了1929年,曾经按照民族资产阶级意志独立自主活动,扮演过无数叱咤风云精彩历史场面的上海总商会,就因近似恐怖的统治而突然结束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商人们的抗争虽然只是对自己利益的捍卫,但却带有保卫自由的色彩。虽然在国民党中也有一些大资本家担任重要角色,但这并不改变国民党的基本路线。国民党的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的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实现经济平等,节制资本,这一点可能现在连台湾的国民党也不记得了。

所谓政商关系,就是政府与商人的关系。虽然民国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国民党都在训政,但因为国民党的控制力量并不那么强大,政府还是有自己独立的系统和意志。民国的政府更在意的是建立规矩和秩序,如何缓解财政的压力,以及如何发展经济。他们也不像国民党那样对财富本身就充满敌意,所以他们并不试图改造或者领导商人,也不打算消灭这个阶级,他们只需要商人服从法律和政令。即便在政府和商人发生冲突的时候,政府也倾向于谈判、沟通、协商,而不是斗争。商人们正是通过这个途径来构造自己的特殊地位,获取众多特权,并腐败着国民党政权。

显然,区别了党商关系与官商关系,才能准确理解国民党时代商人和政权的关系。商人天然地善于与政沟通、亲近,他们有很多办法可以摆平官员,但很难摆平厉害的国民党人。国民党试图控制、领导、改造、代表商人,而商人只愿意在行政的、法律的原则下服从政治。从根本上来说,国民党与商人的关系是敌对的,不可调和的。而政商关系则太容易调和,以至于他们常常勾结在一起。

对于商人而言,如何处理与政治的关系,从近代以来,始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不说是使他们最痛苦的问题的话。梳理史料可以看出,也许他们应当在党商关系中要求自由,这样就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在政商关系中,应当坚持法律,这样他们就可以得到更多的保护。也许还可以化解民众对他们的敌意,因为他们会觉得商人是民众的一部分,而不是特权的一部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史学者

民国时期镇江的检察机关介绍 第12篇

关键词:民国,镇江,检察机关

一、镇江检察机关成立于1911年6月

1902年, 清朝政府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主持变法修律。清朝政府将刑部改为法部, 其主要负责监狱管理、刑罚执行、司法监督和部分司法审判职能。大理寺更名为大理院, 正式成为全国最高审判机构, 并有权统一解释法令。地方分别设立高等审判厅 (检察厅) 、地方审判厅 (检察厅) 和初级审判厅 (检察厅) 。与此同时, 清朝政府先后起草了《刑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 初步建立了近代的司法制度。在此背景下, 镇江的检察机关在1911年6月成立。

据史料记载, 当时镇江的检察机关分为两级———镇江商埠初级检察厅和镇江地方检察厅。前者以“镇江商埠巡警各区域” (主要指镇江英租界及其附近商埠区域) 为管辖范围;后者以丹徒县辖境为管辖范围。成立伊始, 镇江两级检察机关规模简单, 人员紧张。镇江商埠初级检察厅仅有行走检察官刘丕公一人, 镇江地方检察厅亦仅有厅长王邦鼎、帮办检察官徐家驹、行走检察官王锦文三人。 (1) 值得一提的是, 镇江是当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较早建立检察机关的城市。

1912年, 清帝退位, 民国建立, 镇江的检察机关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1912年4月, 镇江商埠初级检察厅改名为镇江初级检察厅, 翌年更名为丹徒初级检察厅。镇江地方检察厅亦更名为丹徒地方检察厅。此一时期虽然国家政权更迭, 但镇江新式司法机关业务运行平稳正常, 处理了前清遗留的庄镜蓉案等重大案件。

二、1913年至1926年间运行情况

1913年, 北洋政府开始裁撤地方审判厅、检察厅和初级审判厅、检察厅。当年, 江苏境内的丹阳、如皋、青浦、宜兴、常熟和昆山等四十一地的地方审判厅、检察厅和初级审判厅、检察厅被裁撤。1914年, 北洋政府进一步削减司法经费, 丹徒地方审判厅、检察厅和丹徒初级审判厅、检察厅, 与武进、太仓、淮安、松江、铜山、江都、南通、吴县的新式司法机关一起被裁撤。镇江司法回归到了传统模式, 司法近代化的历史进程被强行打断。

1919年, 北洋政府为收回领事裁判权, 开始在部分地区恢复新式司法机关。1923年, 丹徒地方审判厅、检察厅成立, 镇江司法近代化的历史进程重新启动。丹徒地方检察厅管辖丹徒县的第一审案件和丹徒、丹阳、金坛、扬中、江都、泰县、泰兴、如皋、仪征的二审上诉案件。次年, 江苏全省改定诉讼管辖, 又将高邮、兴化、东台三县的二审上诉案件, 归由丹徒地方检察厅管辖。至此, 丹徒地方检察厅的司法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 由清末民初时期的丹徒县一审机关, 变为集丹徒县一审和包括丹徒县在内等十二县二审为一体的机关。同一司法机关, 既管辖一审案件, 又管辖二审案件, 充分说明了北洋政府司法体系的混乱。

史料显示, 此一时期的镇江检察机关的业务量较大。以1924年为例, 该年丹徒地方检察厅受理侦查案件1588件 (其中旧案22件, 直接受理663件, 由司法警察报送861件, 其他42件) , 侦查终结1572件。丹徒地方检察厅对受理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 起诉836件, 不起诉198件。丹徒地方检察厅对丹徒地方审判厅的判决和裁定提起上诉46件, 抗告51件。丹徒地方检察厅执行刑事判决人数492名, 实际执行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211人、拘役272人、病死1人、未执行7人;执行裁判罚金者952人, 金额25891元。 (2)

三、1927年至1937年运行情况

1927年, 北伐成功, 国民政府建立, 开始推行“审检合一”制度。按照此要求, 江苏境内的各级审判厅分别改为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 同时裁撤各检察机关, 原设立的检察长改为首席检察官, 与其他检察官一道配置于各法院内。1927年11月, 丹徒地方检察厅被裁撤, 丹徒地方法院成立。

1927年5月2日, 江苏省政府宣布成立, 地点暂设在南京湖南路。因南京为首都, 江苏省省政府须在省辖境内另觅新址, 苏州、扬州、镇江皆在考虑之列。1928年7月17日, 江苏省省政府举行例会, 对此进行投票决议, 结果为:镇江6票、扬州2票、苏州1票, 会议决定镇江为江苏省省会, 改丹徒县为镇江县。丹徒地方法院遂于1928年更名为镇江地方法院, 黄用中任院长, 徐世勋为首席检察官。

镇江地方法院位于正东路与南门大街的交汇处, 地处镇江城核心地带, 交通便捷, 商业繁华, 民房林立。镇江县各乡村与镇江地方法院距离不等, 少则数里, 多则百余里, 在途期间一至二日。1928—1937年间, 镇江地方法院组织结构日趋成熟, 人员构成日趋合理。以1933年为例, 镇江地方法院检方人员包括:首席检察官一人、检察官三人、主任书记官三人、候补书记官二人、法警一人。

根据国民政府的相关法令, 镇江地方法院的检察官主要负责:1.刑事案件的侦查;2.刑事案件的起诉;3.监所执行的监督。其中需要指出, 检察官并不独享刑事案件的侦查权, 而是与警察共享。刑事案件可以由检察官侦查, 亦可由警察侦查, 但警察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后须将案件移交给检察官。

镇江地方法院成立初期, 管辖级别与范围保持不变, 但随着国民政府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建设的推进, 发生了重大变化。1935年《法院组织法》正式实施, 江苏全面推行三级三审制。当年7月, 江苏高等法院第五分院 (驻镇江) 成立, 受理镇江地方法院所辖十二县的二审上诉案件。镇江地方法院仅受理镇江县的一审案件。此次改革后, 镇江地方法院从集一审二审为一体, 变为单纯的一审法院, 审级关系不再混乱, 当事人的上诉权从形式上得到了保证。

检察官并入法院, 但还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根据史料, 镇江地方法院的检察官受首席检察官的节制, 院长无权也没有对检察官发号施令, 这保证了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 维护了法律的严肃。

四、1937年至1949年运行情况

1937年7月, 抗日战争爆发。12月8日, 镇江沦陷。在镇江, 日军虽仅遭到零星抵抗, 但依然兽性大发, 烧杀奸淫, 无恶不作, 镇江人民蒙受了巨大损失。镇江地方法院亦毁于战火。日军占领之前, 派军机轰炸镇江, 镇江地方法院被炸毁。日军入城以后, 将残骸移走。历经十余年建设, 耗费大量财力和心血的法庭、办公室和看守所毁于一旦。镇江地方法院人员撤退至苏北东台, 后撤至安徽, 停止办公。

1938年1月, 伪镇江县自治委员会设司法科, 办理民刑诉讼。同年6月, 设伪镇江县上诉审判处, 受理上诉案件, 9月改组为伪镇江地方法院, 受理镇江、金坛、溧阳、丹阳、句容、扬中六县不服一审的上诉民刑案件 (兼理镇江县一审民刑案件) 。 (3) 镇江沦陷期间, 伪镇江地方法院恢复到了1935年以前的状态, 集一审二审合一, 司法管辖权再次混乱, 法治基本原则再遭破坏。

1945年8月, 抗战胜利结束, 镇江光复。同年10月, 镇江地方法院恢复办公, 管辖区域与战前一致。但由于国民政府执意发动内战, 国统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逐渐恶化。包括检察官在内的镇江地方法院的司法官们生活困窘, 难以为继。至1948年底, 多名检察官以请假探亲为由擅自离职。镇江地方法院的检察、审判和看守等业务逐渐荒废。至解放前夕, 镇江地方法院迁往苏州。

1949年4月23日, 镇江解放, 人民解放军接管了镇江地方法院。民国时期镇江的检察机关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民国时期镇江的检察机关, 存在的时间长, 处理的案件多, 是当时基层检察机关的典型代表。它具有深厚的历史意义和较高的法治价值, 是镇江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研究民国史和法律史难得的史料来源和观察视角。

注释

1《镇埠新法官业已委定》, 《申报》1911-6-13, 第1张第11版。

2镇江市志编纂委员会:《镇江市志》,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 第3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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