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维护范文

2023-09-18

权益维护范文第1篇

在新的年度中,生活部权益部会全面贯彻团委的指导方针,大力维护同学们的基本权益,逐步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质量,用创新的思维为同学们更好的服务。我们会牢记“来源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的宗旨,积极开展有益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以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活动,为同学们的大学时光绚烂多姿。

针对实际情况,生活部权益部为本年度的计划做出了以下规划:

一、人员计划

新的学期中,生活权益部计划招聘9名新成员。其中副部长两人,委员7人,两名副部长分别负责生活和权益两方面,两者互相配合,协调委员充分实现“来源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的宗旨。

二、人员培养

新的学期,我们将给于委员更多的机会和平台去展现自我,发掘自身能力,为学生会以后的工作做好准备。

三、工作计划

(一)趣味运动会。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促进学生会新成员间和部门之间的了解,使得新一届成员能够快速的熟悉新的环境并融入这个大家庭中。

(二)宣传“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目的是在全系学生中普及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一般常识和增强本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并且引导本系学生树立关爱生命、关心他人、关注社会和公益的良好道德风尚。

(三)寝室嘉年华装饰大赛。这个活动是为了丰富大学生活,增强学生寝室管理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展现寝室风采,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四)协助好系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尽可能的多举办与同学们生活相关的活动,如:“外出踏青”“家乡摄影展”“品味生活中的真(征文比赛)”。

(六)迅速、及时的接收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只要同学们在生活上出现棘手的问题,都可以向我们部门反映,我们会把信息传达给系里,及时解决当前问题。

我们还会积极,努力做一些跟学生相关的活动,我们的计划会随着实际情况而做调整,以便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让同学们更支持学生会。

在这一年度中,生活部会竭尽全力的工作,为同学们的生活增光添彩。

建材系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夏明涛

权益维护范文第2篇

维权是企业工会的神圣职责。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会维权这一神圣职责。中国工会十四大《报告》也指出:“广大职工分布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处于改革发展的第一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企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实现、维护、发展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企业工会工作的根本宗旨。当前,部分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尤其是待岗职工、工病亡遗属、以及那些年龄结构重、人数多、收入低的家庭,他们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家庭负担重,抵御生存风险的能力较差,他们急需企业给予关注、关爱和扶助。在目前的条件下,企业工会应怎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好工会的神圣职责,成为需要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的课题。

一、要发挥好源头维护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

所谓“源头维护”,是指工会通过源头参与平等协

商,摆正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责、权、利对等关系位置,防止失衡。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代表职工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防止职工利益受侵害;二是工会依据《工会法》、《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坚持平等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时把职工关心的劳动关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不断增强其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建立健全维权机制

建立健全维权机制是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要把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并融入到企业的管理体制、机制和其他各项基本制度之中,以健全的机制促进和保障维权工作的落实。工会组织要把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重要议题,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推动维权工作的落实。

三、依法保障职工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

无论企业管理体制怎样变化,必须坚持职工的主体地位不能变;无论企业组织形式如何变化,职代会的性质、作用不能变,更不能撤销。为此,工会必须始终坚持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要通过职代会和职工代表共同研究、讨论、审议企业的

生产经营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各种奖励和处罚条例、职工福利等方面的事项。要努力探索职代会制度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发展途径,进一步充实职代会的内容,在巩固、深化、规范、创新、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水平。

四、建立完善扶贫帮困体系

为确保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工会组织应当把扶贫帮困工作提升到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去认真落实,更应将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工程”来抓,决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意外,采取“全方位帮扶、多渠道蓄水”的措施,走千家,访万户,把企业的温暖送到贫困职工的家中。在为困难职工办实事过程中,将保持和维护职工队伍合法权益当做与维护企业的稳定同等重要的大事,狠抓落实,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五、要发挥好预警化解作用

工会组织发挥预警化解作用主要体现在:准确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在矛盾的萌芽状态把劳动关系争议纠纷化解。工会组织在履行诸多的工作职能时,要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形成工会系统常态运行的、自上而下的预防预警机制。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纠纷调解,要从维护职工利益出发,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尽可能采取调解、和解的方式,做到案结事了,要注重调解程序的正当

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工会不断提高整体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新问题在不断涌现,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审时度势,大胆探索。要敢于反映和表达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敢于维护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的权益;二是要注重学习,提高能力。新形势下维权矛盾的复杂性、协调的艰巨性,迫切要求工会干部加强自身的学习、锻炼,系统掌握有关维权的各项法规制度,积极吸收和借鉴新经验、新方法,用心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要怀着深厚的感情,深入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中去,关心职工的疾苦,倾听职工的呼声,真心实意地为职工说话办事,坚持以职工群众高兴、同意,满意为最高标准,努力把工会建设成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自己塑造成为职工信赖的“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会干部;四是强化职工素质。要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引导职工学会运用劳动法律,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性。要把法制教育宣传融入日常工作中去,促使职工自觉依法维权。

总之,在新时期加强工会工作,推动创建和谐劳动

权益维护范文第3篇

一、维护职工的生存和发展权是工会的首要任务

科学发展观要求工会工作必须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把他们锻炼成一支具有先进阶级理想、社会主义道德、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严格组织纪律的强大队伍。企业作为国有企业,企业工会必须把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帮助广大职工不断提高政治觉悟、道德素养和劳动技能,成为适应改革和建设要求的劳动者。把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放在第一位,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努力促进并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爱护人,一切从人的实际出发,以人的利益为目标和归宿。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始终自觉坚持全心全意地依靠职工办好企业,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管理、支持改革;关心职工的生活,保证职工的切身利益,让职工热爱自己的企业,并努力为之奋斗,使企业在持续、稳定、协调中发展。切实改善职工劳动环境与生活条件,提高劳动收入,让广大劳动者充分实现体面劳动,使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得到更好保障,主力军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使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得到更好贯彻落实。通过努力改善广大职工劳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条件,解除其后顾之忧,推动发展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历史赋予工会的神圣使命

工会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工会是劳动经济关系矛盾的产物,职工群众为了自身利益不受侵犯而参加工会的,无论国家的社会制度如何,只要存在劳动经济关系矛盾,就会存在工会组织。工会产生和发展的这一客观基础,决定了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始终是工会的基本属性。工会如果不能很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职工群众就不可能参加工会,工会也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在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企业与职工将不断产生新的问题和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突出。工

会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发展的需要,不断强化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根本要求

生产经营是企业的中心任务,作为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行业,供电企业能否较好地完成供电生产经营任务,确保正常供电,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企业各个部门都必须服务服从于生产经营这个中心,都应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手段来促进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工会作为职工群众组织,就必须通过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广大职工自觉投身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艰务中去。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现企业发展的需要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职代会工作水平,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职代会工作质量,使职代会真正成为职工发表意愿的场所,彻底改变目前存在的职工代表中领导干部占绝大多数、为数不多的职工代表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职工代表的提案绝大多数得不到落实,有些反映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职代会上得不到解释等。要抓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好企务公开工作。要扎实抓好职代会工作,对涉及全局职工切身利益和规范企业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及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不断提高企业民主参与水平。通过职工广泛参与,献计献策,使企业的决策更好地贯彻实施,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加强各级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能力。特别是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在工会工作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围绕与维护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形势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经营管理体制的变革,工会工作

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与企业发展的形势还不相适应,必须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不断进行科学创新,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通过坚持不懈地创新,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要自觉地把工会组织放到企业整个组织体系中去定位,把工会工作放到整体工作大局中去思考,按照整体优先的原则和系统优化的要求,使工会工作始终做到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科学优化、富有实效。正确认识和处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要注重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掌握职工生产生活的第一手资料;要坚持理论思维,注重分析归纳,推动认识不断由感性上升到理性;要重视理论指导,深化工作实践,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推动工会工作理论联系实际,沿着科学发展观所指引的道路不断向前发展。

六、履行工会维权职责必须完善和落实工会维权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加大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完善职工利益诉求

表达机制,畅通和拓宽利益诉求渠道。汇集、分析、反映职工思想动态,关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表达职工意愿和工会主张,提高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在企业的执行力度。完善职工权益维护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工会维权协调机制,推进维权工作制度化。要善于协调内外关系,整合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形成维权合力,为职工群众多办实事、多做好事;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坚持“两个维护”相统一的维权原则,既要组织引导职工为促进国家和企业发展作贡献,又要促进职工权益不断得到实现,共享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的成果;要坚持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维权宗旨,以职工为本,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不断提高工会维权能力,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把“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贯彻落实到工会维权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做到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不断提高工会维权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真情倾听职工呼声,真实反映职工诉求,真诚关心职工疾苦,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全面履行“三不让”承诺,进一步拓展帮扶范围,不断完善帮扶方式,全面提高帮扶水平。

权益维护范文第4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组织将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为契机,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一,参加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通过三方机制,工会可以在较高层面更加全面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践表明,三方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第二,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工会组织应当运用法律,监督和限制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任意解雇劳动者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就业权。

第三,帮助和指导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利和职责。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切实承担起这一职责,保证劳动者能够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在集体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参与和指导集体合同的订立。对于那些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上级工会要培养企业工会进行集体协商的能力,使之在协商中准确充分地表达职工意愿;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要认真指导职工推举的协商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同时,要努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工会作为主体一方订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法律地位,各级工会组织要抓住机遇,力促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扩展,更好地发挥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权益维护范文第5篇

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企业工会与行政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行政和女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依据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组织同步建立,协助党委和行政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女职工苏制,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女职工委员会参与企业设计女职工权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每年对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执行情况进行1-2次监督检查。

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女职工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企业行政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

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严禁招收和使用女童工。

第六条 企业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降

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企业进行改组、改制时,对能胜任原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七条 企业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其他福

利方面,应当男女平等。企业应有计划地对女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八条 企业应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企业职工

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与女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第三章女职工特殊利益的保护

第九条 企业必须根据女职工的胜利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的

职业特点,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 企业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女职

工委员会要配合企业行政,宣传女职工卫生保健和妇科病防治知识,并确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严格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严

禁女职工从事国家禁止从事的禁忌劳动。

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逐步改善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设

立女工卫生室等女职工保护设施,对在职女职工每月发放5元-20元的卫生费或卫生用品。

第十二条 企业按规定每1-2年对女职工(含退休、下岗女职

工)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做好防治妇科病、艾滋病等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规定缴纳剩余保险费;有条件的应为女职工购

买特殊疾病保险。

第十四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

(一) 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或流动作业、国家

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暂时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当劳动;不能调离的,应给休假两天,按出勤计算。

(二) 对从事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

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单位给予休假。

第十五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 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间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

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

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三)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

算作劳动时间。

(四)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

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十六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

(一) 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

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愿终身至剩余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女职工生育增加产假30天。

(二)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的,3个月以下

的,产假15天;3-4个月的,产假30天;4-7个月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三)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的,允许有1-2周的时间逐步恢

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四)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孕期检查费、生

育期间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产假期间必须全额发放基本工

资,且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奖金、福利等由企业确定。

第十七条 晚育女职工休产假时,给予男方10天的护理假。第十八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 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

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二十分钟。

(二)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途中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额。

(三)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单位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月的哺乳假。

第十九条 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单位证明,患有严重更年期综合症的女

职工,企业可给予照顾,暂时调做其他适当的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二十条 企业按照内蒙古计划剩余有关规定发放独生子女

奖励费。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和医疗费用等费用科根据企业情况给予补助。

第二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生育等方面涉及到计划生育政策

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剩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合作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为切实保障企业和女职工双方的利益,企业行政与工会应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就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相互通报和协商,共同探索维护女职工权益、调动女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成立人数对等的监督小组,至少每半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想联席会议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人事变动而变动。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权益维护范文第6篇

租房,在北京来说再熟悉不过的一个词语,所有来北京的打工一族,都要为了自已的一亩三分地来回奔波,尤其是到了毕业时节,这个词更成了人们饭后茶余的热门话题。那么,租房到底该注意哪些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呢?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市场调研部做出了以下建议:

1、尽量找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小中介公司本身的合同不完善,如果发生纠纷,很难保障消费者权

2、查看房产证,签正式合同。有房产证的房屋,才有资格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一般中介筛选都会核查房东的资质,而村屋则多无房产证,有可能是不合法的,并且与房东的责任不能明确区分,租客的合法权益难有保障。如果产权人不清晰,租金可能被卷走不知去向;

3、注意出租屋的消费环境和卫生环境、其它配套,看有无小区物业管理;

4、租金占自己月收入的四分之一以内比较保险;

5、租客可以争取3~5天的免租期,收拾屋子等等;

6、检查家具清单,写明品牌,并试用;

7、如果合同期内可能因为工作调动引起租房地点有所变更,租房者一定要在合同内注明“假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中断合同,应退还押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8、应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包括户型、采光、是否安静、周边交通状况等,最重要一点是看水电、马桶等日常设施是否良好,必须把所有的家电都试用一遍以检查插头是否漏电、煤气是否泄漏等;

9、在签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每月啥时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再有就是签订合同时要标明房屋内设备的数量、成新度等情况,越具体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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