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2024-05-17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精选7篇)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第1篇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市计生委的科学指导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信息化建设、管理和运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近年来,我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和保障体制。我县地处苏北平原中部,东临黄海,海岸线长103公里,总面积2795平方公里,所辖19个镇、1个省级开发区、境内有4个省属农盐场,总人口为106万,育龄妇女为29.7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23.09万人,早在1993年我县就被省计生委纳入全省10个微机信息管理试点县。针对全县地广人多的县情,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先后拨款200多万元,用于县、镇、村级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投入和升级更新,并把信息化建设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和保障体制。

网络健全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运行良好、质量可靠。全县目前拥有计算机196台,其中县级计算机25台,服务器2台,乡级50台,村级121台,其中奔腾III以上的计算机36台,微机房和计算机的质量均达规定标准,信息质量已达《全国县级WIS建设评估标准》的甲级标准,组建了办公局域网,并接入县政务网和因特网,实现了政务电子化,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管理规范运作,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一是建立制度。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县乡两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和落实了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即信息采集及变更制度,信息传递及反馈制度、信息质量检查制度、统计质量调查制度、资料保管保密制度、机房维护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由于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保证质量。为了保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信息质量,力争做到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对象信息一项不缺,信息内容一个不错,我们在全县还实行了组级信息员报告制度,村级计生专干旬调查核实制度,镇计生信息中心每月核查3-5个村的信息,县人口计生委信息中心每月抽查5-7个镇,电话调查50人以上,对统计质量进行调查。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每月将信息差错情况进行公布,将信息差错率纳入对各镇计生中心百分考核实绩。三是落实责任。为 了保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规范运作,每年初县人口计生委的领导与各镇计生中心主任签订统计质量保证责任书,发规科的负责人与各镇信息中心专业人员签订责任书,并对信息中心的专业人员的工作实行日记、周记、月记,县每月调阅一次。四是搞好引导和评估。建立健全了以微机信息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每月初镇级将当月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时间,用微机打印出服务指令,指导村级工作,村级接到服务指令以后,按照服务指令的要求,实行访视和服务,并将服务结果和当月发生的各种信息在月底反馈到镇信息中心,按月变更,生成报表,微机信息人员根据当月报表的汇总情况,形成书面统计质量分析报告,实行认真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实现了日常工作信息引导,服务决策信息分析,工作效果信息评估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民政、卫生等系统建立了信息交换平台,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五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利用率。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方面,我们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认真核实,及时反馈。XX年1月21日至XX年6月20日之间,全县共接受信息744条,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反馈744条,反馈率达100%。在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方面,我们能够主动配合政策法规科,认真搞好应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微机输入工作,及时准确地建立了奖扶制度信息库。

加强队伍建设,微机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县委、县政府对微机信息及队伍的配备高度重视。几年来,先后在大专以上微机专业毕业生中公开招录微机员16人,其中县级1人,镇15人,目前全县20个镇的微机信息人员都由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年富力强、勤奋好学、事业心、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经市级考核全部持证上岗,为了不断强化微机信息人员的业务技能,我们先后开展了以加强信息化工作能力为重点的岗位培训,除了组织参加市级培训和考核外,每年县级组织三次以上培训以及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由于岗位练兵活动扎实有效,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岗位能力普遍达标,我县微机信息工作连续多年受市人口计生委表彰。

二、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不足

人口计生委内部办公自动化未能及时到位,文件、资料的交换仍然采取原始的人工交换方式进行。

县乡网络不通畅,依靠电话拨号上网速度慢,与齐抓共管单位信息共享实现难。

目前信息的程序繁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奖扶对象信息系统、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等相互要求不一致。

三、几点建议

经常举办市级培训班,学习新的知识,学习外地经验,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对信息化管理要求,包括信息管理台帐,力求全市统一,以便操作。

建议对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行修订,便于管理,便于操作。

以上是我县近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简要汇报,我们深知,几年来我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国家、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评选为契机,继续不断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推进力度,不断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管理工作的信息支撑体系,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登新台阶、再上新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第2篇

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居委会

**社区位于**工业区,全社区现有人口***人,村民小组*个,总户数 **户,育龄妇女数 ** 人,其中已婚育妇 **人,独生子女户**人,二女扎**人,巩固率100%,流动人口**人,计生小组长**人。自去年被定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示范村以来,严格按照国家人口和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六个好”积极创建,紧紧围绕“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积极实施计生村民自治,建立健全计生民主听证、民主监督等工作制度,有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连续13年保持计生合格村水平,2002年通过一流村(居)协会考评验收,至今连续10年被县计生协会确认一流村计生协会,全村连续15 年无出现政策外多生育,2006年被评为省级一流协会,2008年被市评为2003-2007年连续五年合格社区。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计生协会。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为实行居民自治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强化常规工作。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社区书记负总责,计生管理员具体抓,明确各自职责,包组包片,工作分解到

人,责任落实到位,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狠抓节育措施,针对“四术”措施不到位、暗婚、暗育和政策外生育严格处理。坚持例会制度,做到人人必到,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户组长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

临床执业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真正发挥作用。二是班子成员致力于抓计生工作,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生育政策,不违法生育,带头履行扶助义务,不计较报酬,做到一碗水端平,为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实现计生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为推进计生村民自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实施村民自治的十项制度和五项职责上墙公示,同时根据本村实际,依法制定了《**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今年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又制定出台了《诚信计生协议书》。计生管理员和中心户长、小组长以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签订《协议书》,形成了居民委员会与居民计划生育管理的长期合同关系。

二是明确奖惩。社区按照“有章可循、照章理事”的原则,进行奖罚,确保了村民自治规章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

夫妇年满60周岁起按每年每人18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对双查不能到位参检者,须提前向小组长说明原因,并限期到位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处于500元罚款。确保了村民自治章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报送计生部门依法处理。是优待对象的,取消资格,追回原享受的奖励和优惠所得,并接受计生服务管理协议有关条款的处理。政策外多生育或非法抱养者,取消该子女10年的居委会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及村优惠政策待遇。

三、开展生育关怀,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社区加大了计生投入,落实兑现优惠措施,全村2002年10月1日后出生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 户给予500元奖励金,累计33户 ;二女扎户给予800元奖励金,累计16户;计生户子女上大学本科给予一次性补助8人,每人500元,中考考上一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2人,每人200元,考上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人,每人1000元;为计生户免费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共378户,每人免收30元;为二女户减免社保每人每年50元,共56人,每人减免50元;免收计生户生活垃圾费,共378户,每户每月免收15元;优先为计生困难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共4户,其中二女户1户,独生户2户;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为计生困难户上门慰问、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社区每

年投入生育关怀资金6000多元。

二是开展重点帮扶。社区积极筹集资金,争取上级帮助,利用试点优势,对计生“三户”困难户实行重点挂钩帮扶,5组二女结扎户潘**有发展项目,但家庭经济困难,县帮扶2000元,镇、社区又拨出配套资金2000元,扶持购买一台制衣加工机械,使其每月增加家庭收入1000多元。社区干部、协会理事每人联系帮扶1-2户,在资金、技术、项目、低保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使得计生户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发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关怀服务。针对外来工子女上学难问题,社区几年前就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表决通过让外来工子女上本社区小学,享受和本社区子女一样的待遇。现社区小学的外来工子女人数占小学学生数一半以上。

三是坚持上门服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社区主干、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多年来坚持访视育龄群众,突出结扎、放环对象的访视和术后随访,随访时捎带上社区为育妇准备的慰问品,社区还给结扎育妇每户补贴300元,及时做到“一访新婚家庭,二访孕妇育妇,三访新生婴儿,四访节育对象,五访双查对象,六访外来育妇”的六走访,开展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随时了解她们的生育、生产、生活上出现困难,及时开展服务,5组独生户郑宝华发生车祸,镇、社区组织到医院慰问;二女户***去年丧偶,社区及时

进行慰问并优先为其办理低保;去年10月湖北来凤县百福司镇二女结扎户向习美、明水香的长女向春霞生病住院,花费不少医药费,镇、社区知道情况后,给予慰问1000元。

五、成效显著

通过人口计生村民自治,社区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已蔚然成风。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第3篇

关键词: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议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涵义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是以人为本, 实行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机制。其内容是政府通过制定政策, 采取奖励扶助、优惠优先、保障补贴以及限制制约等手段, 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得到诸多优惠、优待和照顾, 使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多生育子女的公民受到诸多限制和制约, 从而引导生育主体权衡利弊得失, 主动自愿实行计划生育。通俗地讲, 就是政府通过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调整社会成员的政治、经济利益的得失, 来改变社会成员的生育愿望, 引导其生育行为。因此,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主体应是政府;作用的对象, 即客体是负有实行计划生育义务和责任的全体公民, 而不仅仅局限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二、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存在的问题

鉴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对新时期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调控手段。因此, 本文拟通过法律视角对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措施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加以讨论, 以期使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性工程更趋完善。

(一) 制度设计中对公平原则体现不足

公共政策最重要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平。社会公平作为现代公共行政的基本价值目标, 要求公共政策行为体现公平的结果, 才能使其具有内容上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社会公平原则也应是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基本依据。在现代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 只有立足于公平的基本理念与规则,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才能取得社会各阶层的共识和认可, 真正起到正向调节作用。

1. 公民受奖励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一是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没有做到“应奖尽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 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全国各地据此出台了很多奖励措施, 但奖励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的独生子女特别是独女户、双女户以及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死亡的家庭, 没有涵盖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两个子女以上的家庭发生伤残、死亡以及节育手术并发症家庭。也就是说,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措施奖励的是计划生育家庭中的一部分, 不是全部。我理解, 政府之所以制定这样的政策主要是着眼于生产和生活中有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但在法律上有存疑之处, 因为这些措施没有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所以,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措施应该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所有家庭一视同仁, 不能因为一些计划生育家庭收入水平高或自我发展能力强而将他们排除在奖励和优惠政策之外。因为这些奖励与优惠政策除了在物质利益上予以倾斜外, 还具有政治上的褒奖性。

二是奖励的对象定位偏差, 甚至移位。目前, 部分地区实行对农村独女户中考或高考加分奖励政策;如果考上了重点中学或大学, 还可享受当地政府提供数额不等的助学金或奖学金。毋庸置疑, 改革开放30年来, 独生子女家庭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其进行利益补偿本无可非议, 然而给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 却值得商榷。笔者认为, 奖励的对象应该是独生子女的父母, 即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 而不应当是其所生子女。因为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是独生子女的父母, 而非独生子女本人, 如为独生子女加分, 就意味着侵害了其他非独生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利, 这样做有违法律上的公平原则。类似的情况还有, 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学、招工等, 这些规定同样侵害了其他非独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 政府在出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时, 应当注意这些举措的合法性与适宜性。

三是同一计划生育行为应该得到同等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 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多数地区都出台了具体的奖励措施, 如:“节育奖”, 即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 只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就有一次性奖励。笔者认为:该奖励政策措施的出发点是引导受奖者主动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避免出现违法生育;其政策指向是行为, 即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因此, 只要响应政府号召采取了这一措施 (即实施了这一行为) 的公民 (包括违法生育者) , 都应该给予奖励, 而不应仅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否则, 有过违法生育行为的公民, 就会被彻底屏蔽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之外。

2. 公民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 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该条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长效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 不是强制性的。但在执行过程中, 有的利益导向政策就增设了法定义务。如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将采取长效节育措施作为受奖条件之一。笔者认为, 对节育措施进行限制有失公允。因为实施“少生快富”工程的目的是通过经济奖励的办法鼓励少生孩子, 并引导和帮助这些少生孩子的家庭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勤劳致富。这种奖励只应与生育行为有关, 与是否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无关。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只是预防措施之一, 与自愿少生孩子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所以不应将其作为奖励的限制条件。从法律上讲, 这样做也没有充分体现对当事人在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中享有的“知情选择”权的尊重和保护。

(二) 责任主体错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 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九条又规定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制定。这就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该承担行政奖励的职责。但在具体实践中, 各地将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部分责任转嫁给非公共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各地均规定由职工所在单位来负责落实, 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由政府来负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政府成为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对于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中的员工来说, 他们的计划生育奖励权利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 很难实际操作和落实到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作为政府调控人们生育行为的一种公共政策, 所需资金就应由公共财政来承担。否则, 资金来源没有保障,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可能流于形式,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落实和维护。

(三) 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兼容性不够, 客观上抵消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正向效应

近几年, 国家高度关注民生问题, 出台了许多普惠政策, 由于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兼容度不够, 出现了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不同向的现象, 客观上造成违法多生育子女的家庭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甚至从多生孩子中获得的经济利益要高于违法生育成本, 这在客观上就弱化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激励作用。而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由于覆盖范围小、享受时限短、补贴标准低、管理程序严格繁琐, 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按人头计算的政策相比, 使人口少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收益大打折扣。随着农村改革发展政策的深入开展, 附着在土地上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多, 标准也越来越高, 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利益受到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 国家取消农业税、义务教育免费和教育补助资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的实施, 使养育孩子的家庭支出成本大大降低, 在落实这些制度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和非计划生育家庭没有实行差别待遇或差别度不够, 客观上有刺激违法生育反弹的负作用。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实施这些政策时要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 但缺乏可操作性, 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成为一纸空文。

三、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 制定利益导向政策要遵循合法、公平合理原则。要注意保护所有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让每个计划生育家庭都能分享到实行计划生育给他们带来的实际利益。不能简单地把是否有效作为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惟一标准, 还需注意相应措施是否与上位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矛盾或冲突, 避免引发其他不良社会效应。

(二) 在立法中明确政府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责任主体, 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产品要由公共财政来负担, 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防止政府将责任转嫁。

(三)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和各层面的支持,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才能落到实处, 取得实效。所以, 各级政府应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 整合社会资源, 把惠民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结合起来, 最大限度地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

参考文献

[1]刘志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践与思考[N].江西日报, 2005-1-31.

[2]董跃.公共政策与社会公平探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0 (5) .

[3]周福林.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若干问题研究.中州学刊, 2006 (9) .

[4]刘玲琪, 田遇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影响因素分析[J].人口与计划生育, 2005 (2) .

[5]翟德祥, 陈兴栋.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行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 (1) .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第4篇

关键词:人口信息质量管理制度理论依据现状对策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员频繁变迁,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有效管理及利用日益成为提高各种社会活动的功能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建立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的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适应社会需求,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思路、运着机制,增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更是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与规律,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实施全员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的背景和理论依据及实际意义

首先,建立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信息时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加快,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呈现多元化趋势,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需求也不断增长,使得原有的静态管理体制的弊端和不足在实践过程中日益暴露出来,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已难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建设在不同领域的普及,而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就是推动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为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

其次,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客观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制定的,而人口问题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想达到人口与发展之间的理想均衡,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源的转变,必须把人的“体能、技能、智能”三者的合理调配,置于可以接受的状态之下。这就对人口的有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口管理涉及到人类的生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人力的开发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以人为本,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分析人口的总体情况、构成、分布、人口素质等人口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各项业务指标的运行情况,正确判断未来影响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其规律,可以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当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对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具有积极意义。 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人口信息快速、动态采集机制,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能够改进工作手段,整合业务流程,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与公安、民政、工商、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服务的优质化和人性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特点、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PIS)是贵州省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一个成功的典范,《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等业务软件为其平台,按照“应用主导、完善体制、优化管理、资源共享”的发展思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集、录入、及时变更人口信息,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人口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的查询、统计、汇总、分析等功能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管理。它既包括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信息,也包括所有人口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户口性质、变动状态等信息。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具有信息全面、综合、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呈现动态性等特点。信息采集的是所有人口信息,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录入的信息包括育龄妇女的各项信息,及全部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涵盖了人口基本信息、人口变动信息、育龄妇女婚姻状况、育龄妇女子女情况、妊娠信息、出生情况、独生子女光荣证情况、技术服务信息、利益导向信息、引导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统计报表及汇总分析等功能,涉及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业务。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上传到省地县三级人口计生部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之间可能互通、共享人口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查询、掌握和运用。村级每月采集人口变动、出生、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证件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录入数据库,实现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

其次,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具有服务性,它利用数据库的各项信息来服务人口计生业务工作,并结合人口理论来指导经常性工作;利用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功能,对人口数据按照不同需要收集、整理、分类,并定期不定期地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利用数据库存的报表统计功能,分析当前人口形式,指导下步人口计生工作。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一个新生产物。20世纪90年代初,计生工作开始利用手工帐卡对育龄妇女的个案信息进行建档管理。乡村两级普遍建立了育龄妇女卡片和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档案,这些信息是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信息。手工台帐由于准确性差、效率低、漏洞多,而且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负荷重,压力大,重复劳动多。为解决这些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各地先后开始尝试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建设并运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由此,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开始进入探索、起步阶段。初步形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构架,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系统得到推广应用。1998年《贵州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单机版(WIS)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完成了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查询、分析、反馈和发布的信息化,实现了全省部分地区人口数据的省级集中管理,并通过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计生信息的共享。在运行过程中,针对WIS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又开发了PIS2.0系统,对系统进行了加密,增强了信息的安全保障,简化了录入内容,减少了操作流程,扩展了原有功能,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灵活。

目前,信息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已逐步改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模式,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日益凸显,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对全员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工作力度不够;缺乏与新职能拓展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持系统;网络建设和硬件配备不够,信息共享程度低;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问题。又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软件开发技术升级很慢等因素的影响,各乡(镇)、街道信息化建设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发展。

三、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信息化是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对人口、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实行动态化管理,数据准确,变更及时,从乡、县、市、省到国家的各级计生部门利用数据库均可以直接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和各种需要的汇总资料,可以实时、有效监测人口计生各项指标的运行,并根据各项指标的运行情况来评价一个地方的工作绩效,或是某一政策的实施效果,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人口信息系统全面、实时的人口信息可以提供并预测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发展趋势及地区分布状况,为应对人口变化对教育、城市建设、卫生、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环境、资源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加大科学决策力度,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数据库开展人口预警分析,预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供可靠的数据,为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是对全员先进行实际信息的采集,然后进行信息录入,对流动人口实行动态的跟踪管理、全程服务机制。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将访视或生殖健康检查结果与原籍进行平台交流,并对需要回复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促进了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快速、便捷、高效联系,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PIS2.0 中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模块、机构管理模块等业务模块的综合运用,实现了人口信息的个案管理,实现了管理与服务流程的重组优化,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化。实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不但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还加强了职责部门间的工作交流与沟通,同时也达到导地交换,信息共享,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异地管理、达到了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优势互补,增强了工作的协调性,提高了管理服务质量,增强了公共服务能力。

四、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的对策。

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是实施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的基础,这些信息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信息采集者和信息应用者的素质是基础中的基础,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的管理,网络的软硬件建设水平是前提,计算机操作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综合素质是关键,严格的规章制度是保障。

加强网络建设,及时对计算机网络的软硬件进行更新换代。要进一步完善县级机关的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加强基层的信息化办公建设,充分保证各级计算机网络建设能够适应工作发展水平,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硬件维护方面,要以主机房的硬件保障、更新为主,如PC及外设、网络设备、安全产品设备、主机系统等;软件维护方面,要以系统安全、数据备份、软件更新为主,包括系统及工具软件,应用软件以及针对人口信息化的应用需求所提供的咨询规划、系统集成、培训、运营维护等;网络建设方面,要进行整体远景规划、分布建设实施步骤、完善技术支持及服务。通过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有目的、有计划地推进计算机网络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系统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信息应用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全员人口信息动态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当前虽然大多数人员参加了各种计算机操作知识的培训,或多或少地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知识,但是跟人口信息化对人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精通或熟悉计算机知识及操作技术的人才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加大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力度和普及力度,在一个县最少保证一季度对计算机操作人员培训一遍,有培训教材、培训制度和考试成绩,使系统各级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会利用计算机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人的创造性和计算机应用的潜力。

实行规范运作,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规章制度是信息规范运作的保障。要按照国家《县乡两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管理规范》和《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引导工作规范》以及省人口计生委信息化规范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落实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如:以服务信息为主的乡、村两级和服务机构月变更、月反馈的机制,实现育龄妇女信息双向良性互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据信息化管理以及服务站所与人口计生委信息的共享;建立微机室管理制度、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信息备份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病毒防范管理制度、微机操作员岗位职责、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工作制度、网络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多媒体培训教室管理制度、微机信息引导服务项目、信息保密制度等。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库数据信息质量。数据质量是人口信息网络的生命,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的持续推进依赖于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录入,要通过检查、评估和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落实采集信息签字制度、数据核查制度、信息录入制度、统计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奖扶平台工作制度,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库;落实流动人口交换信息分析制度、信息交换上报制度、流入及流出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交换登网制度;落实对育龄人口优质服务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如妇科病的筛查档案、0-7岁领证独生子女健康检查档案、出生缺陷干预档案、新婚夫妇的培训档案、避孕药具的发放档案等。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部门信息交流。充分利用《贵州人口计生信息系统》为平台,实现计生、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网络信息的综合开发,形成紧密、畅通的信息数据链,切实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建设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第5篇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情况汇报

XXXX: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XX镇党委政府分析了当前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决定要以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契机,迅速掀起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高潮。

一是成立了2007年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蒲明勇任组长,镇长唐辉荣、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镇长游招选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及各党总支书记和有关办所站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对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同时还成立了由分管镇长为组长、党委宣传委员为副组长、镇计生办专干为成员的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宣传工作组。

二是党委政府于一月十八日专题召开了政府机关全体干部、全体村级干部和场镇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宣传骨干培训会议,会上党委书记蒲明勇同志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扎实搞好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题作了重要讲话;镇计生办主任苏成锋同志组织与会同志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原文;分管领导游招选就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安排布置了2007年工作要点,组织各村(居)、办事处和场镇单位签定了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是镇、村全面掀起了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热潮,形成了我镇全社会广泛学习《决定》的浓厚氛围。镇广播电视中心播放了《决定》全文,制作贯彻了《决定》活动的专题栏目,分管副镇长发表了电视讲话;村(居)委会利用有线广播播放了《决定》全文;镇计生办利用镇召开人代会期间以展板和标语形式对《决定》进行了专题宣传,场镇各单位和各村都书写了宣传标语,确保了宣传深入人心;党委政府要求镇、村计生干部都要在一月底前撰写一篇学习《决定》的心得体会,并交分管领导审阅。

四是镇计生办于元月22日开始组织人力分三组对各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督促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的落实;督促积极做好春节前流动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回乡流动育龄人口进行回访,了解他们在外的生产生活和计划生育状况,摸清他们务工的地点、地址。查验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与他们签订好流入期间的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督促做好违纪生育对象社抚费征收工作;检查第二次环孕检服务情况;检查优惠政策资金发放情况;要了解掌握产术后访视服务开展情况。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第6篇

关于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

我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稳定低生育水平”和《落实方案》中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事项及形象进度要求,狠抓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一、二月份落实情况(均为超时和按时进行的事项)

1、严格实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局班子和各股站负责人认真对全年工作进行讨论,以领导小组名义起草修订了全年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及具体落实方案。围绕大力夯实人口基础、全面创新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实施综合治理、落实奖扶政策,抓好协会工作和服务站建设等7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出31项具体内容,提出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打印成表格监督执行。

2、从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究责”体制出发,代县委县政府起草了《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现已报县委、政府领导审批将作为县委文件印发。

3、为倡导婚育新风、落实奖扶政策、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民心工程”等,完成了2009年度更新县城主要大街40块广告宣传板画的设计工作。

4、为加大社会扶养费征收力度,组织人员到安新学习取经,结合我县情况,讨论制定出征收社会扶养费有关规定,制定了建立“征管用”新体制的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实施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这些规

定和意见均已报县主管审阅。

5、为治假求实,夯实统计基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解剖调查行动,目前已完成8个村,2月24日前完成对全县13个乡镇的解剖调查。

6、为抓好乡镇服务站建设,先后到市、省人口计生委和省发改委,争取国债资金,已确定的三个国债项目,4月底前即可完工。

7、筹办了全县人口计生大会的相关事宜。

二、三月份重点工作初步安排1、3—5月份开展以大上手术,强力征收社会扶养费落实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为中心内容的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在全面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同时,强力征收社会扶养费,为全年突破900万元打好坚实的基础。

2、3月中旬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生育专项治理。

3、做好计生奖扶对象的资格确认、核实上报工作。

4、加强出生情况核对,完善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建设,与公安、卫生、民政搞好数据核对。

5、安排好春季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联系公安、药监等部门,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其他重点工作

1、对辛兴、桑元、南庄被列为国债资金项目的乡镇服务站建设,加快施工进度,坚持建站标准,确保4月份投入使用。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 第7篇

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的情况汇报

县委办: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于2011年7月25日上午在政府三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镇人民政府镇长xx主持学习,党政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支书、主任及计生专干总计76人参会学习。

会议首先对《意见》进行了详细系统的学习;其次是对我镇2011年前三个季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最后结合我镇计生工作实际,就第四季度和今后一段时间的计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村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要把文件精神吃懂、吃透,吃了要消化,特别是涉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和优惠“四项制度”,干部要熟记在心,做到讲得出来,说得清楚,写得明白。二是加大文件精神的宣传力度。在三天内将该文件精神通过标语、宣传栏以及村组群众会等多形式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中来,群策群力,进一步推动我镇计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加大手术库存的削减和社会抚养费的增收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四是做好年终检查考核工作。计生办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达到的目标和时间要求,对照各自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状和上级目标考核规定,查缺补漏,做好年终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我镇计生工作实现“双降”目标。

xx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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