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常识

2024-06-12

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常识(精选6篇)

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常识 第1篇

车用气瓶安全使用常识

一是用户应购买双燃料新汽车,汽车上安装的气瓶必须是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新气瓶;严禁私自安(拆)装车用气瓶。

二是要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手续并定期进行气瓶检验,取得车用气瓶检验合格标志。

三是要到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加气站进行充装;加气站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加强对车用气瓶的充装管理,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充装检查制度,做好车用气瓶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检查,对车用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实施IC卡充装管理,对无《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及《车用气瓶检验合格标志》、车用气瓶超过检验期、存在明显损伤的车用气瓶不得进行充装。

汽车进站前,车上搭乘人员全部下车,在加气站外休息区等候,严禁在加气站内吸烟、使用手机。汽车进入加气区,拉紧手制动,汽车发动机熄火,关闭总电源,打开发动机舱盖作好加气准备。在加气中,不准超压加气(不超过20MPa)。加气时若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加气开关和气瓶截止阀,立即停止加气。此时不能起动发动机,将车辆推到空旷处,待检修合格后方能进站加气。加气完毕后,确认加气管与加气阀完全脱开,发动机引擎盖已经盖好,方可起动车辆,缓慢驶离加气站。

四是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及其他燃气车辆的使用或管理部门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车用气瓶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车用气瓶的检查周期一般为:城市公交车辆每24小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它车辆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车用气瓶和瓶阀及减压系统的完好情况,并对瓶阀、减压阀和燃气管路接头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泄漏情况检查或试验。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车辆不得投入运营,对超过使用期限的气瓶及时更新,确保车用气瓶的安全使用。

燃气车辆使用单位应对气瓶进行妥善保护,严禁在车辆后备箱内放置容易对气瓶和气瓶阀门及管路系统造成损伤的自行车等硬物;严禁放置杂物遮挡瓶阀,确保气体发生泄漏时,能够及时关闭瓶阀。不得自行拆卸、更换气瓶或处理车用气瓶内的残气、残液或油;不得对车用气瓶进行焊接和更改钢印或者颜色标志;

燃气车辆使用单位(个人)应对司机进行燃气车辆和车用气瓶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司机具有必要的安全使用知识,发生气体泄漏后能够快速关闭气瓶瓶阀。汽车发动机发动前,应打开车门和后备箱进行通风,防止可能发生泄漏的燃料气体在车内聚集发生危险。

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常识 第2篇

医疗用氧是医院用量最大的气体,在医院急救、治疗以及家庭氧疗过程中广泛使用。目前,市场上医院中心供氧系统主要有氧气瓶、液态氧以及分子筛制氧系统三种供氧氧源。随着医院供氧方式从分散到集中以及另外两大氧源的崛起,氧气瓶的地位逐渐削弱,其在大中型医院也不那么适用。氧气瓶是储存压缩氧的钢瓶,属于特种设备,其高压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其监管要求严格,被国家列为特种设备管理对象。氧气瓶的高压成为被监测的重点,也直接影响着各项安全操作流程的规定。

袁淑芳在《氧气瓶安全风险事故树分析》中分析总结出造成氧气瓶爆炸事故的途径有34个,事故较易发生,其中静电火花、摩擦热量、违章动火、工作用火是最危险事件,使用可燃连接管、可燃密封材料、没留余气、标识不清、气源不洁是其次的危险事件。近年,在国家的严格管控下,氧气瓶爆炸事故还是陆续发生,本文就几个主要氧气瓶安全风险事故实例及相关法规为证,就医用氧气瓶的危险性进行论证,本着做好健康氧业的原则,泰瑞医疗就此基础上提出合适的医疗用氧解决措施。

问题一:氧气瓶充装要求不符合标准

2016年2月湖北襄阳一民房突然爆炸起火,租用民房的男子在一楼无照非法经营加气站,在处置氧气瓶时引发爆炸。氧气属于易燃气体,离该事故3米远的邻家窗户玻璃破碎,可见气瓶爆炸事故的破坏力之大。2011年8月,杭州某气体公司的充装台充装工位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当场造成一人死亡。经检测,在充装过程中高压氧气与油脂直接接触发生剧烈的氧化放热反应。

氧气瓶充装在合法经营的条件下,充装的过程也要严格地按照国家标准来执行。国家规定充装单位应具备气瓶充装、检测的资质,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气瓶在充装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如《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应当由充装单位持证作业人员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超装、错装、泄漏或者其他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充装时,充装人员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充装”。

问题二:氧气瓶运输过程繁琐,危险性大 2007年8月22日早晨7点50分左右,在曹县城区磐石路93号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运输总公司人员在卸车过程中操作不慎,氧气瓶撞击地面引起爆炸,造成三人死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中将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都界定为特种设备,其要求对氧气瓶进行动态管理。上述的事故案例,气瓶操作人员不专业,对氧气瓶的收发、储存、使用以及定期检查没有做到位。

专业的压力容器运输队伍应该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甚至是《气瓶安全监测规程》进行学习。作业人员需要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如氧气瓶由于本身压力2值高达150km/cm,遇强烈的震动与碰撞随时有可能引发爆炸。

问题三:医用氧气瓶的浓度检测要求高

广东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以下称忠泰)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进行销售、坑害无数患者。2016年、2017年记者走访忠泰,揭露“问题氧”,药品牵系千家万户,正因为医用氧气瓶的浓度只能通过抽检进行检测,而后续无法实时监控就令某些不法商家用劣质的工业氧来以次充好。不法商家扮演技术提供方的角色,医疗机构则为不法商家与医疗用户之间搭建一条吸氧、供氧的途径,在氧气输送的过程中影响着病患的健康。

国家标准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以及《中国药典》2015年标准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医用氧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注册证》,在氧气浓度方面,要求氧气瓶的浓度不小于99.5%,烃、一氧化碳等物质均要符合检验标准范围。

问题四:氧气瓶库与建筑防火间距有相关要求

医用氧气瓶相当于1/3体积黑火药的威力,其爆炸的破坏力相当大。2007年7月,盐城市某气体公司的一只氧气瓶爆炸,该气瓶在充装后因瓶阀泄漏而将该瓶重新扎上充装台,在开瓶阀的瞬间引发激烈和粉碎性的爆炸。现场除一名充装工离开爆炸点二十米左右而幸免于难,其他在场的4人中,3死1重伤。

爆炸事故对周边的大破坏力,让氧气瓶库与建筑防火间距也有着相关的要求,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氧气瓶库提出,与其毗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采用耐火极限≧2小时的无门、窗、洞的隔墙与该毗邻建筑物隔开。

高压气瓶的安全使用 第3篇

压缩气体的主要危险性如下:一是爆炸性。因受热、振动、撞击等因素影响而使内部气体膨胀、压力增大, 易造成漏气。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扩散到空气中组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遇明火引起爆炸。二是毒害性。吸入少量剧毒气体, 即引起中毒或死亡。三是燃烧性。压缩气体有的自燃点很低, 在常温下不需点火即能自燃, 有的闪电很低, 遇火即能燃烧。

还有些压缩气体有其它的危害, 如制冷材料。制冷剂压缩通常变成液体, 会产生特低温的特殊危害。阀门和垫圈能变脆并易碎, 钢瓶本身变脆, 受到撞击便会破裂。一旦发生泄漏接触皮肤, 导致严重烧伤甚至冻伤。

接触气瓶的作业者应确定气瓶内的气体, 以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并配戴护目镜、手套、连体衣等个体防护装置。

高压气瓶的安全贮存

高压气瓶对许多环境非常敏感, 贮存气瓶时应特别注意:将气瓶保存在凉爽的、干燥的、通风良好的空间;固定好各气瓶直立的位置, 注意不要用松散捆扎的带子进行固定, 避免气瓶直接受阳光照射, 不同类型的气瓶要分开贮存;将氧化剂、可燃气体与活动的电气装置及其它火源隔离;任何贮存区域, 不允许吸烟。

高压气瓶的安全搬运

搬运高压气瓶时应注意:

不能在地板上拖拉气瓶, 以免发生气瓶特别是气瓶底部的损坏。

禁止用手转动气瓶超过0.3m, 以免无法控制气瓶导致失控发生的碰撞。大多数情况下, 用手推车移动气瓶, 手推车的形状应有与气瓶一致的楔块, 以免发生剧烈晃动。

移动气瓶时, 确保气瓶的安全帽已戴好。

高压气瓶翻倒时, 不要试图抓住它, 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搬运气瓶时, 应穿安全鞋保护脚免受或减轻伤害。

高压气瓶的连接装置

大多数气瓶使用3种不同构件的装置:

稳流器:稳流器控制气体流出气瓶的速度, 没有它就没有办法以需要的速度使用气体。

气体阀门:不同的气瓶连接不同型号的气体阀门, 阀门应恰好吻合并符合统一标准, 不能强行安装。

卸压设备:如果气瓶暴露在极度热环境中, 卸压装置能防止破裂或可能出现的剧烈的压力释放。有毒气体或毒气瓶不应安装卸压装置, 因为有毒气体一旦泄漏, 本身的危害会远远大于气瓶爆炸。

高压气瓶的检查和修复

使用高压气瓶一旦发生少量的泄漏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即使微量的泄漏, 瓶内气体巨大的压力会迫使气体持续涌出气瓶。由于大多数可燃气体比空气轻, 气体的扩散速度快, 扩散范围大, 会引发严重后果。应定期检查气瓶是否泄漏, 阀门是否关紧, 及时去除生锈或腐蚀的气瓶, 以免发生泄漏。简易的检查方法是:清洁气瓶, 用稀释的肥皂液覆盖气瓶表面, 有气泡迹象就是有泄漏。

发现泄漏应及时修复, 由专业人员佩戴呼吸器具进行修复, 并在修复前制定应急计划, 以备及时采取措施。

如果无法修复应及时向其他人员报警, 拔掉插头, 以免可燃气体遇火源发生气体燃烧及爆炸。拔插头时小心缓慢操作, 避免引起火花。

农机安全使用常识 第4篇

在使用农业机械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柴油机和农业机械使用说明书,牢记正确的操作方法;充分理解警告标签,经常保持标签整洁,如有破损、遗失,必须重新订购并粘贴;农业机械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驾驶操作证后,方可使用农业机械;严禁身体不适、疲劳、酒后、孕妇、色盲、精神不正常及未满18岁的人员操作机械;驾驶员、农机操作者应穿着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的服装,禁止穿凉鞋、拖鞋,禁止穿宽松或袖口不能扣上的衣服,以免被旋转部件缠绕,造成伤害;除驾驶员外严禁搭乘他人,座位必须固定牢靠。农机具上严禁坐人;在作业、检查和维修时不要让儿童靠近机器;不得擅自改装农业机械,以免导致机器性能降低、机器损坏或人身伤害;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农业机械不得超载、超负荷使用,以免机件过载,造成损坏。

2.农业机械行驶常识

坡道行驶须减速慢行;不要在前、后、左、右超过10度的倾斜地面上行驶;在坡地和倾斜地面上不能转弯;农业机械在坡上起步时不松开制动器,先踩下离合器踏板,挂入低档再缓慢接合离合器,待开始传动后再放松制动器,同时注意油门的配合控制;农业机械出入机库,上下坡、过桥梁、城镇、村庄、涵洞、渡口、弯道及狭窄地段时,要低速行驶。事先了解桥梁的负荷限度、涵洞的高度及宽度、坡度的大小及渡船的限重等事项,确保安全后才能通过;避免在沟、穴、堤坝等附近的较脆弱路面上行驶,农业机械的重量可能导致路面塌陷;农业机械通过铁路时,事先要左右查看,确定无火车通行时再通过;农业机械行驶到铁路上要注意操作,防止熄火;在平滑路面上,操纵和制动力受到轮胎附着力的限制,在潮湿路面上,前轮会产生滑动,农业机械转向性能变差,应特别注意;夜间行驶时,须打开前照明灯,同时须关闭其他作业指示灯;在农业机械行进过程中,不得上下农业机械。

3.农业机械配套农机具及田间作业常识

农机具功率应与农业机械相匹配,使农业机械不能超负荷工作;农业机械田间作业前,驾驶员应先了解作业区的地形、土质和田块大小,查明填平不用的肥料坑、老河道、水池、水沟等并做好标记,以防农业机械陷车;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车,严禁其他人员靠近,操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安全帽;当农业机械倒车与农机具挂接时,农业机械和农机具之间严禁站人;农机具与农业机械动力输出轴连接时,应在传动轴处加防护罩;当动力输出轴转动时,农业机械不能急转弯,也不可将农机具提升过高;在犁、旋、耙、耕等作业中,对动力连接部位、传动装置、防护设施等应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农业机械配带悬挂农机具进行长距离行驶时,应使用锁紧手柄将农机具锁住,防止行驶中分配器的操纵手柄被碰动,导致农机具突然降落造成事故。

4.农业机械运输作业常识

非气刹机型严禁拖带挂车;挂车必须有独立的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制动系统,否则不能拖挂;农业机械和挂车的制动系统必须灵活可靠,不能偏刹车;牵引重载挂车必须采用牵引钩,而不能用悬挂杆件,否则,农业机械会有倾覆的危险;出车前应对农业机械及挂车的技术状态进行严格检查,特别是制动装置是否有异常现象,气压表读数是否达到0.7Mpa,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后方可行车;农业机械起步时要用低档,注意挂车前后之间是否有人、道路上有无障碍物,并给出起步信号;进行减速时,制动器不能踩得过猛;农业机械转弯时,要特别注意挂车能否安全通过,不要高速急转弯;农业机械上下坡要特别注意安全,不准空档滑行或柴油机熄火滑行,要根据道路状况选择行驶速度,尽量避免坡道中途换档。拖带挂车下坡时,可用间歇制动控制农业机械和挂车车速,否则容易失去控制,在挂车的顶推下造成翻车事故;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条例。

5.防止人身伤害常识

注意排气危害。发动机排出的气体有毒,在屋内运转时,应及时进行换气,打开门窗,使室外空气能充分进入;防止高压喷油侵入皮肤造成危险。禁止用手或身体接触高压喷油,可使用厚纸板,检查燃油喷射管和液压油是否泄露。一旦高压油侵入皮肤,立即找医生处理,否则可能会导致皮肤坏死;运转后的发动机和散热器中的冷却水或蒸汽接触到皮肤会造成烫伤,应在发动机停止工作至少30分钟后,才能接近;运转中的发动机机油、液压油、油管和其他零件会产生高温,残压可能使高压油喷出,使高温的塞子、螺丝飞起造成烫伤,所以,必须确认温度充分下降,没有残压后才能进行检查;发动机、消音器和排气管会因机器的运转产生高温,机器运转中或刚停机后不能马上接触;注意蓄电池的使用,防止造成伤害。

6.防止各种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

很多的农机手普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良心态,隐伏和发生了大大小小的事故,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农机手的警醒和思考。

6.1严禁买卖使用报废车 近年来,农村报废拖拉机日渐增多,但由于有关部门对报废车辆的回收和管理失控,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变卖报废的拖拉机上路,非法拆整化零出售零部件,或东拼西凑,将旧车改修成“新车”,从事生产作业和公路运输。不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报废车也对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6.2严禁随意改装机车 有些机手缺乏科技常识,发现搞客运来钱快,便私下将农用车改型和加棚装上座位,违章上路跑客运。有的为提高车速,私自改装有关部件。如更换较大规格的发动机皮带轮以提高传动比;改动调速装置以提高发动机的最高标定转速。如此改装机车,其危险性和危害性极大。

6.3严禁车辆买卖不过户 时下,农村从事车辆买卖的单位和个人很多,这是好事。但有很多因车辆买卖不过户,诱发了诸多的经济纠纷案件,买卖双方损失严重、追悔莫及的现象举不胜举。

6.4严禁借用他人车号牌 很多机手不懂得车号牌是车辆技术状况合格的标志,也是行使权与作业权的标志,不考虑后果,碍于亲朋故友情面,将车号牌经常借给“黑车”主使用;也有些机手为省钱,将已作废的旧号牌挂到自己车上,逃避路查路检;更有甚者不注意保护号牌,号牌数字磨损不清,不在规定位置安装号牌,造成严重后果,遗留诸多隐患。

6.5严禁雇用“非驾”开车 如今,有些富裕起来的机手有懒惰行为,经常雇用他人代开从事生产运输,自己当起了小老板。被雇用者大都是外来打工者,有的无驾驶证,对机车的管理和使用一知半解。一旦发生事故,车主蒙受损失,驾驶员也会弄得“鸡飞蛋打”。

6.6机车不办理入户手续 一些偏远乡村的农民普遍存在“小四轮围着乡村转,不进乡政府不上县”的不良心理,新购买的机车不申办入户手续,机械无牌证作业;也有的驾驶者既不参加农机专业培训,又不主动考取驾驶(操作)证件,盲目操作使用。有些人的农机调剂买卖后,又不能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往往造成有台账无机械,有机械却无台账的不良现象。

6.7严禁随便拆卸部件 一些机手自作聪明,为了使机车“轻装上阵”,随便把前轮和后轮的配重铁卸掉,还有的把消音器也卸掉。认为这样做,机车能跑得快,效益好,殊不知,卸配重铁的做法对机车本身和行车安全都有极大危害,卸消音器,不仅会增加发动机噪音,而且浓烟废气会污染环境和损害机手及他人健康,甚至使机手听不清左右前后车辆的笛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气瓶使用的安全要求 第5篇

5.1.1 使用液氯气瓶,应执行气瓶安全的有关规定。

5.1.2 充装量为50kg和100kg的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气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

5.1.3 液氯气瓶使用时,应有称重衡器。气瓶内氯气不能用尽,应留有余压。充装量为50kg和100kg的气瓶,应保留2kg以上的余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气瓶,应保留5kg以上的余氯。5.1.4 液氯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使用记录,重瓶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5.1.5 液氯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气瓶内压力大于瓶外压力,液态氯向气化器中输送时,应高于气化器的压力。当气瓶出现负压时,应立即关闭控制阀或气瓶阀,防止物料倒灌;负压瓶返回充装单位时应说明,不应向气瓶内充人其他气体。

5.1.6 不应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气瓶,可采用40℃以下的温水加热。

5.1.7 开启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扳手;不应使用活扳手,管钳等工具。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用力不可过猛;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使用压力、流量用控制阀或针型调节阀调节,不应使用气瓶阀直接用于调节压力和流量。

5.1.8 为防止工艺系统物料倒灌,不应绕开缓冲器、单向阀(逆止阀),走短路直接使用氯气,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5.1.9 作业操作结束后,应立即关闭液氯气瓶瓶阀。5.1.10 更换液氯气瓶时,不应将残余氯气排在作业场所。

5.1.11 液氯气瓶长期不用,因瓶阀腐蚀而形成“死瓶”时,用户应与供应厂家取得联系,并由供应厂家安全处置。5.2 液氯贮罐的使用安全 5.2.1 液氯贮罐基础应稳固,防止基础沉降引起管道应力破损。5.2.2 贮罐库区范围内配备相应的抢修器材,有效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 5.2.3 贮罐的贮存量不应超过贮罐容量的80%。

5.2.4 贮罐输入和输出管道,应分别设置两个截止阀门,定期检查,确保正常。6 设施设备的要求 6.1 通用要求

6.1.1 设备、阀门和管道处的连接垫片应选用高强度耐氯垫片。6.1.2 用氯设备应使用与氯气不发生化学反应的润滑剂。6.1.3 设备、阀门和管道连接、安装前,要经清洗、干燥处理,阀门要逐只做耐压试验,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做到连接完好、紧密、无泄漏。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气密试验合格,否则,不应投入使用。6.1.4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安全运行。定期清除滞留在反应设备、过滤设备和管道内的反应物或残留物,消除泄漏及设备设施故障隐患,保证用氯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6.1.5 不应使用烃类和酒精清洗氯气系统设备、阀门、管道以及加氯机等。

6.1.6 设备、阀门和管道检修时,应切断氯气来源和传动设备、控制仪器或仪表的电源,然后泄压,放尽物料。取样分析气体合格或检查确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检修操作,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需要动火时,应事前对系统进行必要的置换处置,取样分析合格,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6.2 液氯气瓶的要求 6.2.1 液氯气瓶装卸设施 6.2.1.1 充装量为100 kg、500kg和1 000 kg的气瓶装卸时,应采取起重机械,不应使用叉车装卸。起重机械起重量应大于气瓶重瓶时总重量的一倍以上,挂钩牢固,制动可靠。6.2.1.2 充装量为50 ks的气瓶装卸时,车辆货箱、使用平台处要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动时,应加以固定。6.2.2 液氯气瓶称重衡器

称重衡器量程应大于气瓶重瓶时总重量的一倍以上,并按规定每三个月校验一次,确保准确。6.2.3 控制阀和针型调节阀

控制阀和针型阀调节幅度能够在所需液氯流量零至最大之间调节,并能够保证在气瓶失效时,能够有效地关闭液氯的输出。6.2.4 气化器

采用盘管式气化器,热水侧设温度控制,液氯管道设排放阀;不宜使用釜式气化器。6.2.5 缓冲器

6.2.5.1 用于大量使用氯气系统的缓冲器应有足够的容积,容积量原则上应同反应器容量相同,安装放置应有一定高度。

6.2.5.2 缓冲器应设压力表、排污阀、安全阀及压力报警装置,安装应符合工艺要求,定期排污、清洗。6.2.6 调节阀或限压阀 6.2.6.1 采用自动调节阀的工艺管道,应设手动紧急切断阀,保障安全。6.2.6.2 限压阀能够根据加氯机所需压力、流量零至最大之间调节、限定。6.2.7 压力表

压力表应选用膜片压力表(如采用一般压力表,应采取硅油隔离措施),其量程应当为正常使用压力的一倍以上,并应有标定的最大使用压力安全线及有效期检验标志、铅封。压力表的校验期不应超过六个月。6.2.8 流量表

流量表的耐压等级、材质、耐腐蚀性等指标应符合氯气使用要求,且安装位置符合使用要示求。6.2.9 单向阀(逆止阀)

单向阀(逆止阀)耐压等级、材质、耐腐蚀性等指标应符合氯气使用要求,且安装位置符合工艺要求。6.2.10 温度计 温度计的使用及安装位置应符合工艺控制要求。7 液氯使用的操作人员 7.1 专业资格要求

液氯用户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7.2 其他条件 7.2.1 年龄满18周岁。

7.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氯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氯气作业对心、肺、呼吸道功能要求较严格)。

7.2.3 符合氯气工种作业特点所需要的其他条件。8 液氯使用过程中的泄漏应急处理

8.1 液氯气瓶泄漏时,不应向瓶体喷水,抢修人员在戴好防护用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转动气瓶,使泄漏部位朝上,位于氯的气相空间。

8.2 瓶阀密封填料函泄漏时,应查压紧螺帽是否松动或拧紧压紧螺帽;瓶阀出口泄漏时,应查瓶阀是否关紧或关紧瓶阀,或用铜六角螺帽封闭瓶阀口。

8.3 瓶体泄漏点为孔洞时,可使用堵漏器材(如竹签、木塞、止漏器等)处理,并注意对堵漏器材紧固,防止脱落。处理无效时,应迅速将泄漏气瓶浸没于备有足够体积的烧碱或石灰水溶液吸收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控制吸收液温度不高于45℃、PH不小于7,防止吸收液失效分解。

1.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2.喷雾状碱液吸收已经挥发到空气中的氯气,防止其大面积扩散,导致隔离区外人员中毒。

3.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所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铜管将泄漏的氯气导至碱液池,彻底消除氯气造成的潜在危害。可以将泄漏的液氯钢瓶投入碱液池,碱液池应足够大,碱量一般为理论消耗量的1.5倍。

4.实时检测空气巾的氯气含量,当氯气含量超标时,可用喷雾状碱液吸收。

5.防止泄漏的液氯进入下水道。泄漏现场应去除或消除所有可燃和易燃物质,所使用的工具严禁粘有油污,防止发生爆炸事故。1.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2.易熔塞处泄漏时,应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 3.瓶阀泄漏时,用六角螺母拧紧;

4.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并尽快将液氯使用(抽空处理)完毕。

5.当氯气泄漏无法控制时,可用大量的水进行喷淋稀释。

6.在泄漏点周围设置水幕水带和雾状水流,降低空气中氯气浓度。7.在运输途中液氯钢瓶无法处理时,应将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8.严禁在泄漏的液氯钢瓶上喷水。

1、液氯钢瓶装卸、搬运时,必须戴好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在钢瓶装卸开行车时,铁钩下严禁站人,运行钢瓶时,要观前顾后,防止撞击物体而发生意外。

3、充装量为500 kg和1000 kg的钢瓶卸时,应采用起重机械,其起重量应大于瓶体重量的一倍,并挂钩牢固。严禁使用叉车装卸。

4、起重机械的卷扬机勾要采用双制动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

5、夜间装卸时,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液氯钢瓶装卸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钢瓶必须横向放置,头部瓶阀朝向一方,满瓶只允许单层放置,且装车空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7、高温季节,装运车辆必须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装卸人员发现没有帆布等遮阳设施时,应拒绝装卸发货。

8、液氯钢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物品以及其他任何气体、腐蚀性物质等同车运输,装卸人员发现有上述物品及其他介质气体瓶时,应拒绝装卸。

9、液氯钢瓶装车完毕,必须再次检查确认钢瓶安全附件齐全、装载符合要求和固定可靠后,钢瓶检验站方可出具出厂证,准予发火,若发现漏氯或发热或有其他异常的钢瓶,应妥善处理,严禁出厂。

10、用氯单位返回的空瓶,必须安全附件齐全和瓶体完好,由钢 瓶检验站进行检查验收和记录,并开出相应票据交有关部门。

11、用氯单位在装卸、运输、使用液氯钢瓶过程中,若发生摔落、撞击、无余压、进入异物等异常情况,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在返回空瓶时,一并向钢瓶检验站报告。

12、运输液氯,必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氯气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13、运输液氯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可靠,且应备有固定钢瓶用的三角木、紧固器,必要的抢修器材和有效的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14、运输液氯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且证件(危险品运输证、驾驶证、押运证等)齐全,否则销售公司不得开票销售,氯气站不得发货。

15、液氯运输、押送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6、运输液氯的车辆,驾驶室前方应悬挂规定的危险品标志,旗帜和标志灯。

17、机动车辆运输液氯钢瓶时,应严格遵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不得在人口稠密区明火、高温等场所停靠,车辆停靠时,应可靠制动,并留人值班看管。

18、高温季节,应根据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运输,且应有有效的遮阳用具,防止液氯钢瓶暴晒。

19、车辆运输液氯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20、充装量为500 kg和1000 kg的钢瓶装运,只允许单层设置,并牢靠固定,防止滚动。严禁同车混装易燃、易爆、腐蚀性及有抵触性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

21、运输液氯钢瓶的车辆不得从隧道过江。

22、车辆在运输途中,行车要平稳,尽可能避免急刹车,不准高速行车、空档溜车和强行超车,应及时检查排除故障,不得带病行驶

23、在运输途中,钢瓶泄漏时,运输人员必须采用抢救措施。瓶阀泄漏时,先后拧紧阀杆及六角螺母,易溶塞处泄漏时,应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焊缝或其它部位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处理人员必须戴好有效防护用品在上风向位置。

24、采取了堵漏措施,仍难以奏效时,应将载有泄氯钢瓶的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氧气、乙炔的安全使用规定 第6篇

近段时间,尤其大检修以来,氧气、乙炔使用量加大,但发现各检修队伍在检修过程中,氧气、乙炔使用较为混乱,不能按规定正常使用,为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检修队伍在使用氧气、乙炔在过程中严格遵守:

1、氧气瓶

1)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并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开的太快容易引起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6)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得坚固,以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7)严禁让黏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割炬、及胶管等接触,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

8)夏季使用氧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放在火炉和距暖气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9)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冻结现象,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引起瓶阀断裂。

10)氧气瓶内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1-0.2 Mpa的氧气,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1)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m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m以上。

12)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邻近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13)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14)气瓶无防振圈或在气温-10℃以下时,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氧气瓶。15)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道上,防止被物件撞击、碰倒。

16)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17)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18)如发现气瓶有缺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应通知供应科送回原厂家处理。

2、乙炔瓶

使用乙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各点:

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3)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4)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5)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6)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链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7)使用乙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瓶内。

8)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min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9)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炬等。10)开启乙炔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转。11)乙炔瓶体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30-40℃,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水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因为温度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

12)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13)乙炔瓶内得乙炔不能全部用完,低压表读数最后必须留0.03 Mpa以上的乙炔气,应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14)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15)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6)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7)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3、使用气焊规定:

1、使用气焊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2、与电焊工同在一处作业时,为防止气瓶带电,应在瓶底加绝缘垫。与气瓶接触的管道设备应设接地装置,防止因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和爆炸。在同一场地进行焊接作业时,氧气瓶要保证绝缘,气瓶不可导电。

3、割据在使用过程中不能用于敲打铁板等;预防割据变形,割据上阀门轮不能丢失,以防造成割据失去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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