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2024-05-24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精选6篇)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第1篇

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许多涉及到法律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在思想上带来了一些困惑,已形成了对社区建设实践的阻滞,这些正是社区依法治理应当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观念陈旧制约社区建设的深化。由于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行政命令的管理模式,加上我国数千年的封建历史,旧的思想观念在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面前,保持了很强的惯性。这种惯性不仅体现在党政机关的各级官员中,而且体现在基层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中。一是有些机关部门当惯了“婆婆”,习惯于“领导”各类社会活动和社会事务,对社区民主自治心存疑虑,惟恐脱离党政机关的领导,失去控制,使党政机关制定的目标、任务难以在基层落实。因此,在指导社区建设中,一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惯于以往的直接领导方式而不太愿意放权。二是居委会当惯了“媳妇”。长期以来,居委会并没有实现法定的全部自治职能,习惯听命于政府、街道,一定程度上成了政府、街道的代言人和执行者,自治能力孱弱,一旦失去政府、街道的直接领导,便无所适从。三是居民、企事业单位的认同感不高,多数人还是把社区建设当做政府、街道、居委会的事,有与己无关或怕给自己增加负担的思想,居民很少想到通过居委会维护自身的利益,也不相信自己的参与能够影响基层政府和居委会决策。四是一些地方领导有创新可以突破法律界限的观念,认为社区建设是新生事物,原有的法律已不适应社区建设的需要,出现了随意超越法律规定的现象。

2、未形成有效的组织运作机制。社区建设目前仍处于政府主导阶段,以政府号召、组织为主,传统的管理方式尚未有根本上改变,法律规定的自治还没有真正在社区实现,社区服务仍是以政府、街道提供的行政服务为主;政党、政府、自治组织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政府、街道、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团及中介组织、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义务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对社区依法治理的组织运作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党的领导、基层民主自治、政府的支持帮助尚未形成有效融合。

3、社区依法治理的内容不确切。目前不少地方对社区依法治理的概念及内涵认识不清,将社区依法治理等同于社会治安,没有将社区依法治理与基层政权建设、自治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精神文明、党的建设等各个层面有机结合。

4、社区民主自治的实现途径不完善。理论上讲,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自治的权力组织,代表社区内全体居民(包括居民法人)行使自治权力。但是《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确定的居民的民主权利目前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行使和保障,基层民主自治还没有真正落实。如对自主决定的事务或否决的事务如何保证履行?社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居民代表、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执行、监督如何实行?居民的意见、建议要求如何被社区接受等等,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否~主自治徒有其名,难以实现。

5、社区单位、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义务不确切。目前,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自治活动尚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义务很难确定。只能本着宪法和法制建设的原则进行一些探索,使得社区内利益冲突的调整机制不完善,形成部分成员坐享社区建设带来的利益、好处,对社区建设却很少或不作任何贡献。如目前多数新型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就很少参加社区建设的各项活动。这样对于积极投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社区成员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权利义务不平等,容易挫伤部分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6、规范社区服务的各项制度尚未健全。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载体之一,直接作用于社区成员,目前各类社区服务事业方兴未艾,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社区服务不都是无偿服务,许多是低偿或有偿的服务。如何规范这些经济组织,使其在社区服务中不以走向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不侵害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走向以人为本与良性发展相协调的道路,需要依法制定一系列的制度予以规范,以防假冒伪劣、欺诈蒙骗等坑民害民的现象在社区发生。

7、居委会干部职业化与自治的矛盾。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力量,其法律身份难以确定。《居委会组织法》规定从本地居民中选举产生,而许多城市目前已实行从其他地区招聘,居委会干部事实上已成为一种职业。这种职业化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管理问题。居委会主任既然是职业,应当是劳动合同主体,受劳动法保护。但眼下看来,居委会干部还不能简单地归入其中。如果他们是应聘方,谁是聘他们的主体单位?是街道办事处,还是居民代表大会?如果是街道聘用,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居委会干部的产生,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代表着本地居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应对所属的社区代表大会负责,行使着社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然而实践中,一些居委会干部感到工作辛苦、待遇低或其他种种原因,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还有的居委会主任不想再干下去时,往往跟街道打个招呼,钥匙一交就不来了。而要找一个合适的侯选人,并经法定程序认可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往往造成工作的停顿和脱节。

8、社区建设的投入环节不畅。目前有些城市已明确规定取消居委会的经济考核指标,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及居委会干部的工资福利均列入区(县)级财政统一拨付。居委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基本上来自于政府的投入。但各地政府对社区建设的投入由于受到其经济状况及地方政府领导认识的影响,差别很大。而且,社区建设各项活动的开展,仅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目前,社会投入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区居委会如要开展一些活动,势必要到企事业单位寻求支持与赞助,而企事业单位对这种被动式的赞助,由于难以见到给本单位带来的直接好处和利益,往往积极性不大,实践中投入的数额很少或者没有。投入的不足,必然影响到社区建设的各项活动,有时甚至是关键的影响。

二、社区依法治理面临问题的成因初步分析&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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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建设初期阶段的必然性。应当承认,我国社区建设能在短短几年内轰轰烈烈开展起来,首要的推动力量是市、区、街三级党政机关。一方面是党政机关有推动社区建设的需求,因为政治体制改革使得政府在职能转换的情况下,既要减少对社会事务的直接干预,又要有效地保证城市社会秩序的稳定,势必走社区建设之路。另一方面在社区建设初期,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尚未形成,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参与意识还不高,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不强等因素,决定了社区建设如果没有党政机关的强力推动而靠自发形成和发展的话,将是一个十分缓慢而且杂乱的过程。然而,党政机关强力推动也有其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这就是党政机关依然主持着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基层民主的意识和自治机制难以真正有效建立,党政机关的参与往往容易过度。

2、传统管理模式及传统文化仍有很大惯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在计划经济模式基础之上的社会控制体系将不断受到冲击,国家对社会控制的范围在缩小,控制的力度不断减弱,这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然而,这是一个渐进、缓慢的发展过程。处于新旧管理模式交替的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和新挑战。一是条块分离现象严重,政府、街道、居委会的块块管理与行业的条条管理各成体系,互不联系,难以融合,目前这种状况依然严重存在。二是社会管理的任务日趋繁重与原有的直接管理方式的矛盾制约了社区建设。在“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下,政府规模既不能随着社会事务的扩张而扩张,又没有为社区设计出承接这些社会事务的运作机制,在处理社会问题时仍不得不延用行政命令的模式。三是居民不同于村民的是其经济利益与社区活动联系不紧密,因而其参与的热情也不高,对社区建设能给自己的生活创造安全、优美的环境和方便服务是欢迎的,但对社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关注和参与程度往往受到个人利益的限制,在当前社区服务及居民自治尚处于浅层次阶段之时,更是感觉社区建设距自身较远。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但对社区的需求很少或没有,参与社区活动往往是付出较多,容易形成社区建设给自己添负担的心理,因而主动性也不高。国有企事业单位虽然多数已进行了体制改革,但仍要接受行业管理,传统的听命于上级的意识要远远高于横向间的相互承担责任和义务观念;新型经济组织都是“无主管”单位,本身就没有服从政府行政命令的意识,他们对待社区建设往往更多地表现为经济理念,以投入能获得多少回报来考虑自己的行为,致使地方政府在以行政手段推动社区建设时,对驻社区企事业单位无能为力。因此就形成了一方面社区承接了大量的社会事务,一方面又非常缺少相应的人力和资源投入,缺乏整合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有效手段。

3、社区建设的发展程度受经济发达程度和社会成员素质的直接制约。社区建设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的诉求。在当前城区失业人员增多、贫困人群出现、社会性老龄化及外来人口增多的情况下,社会弱势人群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社区要为老百姓提供服务,除政府投入外,需要更多的社会投入,而社会强势群体又有较强的外向性,社区变社会资源、单位资源为社区资源缺乏有效措施,因而提供的服务不足,形成需求与供给的反差。

4、基层民主政治的发育不完善。社区建设的主体是社区成员,其中尤以社区居民为最。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是社区建设成败的关键,否则社区建设就失去了意义和目标。而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根本途径就是民主自治,动员全体社区成员,决定和解决代表大多数社区成员利益的社会事务,保证社区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在社区内实现。当前由于关系尚未理顺、法规没有配套,社区自治组织在某种程度上仍是政府的代言人和决策的执行者,社区成员参与自治的途径和渠道仍不通畅,社区内各种矛盾和问题很难通过自治的形式在社区内得到化解,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规定自治组织的“三自”、“四民主”落实不到位,社区成员参与的广泛性不够,尤其是当前社区民主均采用间接民主的形式,大多数社区成员难以直接参加到社区民主活动之中,也是影响社区成员认同感和参与积极性的一个原因。

5、社区法制建设自身的滞后。由于社区法制建设在社区建设中具有根本性、保障性的作用,因此,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对社区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社区建设目前总体上处于起始、探索阶段,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城市在探索社区依法治理过程中,除按照《居委会组织法》运作外,更多是按照宪法、法制的原则、立法的本意以及政策来操作,在缺乏系列、合理、合法的制度规范的情况下,社区建设难免会走入误区。因此,在理顺政府、街道与自治组织的关系,构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发展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动员、整合社区资源、社会力量,依法规范社区服务,兴办社区事业,保障社区成员行使权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等到方面,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或制度规定,社区建设才能规范、有效、健康发展。

三、对社区依法治理组织运作及发展方向的思考社区依法治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伴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而发展,其实质是在党的领导、政府支持下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活动,其目标是规范、保障社区建设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1、坚持党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建立社区依法治理组织运作体系。我国的社区自治,不同于西方的社区自治,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区自治,这就需要加强社区党建,把社区自治与社区党建结合起来。社区党建有两大任务:—是发挥党组织在社区自治组织中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保证社区发展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的各项法律。二是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的先锋模范作用。无论是在职党员还是退休党员,都要对社区建设贡献力量。社区依法治理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实践工程,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组织运作机制,应在城区党委的宏观领导之下,分为具体几个层面组织运作。一是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代表区委、区政府负责对全区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二是街道依法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第2篇

-------以暴力执法为例

[摘 要]依法行政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是指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依法行政原则的贯彻执行才能保证公权力得以约束,使行政执法活动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依法行政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程度的提高,依法行政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现阶段,我国依法行政的水平仍然很低,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困境和不足,不利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加以完善,不仅要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更要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能实现依法治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关键词:依法行政;困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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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原则的内涵及必要性...............................................................................................2

(一)何为依法行政原则.......................................................................................................2 1.“法”是一切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2 2.“行政”是法定职责....................................................................................................2

(二)依法行政的必要性.......................................................................................................3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3 2.依法行政是社会民主的必然要求................................................................................3 3.依法行政是法制建设发展的内在需求........................................................................4 4.依法行政是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4

二、我国现阶段依法行政原则面临的困境...................................................................................4

(一)依法行政法治思想与立法进程的问题.....................................................................4 1.依法行政思想意识不足................................................................................................4 2.行政立法缓慢、滞后....................................................................................................5

(二)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执法者素质不高...........................................................................5 1.行政执法机构责任不分主体不明................................................................................5 2.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5 3.行政执法者素质不高....................................................................................................6

(三)缺乏对行政权有效的监督和制约...............................................................................7 1.监督意识不足................................................................................................................7 2.监督主体混乱................................................................................................................7 3.监督效果有限................................................................................................................7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原则的对策...........................................................................................7

(一)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法律意识...................................................................................7

(二)加强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8 1.建立健全行政法律法规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8 2.注重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8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及执法者素质...............................................................................9 1.建立统一完善的行政人员“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9 2.要完善行政人员的培养培训模式.............................................................................9

(四)完善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10

四、结论.........................................................................................................................................10 我国行政管理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依法行政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这一原则的贯彻来说是一项考验。要想走出困境,全面贯彻执行依法行政的原则,不仅要在思想上进行观念的转变,也要完善行政立法,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还要建立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最终真正做到贯彻依法行政原则,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依法行政原则的内涵及必要性

(一)何为依法行政原则

1.“法”是一切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

所谓的“法”首先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其次是指法律文件所体现和确立的法的精神和原则。与法律条文相比,法律精神和原则更具有广泛适用性和稳定性。“依法行政”中的“法”很明显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所谓的“红头文件”,一旦这些“红头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依据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就属于违法行政。2.“行政”是法定职责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之内,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并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活动。具体来说,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地依照法律管理国家的行政事务。从本质上看,依法行政是人民通过权力机关依法授予政府行政权,并通过法律限制、监督行政权的行使,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凡是法律没有授权的,政府不得为之,将政府置于“法治”之下,政府为有限政府。政府的权力是由人民通过立法授予的,正如社会契约论里所说:社会的所有权力都是属于每一个人的,为了便于管理,人们将拥有的权力让渡一部分成立政府,因此,人们有权决定成立什么样的政府,政府应对人民负责。法律是行政机关进行各种活动和人们对其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也是当今社会人民群众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一直以来孜孜不倦的追求,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而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以至终点所在。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只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建立法治国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在人治国家中,民众必须守法,政府可以不守法。在法治国家中,民众应当守法,但政府必须首先守法。依法行政要求:

(1)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来从事行政行为,“无法律即无行政”,严禁超越法律行使职权。

(2)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职权,从事行政活动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里的“依法”,既包括依实体法,也包括依程序法。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星鉴于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强调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在今天乃至今后显得尤为重要。

(3)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2.依法行政是社会民主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体现“人民权力人民用”,“赋予权力为人民”的宗旨观念。依法行政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执政条件下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关节点,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方向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3.依法行政是法制建设发展的内在需求

近年来,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迅速,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规定不断得以完善和发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从法律层面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确立了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监管的基本机制。可以说,依法行政是法制建设发展完善的必然结果,也是法制建设的内在需求,使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一样,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程序的约束。4.依法行政是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

2004 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所谓和谐社会第一特征就是民主法制。那么,今天我们的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是怎么样的呢?用法律来约束政府行政权力的能力如何呢?在这里我们可以民告官的视角来分析依法行政的能力。因为如果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越高,那么老百姓的胜诉率就越低。准确把握依法行政的概念和原则,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基础。依法行政才能保证行政工作统一、稳定、有序的开展。各地行政工作统一在法律的规定下开展,才能实现行政活动的公平和效率,避免产生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避免社会矛盾的出现和激化,消除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不稳定的因素。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行政工作必须是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朝令夕改”只会给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困惑和不满,依法行政才能保证行政工作的连续和稳定,避免了人治带来的权力的滥用和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

二、我国现阶段依法行政原则面临的困境

(一)依法行政法治思想与立法进程的问题

1.依法行政思想意识不足

对依法行政来说,立法是基础,执法是重点,执法者的素质决定执法的成败。目前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亟须改进。造成政府及其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对他们的普法工作没有到位。行政执法 人员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不仅是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而且行政管理者本身也应当守法,应当在法律规范规定的范围内行事,特别对行政执法的程序以及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完备。

2.行政立法缓慢、滞后

中国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发展。一系列标准政府行动、操控滥用权力、维护公民权益的行政法令、法规相继出台,使中国向法治国家的路途迈进了一大步。中国行政立法尽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与中国的经济、民事、刑事立法及与发达国家的行政立法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距离,尤其是中国的行政程序立法很不完善,不只缺少全国一致的行政程序法典,并且很少单行的专门行政程序法令文件,行政程序的规矩仅散见于有关行政管理的法令、法规之中,这些规矩很不集中、很不一致。并且有的法令,法规有相应的行政程序标准,有的法令、法规矩仅有行政实体标准而没有任何行政程序标准。

(二)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执法者素质不高

1.行政执法机构责任不分主体不明

目前,我国行政机构冗杂,执法主体混乱,比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单位的成立代表了我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了一个统一的执行单位,同时,原有行政单位的执法权利并没有被收回。因此,多头管理,执法队伍过多过滥,导致执法工作效率低下,权限不明,责任不分,出现问题也无从解决。在实践中,有利可图的环节,执法部门争先恐后,责任大,油水少的工作,无人问津,互相推诿,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执法混乱,最终损害的还是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

2.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

一方面,执法部门作为各级政府的组成和职能部门,理应为实现政府的管理 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但在实践中,行政执法的状况却并非完全如此,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经成为一个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权在横向上交叉较为严重,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进而导致执法冲突;一些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在纵向划分上也缺乏明确分工,执法重叠较为严重,常造成上下两级行政执法机构同时对一个违法行政行为进行处罚,并发生冲突的现象,在群众中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下,随着政府管理职能的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的方式必须适应客观要求,善于运用现代化、电子化管理手段,随着执法观念的变革不断创新。但现实中,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仍受过去传统的管理方式影响,仍多采用简单执法方式。例如,有的执法部门仍然习惯采用运动式的工作方法,不注重日常管理,一旦问题暴露或被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主体披露,便采取突击执法的方式,使法律的执行存在较大的弹性,甚至使一些社会违法现象与集中整顿执法变成了“游击战”,不仅执法效率低下,而且社会效果不理想,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难以保证行政执法的效果。3.行政执法者素质不高

虽然今年来我国的公务员招考的门槛在不断地提高,但是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情执法、权钱交易、权利寻租等现象依然存在。在行政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无视法律的存在,把法律看做是可有可无,不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不严格执法。

对依法行政来说,立法是基础,执法是重点,执法者的素质决定执法的成败。目前相当一部分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亟须改进。造成政府及其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对他们的普法工作没有到位。相当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不仅是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而且行政管理者本身也应当守法,应当在法律规范规定的范围内行事,特别对行政执法的程序以及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完备。

(三)缺乏对行政权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1.监督意识不足

一是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二是法律工具主义观念,法律工具主义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和手段,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三是治民不治官的观念,古代封建社会“刑不上大夫”的思想观念,直到今天还在影响今天的中国社会;四是权力本位观念,“有权就有一切”,有这种思想的人还是很多,中国人对“权力”是十分崇拜,特别是比较落后的广大农村。2.监督主体混乱

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存在着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然而多个监督主体之间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缺乏一个引导机构,导致监督主体之间权责不分,监督网络难以形成和发挥作用,甚至还存在一些监督的漏洞和真空地带。3.监督效果有限

在我国,司法独立尚未实现,司法机构受制于行政机关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监督主体的独立性不足,监督效果大打折扣。缺乏独立性,导致监督机构的公正性也得不到保障,监督只是纸上谈兵,效果很不明显,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有恃无恐。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原则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法律意识

公务人员是行政权力的行使者,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主体,也是一切行政活动的最终实施者,他们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但是我国数千年的封建专制史及改革前高度集中的体制,从客 7 观上促长了公务人员的“官本位”、“管本位”意识,而责任行政观念薄弱甚至是缺乏,因而实现制度约束下的公务人员自觉地依法办事、依法承担责任,是法治走向良性运作的根本,否则,再完善的制度也会被与之不相适应的观念错位和水平低下所扭曲,甚至使制度失去意义。

因此,必须大力增强政府公务人员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观念,任何行政职权的取得和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承担责任是现代法治政府的第一要义,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理应承担起与权力对等的责任,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和国家负责,政府违法行使权力要承担责任,违法不作为同样要承担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对公务人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依法行政培训的重要作用,教育广大公务人员不惟权、不惟上,只惟法,自觉地在法律之下,而不是法律之外,更不是在法律之上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始终绷紧法治与责任这两根弦,并通过定期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公务人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水平,牢固地树立起违法行政必须负责任的意识。

(二)加强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1.建立健全行政法律法规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要加快行政立法的脚步和进度,避免出现法律的真空地带,要与社会的发展相结合,完善法律法规,改变法律滞后的现象,使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更强,在实践中更能有效的作为执法依据。

首先,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修正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工作。对已过时的法律条款进行修正。其次,以市场经济的需求为原则,对行政监督机制进行改革,加强各个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从政府司法到自身都应建立起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部门根据法律有效实施监督,行政管理机关系统内部也应建立其自身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监督到位不留漏洞,从源头上防止一切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2.注重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依法行政要求法律必须是民意的体现。立法必须遵循社会活动的规律,符合 社会发展的需求,必须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不停的制定、不停的修改,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也不够强的问题,充分调研、立法科学并且有效,才能为依法行政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使法律法规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更适应国际环境的需要。

政府立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一种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是以完备的行政立法为前提条件,有了法,行政机关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立法的良性化;(2)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必须坚持民主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及执法者素质

1.建立统一完善的行政人员“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

在行政人员“准入”制度方面,把好行政人员的入口关,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和完善独立的行政人员“准入”制度、资格认证制度;其次,在通过行政人员“准入”考试的基础上,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人员的招收与录用机制,进一步严格把好入口关,坚决杜绝人情关系等因素干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高素质的人员进入行政系统。在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方面,完善用人机制,努力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除此之外,还要完善行政人员的激励机制与考核机制。实践证明,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切实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2.要完善行政人员的培养培训模式

在培养模式上,首先,我们可以从培养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加强其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其次,就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主要是根据其职业特性和相关要求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试想如果一个行政人员不懂法律方面的知识,他如何能执好法,如何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加强其业务教育,增强行政人员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最后,树立终身教育理念,努力健全职业继续教育,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目的在于保证行政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其任务主要是更新和补充法律知识和 业务技能,努力为行政人员提供终身教育的机会和学习途径。

(四)完善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

首先,确立监督机构的权威性。行政执法监督是“硬碰硬”的问题,要使监督机制真正有效,主要是监督者必须具有权威。一是承担监督责任的机构必须依法具有相对较高的地位和较强的职权,在人、财、物等方面具有必要的自主独立性,避免受到不应有的外部影响,特别是来自被监督者的牵制和制约,才能够保障监督的措施和责任追究能够落到实处。二是要从制度上明确监督者的监督职责以及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监督者受监督、负责任”,从制度上促使监督者自觉履行监督职权,尽可能杜绝监督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其次,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结果的落实。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1年对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的调查统计显示,在357个市级政府和2793个县级政府中,已经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分别占到了94%和87%,可见目前形势下,有关执法责任追究的规范性文件已经不少,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只有在监督考核的基础上与奖惩、晋升等挂钩,真正把执法的优劣作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主要政绩对待,与单位和个人的荣誉、利益和晋升相连,行政监督一系列制度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否则,失去了绩效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保障,不仅不能对违法行政起到威慑和遏制的作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难以持之以恒地进行。

再次,加强监督的机制。行政执法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现阶段各类执法活动、各行政执法机关都在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逐步建立起一个较为完整、科学合理的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因此,行政监督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在设立独立的行政监督机构加强与社会监督主体的沟通,逐步推进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结论

综上所述,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 是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证,是关系到我们党执政之基能否不断巩固的重大问题。因此,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依法行政的内涵、内容和意义,同时深刻地了解我国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长此以往,便会积重难返,病入膏肓,成为依法行政的障碍,势必影响到依法治国的进程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我们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将会越来越规范,将会更好地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参考文献

[1]胡建淼, 钱建华.行政明确性原则初探[J].江海学刊, 2004,(05)[2]方士荣:《依法行政内涵解读》,《政策》,2003年第3期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第3篇

关键词:转型,社区治理,公民参与

一、概念及背景

在现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 社区治理和社区公民参与已经成为非常流行的话语。那么它们的概念和定位是什么呢?广义的“社区治理”是指社区与国家和市场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社会互动方式。 (1) 而对于社区参与这一概念的理解, 目前多内大多数研究者有着较为一致的看法, 即认为它是指社区成员自觉自愿地参加社区各种公共活动或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运作, 影响社区权力运作, 分享社区建设成果的行为和过程。在我国的城市社区发展建设中, 实现社区自治式的社区治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目标, 而社区自治的主体就是社区公民, 社区自治的实现需要真正地实现社区公民参与。城市社区公民参与的兴起和提倡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化和城市化是紧密联系的。

从宏观角度来看, 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 我国城市的“单位制”社区开始瓦解, 逐渐开始向社区制转变, 社区就像一个小型的“社会”, 逐渐成为介于政府和家庭之间的一个公共空间, 而社区缓和现代化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的作用也逐渐凸显出来。从微观的角度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社区居民不仅在物质生活和生活质量上的要求提高, 同时对精神文化生活和政治参与的要求也在日益增长。

二、发展中呈现的问题浅析

尽管公民参与在社区中兴起并成为社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但是由于我国社会处在这样一个转型期, 各种类型的社区内的公民参与发展程度事实上是参差不齐的。一般说来, 在单位型社区和处在城乡结合部的社区的居民参与度较低, 而在一些新型的商品房小区里的社区居民参与度则相对较高。这是由多方面因素导致的, 单位型小区的居民由于习惯了传统的纵向管理, 因此, 人们对于社区治理和社区参与的理解更多地带有自上而下的参与取向。而处在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居民通常来说是由郊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组成, 这类社区由于社区的发育程度较低, 社区居民的受教育水平较低, 因此, 人们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意识并不强烈。而在新型社区里的居民由于有较好的收入, 参与意识较强, 且具备参与的能力, 因此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较前两者高。但是随着“单位型”社区的功能的逐渐弱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转向“社会人”, 以及现代化的发展, 单位型社区和处在城乡结合部的社区的公民参与程度会逐渐地提高, 而目前社区参与的不同发展程度正是中国从传统到现代转型过程中的必经之路。

从城市社区组织来看, 在社区内通常存在着纵向组织和横向组织两种参与取向的组织。尽管在许多城市社区中, 业主委员会、中介服务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横向组织进入社区大大地推动了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发展, 但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纵向组织作为政府在社区的代言人, 在很多社区中仍然在发挥主导作用。这种社区的居民参与依然表现出一种自上而下的参与取向, 所谓的“参与”只是一种政府动员、推动下的被动的参与, 并没有发挥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实现自治的真正作用。

三、小结

上述问题仅仅是从社区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社会内组织发展以及社区外来人口在社区参与上的困难来说的。事实上, 在社区治理中, 居民参与意识、参与渠道、社会资本、政府和社区的回应度及效率等都是影响社区参与的因素。这些影响因素都造成了我国社区公民参与社区自治的不同程度的困难, 这种困难主要体现社区居民在参与主体参与意识的薄弱以及参与体制的不完善导致的参与层次低。可见, 我国要在城市社区的发展中实现真正的社区公民参与还任重而道远。在我国这样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期, 在社区现代治理的进程中推进公民参与仍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这一进程不仅仅有赖于人们观念的变革, 更有赖于整个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变化。

参考文献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第4篇

【关键词】通货膨胀 货币总量 经济结构

1. 通货膨胀的经济学涵义

通货膨胀(Inflation)一般指因纸币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中的实际需要的货币量而引起的纸币贬值、全面上涨现象。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

新古典综合派认为通货膨胀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所引起的物价持续的全面上涨的现象。货币学派为认为通货膨胀纯粹是一种货币现象,它发生在货币增加的速度超过产品增加的速度时,每单位产品所包含的货币量增加的逾快,通货膨胀律也就逾高。

对通货膨胀的测度一般以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生产者物价指数(PPI)、批发物价指数(wholesale price index)、GDP平减指数(GDP?deflator)来定。

2.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通货膨胀成因的若干观点(1)

2.1中国的需求拉上说。在中国,比较传统的是从需求拉上的角度分析通货膨胀的成因。较有代表性的思路曾有两种:一种思路是把货币供给增长过快归因于财政赤字过大,财政赤字又由投资,特别是基本建设投资过大引起。这种思路的形成是与改革开放前财政分配居于国民收入分配的核心地位相联系的。另一种是将通货膨胀直接归结为信用膨胀的结果。这种思路的形成是以改革开放后信贷分配货币资金的比重急剧增大为背景的。

2.2中国的成本推动说。重视成本推动因素作用的,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重点强调工资因素的关键作用:另一种观点则是强调应综合考虑原材料或资源类产品涨价对企业造成的成本超支压力和工资增长速度过快这两者的作用。

2.3结构说。中国的结构性通货膨胀说的基本论点是:在供给与需求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如果某些关键产品的供求出现失衡,同样会引发通货膨胀。具体的分析是,初级产品的短线制约是结构性通货膨胀的主要促成因素。

2.4体制说。相当一部分人倾向于从体制上寻找中国通货膨胀的终极原因。

2.5摩擦说。摩擦性的通货膨胀是指在现今特定的所有制关系和特定的经济运行体制下,计划着需要的经济结构与劳动者所需的经济结构不相适应所引起的经济摩擦所造成的通货膨胀。

2.6混合类型说。有人认为,中国通货膨胀的形成机理是十分复杂的,应该将导致通货膨胀的因素分成三类,即体制性因素、政策性因素和一般因素。

结合近年的情况,在轮机混合型通胀时,不少人还通过“流动性过剩现象”,探究了我国不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这一深层次诱因,认为引发通货膨胀的“流动性过剩”这一直接原因背后,除了确有国际流动性过剩因素影响外,主要还是国内体制、政策方面的缺陷使然。

3. 当前我国通货膨胀的成因

3.1流动性过剩、货币超发是通货膨胀形成的主因

从需求的角度来看,中国通胀风险增大。IMF报告通过新凯恩斯菲利普斯曲线(New Keynesian Phillips curve)和贝叶斯VAR模型(Bayesian VAR)两种方法对1996年以来中国通胀成因进行推导,结果表明,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国内需求对通货膨胀的拉动作用有限,而国外需求对通胀拉动作用十分明显。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与中国一直以来外向型主导,国内消费需求有限密切相关。

经济危机以后,中国更加对于经济结构的反思。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促进经济增长由外向型经济转向内需拉动是“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强劲内需带动下,通胀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近几年,中国货币数量激增,为通胀埋下隐忧。货币数量论者认为,通胀是一种货币现象,而物价水平的高低是由一国的货币数量所决定的,由于MV= PT(价格乘以交易量等于货币供应量乘以货币流通速率),而交易量与货币流通速率表现相对稳定,货币供应量增长将直接导致价格的按比例提高。从中国历史通胀来分析,每次通胀前都伴随着货币投放量的增加。如今中国的货币流动性已经超过以往,通胀风险岂不更令人担心。

历史上通胀与货币供应的关系(2)

(1)2009年和2010年,M1、M2均位于20%以上,M2占GDP比重接近200%,均为历史最高水平。

(2)2009年以来,中国的M2与名义GDP之差一直处于历史最高水平。从国际经验来看,一般货币供应量增长和GDP名义增长率的之差较高,则通胀风险积聚。

(3)M1-M2增速剪刀差在2010年1月份扩大到12.87,是历史最高水平。从理论上来说,M1-M2剪刀差反映预期变化,M1是由M0加上活期存款构成;M2是M1加上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构成,如果通胀预期上升,货币持有人会将货币活期化,M1增速就会加快;如果相反,那么,M1的增速就会减慢,M2增速就会加快。

(4)新增贷款。2010年11月份,新增贷款达到5640亿元,至此前11月的贷款增长已达7.44万亿元,接近全年的货币投放目标。因此2010年信贷目標已由7.5万亿上调至7.8万亿,全年贷款非常宽松。

尽管从历史上看,货币供应量与通胀之间的传导具有时滞亦非稳定,但由于长期货币供应量已经造成流动性宽松,未来通胀压力仍然不容小视。

3.2美联储实施量化宽松政策使美元的持续贬值是我国通货膨胀的外在因素

从历史数据来看,中国的通胀周期一贯与全球商品价格走势紧密联系。2007-2008年那轮通胀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传导到国内而引起的。当时美元指数一路走低,最低时曾降到71.66(2008年3月)。美元大贬促进了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IMF初级商品价格指数显示,截止到2008年7月,能源价格较2007初上涨了230%,食品价格指数上涨了150%,金属价格指数上涨108%,各

分类指数普遍翻倍。可以说,当时的通胀压力是全球性的。

此外,还有巨额外汇储备、要素成本上升、内外游资助推资本市场形成泡沫等因素造成了我国前一阶段的通货膨胀,并使之长期存在,直到存量货币被消化。

4. 我国应对通货膨胀实施的货币政策

我国在2010年及2011年实施的货币政策主要有上调银行存贷款利息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通过提高存贷款利率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收紧,缩小社会融资规模,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减少基础货币的供应,从而应对流动性过剩问题。

央行在2010年至2011年进行的货币政策调控(4):

2010年

1月12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12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5月2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6月19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的新闻稿。这意味着央行开始重启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的汇改进程。人民币汇率不再“紧盯”单一美元,而是重新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

10月19日,央行宣布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

11月10日,央行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月19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2月10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2月25日,央行宣布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

2011年

1月14日,央行宣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8日,央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2月18日,央行宣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3月25日,央行宣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4月5日,央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4月17日,央行宣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5月12日,央行宣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6月14日,央行宣布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经过一系列加息与加准政策后,稳健货币政策成效逐步显现,货币信贷增长向常态水平回归,与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相适应。2011 年9 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 余额为78.7 万亿元,同比增长13.0%。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9%,比年初增加5.68 万亿元,同比少增5977 亿元。CPI及PPI稳步回落。

5. 运用货币总量调节“治标不治本”

中国货币当局在两年内所实施的频繁的货币政策看似已有效稳定了物价,抑制了通货膨胀,但并为解决通货膨胀引发的深层次问题,如收入分配差距的加大。而且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如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催生出民间“高利贷”,导致失業率提高,对资本市场冲击过大等。

总结

“货币超发不一定会带来通货膨胀,但通货膨胀一定是由货币超发引起的。”所以,在应对通货膨胀时我们首要想到的是回笼货币、减少流动性过剩,但是如果只侧重于通过实施货币政策来治理通货膨胀在长期看来并不能达到理想目标,不能有效解决通货膨胀引发的社会深层次内部冲突。所以,既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社会融资总量合理增长。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对结构调整特别是农业、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又要使财政政策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应针对通货膨胀引发的结构性失衡,从结构上进行调整。

(1)缩小收入分配。政府应在两个“转移”上面加强用力,即“转移收入”和“转移支出”。 “转移收入”方面,政府应该加快社会福利建设,增大社会保障范围和力度,在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民生方面增加补助,把国家的财税收入转化为更多的国民收入,更好地改变当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不和谐状况。“转移支出”上面,国家应该有效地调节事关公众的税费、水、电、煤气、公共交通等民生支出。政府应尽快清理和减少普通老百姓头上的一些税费,在水、电、煤气、公共交通等民生支出上不要片面强调“市场化”、什么都与“国际接轨”。政府可推行财政直补(可对公众,也可直补公共部门),这样既解民生之困,亦纾公共部门成本上升之难。此外,政府在关注弱势阶层和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同时,“控高”工作更需加紧和落实,特别是规范公务员、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财政税收的收缴和杠杆作用也必须加强。

(2)加大城镇化建设。从统计数据上看,中国2009城镇化率达到46.6%。但是,中国的城镇化率实际上被大大高估了。因为在目前统计的6亿城镇人口中,包括1.5亿农民工在内,至少有2亿人并没有享受市民的权利。目前,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国每年有数百万亩的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但是,与“土地的城市化”相比,“人口的城市化”却进展缓慢。主要的标志是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无法享有市民的权利。城镇化建设是中国最大的内需市场,如果这个市场能够有效地被开发,能够帮助解决货币流动性过剩问题。所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刻不容缓。

(3)扶持中小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更大程度上依靠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吸纳了近80%的就业人口,所以目前通货膨胀率下降带来的失业率上升的状况下,为稳定就业率,更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我们可以借鉴一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解决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有:第一、完善中小企业法律制度体系。如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小企业法》、等,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等;第二、建立专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如美国政府的联邦小企业管理局(SBA),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第三、健全直接融资渠道。各国政府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包括从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贴息等方面扶持中小企业;第四、完善资金扶持政策体系。主要有税收优惠政策、补助金政策等。

注释:

(1)黄达著,《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

(2)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CEIC,瑞穗证券。

(3)资料来源:CEIC、瑞穗证券

(4)数据来源:人民网。

参考文献:

[1]黄达著,《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

[2]沈建光,《结构性通胀还是全面通胀的开始?》,2010.12.14.

[3]张爱群、吴春蕾,“通货膨胀的成因及对策”,《时代金融》2011.9.

[4]《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中国经济网.

[6]人民网.

[7]瑞穗证券.

作者信息:吴婷(1990—),女,汉族,浙江桐庐人,浙江工业大学09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与贸易。

浅析当前城市社区依法治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第5篇

2008年,IBM推出“智慧地球”的概念。在IBM的大力宣传以及国内一些媒体的推动下,从2009年开始,“智慧城市”这个概念便很快在我国一些地方盛行起来,并迅速地成为各地信息化建设的代名词。在一些地方,智慧城市几乎成为其信息化工作的全部内容。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012年,我国地方政府所规划的所谓智慧城市已经达到154个,投资规模高达1.1万亿之巨。

从短短三年多的发展趋势来看,今后我国的智慧城市只会更多。因为,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不叫智慧城市,信息化工作就没有合适的口号;不叫智慧城市,就显得自己很愚蠢,就是“笨蛋城市”。这种奇怪的心理是导致近年来智慧城市一边倒地主导我国地方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

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热潮相对应的是,智慧城市在国家层面并沒有得到多少认可,既没有有关智慧中国的规划,智慧城市也没有出现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任何重大文件当中。于是,这就出现了当前这样一种智慧城市“下热上冷”的奇怪局面。这种奇怪局面迫使我们有必要深入审视当前智慧城市建设热潮可能隐藏或掩盖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智慧城市建设存在5大问题

1、概念不清、外延不明

从当前智慧城市发展实际来看,我们对于智慧城市的认识并不一致,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内容往往不同。例如,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往往从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角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化主管部门则从工业化、信息化相互融合角度去规划本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而地方政府如地级市则又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角度去规划智慧城市。有些地方的所谓智慧城市规划,甚至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无线宽带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仍然采用以前的技术思路和模式。智慧城市犹如一个泥团,在不同的人手里会被捏成肥瘦不一的泥人。当前我国的所谓智慧城市其实一点也不“智慧”。

2、进一步加剧了业务系统的信息孤岛局面

智慧城市建设更多的是地方政府在积极地推动,而条线业务部门对此并不热心,因此,尽管条块分割问题一直是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顽疾,但是智慧城市建设也不能缓解这一问题。从人口、法人以及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来看,当前的智慧城市对于如何解决其共同管理模式问题并没有提供多少建设性的建议和经验。从这个角度讲,当前的智慧城市建设仍然会面临诸多的重复建设问题,电子政务建设的各种固有问题仍然会继续存在。如火如荼的智慧城市建设掩盖了电子政务和城市信息化建设所固有的矛盾和问题。

3、企业信息化发展进一步被边缘化

本来,企业信息化问题一直被认为是企业自身的业务,政府部门主导企业信息化往往会被人认为干涉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因此以往在很多地方的信息化规划中,通常都没有多少有关促进企业信息化的实质内容。由于智慧城市重点关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社会管理水平,因此在最近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中,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更是难寻踪迹了。

然而,当前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给企业信息化特别是传统产业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极好的条件。无论是物联网、云计算技术还是3D技术,都将使得企业的生产制造乃至于市场营销发生根本的变化,国外一些学者甚至将这些新技术在传统行业中的应用称之为人类历史上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因此,如何抓住由新一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新一轮产业革命发展大潮,进一步转变当前经济发展方式、改善经济结构,各级政府责无旁贷。在这个过程当中,各地的智慧城市建设完全应该对于传统产业信息化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4、信息网络安全问题继续受到冷落

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大量应用到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其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只会更多而不是减少。但是,很多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对这个重要问题却语焉不详,甚至是采取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对于其潜在威胁,我们不得不深表忧虑。

近来,美国国会有关封杀华为中兴公司进入美国ICT市场的评估报告,给对这个问题一直熟视无睹的中国信息化建设领域敲响了警钟。美国一直是世界上互联网产业的领头羊,无论是技术还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都引领国际行业发展潮流,然而美国却仍然要封杀尚未对其构成真正威胁的中国通信企业,其背后的原因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国内有些人认为,这是因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了。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梳理美国20年来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政策,就会发现,美国封杀华为中兴远非贸易保护主义那么简单。

根据2008年美国布什政府实施、2010年奥巴马政府部分解密的《国家网络安全综合计划(CNCI)》,信息网络构成美国的关键基础设施,是美国在网络空间延续其“一强独霸”地位的基本手段和工具。为此,必须制定多管齐下的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模式,必须在产品、系统和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采取一种战略性和综合性的方式,提高对威胁、脆弱性以及与采购决定相关的后果的认知;开发和应用各种工具及资源,从技术上和运作上减少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从设计到退出市场)中产生的风险;制定新的采购政策和运作方式以反映市场全球化的复杂性;与工业界合作发展和应用供应链风险管理标准及最佳操作方式。

CNCI让人们深刻理解了美国政府封杀华为中兴的战略逻辑,也反过来给国人以警醒,让我们意识到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所面临的巨大风险。实际上,我国在这方面所存在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远较美国来得严峻和紧迫,因为这些威胁不仅来自思科等美国网络通信企业在我国硬件设施领域的近乎垄断地位,也来自微软等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特别是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和业务解决方案市场的主导地位。因此,从保障国家安全高度建立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战略和管理体系,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了。

5、国家层面的管理缺失加剧了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混乱局面

尽管国家层面并没有制定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部署和安排,但是实际上却已经形成了“地方包围中央”的态势,从而让我国信息化发展战略陷入被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实际出发,从国家层面加强对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和引导,不断规范各地的智慧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建设的6个对策建议

1、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为规范当前智慧城市建设所出现的混乱局面,亟待加强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地规划智慧城市建设。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应该根据党的十八大有关促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战略出发,全面系统地规划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应该成为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相互融合的一条有效路径,不仅要服务于城市居民,也应该能够服务于城镇和农村居民。

2、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城市总体框架

与以往的城市信息化相比,智慧城市建设应该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充分应用以物联网、云计算、无线宽带、三网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二是与民生相关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为业务系统发展重点。智慧城市建设应该进一步完善当前城市信息化发展,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为人们呈现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

3、智慧城市建设应该与国内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我国的城镇化正在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成为一个万亿级的巨大内需市场,是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保障。从历史发展讲,城镇化与工业革命密切相关,第一次工业革命成就了英国、德国、美国等少数欧美国家的城镇化,而第二次产业革命则成就了主要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与这些国家相比,当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城镇化与信息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并列作为未来十年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为我国城镇化提供了极好的历史机遇,毫无疑问,第三次工业革命将成就我国的城镇化发展。

智慧城市建设将成为融合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智慧城市建设应该成为支撑国内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内需市场。在当前国际经济仍然持续低迷、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日渐增多的情况下,这个庞大的内需市场对于促进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自主创新发展,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障和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从政策层面来看,智慧城市建设尚未与我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现有效衔接。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部分,国家已经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制定了比较具体的战略部署,如国务院于2010年10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及2012年7月发布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但是,由于智慧城市建设尚处于地方政府的自发阶段,没有被纳入国家层面的发展规划,因而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今后,应该从总体上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关联性,从政策优惠、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更有力的支持。

4、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信息通信产业管理、城市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社区管理服务等诸多领域,因而必须建立一个综合统筹机制去协调推进。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综合、统一有效的机制去统筹智慧城市建设。从地方的智慧城市规划来看,最初主要是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导,但是最近在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也开始规划建设“智慧城市”,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在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从内容来看,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导的好处在于,智慧城市建设能够有效地整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将现有的信息化管理资源融入其中,不足之处是信息化应用难以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业务项目上,而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主导的优劣势则正好与此相反。

实际上,任何一个单一部门所主导的智慧城市建设都会面临诸多缺陷,必须建立一种能够综合协调各方业务内容并实现资源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设机制。在当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发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颁布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并设立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就相关问题举行跨部门协调会议,解决项目建设、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问题。

5、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机制和体系

在互联网时代,由于我国根本没有技术和产业主导权,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几乎是完全暴露在跨国公司特别是美国公司的技术掌控之下,没有安全可言。在以物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的信息网络时代,安全问题更为突出,其潜在威胁也更大。为保障智慧城市的安全稳定运行,有必要从保障国家安全高度规划信息网络安全,整合当前分散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从具体建设来看,我们可以将其内容概括为实施和管理两个层面。

从实施来看,就是要确保“硬保障”和“软保障”:所谓“硬保障”就是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网络设施与装备的绝对可靠,建立一种“可信可靠连接网络”;所谓“软保障”就是要确保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库的绝对安全可靠。

从管理来看,具体包括多种保障机制:首先是建立由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主导的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审查评估机制,定期发布国家信息网络安全评估报告;其次是建立和完善入侵监测与防范系统,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在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政府采购阶段,建立严格的技术产品资质认定和采购备案制度,对参与投标的内资、外资企业明确其安全保障的可信赖等级;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及应急反应机制,以便协调各政府部门进行监测,阻止和减少外国网络间谍机构对我国公共及企业网络进行网络情报威胁等。

6、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浅析当前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 第6篇

浅析当前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 涟水县团县委 朱虎成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必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19世纪中期,恩格斯曾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大量论述,其基本观点在今天看来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有些话已经成为经典言论,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古以来就存在着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特别是到了近代社会,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增强,往往把自己摆在自然的对立面,宣称要战胜和征服自然。针对这种观点,恩格斯明确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随着自然科学的大踏步前进,“我们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得越多,人们就越是不仅再次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而那种关于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对立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越不可能成立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4页)在恩格斯看来,人不是处于自然的外部,而是自然的产物和组成部分。他讲的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就是指人本身具有作为自然的产物并始终归属于、依存于自然的属性。东方许多人认为: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的确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体的生命活动始终遵循自然规律。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人类形成了超越其他物种的智能,并建立起极其复杂而严密的社会组织体系。虽然人类同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的物质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特别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人类本身是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而且始终同自然之间保持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没有人类,自然照样存在,即自然不依存于人类;但是人类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才能生存,即人类始终依存于自然。西方大部分人认为人与自然是对立的,以人为自我中心。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伦理关怀,人作为理性存在物,是唯一的道德代理,其道德地位优越于其他物种,其他存在物都无内在价值,只具有工具价值,它们存在于人类道德共同体范围之外。人类中心主义可分为强式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前者主张人是一种具有自在的目的的最高级的存在物,其一切需要都是合理的,都应得到满足。二战以后,经济发展国家经历了20多年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他们的发展是不记自己损失了多少东西而进行的,现在出现了许多问题,一些物种灭绝。人类本是自然界的一员,大自然存在多久了,而我们人类才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多少年,为什么一有了我们人类,就要以我们人类为本?那种不认为自然为母,反以自然为器,乃至要征服自然的反自然观念,助长了环境灾害中日益严重的人类行为 自从有了人类,人就与自然发生关系。人参与自然界的物质循环,获得能使自己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料;自然界作为人类生命的支持系统而存在。只不过,在古代社会人们还未意识到这种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自从机器大工业出现后,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加,人们向自然界索取物质资源的数量急剧扩大,大片土地开垦和森林砍伐,引起了大量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工业“三废”的无控制排放,严重地污染了空气,一些物种灭绝,而另一些物种又泛滥成灾。这一切都造成了自然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衡。这种因生存需要和生产发展而导致的非自愿失衡对人类生存的危害已十分明显地表现出来,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尽管人们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于资金短缺、技术落后,加上自然生态的破坏和失衡加剧,环保问题异常严峻。在人类发展的早期,人类对自然的抵御能力很有限,所以一些进步思想家强调人定胜天。而就我所知,我们人类的早期恰恰是敬畏大自然的。这在我们传说中有很多记载。像二郎神就是守护神,现在去九寨沟的路上有川主寺来敬奉。只是到了我们人类制造了工具,有了一些发明之后,才不知天高地厚地提出了人定胜天,改造自然。而自从有了这个口号后,我们吃的苦头还少吗? 我对人与自然的观点是:我们要热爱大自然,人类本是自然界的一员,大自然存在多久了,而我们人类才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多少年,为什么一有了我们人类,就要以我们人类为本?在历史的演变下,我们人类虽然是动物中的佼佼者,我们为了我们的利益要去征服自然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只是注意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近的后果,而对较远的后果缺乏认识;等到这种较远的后果经过积累而变得相当严重时才引起关注,最终造成巨大损失,甚至难以治理和挽回。这个问题在近代社会已经暴露,欧亚一些地方砍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就是如此。如中国正面临着许多环境问题: 1.大气污染问题―2000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95万吨,居世界第一位。据专家测算,要满足全国天气的环境容量要求,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在现有基础上至少削减40%。此外,2000年我国烟尘排放量为1165万吨,工业粉尘的排放量为1092万吨。大气污染是我国目前第一大环境问题。2.水环境污染问题-我国七大水系的污染程度依次是: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珠江、长江,其中42%的水质超过3类标准(不能做饮用水源),全国有36%的城市河段为劣5类水质,丧失了使用功能。大型淡水湖泊(水库)和城市湖泊水质普遍较差,75%以上的湖泊富营养化加剧,主要由氮、磷污染引起。3.垃圾处理问题-目前,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达8.2亿吨,综合利用率约46%。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4亿吨,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的不到10%。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导致的白色污染已蔓延全国各地。4.土地荒漠化和沙灾问题- 目前,我国荒漠化土地已占国土陆地总面积的27.3%,而且,荒漠化面积还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增长。我国每年遭受的强沙尘暴天气由20世纪50年代的5次增加到了90年代的23次。土地沙化造成了内蒙古一些地区的居民被迫迁移他乡。5.水土流失问题-我国每年流失的土壤总量达50多亿吨,每年流失的土壤养分为4000万吨标准化肥(相当于全国1年的化肥使用量)。自1949年以来,我国水土流失毁掉的耕地总量达4000万亩,这对我国的农业来说是极大损失。6.旱灾和水灾问题-20世纪50年代我国年均受旱灾的农田为1.2亿亩,90年代上升为3.8亿亩。1972年黄河发生第一次断流,1985年后年年断流,1997年断流天数达227天。有关专家经调查推测:未来15年内,我国将持续干旱。而长江流域的水灾发生频率却明显增加,500多年来,长江流域共发生的大洪水为53次,但近50年来,每3年就出现一次大涝,1998年的大洪水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7.生物多样性破坏问题-我国是生物多样性破坏较严重的国家,高等植物中濒危或接近濒危的物种达4000~5000种,约占我国拥有的物种总数的15%~20%,高于世界10%~15%的平均水平。在联合国《国际濒危物种贸易公约》列出的640种世界濒危物种中,中国有156种,约占总数的1/4。我国滥捕乱杀野生动物和大量捕食野生动物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屡禁不止。8.加入世贸组织与环境问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将面临两方面新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国际上的“绿色贸易壁垒”。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标准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我国的食品、机电、纺织、皮革、陶瓷、烟草、玩具、鞋业等行业的产品将在出口贸易中受到限制。另一方面,由于国际市场对中国的矿产、石材、药用植物、农产品、畜牧产品的大量需求,可能会加重我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破坏。同时,我国可能成为国外污染密集型企业转移的地点和大量的国外工业废物“来料加工”的地点,这将极大地加重我国的环境问题。9.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难降解的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开始显现。国际上今年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我国是公约的签字国。其中确定的首批禁止使用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我国的环境介质中多有检出。这类有机污染物具有转移到下一代体内,并在多年后显现其危害的特点,也被称为“环境激素”或“环境荷尔蒙”,危害严重。目前这类有机污染物广泛存在于工农业和城市建设等使用的化学品之中。而全球也面临着五大严重环境问题: 1.海洋 随着人口增长、人类活动加剧,近海水域污染加重,造成全球50%的海洋珊瑚礁死亡;由于过量捕捞和海洋污染,世界渔场产量全而下降。2. 淡水 淡水资源占全世界水体总量的1%弱,且其中绝大部分冰封在南极等地的水久冰盖中,人类真正可利用的淡水资源不足0.03%。全球共有250条国际河流,对这些河流中水资源的利用、水质的防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3.湿地 以前人们对湿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如美国人就有“湿地是浪费的大地”一说。实际上湿地是地球生物物种的宝库,世界上将近70%的生物都在湿地环境中孕育、牛存。保护湿地不仅是环保的要求,而且对抗旱涝也有重要作用。4. 生物多样性 全世界的生物种类迅速衰减,许多珍稀物种濒临灭绝。1973年在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签署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旨在通过控制国际贸易来制止对野生生物的滥捕滥杀。5. 能源 能源是我们面临的最大环境挑战。现在人类所依赖的化石能源不仅造成了地球升温等全球性的生态灾难,而且这种社会经济运行本身也难以为继。科学家预测,到2030年左右,全世界的化石燃料将消耗殆尽。因此,改变能源结构,寻找新能源已成为全人类必须面对的首要环境课题。对于以上的环境问题难道不是对我们人类的责任吗? 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本是人们对经济的增长与环境的关系缺乏认识,只知道生产力对自然有改造的功能,却不知道生产力也要受制于自然的作用;只知道向自然索取,却不知道过量的索取会造成环境的失衡;只知道消费,却不知道把消费置于“人――自然”这一物质变换的大循环之中;只知道随意排泄,却不知道过量的排泄会造成环境污染。享受财富的消费过程不是起源于人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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