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参观认识实习报告范文

2023-09-17

校外参观认识实习报告范文第1篇

学生校外实习报告

实 习 名 称______钢材销售实习报告________

二 级 学 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 业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指 导 教 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外参观认识实习报告范文第2篇

乙方:

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退出学校提供的学生公寓在校外住宿,经甲方批准同意,为保障双方的利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申请退宿的主要原因:

二、申请校外住宿基本情况:

1、租房()亲戚家()其他()

2、居所详细地址:

3、邮政编码:

4、联系电话:

5、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

6、乙方家长姓名,与乙方关系,联系方式。

三、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负有对乙方在校内日常文化学习正常活动的教育和管理责任。

2、乙方在校外住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3、乙方对自己在校外的行为后果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校外住宿的申请必须征得其家长的同意,并提供附有家长签名的书面同意书(或传真件)。如乙方假冒家长签名,后果自负。

5、乙方若需申请重新住宿在学校提供的学生公寓,需要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住。

6、本协议所签期限为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此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备案一份,甲方所执协议须附乙方的书面申请。

甲方:南京审计学院学院乙方:(签字)(学院签章)

校外参观认识实习报告范文第3篇

学生暑期住宿安全承诺书

本人系学院班级学生,学号为:。 因原因申请校外住宿,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暑期在校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国地质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二、在校住宿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实行集中住宿,如实、准确地填写本承诺书。

三、在校集中住宿期间,本人承诺严禁在校外留宿、晚归或留宿他人,严禁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扯电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

四、在校期间,不得外出(武汉)或游泳。如需外出,本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如:由于学生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后果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五、严禁参加非法组织(包括传销组织),严禁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组织集体活动。

六、在校住宿期间,本人遵守作息时间,搞好团结,严禁酗酒,并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避免出现因生活不良习惯,影响身体健康。

本人诚信承诺: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以上内容经本人签字后即生效,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书未尽事宜,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本人(签名):监管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校外参观认识实习报告范文第4篇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类型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要求的各类单位,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类型可分为:

(一)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实习基地;

(二)专业教学需要的生产实习基地;

(三)其它短期、分散的实习单位(点)。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有利于促进学校与基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领导应重视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具备实习条件和管理环境;能帮助解决实习学生所需的食宿、劳动保护、安全和卫生等条件。

(三)校外实习基地能够选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师傅)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能有效地参与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教学实习计划。

(四)校外实习基地要求相对稳定,每学期或每学年有固定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实习基地建设要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二)坚持“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学校在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过程中,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 “双赢”的效果。

(三)动态合作发展的原则。由于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行(企)业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因此,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实行动态的合作与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行(企)业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地,有的实习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习基地使用效果。

三、校外实习基地组织管理

(一)学校委派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实习班主任具体负责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管理工作。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及生产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实习班主任是生产实习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管理该班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

(二)学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后,由实习基地领导,实习区队区队长、指导师傅、实习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帮助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生产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鉴定。

四、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后可由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实习基地各执一份;

(二)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意向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

(三)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合作目的;

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

3、双方权利和义务;

4、实习师生的住宿、生活、学习等安排;

5、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待遇;

6、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

7、协议合作年限;

8、其它。

五、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作会制度和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

(一)学校将根据专业门类的特点,成立各类由校外实习基地会员单位组成的协作会。定期召开协作会议,旨在加强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探讨教学实习发展的新思路,促进我校教学实习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实施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制度。学校将根据实习基地发挥作用情况,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两年评比一次),对那些热情支持我校学生实习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以促进我校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训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2、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3、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为发展我校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5、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各系(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具备的条件与确定办法

1、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 (3)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4)在本地区的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 (5)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2、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确定

(1)各系部相关专业责任人负责选定拟合作的单位,并与拟合作单位进行初步协商,达成合作意向;须做好以下工作:1准备相机,拍摄单位的相关照片,包括单位面貌、工作场所、学生工作场面等照片。2以书面形式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并确定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3签订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聘用协议。4填写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登记表。5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介绍及展示图片。6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7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包括系部及各专业)。

(2)各系部主任对已达成的合作意向进行审核,认为拟合作单位可以确定为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提交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决定;

(3)合作意向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相关系部负责起草《合作建设ⅩⅩ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教务处审查定稿后,与合作单位协商举行签字仪式;

(4)双方签字盖章,协议生效后,该单位即正式成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3、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教务处保存,系部复印一份存档。

4、双方商定挂牌后,牌面内容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X专业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有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商定。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应予撤消: (1)严重违背合作协议或两次违背合作协议;

(2)业务或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与协议专业不再对口;

(3)因发生专业技术人员减少、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不利情况,不能再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或不宜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4)破产、解散、合并、停业整顿或者被兼并、注销。

(5)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撤消由相关系部提出建议,教务处核实情况,报学校决定。

(6)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被撤消的,学校应做出书面决定,并书面通知被撤消的单位;并与被撤消单位共同拆除所挂牌子。

三、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1、基本功能

承担我校高职高专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与合作、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力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的实习基地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跨世纪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2、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目标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各系(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求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3、有条件的系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5、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使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6、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也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而且还能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7、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校外实训的教材。

8、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9、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10、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

三、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责任

(一)系(部)工作责任

1、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

1、负责制定学校系(部)、专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督促系(部)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有关的系(部)联系实习实训基地。

4、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与目前现场生产实际或近期生产技术发展的装备水平相匹配企事业单位以共赢为基础开展合作;

2、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建设,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优先选择受益面大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

3、注意科技、生产及对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习实训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

4、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5、加大对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培训力度,使他们了解专业教学要求,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学校内教师也应熟悉企业的运营及生产环节,在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不致影响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和正常工作。

6、经费问题通过校企共建的原则,争取政府投入、校企自筹、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五、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原则

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和发展要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对实习实训基地必须要求:

1、根据教学要求,将学生的实践性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之中。

2、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工作。

3、负责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4、为实习实训学生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中,学校要做到:

5、为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教学、教材等信息资料,并对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教学业务培训。

6、为实习实训基地单位提供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7、邀请实习实训基地的专家、领导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实践性教学管理。 根据实习实训学生的人数和时间的长短,支付适当的费用。

六、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

1、申报实习实训计划。各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处上报实施性实习实训计划时,并将学生的实习实训计划、要求通报给有关的实习实训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前两周应将具体的实习实训方案送达实习实训单位。

2、选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计划送达后,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商,聘请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习实训计划中的具体事宜。

3、组织实习实训前的培训和动员。在学生实习实训前,有关的教学系(部)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分散实习的,请有关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协助,在学校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实习的,可以到实习实训基地,与实习单位一起组织对学生的培训。

4巡视指导与管理。学生开始参加实习实训后,有关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除委托学生进行管理外,集中实习实训的,系(部)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参与管理;分散实习实训的,要派得力的教师,明确责任,定期巡回指导。

5、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关的教学系(部)要认真听取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考评和实习实训的总结。

七、检查与评估

校外参观认识实习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院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 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满足我院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1 第五条 能承担我院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院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三章 学院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

第六条 学院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七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院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第八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批量接受相关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第十条 开展订单培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根据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用人需求量,学院在国家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优先推荐有关毕业生就业。

2 第十一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学院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实训室资源共享,联合开展科研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的科研优势,完成横向课题或共同申报省级纵向课题,并取得实质性成果。

第四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主要任务

第十二条 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技术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十三条 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十四条 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实训的项目均应按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进行设计,使学生地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第十五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学校制定共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计划。按照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 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和开展科研合作等。

第五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七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协助教学系部建设与管理。

3 第十八条 教务处落实和组织实施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全院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与协助各教学系部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组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的签订、挂牌等。

第十九条 校企合作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协助各教学系部联系和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积极推动校企合作,配合各教学系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渠道的信息。

第二十条 各教学系部具体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应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列入系部的发展规划。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依据,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就地就近选定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学院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一条 各教学系部必须配有分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负责人,并设立专门的秘书岗位(可兼职)。与合作单位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六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签约与挂牌

第二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就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形式与项目、合作时间等事项协商后,由教学系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与该单位签定合作协议挂牌,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 第二十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由院长、分管院长或系主任代表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由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执一份。协议原件由学院档案室存档,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相关教学系部留存合作协议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协议书内容应包括: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实训师生食宿、学习、交通、酬金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实习实训期间意外事故处理;7.实习专业项目及内容;8.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张挂“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牌匾,制作规格由学院与基地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选聘

第二十六条 选聘原则:本着有利于强化学校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有利于调动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教学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的落实,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选聘条件:选聘热心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实习实训指导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好的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为指导教师,签订聘任协议纳入教学管理与考核,建立学院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库。

第八章 检查与评估

5 第二十八条 为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将不定期地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检查。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条件、实习实训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考核,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 各教学系部要建立具体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评估考核制度。按照实习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教学质量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

第三十条 各教学系部要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解决建设、发展、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三十一条 对协议到期的实习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院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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