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银行反洗钱探究

2024-05-07

基层银行反洗钱探究(精选5篇)

基层银行反洗钱探究 第1篇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洗钱指的是犯罪分子将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盗窃以及偷漏税等“黑钱”及其产生的收益, 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 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对各国的国家安全, 经济发展, 金融秩序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洗钱总是与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恐怖组织活动相结合, 犯罪组织通过洗钱聚集了大量的财富, 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 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反洗钱是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对打击腐败等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反洗钱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现阶段我国经济领域的许多违法犯罪活动, 往往与洗钱有直接的关联。如: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 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引发经营风险, 还会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违法犯罪收益通过洗钱, 以各种表面合法的形式藏匿于国内或转移境外。打击洗钱能够有效遏制经济金融犯罪, 降低经济运行成本, 提高宏观调控效率。因此, 反洗钱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保证, 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 反洗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

首先, 加强反洗钱工作, 有利于遏制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上游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正常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做好反洗钱工作, 能够截断犯罪活动的资金融通渠道, 摧毁犯罪集团的经济基础, 能够形成对犯罪分子和犯罪集团的合围之势, 孤立犯罪势力, 还能够发现、追踪犯罪线索, 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不法分子实施经济犯罪的欲望, 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和效力;其次, 加强反洗钱工作, 减少黑钱对正常经济生活中资源配置的扭曲, 防止这些黑钱不按经济逻辑流动而对经济金融体系造成冲击。也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 提高社会生产率, 保护经济金融秩序的健康运行;再次, 加强反洗钱工作, 遏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蔓延, 减少因经济犯罪和腐败造成的贫富分化现象, 消除这种现象对社会文化观念的消极影响, 促进“依靠合法劳动勤劳致富”观念的形成, 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 反洗钱有利于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

从国际上反洗钱工作的经验来看, 几乎所有涉及反洗钱的国际公约皆把金融机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活动的载体, 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金融机构卷入洗钱活动, 不仅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 而且会带来巨大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因此, 做好反洗钱工作对维护金融机构声誉, 防范金融风险, 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果犯罪分子与银行发生联系, 公众对于银行的信心就可能受到伤害。所以防止银行体系被用于洗钱活动, 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 也应当成为银行监管机构和银行管理层关心的问题。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思想认识不到位, 反洗钱意识淡薄

人民银行总行先后发布了《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 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基层银行网点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 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 普遍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而多数基层网点负责人也未能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 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教育还不够深入, 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认为, 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 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 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 导致资源流失, 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 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网点来说, 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 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 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二) 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基层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反洗钱规章制度不详细, 内部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严重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再加上基层网点反洗钱意识淡薄, 未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对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敷衍了事, 对客户的认定仅限定于《公民联网核查系统》, 核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同时, 由于对客户的宣传不够, 社会公众仍然缺乏对反洗钱政策的了解, 使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遇到较多阻力。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对客户尽职调查不理解, 不愿意透露职业、收入状况、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和反洗钱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 而《反洗钱法》中, 对客户的义务规定仅限于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难以给予银行更多的法律支持, 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

(三) 缺乏反洗钱专业人才, 反洗钱力量薄弱

洗钱犯罪既有严密的组织性、隐蔽性, 又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 大多采用复杂的金融交易手段和种类繁多的金融工具。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 基层银行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 而且还要对洗钱犯罪有一定的研究。但是, 由于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经费等方面的原因, 在基层银行网点中, 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 缺乏实际操作经验, 不能对可疑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 使得反洗钱活动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基层银行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 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 大部分由柜台人员兼任, 在原有工作没有减少的情况下又增加了新的工作, 导致对反洗钱工作力不从心, 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目前只能做到以填表的方式了解客户基本身份信息, 未能实现对客户进行准确的客户风险分类以及持续关注这一深层次要求。对2013年第5期中旬刊 (总第516期) 时代Times于发现的可疑交易也因人力不足的原因无法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始终无法大幅提高, 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四) 客户身份识别存在难点

“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对公客户还是对私客户, 在开户时大部分会采用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件, 公安联网核查系统的出现, 为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提供了保障。但是, 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按照规定, 在开立账户时, 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 但一方面大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大多数的柜员对这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它的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其识别要点, 因此, 大多数银行柜员只能凭直观感觉对这些证件的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已经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 采用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金融业务进行不法活动。而银行对客户的了解, 也仅限于掌握客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内容, 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经营范围等信息缺乏真实的、详细的了解。

(五) 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达不到反洗钱要求

基层银行为了减少在被监管机构检查中出现分歧或受到迟报、漏报处罚, 或出于省事的目的, 一般都会主动采取“宁多毋漏”、“宁滥毋缺”的防御性报送策略, 造成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高。由于基层网点对客户了解不细致, 对涉及可疑交易相关资料收集不全面。大部分基层银行对可疑交易报送过分依赖系统识别, 反洗钱系统对可疑交易的提取, 是通过在系统中对客户业务发生的次数、发生额等进行设定, 交易频次、金额达到设定规则标准的, 系统给出预警提示, 没有把客户的经营性质、经营特点与资金往来有机地结合起来, 未运用更多主观化、个性化的分析来提高可疑交易识别的准确性。部分基层银行为预防迟报、漏报现象, 只要是系统抓取的所有数据都不加人工分析的全部报送, 无法发现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和交易。如果长期依赖客观标准和计算机系统提取, 基层银行工作人员疏于主动了解客户、分析和识别交易, 必然导致反洗钱意识和分析水平下降, 遗漏真正的可疑交易。

(六) 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监管较困难

电子支付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银行支付系统电子化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支付手段与方式。电子支付工具的出现和发展, 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支付方式, 但也因为电子支付工具的网络性、加密性、便利性以及电子支付工具立法的欠缺, 为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在电子世界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 而各行在进行电子银行系统开发的时候, 并没有全面地考虑到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风险。使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 无需面对银行柜台工作人员, 只要借助互联网、POS机、ATM机即可完成交易, 至于该笔业务由谁操控、由谁办理, 难以确认。这就使为防范和控制洗钱而规定的银行负有的“了解客户”的义务无法履行, 客户资金的实际用途难以分辨, 客户的交易数据散落在各个交易渠道, 数据难以汇总统计, 就可能存在可疑支付交易漏报、错报、甚至不报的情况, 不利于对客户业务流水及分户账进行有效的分析、甄别。

三、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 强化反洗钱意识, 培养反洗钱骨干队伍

反洗钱培训是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 是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是保证银行各个层级的工作人员都树立洗钱风险意识、反洗钱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 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保证员工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掌握反洗钱工作必备的技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 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提高基层网点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 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从而在工作中, 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 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 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 着重加强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 培养一批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金融Finance NO.5, 2013 (CumulativetyNO.516) 培训应遵循“不同对象、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原则, 可采取实地培训、网络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反洗钱有奖知识竞赛、在基层网点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丰富多样的形式, 以点带面, 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操作技能, 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 广泛宣传, 提高对反洗钱的认识

为了保护银行良好的声誉, 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银行应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宣传应区分对象的不同, 采取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两种宣传方式。首先, 应加强对中高层领导层的反洗钱宣传, 只有高级领导层在根本上树立了反洗钱意识, 才能保证整个银行不受洗钱犯罪分子的侵害, 保持良好声誉, 健康持续的发展。还可采取印制配发宣传手册、利用银行内部网络或内部刊物等方式开展内部员工反洗钱宣传, 在员工心中牢固树立反洗钱意识, 使员工转变观念, 充分认识洗钱的危害及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认识到自己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增强参加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 增强反洗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 可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银行网点可通过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布标、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手册、解答客户疑问及借助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的方式进行宣传, 并设立反洗钱知识问答专柜, 邀请客户解答问卷等方式, 普及反洗钱知识, 形成正确的、积极的舆论导向, 向公众提示洗钱风险, 要使社会公众意识到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危险, 知晓如何参与反洗钱, 如何保护自身的利益。

(三) 建立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体系

在遵守并认真执行有关反洗钱制度、法规的基础上, 建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反洗钱职责。一是建立反洗钱工作机制。应明确基层银行反洗钱的主管部门、人员和职责, 迅速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 加强领导, 在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的基础上, 建立“一把手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职能部门牵头抓, 协作部门配合抓, 营业网点共同抓, 临柜人员重点抓”的工作体系, 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 在领导小组带领下上下联动, 密切协作, 共同做好反洗钱工作;二是要完善的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 健全反洗钱工作的考核机制, 制定《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要建立反洗钱工作责任制, 规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分工明确, 各尽其职。

(四) 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如果一个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反洗钱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构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过程中, 银行应目标明确, 有的放矢, 使内部控制的方法、程序及措施在反洗钱工作中切实发挥保障作用。基层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情况, 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反洗钱制度措施, 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 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 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指导网点营销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 依法经营, 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五) 全面推进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是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要求, 是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是银行做好客户风险分类、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其他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基层银行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 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一是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 实行“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 充分利用居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身份证鉴别仪, 做好客户尽职调查, 对居民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二是了解客户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三是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 为司法和执法当局日后的追查提供翔实的金融信息资料, 达到利用有效的2013年第5期中旬刊 (总第516期) 时代Times金融信息控制洗钱的目的。四是重点审查高风险客户, 对于高风险客户, 金融机构内部审查的频率应远远高于低风险客户, 尽职调查程序要得到客户个人财产、资金来源等问题的答案。

(六) 加强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报送工作

交易报告制度是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将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经办的超过规定金额或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的制度。主要包括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两类。交易报告制度为反洗钱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基础信息来源, 是反洗钱的基石。交易报告制度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 通过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尽职调查制度、记录保存制度的配合, 成为预防金融机构被不法客户用作洗钱渠道的主要措施。交易是否可疑, 只有在执行了必要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之后才能给出判断。没有经过客户身份识别程序而提出的可疑交易, 只能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断, 无情报价值可言。因此, 客户身份识别是可疑交易的基础。对于基层银行来说, 应就以下情况报告可疑交易。一是在确认和验证客户身份存在困难时, 应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二是在确认和验证客户身份时, 发现客户身份存在异常的, 应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三是在对交易监测过程中, 发现交易不符合基层银行对该客户身份及风险状况的判断时, 应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基层银行应将可疑交易监测贯穿于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 强化银行网点的自主识别能力, 通过合理有效的操作流程, 对系统筛选的数据必须结合客户身份背景进行综合分析, 加大可疑交易人工判断分析力度, 逐步将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由以客观标准为主转变为以主观标准为主, 在客观指标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辅以客观指标的可疑交易报告形成方法, 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情报价值。

(七) 通过开展反洗钱现场交叉检查, 为金融机构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反洗钱现场检查是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进驻被查单位办公场所, 运用一系列检查手段, 监督被查单位执行国家反洗钱法律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预防洗钱的一种常用监管方式。建议人民银行采取各家商业银行联动、以查代训的方式, 开展反洗钱现场交叉检查工作。检查可采取抽调各家银行反洗钱管理员, 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参与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成员可以利用检查机会, 金融Finance NO.5, 2013 (CumulativetyNO.516) 相互学习, 取长补短, 并通过行际之间的对比, 及时找出本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交叉检查, 强化反洗钱管理工作, 丰富反洗钱培训形式, 促进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 为提升金融系统反洗钱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八) 加强激励机制, 提高员工反洗钱积极性

为激励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责和义务, 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真正使“一法四规”落到实处, 基层银行应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反洗钱激励机制, 对专业技能娴熟、工作业绩突出、掌握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 能够熟练的开展工作的基层网点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推动一线员工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

四、结语

总之, 基层银行应紧紧围绕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和上级行反洗钱制度规定, 切实加强反洗钱工作领导, 不断完善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 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客户身份识别能力, 进一步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 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犯罪, 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基层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到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取必要措施, 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 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从目前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 由于认识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 反洗钱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银行业反洗钱工作进行分析, 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基层银行,反洗钱,重要性,问题,对策及建议

参考文献

[1]宋泓均, 《中国洗钱犯罪对策学》,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0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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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万彬, “金融机构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存在的难点及建议”《时代金融》, 2012年第27期.

[4]胡娴, “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代金融》, 2012年第33期.

[5]童文俊, “金融业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主要原则与关键环节”《,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1年第10期.

基层银行反洗钱探究 第2篇

1商业银行基层机构反洗钱工作现状 各基层银行相继成立了内部反洗钱工作组织,设臵了反洗钱工作岗位,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内部反洗钱工作操 作程序,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例如,XX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有各自明确的职责,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行内反洗钱规则,并监督和检查该规则的执行情况;研究和改进反洗钱措施,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从总体履职情况情况来看,都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明确了交易主管在反洗钱工作中的组织领导职责,能够做到按反洗钱法有关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及时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等工作,能够按要求完成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分析确认 和补录工作。另外,反洗钱工作 网络初步形成。经过多年努力,已初步形成了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采集、分析与核查网络,客户、银行和公安等执法部门三位一体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尽管如此,基层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仍有许多不足,存在一系列问题。据人民银行对某大型国有银行某分行的合规检查结果显示,此行在履行组织机构和 内控机制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方面均存在严重的违法问题。如,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没有制定部门反洗钱操作制度及实施细则,反洗钱培训工作不到位;客户身份识别方面,未登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占被抽查账户资料总数的74.5%;

在对公客户调查,对私客户联网身份调查以及对高风险客户基本信息审核工作方面,均没有按规定落实到位。2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难点剖析 就目前而言,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还存在很多难点和不

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不强,警惕性不足,执行反洗钱规定的主动性不强。一些基层金融机构为拉存款保客户而放松对开户资料的审核管理,只重视开户的数量而 忽视质量,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只是按要求被动地去做,容易因业务量大而忽视客户身份的核实和资金交易的调查,缺乏反洗 钱工作的主动性,导致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成效甚微,洗钱风险增加。如:少数柜员因客户多、业务繁忙就对一些较为熟识的客户放松要求,甚至是对要求必须核查的业务也不按要求核查,造成事实上 的未严格执行反洗钱制度。(2)反洗钱技术手段相对滞后。一方面,金融机构对存款人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辨别。开户证件种类多,缺少有效识别其真伪手段的情况下,反洗钱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数据采集方式不全面,上报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不足。目前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数据采集主要依靠上级提供,自身难以采取有效技术手段直接获取相关数据信息,交易对手信息无法全部查询收集。另外,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科技手段较为落后,缺乏有效的监控,尤其是网上银行业务使得高科技洗钱犯罪越来越隐秘,给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技术的更新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如:通过异地POS进行刷卡的交易,系统提取的交易记录难以真实显示出交易对手的基本信息,补录则需要(62 201 3年8月下第16期总第1 72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进一步收集交易对手的信息,既增加了

工作环节,又难以保证交易对手信息的真实性。

(3)基层商业银行专业人才缺乏。应当报告的大额和可疑交易形式多样,应当核查的可疑资金交易形式多项,要准确辨别大额可疑资金交易,需要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因而需要精通外语、金融、法律、计算机等相关知识的复合人才而目前基层商业银行员工普遍缺乏专业的反洗钱技能,主要是对反洗钱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也不够积极主动,业务操作水平还较低,容易仅凭经验判断,而缺乏全面科学的分析,不能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4)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是否到

位,直接关系到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质量和水平,如反洗钱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反洗钱岗位人员编制不落实,员工培训机制有待改进和加强等。另外,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自我管理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反洗钱认识不足,不能有效配合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等等,都是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难点。3对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1)更新理念,提高反洗钱意识。观念的转变是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取得效果的保障。既要指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意识,也包括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一方面,银行可以开展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或者是竞赛活动,让基层银行员工充分了解基本的反洗钱法规,意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自觉加强和提高反洗钱工作 能力。另一方面,政府、金融机构要在主要社会服务窗口张贴反洗钱警示宣传,通过 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开展反洗钱常识讲座,曝光典型案件 以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反洗钱犯罪活动的警惕性;公开反

洗钱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力量,扩大影响,让公众积极参与反洗钱的活动,更深入地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2)革新技术,增强反洗钱能力。革新反洗钱技术是防控洗钱犯罪的有效手,尤其 是随着科技的日益发达,洗钱犯罪的手段也日益翻新,银行必须创新反洗钱管理手段。首先,可以开发出先进的基层银行现场验证软件,以确保客户信息的正确性,其次,改进反洗钱数据的采集方式,引入更加科学 的电子数据采集系统,使可疑交易数据能更及时、更完整地得以采集和传送。再次,针对网络洗钱的特征,可以改进反洗钱的监控系统,强化电子银行交易监测,将大额度支付与银行财务系统连接,将可疑账户与资金关联账户交易信息实行自动监测。

(3)提高银行员工职业素质。基层商业银行员工基本素质水平低是反洗钱工作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商业银行应当加大反洗钱队伍的投入,提高其素质。比如引进一批懂法律、外汇业务,有经验的金融人才,组建专门的反洗钱队伍。同时还需加强在职员工的反洗钱能力培养,定期组织反洗钱专项培训,从反洗钱常识和技能出发,加强员工的反洗钱基本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员工及时认识到当前反洗钱的形势,增强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全面提升基层商业银行员工的反洗钱工作水平。

(4)健全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完善基层商业银行内部反洗钱控制制度是突破反洗钱工作的内在要求。首先,必须合理规划,依据实(China Science& Technology Overview)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洗钱制度和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反洗钱的各项规章制度,整合流程,充分重视其他各部门和反洗钱部门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常抓反洗钱工作,使其成为日常工作中被加以考虑的一项必要环节。其次,加强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监管,一方面是加强银行内部的日常监督和信息核查,定期和不定期对银行业务操作和客户信息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大额现金的管理和重点 区域、重点企业资金往来的监测。再次,银行还可以适当增加网络交易记录的保存时间,违法及洗钱犯罪提供更多的线索和证据,有效控制洗钱犯罪。(5)建立反洗钱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基层商业银行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决定性因素最终还是人的因素。一是要设立一种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操作与管理相对独立的岗位,择优选拔反洗钱岗位人员,并与经营业绩和绩效脱钩,实行岗位津贴制,使反洗钱岗位人员得以相对安心和稳定;二是建立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岗位考核制,加大奖惩考核激励力度,形成独立的反洗钱岗位工作绩效工资考核制度;三是建立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骨干优先晋升制度,将反洗钱骨干纳入基层银行内控管理人员职务晋升的后备库,从政治上、职务晋升上予以关心和关注,激发反洗钱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现状剖析

2014-10-21作者:肖建霞 张筱蓓

[关键词] 基层商业银行 反洗钱 难点 对策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银行界面临的最普遍与最严重的犯罪活动——洗钱,在我国也日益呈现出严重态势。由于银行业的特殊作用,在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犯罪活动中,存在不自觉被利用的风险,十分不利于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稳定。自1997年《刑法》第191条提出洗钱行为的罪状和定刑,直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这一系列反洗钱法规的出台,对商业性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及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界定。各家商业银行也规范了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流程,对堵截洗钱犯罪途径实施了科学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金融全球化、网络化、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来,洗钱犯罪在我国日趋猖獗,面对洗钱活动的隐蔽性、犯罪手段的多样化、及洗钱活动逐步呈现出的专业化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对于防范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也具有了更为重大的意义。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监控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以上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洗钱犯罪会对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一是使犯罪活动得以实现经济目的,通过轻松掠夺的金钱,实现犯罪的恶性膨胀和恶性循环,破坏社会稳定;二是扭曲了社会资源配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动摇社会信用,对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四是干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五是严重损害社会公平,助长和滋生腐败;六是使社会财富大量流失。面对国际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跨境洗钱活动的冲击,及国内存在的大量非法资金洗钱的需求,我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已是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二、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明确了商业银行的反洗钱义务:

1、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2、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3、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4、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金融机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具有发现洗钱活动的业务和技术条件:一方面,银行为客户办理资金存取、汇入往来款项,具有识别可疑交易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银行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通过保存客户的交易记录,可以控制和防范洗钱犯罪。但由于基层商业银行所处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一)组织机构待健全。当前,基层商业银行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并笼统地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兼管,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专用机具,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对全面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存在不利因素。

(二)反洗钱意识淡薄。部分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不够重视,银行员工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和经验,还有部分人员认为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商业银行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三)缺乏有效的反洗钱培训,反洗钱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在反洗钱培训方面,缺师资、缺案例、缺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使培训只是停留在简单操作水平,而结合工作实际,对与客户生产经营无关联的资金周转分析等有针对性的培训较少,相关人员反洗钱工作技能难以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有些银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对犯罪分子所用的现代金,在异地、跨行频繁地进行资金运作,难以进行判断。(四)基层商业银行人员紧张,难以逐个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柜面办理业务时需要了解客户信息,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以属于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又由于网点人员紧张,不能对所有的开户企业逐个上门核实,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实地了解,对在我国出现的空壳公司进行洗钱的情况,不能有效地预防。

(五)反洗钱工作的开展难以得到客户的支持和理解,个别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难以核对。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证件除身份证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回乡证、护照等种类较多,而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很难识别其真伪,虽然目前已能通过与公安信息库联网核查等途径对存款人身份证明资料进行核实,但联网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缘于公安部门联网信息中照片、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错误较多),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

(六)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县级以下商业银行所在地,大额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在现实生活当中仍然相当普遍,特别是有些企业与个人、小企业间在资金的往来方面,为了逃避监管,有意备、用大量现金,基层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方面,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七)技术手段落后。与人行联网的反洗钱监控系统返回补录交易中待补录过多,且有的金额仅为千元,有的已是经甄别过的交易,这些都在无形中加大了基层网点工作量,增加了基层行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在各金融机构之间缺少协调和资源共享的机制下,无法真正实现客户身份识别的资源平台信息互通,对大额资金的来源和具体的业务难以进行有效地辨别分析,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三、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对策

(一)设立专门机构,优化组织框架。在提高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重视度的情况下,尽快明确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的专管部门、人员和职责,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牵头抓,协作部门配合抓,营业网点共同抓,临柜人员重点抓”的工作体系,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在各级领导带领下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加强反洗钱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反洗钱意识。一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在辖内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二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反洗钱法规,扩大影响,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洗钱犯罪及所造成的危害,并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能够积极参与反洗钱活动。(三)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反洗钱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专业队伍。要借鉴国外经验及已有案例,总结我们国家目前对涉黑、涉毒、贪污腐化案例中,洗钱的经验教训,更多地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采取案例分析、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反洗钱培训,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尽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同时选拔一批既懂金融、外汇业务,又懂法律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利用已有的知识,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四)合理调整劳动组合,加强对开户资料真实性的核对。基层商业银行人员普遍不足已成事实,根据业务的发展,可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合理进行劳动组合调整,来保证每个基层网点有一人专职从事反洗钱工作。在开立账户时,对客户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向有关发证机关进行核查,并到实际经营场所进一步核实,真正落实尽责调查。加强对存款人身份证明资料的审查,除通过与公安部门联网信息核查外,还可利用二代证鉴别仪等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对存款人的居住地或工作场所进行实地核实。并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进行保存,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和信息泄漏,依法经营,使反洗钱工作职能得到更好地发挥。

(五)加强现金管理。各家商业银行应切实将大额存取现金纳入现金管理的范畴,落实开户企业现金库存备案制度,规范企业资金结算,加大对企业现金流动的管理,严禁为单位和个人违规提取现金。鼓励单位和个人多采用票据、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工具,少用现金,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之间违背经营范围的资金往来的监测,有效控制涉黑、恐怖融资风险。

基层银行反洗钱探究 第3篇

关键词:基层银行,反洗钱,风险,防范能力,对策建议

“洗钱”是一种犯罪活动, 通常与贩毒、贪污、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联系在一起, 不仅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而且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由于当前银行业白热化竞争和部分从业人员反洗钱意识淡薄, 在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犯罪活动中, 自觉不自觉地被利用, 这对于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稳定, 是十分不利的。因此, 反洗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复杂的工作。文章结合基层银行工作实际, 针对反洗钱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就如何有效做好反洗钱工作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

一、目前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1.反洗钱意识淡薄、认识不清、工作职责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员工对反洗钱工作在思想上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从而影响反洗钱工作。二是人员力量不足, 基层网点缺少反洗钱专业人员及必备的知识常识, 且人员配备不齐, 缺乏有经验的反洗钱专业人士, 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三是工作职责落实不够到位。基层网点工作人员仅仅对个人客户在开立账户时进行身份核实、核查并进行留档, 无法对其交易进行跟踪。

2.对客户身份识别存在着一定的难点。“了解你的客户”是反洗钱工作中的基础与核心, 但是如何核实客户身份真假仍是难题。目前, 柜台人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仅限于对客户证件的真假与照片的核对来识别客户。

3.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网上银行、ATM、POS机等现代支付手段进行转账、提现或套现等非法结算业务。

随着电子渠道在业务中的比重上升, 交易通过电子渠道进行给我们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难度, 已成为洗钱风险易发、高发领域。

4.公款私存等违规将对公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借用一些别人的名义开立储蓄账户, 通过企业网银公转私功能等, 从限制严格的对公账户转入了存取自由的个人账户, 以实现从个人账户中转账、提取现金。有些企业明为合理避税, 实为洗钱提供了温床。

5.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由于各金融单位目前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没有实行横向联网, 缺少协调和资源共享的机制, 无法真正实现客户身份识别的资源平台信息互通, 对客户身份无法有效识别, 对大额资金的来源无法进行辨别分析, 给一些洗钱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反洗钱工作没有形成上下内外联动、互动的格局。

二、增强基层行反洗钱风险防范能力的对策和措施

1.加大反洗钱宣传力度, 提高员工反洗钱业务素质。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反洗钱知识宣传,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网点人员开展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 增强全员反洗钱的意识和知识, 尤其要提高一线柜员反洗钱知识和技能水平。现在各行的各种培训大部分都是针对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条款的学习, 注重的是理论层面的知识积累, 较少培训相关反洗钱的技能、经验和实际操作, 这些恰恰是一线人员最欠缺的。因此, 要加大这方面的培训力度, 提高全行员工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同时, 要培养专业的反洗钱人员, 各网点要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反洗钱人员, 专门负责反洗钱的非现场监管、检查、辅导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培训学习。现在金融机构大多数都是依靠临柜人员或者会计主管从事反洗钱, 这是不够的, 因为反洗钱工作是涉及存款、贷款、现金管理、账户管理、支付结算等业务领域的综合性工作, 所以应该选拔一批既懂金融、又懂法律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工作队伍中。

2.加强客户身份识别, 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一是重视客户基础信息采集, 把好开户关;二是要加强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并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收集保存工作;三是对信用卡营销要做到三亲见, 即亲见申请人本人、亲见身份证件、亲见本人签名, 要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负责。

3.熟悉掌握客户洗钱可疑交易特征, 有效开展可疑交易监测。一是既要关注同一客户的各类账户交易情况, 又要关注合并客户不同网点开立的账户和交易情况;二是关注客户的异常行为;三是分析客户交易是否出现异常。

4.强化现金管理, 把好反洗钱工作第一道关口。通过近几年的规范管理, 各行对大额现金支取能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但对缴存现金却不够重视, 而现金缴存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目前, 在提取现金方面, 各行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并建立大额现金预约制度。对于现金收付业务超过5万元 (含) 进行查询, 并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对于20万元 (含) 现金取款要求客户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并登记相关登记簿;单位结算账户、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单笔转账100万 (含) 以上都认真进行审核。因此,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 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

5.加强对网上银行、ATM等非面对面支付工具交易的管理措施。加强完善电子银行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 加快软件开发, 实施对电子银行资金划拨, 电子支付的有效监督, 对于非面对面支付工具的可疑交易, 要确保相关交易信息和客户信息的及时完整传递或反馈, 保障各行反洗钱部门分析交易所需的相关信息获取的及时性, 提升可疑交易分析效率。同时, 加强POS商户巡查制度, 加大对风险预警商户的排查监控力度。

6.密切关注频繁公转私交易。特别是对于单位账户全部或大部分交易对手均为个人客户等极端情况, 应加强对客户资金交易的监测力度。对于本机构内有多个账户具有类似交易特征的, 要进行综合分析和对比, 看是否存在共同交易对手等可疑情形, 经分析不能排除嫌疑的要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对个人和对公客户进行统一细化管理, 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 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户。要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 私款公存现象。

7.改进和完善反洗钱的技术手段, 提高电子化监测水平。应在人民银行组织建立的金融机构公共网络基础上, 开发应用支付交易监测系统, 全面掌握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可疑资金的交易流动情况, 并加强对企业资金流向股市、公款私存、国内资金汇往国外以及外资流入等的监督, 逐步进行实时网络监控, 并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的超前监管, 充分估计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各个环节, 积极防范新产品带来的新风险, 做到未雨绸缪。

总之, 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 进一步增强反洗钱意识、知识培训和风险防范能力是当前基层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点工作, 只有认识到位, 全员参与, 增加职业事业心、敏感性和责任心, 才能履行好反洗钱义务, 并把反洗钱工作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以促进银行业各项业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课题组.风险为本前提下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4 (4)

基层银行反洗钱探究 第4篇

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人行玉田县支行 2012年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逐步推行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制度”,为积极配合人总行推行的金融机构法人反洗钱监管制度,深入了解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切实防范洗钱风险,人行玉田县支行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管理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措施亟待加强,可疑交易报送系统亟待完善。

当前工作开展的难点与对策

实践发现,当前该项工作开展的主要难点是人民银行缺乏工作经验,金融机构配合难。由于反洗钱法人监管是一项全新工作,人民银行没有可借鉴的工作案例和经验;金融机构地方分支机构难以配合人民银行提供其系统内的法人监管工作经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特别是地市级)普遍缺乏洗钱风险评估和内控制度与运作模式构建等能力,难以为人民银行的研究探索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各级人民银行信息沟通,共享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制度建设经验,包括大型法人金融机构工作开展经验和各级人民银行工作推行经验;

二是加强基层人民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培训,提高其洗钱风险评估和反洗钱内控制度与运作模式构建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重视基层人民银行在地方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制度建设中的主导和枢纽作用。

二、问题

(一)可疑交易报送模块形同虚设。

从调查中我们发现,11家被调查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表面上均使用了反洗钱监测报送系统,系统中也设臵了可疑交易的相关操作模块,但所有机构均不能从系统中抓取到异常交易数据,可疑交易报送信息完全靠人工录入,如此可看出通过系统报送可疑交易的相关设臵形同虚设。在可疑交易报告机制已步入主动甄别分析阶段的今天,被调查机构的反洗钱监测系统自使用以来没有发挥应有的监测交易、防控交易风险、报送可疑交易的作用,存在较大的系统监测隐患和风险。

(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劳而无功。

在被调查的11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中,全部是通过手工划分或未划分客户风险等级。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手段之一,划分的目的是便于柜面人员知晓客户风险级别,在为其办理业务时,有相对应的防范意识,起到提高对高风险客户关注度的作用,同时便于对高风险客户进行定期核查。而通过手工划分客户风险等级的金融机构,在纸质客户资料中或单独列表中标注客户风险等级,然后就束之高阁,没有起到风险防控的作用,导致客户风险管理工作劳而无功。

(三)客户身份持续识别无法应对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

法》第十九条规定“…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被调查的11家机构至调查日共开立了近700万个账户,均不能在业务系统中录入身份证件有效期,如果仅靠人工翻阅资料确定客户身份证件是否到期,是根本无法办到的,且目前大量的非柜面业务,更无法及时掌控客户身份证件过期情况,无法做到对客户身份进行持续识别。

三、建议

2012年人总行推行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制度,树立风险为本监管理念,对金融机构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健全以客户为中心、流程控制为主要手段的有效的洗钱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由此可见法人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客户风险管理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系统化管理刻不容缓。

(一)修改流程、加强监管,建立高效完善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反洗钱工作机制。由于被调查的11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由省联社统一汇总导入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当地人民银行无法掌握属地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造成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监管不畅通现象。建议各省联社在充分发挥其统一监管基础上,同时负责向省辖内各地人民银行反馈其属地机构的反洗钱相关数据信息,以便更好地体现人民银行反洗钱属地监管原则,力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高效、规范地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查找原因、完善系统,健全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

(银发„2010‟48号)要求,地方法人机构应尽快查找原因,修改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筛选出异常交易,提高异常交易数据分析深度,建立以客户为监测单位的可疑交易报告监测系统和工作流程,及时甄别、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三)增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系统设臵,实现客户风险管理目标。建议地方法人机构尽快完善其业务系统,在其系统中增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相关设臵,切实起到有效防控客户风险的目的。

基层银行反洗钱探究 第5篇

一、坚持四个到位, 保证反洗钱工作顺畅运行

(一) 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目前各商业银行虽已根据《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订了本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但在基层这些制度普遍停留在表面, 缺乏可操作性和有效实施。各行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面临风险的具体情况, 制定具体的反洗钱工作指引或实施细则, 明确反洗钱工作流程、责任制度、内部评估和稽核制度, 形成一个管理体系, 使反洗钱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业务部门, 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二) 内部协调机制到位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协作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内部涉及到众多部门, 各行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 做好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和沟通工作。首先, 成立以行长为组长, 营业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支付结算部、科技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行反洗钱组织协调工作。其次, 明确各个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 解决以往因职责不清, 互相推诿而造成反洗钱工作不畅, 可疑交易迟报漏报等问题。第三, 针对各业务部门不同职责和承担的角色不同, 规定反洗钱工作的侧重点, 提高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如:营业部应重点关注客户账户开立、使用和资金交易情况, 及形迹可疑交易人, 客户的身份、资金拥有与交易情形存在明显不符合的异常交易, 分析判断该账户使用的合理性;公司业务部应重点负责企业项目真实性调查, 通过监管信贷资金流向, 关联企业相互担保贷款等, 发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线索;个人业务部应重点关注电子银行业务资金交易情况;国际业务部门应重点关注有意逃避外汇管理规定, 对一些跨境资金流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等等。第四, 建立内部信息会审制度, 提高可疑交易信息综合分析能力。各行应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了解各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分析和解决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 对各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侧重点的监测情况进行讨论和综合分析, 排除资金往来正常的客户, 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客户, 并形成需要上报的可疑交易报告。

(三) 反洗钱人员配备到位

从检查情况来看, 各行普遍反映缺乏反洗钱专业人才, 而且因人员编制原因, 地市级分行一般只配备一名专职反洗钱人员, 县级支行仅配备一名反洗钱兼职人员, 根本无法满足开展反洗钱业务的需要。因此, 各行应从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角度, 正确理解在反洗钱工作中的成本投入, 正确认识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重要性, 尽可能设立反洗钱专业管理部门, 并根据自身反洗钱业务交易量的规模, 充实、配备相应反洗钱专职人员和经办人员。

(四) 技术支持到位

因各行资金交易数据都实行总行一级集中保存在数据总中心, 各行无法对资金交易 (特别是电子银行业务) 进行电子自动监测、分析, 只能靠手工对查询打印出来的交易记录进行分析;而且, 各行的客户身份尽职调查资料散落在各业务部门, 使资金交易记录与客户身份调查情况无法进行快速有效配对, 致使不能对业务信息及时有效进行甄别和报告。对此, 建议各商业银行总行应完善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 保证基层行能对资金交易进行电子监测和初步筛选;同时, 各行应基于行内局域网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 集中存放各业务部门客户身份尽职调查资料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实现客户身份信息共享, 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分析与判断的准确率。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不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操作技能

(一) 加强反洗钱知识宣传, 提高反洗钱意识

各行应将反洗钱的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 通过内部局域网或其他方式进行宣传, 使员工了解本机构所面临的洗钱风险和反洗钱工作制度, 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同时, 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工作与本行自身业务发展的关系, 使员工明确反洗钱工作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发展业务是相辅相成的, 明确反洗钱工作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 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

(二) 加强对业务人员专题培训, 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各行应将反洗钱培训纳入全行培训计划, 定期不定期开展反洗钱知识学习, 重点应系统地、深入地学习《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内容, 使员工能准确把握反洗钱有关规定;同时, 还应根据岗位实际, 结合有关案例分析进行针对性学习, 加深员工对反洗钱法规的理解, 提高员工对可疑交易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三、建立反洗钱工作流程, 规范反洗钱业务操作

(一) 建立健全客户身份尽职调查流程, 提高可操作性

各行应针对不同业务种类交易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规范的客户身份识别流程, 并尽可能细化客户尽职调查内容, 在尽职调查每个环节均作程序化规定, 形成各种业务类型的客户尽职调查流程, 如:开立账户客户尽职调查流程、现金交易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办理贷款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办理投资理财或委托业务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办理外汇业务客户尽职调查流程等等。通过规范调查流程, 使客户身份调查内容更加完善, 调查更彻底, 更有利于反洗钱工作人员有效、深入地了解客户。

(二) 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流程, 提高可疑交易综合判断能力

从检查情况来看, 各行对可疑交易的判定往往只是根据可量化的判断标准的交易记录中直接得出, 而未能根据客户身份以及职业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做出交易是否确实可疑的合理判断。对此, 建议各行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流程, 来整合各部门的资源, 挖掘线索。监测分析流程设想如下:

图1是以商业银行地市分行内设部门情况为基础的可疑交易分析判断流程。以客户信息数据库为中心, 各业务部门将本部门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和有关反洗钱工作情况全部传至客户信息数据库, 由反洗钱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反洗钱业务系统和客户信息数据库配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将发现的可疑交易信息按规定报告商业银行总行和反洗钱监测中心。同时, 反洗钱专业管理部门将发现的可疑交易信息传至客户信息数据库共享, 各业务部门可通过客户信息数据库了解客户各方面信息, 区分不同风险客户, 重点加强对可疑客户的监测。通过规范监测分析流程, 促进各业务部门能随时交流信息, 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

(三) 做好反洗钱档案保存工作。

首先, 各行应按《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收齐客户身份资料, 并保证客户身份信息准确完整, 否则使档案保存失去意义。其次, 要妥善保存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记录, 证实本机构在进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所做的努力, 避免因无监测分析记录被监管部门认为不作为, 而被处罚。第三, 各行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 定期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以及进行大额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和客户身份识别记录进行整理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 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四、对客户实行风险分类管理,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鉴于客户身份识别在洗钱预防措施中的基础地位,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逐步呈现以风险为基础的发展趋势。对于不同客户, 各行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 考虑行业等因素, 在对客户充分调查的基础上, 对客户实行正常、关注、可疑三类风险管理, 对于高风险客户, 应实施更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于低风险客户, 可以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甚至免除实施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从而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 同时也适当平衡了反洗钱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当然, 在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后, 各行还应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 及时更新客户资料信息, 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 适时调整风险等级, 使风险分类管理更准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释义/安建、冯淑萍、项俊波主编,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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